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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侦探小说中的“至亲互保”情节——以《狐裘女》《红阁子》及《犬神家族》中的相关情节为中心

更新时间:2009-03-28

英国作家毛姆曾指出:“侦探小说的推理模式很简单:凶案发生,嫌疑产生,发现真凶,绳之以法。”[1]可以说,侦探小说的基本叙事结构正是由案件突发、警探侦破、排除疑犯、真凶伏法等几部分组成的。除了这些构成叙事主线的情节段落外,许多侦探小说都表现出子女、父母为保全对方而争相自认罪名的情节。这种“至亲互保”情节,虽然一般都被作者设置为整体情节中的支线情节,但这些特殊的情节不仅在悬念营造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而且也折射出丰富的思想、文化意蕴。这在程小青的《狐裘女》、高罗佩的《红阁子》及横沟正史的《犬神家族》中尤具典型性。

、“至亲互保情节的基本特征和悬念效应

在不同的侦探小说中,“至亲互保”情节虽在具体表现形态上略有差异,但大都呈现出以下的共性化特征。首先,牵涉于这一情节中的人物都是有着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多为父子、父女、母子及母女,如《狐裘女》中的父女俞天鹏、俞秀棠,《红阁子》中的父女冯岱年、冯玉环,《犬神家族》中的犬神松子及其儿子佐清。其次,这些涉及案件的父女、母子中的一方或两方在警探调查、询问时,都试图通过掩饰真相,甚至自担罪责来保全作为至亲的对方,即所谓的“互保”。在《狐裘女》中,俞天鹏与其女儿俞秀棠面对霍桑的案情质询而争相承认自己为谋杀钱芝山的凶手;《红阁子》中为使父亲摆脱杀人嫌疑,冯玉环亦向狄仁杰坦白自己为反抗施暴而误伤人命,其父冯岱年虽未如俞天鹏那样驳斥女儿、自认罪行,但其为帮并未杀人的女儿圆谎而将错就错、默契互保。第三,涉案的至亲双方都曾于无人知晓的秘密情况下出现在案发现场。《狐裘女》中的俞氏父女在夤夜中先后到过钱芝山被杀的家中现场,前者是为了向污蔑自己的钱芝山讨要说法,后者则是在气愤之中准备前去诘责、申斥钱芝山。《红阁子》中的冯氏父女也是先后到过李琏身亡的“红阁子”,冯玉环来此是因李琏的诓骗,冯岱年则是想向李琏问明其栽害自己的原因。《犬神家族》中的犬神松子作为凶手,其到过案发现场自不待言,而佐清则是在现场目睹了其母的行凶过程。第四,“至亲互保”情节所涉及的案件均是错综复杂的迷局疑案,幕后元凶都一时难以查明。《狐裘女》中的钱芝山遇害一案,看似寻常无奇,但霍桑、包朗却历经多方调查,才排除疑凶,确定了钱芝山实为诈死;《红阁子》中包括李琏之死在内发生于“红阁子”的多起命案时间跨度长达二十年,一直是真凶难觅;《犬神家族》中的系列连环凶杀案,不仅令人倍感血腥和恐惧,而且还透露出一丝奇诡幽秘的特殊氛围,凶手一直隐身幕后,家族中的年轻男性逐个离奇被害。第五,案发地点多为外人较难涉足相对封闭的空间。《犬神家族》中独立而建、相对隔绝的犬神豪宅,《狐裘女》中一人独居的小楼二层房间,《红阁子》中完全封闭的“密室”现场尽皆如此。上述几大特征可以说也是侦探小说中的“至亲互保”情节的构成要件,它们相互之间紧密联系,缺一不可。该情节模式中的当事人必须为父女、母子等有着血缘关系的至亲之人,这些父女、母子又必须牺牲自己来保全对方,这成为“至亲互保”情节成立的基本条件;所涉案件应为一时难以破获的疑案,否则“至亲互保”情节中的父女、母子就无需争相“认罪”,以避免其父母/子女牵涉案情;而案犯现场的相对密闭性则更易令到过现场的父女、母子背负犯罪嫌疑,从而使他们的认罪行为更具悬念色彩。

