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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的现状、成因及对策

更新时间:2009-03-28

2015年《大国工匠》专题片在央视播出后,关于“工匠精神”的话题在社会上受到广泛的关注和热议[1]。在2016年和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到了“工匠精神”,这意味着“工匠精神”开始上升到国家战略[2-3]。因此,扎实推进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工作显得非常迫切。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等性和技能性的双重特点[5],因此高职学生培养应该体现出高等性和技能性。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需要思想观念、支撑系统和后期评价三个主要环节,这三个环节是相辅相成的。思想观念是前提,决定着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方向;支撑系统是实现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目标的条件和保障;后期评价是确保高职学生能否以扎实和积极心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因素。思想观念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出现脱离现实的现象;在一定条件下,支撑系统可能会出现不能体现高职专业特色的问题,从而导致其不能够在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后期评价,大多数情况下流于形式,不能在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中有效发挥作用。因此这都会直接或间接决定着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的现状,对高职学生综合素养的提高将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本文尝试从思想观念、支撑系统和后期评价三个方面探讨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现状、成因及对策。

(1)国际市场环境不稳定。民营企业的发展受国际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对于一些外向型的民营企业来说,国际市场环境波动和国际关系的好坏影响着企业的生死存亡。

一、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的现状及成因

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过程,包括很多重要环节。归结起来,有三个主要环节:思想观念、支撑系统和后期评价发挥着主导作用,因此,这三个主要环节的现状和所产生原因,要从整体角度分析,而不能进行割裂。

(一)思想观念现状及原因

思想观念是实践活动的指导,高职学生培养是一项具有专业特性的教育实践活动;而思想观念要体现出高职学生人才培养需要,否则学生“工匠精神”培育也就失去了意义。

刑法具有规范性和稳定性,刑法立法也具有滞后性,这正是刑事立法政策发挥指导作用的价值空间。然而伴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法治文明的进步,刑事立法政策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却出现了两种悖论:在自由主义刑法观的提倡下,刑事立法政策“向客观主义倾斜”的趋势和民众要求参与立法政策制定的呼声日益高涨;刑事立法政策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自由的目标和民众表达意愿的方式有限。民众的声音不仅仅涉及司法、执法领域,而且将目光越来越多地延伸至立法领域。如何正视这一冲突,成为刑事政策学发展所面临的新难题。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应从刑事立法政策自身的价值出发,探究其民意考量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跟不上企业行业新变化,人才培养方式陈旧。随着科学与技术的发展,企业行业出现了很多新方法和新思路,这给调整高职学生培养提供了重要契机。由于高职专业受传统思维影响,不能够及时调整,造成培养的学生不能够适应企业行业的需要。此时,谈论开展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工作显然是一句空话。目前,有些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能够和眼前企业行业新变化紧密契合起来,表现较为突出的是很多人才培养方案内容是多年前的东西,课程安排也不尽合理。企业行业人才需求新变化无法体现在人才培养过程之中,而高职学生“工匠精神”是一个与企业行业人才需求紧密相关联的结果,因此用旧的思想观念去指导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显然将不会出现令人满意的效果。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高职院校没有扎实开展校企合作办学,产教融合工作没有有效开展起来;其次,高职院校没有及时“洞察”企业行业人才需求的新变化,不“情愿”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最后,高职院校资源有限,不能承担起支撑培养企业行业新需求人才培养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高职院校培养学生“工匠精神”的行动是落后的,方式也是过时的,所以高职学生“工匠精神”也仅是一句口号,不能满足高职学生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需要课程体系、专业教师和实训条件的支撑,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课程体系是基础,专业教师是引导,而实训条件是养成,三者缺一不可。目前,高职课程体系、专业教师和实训条件存在着不少问题,从而影响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

