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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民俗文化活动的乡村治理逻辑

更新时间:2009-03-28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中国农民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中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全年每人纯收入由1995年1577.7元,2000年2253.4元,2005年3254.9元,逐年增长,2010年为5919元,2015年为10772元。即便是在中国的贫困地区,同样实现着由“乡土中国”向“城镇中国”的过渡[1](P15)。市场经济改变了中国农村贫穷的社会面貌,农民在物质生活里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利好。然而,改革给农村带来物质利好的同时,却又带走了农村精神领域的某些“纯朴”:农村社会结构多元分化、农民观念意识多元化,农村从封闭逐渐走向开放,汲取了大量外来的精华,但同时也伴随着优良传统文化的逐渐没落与缺失,乡约民规渐渐失去约束力,法治建设缺乏规范。基于村民自治的乡村治理模式在中国农村试行30多年来,村民们却感觉“被自治”,村庄小冲突不断,政府也难以解决,并容易转化为村民与地方政府的冲突[2](P3-5),乡村治理模式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中国乡村治理的发展

乡村治理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关系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在政治、经济、文化的共同作用下,不同时期中国的乡村治理模式各不相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乡村治理主体和治理结构也在不断变革中。

(一)中国乡村治理发展历程

传统时期,县政村治下,村约民规是中国乡村治理的极佳良方。村庄小矛盾得以在村约民规的规范下,通过裁决者就地解决,从而实现小矛盾不出村的和谐。

人民公社时期,义务本位成为社会主导规范,政社合一体制下,乡村社会日趋政治化、行政化。行政关系取代了宗族、血缘等关系,黑恶势力几乎没有生存空间。集体化的村庄中,社会结构稳定,乡村治理单一。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及社会流动共同作用下,村民权利意识觉醒,权力本位成为社会主导规范。基于政府主导的自治制度下,乡镇政府成为基层民众的直接面向,在乡镇政府自身应对能力有限的状态下,自治甚至强化了黑恶势力治村的导向。

自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以及公共事业建设成为农村发展主流,与此相关的农村治理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取消农业税后的中国农村,在西方治理理论主导下,政府力量再度退出,以实现乡村依法自治。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的源头治理方式。然而,基于法制及其技术基础上的乡村自治过程中,传统乡村的治权被弱化,法治过程艰难晦涩,村庄愈发不稳定,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激增,依法自治的乡村治理进退两难。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在治国理念中强调了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并为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党十九大报告则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治一体的治理体系中自治是基础,但必须以法治为前提、德治为补充。强调德治,就需要借助乡村精英,发挥其在治理活动中的凝聚机制,从而制约因自治带来的富人治村、黑恶势力治村现象。

莫里森戏拟了现实主义文学的叙事模式,利用人们在反复强化中生成的期待心理,故意反其道而用之,让读者的阅读期待在接受的过程中不断生成而又不断落空,达到了互动式的戏拟效果,而这一戏拟特点本身就是互文特征的具体体现。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中的三治一体

合理有效的治理模式对于稳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缓解利益分配冲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管理体制创新一直是中国乡村治理领域的关注点。中国乡村治理从“乡绅治理”到“人民公社”再到“乡政村治”,一路前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村民自治,“乡政村治”模式确立[3]。人民公社时期的国家权力逐渐上缩,村民作为行动的主体在村庄主导村委的选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整体上还是一个熟人社会,基于熟人社会的乡村治理模式有利于化解村庄内部矛盾。然而执行不当则容易由村民自治变成“乡政控制”[4],出现诸如群众自治的变异、乡村关系的扭曲、村两委关系的形变等[5],而乡村治理中法治不彰[6],村民的权益同样无法得到保障。受“乡政村治”模式局限性的制约,需要构建“乡村民主自治”模式的制度框架,确保实现村民自治[7]