除了表现出诸多叙事特征外,“至亲互保”情节对于侦探小说情节悬念的独特构建也有着特殊的作用。无论是《红阁子》还是《狐裘女》,抑或是《犬神家族》,“至亲互保”情节都属于作品整体叙事主线外的旁支情节,这类情节可以说都不影响作品中案件侦破的最终结果,但在通过悬疑推理情节来引领读者走向“柳暗花明又一村”之前,它却有着增强悬念性的重要作用。侦探小说的情节高潮一般都是临近结尾时,作为主人公的神探向众人叙述案件侦破的来龙去脉,并揭秘案犯的真实身份这一情节段落,在这一过程中,只有当面对神探列出一系列无可辩驳的证据时,理屈词穷的案犯才肯认罪伏法。而与之鲜明对比的是,在“至亲互保”情节中,作为子女的人物主动承担罪责,甚至还出现了子女与父母这对至亲之人争相认罪的情况。这一情节描写无疑令习惯于神探迫使案犯认罪这类情节的读者颇感耳目一新,更富意味的是,读者本来跟随着侦探主人公的调查轨迹来逐步探寻案情真相,子女/父母却突然自承罪行,这在令读者深感错愕之际,也顿时陷入到错综复杂的思考之中:子女或父母是否就是真正的案犯?他们为何会急迫地承认罪行?是为人胁迫还是另有隐衷?如果他们实非案犯,那么幕后元凶又隐身何处?正如程小青所说:“侦探小说的成因就建立在人们的好奇心上。它是以情节见长的,情节的重心总是一个或多个待决的疑问,包含着‘为什么’、‘怎么样’、‘谁’一类的疑问。”[2]可以说,“至亲互保”情节所潜藏的这一系列问题此刻立即涌入读者的脑海中,并使他们陷入莫衷一是甚至不知所措的心理状态。读者此时这种特殊的心理状态实际上通过作品中侦探的言行、心理描写也得到了鲜明的昭示。《狐裘女》中,当俞氏父女争相认罪时,霍桑就说道:

唉,包朗,这事玄之又玄。我仿佛给厚雾包围着。[3]79

而作为其助手的包朗更是感同身受:

局势委实太浪漫,我仿佛进了梦境。这种杀人的凶案,父女俩竟相互争认,使我想起了《难兄难弟》中的朱荣邦洪伯道两个主角。这真是无独有偶的事。但到底谁是真谁是伪?霍桑又将如何处置?我和霍桑面面相觑着,室中忽然静一静。[3]78

可以说,小说主人公此时的心理状态也正是读者微妙心理的某种写照。正是由于“至亲互保”情节中子女/父母的自认罪行,使得侦探小说情节所提供的针对案件真相和疑团谜底的指向性在此被极大地复杂化,令本已错综复杂的案情侦缉方向出现更多的支岔路径,案件侦破局面更显晦暗不明,案件真相较此前更难预知和判断。因而,此时作品的悬念被显著强化,也令读者陷入到如坠迷雾中的独特欣赏情境中,“至亲互保”情节对于强化侦探小说情节的悬疑感和曲折性所具有的独特审美效果也由此可见一斑。

