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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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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议论文

我觉得是有意义。现在的骚扰电话越来越多,也电话也很多。所以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私密信息,不然的话每天都很头疼

无处不在的大数据:各种云计算,谷歌的神通,亚马逊的推送,天涯人肉,微博万能等等,我们掌握了新的工具,也获取了以前从未有过的各种信息。大数据拉近了我们与现实的距离,“地球村”变成了“地球屋”,仿佛所有人所有事物都触手可及,而这些牛逼哄哄的互联网巨头就在客厅展示着世界的每一寸光景。作者站在理论的至高点上,阐述了大数据对人类的工作、生活、思维带来的革新,大数据时代的三种典型的商业模式,以及大数据时代对于个人隐私保护、公共安全提出的挑战。 作者认为大数据时代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人们研究与分析某个现象时,将使用全部数据而非抽样数据;二、在大数据时代,不能一味地追求数据的精确性,而要适应数据的多样性、丰富性、甚至要接受错误的数据。三、了解数据之间的相关性,胜于对因果关系的探索。“是什么”比“为什么”重要。 作者指出,随着技术的发展,数据的存储与处理成本显著降低,人们现在有能力从支离破碎的、看似毫不相干的数据矿渣中抽炼出真知烁见。在大数据时代,三类公司将成为时代的宠儿。一是拥有大数据的公司与组织,如政府、银行、电信公司、全球性互联网公司(阿里巴巴、淘宝网)。二是拥有数据分析与处理技术的专业公司,如亚马逊、谷歌。三是拥有创新思维的公司,他们可能既不掌握大数据,也没有专业技术,但却擅长使用大数据,从大数据中找到自己的理想天地。 面对即将来临的大数据时代,个人将如何应对自如?这是个严肃的问题。大数据时代的社会伦理重点都在讨论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因为手机越来越智能,网络越来越快,个人的信息也越来越透明——隐形几乎完全不可能。我想说的是,作为硬币的另外一面,我们无法舍弃:互联网只不过是让人与人之间碎片的关系得以统一,其实各种人肉和信息只不过是坊间传闻的升级罢了。当我们住在拥挤的小区,三公里走完一圈的县城,半小时散步完的村落,人和人之间有隐私吗?现在只不过是把这个范围放大到了一个地球而已。硬币的一面是人和人之间有沟通的需要,去团结对抗世界的未知,那么另外一面就是隐私的缺乏。与其说是要在大数据时代保护自己的信息不被泄露,不如站起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隐私,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尊重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大数据时代是信息社会运作的必然结果,而借由它,人类的信息社会更上一个台阶。农业社会人们以土地为核心资源,工业时代转为能源,信息社会则将变更为数据。谁掌握数据,以及数据分析方法,谁就将在这个大数据时代胜出,无论是商业组织,还是国家文明。

在这个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很容易泄露,一定不要在不熟悉的网站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或者密码,要有防范意识。

保护人民的隐私当然是有意义啊,毕竟人民的隐私是非常重要的,一定程度上泄露的话,就会给他们带来相当大的困扰,所以非常有意义。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论文

实名制火车票容易泄露个人信息。   隐私权:个人私事免受干扰的权利   提及隐私,现代人可能会想到个人日记、通信通话等个人的隐秘事项,也可能会想到夫妻生活、消费开支等个人的私密事务,甚至还会想到身高体重、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个人不愿公开的资料等。没错,这些不愿外人知道、不愿外人干涉的个人私事就是隐私。   当人类开始使用树叶做遮羞布的时候,“隐私”就已经在人脑中形成概念。而“家丑不可外扬”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人们希望个人的隐私得到保障。只不过,受交通、通信等手段和技术的限制,古时的生活不像现在这么开放,“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相对“隐居”隔离使人们并没有将隐私视为一种“权利”。即使人们意识到隐私的重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就足以保护。两次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的文明进程大跨步向前迈进,交通、通讯等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拓展了个体的活动空间,“隐私”遭遇“外扬”现象时有发生,依靠个体力量保护自己隐私变得越来越困难。   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为对抗他人对个人隐私的干预,1890年,美国私法学者布兰代斯和沃伦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了《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了隐私权(therighttoprivacy)的概念。在这篇论文中,第一次将“隐私权”作为一种“不受别人干扰的权利”提出来,认为这项权利是个人自由的起点,只有通过界定这项“人类最广泛、文明最珍视”的权利,个人的“信仰、思想、情感和感受”才能得到保障。此后,隐私权作为公民人格权利的重要内容,逐渐得到各国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进入20世纪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先后以法律法规等形式,相继对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信息网络时代的隐私权等保护作了针对性的规定。”

