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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在羌族地区设置卫所考

更新时间:2016-07-05

明朝是羌族社会历史发展中承前启后的一个关键时期,也是羌族地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进一步深入发展的时期。明朝在羌族地区分封土司,建立州县里甲的同时,特别重视军队的建设和管理,通过不断创新和发展,完善了中央政府在当地的治理体系,建立起了以土司制度、州县里甲、军事卫所为骨干,政治、军事、社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控制架构。当前,有少量论文、著作对明朝在威州、茂州、松潘等地卫所与驻军的情况有所论及,但仍显单薄和零散,缺乏系统专门的研究。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展开探讨。

明军进驻羌族地区

元末,红巾军将领明玉珍从巫峡引兵入蜀,于至正二十一年(1361)击溃元军在四川的主力。至此,蜀中郡县相继被占领,明玉珍“尽有川蜀之地”。次年(1362)三月,玉珍受刘桢等人拥立称帝,国号大夏,纪年天统。据乾隆《保县志》:保县,元末明玉珍复置县[1]。又据《明史》记载:龙安府,“元龙州,属广元路”,明玉珍置龙州宣慰司[2]。可见,包括今理县、汶川、茂县、北川以及平武等羌族地区均纳入大夏政权的统治之下,当地土司同时接受大夏政权的封号管辖。

元至正二十八年正月(1368),朱元璋在南京即皇帝位,国号大明,建元洪武,标志着明朝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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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州千户所。据《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十年十二月,丁玉所部至威州,土酋董贴里率众来降,明太祖下诏设置威州千户所,守御其地[12]。可知,威州千户所置于洪武十年底。《保县志》谓之曰威州左千户所[8]。到十二年(1379),朝廷升威州千户所为威州卫指挥使司。据《明实录》:同年九月,明朝“置四川威州卫指挥使司”[13]。再据《太祖实录》:洪武年间,泗国公耿再成之子耿瑜袭职威州卫指挥佥事[14]。又,宣德三年(1428)正月,宣宗命隆庆左卫指挥佥事吴迪“掌威州卫守御千户所,驰驿以往”[15]。可知,明朝的确在一段时间内设置过四川威州卫,这在《古今图书集成》《明史》《茂州志》等各种史志以及当代的各类著述中均不曾有过记载。不过,宣德三年(1428)之后,威州卫指挥使司的记载便在《明实录》中完全消失。反映出此时朝廷随已降卫为所,恢复了威州千户所的建置。威州千户所“置吏目厅一,百户所十,镇抚司一,隶四川都指挥,属威茂道”[8]

洪武十年,明朝开始在羌族地区建立卫所。据《蜀川边方》:“冉駹即今威茂之境,其西为叠溪,又其西为松潘、吐蕃,氐羌诸种落杂居,崖嶂箐峒险阨,相雄长......明朝高皇帝既平蜀,乃命平羌将军丁玉攻取其地,设州邑、卫所,棋布要害”[10]。《成都府羌蛮考》进一步考证指出:松潘、威茂“皆氐羌地”,洪武十年、十一年,御史大夫平羌将军丁玉“克复其地”[11],设松州、潘州、茂州三卫,叠溪、威州二千户所。这些军事卫所,在四川归都指挥司使管辖,在中央则隶属兵部管理。

不过,随着明军控制川蜀地区的中心城市,局势逐渐变得明朗起来,各地抵抗也日渐式微,社会局面逐步趋于平静。傅友德乘势作为,以成都等地为依托,采取政治招抚、军事威慑两手策略,派出使者和小股兵力分别进驻四川“州县之未附者”[4],在展示武力的同时,大力宣谕明朝政策,希望通过政治招谕解决包括羌族地区在内的有关州县问题,不战而屈人之兵,实现和平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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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傅友德等人的广泛晓谕、政治招抚下,成都附近以及羌族地区的州县、土司相继归附。