新会计制度下,对于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出新要求,通过探讨研究,制定新的方案解决这些对社会发展有阻碍的问题,让行政事业单位更好的发挥其作用。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观念,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内部控制。这样行政事业单位在新会计制度下才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法治是乡村自治的前提,是村民权益保障的制度规范。然而基于熟人/半熟人社会的中国村庄,法治并非最佳通道。城市社区治理法制化的模式不一定是乡村学习的最佳模式,盲目的模仿只会适得其反。21世纪的中国农村问题主要是文化失调的问题[8],因为市场经济的冲击,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在城市与乡村的迷离中,找不到属于自己的文化语境。事实上,农村终将还是也必须是农民的最终归属。重建农村社会的组织和文化,让村庄有文化,有舆论,有道德压力,有生活感[9]。在一定程度上,国家赋予乡村的自治权力,除了宗族力量外,几乎难以借助其他组织去充分享用现代政治文明[10](P346)。因此,有必要因时制宜地将正式制度嵌入非正式制度的文化土壤之中并使之深度融合[11]。事实上,乡村社会蕴藏着丰富的自治规则、经验和文化,它们在运用自己规则、经验和文化上应有自己的空间和机会[12]

(三)村落民俗文化活动的复兴

村落民俗文化活动的发展伴随着传统村落的兴衰。新中国成立以来,取缔了与封建迷信活动相关的各种民俗文化,文化大革命期间更是一锅端,农村与此相关的各种民俗文化活动也遭到严重的破坏,改革开放后,部分村落民俗文化活动得以重新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在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理念下,新农村文化建设如火如荼,中国农村大地上新一轮的村落民俗文化活动再次兴起。新兴的村落民俗文化活动同传统村落民俗文化活动的差别在于它从传统出发,融合了现代化,同时又有效地结合了当下的时代背景,用现代化的方式推进村落民俗文化活动的发展。

基于此,本研究采用参与式观察法,着眼于东南沿海Z市一个自然村(万村)的村落文化发展,观察20世纪90年代以来万村村落文化活动的发展变化。尤其是21世纪以来,万村及其所在的行政村、镇、县,村落民俗文化活动开展频率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管理模式越来越规范,值得思考。

二、村落民俗文化活动的发展特点——以万村为例

万村的民俗文化活动主要是围绕着村庄里共同供奉的关帝、玄天上帝进行的。一年大型的公共活动2次,中小型活动大约3次(个人举行的扶乩活动则不定,2015年最多,超过了30次)。

万村关帝来由:起源于陈氏家族,由陈氏曾祖父敬供,最早供奉在陈氏祖屋的厅堂,文革时陈氏曾祖父把它藏到谷仓里,被万村贫下中农代表找出来烧掉,改革开放后再重新雕刻出来仍然供奉在陈氏曾祖父的厅堂直至建庙。关帝的诞辰是万村最主要的节日,每年农历正月初十出巡,并伴随舞狮舞龙、绝技杂耍等相关表演。

陈寿在《三国志》里给何晏立传,只有短短几十个字,说他“少以才秀知名,好老庄言,作《道德论》及诸文赋著述凡数十篇。”当然,陈寿也没忘记掰扯何晏犯的罪孽:拥戴曹爽,离间司马懿,侵占公田,谋取高位,挟私报复朝廷官员。

据村民所言,供奉玄天上帝来由:上世纪50年代,万村中有几个专门从事赌博的庄家,听说本镇S村有个地方有尊佛特别显灵,遂去偷来家中敬供,并许诺若保佑他逢赌必赢就终生侍奉它,后果真保佑他赌博庄家营生丰硕。每年农历九月初三为其寻祖日。自从2015年重新购买金身点眼后,村民有求必应,村民供奉的愈发勤快。2016年九月初三首次回到S村寻祖,并举行类似关帝的庆典活动,并做了下河里扶乩的创新,其下水扶乩表演让万村村民及周围村庄村民对其信任不已。

改革开放后,各地恢复民间信仰,万村民众开始考虑集中供奉村里的神灵,遂扶乩寻找地址,结果:神灵应位于村庄下游,以便留住村里的钱财。于是建址于当时村庄的最下游的龙眼树下,并在龙眼树下供养了一尊土地公。土地公并没有大型庆典活动,只是每年农历八月十五下村里“吃香桌”(每家每户摆贡品敬供)。

在2011年4月22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国土部和住建部在“大调解”工作平台的基础上,分别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和日常工作联络员制度,以重点调解因城市房屋拆迁、土地权属、乡村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在这一规定之下,“大调解”成为目前在中国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依赖于调解,可将各种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联系在一起,从而更有效地解决冲突[21]。这也是中国政府现阶段鼓励使用的一种更有效、对抗性更少的解决冲突的“软方法”之一。