打印文章发送给好友分享按钮0[提要]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但是在W0时代,面对如此众多的社交和共享应用,我们的这一权利慢慢地被消磨掉了。事实上,一些专家认为,这一权利已经丢失了。我们看到了一些严重的事实:无论是大众还是个人都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做法跟踪我们的行迹、习惯和选择。然而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据安全往往涉及到很多隐私,数据被谁掌握,怎样能够保证安全,是我们一直比较困惑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大数据时代下又再一次被放大。在信息爆炸的信息化社会,保护隐私安全不仅仅是我们所谈到的大数据或者技术或者个人的单独行为,它是整个社会行为。所有东西都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技术手段解决,它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还有道德建设。现在很多数据涌来,一时间我们面临的数据非常多,这时候相关规则,立法甚至道德宣讲或者体系建立都要跟得上。工具没有好坏,看用在谁的手上。如果因为控制不好,就会很泛滥。这是取决于我们的手段,取决于我们对于建设的投入和关注。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 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指出,隐私的问题不是大数据时代带来的,在没有大数据时代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有很多隐私的问题,左邻右舍,正常来讲每个人回到家里希望把门关上,窗帘拉上,大家不愿意分享。这些一直有,只不过是到大数据时代,自媒体发布多了,这种情况下,解决方法有两点,一个是技术手段一个是我们自己本身,如果你不愿意这个东西泄露,我们尽量少发布这样的信息。当然有一些信息已发布出去的,而且其中有一些不和谐因素,想要控制这些方面的问题这就要通过立法实现。现在有人提出相应的立法,这个是体制和法律配套过程。 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既然是工具,那关键看工具用在什么地方,掌握在谁手里,就像枪一样,在人民军队就保卫人民。关键是看怎么利用这个东西,去做什么事情。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本身也必须要考虑到,怎样保护用户的隐私,这一直都是大数据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在探索的一件事情。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分享,真正创造数据价值,这才是大数据真正的目的。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论文

在当今我们居住的数字时代,监听、安全漏洞和敏感数据的泄露已是司空见惯。有种观点认为:当今的大数据环境已经没有隐私的容身之地,网上的任何信息都能够、并且很可能被窥探。华盛顿大学(Washington University)的一名知名隐私法专家在其新著论文中指出:如果恰当理解隐私规则,它将会成为我们数字未来中不可或缺且很有价值的一部分。法学教授Neil M Richards说:“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想保留住政治、社会、经济制度赖以生存的人类价值,我们就必须有能力在数字生活中获得安全感。” Richards是国际公认的隐私和信息法领域的权威,也是新论文“Big Data and the Future for Privacy”的合著作者。另一位作者是华盛顿大学知识产权与技术法法学硕士2013届毕业生、全球网络和云服务提供商CentiryLink总经理Jonathan H King。在本文中,Richards和King对未来隐私提出了以下三个基本观点。Richards说道:“首先,我们需要改变对隐私的看法。”“隐私不仅仅是守住秘密,还是我们用来规范信息的规则。它现在是,并且一直都是介于完全隐秘和完全公开的中间状态,”他还说道,“隐私规则即是信息规则,而在信息社会中,信息规则是必不可少的。”其次,研究人员表示保护信息也是一种捍卫其他价值的方法。他们指出了信息规则需要保护的很多价值,其中包括身份、平等、安全和信任。第三,考虑到数字时代的复杂性,Richards和King指出,通过综合传统规则、“软”规则和大数据道德标准,就可在大数据时代有效地保护隐私。Richard说到:“那些赞成创新、反对隐私的言辞大肆渲染未来一片光明是大势所趋,但这在我们看来,这些言论都很是肤浅并且根本站不住脚。”“我们相信,在未来我们可以一方面在数据科学中获利,而同时又可利用法律和道德约束有效地保护数据。”(译审:J Zhang)

