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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痛:女性的穿耳习俗与儒家的性别文化建构

更新时间:2016-07-05

传统中国社会的女性,一生要经历很多的疼痛:穿耳之痛、缠足之痛、例假之痛、生育之痛、婚后妇科疾病的病痛,还要包含面对亲人死亡和家庭变故等各方面精神上的伤痛。在女性痛楚的一生中,穿耳可能是她们所面临的第一次疼痛。

1869年3月14日,晚清著名文士王闿运为女儿窅女举行了穿耳仪式。那一天是农历二月初二,民间俗称“龙抬头”,湖南当地有“龙抬头日宜穿耳”的习俗。窅女是王闿运次女,出生于同治二年(1863),是父亲最为疼爱的女儿。[1](P20) 窅女穿耳时只有6岁,双耳打洞对一个6岁的女童而言,一定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王闿运平时把女儿视为掌上明珠、百依百顺(这在他的日记中多有体现),显然女儿的身体之痛也引发其作为父亲的怜惜之痛,他忙不迭地搜寻文献,对穿耳的风俗进行考证,意欲从学理上将女儿穿耳的正当性做一番考察,这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他内心对于女儿的愧疚。[2](P14)像王闿运父女一样,尽管不忍或不愿遭受身体的疼痛,但绝大多数家庭的女童都要穿耳,这在当时已经约定俗成,是儒家文化对于女性身体规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穿耳习俗在中国历史上自古有之,众多考古发掘都有大量的耳环类饰品出土。不过,儒家文献对穿耳习俗的定性包含有明显的性别指向——将男子穿耳视为野蛮或异类的标志,而女性穿耳则是正常且普遍存在的风俗。那么,儒家的这一通过穿耳来区分性别和夷夏的观念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汉族女性的穿耳习俗

“明清以来,女子缠足、穿耳”[3](P98)已成为儒家文化中妇女身体修饰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清代各地方志中对此习俗皆有着充分的记载。清入主中原后,在汉族地区大力推行“剃发易服”令,男子的“汉代衣冠一变而为胡服”,“剃发垂辫,步武金元”,但却允许汉族女子“衣饰多沿明代,家居多不着裙,敷粉,穿耳”。[4](P552) 一般家庭,女孩年龄稍长即“为之穿耳,缠足,梳髻”,[5](P161)仍以儒家方式来构建女性的外形规范。关于女子的穿耳年龄,各地风俗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根据《邵武县志》记载,闽北地区的女孩一两岁时即行穿耳:“女子一二岁穿耳,六七岁缠足。”[6](P928)苏南地区则是在入学前,“儿童剃头、穿耳,入学读书”。[7](P187)也有地方是在入学年龄之后,如《庆云县志》载:“塾师放学,女穿耳,”[8](P337)《安陆县志》载:“女郎穿耳,年十二三以上者留发。”[9](P92)重庆南川的风俗,则是穿耳在缠足之后:“女子旧时六七岁必缠足,八九岁必穿耳。”[10](P426)可见,各地女孩穿耳的年龄并不相同,从甫出生至十余岁不等。

那么,穿耳的具体情形究竟是什么样呢?一段文学作品为我们呈现了较为珍贵的细节描写:

[28]夏敬渠. 野叟曝言(第一百二十九回). 北京:人民中国出版社,1993.

几天后,林之洋道,那穿耳宫娥也不顾死活,揪着耳朵,就是一针。今日想起,俺还觉痛。[11](P236)

尽管文学作品情节存在虚构,但对于穿耳具体做法的描写应当源自实际生活。从中可见,无论少女们是否理解佩戴耳环的美感,穿耳对她们而言首先意味着身体要遭受痛楚。从这一点来讲,地方风俗中所提供的穿耳仪式就显得格外重要,可以从精神方面帮助女孩子们度过痛苦的难关。仪式首先表现为时节性,除前述女孩穿耳的年龄外,各地穿耳还有固定的日期。

