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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课程组织核心角度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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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课程组织核心角度划分

一、课程的要素 课程主要由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和课程评价四个要素组成。 二、课程内容 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的发展规律的基础知识。 关于一般智力技能和操作技能的知识经验。 关于对待世界和他人的态度的知识经验。 三、课程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 在我国,课程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课程计划(教学计划)、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 制定课程计划的原则 教学为主,全面安排 互相衔接,相对完整 突出重点,注意联系 统一性、稳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编写课程标准和教材应遵循的原则 思想性和科学性的统一 理论联系实际 稳定性和时代性结合 系统性和可接受性 四、课程的类型 从课程管理制度角度可划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校本课程)。 从课程组织核心角度可划分为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和综合课程。 从学生对课程选择的自由度方面可划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从课程的存在形式上可划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从课程形态上看现代学校课程可分为社会中心课程、学科中心课程、学生中心课程。1、知识中心课程理论知识中心课程理论也被称之为学科中心课程理论,以英国斯宾塞、德国赫尔巴特、美国布鲁纳为代表,这一理论主张学校课程应以学科的分类为基础,以学科教学为核心,以掌握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规律和相应的技能为目标。自“二战”后,这一课程理论主要来源于“要素主义”和“永恒主义”。2、社会中心课程理论也可称之为社会改造主义课程论,以布拉梅尔德、弗莱雷为代表。他认为应该把课程重点放在当代社会的问题、社会的主要功能、学生关心的社会现象,以及社会改造和社会活动计划等方面。这种理论不太关注学科的知识体系,认为课程应该围绕当代社会的重大问题来组织,帮助学生在社会方面得到发展。3、学习者中心课程理论主要包括经验主义课程理论和存在主义课程理论。经验主义课程理论以杜威为代表。他认为以学科为中心的传统课程是不可取的,应代之以儿童活动为中心的课程。杜威认为,课程必须与儿童的社会生活相联系,应以儿童为出发点、为中心、为目的。此外,课程的组织应心理学化,应考虑到儿童心理发展的次序,充分关注儿童现有的经验和能力。

按任务分:基础性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按制定主体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按……分:单一课、综合课

从课程的组织核心角度划分

唯物和唯心

大学选修课可以概括分为两类: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一般要求的学分不高,在10个学分左右,部分学校有限制其中要含有几个学分的人文类和科技类课程。专业选修课一般只有本专业的学生可以选,大多为专业课程,总学分要求在20分以上,是掌握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选修课的学分要求一般是毕业的硬性指标,在修满学分后才有毕业资格。部分学校的学费与所选选修课的学分数相关。  大学选修课的共识:必须给学生充分的选择权。这种选择权既是学生作为教育需求者、学费缴纳者、个性差异者、学校管理参与者的应有权利(民主权利),也是教授作为教育供给者、学术决定者、个性差异者、学校管理参与者的应有权利(民主权利)。

唯物和唯心

课程组织核心角度可把课程分为

按任务分:基础性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按制定主体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按……分:单一课、综合课

一、课程的要素 课程主要由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和课程评价四个要素组成。 二、课程内容 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的发展规律的基础知识。 关于一般智力技能和操作技能的知识经验。 关于对待世界和他人的态度的知识经验。 三、课程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 在我国,课程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课程计划(教学计划)、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 制定课程计划的原则 教学为主,全面安排 互相衔接,相对完整 突出重点,注意联系 统一性、稳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编写课程标准和教材应遵循的原则 思想性和科学性的统一 理论联系实际 稳定性和时代性结合 系统性和可接受性 四、课程的类型 从课程管理制度角度可划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校本课程)。 从课程组织核心角度可划分为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和综合课程。 从学生对课程选择的自由度方面可划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从课程的存在形式上可划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课程分类有以下几种:(1)按照学科内容的属性来划分,可以把课程分为学科课程和经验课程。学科课程是一种主张以学科为中心来编定的课程,以文化知识为基础,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从不同的知识领域或学术领域选择一定的内容,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所选出的知识组织为学科的课程。在我们现今的中小学学习当中,就是以学科课程为主的,而学科课程主要都是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的,如语文课,数学课等。我国古代的“六艺”、古希腊的“七艺”,可以说是最早的学科课程。经验课程是从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儿童的主体性活动的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关于现实世界的直接经验和真切体验。(2)按照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来划分,课程可以分为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分科课程是指从不同门类的学科中选取知识,按照知识的逻辑体系,以分科教学的形式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课程,如语文课、数学课。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的划分主要就在于是否是以单科形式来进行划分,综合课程主张把两门或两门以上的学科内容合并起来,强调学科之间的关联性与统一性,综合课程当中有着四种形式,相关课程。如历史与地理;融合课程,如把动物学、植物学和微生物学融合为生物学;广域课程,如科学课;核心课程,如关于城市问题等社会问题为中心的课程。(3)按照课程呈现的形式来划分,课程可以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显性课程也叫显在课程、正规课程、官方课程,指的是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正式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各门学科以及有目的、有组织的课外活动。隐性课程也叫潜在课程、自发课程,指学生在学校情景中无意识地获得经验、价值观、理想等意识形态内容和文化影响,也可以说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在我们对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进行判断时,区分的主要标志就是计划性,显性课程是指具有计划性,往往在显性课程当中学习的都是学术性的知识,而隐性课程中学习的往往是非学术性的知识,在课程表当中,我们对课程进行了计划性的规划。

