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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论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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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论文奖励

(中地大京发〔2012〕29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和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2012年5月修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5月14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2012年5月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高素质人才,实现我校“特色加精品”的办学理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我校学习,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均可申请学生先进个人的评定。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二、热爱学校,自觉执行国家法规和学校制度,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本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程(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四、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五、一年级学生不参加评选。第三条 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第二章 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第四条 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分类一、综合类:包括地大十佳本科生、十佳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地大自强之星。二、单项类:包括学风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公益标兵、科技创新标兵和社会实践标兵。三、集体类:包括优秀班集体、十佳班集体和优秀学生宿舍、十佳学生宿舍。第五条 评选条件一、综合类(一)十佳本科生地大十佳本科生是本科生的校级最高荣誉,简称“十佳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生可以申请:当年被推荐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名。德育素质评分为优。学习成绩优异,并且在文艺、体育、社会实践或科技创新等任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本科阶段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二)十佳研究生地大十佳研究生是研究生的校级最高荣誉,简称“十佳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阶段,思想积极进步,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完成学习科研任务,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在学习和科研工作中取得优良成绩或有突出进步。(1)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主要考察能否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第一学年安排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优良;同等条件下,科研、体育、文艺、公益、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成绩突出者优先。(2)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研究生:主要考察学位论文进度是否正常,科学研究中成绩是否突出。具体考察发表论文的质量与数量、是否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是否有发明专利,或科研工作是否创造直接经济效益以及有无取得其他创新成果者。硕士或博士申请者在相应阶段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当年被推荐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获得其他校级荣誉称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文艺等各项活动。在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其他方面有被公认的突出成绩,思想积极上进,学习科研工作表现良好者,可以优先考虑。(三)三好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班前三名。德育素质评分为优。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研究生在符合第二条基本条件基础上主要考察学习、科研、论文等方面的成绩。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四)优秀学生干部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有突出工作成绩,参评年度学生干部考核为优秀。积极进取,关爱同学,责任心强,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在学生中有比较强的影响力,人际关系良好。任期至少满一年。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内前30%之内(研究生不受此条件约束)。(五)地大自强之星政治思想素质好,为人正直、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具备勤俭节约、诚实可信、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学风,上学年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10%以前。家庭经济困难,但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事迹突出。二、单项类(一)学风标兵学习努力,学习能力强,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带领同学共同进步。学习态度端正,上课出勤率高。品学兼优,各门功课成绩优秀,平均分达到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大三、大四学生须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四级成绩优秀或通过六级者优先考虑。在校级及以上学习、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在公开发行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优先考虑。(二)文艺标兵至少有一项非常突出的文艺才能,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起到带头作用。在各级文艺演出或竞赛中表现突出。同等条件,在省部级或全国等获奖者优先考虑。(三)体育标兵有突出的体育才能,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起到带头作用。在各级别的体育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四)公益标兵积极热心投身于校园和社会公益事业、志愿服务等并有突出表现者。一学年中,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爱护公物、抢险救灾、维护校园秩序、义务劳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五)科技创新标兵本科生(1)有突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积极投入到创新科研中,起到带头作用。(2)在各种科技创新的活动和比赛中有突出表现,获优异成绩者。研究生申请者在读期间学术科研成果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理工类研究生:博士生至少1篇SCI收录论文(第一作者)并不少于2篇核心期刊论文;硕士生至少1篇三大检索收录论文(第一作者)。(2)文科类研究生(文、管、经、法、教育学类):博士生至少4篇核心期刊论文,硕士生至少2篇核心期刊论文。