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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器械杂志初审时间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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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器械杂志初审时间表下载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广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医疗器械名称、产品适用范围、性能结构及组成、作用机理等内容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仅宣传医疗器械产品名称的广告无需审查,但在宣传时应当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第三条 申请审查的医疗器械广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方可予以通过审查:(一)《广告法》;(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三)《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四)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其他规定。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第六条 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同意。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代办人应当熟悉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第七条 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申请进口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代理人所在地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如果该产品的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境内设有组织机构的,则向该组织机构所在地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第八条 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填写《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并附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医疗器械广告电子文件,同时提交以下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一)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申请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三)申请人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应当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意其作为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原件;(四)代办人代为申办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办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五)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含《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六) 申请进口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代理人或者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境内设立的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七)广告中涉及医疗器械注册商标、专利、认证等内容的,应当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提供本条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证件持有人签章确认。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不予受理该企业该品种医疗器械广告的申请:(一)属于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不受理情形的;(二)撤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行政程序正在执行中的。第十条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收到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要求的,发给《医疗器械广告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器械广告,发给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对审查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广告,应当作出不予核发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备案中存在问题的医疗器械广告,应当责成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予以纠正。对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第十二条 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1年。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在发布时不得更改广告内容。医疗器械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第十四条 医疗器械广告申请人自行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应当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原件保存2年备查。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受广告申请人委托代理、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应当查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原件,按照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并将该《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复印件保存2年备查。第十五条 已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审批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复审。复审期间,该医疗器械广告可以继续发布:(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二)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提出复审建议的;(三)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认为应当复审的其他情形。经复审,认为医疗器械广告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予以纠正,收回《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该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作废。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应当注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一)医疗器械广告申请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被吊销的;(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被撤销、吊销、注销的;(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终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医疗器械;(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况。第十七条 篡改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该医疗器械广告的发布,撤销该企业该品种的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1年内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第十八条 向个人推荐使用的医疗器械广告中含有任意扩大医疗器械适用范围、绝对化夸大医疗器械疗效等严重欺和误导消费者内容的,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在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消除不良影响前,暂停该医疗器械产品在辖区内的销售。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如果申请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在相应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启示,且连续刊播不得少于3天;同时向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如下材料:(一)发布《更正启示》的媒体原件或光盘;(二)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企业的整改报告;(三)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做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企业提交的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第十九条 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医疗器械广告审批,被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发现的,1年内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第二十条 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在发现后应当撤销该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并在3年内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第二十一条 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收回、注销或者撤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医疗器械广告,必须立即停止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收回、注销或者撤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及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在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该广告继续发布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第二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审查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对违法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填写《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移送通知书》,连同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等样件,移送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查处。属于异地发布篡改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发布地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还应当向原审批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依照本办法第十七条撤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建议。第二十三条 对违法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予以公告,并及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发布。对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情节严重的,必要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予以公告。第二十四条 未经审查批准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以及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依据《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虚假广告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依照《广告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五条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查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案件,涉及到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内容需要认定的,应当将需要认定的内容通知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认定的结果反馈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第二十六条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人员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广告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和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 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为“X医械广审(视)第0000000000号”、“X医械广审(声)第0000000000号”、“X医械广审(文)第0000000000号”。其中“X”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0”由10位数字组成,前6位代表审查的年月,后4位代表广告批准的序号。“视”“声”“文”代表用于广告媒介形式的分类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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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器械杂志初审时间表

《中国医疗设备》、《医疗装备》相比,《中国医疗设备》的影响因子较高,在行业内的地位也比较高。 医疗器械杂志主要有:《中国医疗器械杂志》(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中国医疗设备》(中华医学会医学工程学分会)《中国医学装备》(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疗卫生装备》(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装备研究所)《临床医学工程》(国家医疗保健器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医疗装备》(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中国医疗器械杂志》是经国家科委、卫生部批准,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级技术刊物,是国内首家医疗器械专业杂志,已有近40年悠久历史。本刊编委会由国内生物医学工程界知名学者、专家组成,确保载文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本刊主要报导医疗器械和生物医学工程的开发、研制、生产、临床应用和医械监管等方面的新进展,以及管理和维修等方面的新经验。本刊是生物医学工程和医疗器械学科领域的核心期刊,欢迎各界人士投稿,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投稿须知:文稿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和逻辑性,有理论性和指导实践意义。文稿要求论点鲜明、数据可靠、资料翔实、分析方法正确,语言精练、书写工整。研究类文稿和综述、讲座稿件全文在5000字左右,临床经验交流稿件全文在3000字左右。文章格式请按照科技论文的写作要求(分前言、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研究类文稿应另附150~200字中、英文摘要,3~5个关键词。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邮政编码。中、英文摘要可以采用结构式著录:含目的(Objective )、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也可以作为有机整体写为一段。应简洁明了,注意突出创新点。稿件提交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文稿内容中,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数字请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个单位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书写。计量单位请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图请尽量采用矢量图,如果是位图,请尽量采用600dpi分辨率及以上标准。照片请用光面纸印出,要求清晰、层次分明。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表中列出。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参考文献,必要时可在文中加注,说明作者、文题和来源。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处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用方括号标注。来稿请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收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后未接到本刊采用通知时,作者可自行处理。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征得作者许可。如作者不允许对内容修改,务请在来稿中注明。来稿请勿一稿两投或多投,如该稿曾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内部刊物上刊出,或用其他文种发表过,请在投稿时加以说明。来稿首页作者单位后请注明单位所在城市名称及邮编。此三项请列于首页正文下方,并用横线隔开。项目资助课题请注明资助单位及编号。为方便联系,请留电话号码或E-mail地址。

