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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中的列女形象

更新时间:2016-07-05

一、引 言

《列女传》是古代男权社会下的产物,最早由西汉经学家刘向所创,南朝史学家范晔在编纂《后汉书》时,专门设计一章节,是为《列女传》,自此之后,历代正史中均有《列女传》,以期通过给“模范”妇女立传,来树立良好的社会规范。列女的含义与烈女不同,是诸女的意思,列女按其事迹特色可分为贤妇、孝妇、节妇、烈妇、贞女、能妇、良母等。明清时期,各地政府积极响应朝廷的编修地方志的号召,在编修的同时,也模仿历代正史,为列女们专设章节,《列女传》也日渐成为古代地方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就记载了古代重庆地区的列女群体,全书共记载了自夏朝到清朝道光年间3057位列女,其中,明清时期的列女所占比重最大,超过了九成。通过研究这部地方府志中的《列女传》,我们可以看到古代重庆地区女性形象的历史轨迹以及总结出其所蕴含的历史文化意义。

近年来,社会性别研究方兴未艾,妇女史研究越来越高涨,传统史料中有关女性的材料越来越受到学者的青睐。其中,列女作为古代女性中典范,是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群体,更得到了广泛关注。通过对古代列女形象研究,不仅可以透视古代女性的生存环境和道德修养,更对当代女子道德修养的培养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学术界对古代列女形象研究著作主要是以正史和地方志为研究对象。焦庆艳《试论〈列女传〉的人物形象》认为刘向《列女传》塑造了一系列教子有方、匡夫以道的贤妻良母;心系国家、忧国忧民的爱国女子;仁智聪慧、能言善辩的才智女子,不仅极大地丰富了我国古代列女形象的画廊,更驳斥了“‘列女’是‘烈女’”的错误认识。 焦庆艳:《试论〈列女传〉的人物形象》,《许昌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第40-41页。唐丽、王立增《〈宋史·列女传〉中女性形象的分类及其塑造方法》认为《宋史·列女传》中的49为列女可分为四类:贞节型、孝顺型、忠义型、自强型。对这些列女形象的塑造方法,主要有语言动作描写、互比映衬和虚实相生等。 唐丽,王立增:《〈宋史·列女传〉中女性形象的分类及其塑造方法》,《昌吉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第23-27页。肖超宇《民族融合与历史书写:〈元史〉蒙古列女形象“汉化”问题刍论》通过研究《元史》所载蒙古节妇具体事例,认为她们的这些行为是明朝政府出于巩固政权、推行教化等目的,以及受到宋明理学发展地影响,而被加工、重塑后列入《元史》当中以加强文化认同,与其汉化水平并无直接关系。 肖超宇:《民族融合与历史书写∶〈元史〉蒙古列女形象“汉化”问题刍论》,《史学集刊》2018年第2期,第108-115页。王田阳《〈新唐书·列女传〉中的女性形象》将《新唐书·列女传》中的列女形象概括为贤母、孝女、贞妇、才女和忠勇女性等五种类型,并重点分析了这些列女形象的成因。 王田阳:《〈新唐书·列女传〉中的女性形象》,天津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刘艳《明代宁德烈女形象研究——以明嘉靖十七年版〈宁德县志〉为例》介绍了明代宁德地区的列女形象:不施粉黛,誓死守节;勤奋坚忍,供养舅姑;勤奋坚忍,供养舅姑;持家有道,教子有方以及宽以待人,广施仁义,并分析了明代宁德烈女形象的成因。刘艳:《明代宁德烈女形象研究——以明嘉靖十七年版〈宁德县志〉为例》,《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7期,第57-61页。许莹莹《刍议旧志〈列女传〉中的客家妇女形象——以乾隆〈汀州府志〉为研究视角》介绍了古代汀州地区客家列女形象:操贞守节 ,从一而终;养老育孤,孝慈兼备;吃苦耐劳 ,艰苦奋争以及抗敌御侮,须眉不让,并分析了古代汀州地区客家列女形象的成因。许莹莹:《刍议旧志〈列女传〉中的客家妇女形象——以乾隆〈汀州府志〉为研究视角》,《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第21-24页。古代重庆是巴渝文化的发祥地,历史底蕴深厚,而学界对这一地区的列女研究则较少,这不能不说是列女研究乃至巴渝文化史的一大缺失。本文将以《道光重庆府志》为依据,详细研讨古代重庆地区的列女形象,不仅可以弥补该区域列女群体研究的不足,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探析古代重庆社会历史的风貌。