(3)作为主要参加者(列入项目合同名单前五名)参加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攻关项目;或承担了省、部级(由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发展项目)项目,以及其他同等项目,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4)获得省、部级(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技奖励,在完成人中排前五位且在学生中排名第一。(5)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专利。(6)科研工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7)有其他形式的重要创新成果。(六)社会实践标兵社会责任心强,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起到带头作用。利用假期或实习期间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科技扶贫、“三下乡”等活动,成绩突出且有社会影响力。有优秀的成果报告。三、集体类(一)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参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班集体达标创优考核评比办法》(校学发〔2011〕9号)。(二)十佳班集体评选条件参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班集体达标创优考核评比办法》(校学发〔2011〕9号)。(三)优秀学生宿舍参评年度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宿舍可以申请:宿舍成员关系和谐友爱,凝聚力强。宿舍成员学习氛围浓厚,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记录。有相应的宿舍管理公约,且执行良好。宿舍环境卫生成绩良好,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宿舍所辖学生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且无违规违纪行为,无宿舍楼内吸烟、违章使用电器及危险品等现象。(四)十佳学生宿舍参评年度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宿舍可以申请:符合优秀宿舍的基本条件。宿舍所辖学生平均成绩80分以上。大三、大四的英语四级通过率100%。宿舍环境卫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宿舍所辖学生在校级及以上学习、科技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宿舍温馨舒适,富有特色,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六条 评选名额一、十佳本科生:全校共10名。二、十佳研究生:全校共10名。三、三好学生: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四、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干部数的10%。五、地大自强之星:全校共10名。六、单项类:各类标兵总和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七、优秀班集体: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八、优秀学生宿舍: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宿舍总数的2%。九、十佳班集体、十佳学生宿舍:各10个。第七条 奖金额度一、十佳本科生、十佳研究生为1000元。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500元。三、地大自强之星为800元。四、单项类为500元。五、优秀班集体1000元,十佳班集体1500元,优秀学生宿舍500元,十佳学生宿舍800元。第八条 奖金发放一、综合类奖项中荣誉可以兼得,但奖金按其额度最高的一项发放。二、单项奖项的评选中,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也可以重复发放。三、兼获综合类、单项类奖项的,荣誉可以兼得,奖金按其额度最高的一项发放。四、集体类奖项中荣誉可以兼得,但奖金按其额度最高的一项发放。第三章 评选程序第九条 综合类奖项、单项类奖项的评选一、学生向本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由各班班委和党、团支部以学年素质测评为基本依据,在广泛听取同学、老师等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联席会议提出推荐名单(从申请学生名单中产生),并整理申报材料。二、经辅导员、导师和学院学工组审核、鉴定,学院学工组长同意并公示,报学生工作处评审。三、最后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和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全校范围公示。第十条 集体类奖项的评选一、优秀班集体、十佳班集体的评选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班集体达标创优考核评比办法》(校学发〔2011〕9号)进行。优秀学生宿舍、十佳学生宿舍的评选,由宿舍全体成员向学院提出申请,辅导员会同学院团总支、学院学生分会等有关方面按规定条件提出推荐名单(从申请宿舍名单中产生),写出详细的事迹材料和鉴定,经学院学工组长同意并公示,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二、学生工作处复核无误后,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和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全校范围公示。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学生参评年度一学年的综合表现评定,评定时间一般安排在十月中旬。第十二条 在评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收回证书及奖金,取消在校期间评优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中地大京发〔2012〕106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12月10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为了表彰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学校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范围我校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北京市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集体和个人,其中属于和外校合作完成的教学成果,我校必须为第一完成单位。二、奖励标准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奖励2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并颁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北京市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奖励20万元,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奖励50万元,一等奖奖励30万元,二等奖奖励20万元。三、其他说明市级以上的获奖者按最高奖金发放。教学成果奖奖金归获奖者所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论文奖励

(中地大京发〔2012〕29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和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2012年5月修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5月14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例(2012年5月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高素质人才,实现我校“特色加精品”的办学理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我校学习,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均可申请学生先进个人的评定。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二、热爱学校,自觉执行国家法规和学校制度,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本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程(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四、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五、一年级学生不参加评选。