一方面,明军分别派遣官员、使臣“招辑番汉人民”[5],对大夏政权的“溃亡士卒”采取集中收容管理,接受大夏基层官吏的投诚和各家土司头人的归顺。另一方面,着手在羌族等地区筹建和构架行政管理机构,并妥善安置降附的大量各族民众,以及大夏政权的散兵游勇。至此,今汶川、理县、茂县、北川以及松潘、平武等羌族地区正式纳入明王朝统治之下。由于朝廷的招抚怀柔以及羌人的顺势归附,在改朝换代的重大历史转折时期,当地基本没有出现持续、剧烈、大规模的动荡,大致在相对平稳的社会环境中实现了政权的顺利交接和新旧朝代的更替。

卫所的建立

卫所制是明朝基本军事制度和军队的编制单位。“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6]。一般来说,在具有重大军事意义的地方设立卫,次要的地方设立所。卫的全称是卫指挥使司,长官为卫指挥使。所的全称为千户所,长官为正千户。洪武元年,颁布的军卫法规定,5600人编为一卫,每1120人编为一所,112人编为一个百户。在一些特殊地区还设有守御千户所。各地的军卫,包括守御千户所均隶属于所在地区的都指挥使司,而百户则隶属所在千户所,千户所则隶属所在地军卫。

羌族地区处于汉藏之间的走廊地带,乃全蜀“屏蔽”,战略位置十分重要。确保当地安全,既是防止岷江、涪江上游及其以西地区土著居民进入富庶的川西平原,拱卫成都等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需要,也起着隔限汉藏两大民族在川西北地区发生正面对峙的藩篱功能和缓冲作用。因此,中央政府以及明朝四川地方当局,均高度重视威州、茂州、松潘等地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战略地位,将其视作经营川西北地区,乃至整个藏区的重要一环。

建立卫所之前,明朝曾在羌族地区建立平羌将军都督府,作为过渡性军事制度安排。据《汶志纪略》记载:洪武八年(1375),明朝“征蛮通道”,始设平羌将军都督府,镇守松潘、威州、茂州、叠溪、龙州等地。可见,明军进入之初,为镇守川西北地区,防卫边陲,加强军事震慑,朝廷就在茂州设置平羌将军都督府,统领威茂、松叠等地军事,并派兵驻守[7]。平羌将军都督府设平羌将军一员,御史大夫一员,都督总兵官一员,都指挥二员。都指挥一驻叠溪,巡视威茂;一驻龙州,巡视松龙。年终两都指挥彼此交叉巡视,划归威茂道管理[8]。十年(1377),茂州土酋董贴里等发动叛乱,“劫杀人民”,朱元璋命御史大夫丁玉为平羌将军,“率师讨之”[9]。明朝在军事收复岷江上游地区后,正式裁革平羌将军都督府[8]。其具体时间应在茂州、威州等地军事卫所建立起来之后。

明军占领绵州、汉州等地之初,局势尚有反复。部分忠于大夏政权的地方和民众,展开了零星的、低烈度、小规模的军事反抗。据刘基《平西蜀颂》:“蠢兹羌戎,凭其险阻,罔知天命,大邦是距”[3]。可知,在明军进入四川之初,羌族一些地方也曾卷入保夏抗明的政治风暴中。其他部分地方也大有情势汹汹、暗流涌动之势,酝酿在他们熟悉的大夏政权和陌生的新王朝之间作出恰当或理性的选择。

