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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花瑶婚姻礼俗文化意蕴初探

更新时间:2009-03-28

花瑶是瑶族众多支系中的一支,因这一族群的女性服饰艳丽多彩而得名。他们自称“鹀灵”[1]2,主要聚居地为湖南省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小沙江镇及相邻的溆浦县葛竹坪镇山背村,现有人口一万余人。该区域位于雪峰山脉腹地,海拔1400多米,崇山峻岭、交通不便。近乎封闭的生存环境,强烈的民族意识,使花瑶时至今日仍然保留着较为完整的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以老后(刘启后)、铁鹰等为代表的一些民俗爱好者和文化工作者,开始通过摄影图片、新闻报道等形式向外界介绍这一神秘独特的族群。关于花瑶文化近三十年的传播与研究现状,李俊的《花瑶文化研究述略——基于中国知网的统计与分析(1986-2013)》[2]和徐猛、刘冰清的《花瑶文化研究综述》[3]两篇论文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归纳和总结,使学界得以了解这一研究领域的进展。

对于花瑶古老而富有特色的婚俗,许多文章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但是其文化内涵及重要价值,还需要进行多角度、多学科地考察与探索。本文尝试在前人基础上,运用“二重证据法”,对花瑶婚礼习俗与先秦相关礼制礼俗从整体上进行比较和分析,抛砖引玉,以求推动花瑶文化研究的深入。

花瑶婚礼和传统六礼程序之比较

通过对《仪礼·士昏礼》与花瑶婚礼流程的比较,笔者发现花瑶婚礼沿用了《士昏礼》中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的基本框架,思想上也有相通之处。

(一)纳采、问名、纳吉与议婚

纳采俗称“议婚”,是男方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的礼节,表明女方同意男方将自家女子列为结婚采择对象,愿意商谈婚事。花瑶是能歌善舞的民族,婚姻较为自由。男女青年一般通过山歌定情,但并非不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仍须遵循这一步骤。小伙子的父母会请媒人去女方家探问、商谈。花瑶媒人称为媒公,由在当地比较有威望、能言善语、会饮酒的男性充当。

根据《仪礼·士昏礼》记载,纳采之前有“下达”,即两家会提前约定媒人上门求亲的时间。纳采当天,主人(一般是许家女子的父亲)要先在宗庙正堂为祖先虚设席位。古人认为子孙乃先祖之遗体,女子将要议婚许嫁,亲事需要在祖先“见证”下进行,以示慎重。媒人到来后,主人在大门外迎接,双方互拜后进入大门,之后彼此三次行揖让礼走到正堂前的东西台阶前;升阶登堂之中还要互相谦让三次。进入堂上后,媒人面朝东代表男方向主人提亲,主人拜过祖先后接受男方作为礼物的雁,表示愿意结两姓之好。接下来的问名、纳征、请期,除事项和辞令不同外,其间仪节动作与纳采入门后的类似。

与《士昏礼》中以雁作为礼物不同,花瑶媒公提亲时必须携带一把红色雨伞。从议婚、订婚到结婚,每次到了女方家,媒公会将雨伞放在堂屋神龛的左边,然后在女方家长的谦让下,面向神龛作三个揖,再面向门外作三个揖。神龛上往往写着“天地国亲师”的字样,供奉着祖先牌位。媒公行揖礼在花瑶人看来是向祖先、天地致敬,祈求得到祖先和天地的福佑。这一礼节有着古人遗风,表明众人对婚姻之事的重视。

订婚酒宴中,媒人和送礼挑夫要过“打泥巴关”。宴席饮酒四轮后,媒人起身拿伞,朝神龛作揖3次,转身朝门口作揖3次,挑夫同时点燃鞭炮,随媒人夺门而出。这时守候在门口的女方亲友,手持田泥巴一齐往媒人、挑夫身上涂抹,有时还边追赶边打泥巴。相传,泥巴涂得越多越吉利[11]

政策一:2月中下旬,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指出要以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为重点,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确保到2020年,全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5.46亿亩,基本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格局。