二、《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中的列女形象

《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中共记载了3057位列女,其中有2929位列女仅有姓名,并无事迹;有317位列女有具体事迹。按照其事迹主要分为贤妇、贞女、孝妇、节妇、烈妇、能妇、良母等,其中贤妇是指贤良淑德、德行出众的列女;孝妇是指孝顺父母或者公婆的列女;节妇是指主要指丈夫死去而寡居在家,一心为亡夫守节的列女;贞女主要是指在未婚夫死去,终身不嫁,一心守贞的列女;烈妇主要指因丈夫死亡而殉身或为保持贞节而死亡的妇女;能妇主要是指那些持家有道、吃苦耐劳的列女;良母主要是指那些教子有方、扶子有成的列女。不过,这种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因为她们的事迹同中有异,异中有同,是复合型的。她们可能既是节妇,又是孝妇,甚至还是能妇。因此本文的分类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如果某女有突出的孝行,即使为夫守节,也归入孝女类;第二,如果某女为节妇、孝妇,但靠自己的辛勤劳作维持着整个家庭的生计,应该归入能妇类。将府志中有事迹的列女按照贤妇、贞女、孝妇、节妇、烈妇、能妇、良母等七类进行统计与分析,情况如下表:

表1 《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列女类型比例表

节妇 贞女 孝妇 贤妇 烈妇 能妇 良母 总计人数 208 27 26 12 22 10 12 317比例 65.62% 8.52% 8.20% 3.79% 6.94% 3.15% 3.79% 100.00%

从表1可见,在317位列女中,节妇208人,约占总人数的65.62%,所占比例最大;贞女比例为8.52%,位居第二。可见,节、贞是《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入传标准的首要因素。这正与清代主流妇女观相一致。

府志中这些列女的守节事迹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对她们守节的行为进行科学、细化的解读,可将她们形象分为以下六类:第一,誓死守节(贞),从一而终;第二,恪尽孝道,赡养公婆;第三,教子有方、抚子有成;第四,持家有道,吃苦耐劳;第五,乐善好施,素有德行;第六,不畏强暴,舍身取义。

(一)誓死守节(贞),从一而终

《女范捷录》曰:“忠臣不事两国,烈女不更二夫。故一与之醮,终身不移。男可重婚,女无再适。是故艰难苦节谓之贞,慷慨捐生谓之烈”。 (明)王节妇:《女范捷录》,(清)陈梦雷编:《古今图书集成(第39册)》,成都:巴蜀书社,1985年,第47562页。在古代贞洁对妇女极为重要,所谓“生死是小,失节是大”,在《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中大量的女性在其丈夫或者未婚夫死后,选择殉夫、守节和守贞的方式来体现其对夫家的忠贞。

在各类列女中,以殉夫的寡妇最为壮烈,她们利用牺牲自己生命的代价来保全自己的名节,而且往往是在丈夫撒手人寰后伤心不已而立刻殉情。如:

举人徐骞妻杨氏:“归骞甫数日,骞即入都会试,不第,旋殁于京。氏闻讣哭踊,甫投环,姑力救得免。谕以骞兄子承祀,后事不果,氏寻自尽”。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蓝勇编:《稀见重庆地方文献汇点(下)》,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893页。

张国缙妻夏氏:“夫殁,夏投河以殉,人救之得不死。越一载,卒自尽”。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92页。

