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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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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相山路789号五、录取规则及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进档。专业录取时按 “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的方式进行录取。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随机调剂至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要求的,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报考等级要求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录取工作分别按照各自省(市、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考虑到学院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及以后就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我院。考生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八、联系方式及网址:电话 0551-62532800,网址 九、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在学校领去推荐表,填完表才报名,而且你必须是专科应届毕业

你要关注安徽省考试网报名流程,关注安医大招生办网站,有具体流程的,一般是3月报名,到学校缴费确认,有的专科学校统一组织。我建议你在看到招生简章后,打5167746(安医大招生办电话)咨询。

性别??可以报医学,可是护士需要身高,检验不想要文科,其余的都差不多。有问题再聊

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

2、想要报医学志愿应该注意哪些关键性的问题?

2021大连医科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大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公告】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医学类院校专业报名条件:1、报考高中升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中专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报专科起点本科应具有专科毕业文化程度。2、报读医学类各专业,除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外,还应具有卫生类执业资格证。医学报考专业大致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放射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类,护理学。大部分的报考在第一种。但是非常要注意,综合大学的专业报考,医学专业并不是单独序列招生。

报考医学院的相关条件:没什么特殊要求,只要是理科生,没有肝炎结核,没有色盲。  全国医学院校排名(前45)  (括号里为主要闻名附属医院)  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肿瘤医院)  北京大学医学部(人民医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积水潭医院)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中山医院、妇产科医院、华山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瑞金医院、仁济医院、新华医院、上海六院、上海九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同济医院、武汉协和医院、梨园医院)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中山一院、中山二院、中山三院肿瘤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华西医院、华西妇产儿童医院、华西口腔医院)  第二军医大学(长征医院、长海医院、东方肝胆医院)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西京医院、口腔医院)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湘雅一院、湘雅二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护国寺中医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浙医一院、浙医二院、邵逸夫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中国医大一院、中国医大四院)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珠江医院翳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首都医科大学(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安贞医院、佑安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一院、二院、肿瘤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白求恩第一医院、白求恩第二医院、白求恩第三医院)  山东大学医学院(齐鲁医院、山大二院、省立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日联谊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儿童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医大二附属医院、肿瘤医院)  武汉大学医学院(湖北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曙光医院、龙华医院、中医医院)  南京大学医学院(鼓楼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第二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第二附属,附属肿瘤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第二附属医院)  青岛大学医学院(青岛大学医疗集团)  河北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  郑州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  苏州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附属省立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协和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医院)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翳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中医院、第二附属医院)  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  兰州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  暨南大学医学院(广州华侨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  东南大学医学院(中大医院)  南昌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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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专升本考试的选拔工作各省份各有不同,现基本上由各省教育考试院主持举办,统一考试。个别省份如上海,从2013年起改由各本科院校出卷选拔。各省每年的统招专升本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9年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由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负责通知、采集、审核考生基本信息(包括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考生填报、毕业院校采集审核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毕业学校在录入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采集方式为“录入”的考生,需在报名信息表骑照片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凭此表及其他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等)到院系进行资格复审。扩展资料录取(一)实施阳光招生“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二)确定科目最低分数线及录取控制线每门考试科目按50分设为单科最低分,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按1:1划定专业录取控制线。(三)录取办法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原则,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达每门科目最低分),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四)录取期间计划调整2019年专升本总共有两个专业招生,若某一专业合格考生(考生达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录取完毕后仍有计划未完成时,我院将该专业未完成计划调整至另一专业;若某一专业无退役士兵报考或该专业退役士兵计划未完成时,单列计划数调至该专业。(五)录取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前。(六)递补录取对于因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考试总分数依次进行递补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考医科大学所要达到以下条件。具有以下情况者,学校一般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6、轻度色觉异常。7、先天性色觉障碍者。8、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9、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10、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宜就读。11、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12、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

贵州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76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张丽荣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实施)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六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第十七条 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第十八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九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降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二十三条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贫困生设有贫困生资助。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第二十五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0851-88302205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咨询电话:0851-88302205 电子邮箱: 学院网址: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0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邮政编码:550004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邮政编码:550025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第十七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八条”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协和班)学校在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支援下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简称“协和班”),旨在培养能够胜任临床医疗、医学研究、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卓越人才,仅招收贵州省考生,计划招生32名。该班新生录取进校后,实行导师制,重视教学方法改革,在国(境)内外拓宽交流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培养,强化英语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打通深造通道(毕业前,班级成绩排名前90%,达到推免条件,将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中15%推荐进入北京协和医学院,实现“5+3”一体化培养),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后10%且平均学分绩点低于5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临床医学其他班级学习,缺额从临床医学其他班级择优补充)。第二十一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0%。第二十二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四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在公检法系统,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6以上。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救援救护方向和山地旅游与户外教育方向,学生需常年从事与户外运动和救援救护相关的各种教学、实践实训活动。因此,基于该专业的特殊性和为了保障学生安全,患有以下疾病者: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该专业。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二十六条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救援救护方向和山地旅游与户外教育方向,所需专业露营野炊装备(帐篷、背包、睡袋、防潮垫、炉具、炊具等)、专业服装、攀岩鞋、头盔和安全带等需自行购买。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二十八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一方面学校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通“绿色通道”,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注: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办理贷款。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一条 学校咨询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学校网址:联系电话:0851- 86908448(含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51-88416211邮政编码:550004  Email:

昆明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办学性质及校址(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六)校址: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2020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0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八)学习形式:全日制(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实行学分制后按学分制执行)。(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有在编职工6178人(校本部1580人,直属附属医院4598人),研究生指导教师1220人,博士生指导教师198人。全日制在校生19318人,其中本科生14491人,硕士研究生3234人,博士研究生295人,留学生513人,专科生785人。《昆明医科大学学报》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1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所教学医院、41所实习医院、19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41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统计数据截止日期:2019年11月30日)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三)学校纪委、监察审计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二)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三)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各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四)预留计划,我校2020年不设置预留计划。四、收费标准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先预收;按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收取住宿费。本科学费预收费标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眼视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应用心理学、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六人间8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如上级部门对本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上级部门规定的新标准为准。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六、录取规则(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六)2020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英语、语文、数学、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英语成绩,根据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英语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招条件。(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双眼矫正视力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七、新生入学报到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二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八、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九、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审处监督电话:0871-65922981 0871-65922973传 真:0871-65922981 0871-65922973电子邮箱: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71-65922740传 真:0871-65922957电子邮箱: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zsb微 信: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十二、本章程未尽事宜、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国家和相关省市的规定为准。十三、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当然有要求。身高:男生不能低于165cm、女生不能低于160cm。对视力的要求,可上学校招生网,查看《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六、录取规则(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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