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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师培的碑传观与扬州学派

更新时间:2009-03-28

“文笔说”是扬州学派在文学领域开宗立派的宣言书。自汪中、凌廷堪揭橥于先*刘奕认为“阮元是清代重塑‘文笔说’的旗手,但这个理论并非源自阮元的灵光乍现,它权舆于稍早的凌廷堪和汪中”(刘奕:《清代中期的“文笔说”产生、发展与演变》,《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经阮元布扬其说,学海堂诸生往返策问,到刘师培以《文章原始》《广阮氏文言说》《文笔词笔诗笔考》接续前贤,这一学脉经久不衰,备受关注。*曹虹:《学术与文学的共生——论仪征派“文言说”的推阐与实践》,《文史哲》2012年第2期。本文试图分析刘师培碑传观的内涵和背景,指出他严格区分碑铭与史传两种文体的态度,源自其对阮元“文笔说”的修正;其晚年反复钻研、发展成熟的“传实碑虚”理论,则成功化解了扬州学派于骈体碑铭创作问题上的诸多分歧,是扬州学派文史观向前发展之必然一环。

一、阮氏“文笔说”的漏洞与刘师培的修正

在对读1820年阮福《学海堂文笔策问》与1913年刘师培的《文笔词笔诗笔考》时,我们常关注刘师培对阮氏“文笔说”的继承与沿袭,却忽视了刘师培对“文笔说”的改订。其实,刘师培晚年反复论述碑铭与史传文体有别的这一看法,正是在修正阮元“文笔说”错误的过程中产生的*刘跃进先生注意到刘师培在教学过程中对“碑”“诔”等文体源流特点的论述,并揭示刘师培于蔡邕碑文研究有精到之处(刘跃进:《刘师培及其汉魏六朝文学研究引论》,《文学遗产》2010年第4期)。

从文体流别来看,碑铭与史传界限俨然,挚虞《文章流别论》、陆机《文赋》、刘勰《文心雕龙》均持类似看法,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碑铭与史传常并称为“碑传”“传志”。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古文运动后,汉魏六朝骈体碑铭被韩愈所开创的散体碑铭所取代,体式遂与史传渐渐趋同*钱穆先生认为:韩愈碑志乃“刻意以散文法融铸入金石文而独创一体”,“所谓好古之文者,实自有其一种开新之深见”(钱穆:《杂论唐代古文运动》,《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卷四,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44页)。;二是学界对骈体碑铭中“序”的文体属性的认识有分歧。如刘勰以“属碑之体,资乎史才,其序则传,其文则铭”,“其序则传”一句常被解读为“碑序”部分与史传相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淡化了碑铭文的骈体属性。*林登顺认为:由于志序与铭辞文体差异,所以在创作上,一般都遵循“序以记事,铭以颂德”之原则(林登顺:《北朝墓志文研究》,高雄:丽文文化,2009年,第111页)。刘师培对此深不以为然。在多数时候,碑铭与史传相混淆并无大碍,但是在“文笔说”中,碑与传的划分却能左右“文笔说”的成败:骈文碑铭为文,散体史传为笔,若将二者辨析清楚,“文笔说”可添力证。若辨析不清,强以碑铭为笔,只会错误百出,可惜阮氏父子恰恰忽略了这一点。

先看阮元“文笔说”的漏洞。阮元在《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一文末有云:

然则今人所作之古文,当名之为何?曰:凡说经讲学皆经派也,传志记事皆史派也,立意为宗皆子派也,惟沉思翰藻乃可名之为文也。非文者尚不可名为文,况名之曰古文乎。*阮元:《揅经室集》,邓经元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6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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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形容词、典故用法上,蔡邕以后的碑铭文走入歧途,在“形容之旨”方面日趋僵硬。一则是因为六朝以后形容词等级分明,用法甚严,而汉碑形容词使用非常灵活,常可断章取义,如“克岐克嶷”,用于童稚,亦不违碍*刘师培:《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41页。又如,《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第十五《汉魏六朝之写实文学》:如传状本以记事为主,用表象形容之词即为失体。然《史记·石奋传》“子孙胜冠者在侧,虽燕居必冠,申申如也”,《汉书·朱云传》“蹑齐升堂抗首而请”,并用《论语·乡党》文。实则汉人之衣冠亦未必与周制相同,用此两语,即近粉饰。但施之碑铭则甚调和,此殆沿用当时碑文未加修改,致乖史传之体耳(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51页)。。二则在用典方面,后人不知文字有“实写”与“形容”之别,亦不知有“表象”之法,以“典故”代替“形容”,“典故穷后易以代词,此风自六朝已渐兆其端,唐、宋始变本加厉”*刘师培:《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52页。