建国后,朱元璋继续开展消除各地割据势力的战争。当时,盘踞四川的明升政权虽遣使贡献,但仍“不去伪号”,大臣皆“请讨之”。洪武四年(1371)春,朱元璋以夏主明升不服招谕,命汤和、傅友德兵分东、北两路伐蜀。六月,汤和所部大破瞿塘,抵达重庆,大夏郡邑镇戌望风归降[3]。明升携带玺印至汤和军营请降,夏亡。北路明军傅友德部在相继攻陷阶州(今甘肃陇南市)、文州(今甘肃文县)、绵州(今四川绵阳市)、汉州(今四川省广汉市)等地后,于同年七月占领成都。至此,羌族地区东、北两翼完全暴露在明军强大武力威慑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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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叠溪千户所。据民国《松潘县志》记载:“明洪武置叠溪所”[18]。可知,叠溪千户所设置于洪武年间。其具体时间,史载有二。其一是《明史·四川土司》叙述军事部分云:洪武十一年“平蜀,置叠溪右千户所,隶茂州卫”[9]。《古今图书集成》《茂州志》《保县志》《汶志纪略》等均采信此说。然同传叙述土司部分又云:“叠溪千户所,永乐四年(1406)置”。同书两说,孰是孰非?我们认为,洪武十一年,明军即占领叠溪,随后占领松州并设置军卫。占领叠溪不久,朱元璋还特别提醒要“择士卒勇鸷者,守纳都、叠溪之路”[19]。故永乐四年置叠溪千户所一说显然有违太祖敕令。故而,洪武十一年置叠溪右千户所的记载应当最为准确。叠溪右千户所初属茂州卫管理,洪武二十五年(1392)后,叠溪右千户所改为叠溪守御千户所,直接隶属四川省都指挥使司。

关于茂州卫。道光《茂州志》云:明洪武十一年(1378),置茂州卫[16]。考《太祖实录》,洪武十一年初,汶川县土酋孟道贵乍降还叛,丁玉遣指挥胡渊、童胜分道灌县、石泉夹击。第二年正月,明军会师茂州。是月,诏置茂州卫指挥使司,留下指挥楚华等带领相当于三处千户所的兵力驻守[17]。可知,茂州卫设置于洪武十一年正月,卫公署位于内城东隅[16]

关于松州卫。据《读史方舆纪要》记载:明初,设松州、潘州二卫,后并为松潘卫[20]。设置松潘卫的时间,在明朝中后期已经出现歧见。据万历年间郭子章《西南三征记》:洪武十一年,丁玉讨平岷江源头地区,设松潘卫[21]。《古今图书集成》、乾隆《保县志》、民国《松潘县志》均采纳此说。然《明太祖实录》《明鉴》《明史》皆云:洪武十二年四月,置松州卫指挥使司。松州设置军卫的具体情况,《明太祖实录》的记载最为翔实。洪武十二年正月丙申条云:丁玉“率师讨松州叛酋,平之”[22]。随即,丁氏指派宁州卫指挥高显等“城其地,请立军卫”。至同年四月“降印设官,领军镇守”[23],松州卫正式成立。可见,《实录》《明鉴》等最为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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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在羌族地区的驻军规模,各个时期有所区别。但总的来讲,呈现出前期相对较少,中后期逐渐递增的趋势。

同年八月,明太祖下令废置松州卫指挥使司。时任松州卫指挥耿忠上书据理力争,认为松州“为番蜀要害之处,军卫不可罢”。朱元璋在耿忠的坚持下放弃自己的想法,“命仍复置卫”[25]。松州道路险远,运输不便,军队粮食供给紧张,经常出现“粮秣不济”的困难[26]。在经历两次废卫事件后,朱元璋才坚定了守备松潘的决心。但少数言官仍然根据太祖之前在松州卫问题上表现出来的摇摆不定态度,多次提出内移松州卫的折衷方案。例如,洪武十八年(1385)二月,行人许穆上言:松州“土地硗瘠,不宜屯种”,数千戍卒“粮饷不给”。虽然想方设法增加粮食供给,“而栈道险远,军之甚艰。请移戍茂州,俾屯田于附近之地”。朱元璋明确指出,松州卫“吾尝欲罢之,以其控制西番要地,不可动也”。明太祖否定了许穆的动议,要求中央、地方要关心爱护守军,全力满足当地守军的粮食等军需,提出并制定了松潘、叠溪等地的军士粮饷,“令旁近州县运给之”的特殊政策[27]。至此,松州卫的废置之争才告一段落。洪武二十年(1387),朝廷对松潘军事指挥体制再次进行调整完善。正月,“罢州改卫”[2],“改松州卫为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隶属四川都指挥使司[28]。直到嘉靖四十二年(1545)“罢军民司,止为卫”[2]