1)完善城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多数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已无法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7]。因此应加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铺设工作,并增加氮、磷脱除功能,加强其提标改造工作,提升污水处理标准。

侯烈妇:“巴县人。夫戍松潘,归途溺死。妇方裁衣,或告之,裁制自若。告者再至,遂以剪刀刺心死”。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90页。

一些妇女在痛失丈夫或未婚夫之后,往往会遭到亲人的逼迫,令其改嫁,为保全名节,她们索性采取自杀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贞操。如:

杨存仁妻胡氏:“氏年十八适杨,半载而夫殁。家贫,勤锄园种蔬鬻以供养。姑死,毕力营葬,哀毁骨立,八十七岁卒”。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911页。

唐延彰妻罗氏:“二十三岁,夫殁,氏柏舟自矢,姑以家贫欲夺其志,已再受聘。氏知之,闭门不出,忧郁成疾,旋卒”。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95页。

秦烈女:“秦文典女,冉文衡聘妻。未及笄,文衡病故。女素服奔丧,誓不再字。奉事翁姑二载,女父母夺其志,另字周姓。已受聘,女始知之。昼夜啼哭,数日不食死”。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96页。

确定加热温度时,金属及合金的相变临界点、再结晶温度等是基本的理论依据,但还不能就此来确定各种不同热处理工艺的加热温度,而应根据具体工件的热处理目的来决定,况且工件的原材料及尺寸、加工过程与拟采用的工艺方法都对加热温度的选定有影响。而感应加热的目的,主要是使零件表面达到合适的淬火温度,并使零件达到一定的淬硬层深度。

首先来看新闻文本。尽管一则新闻报道指涉的是实在世界,但经过“把关人”(编辑、记者、传媒机构或任何信息发送者)对“材料集合”选择之后,其材料构成的成分已经是人为构建的符号组合,然后经过媒介化(文字或影像等)再现为显在的“述本”(公开发布的新闻报道)。这一“文本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将所谓实在世界中的真相转化为文本所呈现出的真相。这正如博德里亚所说:“影像不再让人想象现实,因为它就是现实。”[注][法]博德里亚:《完美的罪行》,王为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8页。也就是说,实在世界中的客观真相与文本所呈现的真相往往容易被混为一谈。

陈益虞妻任氏:“年二十七而寡,从兵戈饥馑中抚子隆周、席周俱列胶庠,年九十五卒。康熙二十四年,知县徐振基上其事”。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913页。

杨家祥妻覃氏:“性至孝,姑病,日侍汤药,衣不解带,饮食亲进,溺器亲涤。如是者数年,毫无倦容”。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902页。

上述这些列女牺牲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来换取对贞洁的坚贞,用死亡来保全自身的名节,将传统妇女崇高的精神境界和从一而终的信念决心彰显得淋漓尽致,使得女子贞洁观念在古代重庆地区蔚然成风,并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二)恪尽孝道,赡养公婆

《内训》曰:“妇人既嫁,致孝于舅姑。舅姑者,亲同于父母,尊儗于天地。善事者在致敬,致敬则严;在致爱,致爱则顺。专心竭诚,毋敢有怠,此孝之大节也”。 (明)仁孝文皇后:《内训》,(清)陈梦雷编:《古今图书集成(第39册)》,第47560页。在古代,公婆相当于妇女的再生父母,是否孝敬公婆俨然成为衡量女子道德品质的重要标杆。列女们在“丈夫离世”、“老弱子幼”的残酷背景下,还要独自肩负起照顾公婆、抚育幼子的重任,已然成为了整个家庭的中流砥柱。《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中描述了大量侍奉生病公婆坚持不懈的典型孝女、孝妇形象。如:

张承训妻徐氏:“夫殁时氏年十九,遗腹生子坤宇。家贫,而舅姑老无所依。纺绩供食,卒能终养”。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908页。

周天职妻子唐氏:“年二十一,夫远游不归。氏事翁姑及祖姑,孝敬甚挚。后翁病,手足不仁,家无次丁。氏朝夕以勺哺食,十余年不倦”。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901页。