同样是论述《文赋》十体,刘师培已触及碑、铭等文体源流问题,这已为此后发觉碑传文体之别埋下了伏笔。

最先洞察这一缺陷的是扬州学派后学刘师培。虽然刘师培作《文笔词笔诗笔考》,开篇即宣称“此篇以阮氏《文笔对》(即《学海堂文笔策问》,笔者按)为主,特所引群书,以类相从,各附案词,以明文轨”*刘师培:《刘申叔遗书补遗》,万仕国辑校,扬州:广陵书社,2008年,第1308页。《文笔词笔诗笔考》最早刊于《四川国学杂志》第六号,题作《国学学校论文五则(附文笔词笔诗笔考)》,其后发表的《中国中国文学史讲义》第二课《文学辨体》与此篇同。,但此篇中他在碑铭问题上的论述却有不小的变化,两篇文章所引材料相差无几,案词却别出机杼,稍加比对,便可窥其奥秘(见下页表1)。从表1中阮福案语部分,我们不难看出阮福援引《礼记》“史载笔”、陆机《文赋》,以及史书中“大手笔”几条例证,都是想证明“传志”“碑版文字”为笔。刘师培却将《任昉传》《蒋偕传》《陆琼传》引文的几条案语悉数删去,重新案语曰:“据上六证,是官牍史册之文,古概称笔。”同样是这几则材料,结论却转以强调“诏制”“官牍史册”为笔。推究其原因,应当是刘师培发现阮福强以“碑铭为笔”有诸多不妥之处。

 

表1 阮福《学海堂文笔策问》与刘师培《文笔诗笔词笔考》对读

  

序号引 文阮福案语刘师培案语1《梁书·任昉传》《南史·沈约传》尤长载笔/彦昇工于笔。考《礼记》“史载笔”,任彦昇长于碑版,亦记事之,故曰属。2《唐书·蒋偕传》三世踵修国史,世称良笔。此笔亦记事之属。3《陈书·徐陵传》国家有大手笔,必命陵草之。此笔谓诏制碑版文字。故唐张说善碑志,称“燕许大手笔”。据上六证,是官牍史册之文,古概称笔。盖笔从聿声,古名“不聿”,“聿”“述”谊同,故其为体,惟以直质为工,据事直书,弗尚藻彩。《礼·曲礼篇》曰:“史载笔。”孔修《春秋》亦曰“笔则笔,削则削。”后世以降,凡体之涉及传状者,均笔类也。陆机《文赋》,诠述诗赋十体,弗及传记,亦其明征。4《陈书·陆琼传》讨周迪、陈宝应等,都官符及诸大手笔,并敕付琼。5《文赋》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此赋赋及十体之文,不及传志,盖史为著作,不名为文。凡类于传志者,不得称文。是以状文之情,分文之派,晋承建安,已开其先,《昭明》《金楼》,实守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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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彦昇长于碑版”。阮福以“任彦昇长于碑版,亦记事之属”,证《礼记》“史载笔”之论。尽管《文选》收录有任昉碑铭文,但史书未见关于任昉长于碑版的表述。刘师培在稍晚写成的《汉魏六朝专家文》中表示:“至于兼长碑铭箴颂赞诔说辨议诸体者,惟曹子建、陆士衡二人。任彦昇则短于碑铭箴颂赞诔,庾子山则短于论说辨议。天赋所限,不可强求。”*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21页。可见他对阮福说法的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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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前之序,虽与传状相近,而实为二体,不可混同。盖碑序所叙生平,以形容为主,不宜据事直书。自两汉以迄唐、五代……未有据事直书,琐屑毕陈,而与史传、家传相混者……彦和“其序则传”一语,盖谓碑序应包括事实,不宜全空,亦即陆机《文赋》所谓“碑披文以相质”之意,非谓直同史传也。六朝碑序,本无与史传相同之作法,观下文所云“标序盛德,必见清风之华;昭纪鸿懿,必见峻伟之烈”,则彦和固亦深知形容之旨,绝不泯没碑序与史传之界域也。*刘师培:《刘申叔遗书补遗》,第1572页。