明朝在羌族地区设置各军事卫所的先后顺序,个别志书也存在窜乱现象。例如,民国《松潘县志》:洪武十一年,丁玉征服松茂等地,“先设松州卫,筑城驻兵。又设潘州、茂州二卫,叠溪、威州二千户所”[31]。认为最早设置卫所的地方是松州。然据《太祖实录》,明朝在岷江上游地区最早设置卫所的地方是威州,其次才是茂州卫、叠溪千户所、松州卫等。《松志》的记载显然不实。

青川、灌县、小河等地逼近羌族地区,“乃番夷往来之冲”[29]。洪武四年九月,明军入川之初,置青川守御千户所,命副千户朱铭值守[5]。七年(1374),置灌县守御千户所。“所在县城内”,属成都右卫[20]。宣德四年(1429)春,明朝下令增置小河千户所[30],调成都前卫后所官军守卫。

驻军规模

松州设置军卫可谓一波三折。建置当年,旋即“并潘州于松州”,置松州卫指挥使司[9]。同年六月,朱元璋敕谕丁玉:“大军入松州,克戎虏于万山之中,设官置卫,以威蛮夷,尔之功亦懋矣”。同时指出,“朕闻松州山多田少,耕种恐不能赡军。若以人民供亿,则是困。有用之民守无用之地,非良策也。可相度其宜,或于保宁及择要害之处立卫”。太祖的诏书,对丁玉军事占领松潘等地给予高度评价的同时,考虑军粮供应困难和百姓的负担过重,打算收缩松州驻军,退缩至威州、保宁、茂州等战略要地稳住战线。丁玉题奏,松州“为西羌诸蛮要地,军卫不可罢”[24],坚持认为不能放弃松州卫。朱元璋采纳了丁玉的建议。但到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松州卫远在山谷,军士屯种不足以给,而劳民馈饷”为由,再次提出罢卫设想。

按照卫所制度,洪武至永乐时期,明朝在羌族地区的驻军应当在12000人左右。从现有资料看,洪、永间,当地驻军一般都没有满员。以茂州卫为例,依据军卫法规定,当地驻军当有5600人,但在洪武十一年,当地守军实际上只有3000人[17]。十八年,松潘地区的戍卒也仅有3000[27],两卫驻军合计刚好6000人,勉强超过规定人数的一半。考虑到景泰年间龙州土兵尚分出一千多人分批更戍松潘等地,而天顺四年(1460)明朝才从茂州、成都等地调兵屯戍石泉[32],加上有明一代威州、茂州、叠溪、龙州、石泉等地的守军均为松潘总兵、副总兵等将领提督管束,这六千人也应该就是明初羌族地区守军的大致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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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宣德时期开始,特别是钱宏之乱后,明朝对羌族地区的管理控制日趋严厉和强硬。为防止类似大规模动乱事件再次发生,中央政府加强守备,“置镇、建牙”,开始大规模、高密度设置城堡、墩台、驿站。同时,增设军事机构,“宿重兵,以资弹压”[31]。经过不懈努力,明初在川西北地区“无多军、城池”的状况得到很大改善[33],守军数量也得到成倍增加。到宣德八年(1433),四川都司又将6800名军士调往羌族地区长期驻扎[33]。外加洪、永时期已有的6000人,总兵力合计已经达到12800多人。如果再外加洪武二十五年(1392)后,直隶四川都司所辖的叠溪守御千户所,宣德前后直隶四川都司的威州守御千户所,按照卫所制度,两所兵力合计2200余人,宣德时期羌族地区的守军至少已经达到15000人左右。明朝在羌族地区的存在向着高度戒备化、深度武装化、过度暴力化的方向发展已然不可逆转。