第三条 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第二章 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第四条 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分类一、综合类:包括地大十佳本科生、十佳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地大自强之星。二、单项类:包括学风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公益标兵、科技创新标兵和社会实践标兵。三、集体类:包括优秀班集体、十佳班集体和优秀学生宿舍、十佳学生宿舍。第五条 评选条件一、综合类(一)十佳本科生地大十佳本科生是本科生的校级最高荣誉,简称“十佳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生可以申请:当年被推荐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名。德育素质评分为优。学习成绩优异,并且在文艺、体育、社会实践或科技创新等任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本科阶段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二)十佳研究生地大十佳研究生是研究生的校级最高荣誉,简称“十佳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阶段,思想积极进步,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完成学习科研任务,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在学习和科研工作中取得优良成绩或有突出进步。(1)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主要考察能否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第一学年安排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优良;同等条件下,科研、体育、文艺、公益、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成绩突出者优先。(2)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研究生:主要考察学位论文进度是否正常,科学研究中成绩是否突出。具体考察发表论文的质量与数量、是否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是否有发明专利,或科研工作是否创造直接经济效益以及有无取得其他创新成果者。硕士或博士申请者在相应阶段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当年被推荐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获得其他校级荣誉称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文艺等各项活动。在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其他方面有被公认的突出成绩,思想积极上进,学习科研工作表现良好者,可以优先考虑。(三)三好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班前三名。德育素质评分为优。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研究生在符合第二条基本条件基础上主要考察学习、科研、论文等方面的成绩。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四)优秀学生干部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有突出工作成绩,参评年度学生干部考核为优秀。积极进取,关爱同学,责任心强,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在学生中有比较强的影响力,人际关系良好。任期至少满一年。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内前30%之内(研究生不受此条件约束)。(五)地大自强之星政治思想素质好,为人正直、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具备勤俭节约、诚实可信、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学风,上学年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10%以前。家庭经济困难,但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事迹突出。二、单项类(一)学风标兵学习努力,学习能力强,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带领同学共同进步。学习态度端正,上课出勤率高。品学兼优,各门功课成绩优秀,平均分达到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大三、大四学生须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四级成绩优秀或通过六级者优先考虑。在校级及以上学习、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在公开发行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优先考虑。(二)文艺标兵至少有一项非常突出的文艺才能,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起到带头作用。在各级文艺演出或竞赛中表现突出。同等条件,在省部级或全国等获奖者优先考虑。(三)体育标兵有突出的体育才能,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起到带头作用。在各级别的体育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四)公益标兵积极热心投身于校园和社会公益事业、志愿服务等并有突出表现者。一学年中,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爱护公物、抢险救灾、维护校园秩序、义务劳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五)科技创新标兵本科生(1)有突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积极投入到创新科研中,起到带头作用。(2)在各种科技创新的活动和比赛中有突出表现,获优异成绩者。研究生申请者在读期间学术科研成果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理工类研究生:博士生至少1篇SCI收录论文(第一作者)并不少于2篇核心期刊论文;硕士生至少1篇三大检索收录论文(第一作者)。(2)文科类研究生(文、管、经、法、教育学类):博士生至少4篇核心期刊论文,硕士生至少2篇核心期刊论文。(3)作为主要参加者(列入项目合同名单前五名)参加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攻关项目;或承担了省、部级(由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发展项目)项目,以及其他同等项目,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4)获得省、部级(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技奖励,在完成人中排前五位且在学生中排名第一。(5)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授权专利。(6)科研工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7)有其他形式的重要创新成果。(六)社会实践标兵社会责任心强,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起到带头作用。利用假期或实习期间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科技扶贫、“三下乡”等活动,成绩突出且有社会影响力。有优秀的成果报告。三、集体类(一)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参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班集体达标创优考核评比办法》(校学发〔2011〕9号)。(二)十佳班集体评选条件参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班集体达标创优考核评比办法》(校学发〔2011〕9号)。(三)优秀学生宿舍参评年度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宿舍可以申请:宿舍成员关系和谐友爱,凝聚力强。宿舍成员学习氛围浓厚,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记录。有相应的宿舍管理公约,且执行良好。宿舍环境卫生成绩良好,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宿舍所辖学生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且无违规违纪行为,无宿舍楼内吸烟、违章使用电器及危险品等现象。(四)十佳学生宿舍参评年度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宿舍可以申请:符合优秀宿舍的基本条件。