刘师培以更严格的标准来区分碑铭与史传,还体现在行文中严格区分“传志”与“传记”“传状”。在表1中,我们看到阮福、刘师培都引用了陆机《文赋》为论据。《文赋》本有“碑披文以相质……铭博约而温润”诸语,对这一句的解读,刘师培与阮福最大不同在于对“传志”与“传记”用词之差异,阮福的表述是:“此赋赋及十体之文,不及传志,盖史为著作,不名为文。凡类于传志者,不得称文。”阮福使用“传志”一词,应包含碑铭与史传,他认为《文赋》中未提及二体,故不得称“文”。而刘师培的改动则意味深长:“陆机《文赋》,诠述诗赋十体,弗及传记,亦其明征。”同理,前页表1中阮福作“凡类于传志者,不得称文”,刘师培亦改为“后世以降,凡体之涉及传状者,均笔类也”,均可看出他在这一问题上的审慎。刘师培将“传志”改作“传状”或“传记”,一字之差,实则在认同阮元、阮福等将史传归为“笔”的同时,又小心翼翼地在规避将“志”(碑铭)误入为“笔”的可能,可谓两全之举。或许有人会怀疑刘师培的修改是否出于有心,然早在1905年写作《文章原始》时,刘师培尚沿袭阮福之说,主张“陆机《文赋》不及传志碑版之文,盖以此为史体,非可入之于文也”*刘师培:《刘申叔遗书》,南京:凤凰出版社,1997年,第1646页。,但通检刘师培晚年《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等书,均只有“传记”“传状”而无“传志”,可见刘师培区别对待碑铭与史传态度之坚决。阮氏父子在碑铭问题上一错再错,刘师培从沿袭旧说到悄然修正,亦可见他对乡贤持敬之深。他本人的碑传观也在辨析“文笔说”的过程中更加鲜明。

阮福《学海堂文笔策问》被刘师培删去的两条案语,正是问题多多。

二、传实碑虚:刘师培独特碑传观的形成

刘师培对碑铭文的重视,应是出于本人发自内心的喜好。尹炎武《刘师培外传》称“其为文章则宗阮文达《文笔对》之说,考型六代而断至初唐,雅好蔡中郎,兼嗜洪适《隶释》、《隶续》所录汉人碑版之文,以竺厚古雅为主”*刘师培:《刘申叔遗书》,第17页。。刘师培《甲辰年自述诗》有“我今论文主容甫,采藻秀出追齐梁(予作文以《述学》为法)”*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第170页。。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对阮元文学主张的继续阐论,还是对汪中文学创作的模拟,刘师培自身学术爱好的规模格局深受乡贤影响。刘师培对碑铭与史传区别看待的态度源自何时?通过相关文献梳理,我们不难发现,刘师培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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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沿袭旧说含混不清

1905年《国粹学报》第1期发表的《文章原始》中,刘师培援引阮福之说,以碑志为笔,“唐张说称大手笔,亦指其善修史及作碑版耳,亦记事之文也”,又曰“韩、柳之文,希踪子史,即传志碑版之作,亦媲美前贤。然绳以文体,特古人之语,而六朝之笔耳”*刘师培:《刘申叔遗书》,第1646页。。这一例证显然源自阮福《学海堂文笔策问》,可见彼时刘师培仍在秉承乡贤之说。不过,与此不同的是,在《国粹学报》第2期发表的《论文杂记》中,刘师培则将碑单独讨论,归为有韵之文:

箴、铭、碑、颂,皆文章之有韵者也,然发源则甚古……碑者,古人记功之文也……推之志铭、诔辞之作,皆起于三代之前,而皆为有韵之文。足证上古之世,崇尚文言,故韵语之文莫不起源于古昔。阮元《文言说》所言,诚不诬也。*刘师培:《刘申叔遗书》,第712页。

《液化烃球罐紧急切断阀选型设计规定》中规定: 当罐区有可靠的仪表空气系统时,应选用气动紧急切断阀;当罐区无仪表空气系统、但有负荷分级为一级负荷的电力电源系统时,应选用电液执行机构或电动执行机构驱动的紧急切断阀。在实际应用中,电动控制阀响应动作慢,且不能实现故障安全状态,因此不建议作为紧急切断阀使用,在无仪表气源的情况下优先选用电液控制阀。当切断阀的执行机构为气动型时,首选故障安全型单作用气缸执行机构;若采用气动双作用气缸执行机构时应配储气罐;若必须采用电动型执行机构时,其电源应采用负荷分级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电力电源供电。

()1913悄然修正稍露端倪

1913年刘师培任教于成都国学院,《文笔诗笔词笔考》正写作于这一时期。刘师培对自己早年为《国粹学报》所作文章并不满意,1919年他在《陈钟凡〈周礼古注集〉跋》中回忆其学术次第:“清末旅沪,为《国粹学报》撰稿,率意为文,说多不莹。民元以还,西入成都,北界北平。所至,任教国学,纂辑讲稿外,精力所萃,实在《三礼》。”*万仕国:《刘师培年谱》,扬州:广陵书社,2003年,第275-276页。这段叙述虽着重强调自己于《三礼》用力之深,但也表明他于《国粹学报》诸稿之后学术的更新。他对“文笔说”的修正亦印证了这一轨迹,《国粹学报》时期,刘师培对阮元“文笔说”多是照本宣科式的引用,而自1913年起,《文笔诗笔词笔考》删去阮福《学海堂文笔策问》中“任彦昇长于碑版”“唐张说善碑志,称‘燕许大手笔’”等案语,将阮福认为陆机《文赋》“不及传志”说改为“弗及传记”,等等,这些蛛丝马迹都透露了这一时期刘师培碑传观念的重要转变。

多次蝉联AIPP昆士兰年度摄影师,曾获得2013年昆士兰年度肖像摄影师、2013年澳洲年度创意摄影金奖、2013、2014连续两届夺得WPPI(国际婚礼及人像摄影协会)金奖等荣誉。

()1917-1919辨章文体阐发新说

1917年至1919年,是刘师培生命的最后三年,作为北大教授主讲中国文学。这三年里刘师培开始反复申说“传实碑虚”的理论,其碑传观日益鲜明。*尽管刘师培在《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二课《文学辨体》中仍全盘沿用《文笔诗笔词笔考》,但在第四课《宋齐梁陈文学概略》再述《文笔之区别》时,刘师培能以《文心雕龙》篇次为证,《诔碑》《史传》分列为有韵之文、无韵之文两部,与《文心雕龙》暗合,成为“文笔说”的有力证据(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10-111页)。

广义的思想政治教育还包括道德教育,有学者也从道德接受的视角进行了具体的研究:张琼、马尽举的《道德接受论》(1995)、刘云章的《德育接受学》(2004)、李卫英的《德育的接受性研究》(2007)等。

除《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外,学生罗常培所记口义中,尚有《文心雕龙诔碑篇口义》专论碑铭文之写作*刘师培:《刘申叔遗书补遗》,第1561-1583页。,足见刘师培对碑传研磨之深。细读《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各章节,碑铭、史传均有细致的分论,论点颇新。与阮元、阮福简单地混碑志与史传为一体截然不同,他认为:

又碑铭叙事与记传殊,若以《后汉书》杨秉、杨赐、郭泰、陈实等本传与蔡中郎所作碑铭相较,则传实碑虚,作法迥异。于此可悟作碑与修史不同。*刘师培:《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23页。相似论述不止一处,第十四节《文章变化与文体迁讹》“绝无以传为碑或以碑为传者”(第148页);《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绪论》“其体裁讹变,正与后代混碑铭与传状,且复参加议论者,同一不足训”(《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20页)。

