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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动物防疫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和政县三合镇为例

更新时间:2016-07-05

1 基层动物防疫中存在的问题

1.1 养殖户科技意识不高,缺乏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三合镇动物养殖主要以散养户为主,集约化管理少,一般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购买牲畜,凭借自己的养殖经验饲养,规模较小,品种单一,管理粗放。这种养殖模式对推广动物防疫工作有不小难度。首先,农村养殖分布分散,工作人员寻找养殖者不易,推广面广;其次,养殖户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对动物防疫认识不足,不配合工作人员的防疫工作,存在抵触情绪;再次,当动物患传染病后刻意隐瞒病情和事实真相,法律意识淡薄,根本意识不到动物传染病潜在的危害。养殖户认为畜禽本身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注射疫苗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动物不会轻易得传染病,这种思想给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较大难题。

1.2 动物防疫员的队伍不够稳定

一是动物防疫员(村级防疫员)劳动报酬偏低。2016年底县财政给予每村每人2 5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100元用于购置工伤保险)。村级防疫员承担的春秋两季重大动物防疫和月月补针的工作,且任务逐年递增。二是文化程度较低,专业素质不高。该镇辖7个行政村,村级防疫员5个,其中一个是高中文化程度,其余4个均是初中文化程度,均不是专业院校毕业。三是队伍老龄化严重,青黄不接。现阶段,对于村级动物防疫而言,不仅适应岗位职业技能要求的防疫员短缺,而在岗的也面临年龄偏大,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由于工资待遇偏低等问题,年轻人不愿干村级动物防疫工作。

1.3 动物防疫员强制免疫执行难度大

由于养殖户大部分经济基础薄弱,强制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生疫苗过敏反应死亡,(省上补助标准,牛1 200元/头,猪480元/头,羊240元/只),防疫员很难与畜主真正达成理赔协议,防疫员工作难以真正足量的正常开展。由于害怕免疫过程中畜禽疫苗反应死亡“得不偿失”,这也是很多养殖户不愿免疫的真正原因。

1.4 因法制不健全,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中难以独立完成

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制度尚待完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执行工作时依据不足,无法从法律角度强制执行,很多非法交易、对传染病动物的处理须依赖第三方力量帮忙。从屠宰贩子的角度看,非法运输、非法屠宰能获取很高的经济效益,仅凭着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的约束是不切实际的。

1.5 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

畜禽交易市场比较自由,交易时并没有以免疫耳标作为交易基础,很多畜禽产品并未全部需要接受检疫就能流入市场,这就给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2 对今后动物防疫工作的建议

2.1 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唐玉烟将脚下的地面清理出一块,叠放了一些干草,坐到了青辰的旁边。她将竹叶刀拿在手上,不时地朝着洞外的岩鹰瞄上几眼。

4.集体决策。专门研究之后对相关错误与否以及是否容错需要进行正式的集体决策,而非进行个人决定,从而体现容错的严肃性与科学性。有学者提出决策的主体为信访局,信访局作为第三方居中决策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他的专业度需要进一步地夯实,特别是针对一些具体的专业案件,诸如消防、规划、城建等专业较强的案件决策,需要决策主体具备一定甚至较强的专业知识背景。

原来,夜晚活动的昆虫为了确保自己的运动方向,常以月光为参考。而在漫长的进化中,它们已学会了让自己的行动路线和一束平行光线保持固定的角度,这样就能以直线飞行。

2.1.3 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 在防疫工作中有主要指标免疫数量和质量,根据村子动物养殖情况给包片负责人划分任务,如果该村包片负责人对主要指标不达标者,将按单位有关规定问责。

法律是做事的基础和依据,推广基层动物防疫面临的问题较多,需要一定的强制手段才能达到目的。所以今后动物防疫工作推进的第一步就是建立健全法律体系,让免疫推广有法律作为依据,使工作人员的操作就有强制性,能够把防疫工作落实到基础上。

2.1.1 实行多层次目标责任制 政府部门要保证疫苗的防疫密度,业务部门按规定及时拉运保存疫苗,及时按程序给动物免疫接种保证质量,并联合当地政府在防疫工作中宣传、组织、协调工作。

2.2 加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力度

加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力度,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应适当提高村级防疫员的基础工资,并建立村级防疫员的养老保障制度;二是加强对动物防疫员队伍的技术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对动物防疫员进行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法律法规培训,加快知识更新,不断提高防疫队伍的业务素质,开展动物诊疗、 阉割、饲料营销、搞养殖等提供最大的技术支撑,增加村级防疫员的劳动收入;三是适当提高免疫过敏反应死亡补偿标准;四是加强养殖户的科普力度,提高科技意识,使养殖户主动支持,配合防疫工作;五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方案,严格实施春秋集中免疫逐步过渡到按免疫程序常年免疫,进一步提高动物免疫的数量和质量。

2.1.2 实行动物防疫员包村责任制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应该形成包村责任制,将责任具体到每个人,严格按照技术层次和服务标准为养殖户推广动物疫苗,实行绩效工资制,将这种自上而下的管理发挥到实处。

尤万辉
《甘肃畜牧兽医》 2018年第04期
《甘肃畜牧兽医》2018年第04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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