宿舍所辖学生平均成绩80分以上。大三、大四的英语四级通过率100%。宿舍环境卫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宿舍所辖学生在校级及以上学习、科技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宿舍温馨舒适,富有特色,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六条 评选名额一、十佳本科生:全校共10名。二、十佳研究生:全校共10名。三、三好学生: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四、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干部数的10%。五、地大自强之星:全校共10名。六、单项类:各类标兵总和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七、优秀班集体: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八、优秀学生宿舍: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宿舍总数的2%。九、十佳班集体、十佳学生宿舍:各10个。第七条 奖金额度一、十佳本科生、十佳研究生为1000元。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500元。三、地大自强之星为800元。四、单项类为500元。五、优秀班集体1000元,十佳班集体1500元,优秀学生宿舍500元,十佳学生宿舍800元。第八条 奖金发放一、综合类奖项中荣誉可以兼得,但奖金按其额度最高的一项发放。二、单项奖项的评选中,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也可以重复发放。三、兼获综合类、单项类奖项的,荣誉可以兼得,奖金按其额度最高的一项发放。四、集体类奖项中荣誉可以兼得,但奖金按其额度最高的一项发放。第三章 评选程序第九条 综合类奖项、单项类奖项的评选一、学生向本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由各班班委和党、团支部以学年素质测评为基本依据,在广泛听取同学、老师等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联席会议提出推荐名单(从申请学生名单中产生),并整理申报材料。二、经辅导员、导师和学院学工组审核、鉴定,学院学工组长同意并公示,报学生工作处评审。三、最后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和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全校范围公示。第十条 集体类奖项的评选一、优秀班集体、十佳班集体的评选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班集体达标创优考核评比办法》(校学发〔2011〕9号)进行。优秀学生宿舍、十佳学生宿舍的评选,由宿舍全体成员向学院提出申请,辅导员会同学院团总支、学院学生分会等有关方面按规定条件提出推荐名单(从申请宿舍名单中产生),写出详细的事迹材料和鉴定,经学院学工组长同意并公示,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二、学生工作处复核无误后,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和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全校范围公示。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学生参评年度一学年的综合表现评定,评定时间一般安排在十月中旬。第十二条 在评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收回证书及奖金,取消在校期间评优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中地大京发〔2012〕62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12年8月修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8月30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12年8月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第二章 评审组织机构管理第三条 为加强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成员如下:组长:刘志方副组长:王果胜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纪检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评审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成员如下:主任:刘志方副主任:王果胜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纪检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日常事务等。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遵循以下职责:(一)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规定程序认真审阅材料,听取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提出中肯的评审意见。(二)发现与评审对象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三)受理评奖过程中的争议事项,接收申诉和组织复议。(四)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第三章 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五)参评年度内学习成绩优异,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位于前10%。(六)对于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要求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每年9月1日前下达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于每学年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将奖学金名额分配给各学院。第九条 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凡符合第六条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以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召开由学生代表、辅导员、学工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对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根据下达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并在本学院事务公告栏的显著位置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申请表及学院推荐意见上报办公室。第十条 办公室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审定,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校内进行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学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第十一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上级拨款情况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并引导获奖学生用好所获奖学金。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0〕63号)同时废止。

河北地质大学论文奖励

阎崇年 男,1934年4月生,山东省蓬莱市人。北京社会科学院满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北京满学会会长。研究满洲史、清代史,兼及北京史。倡议并创建第一个专业满学研究机构——北京社会科学院满学研究所、北京满学会和北京满学研究基金会。倡议并主持第一届和第二届国际满学研讨会。北京市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享受国务院颁发特殊津贴。主要著作:论文集有《满学论集》(民族出版社1999年出版)、《燕史集》(北京燕山出版社1998年出版)、《袁崇焕研究论集》(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4年出版)和《燕步集》(北京燕山出版社1989年出版)共4部;专著有《努尔哈赤传》(北京出版社1983年出版)、《天命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出版)、《中国历史大事编年·清代卷》(北京出版社1987年出版)、《古都北京》(中、英、德文版)(北京朝华出版社1987年出版)、《中国都市生活史》(台北文津出版社1997年出版)等14部,主编《满学研究》(一至六辑)、《袁崇焕学术论文集》、《戚继光研究论集》等11部。先后发表满学、清史、北京史论文二百余篇。《努尔哈赤传》获北京市和中国“光明杯”优秀学术著作奖、全国满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古都北京》获中国文化部最佳图书奖、法兰克福和莱比锡国际最佳图书荣誉奖。先后到美国、日本、蒙古、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讲学,多次出国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