实名制火车票容易泄露个人信息。   隐私权:个人私事免受干扰的权利   提及隐私,现代人可能会想到个人日记、通信通话等个人的隐秘事项,也可能会想到夫妻生活、消费开支等个人的私密事务,甚至还会想到身高体重、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个人不愿公开的资料等。没错,这些不愿外人知道、不愿外人干涉的个人私事就是隐私。   当人类开始使用树叶做遮羞布的时候,“隐私”就已经在人脑中形成概念。而“家丑不可外扬”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人们希望个人的隐私得到保障。只不过,受交通、通信等手段和技术的限制,古时的生活不像现在这么开放,“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相对“隐居”隔离使人们并没有将隐私视为一种“权利”。即使人们意识到隐私的重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就足以保护。两次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的文明进程大跨步向前迈进,交通、通讯等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拓展了个体的活动空间,“隐私”遭遇“外扬”现象时有发生,依靠个体力量保护自己隐私变得越来越困难。   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为对抗他人对个人隐私的干预,1890年,美国私法学者布兰代斯和沃伦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了《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了隐私权(therighttoprivacy)的概念。在这篇论文中,第一次将“隐私权”作为一种“不受别人干扰的权利”提出来,认为这项权利是个人自由的起点,只有通过界定这项“人类最广泛、文明最珍视”的权利,个人的“信仰、思想、情感和感受”才能得到保障。此后,隐私权作为公民人格权利的重要内容,逐渐得到各国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进入20世纪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先后以法律法规等形式,相继对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信息网络时代的隐私权等保护作了针对性的规定。”

这个论文好写。论点好确定,论据好找。

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保护论文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随着大数据应用领域不断涌现新风口,数据合规话题讨论迅速升温。在日前举行的“2017大数据合作与合规峰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陈甦表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正在引发新一轮科技革命,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合规、用户隐私保护备受瞩目。近年来,大数据在广告、金融、医疗、出行、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不仅推动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的数字化转型,也使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智能化、便捷化。据预测,中国大数据产业市场未来5年内,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到2020年,大数据产业规模将接近5万亿元。大数据的技术发展与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领域的联系将更加紧密。如何切实保护用户权益、促进数据合规运用、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已成为摆在数据合规发展面前的问题之一。2017年9月,微信、京东商城等10家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共同签署了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承诺尊重用户知情权和控制权、遵守用户授权、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保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可信、联合抵制黑色产业链、倡导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等。腾讯集团法务副总裁江波表示,坚持“开放透明、用户控制、数据安全”的隐私保护原则,需要通过设计保护隐私,在切实保障用户数据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水平,规范大数据使用。大数据是新时代的新型财富和资源。在数字经济的浪潮中,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消费者权益、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争议、网络侵权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此,专家分析认为,要加快推进完善数据领域立法、提升监管执法效率,优化行业自律标准,构建大数据安全依法有效的保障制度。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汉华表示,大数据、人工智能迅猛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问题、数据控制者与数据主体之间的合规问题逐渐显现,对大数据产业的持续发展带来诸多挑战。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协作和共同努力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成为大数据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保障数据安全、规范数据使用,成为大数据时代行业发展的共识。为落实《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要求,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等四部门组成专家工作组,对微信、淘宝等10款网络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条款进行了评审,规范收集、保存、使用、转让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此次隐私保护专项评审工作中,隐私条款透明度增强、用户选择权增多成为亮点。”中国电子技术化研究院副院长杨建军介绍,10款产品和服务在隐私政策方面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均做到明示其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并征求用户的明确授权。目前,高效、流程化的数据合规管理对企业的实践提出更高要求。这包括建立隐私事务管理部门、规划数据保护战略、制定隐私政策程序和指南等方面。业内人士认为,在系统和程序设计中考虑隐私保护,开展隐私影响评估等工作,可以让隐私保护置于“前端”。在产品初期加入隐私保护理念,后期通过持续的监督和评估,巩固全生命周期管理策略。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对于大数据的监管也需要新的思路。“如何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数据合规运用、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需要带有审慎包容的态度,及时应对大数据领域的变化。”

大数据时代让每个人都成了透明人,在互联网世界裸奔,毫无隐私可言。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需要我们自己主动采取措施来保护个人隐私。微铂key就是应对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泄露的安全加密产品,它可以解决你的通讯安全和存储安全问题。

其实在如今这了大数据时代,我们要想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就要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或者说是一些软件上面去私自填自己的个人信息,否则的话就很容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隐私