(二)纳征与订婚、贝包

(一)荆轲感燕丹之义,函匕首入秦劫始皇,将以存燕宽诸侯,事虽不成,然亦壮士也。惜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及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童子妇人且明其不能,而轲行之,其弗就也,非不幸。燕丹之心,苟可以报秦,虽举燕国犹不顾,况美人哉!轲不晓而当之,陋矣。[9]

其实不仅仅是花瑶,根据民俗学家的调查,上世纪60年代之前在以安化、新化、邵阳等地为代表的梅山文化区,农村媒人说媒时都有带伞的礼俗。传说也大同小异,只不过男主角多为梅山神张五郎[6]。故事反映了荆楚本地巫傩信仰和道教文化传入后的杂糅与结合,正是梅山文化的典型特征。俗语有言:“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婚。”这一地区至今保留着大量的原始信仰与崇拜,雨伞作为婚俗的象征性符号,应该有着更深刻久远的文化心理根源。《周易·系辞》云:“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7]301上古时,先民观察到,每逢春天,地气蒸腾,升空为云,云又变为雨洒落大地,在春雨的滋润下草木发芽生长,最后又结出果实,从而使人和动物得到养育。当时自然科学不发达,他们认为云雨为天地阴阳二气交融的产物,是天地化育万物的基本形式,而男女欢合为天地交感的有机组成部分。

综上,针对恶性肿瘤化疗的患者,在给予常规护理干预的同时,配合综合护理,可有效减少恶心呕吐的发生,效果较好,值得推广。

这样做的时候,我们没有注意到对方和我们说话并不是想要什么结果,我们忽略了大多时候人们在沟通中真正需要的,只是一个宣泄情感的机会。

(三)请期、亲迎与拦门酒

请期是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请示结婚的日期,女方家长通常会推辞,请男方来定,媒人则把男方经过占卜确定的婚期告诉女方。花瑶结婚日期多由双方家长通过媒人传话或者直接商量决定,也会选一个比较吉利的日子,一般是在订婚一年之后。

亲迎,是新郎在已确定的婚期亲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我国至少在西周时就有了阴阳的观念,天为阳,地为阴;白昼为阳,夜晚为阴;男为阳,女为阴。“婚者,昏也”。“六礼”中的其他五礼都是上午,唯独亲迎是在黄昏,取阳去阴来、阴阳交接之意。花瑶迎亲在早晨,是因为新娘家需举行“拦门酒”活动,中午用男方带来的酒菜准备宴席招待迎亲队伍和女方亲朋。发嫁送亲是在午饭后,新娘在堂屋拜别祖宗神龛后即可出发。新娘、新郎、媒公、接亲和送亲的亲朋同持雨伞步行,不论远近,必须在傍晚时分进入新郎家门,可见仍然有着“阳去阴来”的古老意涵。

作为花瑶婚俗所特有的礼物和信物,贝包所代表的文化人类学意义值得研究。贝包可能由女子的佩饰或头饰演化而来。屈原《离骚》中有“解佩纕以结言兮,吾令謇修以为理”的诗句[4]。缨是一种五彩的丝绳,纕是用香草、丝线等作的佩带。周代女子定亲之后,会佩以缨饰,表明已有所属。新娘在举行婚礼那天所佩之缨,在洞房前要由新郎亲手解下。由此可见,缨带是女子许嫁的标志,也是夫妻关系的象征。这与贝包所具有的功能、意义有相似之处。贝包由媒人带入男方家中,意味着女子对自我将具有的新身份的认同。

从图6和图7可以看出,粒子速度峰值和比例粒子位移峰值均随波传播距离的增加而减小;单段线性拟合结果和实验结果偏差较大,而双段线性拟合结果与实验结果符合较好。从双段线性拟合结果可以看出:粒子速度峰值和比例粒子位移峰值在不同区域内的衰减规律是不同的,离爆心较近的区域衰减较慢,离爆心较远的区域粒子衰减较快。可见,花岗岩中球形波的衰减不仅包含了传播距离的几何衰减,还包含其非线性动力学特性引入的黏性衰减。