从课程的组织核心划分可以将课程划分为

将课程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这是从课程的任务角度划分的。(1)从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制度角度,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2)从课程任务的角度,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3)从课程功能的角度,可分为工具性课程、知识性课程、技能性课程、实践性课程。(4)从教育阶段的角度,可分为幼儿园课程、小学课程、初中课程、高中课程。(5)从课程的组织核心角度,可分为学科中心课程、学生中心课程、社会中心课程等。扩展资料:当课程被认识为知识并付诸实践时,一般特点在于:1、课程体系是以科学逻辑组织的;2、课程是社会选择和社会意志的体现;3、课程是既定的、先验的、静态的;4、课程是外在于学习者的,并且是凌驾于学习者之上的。教材取向以知识体系为基点,认为课程内容就是学生要学习的知识,而知识的载体就是教材,其代表人物是夸美纽斯。

课程有多种划分方法,根据课程任务划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根据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层次划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根据功能划分为工具性课程、知识性课程、技能性课程和实践性课程。

课程类型有以下几种:①按照学科固有的属性来划分,分为学科课程和经验课程。②按照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分为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③从课程计划对课程设置实施的要求来划分,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④从课程设计、开发和管理主体来区分,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⑤根据课程任务,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⑥根据课程呈现形式,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简介课程类型(curriculum type),按照课程设计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形成的课程类别。每种类型的课程都受一定的课程设计思想的影响。传统的课程,以学科为中心构成课程的基本成分,多属于学科或分科课程的类型。19世纪末20世纪初,因欧洲新教育运动和美国进步教育运动的兴起,相继出现“活动课程”、“综合课程”、“核心课程”等。

校本教研,地方教研,国家教研

课程的组织核心划分

据我收集只找到四个部分的一、前言二、课程目标:学习目标、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三、内容标准: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四、实施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学建议、评价建议内容标准是核心部分

有以下五个部分前言:叙述科学课程改革的背景、课程的性质和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学习目标、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内容标准: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实施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学建议、评价建议附录:含具体目标中行为动词的定义、教学活动的类型与设计、案例三个部分内容标准为核心部分扩展资料: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相比,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实施建议等几部分阐述的详细、明确,特别是提出了面向全体学生的学习基本要求。

第一部分为前言,叙述科学课程改革的背景、课程的性质和基本理念。第二部分为课程目标,叙述科学课程的总目标和三个分目标:科学探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科学知识,以及各部分目标的相互关系。第三部分为科学课程的内容标准,描述科学探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生命世界、物质世界、地球与宇宙五个方面的内容标准及活动建议。第四部分为实施建议,由教学建议、评价建议、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材编写建议、教师队伍建设建议、关于科学教学设备和教室的配置等六个部分组成。第五部分为附录,含具体目标中行为动词的定义、教学活动的类型与设计、案例三个部分。   内容标准是《标准》的核心部分,它是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

将课程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这是从课程的任务角度划分的。(1)从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制度角度,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2)从课程任务的角度,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3)从课程功能的角度,可分为工具性课程、知识性课程、技能性课程、实践性课程。(4)从教育阶段的角度,可分为幼儿园课程、小学课程、初中课程、高中课程。(5)从课程的组织核心角度,可分为学科中心课程、学生中心课程、社会中心课程等。扩展资料:当课程被认识为知识并付诸实践时,一般特点在于:1、课程体系是以科学逻辑组织的;2、课程是社会选择和社会意志的体现;3、课程是既定的、先验的、静态的;4、课程是外在于学习者的,并且是凌驾于学习者之上的。教材取向以知识体系为基点,认为课程内容就是学生要学习的知识,而知识的载体就是教材,其代表人物是夸美纽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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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课程组织核心角度划分
  • 从课程的组织核心角度划分
  • 课程组织核心角度可把课程分为
  • 从课程的组织核心划分可以将课程划分为
  • 课程的组织核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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