曹仕宾继妻舒氏:“年二十六夫故,子及曾孙皆早亡,复抚其元孙,历节八十余卒”。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918页。冉氏女:“幼许字杨永昌,年及笄,永昌病故。奔丧成服,恸哭而返。纺绩自给,守贞八十而终”。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900页。黄氏女:“许字张心载,未婚,心载为逆奴谋死。女闻讣,一恸几绝。告父母愿归张,过门成服,孝事祖姑,抚幼弟幼侄,俱克成立。艰难困苦,守贞四十余年”。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 901 页。

节妇和贞女在《列女传》中所占的比例最多,这些妇女在丈夫或未婚夫死后终身守节,不再二适,心如止水,苦守妇节长达数十年。如:

郭沛林妻李氏:“青年守节,姑素多疾,氏朝夕奉汤药,衣不解带者十余寒暑,后竟获愈,咸谓纯孝所感”。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903页。

一些孝妇为了使公婆尽快痊愈,竟然采取“割股”的残忍方式,给公婆治病,以期公婆尽快康复。如:

苟檀妻喻氏:“年二十七夫卒,持家勤俭。奉姑甘旨,姑病,割股以愈之”。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915页。

称华彩妻杨氏:“年二十四夫殁,家贫。姑病,卧床四载,汤药浣沐无怠容,疾笃,割股以进,姑病愈,苦节五十六年”。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900页。

此外,还有一些孝妇在遇到匪徒的时候,情愿一命换一命,即拿出自己的身家性命来保全公婆的生命。如:

周兴治妻张氏:“氏年十九,因教匪至,举家惊避,氏以姑老且病,独留侍,贼突入其室,哀乞代死,留姑残喘,受十余伤而殒,姑得免害”。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95页。

国家防总、水利部采取系列措施积极应对:一是密切监视旱情发展变化情况,多次召开会商会,下发紧急通知,研判旱情形势,部署抗旱工作;二是派出多个工作组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抗旱工作;三是组织指导重旱区采取多种应急措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四是组织做好应急调水、珠江枯水期水量调度以及湘江、赣江等江河低枯水位应对工作;五是加强全国和各省抗旱规划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大力推进《全国抗旱规划》的组织实施。

随着φ在[0,2π]rad之间变化,端口打磨机器人的可靠性指标和可靠度也随之变化,在[0,2π]rad内取不同φ值,分别计算极限状态函数的均值和方差[14-15],结果如表3所示。

(三)教子有方、抚子有成

《女论语》曰:“大抵人家,皆有男女。年已长成,教之有序,训诲之权,亦在于母”。 (唐)宋若莘,宋若昭:《女论语》,李振林,马凯编:《中国古代女子全书?女儿规》,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03年,第93页。在传统社会中,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尤为关注,子孙贤,则家运兴隆;子孙不贤,则家道倾颓。而子孙贤与不贤,跟父母教育则息息相关。在教育子女方面,母亲的言教身教与一言一行却起到极为重大的作用。列女们在丧夫之后,化悲愤为力量,将所有的心思都倾注在子女身上,她们以严慈相济、言传身教、身体力行和教以勤奋的教育方式对子女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与行为教育,以慰她们亡夫的在天之灵。如:

刘夫人:“中丞帅祥母,祥父病革时,刘欲以身殉。祥尚在襁褓,其父以存孤为讬,且抚祥曰:“此子若获一命,吾目瞑矣。”言讫而逝。刘饮蘖茹荼,食贫无怨。祥长,纺绩佐之读,每举其父遣嘱涕泣语之,祥因是自奋致位。通显后,以都御史巡抚陕西,刘亦晋封夫人”。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 896 页。

⑧Griliches,Z.,“Patent statistics as economic indicators:A survey”,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1990,28(12),pp.1661 ~1707.