《诗经·国风》中就有许多以云、雨比喻男女之情的诗句。例如《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8]112亦有《郑风·风雨》诗“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 [8]109一个是出东门看到的女子却不是自己要找的对象;一个是怀春的少女见到自己的情郎。再如《鄘风·蝃蝀》:“蝃蝀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朝隮于西,崇朝其雨。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郑玄笺注:“言朝有升气于西方,终朝其必有雨。有隮气必有雨者,是气应自然,以兴女子生则必当嫁,亦性自然矣。”[9]最有名的莫过于战国时期楚文人宋玉的《高唐赋》:“昔者先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辞曰:‘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10]“云雨”自此在我国文学作品和民间故事中成为男女爱情、婚媾的隐喻和象征。花瑶当地情歌中也有这样的句子:“十八妹,走过来,就象一朵彩云开。不知彩云停哪处?哪个有福伴云彩?”“天上起云地上阴,塘里鱼多水要浑。塘里鱼多浑了水,情妹郎多乱了心。”媒公代表男方去女方家求亲需要拿着雨伞,应该与“云雨”这一意象相关。只不过时代发展、文明开化之后,人们日常交往中讳言男女之事,致使雨伞所代表的文化意蕴也含糊不清了。

通过《仪礼·士昏礼》与花瑶婚礼程序的比较,我们发现,虽然时间间隔近三千年,婚礼环节名称不同、仪式繁简不同,但整体流程仍然有着《仪礼·士昏礼》中所规定的“六礼”的影子。一般认为,瑶族是九黎、三苗的后裔,最初生活在黄河下游和江淮地区,商周以后不断南迁。从花瑶内部流传的手抄本历史资料《雪峰瑶族诏文》可知,花瑶祖先唐宋时期居住在江西吉安,后来迁到洪江地区,明末清初在雪峰山脉定居。

纳征又称纳币,即男方请媒人给女方送聘礼,表示男女双方婚姻关系正式确定的礼节,今俗称“订婚”或“下定”“过礼”。《仪礼·士昏礼》中的聘礼为“玄纁束帛,俪皮”,束帛是捆为一束的五匹黑色和绛红色的布帛,俪皮是两张鹿皮。秦汉以后,随着社会的变迁,每个时代和阶层的聘礼都有所不同,无一定之规。近些年花瑶订婚时男方携带的礼物中要有送给新娘两套以上成对的瑶服;其他多为活鸡、猪肉、酒、米等,也有一定数量的金钱,多是按照双方家庭条件而定。值得一提的是花瑶属于古梅山文化区,信奉梅山神,属上峒梅山,负责“盘山打猎”事务。

花瑶特有婚俗之分析

花瑶吸引人们关注的地方并不是它受到以儒家文明为代表的汉文化的影响,而是至今所葆有的一些原始信仰和风俗,表现在婚俗领域就是媒公带雨伞、打泥巴和打蹈等行为活动。

(一)雨伞

由上文可知,与汉族地区媒人多为女性不同,花瑶的媒人是男性,称为媒公。媒公说媒的标志是身上带着一把雨伞。关于这一习俗的来源,禹明华、米莉等学者都提到了花瑶先贤丁沈与太上老君女儿“姬姬如灵”的爱情故事[1]56,[5]174。传说花瑶先贤丁沈去太上老君处学法,赢得了太上老君女儿姬姬如灵的芳心。当丁沈学有所成、告辞离去时,姬姬如灵授意丁沈向太上老君索要一把红油纸伞,并且要丁沈路上不要打开。太上老君找不到女儿,猜测她可能藏于伞下与丁沈一起离开,于是降下瓢泼大雨试探。丁沈忘了嘱咐打开伞遮雨,使姬姬如灵掉了下来。太上老君大怒,放箭追杀他们。二人咬破手指把血涂在箭上,骗过了太上老君,才回到丁沈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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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是花瑶人非常重视的婚礼议程。如议婚时一样,媒公到女方家堂屋后,把带来的雨伞放置于堂屋神龛处。因为这时女方已经应允婚事,新娘子或她的母亲会悄悄地将雨伞拿回自己的房间,将早已备好的12个彩色绒线球(瑶语称为“贝包”,意为花朵)挂到伞的骨篾上,再扎拢伞放回原处。这把伞在媒公带走途中是不能打开的,要一直送到男方家中。贝包作为双方缔结婚约的明证,在花瑶人心目中比结婚证书还重要,需要妥善保存。除非要解除婚约或离婚,否则女方不得要回。