出版发行时间是每年年初,在卫生部相关会议和春秋季的医疗器械大型展会上派发。

中国医疗器械信息曾用刊名:中国医疗器械信息杂志主办单位: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出版周期:半月目前这个期刊未被任何核心期刊收录,就是普通期刊!根本不可能是A类期刊!但主办单位是一级协会,也算是普通国家级期刊吧。最多算是B类级期刊!

中国医疗器械杂志初审时间表格

《中国医疗设备》、《医疗装备》相比,《中国医疗设备》的影响因子较高,在行业内的地位也比较高。 医疗器械杂志主要有:《中国医疗器械杂志》(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中国医疗设备》(中华医学会医学工程学分会)《中国医学装备》(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疗卫生装备》(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装备研究所)《临床医学工程》(国家医疗保健器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医疗装备》(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中国医疗器械杂志》主办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出版周期:双月这个期刊 仅仅是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如果按级别的话,不是国家级的。

一类审批时间是30工作日,二类审批时间是60工作日,三类审批时间是90工作日。不过一般三类批不下来,需要开评审会,评审会一般需要你再补充好多材料,补充材料所耗时间不算在审批时限内。

《中国医疗器械杂志》是经国家科委、卫生部批准,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级技术刊物,是国内首家医疗器械专业杂志,已有近40年悠久历史。本刊编委会由国内生物医学工程界知名学者、专家组成,确保载文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本刊主要报导医疗器械和生物医学工程的开发、研制、生产、临床应用和医械监管等方面的新进展,以及管理和维修等方面的新经验。本刊是生物医学工程和医疗器械学科领域的核心期刊,欢迎各界人士投稿,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投稿须知:文稿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和逻辑性,有理论性和指导实践意义。文稿要求论点鲜明、数据可靠、资料翔实、分析方法正确,语言精练、书写工整。研究类文稿和综述、讲座稿件全文在5000字左右,临床经验交流稿件全文在3000字左右。文章格式请按照科技论文的写作要求(分前言、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研究类文稿应另附150~200字中、英文摘要,3~5个关键词。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邮政编码。中、英文摘要可以采用结构式著录:含目的(Objective )、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也可以作为有机整体写为一段。应简洁明了,注意突出创新点。稿件提交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文稿内容中,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数字请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个单位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书写。计量单位请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图请尽量采用矢量图,如果是位图,请尽量采用600dpi分辨率及以上标准。照片请用光面纸印出,要求清晰、层次分明。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表中列出。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参考文献,必要时可在文中加注,说明作者、文题和来源。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处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用方括号标注。来稿请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收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后未接到本刊采用通知时,作者可自行处理。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征得作者许可。如作者不允许对内容修改,务请在来稿中注明。来稿请勿一稿两投或多投,如该稿曾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内部刊物上刊出,或用其他文种发表过,请在投稿时加以说明。来稿首页作者单位后请注明单位所在城市名称及邮编。此三项请列于首页正文下方,并用横线隔开。项目资助课题请注明资助单位及编号。为方便联系,请留电话号码或E-mail地址。