(一)活动频率高,参与者越来越多

近年来,随着S镇及周边地区民俗文化活动的兴起,万村看似杂乱无序的民俗文化活动里面却蕴藏着具有时代意义的管理特点。

2000年以后,随着进香等民俗文化活动的日渐去“封建迷信”化,村庄的民俗文化活动呈现两个特点。一是举办民俗文化活动的频率越来越高,尤其是外出型活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交通的便捷,离开本村外出进香的次数越来越多。2006年开始,万村每年都外出进香一次,2016年后一年2次。二是实际参与人员越来越多。随着性别意识的开放,女性不再被严格限制,如果有充足的座位,只要想去谁都能去。由于购买以及租用小轿车越来越便利,外出进香车辆从1990年代的3辆卡车/货车逐渐增加到2017年的38辆左右,实际参与外出进香的人数也逐年递增(由最初的30-50人,逐渐增加到120-160人)。

值得关注的是,逐渐增加的参与者中包括外出打工者、公职人员以及实际已经离开万村扎根城市的人员(这部分人群主要是通过教育这一通道实现的城市化)。事实上,无论是亲自参加进香全程活动的公职人员还是城市化的这部分群体,乃至整个万村村民而言,民俗文化活动不再“迷信/封建”,这是他们展示自我(社会地位)的舞台,更是一个展示村庄凝聚力的最佳时机。

(二)民俗文化活动的费用增加

由于费用以及活动频率的增加,在后期的民俗活动中,费用成为村民们的热点话题,也成为理事们决策时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随着民俗文化活动越来越规模化,与此相关的配套活动及服务越来越多。因此,除了庙里常规支出外,与此相关的其他名目费用日渐增加。2010年前后重建新庙(花费50万元,这在周围村庄尚属小规模的),2015年神明升级(共花费18301元)等成为庵庙支出中的一大块。1990年代万村正月初十的民俗文化活动一般是1-2晚的布袋戏或电影,由于万村人口少,经济一般,相比于周边村庄,唱戏并不经常,但邀请亲朋好友喝酒请客是这一时期家家户户的重头戏(经济水平中等及以上的家庭每户大约200-500元的费用不等)。2006年后,农村严禁过节请客喝酒,每次2晚的芗剧成为活动的配套新常规,2015年后每年增加九月初三2晚,一年大约4-6晚不等。此外,与此配套的舞龙舞狮、杂耍、拱门、悬挂气球等逐年增加。以2016年为例,2016年九月初三的个人费用支出中的32300元基本是2010年以来万村村民在一次活动中个人增加的支出费用,并不包含在每年人均40元(390人*40元/人=15600元)的缴费中。公家费用支出中,扣除因第一次九月初三活动新增费用约1万元左右,公家基本每年要支出11000元,两项合计约42300元,一年两次也就8-9万元的支出(与周围相对富裕的村庄相比,万村的这个费用并不算多)。此外,若外出进香较远,交通费用支出也相应增加不少。

(1)处理的原则: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因为在建筑结构设计和施工中最难以驾驭的并不是上部结构,而是该工程的地基和基础问题,尤其是在地基处理上,不同地域的差异很大,如果处理不当,一旦发生事故,难以补救,甚至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表1 万村庵庙收支表

  