是男的,作家而且小有名气估计不是自学成材,应该是上过学的,但是有没有大学毕业证那就得问他了

学校隶属关系:河北省 电话:0311-7208009学校所在地:石家庄市槐南路302号 传真:0311-5882562邮政编码:050031 网址:http://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始建于1953年,原隶属国土资源部,2000年经国家高教体制改革,现为中央与河北省共建,以河北省管理为主。建校五十多年来,学校已成为一所面向全国招生、就业,具有经、管、理、工、文、法六大学科的普通高等学校。其中地学类无论是师资队伍、实验设备、专业设置都比过去有了更大的发展。各专业为国家培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不同层次科技人才35000余名。目前在校学生21000余人,其中地学类学生有1940人。学校含地质类专业的有资源学院、工程学院、勘查学院和宝石与材料工艺学院。资源学院一、专业设置与培养目标资源勘查工程(本科)资源勘查工程专业为国家管理专业点,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培养具备地质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地质调查的室内外工作方法,具有对矿床地质,矿床分布规律等综合分析研究的初步能力,能在资源勘查、开发与管理等领域从事固体、液体、气体矿产资源勘查和评价及管理等工作,并了解全球矿床资源动态信息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地理信息系统(本科)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地理信息工程培养目标为具备有扎实的外语基础和计算机技术、遥感技术和地图制图技术的基本技能,掌握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在资源环境、区域规划、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自然灾害预防与预报等部门从事与地理信息系统有关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高级技术人才。矿产普查与勘探(硕士点学科)我院自1986年开始与中国地质大学等院校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已有近20年的历史。主要学科有岩石学、矿床学、地层古生物学等。2004年我院开始自主招收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有地幔热柱成矿、油气盆地分析与勘查、资源环境综合信息勘探。二、教师队伍建设资源学院现有教职工27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6人,博士学历4人,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1人,国土资源部跨世纪人才1人,全国高等院校骨干教师1人,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学院特聘有李廷栋院士、翟裕生院士、陈毓川院士、裴荣富院士、戴金星院士,以及张洪涛教授、毛景文教授、侯增谦教授、李院生教授、郝梓国教授等不定期来院讲学,任教。三、人才培养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十分重视交叉学科、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继承学校传统特色培养即懂法又有经济头脑的地质学科多用型人才。50年来,资源学院(原地质系)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3000多人。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地质学家和政府部门管理者。近年来学院每年招生数为120~150人,在校生480人,毕业生就业率近几年达98%以上。我院毕业生素有能吃苦耐劳,基础功底扎实之称,受到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十分抢手,就业形势十分喜人。毕业生主要流向南方地勘单位、铁路、建筑、政府部门和教学单位。许多本科生毕业后继续报考研究生,也取得显著的成绩,中国科学院、中国地质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以及有色、煤炭、冶金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都有我院大量的毕业生。数年来毕业生研究生考取率为18%~22%,报考生的研究生考取率约50%左右。1)资源勘查工程专业业务要求是在学习数理化外语计算机的基础上,掌握基础地质、应用地质和现代资源勘查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进行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资源普查勘探的室内外工作方法:熟悉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和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对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成矿地质条件、矿产分布规律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的初步能力和对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等现代化勘探方法的结果进行地质解释和运用的能力,具有对资源环境做出评价和规划的能力及对矿产资源经济分析、综合评价和管理的能力。2)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业务要求是全面了解地理信息系统的整体理论框架、研究方法和应用等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科研和管理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图像处理系统的操作和使用方法,以适应未来地理信息科学和遥感信息科学科研,教学和管理人才的多方面知识需求,将信息技术与地学结合培养交叉学科管理复合型人才。四、学科建设及特色学科建设是学院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目前我院构造地质学为省级精品学科,岩石学、普通地质学为校级精品课程。学院专家教授一致认为要以地质学为基础,选择新的学科生长点,发展新的优势专业,以资源环境学科为主线,发展生态类综合地质学科群,使似发展的学科应具有前瞻性、实用性。五、实验建设我院历来重视实验建设,现有7个教学实验室,有先进的偏、反光显微镜,一个综合性检测实验室,有大型X粉晶衍射仪、质谱仪、同位素测定、碳14测定、包体测温等。实验室配有实验老师7人,其中有高级实验师3人,工程师4人,3个科研专题实验室和国土地质调查研究所、环境评价研究所。六、“九五”以来科学研究情况自1996年以来,完成国家级、省部级和地方各类科研项目46项,有13项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发表论文202篇,其中核心刊物64篇,年科研经费平均28万元。科研工作主要是:国土资源大调查,油、气田封闭构造,地热等级演化及其成矿作用等工作,区域主要为华北、东北及西部地区,为预测深部油、气田,多金属成矿取得了新的突破。区域地质调查也获得部级奖励。如牛树银教授的地幔热柱理论在华北地区深部找矿中取得了很好的指导效果。杜汝霖、田力富教授在燕山西段原“震旦亚界”找到9亿年前的龙凤山藻、14亿年前的桑树鞍藻、18亿年前的蓝藻原核单细胞微古生物化石,这些宏观化石的发现震动了国际古生物界。庞其清教授在非海相介形类组合的生物地层序列等古生物学研究方面,高永丰教授在板块碰撞地带成矿与岩石学研究都有突出成就。