、“至亲互保情节中”“冲突的淡化与消解

第四,子女与父母共谋互保、作奸犯科而最终伏法。这一情节表述可以说与《东方快车谋杀案》中至亲共谋作案、互保相庇、惩治恶徒的情节形成了一反一正、相映成趣的两极化比照。《红阁子》中最为典型的“至亲互保”情节是冯玉环的献身救父及冯岱年将错就错、替女圆谎,而与其所折射的孝道伦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藏身幕后的李经纬与其子李琏合谋构陷冯岱年,意欲夺取“金山乐苑”,李氏父子沆瀣一气、图谋不法,最终李琏患病自尽,李经纬则阴谋败露、病发而亡。我国当代作家曹正文创作的侦探小说《秋江别墅的阴影》所表现的市劳动局干部顾玲与其隐匿身份的私生子辛顾合谋夺取富商遗孀辛月秋巨额家财,最终难逃法网的情节,亦是至亲合谋犯罪而又事败伏法的情节表述。高罗佩与曹正文虽然都在作品中设置了至亲合谋犯法这一体现出孝道伦理与法律正义相悖的情节,但他们同时又不约而同地安排了这对父子、母子事败身死或锒铛入狱的结局,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孝”与“法”的直接冲突,而未出现因“孝”枉“法”或以“孝”凌“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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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程小青正是希望通过自己的侦探小说及笔下的侦探形象来反映中国当时内忧外患的时局和诸多尖锐复杂的社会问题。正因如此,他的《霍桑探案》既为读者展现了悬念迭起、起伏多变的侦破推理情节,同时也将关乎当时中国社会、政局、民生的众多现实问题寄寓于作品中,而家庭伦理问题的表现就是其中的重要部分。这一方面反映在夫妻婚恋问题方面,如《裹棉刀》中丈夫将妻子杀害后将案发现场伪造成为他人所杀,另一方面则是对至亲之间因利犯罪的反映,例如《舞后的归宿》中作为姑父的李芝范为使其子能够继承内侄女的财产而不惜将其杀死,《白衣怪》中的投机失败的裘日升不顾手足情深而将其兄裘日辉毒杀,以达到侵吞其资产的卑劣目的。而与上述因为金钱利欲而背弃亲情的行为相比,《狐裘女》中的俞氏父女在面对警探追查、嫌疑突至的危险时,不仅没有自保,反而毅然希望通过牺牲自己来保全爱女/老父,这一方面凸显出俞天鹏、俞秀棠的父女情深,另一方面更反映了作者程小青力图以这对父女形象在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时世风气中呼唤亲情的复归。而《狐裘女》对于“至亲互保”情节的凸显,也同样反映出中国传统孝道伦理对于程小青的重要影响,从而证明了传统孝文化不仅对严肃的雅文学影响极大,而且也对作为通俗文学的侦探小说浸润极深,使侦探小说作家在其作品中不自觉地通过建构类似于“至亲互保”的情节来传输这一共通性的伦理情感体验。

首先,侦探小说在表现子女认罪、保全父母的特殊情节时,虽然表面看来,本已受到警方盘问的父母与竭力承认犯罪的子女似乎都有作案嫌疑,但通过小说结尾真凶另有其人的情节交代,向读者昭示了父母、子女实际都与案件无涉,仅是相互之间的虚惊一场而已。例如《狐裘女》中的俞氏父女虽在互不知情时,争相承认钱芝山是被自己所杀,但实际上精心伪造了杀人现场的钱芝山却还在人世;《红阁子》中的冯玉环竭力承揽李琏被杀的罪责,以使其父冯岱年摆脱嫌疑,然而经狄仁杰最终查实,李琏是因身染恶疾、绝望自杀而亡的。在这一情节中,俞氏父女和冯氏父女都先在地被作者设定为正面形象,俞天鹏是一位极富社会责任感的著名作家,冯岱年则在担任“金山乐苑”里长一职时兢兢业业,作为女儿的俞秀棠和冯玉环义无反顾、为父解难的孝行,更是凸显了她们的正面形象,冯玉环甚至还被狄仁杰赞许有缇萦救父的古之遗风。在这一情节模式中,作为正面形象的女儿出于孝亲之心以己身保全同为正面形象的父亲,这一符合天理人情甚至值得褒奖的行为因对案件调查者隐瞒真相而有轻微触犯法律的嫌疑,但其却符合传统社会伦理道德的衡量标准,亦未真正妨害案件的侦破,造成严重的后果,由此令这一“子女认罪、保全父母”情节中的“孝”“法”矛盾被明显地淡化。

[4] 黄修明. 论儒家“孝治”司法实践中“孝”与“法”的矛盾冲突[J].江西社会科学,2010(6):56.

第三,子女与父母合谋、互保,毙杀恶徒。作为阿加莎·克里斯蒂代表作的《东方快车谋杀案》主要叙述了豪华车厢中的十二个人合谋杀死一名臭名昭著的绑架杀人犯的故事,这些作案者都是为了给自己的亲友复仇而一起以“正义裁决”的方式惩办罪犯,其中的琳达·哈伯特太太与安德雷尼伯爵夫人实际就是一对隐匿了真实身份的母女,她们为了给自己的女儿/姐姐复仇而达成默契,而当侦探波罗调查案件、逐一询问这些案件关系人时,她们亦相互掩饰。可以说,这种至亲共谋作案、互保相庇的行为无疑是一种典型的犯罪行为,然而由于该案被杀者罗塞蒂是一个逃脱法网的十恶不赦之徒,因而这一谋杀行为又具有了特殊性:杀死罗塞蒂是对小黛西·阿姆斯特朗绑架撕票案的元凶实施制裁。