《仪礼·士昏礼》中亲迎是以新郎、新娘为主角,从迎亲、拜堂到入洞房,有一套繁琐的仪式。花瑶婚礼流程的主角却是在男女两家穿针引线的媒公,结婚这一天也不例外。媒公与男方亲朋去迎亲时,女方一般要摆三道“拦门酒”。第一道是在家门前,代表乡邻迎客;第二道在屋前禾坪,代表亲朋迎客;第三道在堂屋门口,代表主人敬客。花瑶“拦门酒”有酒有菜,摆在桌子上。女方家专门派人把壶筛酒,向宾客们劝酒劝菜。这时媒公作为迎亲代表,除了喝酒之外,还要和把壶人进行言辞对答和对歌;辞令有着固定的说唱模式,多为祝福新人、赞美对方的话。如果媒公接不上把壶人的敬酒辞,宾客们就会被罚酒;如果媒公对得好,就会一道道顺利通过,踏进新娘家门槛。新郎挑着礼担夹行在送礼的队伍中,听从媒公指挥,到女方家后也多帮着做家事,大家并不特别理会两位新人。这说明花瑶婚俗虽然受到儒家文明的影响,但仍然固守着本民族的一些习俗和传统。

(二)打泥巴

“打泥巴”也称“涂泥巴”“涂田泥”,是花瑶订婚时不可缺少的一项仪式。现转述《隆回县志》对这一活动的记载:

按《仪礼·士昏礼》,男方接下来会请媒人询问许家女子的姓氏和生辰,称之为“问名”,然后在宗庙中进行占卜祝祷;如是吉兆,则需要告诉女方,得到女方应允后,婚姻之事就由此而定。花瑶虽然没有问名、纳吉这两项礼节,但是有些家庭会“合庚”“合八字”。媒公再次或第三次去女方家后,如果女方允婚,男女两家会将新郎、新娘的生辰八字请专门人士相看,以便得知两人婚事中需要注意和避忌的事项。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前湖南隆回乃至整个邵阳地区所通行的婚礼习俗,现已多不实行,只是农村有些讲究的家庭形式上仍然沿用这一礼数。

选取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我院收治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24例,其中男性患者10例,女性患者14例,患者年龄22至65岁,平均(39.2±3.3)岁。24例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中浸润性的突眼患者13例,非浸润性的突眼患者11例。24例患者均存在消瘦、易怒及多汗症状。经过甲状腺功能的检查,T3与T4存在升高情况,TSH下降。

无独有偶。笔者想起2010年暑假去湖南江永县兰溪勾蓝瑶进行田野文化调查时,了解到当地每年农历五月十三都会举办“洗泥节”。洗泥节是勾蓝瑶寨的重要庆典,在那一天,寨中男性会跳进池塘中,互相笑闹着泼泥水,也会比赛抓鱼。相传这个节日是为庆祝男人忙完春耕劳作回家,得以夫妻团聚所举行的。贵州黎平等地的侗族男女之间也有“打泥巴仗”的风俗。每年芒种节前后,上一年结婚后“不落夫家”、回娘家住的新娘,与女伴若干人同到新郎家插秧,与新郎村里男青年竞赛插秧后会互相抓泥巴向对方身上打去。