数据时代的到来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人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承受着个人隐私被曝光的风险,带来了要解决大数据时代带来的信息安全遭到侵害,对他人尊重的缺乏,个人及行业本身道德自律的缺失等挑战。这些挑战仅靠法律、技术手段是不够的,还需要从大数据使用透明化、个人自律与行业自律建设、培养良好的隐私伦理道德观、加强全民数据素养教育等对策入手,维护人类的生存价值以及整体利益来迎接安全、文明、高效的大数据时代

大数据与个人隐私论文

"大数据"是一个体量特别大,数据类别特别大的数据集,并且这样的数据集无法用传统数据库工具对其内容进行抓取、管理和处理。 "大数据"首先是指数据体量(volumes)?大,指代大型数据集,一般在10TB?规模左右,但在实际应用中,很多企业用户把多个数据集放在一起,已经形成了PB级的数据量;其次是指数据类别(variety)大,数据来自多种数据源,数据种类和格式日渐丰富,已冲破了以前所限定的结构化数据范畴,囊括了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接着是数据处理速度(Velocity)快,在数据量非常庞大的情况下,也能够做到数据的实时处理。最后一个特点是指数据真实性(Veracity)高,随着社交数据、企业内容、交易与应用数据等新数据源的兴趣,传统数据源的局限被打破,企业愈发需要有效的信息之力以确保其真实性及安全性。  从所周知,大数据已经不简简单单是数据大的事实了,而最重要的现实是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只有通过分析才能获取很多智能的,深入的,有价值的信息。那么越来越多的应用涉及到大数据,而这些大数据的属性,包括数量,速度,多样性等等都是呈现了大数据不断增长的复杂性,所以大数据的分析方法在大数据领域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是决定最终信息是否有价值的决定性因素。基于如此的认识,大数据分析普遍存在的方法理论有哪些呢?  大数据分析的使用者有大数据分析专家,同时还有普通用户,但是他们二者对于大数据分析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可视化分析,因为可视化分析能够直观的呈现大数据特点,同时能够非常容易被读者所接受,就如同看图说话一样简单明了。  大数据分析的理论核心就是数据挖掘算法,各种数据挖掘的算法基于不同的数据类型和格式才能更加科学的呈现出数据本身具备的特点,也正是因为这些被全世界统计学家所公认的各种统计方法(可以称之为真理)才能深入数据内部,挖掘出公认的价值。另外一个方面也是因为有这些数据挖掘的算法才能更快速的处理大数据,如果一个算法得花上好几年才能得出结论,那大数据的价值也就无从说起了。  大数据分析最终要的应用领域之一就是预测性分析,从大数据中挖掘出特点,通过科学的建立模型,之后便可以通过模型带入新的数据,从而预测未来的数据。  大数据分析广泛应用于网络数据挖掘,可从用户的搜索关键词、标签关键词、或其他输入语义,分析,判断用户需求,从而实现更好的用户体验和广告匹配。  大数据分析离不开数据质量和数据管理,高质量的数据和有效的数据管理,无论是在学术研究还是在商业应用领域,都能够保证分析结果的真实和有价值。 大数据分析的基础就是以上五个方面,当然更加深入大数据分析的话,还有很多很多更加有特点的、更加深入的、更加专业的大数据分析方法。  当下我国大数据研发建设应在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大数据建设是一项有序的、动态的、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以促进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正规有序,实现统合,搞好顶层设计。  二是规范一套建设标准。没有标准就没有系统。应建立面向不同主题、覆盖各个领域、不断动态更新的大数据建设标准,为实现各级各类信息系统的网络互连、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三是搭建一个共享平台。数据只有不断流动和充分共享,才有生命力。应在各专用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通过数据集成,实现各级各类指挥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数据共享。  四是培养一支专业队伍。大数据建设的每个环节都需要依靠专业人员完成,因此,必须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指挥、懂技术、懂管理的大数据建设专业队伍。