作为侦探小说,《狐裘女》《红阁子》及《犬神家族》都呈现出“至亲互保”的情节特征,尤其凸显出子女为救父母而不惜向警探认罪,以使至亲得以豁免的情节表述:冯玉环向狄仁杰诉说反抗李琏的强暴而失手将其杀害,俞秀棠向霍桑供述其在与钱芝山的会面中将其杀死,佐清向警方供认自己是连环凶案的罪魁祸首。由此可见,在“至亲互保”的情节表述中,虽然作者展现了子女/父母都不约而同地为对方掩饰、脱罪的情节,然而在这一情节模式中,作者们无疑都更为彰显子女毅然献身、保全双亲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说是一种传统孝道观念的无形折射,这一描写既可以强化侦探小说中人物形象的人性化色彩和人情化意味,也可对侦探小说自身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叙事节奏形成一定程度上的调节和舒缓,令作品整体的叙事节奏呈现出一种张弛有度、刚柔相济的审美意味。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至亲互保”情节中子女保全父母的特殊行孝之举又在一定程度上与法律精神构成了一种潜在的背反。冯玉环、俞秀棠、佐清的供述“实情”或坦然认罪虽然仅是使负责调查的侦探或警方陷入一时难以判断真伪的窘境,继而令作为父母并背负作案嫌疑的冯岱年、俞天鹏及犬神松子获得暂时的解脱,他们的这一自我牺牲行为最终都未能完全奏效,冯岱年等人如若确属无罪,仍需经过侦探的调查才得以洗刷嫌疑,相反,如若确为真凶,也最终难逃伏法的命运归宿,但他们对于父母的行孝之心却已昭然可见。与此同时,这一行为也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警探调查案件的正确路径,耽误了案件侦破的宝贵时间,甚至还有可能因为真凶落网时间的推迟而出现更多的受害者。因此,子女力图以己身来保全父母的行为也可以说是一种与法律相违背的行为,甚至还会因提供虚假供述或包庇凶犯而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凸显出“至亲互保”行为中“孝”与“法”不可回避的矛盾冲突。

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侦探小说家在面对“至亲互保”情节中“孝”与“法”的冲突时,都是通过不同的叙事策略来对孝道伦理的张扬与法律精神的秉持这二者间的潜在冲突进行淡化与稀释的。他们并不是以社会学家的视角来审视甚至试图解决这一自古便有的矛盾冲突,而是在秉承善必胜恶、扬善罚恶这一侦探小说基本道德立场的基准下来展现传统家庭伦理对于这一通俗文学类型的深刻影响。

、“至亲互保情节的思想意蕴

在侦探小说中,“至亲互保”的情节设置不仅极大地强化了作品整体情节的悬疑色彩,也常常附丽着作品本身所潜藏的思想意蕴。这种现实关照与文化蕴涵首先反映在这一情节模式所着重展现的亲情伦理内容。从传统孝观念来看,“孝是人子对其父母的道德义务。‘善事父母’是其最基本的含义,或者说,孝之最核心的道德义务是以父母为对象的”[6]。“至亲互保”情节的思想内涵正是以此为核心的。《红阁子》在展现冯玉环担罪救父的情节时,曾写到作为断案者的狄仁杰对冯玉环行为的态度:“也是孝女行为,冯先生不必过责。古时还有个缇萦姑娘,亲上朝廷为父代罪哩。”[7]作为汉学家的高罗佩在此引用了“缇萦救父”的典故,这看似无足轻重的“闲笔”,实则值得玩味。对于“缇萦救父”一事,《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曾载:

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8]

综上所述,安列克联合缩宫素和益母草比单独缩宫素联合益母草预防前置胎盘产后出血的疗效好并且安全,值得临床推广。

[2] 程小青. 《短篇侦探小说选》序[M]//任翔,高媛. 中国侦探小说理论资料(1902-2011).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225-226.