“传实碑虚,作法迥异”,这是刘师培第一次明确揭示碑铭与史传之不同。需要补充的是,前文已提及碑铭与史传争议的关键在于碑序的文体属性。历史上多数学人接受刘勰的观点,将碑序等同于史传。但若以“碑前之序”近于史传,不绳以“碑虚”的标准,那“传实碑虚”的适用范围就会大大缩小。刘师培碑传观的一大创获,即是将碑序与铭文视为一体,与史传严格区分。他在《〈文心雕龙·诔碑篇〉释要》中指出:

三是学生动手能力比原来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小组合作学习当中,不论是学习资料的收集,资料的整理,还是实验教学当中的实验器材的操作等等,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学习效率大大提高。

(二)“唐张说善碑志,称‘燕许大手笔’”。《旧唐书》本传称张说:“前后三秉大政,掌文学之任凡三十年。为文俊丽,用思精密,朝廷大手笔,皆特承中旨撰述,天下词人,咸讽诵之。尤长于碑文、墓志,当代无能及者。”*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057页。这本是阮福将“史载笔”与“碑版文字”联系在一起最有说服力的论断。刘师培发表于《文笔诗笔词笔考》之前的《文章原始》中尚引用了这一例证,此处删去令人费解。但考之张说碑志,一则骈散结合,与初唐骈体碑铭相差无几*于景祥、李贵银认为“对于碑志文的创作来说,唐初确实沿袭了南北朝的余绪,仍以骈体为碑志,人物个性不突出”(于景祥、李贵银:《中国历代碑志文话》,沈阳:辽海出版社,2009年,第50页)。;二则《新唐书》谓其“为文属思精壮,长于碑志,世所不逮”*欧阳修等:《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410页。,“属思精壮”与《文选序》为文应“沉思翰藻”近似,与阮福以之为“笔”的意图则相悖;三则刘师培文体观中,专家文体研究也应断自五代以前*刘师培曰:“尝谓五代以前文多相同,五代以后,乖违乃甚。”(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19页)。刘师培在《文笔诗笔词笔考》中删去此条,实则可见其以骈体碑铭为“文”的观点更加笃定。

在刘师培看来,碑序与碑铭是为一体,作法与史传绝不相同。“碑序与史传”的差异在碑体之“化实为空”:“蔡伯喈之碑铭无不化实为空,运实于空,实叙处亦以形容词出。”*刘师培:《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41页。“传实碑虚”具体表现在:首先,“传实碑虚”要求碑铭文“实叙处亦以形容词出”。刘师培推碑铭源头出自《书经·尧典》之首段,但“与《礼经》之不可增减一字者不同”,碑铭“本以‘拟其形容,象其物宜’为尚,而不重写实,秦、汉碑铭全属此体”。碑铭“体尚严重”,所以看重“镕经铸史,乃克堂皇”*刘师培:《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52、126页。,如蔡邕《郭有道碑》开头“先生诞应天衷,聪睿明哲,孝友温恭,仁慈笃惠”四句,刘师培指出:“自《尧典》化出,皆表象形容之词。如作《郭泰传》,即应据事直书,不可文胜于质。”*刘师培:《刘申叔遗书补遗》,第1573页。同样,“丧事惟约,用过乎俭”一句化自《周易》“传状中不能用”*刘师培:《刘申叔遗书补遗》,第1576页。

嘉庆二十五年(1820),阮元于学海堂以文笔策问课士,阮福作《学海堂文笔策问》,主张“综六朝、唐人所谓文,所谓笔,与宋、明之说不同而见于书史者,不分年代,类列之,以明其体矣”*阮元:《揅经室集》,第709页。。其对策深契阮元之意,阮元乃命刻于《揅经室集》三集之末,“以为此可与《书文选序后》相发明也”*阮元:《揅经室集》,第715页。。在《书文选序后》中,阮元只略略提及了碑志,在《学海堂文笔策问》中,阮福则欲证史传、诏制、碑版文字皆“记事之属”的“笔”类,然所引例证错漏百出,阮氏父子“文笔说”中失当之处也进一步暴露。