实名制火车票容易泄露个人信息。   隐私权:个人私事免受干扰的权利   提及隐私,现代人可能会想到个人日记、通信通话等个人的隐秘事项,也可能会想到夫妻生活、消费开支等个人的私密事务,甚至还会想到身高体重、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个人不愿公开的资料等。没错,这些不愿外人知道、不愿外人干涉的个人私事就是隐私。   当人类开始使用树叶做遮羞布的时候,“隐私”就已经在人脑中形成概念。而“家丑不可外扬”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人们希望个人的隐私得到保障。只不过,受交通、通信等手段和技术的限制,古时的生活不像现在这么开放,“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相对“隐居”隔离使人们并没有将隐私视为一种“权利”。即使人们意识到隐私的重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就足以保护。两次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的文明进程大跨步向前迈进,交通、通讯等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拓展了个体的活动空间,“隐私”遭遇“外扬”现象时有发生,依靠个体力量保护自己隐私变得越来越困难。   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为对抗他人对个人隐私的干预,1890年,美国私法学者布兰代斯和沃伦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了《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了隐私权(therighttoprivacy)的概念。在这篇论文中,第一次将“隐私权”作为一种“不受别人干扰的权利”提出来,认为这项权利是个人自由的起点,只有通过界定这项“人类最广泛、文明最珍视”的权利,个人的“信仰、思想、情感和感受”才能得到保障。此后,隐私权作为公民人格权利的重要内容,逐渐得到各国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进入20世纪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先后以法律法规等形式,相继对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信息网络时代的隐私权等保护作了针对性的规定。”

打印文章发送给好友分享按钮0[提要]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但是在W0时代,面对如此众多的社交和共享应用,我们的这一权利慢慢地被消磨掉了。事实上,一些专家认为,这一权利已经丢失了。我们看到了一些严重的事实:无论是大众还是个人都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做法跟踪我们的行迹、习惯和选择。然而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据安全往往涉及到很多隐私,数据被谁掌握,怎样能够保证安全,是我们一直比较困惑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大数据时代下又再一次被放大。在信息爆炸的信息化社会,保护隐私安全不仅仅是我们所谈到的大数据或者技术或者个人的单独行为,它是整个社会行为。所有东西都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技术手段解决,它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还有道德建设。现在很多数据涌来,一时间我们面临的数据非常多,这时候相关规则,立法甚至道德宣讲或者体系建立都要跟得上。工具没有好坏,看用在谁的手上。如果因为控制不好,就会很泛滥。这是取决于我们的手段,取决于我们对于建设的投入和关注。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 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指出,隐私的问题不是大数据时代带来的,在没有大数据时代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有很多隐私的问题,左邻右舍,正常来讲每个人回到家里希望把门关上,窗帘拉上,大家不愿意分享。这些一直有,只不过是到大数据时代,自媒体发布多了,这种情况下,解决方法有两点,一个是技术手段一个是我们自己本身,如果你不愿意这个东西泄露,我们尽量少发布这样的信息。当然有一些信息已发布出去的,而且其中有一些不和谐因素,想要控制这些方面的问题这就要通过立法实现。现在有人提出相应的立法,这个是体制和法律配套过程。 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既然是工具,那关键看工具用在什么地方,掌握在谁手里,就像枪一样,在人民军队就保卫人民。关键是看怎么利用这个东西,去做什么事情。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本身也必须要考虑到,怎样保护用户的隐私,这一直都是大数据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在探索的一件事情。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分享,真正创造数据价值,这才是大数据真正的目的。

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1、收到各种各样的垃圾短信、垃圾邮件、骚扰电话等。这些信息大都是以广告、推销为主,信息的杂乱让人心烦。2、被冒名办理信用卡,最后导致透支。不法分子会利用你的个人信息,在网上取银行的信用,办理各种卡来恶意透支,最后自己却要缴纳银行的催款单。3、会涉嫌一些违法案件。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你的个人信息进行违法行为,到时候可能会被警察传唤。4、账户的存款莫名被转走。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挂失你的银行账户或信用卡,然后再补办一张,重设密码,暗中将钱转走。5、自己的名誉无端被毁。别人可能用你的个人信息去干一些坏事,导致自己名声受损。如何防范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1、不要随便填写各种各样的调查问卷。现在在街上、校园、网上都会遇到各种问卷调查,那么此时一定要注意防范,不要轻易填写个人信息。2、不要贪小便宜。对于一些留下联系方式或者注册某个APP就能得到一些精美的小礼品的活动,千万要注意,因为你的个人信息大部分就是这样泄露的。3、不要随便扔快递单据。快递单那里会写上你的收货地址、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果随便丢弃,就相当于自己主动泄露个人信息。4、不要随意丢弃车票和机票。现在的飞机票和火车票都实行了实名制,上面有自己的身份证等信息,随意丢弃会导致信息泄露。5、及时删除在打印店打印的资料。在打印店打印,很多人喜欢将U盘的文件拷到电脑上,打印之后又忘记删除,特别是一些简历等含有个人信息的资料。6、网络上的个人信息也需要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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