中国医疗器械杂志初审时间

《中国医疗器械杂志》是经国家科委、卫生部批准,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级技术刊物,是国内首家医疗器械专业杂志,已有近40年悠久历史。本刊编委会由国内生物医学工程界知名学者、专家组成,确保载文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本刊主要报导医疗器械和生物医学工程的开发、研制、生产、临床应用和医械监管等方面的新进展,以及管理和维修等方面的新经验。本刊是生物医学工程和医疗器械学科领域的核心期刊,欢迎各界人士投稿,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投稿须知:文稿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和逻辑性,有理论性和指导实践意义。文稿要求论点鲜明、数据可靠、资料翔实、分析方法正确,语言精练、书写工整。研究类文稿和综述、讲座稿件全文在5000字左右,临床经验交流稿件全文在3000字左右。文章格式请按照科技论文的写作要求(分前言、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研究类文稿应另附150~200字中、英文摘要,3~5个关键词。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邮政编码。中、英文摘要可以采用结构式著录:含目的(Objective )、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也可以作为有机整体写为一段。应简洁明了,注意突出创新点。稿件提交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文稿内容中,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数字请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个单位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书写。计量单位请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图请尽量采用矢量图,如果是位图,请尽量采用600dpi分辨率及以上标准。照片请用光面纸印出,要求清晰、层次分明。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表中列出。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参考文献,必要时可在文中加注,说明作者、文题和来源。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处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用方括号标注。来稿请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收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后未接到本刊采用通知时,作者可自行处理。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征得作者许可。如作者不允许对内容修改,务请在来稿中注明。来稿请勿一稿两投或多投,如该稿曾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内部刊物上刊出,或用其他文种发表过,请在投稿时加以说明。来稿首页作者单位后请注明单位所在城市名称及邮编。此三项请列于首页正文下方,并用横线隔开。项目资助课题请注明资助单位及编号。为方便联系,请留电话号码或E-mail地址。

出版发行时间是每年年初,在卫生部相关会议和春秋季的医疗器械大型展会上派发。

中国医疗设备杂志是科技核心期刊,在最新的2011年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里。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办单位:中国整形美容协会,ISSN:1674-1633CN:11-5655/R。按照医生的分法,中国医疗设备杂志是国家级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医疗器械信息曾用刊名:中国医疗器械信息杂志主办单位: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出版周期:半月目前这个期刊未被任何核心期刊收录,就是普通期刊!根本不可能是A类期刊!但主办单位是一级协会,也算是普通国家级期刊吧。最多算是B类级期刊!

中国医疗器械杂志初审时间表最新

一个

只有杂志付作者稿费,没听说过作者投稿还要付费,一般来说要付费的都是钱稿的

《中国医疗器械杂志》是经国家科委、卫生部批准,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级技术刊物,是国内首家医疗器械专业杂志,已有近40年悠久历史。本刊编委会由国内生物医学工程界知名学者、专家组成,确保载文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本刊主要报导医疗器械和生物医学工程的开发、研制、生产、临床应用和医械监管等方面的新进展,以及管理和维修等方面的新经验。本刊是生物医学工程和医疗器械学科领域的核心期刊,欢迎各界人士投稿,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投稿须知:文稿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和逻辑性,有理论性和指导实践意义。文稿要求论点鲜明、数据可靠、资料翔实、分析方法正确,语言精练、书写工整。研究类文稿和综述、讲座稿件全文在5000字左右,临床经验交流稿件全文在3000字左右。文章格式请按照科技论文的写作要求(分前言、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研究类文稿应另附150~200字中、英文摘要,3~5个关键词。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邮政编码。中、英文摘要可以采用结构式著录:含目的(Objective )、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也可以作为有机整体写为一段。应简洁明了,注意突出创新点。稿件提交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文稿内容中,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数字请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个单位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书写。计量单位请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图请尽量采用矢量图,如果是位图,请尽量采用600dpi分辨率及以上标准。照片请用光面纸印出,要求清晰、层次分明。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表中列出。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参考文献,必要时可在文中加注,说明作者、文题和来源。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处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用方括号标注。来稿请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收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后未接到本刊采用通知时,作者可自行处理。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征得作者许可。如作者不允许对内容修改,务请在来稿中注明。来稿请勿一稿两投或多投,如该稿曾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内部刊物上刊出,或用其他文种发表过,请在投稿时加以说明。来稿首页作者单位后请注明单位所在城市名称及邮编。此三项请列于首页正文下方,并用横线隔开。项目资助课题请注明资助单位及编号。为方便联系,请留电话号码或E-mail地址。

《中国医疗设备》、《医疗装备》相比,《中国医疗设备》的影响因子较高,在行业内的地位也比较高。 医疗器械杂志主要有:《中国医疗器械杂志》(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中国医疗设备》(中华医学会医学工程学分会)《中国医学装备》(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疗卫生装备》(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装备研究所)《临床医学工程》(国家医疗保健器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医疗装备》(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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