支出(元)杂费用 4 0 0 0鞭炮8 0元*8 0个 6 4 0 0塑水管 7 0 马夫费用 4 8 2 腰鼓表演 3 0 0 0照相、割草、锁 2 2 4 鼎、喷罐漆 1 5 4 固定资产 5 0 0 0电费 3 2 3 神明升级费用 1 6 5 5 8 其他费用 2 6 0 0买镜子 6 6 管理费 2 2 0 公家支出合计 2 1 0 0 0管理费 4 0 0 庙前铺水泥地 4 7 7 0 个人捐赠支出红灯、拜椅 4 5 0 粪斗、节能灯 1 0 1 拱门4 1个*2 0 0元 8 2 0 0水费 6 0 不锈钢桶 7 0 7 气球6 0个*7 0元 4 2 0 0安装三相电 4 7 0 0 安装费 1 0 0 炮车5 0 0元*6 3 0 0 0电线3粒 6 9 0 玄天换金身 1 7 4 4 杂技表演 4 3 0 0矿泉水 1 1 1 公家支出合计 2 5 2 2 0 唱戏2晚*5 3 0 0元 1 0 6 0 0买帆布 5 0 0 生猪一头 2 0 0 0公家支出合计 7 7 7 5 个人捐赠合计 3 2 3 0 0 2 0 1 2年项目2 0 1 6年项目(九月初三)漏电开关、维修水泥管及运费支出(元)8 1 1 0 0 2 0 1 5年项目2 0 1 5.7.1 0灯架、节能灯支出(元)2 4 0 1 4 5

(三)村庄的模仿效应

一是庙务信息的公开化、专门化。尽管大部分民众是因为敬仰神明的灵验和报应,但还是有个别民众在新庙筹建中贪污了部分筹建款。2010年以来,每年度的庙务活动有专门的会计负责,费用支出都有详细记录,并在任期结束前公示在庵庙里,每年公布1~2次不等。

民俗文化活动是民间信仰催生的产物。然而,民间信仰本身虽非佛非道,但也亦佛亦道[13](P52)。村庄之间以及村民内部模仿效应本是常态,然而,非善的信仰的模仿则不见得是件好事,如万村自从有个体家庭另外供奉佛像后,2016年,全村约有40余尊村民自家供奉的佛像。由于缺乏判断力,这些自家供奉的佛像中有一大部分属于非善之佛,为村庄的不和谐埋下隐患。

作为一种固定模式的学案导学模式,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具体形式是千差万别的。由于每个教师都有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且学生的情况不同,因此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因人而异。但无论其是何具象,这种新型教学模式的主体仍然是学生,一切表现形式都以学生为主。历史不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一门艺术,因此历史教学不像数学、哲学教学过程中注重逻辑思维的培养,其更加讲究教学的艺术手段。在初中历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课堂更具活力和生命力。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学习历史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他们独立思考和独立学习的能力。然而,由于本人知识和生活经验的限制,它未能涵盖学术指导模式在教学中应用的所有方面。

村庄的民俗文化活动主要是围绕着这三尊佛像的庆典活动来进行。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村庄民俗文化活动越来越受重视,万村相关庆典活动形式变化值得关注。

(四)民间信仰的理性化

福建民间信仰虽非佛非道,但的确让民众在无助和未知面前提供了重要的精神依靠。万村民众同此,在遇到无法判断和无助时经常通过扶乩关帝或玄天上帝来帮助自己。这看似迷信实则不然,事实上,万村乃至周边村庄的民众在扶乩求助时大多都是基于理性思考以及科学处理的基础上的,因此,迷信成份日渐减少。以疾病为例,万村C家刚满6个月的孙子因咳嗽1个多月没痊愈,遂找关帝扶乩做法,但同时,也在市某三甲医院接受肺炎的规范治疗,并没有因为扶乩了就不接受科学治疗。

三、万村民俗文化活动中的管理特点

万村是一个小自然村,2016年全村人口296人,90户。20世纪90年代,村庄大型庆典活动(围绕着供奉神明的进香活动,一般一年一次,周围村庄基本同此)大部分在附近山头进行,以步行为主,实际参与者以男性为主;受经济水平以及交通状况的影响,外出本县的大型迎神活动(一般是车程2小时内,一般由3辆卡车/货车负责带着神明以及参与者前往)频率少,一般3~5年才一次。此外,受车辆座位限制以及性别歧视等原因(女性以在家祭拜为主),每次实际参与的人数相当有限,大约30-50人左右。