明清时期,儒家文化发达的江南地区,正月二十日是天穿节,当日有“红缕系饼投屋上”的风俗,谓之“补天”,而女子多以此日穿耳。[12](P488-489)天穿节的本意是天被打穿,雨水降落,后取“穿”的含义而成为女子穿耳的时节。[13]因此在这一天中,人们一面将饼投于屋上,一面为女子穿耳,期盼这两种行为共同带来新一年的风调雨顺和女孩子一生的顺利平安。

[44]金鉷. 广西通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

第三个时节是农历二月十五日。二月十五日是中国传统的“花朝节”,即百花生日,有种花、赏花的习俗。明代《宣府志》载:“花朝节,城中妇女剪彩为花,插之鬓髻,以为应节。”节日期间,人们结伴踏青,女孩子们剪五色彩纸粘在花枝上,称为“赏红”或“护花”。因花与女性有关,故女子纳彩、问名、嫁娶亦多选此日。长江中游地区的宜昌、武昌,安徽应城等地普遍在此日为女童穿耳。[15]京城附近的通县此日“翦碎彩褂,百花上闺中”,并为女子举行穿耳仪式。[16](P292)有些地区在女子穿耳时还伴有放风筝或者种茶、唱采茶歌等习俗,更加增强了穿耳行为的仪式感。[17]

(5)碾压。初压采用钢轮压路机静压1遍,速度为1.5~1.7km/h;复压使用20T钢轮压路机弱振1遍,然后使用32T钢轮压路机弱振一遍,速度为1.5~1.7km/h,最后使用32T钢轮压路机强振2遍,速度为2~2.5km/h;终压使用26T胶轮压路机碾压1遍,并使用钢轮压路机收光,速度为1.5~2.0km/h。压路机在碾压时严禁急刹车或掉头,应紧跟摊铺机进行碾压并重叠1/2轮宽,碾压完成后表面应密实平整无轮迹,避免过振或漏振。

其他的穿耳时节还包括:七夕节(农历七月初七日),如直隶赵州、广西全州等地,“幼女多于是日穿耳”;[18]腊八节(农历十二月初八日),北方省份如直隶、山东、河南,南方江西、四川等地在此日为童女穿耳;[19]当然,一些地方一年当中穿耳的时节并非单一固定,可以有两到三个女童穿耳的日子,如湖北鹤峰,一年中有两个穿耳的时节,一是花朝节,二是腊八节。[20](P382-383)陕西咸宁一年中有三个穿耳的日子,花朝节、腊八日和四月初八日。[21]

我们可以想象,各地在固定的日子里共同为家中女孩进行穿耳,并配以一定的具有女性特色的仪式,这样的举动一方面有助于减轻女孩因穿耳带来的疼痛感和恐惧感,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她们的性别认同。明清时代,穿耳并佩戴耳环已成为汉族女子必备的身体装饰,同时也成为女孩性别身份的认定标志。如江西万载县“府署侧设立救婴局”,发给被弃女婴四千文钱,“初次穿左耳为记,给钱二千文”,次年“赴局再穿右耳,又给钱二千文”。[22]江苏高邮县亦有类似规定,“生女力不能养者,开明父母姓名、婴孩生庚,报知守。事先给一月钱六百文,即令其母将婴穿耳,以杜顶冒。此后每月朔抱婴赴局,对簿给资”。[23](P35)浙江兰谿县设有“贴养堂”,查实有些家庭实在贫乏、力不能养者,每月贴钱四百文,以穿耳为记,按月给钱,养足而止。[24](P620)明清时期,由于人口增长而导致整个社会经济压力增大,溺婴、弃婴现象较为普遍,而被溺弃的婴孩中女婴尤多,不少地方设立“救婴局”等机构来收救、资助被遗弃或企图遗弃的婴儿。这里提到的女婴以穿耳为标记,一方面是对其弃婴身份的一种标识,另一方面也是对其性别的标识。因为领取资助时,不便于每次验证孩童的性别,则以耳洞作为检验性别的唯一标志。