潘鸣谦妻周氏:“廷桂、廷号、廷彦生母,夫卒时三子尚幼,延师课读,有断机朂学风。三子行必禀命,畏如严父。廷桂成附贡生,廷号领乡荐,廷彦就教职,皆姆教之力”。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89页。

超前网络化:①对照月度作业计划,基层队组三日内超前制定网络工期表;②各专业科室对照网络,详细列出当月超前管理的变化环节,进行跟踪落实;③突出对超前探测地质变化,准确掌握构造位置、类型、产状等信息,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跟踪落实。

王为车妻夏氏:“夫早殁,家贫,事亲尽孝,教子以义。慈爱宽仁,族党咸敬之”。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89页。周应诚妻傅氏:“氏年二十八岁夫殁,抚孤守志,训以义方,子游庠,孙登贤书”。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911页。

上述这些青年寡居的列女们在夫丧子孤的残酷背景下凭借其顽强的意志力,化悲痛为母爱,毅然决然地承担起抚养孩子和培养人才的双重重任,含辛茹苦将孩子们抚养成人,培养成栋梁之才,谱写出一个个感人至深的育才篇章,更是充分彰显出其母爱的巨大光辉和崇文重教的精神品质。

(四)持家有道,吃苦耐劳

东汉班昭在《女诫》中曰:“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787页。⑤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87页。在古代,为人妇的职责就是勤劳操持家务,侍奉好夫君、公婆及全家人。而吃苦耐劳更是传统女教要求广大女性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列女们在失去丈夫这一重要的经济来源和精神依靠的情况下,依然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和忍耐力来应对“老弱子幼”的残酷现实,靠纺织、女功和种田等赚钱方式,独自肩负起照顾父母、抚育幼子的重任,维持着整个家庭的生计,成为整个家庭的中流砥柱。如:

李璲妻梁氏:“璲殁,事孀姑以孝闻,勤苦持家,渐致丰足。捐资建祠,置买祭田以供春秋祭扫。乡里贤之”。

黄氏女:“许字杨姓,未婚,夫外出不归,女矢志守贞,勤针纫以养父母,年六十六而卒”。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902页。陈怀礼妻李氏:“纂江人,年二十二守节,勤纴绩以课。二子皆列宫墙。事闻旌表”。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902页。

马正添妻梁氏:“大足人,名孝凤。正添病危,伯兄私受财贿。俟正添死即逼嫁,梁遂自缢。万历初旌表”。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91页。

席延秀妻夏氏:“嘉庆四年,教匪破鹤游坪,愿代姑受刃,贼杀之”。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96页。这些孝妇在夫死之后矢志不渝不再另嫁,独自肩负起赡养公婆的重要责任,遇到各种压力依然顽强不屈,在此过程中体现出了忠贞、孝顺、仁德、慈善、勇敢等一系列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

上述这些列女靠自己辛勤的双手和顽强的精神来养活家人,供子女读书学习,使衰败的家道呈现中兴的气象,她们那种的“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精神和吃苦耐劳,顽强持家的耐力值得称赞,是传统妇女中的典范。

(五)乐善好施,素有德行

《易经》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西周)姬昌:《周易》,长沙:岳麓书社,2000年,第18页。古人特别信奉“积善祛殃”的说教,他们认为积善可以为家庭带来好运,作恶只会给家族带来灾难。丧夫这一灭顶之灾对妇女们的打击可谓不小,家中失去了强有力的支柱和依靠,只有靠妇女的双手撑起一片天,稍有不慎,整个家庭就会崩塌,古代重庆地区的列女们为了使家道昌隆,往往乐善好施、宽以待人、救苦救难、反哺社会。如:

杜源泗妻彭氏巴县杜任子妇:“事姑嫜,以孝闻,家素裕,甘旨极丰,而自奉甚约……庙廊寺僧不法,当去常住九百余金,氏命其子朝聘代之偿,呈于知县董淳,改寺为归儒书院,复捐三百余金,置田充入。事在嘉庆十九年中。道光九年复侣捐,募置小学一斋。……每值荒年,里中有卖妻鬻子者,出其余以赒之.使得团聚”。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 887 页。