正统至成化,明朝对羌族地区军事指挥体系朝令夕改、左右摇摆。正统十四年(1449),朝廷在羌区设置松潘等处巡抚[34]。天顺元年(1457),该制度被全面废止。五月,松潘巡抚罗绮奉召回京[35],羌族地区不再设置巡抚。二年(1458)二月,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等“需人最急”的地方相继恢复巡抚设置[36]。但松茂一边“不复更置”,仅以松潘兵备副使“整饬之而已”[34]。成化十二年(1476)七月,宪宗敕令巡抚四川右副都御史张瓒“兼理”或“兼督”松茂、安绵等处边务。并“崇重”其地位,要求总兵、兵备以下官员全部归其节制[37]。十四年(1478)后,为因应茂州北部、松潘南部地区频繁发生的土著居民抢劫商旅军士,严重阻断交通运输事件,以及明军因“牛尾巴失利”造成的南路地区控制权的丢失等问题,明朝将兵备副使分为整饬松潘兵备副使、整饬安绵石泉江油龙州等处兵备副使和整饬威茂兵备副使。十五年(1479),朝廷再次改变川西北地区的军事指挥体系,派遣职衔偏低的佥事李廷璋到松潘等地“整饬兵备”。由于威权不足,“其职位与副使又有不同”,故“行事尤为掣肘”[38]。十二月,四川按察司佥事戴宾被任命为整饬松潘兵备副使[38]。面对混乱和摇摆不定的军事指挥体制,守军将领只能在增加戌卒人数上做文章,加以补救。故至成化中期,松潘、茂州、威州、叠溪、小河等地,进驻守军人数已经增加到18500多人[39]

2.2.2 控制病原体 在有机农业植物种植时,需选择无病原体的土地进行种植,且种植时间要合理。全面监控有机农业生产过程,不放过其中的每一个环节,对种子及土壤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从源头上阻断病原体的传播。加快培养抗病、抗害品种,不断改善农作物的生长环境,严格控制土壤湿度,确保农作物生长环境的健康。

弘治、正德时期,国家元气耗散,国力衰微,财政艰窘。军队战斗意志衰退,军心动摇、士气低落、威势不再。羌族地区驻军更是“迫于强番,日朘月削,衣粮器仗,尽以供番”[40],可谓是食不果腹、衣不蔽体、饥寒交迫,已经到了“垂首丧气”[41]、“大可骇愕”的境地[42]。为振兴时局、救亡图存,防止王朝统治在羌族地区的消解,嘉靖至万历时期,明朝在岷江、涪江上游地区大批量设置关堡台墩等基础设施,建置完备绵密的军事防御体系外的同时,持续调兵遣将,在羌族地区不断扩充兵力,“以为捍御”弹压[43]。据《四夷考》:松潘地区戍守主客官兵、舍余游兵共计一万三千六百八十余人;石泉、安县等地戍守官兵快六千四百五十二名[44]。茂州、威州、汶川等地,据《古今图书集成》:戍守主客官军兵快羌番共一万四千二百五十一员名[11]。以上在松潘、威州、茂州、石泉等地共有守军34383人。再据《松潘图叙》:松潘卫、小河所三路主客官军各一万一千六百八十四员名,合计23368人;茂州卫以及叠溪、威州、灌县四路主客官军各一万四千一百五十二员名,合计28304人;安绵、坝底、石泉四路主客官军各六千四百五十二员名[45],合计12904人。三处总兵力合计64576人。以上资料,大都成书于嘉靖至万历年间,或是对当时明朝在松茂、威州、石泉、安绵等地驻军情况的统计。因此,嘉、万时期,明军在羌族地区的驻守和作战的官兵在34300至64500人左右。当然,这些官兵既包括长期值守的“主军”,也涵盖从外地调来,临时遂行作战任务的所谓“客军”。其中,64500人的规模应该是万历朝松潘河东之役、河西之役期间,明军在整个羌族地区驻守和作战人员的峰值,也是有明一代驻守和作战官兵的最高点。羌族地区成为当时全国范围内武装化、军事化程度最高,“兵役繁兴”、军事事件最为频繁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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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刘健等.明孝宗实录(卷122)[M].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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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少将
《阿坝师范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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