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其少女缇萦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续,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9]

孔子曾言:“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5]43可以说,历代史家都十分看重缇萦甘愿牺牲自己而使父亲免于酷刑的孝亲行为,高罗佩在此虽然仅是简单提及了这一千古传诵的历史美谈,但其中却不乏特殊的创作动机。从宏观视角来看,高罗佩在其《大唐狄公案》的各个故事篇章中不仅展现了曲折盘桓、跌宕起伏的悬疑故事情节,而且还将古代中国社会生活与传统文化的诸多方面灌注于作品的情节、人物中。《铜钟案》《黄金案》表现了中国古代佛教文化以及佛教盛行的历史图景;《朝云观》细腻呈现了中国古代道教文化的诸多方面和唐代道教的发展状况;《黑狐狸》通过对诗人形象及其唱和集会的生动描刻向读者呈现了古代中国繁荣璀璨的诗歌文化与文人雅士的生活意趣;《广州案》则呈现了域外民族与唐代中国的经贸往来及文化碰撞的生动场景;《红阁子》甚至还为读者展现了中国古代青楼文化。以此来审视高罗佩在此将“缇萦救父”的历史典故穿插进人物对话中,这无疑可视为他本人又一次试图通过自己的作品来展示中国社会历史与文化的独特创作实践。而从“缇萦救父”这一孝亲行为本身来看,高罗佩通过自己笔下的为官清正而又机智善断的主人公神探狄仁杰之口来言及这一历史典故,本身就投射出高罗佩自身对于“缇萦救父”一事的认识与态度:他不仅希望通过这一历史典故的羼入来向读者尤其是西方读者展示中国多元丰厚的“孝”文化伦理,同时也通过狄仁杰对“替父领罪”这一行为的褒扬性话语和赞许性态度来传达其本人对于中国传统孝道伦理文化的潜在认同。

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大背景下,中俄交往日益密切,国际婚姻发展也日益迅速,如何避免出现婚姻瑕疵对巩固中俄友谊和战略协同具有重要意义。

缺硫发生原因:首先,柑橘产区多处于雨水较多的地区,硫酸根离子流失较多,为易缺硫地区。其次,沙质土硫易流失,长期施用不含硫化肥(包括高含量氮磷钾复合肥)的果园易发生缺硫现象。

而程小青在《狐裘女》中对于俞家父女争相认罪、保全对方的伦理亲情化表述亦是别具意味。这一“至亲互保”情节的典型呈现,不仅令作品侦破推理情节的悬疑色彩更加凸显,而且也隐伏着作者程小青更为深刻的思想主题诉求。在谈及自己的作品时,程小青曾说:

在这个大混乱的时代,是非颠倒,人类的理智,因晦蔽而脆弱无力,甚至已染上残缺不全的痼疾。试瞧国际间的横暴侵略,社会间的欺压纷争,在在都表示人类的理智已黯淡得可怜。霍桑想凭着他的赤手双拳,表示一些合乎理智的行为,藉以唤起一般青年们的同情,希望能在未来的时代能有一个合理的光明社会。[10]

实际上,孝道伦理与刑律法度一直都存在着十分特殊的关系。“自汉代确立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后,儒家孝道伦理便逐渐演化成为一系列孝治施政的具体实践。其中,制定缜密完备的法律条文遏制各种不孝行为,采用司法手段严惩不孝犯罪,是孝治施政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由于孝治与法治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施政手段,因此,儒家孝治原则付诸历代封建王朝的司法实践,往往程度不同地出现‘孝’与‘法’的矛盾冲突。矛盾冲突的结果,通常是法屈从于孝,封建法律原则或司法理性被儒家孝道伦理所扭曲,从而形成中国古代法制史上以孝枉法、屈法徇孝的常见现象”[4]。可以说,从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孝道伦理与法律制度一方面有着相辅相成的紧密关系,对孝道伦理的倡扬和实践离不开具体法律制度的制定与贯彻;与此同时,在“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5]35的大背景下,孝道伦理又与法律的实施多有抵牾之处。“孝”与“法”的矛盾冲突也同样反映在侦探小说中的“至亲互保”情节中,但侦探小说家却对此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和理性化的认知。他们在表现“至亲互保”情节中的子女认罪、保全父母时,常常通过情节的设计来淡化、消解孝道伦理与法律精神之间的微妙冲突。为此,侦探小说家采取了不同的情节建构策略,并由此衍生出“至亲互保”情节的多种亚类型模式。