杨夏铝妻刘氏:“夏铝故,事继姑尽礼。捐百余金建石桥,行路咸利赖之”。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 887 页。

上述这些列女们宅心仁厚、德行高洁、慈悲为怀、造福乡里,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人道主义感,他们虽然青年丧夫,过着形单影只的生活,却长存一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慈悲之心,慷慨大方地为地方修桥搭路、发展教育和赈灾济贫等社会慈善事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从而得到社会上的广泛好评。

周国元妻袁氏:“生于康熙三十八年,国元卒时一子甫三岁,氏年二十四岁,引刀自断其发,哀绖三十三年不除。……而氏性淑慎,里中穷迫来告者,量力周之,又能损赀修桥梁道路,自奉淡泊.里人颂之”。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88页。

杨德彝妻曾氏:“明经曾贯之三女适杨氏,生子为城。甫几岁,夫殁。氏年二十七岁,性坚贞,善于教育。子未弱冠即命捐修巴江桥,并设五福场义渡,置田以供经费。又命设义田、义学以培植子弟”。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88页。

“疙瘩老娘”是个寡妇,远近闻名的刀笔讼师,文笔十分犀利。许多经年不结的大案子,凭她一纸数笔,就可以力挽狂澜而结案。她靠这个本事发了大财。

(六)不畏强暴,舍身取义

在《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中还存在一些在战乱中“不畏强暴,舍身取义”的烈妇,大敌当前,她们表现出的那种“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精神十分令人佩服。如:

孔琦等[25]基于Wen & Yu修正曳力双流体模型,对比分析了普通流化床、二维垂直、水平和耦合振动流化床内气泡形成及颗粒速度分布,如图4所示。

王松秀:“荣昌人。正德中,流贼入境,其父仲玉遇害。执松秀欲犯之,松秀骂日:‘汝杀吾父,恨不得啖汝肉!’遂投深堰,贼戕其首而死”。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90页。陈满姑:“綦江人。年十五,与兄明禄避贼螺蛳堰,为贼搜获,咬断贼指,贼怒,裂其尸”。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91页。罗尚价妻刘氏:“綦江人。播贼乱,尚价已死,贼胁之行。氏日:‘我守节三十余年,岂肯从汝!’骂不绝口而死”。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91页。

这些烈妇当贼寇来犯之时,敢于拼杀,勇于抗暴,义不受辱,最后为贼所害,不屈而死。她们以慷慨就义的行动来保全了自身的名节,同时彰显出“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道德情操,青史留名,百世传芳。

按新准则规定,企业将某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而如果企业将该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账户,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不影响其实际利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此外,还有一些烈妇在英勇抗敌的同时,还运用智谋韬略,来保住自己的贞操。如:欧仕达妻王氏:“綦江人。播贼至,被执,过高滩悬崖数十丈,王尽力挽贼同坠,氏死,贼亦死”。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91页。李文清妻范氏:“氏方出户,贼至被执,诒(诈骗之意)以家有幺姑,可以同行,贼纵之入,遂投井死”。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97页。

傅钰妻张氏:“氏年二十九,夫殁,事舅姑抚二子,勤纺绩以自给。嘉庆间,教匪犯境,氏率子妇跃入大江,遇救得免”。 (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第894页。

上述这些事例,使我们感受到这些列女们在生死攸关之际与敌人抗争时的机智与果敢,她们临危不乱,与匪贼巧妙周旋,斗智斗力,最终保全自身的贞洁。

(1)本次调研的5个村,土地流转率均达到了95%以上,其中陆河村土地流转率达到了100%。村民由村委会牵头签订合同进行土地流转,租期一般为3~5年,由承包户按年发放租金。目前大部分村民对土地流转的现状表示满意,因为这减轻了他们的劳作强度,并增加了收入(约900元/667 m2)。但也有少数村民不愿意流转土地,原因主要是想留作自留地。村干部们则希望土地流转率能够达到100%,这样有利于资源整合利用,对成片的土地进行集中规划,并利于招商引资、发展高效农业或作为工业集中地。