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我院在加强学际交流的同时,注意对外合作与学习,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丹麦、俄罗斯、蒙古、挪威、日本等十多个国家的专家合作研究进行交流,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科技大学、蒙古科技大学共同对中、蒙、俄相接地区的地层、岩石、成矿等地质学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举办国际学术交流,已经进行了四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工程学院工程学院(原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系)已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获得了许多成就,特别是在河北北部张宣地区找水,为我国西部开发中灾害地质的预测与防治,以及三峡工程的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一、专业设置与培养目标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本科)本专业为水利类,授予工程学士学位,该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自然科学知识及应用能力,具有坚实的水资源方面专业理论知识,能够运用先进的工程技术,在水利、国土、城建、交通等部门从事水资源,以及与水环境保护方面的勘测、评价、规划、设计、预测、预报、开发利用、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环境工程专业(本科)环境工程专业为国家管理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和土壤、大气、噪音、污染的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和排水工程,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在政府机构、市政规划、经济管理、环保、水利、城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及工矿企业、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单位,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和研究开发等工作的高级技术人才。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土木工程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培养具备土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项目开发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市政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桥梁、水利港口、矿业等相关行业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科技开发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二、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学院具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科研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7人,具有硕士、博士学历教师占总专任教师的55%。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1人,省管专家1人,获得政府特殊津贴1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学院聘请兼职教授13人,其中有我校名誉校长、中科院院士卢耀如,工程院院士张宗祜、陈梦熊、贾福海院士等,他们每年来院讲学。三、人才培养工程学院50年来为国家培养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5000余名。目前在校学生780余名,每年招生200名左右。毕业生就业供不应求,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比为3∶1。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15%~20%,录取率占报考人数的50%左右。我院毕业生历来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许多毕业生已是生产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的学术带头人和技术管理的骨干。根据市场需求,学院对所有的专业要求如下:1)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要求学生掌握水文学、水文地质学、工程地质学、地下水动力学、水资源勘察评价与开发保护、地下防排水工程技术等基本理论知识,接受野外测绘、调查、测试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相关专业的基本技能及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水资源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2)环境工程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数学、化学、工程力学、工程制图、微生物学、流体力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外语、计算机技术及绘图、污染物监测和分析、工程设计和管理规划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水污染防治与水处理工程、大气与噪声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原理和设计方法,具有污染监测与分析、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规划和给排水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管理方面的基本能力。3)土木工程专业要求学生有熟练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工程规划与设计、工程材料结构分析与设计、地基处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工程制图、计算机应用、常规测试技术和实验仪器使用的基本能力,具有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管理以及获取科学信息的初步能力。四、学科建设及特色工程学院现设有土木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并与挂靠在我校的国土资源部“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开放研究实验室”共同进行学科与实验室建设,主要有岩土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水利工程、水文与工程地质勘查、地下水资源开发与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给水排水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环境地质调查研究、地质灾害防治、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等学科,并大力开展与科研单位、生产单位合作,以社会普遍需求和重点疑难问题作为我院学科发展的重点,以科研促进学科的发展是我们的指导思想,拓宽专业覆盖面,加大对科研、教学成果的奖励是我们手段之一。我院将继续发挥优势学科,在干旱地区深部找水,地下水资源开发与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地质灾害的预测与防治等学科方面加大投入,办出自己的特色,为国家培养更多的实用型人才。五、实验室建设学院除与国土资源部“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开发研究实验室”共同进行学科与实验室建设之外,还设有水分析与环境监测实验室、水力学实验室、水污染控制实验室、环境微生物实验室、土质学实验室、土力学实验室、岩石力学实验室和材料力学实验室。能够较全面地完成水质检测、水化学分析、环境科学与工程方面的教学及科研所需要的各种实验工作。目前实验室专职人员8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4人,助教1人。六、“九五”以来科学研究情况1996年以来,我院累计承担国家攻关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省部级以及地方各项科研项目48项。其中获省部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2项。许多项目是实地解决问题,为国家的建筑路基、水坝地质、电厂供水水源、城市供水规划、崩塌灾害地质的形成机制与防治等,做出了显著的成绩,受到好评。如董兆祥教授地质灾害预测与治理,刘振英教授在干旱盆地地下水的研究方面,许广明教授的华北地区地下水调蓄研究方面都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实际的指导意义。七、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重视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相互合作,先后与俄罗斯、加拿大、荷兰、瑞士、澳大利亚、美国以及港、澳、台的水文地质学专家有相互合作和交往,并聘请了数名外国专家为我院客座教授,学院也多次派教师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赴港、澳、台考察。勘查技术学院勘查技术学院是由原河北地质学院物探系、地质系、水工系、岩矿分析系、探矿工程系的部分专业及教师2003年重新组建的。它是集各种分析手段、物理勘查技术、遥感、测绘、钻探等方法为一体,是地质学科,如找矿、构造、地层、工程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分析等专业,也可是其他分支学科和其他学科与领域,如考古等工作的一个技术平台。