“打泥巴”应是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时期对偶婚、掠夺婚的遗俗。从历史上看,人类的婚姻关系大致经历了原始部落的杂婚、氏族内部群婚、同姓不婚的族外对偶婚及一夫一妻的专偶婚五个阶段。虽然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大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结合人类学、民俗学的研究,我们会发现,各民族的婚姻发展史是错综复杂、丰富多彩的,风俗习惯中不免带有各种婚姻形态的印迹。花瑶几乎不与汉族通婚,在族群内部实行严格的不同姓氏之间互相通婚的外婚制。在女子的出嫁问题上,舅舅有一定的话语权,曾经出现过姑舅表婚。新娘的嫁妆并不是结婚那天送到男方家中,而是婚后生了头胎婴儿的第三天“打三斗”时送去。这都是母系氏族社会实行对偶婚的残余。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男子在生产、生活中地位的不断增强,母系氏族制度逐渐向父系氏族制度过渡。男方开始要求把妻子和孩子带到男方氏族中来,女方氏族则从自身利益出发,不愿意减少劳动力,双方因此产生矛盾,掠夺婚随之产生。最初可能是真抢,后来渐渐演变成程序性的仪式行为。《周易·暌卦》:“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7]163看见猪身上沾满了泥巴,车上载着黑面象鬼一样的人。双方先张开弓箭,假装攻击,后又都放下弓箭。来部落里的不是强盗,而是来求亲。去求亲时如果遇到下雨,那样就会吉利。《周易》中《屯卦》《贲卦》爻辞中也出现两次“匪寇,婚媾”的语句,表明掠夺婚习俗在一定时期和地域普遍存在。遇雨则吉,则和上文媒公带雨伞、“云雨”意象暗合。加之花瑶新娘的女性亲友在订婚酒宴后追赶媒公、挑夫,往他们身上涂泥巴的行为,印证了《周易》等文献典籍对上古婚俗的记载。

相传花瑶媒公和挑夫身上泥巴被涂得越多,寓意村寨越兴旺发达,新婚男女将来越能子孙满堂。泥巴衣服穿回去后,要在家里挂三天才可以洗净。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女娲造人”的神话传说。《太平御览》引《风俗通》称:“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絙泥中,举以为人。”[12]冯天瑜在《上古神话纵横谈》中论及这一神话的来源:“初民在劳动时,身上常常产生汗泥,用手一搓,便出现泥条,这就容易使人产生‘人类由泥土造成’的错觉。更重要的是:在氏族社会后期,当人类由‘蒙昧时代’进入‘野蛮时代’之际(如中国的仰韶文化阶段),开始学会用土坯烧制陶器。泥土既然可以制造各种形状的器物,人们当然就会联想到用泥土造人。”[13]

(三)打蹈

花瑶新郎、新娘在结婚的当天晚上,并不入洞房;媒公和亲朋们也并不离去。大家围着篝火而坐,进行“打蹈”“对歌”等活动,热情奔放地度过这一值得庆祝的夜晚。所谓“打蹈”,就是男性依次坐在木凳上,女性用屁股轮流往男性大腿上顿的集体游戏。“打蹈”也称“打滔”,俗称“顿屁股”,被誉为“圣洁的疯狂”,是花瑶婚礼仪式中最为原始的一项习俗。

从严教育与从严管理是事物的一体两面,必须紧密结合,相辅相成,不能视为“两张皮”,必须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总的说来,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就是通过从严教育解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价值追求问题,通过教育的导向功能为党组织及党员行为指明善的方向;通过从严管理解决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约束监督问题,通过从严管理的保障功能,为党组织及党员行为保存善的成果。这就需要在从严教育中融入管理元素,即把从严教育的成功经验升华、固化为制度;与此同时,需要在从严管理中植入思想元素,实现从严教育与从严管理同向发力。

徐猛、刘冰清撰写的《溆浦山背花瑶婚俗考察》详细记录了“打蹈”时喧腾欢闹的场面:

刚开始只是慢慢地、轻轻地“顿”,一个“顿”一个,接着女人们在吆喝声中,开始用大力气大幅度地“顿挫”,越“顿”越猛,有的屁股还要来一个45°的旋转,直“顿”得男人们求饶也不肯停止……由于花瑶婚礼上的“打滔”,有“三天不分大小”的说法,因此在狂热的欢笑声中,即便是个别调皮的小伙子顺势将自己心仪的姑娘搂进自己的怀里做点什么小动作也不算违规,男人们也可以反过来将“顿”你的女人按坐下去,用自己的屁股猛“顿”女人的大腿。“顿”到高潮时,几个女人还会拉住一个男人的四肢,在半空中来回“撞油”,甚或抛向空中,直到筋疲力尽,方才罢休。除集体的“顿屁股”外,宾客们也可以单独互觅对象,唱歌邀请异性“顿屁股”。一些未婚男女青年,则常于此时对歌传情,寻找自己的心上人,若两人情投意合,就会悄悄溜出去互吐爱慕之情[14]