三、古代重庆地区列女形象的成因

《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中的这些妇女,如:誓死守节(贞)、从一而终的节妇和贞女,恪尽孝道、赡养公婆的孝妇,教子有方、抚子有成的良母,持家有道、吃苦耐劳的能妇,乐善好施、素有德行的贤妇,不畏强暴、舍身取义的烈妇,她们的这些行为与形象,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都被认为是最为美好的。而且从文中叙述来看,她们的行为都是自愿的。这一方面折射出了当时社会对广大女性形象的期待与定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时重庆地区社会上确实存在大量女性守节、殉情、孝顺公婆等事实。那么,这些列女们何以要选择这样的一条艰辛之路,牺牲欲望,甚至牺牲身家性命,以一种近乎自虐的方式彪炳史册、流芳百世?是什么原因支撑着她们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呢?

(一)旌表制度的盛行

学术界一般把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所作的“泰山石刻”作为政府提倡贞节的开始。公元前58年,汉宣帝发布了关于赏赐布帛给贞女节妇的诏书,对守节、守贞做了进一步的提倡。但是直到南宋,历代政府对提倡贞洁并不热心。公元1304年,元仁宗颁布一个界定和表扬节妇烈女的政令:“今后举节妇者,若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晚节不易,贞正著明者,听各处邻佑社长明具实迹,重甘保结申复,申呈省部,依例旌表”。 《元典章》,北京:中国书店,1990年,第493页。该政令首次将节妇的标准、制定旌表的手续以及政府对节妇的奖励具体化、规范化和常规化。明朝开创者朱元璋完全继承了元朝的旌表制度,他在公元1368年颁布诏书,规定“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免除本家差役”, 《明会典》,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457页。“明代是官府旌表节烈的蓬勃发展阶段”。 李停停:《论明清拟话本小说贞节烈女形象的成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第53页。清承明制,对明朝的旌表制度不断修缮,使得旌表年限资格逐步降低,从而扩大了清代列女旌表的范围。随着旌表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贞节观念日益浓缩化、强烈化,逐渐成为女子的最高社会责任”, 王传满:《妇女节烈旌表制度的建立与沿革及其影响》,《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第70页。她们将守贞、守节作为女子德行的首要标准。据统计,府志中受旌表的列女所占比例约为76.3%。因此,旌表制度的盛行可以说是古代重庆地区多列女的国家因素。

在核心价值观层面对学生的素质进行考查,涉及学生灵活地运用程序性知识、元认知知识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在“必备知识、关键能力”之后,对“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更高追求。完成这一层面的考查就需设计出“信息、知识、思维、思想”四个维度相结合的试题。比如第23题。

(二)妇德教育

在古代,妇德教育对女性至关重要,女子时时刻刻都要接受贞节观念的教化。有关妇女规范之著作也层出不穷并且大量流通,目的是让妇女养成良好的德行,适应封建专制统治。早在西汉时刘向就编写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本描写妇女楷模的专著——《列女传》;东汉时班昭编写了第一部讨论三纲五常等妇德的著作——《女诫》,从此男尊女卑的观念便扎根人心;明清时期,妇德教育著作突然增多,“如《女儿经》《女三字经》《新妇语》等通俗的妇德读物在民众中广泛流传,传统士大夫提倡的贞节理念也已深入人心”。 孙利竹:《〈承德府志·列女传〉研究》,《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第67页。而且不只是新著激增,“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妇女规范读物的刊印数量也大为激增,《内训》《闺范》《女学》《女四书》等有关妇女道德的经典也广泛的流传”。 张彬村:《明清时期寡妇守节的风气-理性选择的问题》,《新史学》1999年第2期,第57页。至此,妇德观念达到极盛并被妇女逐渐内化于心,成为一种自我认同,并外化于行,在生活中践行着三从四德的思想。《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中的列女群体正是在这种社会教化和社会共识下应运而生的。