3.与国家发展战略不相符,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根本要求。高职学生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的制定,要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而开展,但是,在高职学生培养中,没有将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很好地反映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高职需要一大批具有精益求精和乐于奉献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高职人才培养是一个成本比较高的过程,尤其是实训环节需要大批设备,这些设备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往往只能停留在表面,没有往深层次方面开展,造成高职学生不能高质量地培养。高职院校没有认识到国家发展战略和高职专业人才需求存在着很大的关联性,没有将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高职人才需求纳入人才培养体系,从而不能以诊改思路[6]审视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就是要将乐于奉献和技术一流贯穿于高职学生培养的全过程,如果不能很好地体现这一思想,高职学生的技能会大打折扣,学生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会大大降低,高职学生也就失去了就业和服务社会的潜质。

(二)支撑系统现状及原因

2.不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出现偏差。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的主体和核心是学生,学生是实施高职教育的对象。目前,高职院校虽然积极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比如高职土建类专业,因受到专业因素的影响,没有很好地体现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理念。如高职土建类人才培养方案和教育方式,往往存在着以教师需求为中心的现象,给广大高职学生成长和成才带来了消极影响。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不能突出学生“人文+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往往只重视学生的技能培养,这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旧观念的使然,而没有充分认识到高职学生人文素养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就会出现偏差,高职院校就会认为只要学生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和预算能力,“工匠精神”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从而忽略学生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的塑造,高职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将会受到很大制约。例如,在高职土建类学生培养过程中,不以学生为中心的“工匠精神”培育还表现在随意修改人才培养方案,以教师需要任意调整专业课程,这对于高职土建类学生学习专业理论和技能知识将会产生很大影响,最终造成高职土建类专业学生知识搭接的不合理,进而不能实现高职土建类专业学生系统掌握知识和“工匠精神”的养成。

1.课程体系不合理,专业特点不够突出。课程体系是高职学生培养的前提,直接关系到高职学生“工匠精神”的形成。高职各专业的实践性比较强,这就要求高职专业的课程体系要突出实践性。然而,目前高职课程体系体现理论层面的内容比较多,实践内容偏少。高职专业方向比较多,几乎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但是专业课程体系却不能很好地体现所属专业方向特色,如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侧重培养学生施工操作能力,这是培养该专业学生“工匠精神”的基础,然而该专业课程体系存在很多力学、结构设计之类的理论课程,而高职学生目前的知识基础是无法完全理解和掌握这类课程内容的,从而造成学生只能停留在一般性的了解层次,并且,所了解的知识还不是专业核心知识,这就无法支撑起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工匠精神”的培育。更有甚者,一些自考课程作为主要专业课程,出现在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课程体系中。高职学生适当开展自考学习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大量自考课程打乱原有专业课程体系,这就会削弱课程体系的专业属性,不利于高职学生专业知识学习,更不利于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

2.专业教师职业素养不高,不能起到引领作用。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专业教师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也需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这是塑造高职学生“工匠精神”的基本要求。目前,高职教师引进,主要面向研究生和企业人员。他们大多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职业操守,然而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些不适合从事教育的人员“混入”到高职教师队伍中。由于没有教育学背景,他们往往不能从专业建设和学生成才角度去思考问题,进而使高职学生不能准确把握“工匠精神”基本要求。高职教师整体素养不高,集中表现在不能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不能将专业知识准确地传授给学生,课堂上“糊弄”学生,不按专业课程所设定的培养目标去传授知识,造成学生专业知识的“断层”,影响了学生“工匠精神”的养成。

3.实训条件不完善,无法创设实操环境。实训是培养高职学生职业技能的必要途径,且实训条件要求比较高。以土建类专业为例,高职的实训条件主要集中在施工现场模拟和工程文件编制上,前者主要涉及土建工程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操作、工程测量等,而后者主要是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高职学生只有具备比较扎实的施工能力和工程造价文件识读与编制能力,才可能在企业行业有一定的用武之地。然而,高职院校需要建设施工模拟现场和工程算量实验室,它们往往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由于高职院校资源有限,不能足量地将资源投入到各专业实验室建设中去,造成专业实训室建设不能支撑学生职业技能培养的现状。高职学生“工匠精神”是一个逐渐积累的过程,需要一定的现实条件,才能够被“激发”出来。如果土建类专业实训室条件不完善,学生只能掌握专业理论知识,而技能却不能充分掌握,使得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养的环境条件不足。