经史百家之文在古文家眼中皆为作文典范,阮元则反其道而行之,以《文选序》为依据,别立“文”之疆域。此处当注意的是阮元对人物传记的分类:历代古文家所看重的“传志记事”,虽为“子史正流”,却已“与文有别也”,被归入“笔”类。阮元的划分固然高妙,但他完全没有意识到“传志记事皆史派”的表述可能略有武断:《文选》尚收录蔡邕《郭有道碑文》等传记作品,可见“志”(碑志)有“文学”的属性。且王运熙先生《从〈文选〉所选碑传文看骈文的叙事方式》一文就曾指出:“《文选》卷五八至卷六十,有碑文、墓志、行状三体……综观这些篇章的传记部分,都以骈文写作……因而与散体文传记(《史记》、《汉书》)……写法迥异。”*王运熙:《从〈文选〉所选碑传文看骈文的叙事方式》,《上海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阮元将骈体碑铭与史传等同,归为“记事之属”的“笔”,考虑略欠妥当。

其次,“传实碑虚”体现在对谋篇布局、材料选择上也有不同的要求。对史传文字而言,“凡作纪传之文,但就行状本事,晦者明之,繁者简之而已”,但作碑铭者,“如欲历数生平,宏纤毕备……必至繁芜冗长,生气奄奄,此并不知谋篇之术,而吝于割爱者也”*刘师培:《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22、129页。。换言之,记传当简明扼要地列述行状,而碑铭必须对生平有所取舍。比如,蔡邕《胡公碑》以“七被三事,再作特进”八字消纳胡广屡次之黜陟*刘师培:《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30页。,即是碑铭正体。

再次,在评价史传与碑文的艺术成就上也有不同的标准。记事之文“以善传神者为生”,“善用笔者,工于摹写神情,故笔姿活跃,不善用笔者,文章板滞,毫无生动之气,与抄书无异”,这就意味着史传要追求传神写照,活灵活现地展示传主的风神气韵。对骈文碑铭而言,“有韵及偶俪之文则以句句安定为生”,凡文章有劲气,能贯串,有警策而文采出者乃能生动。东汉一代之文皆能镕铸经诰,但多限于经书之字句组成,“而伯喈能涵咏诗书之音节,而模拟其声调,不讲平仄而自然和雅”,这是蔡邕碑铭异于普通汉碑也。*刘师培:《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36-137、133页。由此可见,碑铭崇尚气脉贯穿,有警策秀句,在镕铸经书字句的同时要涵咏模拟其音节声调。

除此之外,在文章主客观等方面,刘师培均列出了碑铭与史传的区别。他的碑传研究,因为厘清了碑传文体属性,故无论是在研究格局,还是在观念创新上,都与之前学者有较大不同,应当被视作其重要之成就。

三、刘师培碑铭观:扬州学派文史观下的新变

若将刘师培“传实碑虚”理论的提出仅看作是对阮元“文笔说”的修正,那还不能看出扬州学派内部文史观的冲突与调和。刘师培能严分碑铭、史传,实质是清代文章考据之争、骈散之争等诸多学术思潮驱动下,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产物。刘师培正是以“传实碑虚”的主张化解了扬州学派在整合清代文史资源时的内部分歧。