我院的各种勘查技术专业的发展已有50年的历史,目前各种勘查技术手段归属为一体,相互补充,相互支撑,对学科的发展有更大的优势和空间。一、专业设置与培养目标勘查技术与工程(本科)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培养具备工程地质学、岩土钻掘、应用地球物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能从事各种建设勘察、基础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国土资源勘查、工程技术管理等工作的高级技术人才。测绘工程专业(本科)该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培养具有工程测绘、数字图像处理、地下管线探测、“3S”技术、地籍测量、计算机制图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在工程勘查、城市规划与管理、国土资源调查、空间科学研究、环境保护、灾害预防等各部门从事勘查设计、测绘、施工、科研开发等工作的高级技术人才。二、教师队伍建设勘查技术学院现有教师14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占教师人数的51%,有硕士、博士学历7人,占50%,省政协委员2人。学院还聘有陈毓川院士,裴荣富院士,吴功健、朱玉英、霍全明、陈召佑、杨成材、王俊作专家等为兼职教授,每年不定期来校讲学,作专题学术报告。三、人才培养50多年来,勘查技术学院的前身物探系、探工系、水工系、测绘系、地质系所培养出的各类技术人才约2190人。有的毕业生已成为专家、教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高级管理人才,更多的成为有关单位技术骨干。我院现有勘查技术与工程和测绘工程两个专业,并设有勘查工程、勘查技术、城市数字化与地籍测量、工程测量四个研究方向。在校学生450 人,近几年毕业生研究生考取率为12%~15%,报考人数录取率为45%~50%。我院的专业目前是全国地学中最热门的本科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具有广泛的社会需求和较好的发展前景。1)勘探技术与工程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工程地质学、岩土钻掘、应用地球物理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现场组织施工和开拓市场的能力,能够运用现代物化探仪器、岩土钻掘、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技术手段,在各种高层建筑、公路、铁路、地铁、隧道、桥梁、机场、电厂、水库、水坝、码头、工业厂房等工程的岩土勘察和基础工程施工中,独立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管理、评价和监理等工作,以及完成各种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城市各种地下管线的非开挖施工,各种地质灾害的治理等工作的能力,有熟练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2)测绘工程专业培养学生掌握“3S”技术、城市地籍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技术、大地测量、摄影测量和遥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熟悉城市规划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知识及相应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掌握数字图像处理,地图设计与编制的理论和技术,具有从事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大比例尺数字测图,房产地籍的测绘以及土地管理监测系统的建立,各种工程的勘测及施工测量,大型建筑物的变型监测,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及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具备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应用研究、科技开发和管理的能力。3)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资源环境综合信息勘查。深部成矿机理与勘查。四、学科建设及特色勘查技术学院以勘查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为办学方向,以现代地球物理探测技术方法核心技术为特色,形成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测绘、钻掘等多种综合勘查技术平台,以岩土工程为重点,兼顾资源环境、城市地质、地质灾害等工程勘查,在2~3年内办成有3~5年专业和1~2个研究所支撑的规模,广泛适应工程勘查和测绘工程领域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国家教委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又具有我校一定特色的勘查技术学院,不断拓宽专业领域,培养具有科研、生产、科技开发与管理能力的高质量复合型人才。五、实验建设学院设有教学、科研仪器较为齐全的探测技术和测绘工程2个实验室,配备有汽车钻机、电阻仪、先进的地震仪、地震雷达等仪器,能进行水资源勘查和工程勘查等教学、科研工作。学院还建有秦皇岛、黄壁庄2个设施良好的校外实习基地。六、“九五”以来科学研究情况“九五”以来我院教学、科研人员主持或合作完成国家省部级和地方各级项目18项,完成科研报告及专著22部,其中有8项获部级三等以上奖。李宏阳教授运用地幔热柱理论在多金属成矿与找矿方面,邵爱军教授在土壤水、地下水和溶质运移理论和应用方面都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七、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与美国、英国、荷兰、加拿大、南非、俄罗斯等国家的大学开展相互访问和学术交流,拟互派专家、本科生、研究生交流访问学习,共同完成合作项目。宝石与材料工艺学院宝石与材料工艺学院,是为了顺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由原宝石专业、实验中心、珠宝鉴定中心的老师组合,于2003年1月成立的。一、专业建设与培养目标宝石及材料工艺学(本科)该专业培养具备珠宝玉石和贵金属首饰鉴定、设计、加工和商贸等方向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够进行新型材料工艺的初步研究、开发,具有市场营销和经济管理的理论知识和能力,能够从事贵金属首饰鉴定、珠宝玉石和材料工艺的质量检验、技术开发、经营管理的复合型实用人才。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设有:贵金属珠宝首饰学、无机非金属材料、材料化学分析、矿物岩石材料四个专业方向。二、师资队伍建设宝石与材料工艺学院,现有教职工21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0人,博士2人,国家注册珠宝玉石质检师4名。10多名教师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优秀教师、优秀党员荣誉称号和科技成果奖。现有的教师队伍,在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等领域的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首饰检测等方面具有雄厚的实力。为了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学院每年都引进高素质的相关专业人才,充实到师资队伍中来。同时,还积极选拔教师外出进修,开展学术研讨活动。除了培训和引进措施之外,还积极鼓励和组织教师开展本学科和专业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以及教改项目研究,开展学术讨论和教研活动。三、人才培养学院从2003年起在原专科基础上面向全国招收宝石材料工艺学本科学生。一年来,我们确立了“志存高远,锲而不舍,兼容并蓄,开拓创新”的院训,力求把这种精神状态注入到本单位的领导、教师和学生身上。同时,明确了办学指导思想:“立足我校现有办学优势,面向未来人才市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注重综合素质教育,培养求实、创新人才”。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在贵金属珠宝首饰鉴定、加工、设立、商贸和宝石人工合成与改善、新型材料开发利用等方面受到系统的训练,具有进行贵金属珠宝玉石鉴定、检测、首饰与材料工艺设计、加工和经营管理的基本能力。四、学科建设与特色本校开办的地质矿产勘查专业(现为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已有50多年的历史和办学资源的积累。包括贵金属、珠宝玉石和非金属材料资源在内的地质矿产的基础研究、找矿勘探、开发利用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出版了大量专著、教材和学术论文。年科研项目逾百项,获奖级别有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和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培养了大量有所作为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为“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和“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中地质学基础的高质量教学提供了良好的起点。