(三)后期评价现状及原因

后期评价,是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评价标准制定、过程性评价和服务学生评价三个方面,它们表现出来的问题从侧面反映出高职学生“工匠精神”现状。

大学生往往喜欢与志同道合,有相同兴趣爱好的人处事,这也有利于他未来的职业发展,他们正需要一个专业的平台来结交益友。

1.评价标准过于单一,评定方式单一。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评价标准是一个综合性比较强的内容体系,它不但包括课程专业理论知识评价,而且包括职业技能表现评价。然而,在现实操作时,却局限在技能评价方面,很少涉及学生日常行为表现,这就会导致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侧重技能而忽略其他方面,这与高职学生全面成长的培养目标相违背。

使用SPSS 13.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s)表示,并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c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加强培训,真正掌握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实质。高职人才培养要紧密联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要特别关注新时代对高职人才的要求。加强师生学习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要与专业特点相结合,开展富有高职特点的国家发展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学习和培训。让广大师生真正体会到高职学生在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中实现个人价值的途径,积极调整高职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方向修订,以确保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针对上述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所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以提高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实效性。

铜块(99.5%,直径8 mm):某化学试剂厂。硝酸银(AgNO3):某化学试剂厂。正十八硫醇(C7H15COOH):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无水乙醇(C2H5OH):某化学试剂厂。

3.服务乏力,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高职学生需要教师和学校的激励,才能激发出参与“工匠精神”培育的积极性。激励的方式比较多,其中,教师和学校服务学生是比较有效的一种方式。目前,高职院校普遍存在一种现象,表面上重视服务学生工作,而现实却不能真正落实,造成高职学生心里抱怨整个“工匠精神”工程,导致他们不能以积极心态参与高职院校制定的“工匠精神”培育方案。

[1]周宁等:《基于改进生态足迹模型的重庆市生态承载力研究》,《重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8年第2期。

二、相应对策

所有试剂属分析纯,均未进一步纯化处理。红外光谱使用Nicolet Avatar360型红外光谱仪测定,溴化钾压片,4000-400cm-1波数范围扫描;元素分析是用Perkin-Elmer 2400Ⅱ型元素分析仪完成;TG热分析是在Perkin-Elmer-7热分析仪(空气气氛,升温速度10℃/min)上测定的。

(一)转变思想观念应采取的措施

思想观念是决定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的先决条件。如果思想观念不能及时转变,那么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养将不会取得较好结果的。

2.将社会效益放在重要位置。高职院校培育高职学生“工匠精神”要突出服务社会理念,合理追求经济利益,因此,高职院校要从全面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角度去思考学生 “工匠精神”培育。真正将高职学生服务社会能力作为“工匠精神”培育的第一思考要素,并制定相应考核标准。

2.切实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理念,强化“工匠精神”培育的效果。高职院校应该将学生现实“获得感”作为教育出发点,将学生在专业知识和技能上的获得感作为高职学生 “工匠精神”成功的第一标准。加快广大高职专业教师育人理念的转变和提升,将高职学生成才和获得感作为教师教学成功的最大成绩,以此将整个人才培养工作切实定位在以学生为中心。

2.评价侧重经济效益,忽略社会效益。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评价应该放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层面去考虑,其中包括了培育过程的经济效益评价和社会效益评价。高职院校培育学生“工匠精神”的过程是一个需要大量资源投入的过程,因此需要一定的资本回报率。在评价时,往往从经济和功利角度去思考,比如,学生能否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大赛,为学校带来多少的利益;企业是否可以大量接受毕业生,为学校带来多少的经济效益;能否扩大生源等。而对培育过程中的社会服务性却不能够给以足够的重视。这样的评价思路,反作用于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让学生“过分”看重工作经济利益,而忽视自身社会服务意识的培养。从人才培养角度看,合格高职学生应该是懂得合理取得经济回报和乐于奉献社会的人才,这才算是初步完成培养他们“工匠精神”的任务。