清代朴学兴起后,对古文家传记诟病颇多,史传式传记成为当时流行的写法。历代碑铭文创作为文人提供了丰厚的“润笔”之资,也因其无关乎经术政理的应酬性质而饱受诟病,碑铭之祖蔡邕、韩愈也概莫能外。明清鼎革后,遗老遗少们将明王朝败落的原因部分归咎于有明文人士行不端、文风浮华,故对文人耽迷应酬文字表现出强烈不满。入清以后,经世、考据学勃兴,诸位经史大家对以碑铭文为代表的古文批判甚为用力。清初顾炎武《日知录》提出“文须有益于天下”“志状不可妄作”,其在与友人书信中更是以谢绝做志状以明“器识为先”的决心。*顾炎武:《亭林诗文集》,华忱之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96页。顾炎武《与人书十八》中以碑铭等“应酬文字”“为一人一家之事,无关乎经术政理”,并惋惜韩愈耗损精力于此,故未成“泰山北斗”,将滥作碑铭的源头直导韩愈,其厌弃志传之心可见一斑。可碑版文字也存在巨大的社会需求*余英时在《士商互动与儒学转向——明清社会史与思想史之一面相》中通过碑铭墓志创作,来考察士商阶层的互动性(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即使不考虑士商互动,墓志铭作为传统丧礼的一部分,也不容缺失。,顾炎武“铭状”不分,未区分碑铭、行状、史传文体功用上不同,一概不作,并非所有士人可为。随着考据学的暗潮涌动,清人考据一派遂从“谢绝应酬文字”转为以史家标准来创作是类文字。清代经史学家试图以“据事直书”等要求来衡量人物传记,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不遗余力排击文人传记,均是史学家与古文家争夺人物传记创作话语权的表现*详见拙作:《章学诚的传记思想与方志理论的关系》,《中国地方志》2010年第10期。。扬州学派虽然亦反对桐城古文,但是在对待传志问题上,内部分歧明显。

肝癌组血清PIVKA-II含量同其他组显著提高(P<0.05),肝硬化患者和其它消化系统肿瘤患者较健康对照组显著提高(P<0.05)。肝癌患者PIVKA-II水平同肝硬化外组显著增加(P<0.05)。相关研究指出[10],随着肿瘤分级提高,患者血清PIVKA-II随之升高。

(一)贬低碑版文字的阮元、阮福。阮元、阮福的“文笔说”将传志统称为“碑版文字”,归为“笔类”,正是延续了清代以来经史考据学家对碑铭文轻视的态度,但与顾炎武、章学诚等人评判标准不同的是:考据学家们以古文家未秉承“据事直书”的史学传统而看低碑状文字,阮元等人则欲依据《文选序》《金楼子》《文心雕龙》等经典论述,将“文”立于经史子之外,独立成为一美文系统,他们看低“碑版文字”恰恰是因为“传志记事皆史派”,不能体现“对偶押韵”“沉思翰藻”的文学特质,虽殊途同归,出发点却截然不同。阮氏父子虽然力倡骈文,但是学海堂师生“文学旨趣较重赋体,追求文有其质”*曹虹:《学术与文学的共生——论仪征学派“文言说”的推阐与实践》,《文史哲》2012年第2期。,并未于骈体碑铭有所创发。按理说,阮元爱好金石、书法,又作有《南北书法论》,对南北朝碑铭文并不陌生,可惜其只重书法,不重文字,未曾想到在此处着力。

(二)反对以骈文做史传的焦循。当扬州学派学人在骈体碑铭创作已取得实绩时,学人们由于各自学术涵养的不同,对骈体碑铭态度也并不一致。焦循旗帜鲜明地反对以骈文做史传。焦循早年曾做《读书三十二赞》,以骈俪之文述其对大儒之敬仰,但此后焦循对骈文传记尤其是骈体史传却持有抵触的情绪,其论四六文曰:“好用冷僻故事,新异字句,往往见之不解何谓,及一一考注明白,而其意又索然无理,是真天下之废文,吾不愿子弟习之。”*焦循:《里堂家训》,陈居渊主编:《雕菰楼史学五种》(下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14年,第1038页。焦循以骈文佶屈聱牙,索然无味,不愿子弟习之,似又与他受章学诚史学思想影响有关,“文言”碑志与“质言”碑志中,焦循的趣味更倾向于后者:

平湖陆烜有《陇头刍话》一卷,论四六云:“四六之文,多在影响间,大抵其德不可称而必欲称之,其事不足述而必欲述之,则舍此体其谁?”此言甚有见。乃今则足称、足述之德与事,亦概用四六,何耶?余幼年好为此体,尝以小试为刘文清公所称,后深悔之。处太平之世,有何不可明言之隐?即市井驵侩,岂无一节之可称述?有一节之可称述,何难质而言之?韩、柳诸铭墓之文,其人岂皆可足述者?果一无足称述,虽影响之言,亦在所宜戒,何四六为耶?然既有此体,亦不容废,特不可专一于此,以绮语自饰其拙耳。*焦循:《里堂家训》,陈居渊主编:《雕菰楼史学五种》(下册),第1038页。