作为侦探小说情节中一种重要的类型模式,“至亲互保”情节在程小青的《狐裘女》、高罗佩的《红阁子》及横沟正史的《犬神家族》中都有着典型性的反映。这一故事情节显著地强化了作品情节本身的悬疑性、曲折性。就一般的侦探小说而言,其情节往往充溢着谋杀、欺诈、偷盗、财产纠纷、友情悖逆、亲情疏离等情节元素,在使读者从作品本身的探案情节中获得独特的逻辑推理之感的同时,也令其深深地体味到人心叵测、尔虞我诈背后所潜隐的人心阴暗乃至人性堕落。“至亲互保”情节则在展现家庭伦理亲情的同时,投射出作家意欲借此来呼唤真实美好人性的创作希冀。而面对“至亲互保”情节中孝道伦理与法律精神的潜在冲突,侦探小说家不仅通过多样的叙事策略来对其加以淡化和消解,而且还使这一故事情节与侦探小说一直以来秉持的扬善惩恶这一道德观念有机统一。更为重要的是,“至亲互保”情节既在肯定孝女认罪、保全老父之行的同时,投射出侦探小说家对于传统孝道伦理的潜在认同,更于社会现实和时代剧变的关照中,映射出更为丰富的思想蕴涵。

象鼩生活在非洲南部地区,它们几乎能适应任何生存环境。不论是干旱的纳米布沙漠,还是茂密的森林,甚至是遍布巨砾的地区,都活跃着象鼩的身影。不过,体形娇小、行动敏捷的象鼩虽然分布广泛,但是它们生性机警,懂得如何伪装和躲避危险,所以想一睹它们的真容并不容易。一些种类的象鼩会在灌木丛中开辟出一些小路,并每天在这些小路上巡逻,寻找昆虫的踪迹。如果遇到天敌,这些通道就变成了一条条无障碍的逃生路线,帮助象鼩迅速脱离危险。

[ ]

[1] 毛姆. 随性而至[M].宋佥,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73.

而《资治通鉴》也同样记载了这一孝父行为:

南通蓝印花布图像纹样图像数据库,如查找、搜索等方面仍然采用传统的文字描述方式不仅会因为文字描述准确性差而导致查找效率低下,而且还会丢失多个其他方面属性,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利用蓝印花布纹样与参照纹样比对产生的数值来区分两个不同纹样,同时,针对南通蓝印花布纹样与时代特征相关联的特点,将时间与传统二叉树相结合,先以时间参数为主索引,构造出一个二叉树结构;随后再在各个时间块内,利用蓝印花布识别比对值,构造出一个基于蓝印花布纹样识别比对值的链表结构,从而在整体上构造一种空间二叉树,达到高效检索南通蓝印花布纹样的目的。

释义:杼是织布用的梭子,《古诗十九首》中“札札弄机杼”,描绘的是织女织布时的场景。“投杼”则指扔掉织布用的梭子,比喻谣言众多,动摇最亲近者的信心。

[3] 程小青. 霍桑探案选(三)[M].邓绍基,黄天骥,校勘. 桂林:漓江出版社,1987.

其次,子女自担罪名所庇护的父母确为罪犯,虽经子女极力保全,但其父母终难逃法网。《犬神家族》中作为儿子的佐清虽欲通过认罪而来掩护和保全作为凶手的母亲松子,但却未能成功,松子最终认罪并服毒身亡。在这一情节中,儿子虽未能保全母亲,但其行为中的孝亲之情却已彰显无疑,而作为凶手的母亲亦最终伏法,法律惩治罪恶的精神也同样得以舒张,“孝”与“法”的潜在矛盾冲突由此被消弭于无形。

[5] 李隆基,邢昺. 孝经[M].金良年,校注.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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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肖群忠. 中国孝文化研究[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2:272.

引言:促进农村消费升级的金融对策需要从社会、政府、农民等几方面做出共同的改变,能够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力度和消费范围,确保更多的农村居民能够合理地进行消费规划。

[7] 高罗佩. 大唐狄公案(五):玉珠串[M].陈来元,胡明,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11:236.

[8] 司马迁. 史记[M].评注本.韩兆琦,评注. 长沙:岳麓书社,2012:1404.

[9] 司马光. 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495.

[10] 程小青. 关于霍桑[M]//任翔,高媛. 中国侦探小说理论资料(1902-2011).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76.

 
王凡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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