宝石与材料工艺学,归属材料科学类,实际上是材料科学、地质学和艺术设计三大学科的交叉学科。在我们的教学计划中,在基础课学科、专业必修课两个模块内安排了“美术设计基础”、“地质学基础”、“宝石及材料工艺”和“市场营销”四大板块的课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特色定位为:“无机非金属材料工艺+矿物岩石材料利用+材料测试分析”。由于毕业生在地质学方面也有扎实的基础,他们对市场营销有更具体深入的理解,还有很好的艺术素质和公共基础知识,因此毕业生将有广阔的就业空间和施展才华的机会。我们正在进行系统的建设,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在矿物岩石材料的鉴定检测、材料化学分析、无机材料的结构及性能测试、复合材料的工艺方面、矿物岩石材料的深加工开发研究,对陶瓷、玻璃和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的新工艺研究,以及对新型材料领域的探索研究。同时引进人才,建设好相应的实验室。我们在材料科学领域将开展更富有成效的科学技术研究,培养出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五、实验室建设本校现已拥有结晶学及矿物学、晶体光学与光性矿物学、岩石学、宝石及非金属材料矿床学、非金属材料工艺和化学分析等实验室。挂靠在我院的石家庄市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省内一流、国内先进的贵金属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实验设备,对教学工作可提供有力的支撑。前不久又建成了贵金属检测、宝石加工等专业实验室。2003年获得了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了国内一流的珠宝玉石和钻石分级实验室,目前已投入使用。近期正在筹建首饰工艺、宝石人工合成与改善、珠宝首饰营销等实验室。随着“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建设的推进,材料工程实验中心的建设即将启动。实验室建设,在工科专业的教学工作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学院非常重视实验室建设工作,目标是把我们的一系列实验室建成教学工作的基地、科学研究的基地、技术开发的基地,以及对外合作的平台。六、“九五”以来科学研究情况“九五”以来,学院的教师先后承担3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及横向合作科研课题。其中包括:河北省珠宝首饰业发展战略研究,钻石内部特征研究,红蓝宝石改善研究,石家庄市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质量体系建设,河北阳原某地膨润土性质的研究,河北省矿物药资源的研究,应用膨润土改造碳铵化肥的研究,冀南地区膨润矿应用研究,邯邢地区膨润土矿改型新工艺,微生物钾矿复合肥的研究,小寺沟花岗斑岩体中钾长石结构状态及地质意义的研究,西藏萨嘎、桑桑、吉隆县幅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内蒙古兴和店村、浑源窑幅1∶50000区域地质调查,河北平山温塘、辛庄、下口幅1∶50000区域地质调查,井陉、平山县幅1∶50000区域地质调查,张家口金矿成矿预测研究,赤城金矿地球化学研究,区域化探在农业地质方面的研究,铂-钯找矿方法研究,发射光谱新技术(ICP光源)的研究,矿业权资产管理研究(第二主研人)等。上述是部分获得地方、省部以上奖励的项目。我院王礼胜教授在单晶材料的合成及改性方面,栾文楼教授在无机非金属的研究和应用即矿物无污染长效化肥的研究等方面都有新的成就。七、国际合作与交流宝石与材料工艺学院与美国、英国、比利时、俄罗斯、泰国、缅甸、越南等国家的大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以及产业界建立了初步的联系,在一些国际性的会议上开展了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探讨了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的内容与途径。目前,这些工作正在深入,更为广阔的、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空间,有待于我们去开拓。(撰稿:杨剑平 审核:张瑞恒)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院前身是河北地质大学,现在是地经结合发展的,学校地质勘探是国管专业,就业率很高的,尤其是男生。

中国地质大学论文奖励政策

(中地大京发〔2012〕62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12年8月修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8月30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12年8月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第二章 评审组织机构管理第三条 为加强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成员如下:组长:刘志方副组长:王果胜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纪检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评审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成员如下:主任:刘志方副主任:王果胜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纪检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日常事务等。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遵循以下职责:(一)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规定程序认真审阅材料,听取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提出中肯的评审意见。(二)发现与评审对象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三)受理评奖过程中的争议事项,接收申诉和组织复议。(四)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第三章 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五)参评年度内学习成绩优异,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位于前10%。(六)对于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要求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每年9月1日前下达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于每学年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将奖学金名额分配给各学院。第九条 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凡符合第六条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以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召开由学生代表、辅导员、学工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对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根据下达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并在本学院事务公告栏的显著位置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申请表及学院推荐意见上报办公室。第十条 办公室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审定,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校内进行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学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第十一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上级拨款情况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并引导获奖学生用好所获奖学金。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0〕6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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