(一)组织结构的扁平化为主

与传统的宗族村庄不同,万村的宗族势力较小,并没有在民俗文化活动的舞台上占据重要位置。20世纪90年代,万村常规的庙务活动主要由关帝扶乩选举的3个“头家”来负责。进入21世纪后,随着利己主义的盛行、自我权益意识的提高,以及3个“头家”威望的降低,在相关民俗活动组织中,村民愈发难以协调和组织,遂通过扶乩与关帝协商,重新选举出一批人来组织每年相关的民俗文化活动。“头家”一直是万村民俗文化活动的权威象征,重新选举后的这几人村民们觉得他们能力相当一般,因此,便建议除去老年人外,其余的79户通过抽签分批次成为头家,组织每一年度的相关活动。于是从2012年开始,每六年一轮回,万村各家庭无论贫穷富裕、能力强弱,皆通过抽签来参与组织活动。

“头家”选举的随机化、均等化使得万村每户家庭中的男性(丈夫去世的家庭由女性来参与)都有权参与到村落民俗活动的组织里。改变了以往直线型组织结构模式为扁平化组织结构模式,让万村基层的每个家庭单位都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并对组织活动的结果负责,从而形成以“以组为主”的扁平化组织结构。

(二)理性规范的运作模式

福建省是全国民间信仰最发达的地区,并成为民众的日常精神需求的重要依靠。随着万村轻度原子化,以及民众信息获取的多样化,万村民俗文化活动的组织过程日趋理性和规范。

万村仅是S镇诸村庄之一。有意思的是,万村的庵庙换址重建并不是个案,在同一周期内周边村庄庵庙翻修、新建成为常态。此外,类似神明升级、村庄广场舞队伍筹建等也都具有显著的模仿效应,如自从Q村神明神级(包括重换金身以及配备新装备等)后,S镇所属的行政村中8个村庄有6个都进行了所谓的神明升级。L村筹建了第一支广场舞队伍,并在L村民俗活动中表演后,8个村庄几乎都建立了村庄广场舞队伍,并在每年的村庄民俗文化活动时会在S镇公共场域表演。

二是理性思考后的操作模式。2016年玄天上帝升级后的九月初三首次举行大型民俗文化活动,并提出要下村边的河里扶乩,这在万村历史上属第一次,仅次于Q村。因为当年度头家大多属于万村组织能力相对较弱者,因此,本年度选出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等8人组成,并责成副会长全权负责九月初三的活动。

青藏铁路多年冻土区桥头路基变形整治新技术研究……………………………………………………… 张东亮(10-74)

在类似外出进香(分别到东山县、武当山等)导致费用增加时,也并不是完全通过扶乩由神明决定,头家及理事会会计尽全力与神明协商最佳方案,适当约束。

(三)公益慈善事业的推动

如前所述,由于万村民俗文化活动组织的扁平化,家家户户参与过活动组织。由于几乎都是同样事务,每届组织能力的强弱关乎组织者的脸面问题。因此,即便是扎根城市的万村村民,在其父辈家庭成为头家的当年,一定会抽空回来帮忙组织,从而使得更多的精英参与到组织活动中,推动村庄民俗文化活动的规范化、理性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部分公职人员、村庄精英、热心村民以及庵庙董事会为主的万村老年活动中心筹建组,并借助各自力量期望从公共渠道(国家财政)获取部分资金筹建属于万村的老年活动中心。尽管这一做法不一定妥善(因为万村所在的行政村已经有老年活动中心,只不过距离万村相对较远),但公职人员、村庄精英等参与扶老、敬老等,推动村庄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值得借鉴。

四、村落文化活动中村庄治理逻辑

万村民俗文化活动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及其所展现的管理模式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治理具有借鉴意义。

(一)村庄内部精英的发展以及外部精英的回流

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实际上是对以往老年权威、村庄权威的挑战。即便活动组织管理模式的扁平化,但在每组头家中同样存在能力强弱之分,尽管属于相对强弱,但这样的轮值让同组中能力较强者提供了发挥能力的平台,并展示在关于村民们脸面的公共活动中,因此,做得好的很容易在村庄中提升个人的社会地位(如Z君的母亲是哑巴,父亲是外出招赘来的,父母几乎处于村庄底层,由于Z君未婚,父母的头家角色完全由Z君承担。由于其年轻、勤快,在组织活动中表现良好,为自己和父母挣足了脸面,自己也在万村站稳了根基)。而通过轮值,每组能力强的组织者,村民是看在眼里的,这也容易形成关于优秀组织者人选的预判,有利于之后其他相关活动的组织。

