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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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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

医科大学医学类专业比较集中,分数线相对低一些,但大多不是985/211,现在更喜欢提双一流大学,所以同时可以考虑一下综合性大学,医学类专业也不差,这样在学校的接触面和知识面会广一些。要想上医科大学,我建议还是选理科,因为医学生的大多专业课,像细胞生物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药理等都和生物及化学密切相关,还有医学生会有医科物理,这些都会和高中的理化知识有一定联系,如果没有理科基础,学起来很费力。同时,有些医学专业是只面向理科招生的,这个一定要注意。目前我接触的好像只有护理专业是有高中文科的,其他好像都是理科生。其次,要注意医科是分很多专业的,不同专业要求不同,简单说下医科专业情况,可以看看自己对哪个感兴趣再定。医学类专业共有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等七大类专业。然后再是小的专业方向,小专业方向目前不用考虑,主要是读研才要考虑。最后,补充一下全国排名比较靠前的医科大学,希望有帮助!北京协和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广西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等等。

2、想要报医学志愿应该注意哪些关键性的问题?

广州医科大学“南山班”学生选拔基本要求(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操行合格,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受任何学籍异动或处理;2、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自愿进入南山学院“南山班”学习;3、第一学期必修、限选课程无缓考、缺考及重考;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当年高考成绩,广东省生源在本省录取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中排名前15名,广东省外生源在录取的该省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中排名第1。(2)第一学期必修、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该年级专业排名前8%(学分绩点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小数后1位;《社会实践》等假期课程以及毕业时才评定成绩的《形势与政策》课程不计在内)。(3)为英语分级教学A班学生,且第一学期“公共英语(1)”课程考试总评成绩在临床医学专业英语分级教学A班学生排名前8%。

2021广州医科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广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公告】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要求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0第五条 学校地址:番禺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邮政编码:511436越秀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邮政编码:510182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规则: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校在浙江省、海南省、上海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海南省、上海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六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各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二十八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医学类专业(除护理学、精神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学费6960元/生·学年)学费7656元/生·学年;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学费 6230元/生·学年;管理学、法学类专业、预科生学费 5510元/生·学年。番禺校区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一条 为激励优秀学生报考,在校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完善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的奖助学机制,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7103483传 真:020-37103489电子邮箱: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 系 人:刘老师监督电话:020—37103538传 真:020—37103538电子邮箱: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医科大学授权广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

考医科大学所要达到以下条件。具有以下情况者,学校一般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6、轻度色觉异常。7、先天性色觉障碍者。8、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9、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10、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宜就读。11、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12、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

医学类院校专业报名条件:1、报考高中升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中专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报专科起点本科应具有专科毕业文化程度。2、报读医学类各专业,除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外,还应具有卫生类执业资格证。医学报考专业大致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放射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类,护理学。大部分的报考在第一种。但是非常要注意,综合大学的专业报考,医学专业并不是单独序列招生。

广州医科大学“南山班”学生选拔基本要求(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操行合格,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受任何学籍异动或处理;2、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自愿进入南山学院“南山班”学习;3、第一学期必修、限选课程无缓考、缺考及重考;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当年高考成绩,广东省生源在本省录取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中排名前15名,广东省外生源在录取的该省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中排名第1。(2)第一学期必修、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该年级专业排名前8%(学分绩点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小数后1位;《社会实践》等假期课程以及毕业时才评定成绩的《形势与政策》课程不计在内)。(3)为英语分级教学A班学生,且第一学期“公共英语(1)”课程考试总评成绩在临床医学专业英语分级教学A班学生排名前8%。

广州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详解

考医科大学所要达到以下条件。具有以下情况者,学校一般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6、轻度色觉异常。7、先天性色觉障碍者。8、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9、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10、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宜就读。11、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12、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

2021广州医科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广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公告】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0第五条 学校地址:番禺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邮政编码:511436越秀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邮政编码:510182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规则: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校在浙江省、海南省、上海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海南省、上海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六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各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二十八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医学类专业(除护理学、精神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学费6960元/生·学年)学费7656元/生·学年;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学费 6230元/生·学年;管理学、法学类专业、预科生学费 5510元/生·学年。番禺校区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一条 为激励优秀学生报考,在校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完善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的奖助学机制,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7103483传 真:020-37103489电子邮箱: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 系 人:刘老师监督电话:020—37103538传 真:020—37103538电子邮箱: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医科大学授权广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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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大学医学类专业比较集中,分数线相对低一些,但大多不是985/211,现在更喜欢提双一流大学,所以同时可以考虑一下综合性大学,医学类专业也不差,这样在学校的接触面和知识面会广一些。要想上医科大学,我建议还是选理科,因为医学生的大多专业课,像细胞生物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药理等都和生物及化学密切相关,还有医学生会有医科物理,这些都会和高中的理化知识有一定联系,如果没有理科基础,学起来很费力。同时,有些医学专业是只面向理科招生的,这个一定要注意。目前我接触的好像只有护理专业是有高中文科的,其他好像都是理科生。其次,要注意医科是分很多专业的,不同专业要求不同,简单说下医科专业情况,可以看看自己对哪个感兴趣再定。医学类专业共有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等七大类专业。然后再是小的专业方向,小专业方向目前不用考虑,主要是读研才要考虑。最后,补充一下全国排名比较靠前的医科大学,希望有帮助!北京协和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广西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等等。

2、想要报医学志愿应该注意哪些关键性的问题?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考医科大学所要达到以下条件。具有以下情况者,学校一般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6、轻度色觉异常。7、先天性色觉障碍者。8、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9、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10、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宜就读。11、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12、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

广州中医药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

广中医的大专只有两个:针灸推拿、护理,这两个虽然是专科,但这两个专业在我们学校的就业前景远比许多本科强,只要注意分数够以及以下几点就可以了: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和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加试英语口试。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广中医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由于专业的特殊要求,患有色弱、色盲的考生不能报我校医药类相关专业,只能报考非医药类专业。乙肝带菌者考生不得报考护理专业、药学类专业,乙肝带菌但转氨酶正常的考生可以报考除护理、药学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乙肝带菌且转氨酶不正常的考生不得报考医药类相关专业。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广中医在报考志愿及专业志愿上不存在级差,就是说不会因为报第二、第三志愿等要增加录取分数,提高录取门槛。我校招收除第一志愿外的其他志愿考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专业缺档情况,可录取第二志愿以后有我校专业志愿(含专业服从调配)的考生。对于调剂到我校,而且无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只能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高中)文化程度,初中毕业年满19周岁可报考。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人员(含2014年春季入学报到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如不符合下述条件,也可报读,毕业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文凭,但此文凭目前不能作为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报考依据):(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专业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必须完成网上预报名和正式确认报名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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