焦循反对以骈体做传状的理由是骈体叙事幽暗不明,难以尽“据事直书”之旨。扬州学派骈文虽盛,上述扬州学人于人物传记创作,却多秉承清初以来史学大家们“据事直书”立场,未曾欲在此以骈文争一席之地。*焦循《国史儒林文苑传议》曰:我朝儒学,以考核通贯为长。窃谓为诸人立传,宜以《道古》、《潜研》两集所载阎若璩、梅文鼎、万季野、惠士奇、钱塘江永、戴震诸传为式,举长编所录,精之又精,核之又核,或直录其篇,或节揭其要(焦循:《焦循诗文集》,刘建臻点校,扬州:广陵书社,2009年,第217页)。

(三)深好骈文传记创作却以韩柳为宗的汪中。扬州学派另一重要学人汪中对骈文碑铭研摩甚用力,多有心得:其论《张子韶祭文》,“其情旨哀怆,乃过于词,前人所未有此格也”;论白居易所作碑文“予窃爱其简明洁亮”;赞苏东坡拒做碑铭“可印公心”;又赞蔡谟“虽勋德之家请于朝,出敕令书者亦辞之”乃“清介有守”*汪中:《新编汪中集》,扬州:广陵书社,2005年,第278、280、295、293页。;又全录《唐曹因墓铭》,虽未著一字评点,然赞誉之情,不言自明*汪中:《新编汪中集》,第279页。。考之汪中文集,不仅有骈体碑铭,而且有不少骈体史传,可见汪中对骈体碑传的喜好。可惜的是,汪中虽好骈体碑铭,但文体源流上仍将碑铭正宗归为《史》《汉》、韩、柳。其子汪喜孙《汪容甫年谱》云:“今人若作碑版文字,上不规《史》、《汉》,下迸韩、柳,但依仿六朝骈俪之作,可乎?”*汪喜孙:《容甫先生年谱》,《新编汪中集》,第26页。这又让碑铭本该在此时彰显的六朝骈文原始的特性,淹没于韩柳古文的识见之中。

通过以上梳理,我们不难看出扬州学派学人在对待骈体碑铭态度的分化:焦循站在明清以来史学家的立场上,反对以骈体做碑铭;阮元虽提倡骈文,却以缺乏沉思翰藻贬低碑版文字,忽视骈体碑铭的存在;汪中虽好为骈文碑铭,但将其源头落在韩、柳古文一头,反而与扬州学派主流史学、文学思想产生抵牾。这一分化的根本原因,既是扬州学派内部对文史、文笔关系的不同看法,也是扬州学派继承、融合清代文史各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刘师培“传实碑虚”的提出恰恰能化解这一紧张关系,厘清碑传之分,文史学家可各秉一端,各取所需:整合阮元与汪中学说,骈体碑铭源头追溯到蔡邕等人六朝骈文,既能为“文笔说”力添新证,又能抛弃碑铭源头只有韩愈古文的俗见,使扬州学派文论与创作上更加旗帜鲜明;而焦循的朴学家史学观,同样可以在散体史传中延续,各行其道,这或许是刘师培晚年反复申说“传实碑虚”的原因所在。

概言之,清代扬州学派的土壤中,既有史学家求是的精神,又有趋于汉魏六朝的骈体文学观,这使得“传志文体异同”问题不断交织碰撞,刘师培“传实碑虚”理论的提出,或许正是这种兼容并包学说发展的必然结果。从1905年的《文章原始》延续阮氏旧说,到1913年《文笔词笔诗笔考》悄然修正这一漏洞,再到1917年寄身北大,主讲中国文学史期间,反复申说碑铭与史传之不同,刘师培逐渐发展“传实碑虚”的碑传文体观。他之所以能够厘清史传、碑铭的源流与体性,是扬州学派文史观融会贯通、推陈出新的结果,是扬州学派文史观向前演进之必然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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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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