很明显,“打蹈”是一种模拟与隐喻男女交合动作的原生态舞蹈。除花瑶外,我国苗族、彝族、土家族、侗族等西南少数民族也有与之寓意类似的歌舞,只不过多是在节日庆典上,而不是表现在婚俗上。宋兆麟曾指出:“近代学者的调查和研究证实,舞蹈与其他原始艺术一样,不是单源发生的,而是多源的,既有生产劳动、社会生活、两性关系,也与巫教信仰、战争有一定关系……最初的舞蹈是一种模仿式的,或模仿动物活动,或模仿人的劳动,其中包括模仿两性的结合方式,从而产生一种性舞或交媾舞。”[15]先民认为男女欢合是天地交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天地交感、行云布雨又是万物生长的条件。因此模拟男女交媾表演婚配的仪式和祀典,是他们心目中繁衍生息的精神保证,也是原始宗教和巫术信仰的一种反映。在我国历史文献中,这种以生殖崇拜为核心的祭祀被称为高禖。根据前人的研究,高禖形象及内涵在不同时代和地区有所变迁。从上古的女娲到殷商的简狄,再到周的姜嫄、楚的高唐,各民族都曾把自己的先妣(始祖母)当作高禖来崇拜和祭祀。最初举行祭祀的场所是在野外隐秘的高地上,后来封土为社、坛,和求雨、祭社等活动联系在一起。西周礼制成熟,高禖正式作为国家祀典出现,《诗经·鲁颂·閟宫》就是周人在閟宫祭祀先妣兼高禖姜嫄的颂诗,祭以太牢(牛、羊、猪三牲全备)。诸侯国则多以民间祭祀为主,仍然保留了上古习俗。《墨子·明鬼下》:“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属所观也。”孙诒让引《周礼·州长》郑玄注云:“属犹合也,聚也。”[16]《春秋·庄公二十三年》记载鲁庄公“如齐观社”,即到齐国观看祭祀高禖、男女聚会的活动。曹刿认为庄公这一举动不符合鲁国国君的身份并进行劝谏[17],《春秋》三传也认为此事“非礼”。

如同闻一多先生在《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一文中所言,高禖祀典“确乎是十足的代表着那以生殖机能为宗教的原始时代的一种礼俗。文明的进步把羞耻心培植出来了……于是那先妣而兼高禖的高唐,在宋玉的赋中,便不能不堕落成一个奔女了。”[18]先秦男女之间群众性的歌舞活动,最初是一种虔诚和正当的宗教仪式,有着娱神求子和促进繁殖的目的,是符合先民原始思维和文化心理结构的。春秋战国以后随着人们礼教观念的增强,婚姻制度渐趋规范,这类歌舞被士大夫视为不雅的举动逐渐退出了国家祀典和中原地区,只有一些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至今还保留其印迹。联系花瑶婚礼过程中媒公带雨伞、打泥巴等行为仪式,“打蹈”应该是祭祀中华民族始祖母、大母神女娲的文化遗存。“食色,性也”。花瑶人用这种原生态的舞蹈来向单身生活告别,在以后的婚姻生活中又遵循一夫一妻制度,强调对彼此感情的忠诚;在进行类似性教育活动的同时,也有着纪念意义。

结语

综上所述,花瑶婚礼在整体流程上受到传统“六礼”的影响,交往时注重礼节、礼数,显示了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华民族主体文明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而在一些具体仪式行为上又坚守着先民传下来的风俗习惯,保持了本民族文化的内在活力与鲜明特色,从而使礼仪与习俗得到很好的交融,形成了传统而独特的婚俗文化,是我们研究古代婚姻礼制礼俗的“活化石”。对其进行考察和探访,不仅有助于探寻花瑶这一族群社会历史的发展及变迁,对研究湖南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交流与融合也有着重要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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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瑞芳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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