也有男孩穿耳的情况。如《封丘县续志》载,妇女生孩子后,“香汤洗儿”,“间有灸面穿耳,以冀成人”。[25]这里讲述的实际是一种特殊情况,由于传统时代婴儿的成活率很低,常有一些民间习俗来寄托父母对孩子顺利长大成人的期望,如给孩子起个卑贱的乳名或者将男孩当做女孩养。此处男孩子甫一出生便为其穿耳,就是将其当做女孩看待,寓意其命运“卑贱”“以冀成人”。 再一种特殊情况是,如果儿子与父母生辰八字犯冲,则须将此子过继他人,“于本生父母改呼伯叔,于拜继者则称保爷保娘,俗名干爹干妈,并为其改名,甚至改姓,为其破相,贯穿左耳,系以银环”。[26](P20)即当儿子与父母八字不合,属于“不吉”之子时,不仅要将其驱离原生家庭以切断亲子联系,而且要通过穿耳的方式改变其外貌的性别特征,以打破“犯冲”。因此,以上汉族地区男童穿耳的情况,其实仍是一种女性的性别认同,与女性命运的卑微联系在一起,构成一种扭曲的性别观念。如果男性在成年之后仍旧穿耳,则严重违背了儒家伦理中的性别规范,往往要受到严惩。崇祯二年(1629),一男子突然伪作妇人装饰,“顶髻穿耳”,在街上行走。人们将其视为“以阴化阳”的人妖,抓获送官,并“捶杀之”。[27](P551)可见对于成年男性“顶髻穿耳”模仿女性装饰的严重违背伦理的行为,人们已经不仅是厌恶,而是达到恐惧并必须将其消灭的程度。从这个意义上,我们更加可以理解中国古代曾将给男性穿耳视作一种严厉的刑罚,耳洞无法消除,追随一生,成为男性永久的耻辱。[28](P1496)

如上,穿耳是汉族女性在少女时代必经的洗礼,尽管各地穿耳的年龄和时节有所差异,多数地方往往在缠足和性别发育之前,成为她们对于性别认同的起始步骤。同时,这些仪式也被儒家赋予了更多的对于女性身体和行为规训的含义,如女子穿耳为“毋侧听”,涂唇则为“毋多言”等,在仪式的同时训导女性了解和遵守儒家的性别伦理规范。[29](P515) 当然,在经历了穿耳的“初痛”之后,女性一生还将经历一系列仪式来逐渐强化她们对于儒家伦理中的性别认同。

(四)全球债务风险持续累积。4月,IMF《财政监测报告》显示,2016年全球公共和私人债务总额创历史新高,达164万亿美元,2.25倍于全球GDP,比2009年金融危机期间高出12个百分点。发达经济体公共债务占GDP平均比重达105%,为二战以来最高水平,新兴经济体和低收入发展中经济体该比重分别接近或超过50%和40%。当前,市场普遍忧虑减税并扩张财政的美国债务问题,以及“金融退潮”中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债务违约问题。持续上涨的债务风险将削弱经济增长、消费和就业,并加大银行危机发生的概率。

儒家文化夷俗穿耳行为的贬损

女性穿耳成为儒家文化框架的性别认定标志,但需要指出的是,穿耳并非仅汉族女性才有的习俗。以清代为例,新疆维吾尔女童与汉族女子一样穿耳,只不过在发型方面婚前“蓄发为辫十数”,嫁后“一月则改为双辫”。[30]蒙古地区女子“穿耳坠环”,“服宽袖阔,拖长襟”,不过并无缠足。[31](P228)满族女性不但穿耳,而且要“一耳三钳”,即左右耳各穿三个耳洞、同时佩戴三对耳环。满族统治者甚至将“一耳一钳”还是“一耳三钳”看作区分满汉女子的重要标志。[32]可见穿耳之俗颇为广泛,难怪有“明清时代,无论何族女性,皆穿耳”的说法。[33](P11)习俗是文化的载体和外在表现,尽管儒家如此重视女性穿耳,但是对于其他族群的穿耳之俗,却非但不予认可,反而尽显贬损态度,将其视作“夷俗”,并不断通过对“夷俗”的否定,以凸显出自身文化的优越感。