为了保证肉鸡的身体健康,保证鸡雏的健康成长,鸡舍需要保证温度的均衡,不可出现大幅度的温度浮动,避免因温度的变化导致鸡群感冒,但养殖户要注意冬季的鸡舍通风问题。夏季外围环境温度高,鸡舍正常通风可以有效排除废气;冬季外围温度低,养殖户为了鸡舍保温多采用封闭鸡舍的方式,这种方式不利于鸡舍通风,容易导致细菌、病毒无法及时被排出,进而导致肉鸡患病,因此养殖户在冬季也要进行有效通风,例如在一天温度最高时进行通风,风扇排风等,都可以在维持温度的同时更换鸡舍内空气。

此外,部分公职人员以及扎根城市村民,都是通过教育实现了自身的城市化,属于村庄外部精英,他们的持续参与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属于外部精英的回流,他们的回流对村庄有着良好的导向作用。合理利用他们自身携带的资源及思维模式可推动村庄的治理。

(二)平等参与权下的矛盾就地化

随着流动的便利性,村庄边界逐渐模糊,村庄日渐失去对边缘群体的压制能力,使得村庄中边缘群体的越轨行为日渐普遍。村落民俗文化活动是村民们基于共同信仰而举办的活动,属于村庄有限的公共平台。在这一平台中,通过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将边缘群体纳入其中,从而借助村庄内部的各种力量抑制边缘群体主导村庄规范的发生。事实上,类似于万村这样的宗族性村庄,民俗文化活动这样的公共活动平台是其获取脸面的重要场所,在这样的平台下,核心是对神明的敬仰,而作恶的报应是其重要的约束,借助这样的平台一方面能提高村民的村庄责任感、同时也有利于村庄内部矛盾的就地解决,并缓和僵硬的干群关系。

XING Peng-fei, LI Zi-fu, LI Qiang, ZHAO Rui, FANG Yi-bin, ZHAO Kai-jun, DAI Dong-wei, YANG Peng-fei, ZHANG Yong-wei,LIU Jian-min

此外,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具有平民化的特征,这样的结构下,所有村民都具有村庄公共事务的平等参与权,既是对其能力的肯定,也提升了他们参与村庄事务的责任感。

定义3:假设总体中有N个个体,将这N个个体编号,把号码写在号签上,将号签放在一个容器中,搅拌均匀后,每次从中抽取一个号签,连续抽取n次,就得到一个容量为n的样本.这样的随机抽样方法称为抽签法.

(三)注重良好民情的培育

基于民众理性的民间信仰所带来的良好的民众参与率,包括村庄内部不同阶层的参与以及村庄精英和所有外出年轻人的回归,所有村民都在这里寻求属于他们自己的位置。《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提出法制比自然环境更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而民情比法制的贡献更大[14](P148)。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民主法治进步的体现,是一个国家文明发展的标志。基于法治基础的乡村自治使村民的权益得以保障。然而,中国的农村具有特殊性,宗族、民俗是村庄永久的印记。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熟人/半熟人社会对村民非制度化的制约能有效弥补法治的不足。乡土中国里,民情对于村庄的成长意义深远。于村落而言,随着社会的开放,除了村落民俗文化外,能让村庄老老少少共同参与的公共平台几乎没有。此外,中国近3000个县,2万多个镇,区域的多样化,民风民俗同样多样化。村落民俗文化活动仅是民风民俗中的一个部分,在自家场域内,借助健康的村落文化培育积极向上的民情,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乡规民约,与法制一起治理乡村是可以做到的。

需要说明的是,万村是我国东南部一个普通的以农业为主的村庄,与工业性为主的村庄以及利益密集型的村庄有显著的差异,以上所提出的乡村治理逻辑主要适用于类似于万村这样的普通的农业型村庄。在互联网时代,村民信息不再闭塞,但万村这样一个农业型村庄,宗族势力并不显著,也不存在富人治村、能人治村的问题,因此,理性引导结合现代管理的村落民俗文化模式、良好的德治环境与法治一起,三位一体推进以良好民情为基础、法制建设为辅的乡村治理模式,从而避免乡村治理沦为富人治村、宗族势力的工具,实现村民真正想要的村庄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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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亮
《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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