(二)完善支撑系统应采取的措施

1.完善课程体系,突出专业特点。高职专业课程要突出专业特点和专业方向,要紧紧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要十分注重课程体系科学性,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加强监督力度,杜绝任意更改高职课程体系现象,唯有如此,才能够为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守好“第一道关”。高职课程具有明显的衔接性,不能随意更改课程教学的时间,以免影响他们专业知识学习的连贯性。

2.多种措施并举,提高专业教师素养。高职院校“净化”专业教师队伍。选拔责任心强、勇于当担的专业教师作为专业负责人,以此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方向的正确性;聘用企业专业知识扎实和工作态度端正的人员充当指导教师,给学生现身说法什么是“工匠精神”;坚决淘汰没有担当、糊弄学生的专业教师,以此给专业教师一定的压力和危机感,增强他们干事创业的主动性。

3.虚拟和现实相结合,提高实训条件。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所需要的实训条件可以从虚拟和现实两个方面入手解决。如土建专业利用学校多媒体设施提供学生所需要的识图、预算文件、施工过程等场景,让学生思考每一个环节,从而检测他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高职院校应该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资金扶持,加大专业实训室建设力度,以满足高职学生学习和日常培训需要,同时要注重企业文化的引入,让学生感受到“工匠精神”的巨大魅力。

(三)改进后期评价应采取的措施

后期评价,要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连贯性,注重突出专业差异性。同时,要制定出具有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的后期评价内容。

1.从高职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角度评价“工匠精神”培育的效果。高职学生培养具有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特点和要求,在培养其“工匠精神”过程中,他们的各方面素质和个性都会得到相应的发展。因此,高职院校要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

与其他模拟方法一样,DPD模拟中的物理量必须进行对比化处理.通常选择粒子的实际质量m和半径rc(即粒子间相互作用范围)分别作为体系的质量和长度单位,以kBT作为体系的能量单位,即m=rc=kBT=1.其他物理量均可以通过与m,rc,kBT的组合项进行对比来实现无量纲化:

1.加强与企业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做好服务企业的相关工作。企业行业人才需求是高职学生“工匠精神”的指向标,高职院校为了确保学生“工匠精神”培育方向的正确性,必须主动加强与企业行业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以服务企业发展的目的去激发企业行业参与合作办学的积极性。切实帮助企业行业解决技术、人员培训难题,以此换取企业行业为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和合作。

3.要注重服务学生。高职院校要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去帮助学生,从而促进学生对“工匠精神”的学习。高职院校可以从学生实习、理论知识学习、技能训练等方面采取多种服务方式去“感化”学生,让他们乐于参加“工匠精神”培育的每一个环节。

三、结语

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是一个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的过程,高职院校除了对思想观念、支撑系统和后期评价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外,还应该加强专业建设,提高师生对高职专业的认同感;要结合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不断改革和创新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制定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方案;同时还要注重相关理论研究工作,为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奠定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杨萌.职业教育培育工匠精神的研究现状与反思[J].教育科学论坛,2017(4):25-29.

根据调查情况并结合雨量资料和水文资料分析,本次洪水过程自7月14日起至8月13日结束。伍姓湖站涑水河与姚暹渠洪峰日期为7月18日,湾湾河洪峰日期为7月14日,伍姓湖最低水位出现日期为7月12日,最高湖水位出现日期为8月7日,并且维持了10 d左右。张留庄站实测两次洪峰,分别是7月16日3.26 m3/s和12月5日4.75 m3/s,前者是降雨形成的自然洪峰,后者是疏浚河道形成的人工洪峰。

[2]汤艳,季爱琴.高等职业教育中工匠精神的培育[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3(1):142-148.

[3]闫广芬,张磊.工匠精神的教育向度及其培育路径[J].高校教育管理,2017,11(6):67-73.

[4]朱凤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制造业工匠精神培育的思考[J]. 毛泽东思想研究,2017,34(1):96-101.

[5]栗洪武,赵艳.论大国工匠精神[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46(1):158-162.

[6]林夕宝,余景波.基于诊改模式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研究 [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7,19(4):87-92,107.

 
余景波,刘娓娓,齐富磊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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