束定芳教授将需求分为社会需求和个人需求两类[5]。其中个人需求是指学习者目标的实际水平和希望达到预期水平间的差距,具体包括学习者学习能力差距、个体愿望、学习过程需求以及学习环境需求四个维度[2]。本文主要调查前两个维度三个方面:一是包含学习者对目前各项英语技能的自我评价以及学习困难评价两个方面的学习能力差距;二是学生提高各项英语技能的个体愿望,分别从学生的客观情况和主观需求探究后续课程建设的必要性,同时为后续课程目标和内容提供实际依据。

(三)养老抚孤的考量

《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中一些列女做出立志守节、从一而终的选择往往是出于赡养老人和抚育儿女的考量。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丈夫的不幸离世,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个无法弥补的损失,它使一个家庭丧失了精壮的劳动力,很可能会导致家庭的崩塌,而妻子的态度与选择往往是消除这一恶运的关键。在古代社会,没有什么社会福利制度和保障制度,儿女的抚养和舅姑的赡养问题基本上是通过“家庭”这一社会组织来完成的,况且贞节风气盛行的社会氛围,就是要求妇女有三德:孝顺公婆、敬爱丈夫和疼爱子女,若妇女选择改嫁的行为,上对不起公婆,下对不起子女,甚至还要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背上不贞、不节、不孝和不配为人母等一系列的骂名。因此,守节行为无疑是最有利于维持家庭的完整的方法,也是妇女“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一个好手段。府志中一些孝妇良母们的守节事迹诠释了为人子女和为人父母者应该如何去承担自己的家庭和社会责任。

四、结 语

今日的中国是从历史的中国演变发展而来的,今日的女性道德教育不可能完全脱离中华传统的历史文化环境,《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是老祖宗遗留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要正确认识和剖析其内在的价值,我们必须采用辩证的思维与“可褒则褒,可贬则贬” (清)蔡东藩:《后汉演义》,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411页。的态度,那些从一而终、夫死殉情等畸形贞节观应该得到批判,而那些列女身上的优秀品德和古代女性的教育方式方法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归纳起来有如下三点:

第一,《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中列女身上的传统美德为今日女性的道德建设与培养提供了良好的示范。《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中列女所具有的那种孝顺长辈、勤劳勇敢、持家有道、教子有方、乐善好施等基本品行,依然为当今社会所必需。她们那些恪守孝道,孝顺公婆的做法;教子有方,扶子有成的实例;持家有道,吃苦耐劳的美德;不畏强暴,智勇双全的精神;乐善好施,素有德行的典型,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有所褪色。她们身上那种孝顺、勤劳、勇敢和仁爱等精神值得今日广大女性去学习,去继承、去发扬。第二,树立榜样对女性教育与培养具有积极的作用。《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的编修一方面是为了歌颂历代重庆列女的光辉事迹,另一方面是为了给后世的女性树立坚贞不二,孝亲爱子,勤劳勇敢,乐善好施的优秀榜样和楷模。编修者采用此种手段来提高女性的自责、自律和自省,让她们恪守妇道,忠于节操,以此树立榜样加大宣传。因此,应该重视社会宣传和监督的作用,在开展女性教育的同时还要积极发现那些德才兼备、忠孝两全、吃苦耐劳的优秀女性,积极宣传他们的光荣事迹和为妇之道,树立妇女典型,使之成为社会道德的标杆,发挥榜样旗帜和模范带头作用。第三,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女性的教育与培养具有导向的作用。《道光重庆府志·列女传》中的列女之所以选择终身守节,大多是出于社会舆论的考量,当时的社会提倡以贞、孝、节、烈为主的妇女观,而那些不贞、不节和不孝的妇女往往会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和人们的唾弃。

杨洸
《地方文化研究》 2018年第01期
《地方文化研究》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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