宋代以降,儒家文化通过女性穿耳、缠足等身体规约强化男女两性之间的伦理秩序,同时自然而然地将那些不遵从儒家规范的其他族群视为野蛮和落后的象征。较早的《旧唐书》便体现出这一点。其中记载,吐蕃西面的泥婆罗国女性有“穿耳”风俗,“耳垂金钩、玉珰”,是未开化地区的蛮夷之俗。[34](P5289)《太平御览》中记载了更多的穿耳“夷俗”:日本男性“皆髡发穿耳”,女子却不穿耳,且“舅姑子妇卧息共一大床,略不相避”;[35](P278)东南亚林邑国男子皆穿耳,“贯小环”; [35](P324)投和国侍卫则以“耳挂金环”为装饰;[35](P342)婆利国和赤土国男性均穿耳,而无跪拜之礼仪。[35](P331)其他书籍记载的还有,南亚天竺国官员“穿耳垂珰,或以金龙悬于耳,耳缓者为上”,[36](P11130)甚至来华进献的国王竟然也“穿耳垂珰”。 [35](P389)

明代起,国家更加强化“大一统”观念,加速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扩张,对与儒家文化不兼容的风俗尽显贬斥态度。如云南少数民族女性“不穿耳,不施脂粉”被看作是未开化的象征。[37](P359)即使一些民族的女性与汉族一样,年幼穿耳,也要强调她们耳环的佩戴方式与汉族不同,系“贯环”[38](P147)“重环”,[39]也是“蛮夷”的表现。此处略举一例,云南顺宁当地女性耳孔大如铜钱,孔中实以银质圆柱,称为耳锁,其一端稍大,而有花纹,一端稍小,直而光滑,其长约二寸强,其径约六分弱,大端于前,小端于后,佩之则以为美。穷者虽无力以备银柱,必代以他物。[40](P448)这样不同的穿耳方式与耳饰被方志作者如此详细地记录下来,作为与汉族习俗不同的“另类”。此类记载在方志中比比皆是,如四川彝族女性的耳环是出嫁与否的标志,女童年幼穿耳,不戴耳坠,出嫁后戴大银耳塞。[41](P279)广东曲江地区的瑶族恰恰相反,未婚女子“饰耳环”,已婚女子则不戴耳环。[42](P237)广西的狑族则是“男女俱穿耳”。[43](P39)苗族亦系“男女俱穿耳,不识文字,卖田地以木刻记之,饭无碗箸”。[44] (P109)海南岛本地黎族男女均穿耳戴环,男子耳环白铜质地而小圈,女子耳环黄铜质地而大圈。[45](P305) 且黎族女子自幼穿耳,初用小圈,年渐长而圈渐大渐多。耳戴铜圈,小者径寸,大者五六寸,每耳多至十八铜圈。两耳穿孔大盈寸,各铜圈于耳前后另用小圈束之,置于头上。望之如戴铜丝帽然。约计两耳之铜圈重量都十两以上。老妇人之耳多破裂而低垂,则以耳圈累之也。[46](P91)

以上记述,要么着重体现其他族群穿耳行为的“怪异”,如耳孔之大、耳环佩戴方式之奇特和数量之多等,要么将其穿耳方式与不识文字、不懂礼仪联系起来,以凸显这些族群及其穿耳行为的“蛮夷”色彩。其中,特别是男子穿耳更是印证了其蛮夷之象征,除以上记载外,还有广东瑶族男子“穿耳,饰银环”;[47](P54) 福建地方“男子穿耳,女子年十五六断去两旁二齿,以为饰也”;[48](P4350)浙江沿海“去郡两千里”的岛屿上,男子髡发穿耳,女人不穿耳;[49](P811)台湾,“番妇”最喜男子耳垂至肩,故男性竞相以大耳为美,[50](P19) “各穿耳孔,其大可容象子,以木环贯其中”。[51](P57)由男子践行“穿耳”这一在儒家文化中完全属于女性的行为,这些族群之蒙昧程度可见一斑。

由以上记载不难看出,对于与汉族地区不同方式和不同性别的穿耳行为,儒家文化在记载中多有贬损之义,认为其做法不符合“礼”的要求,更增加了这些族群的蛮夷色彩。那么,同样是穿耳,儒家如何建构起其仅在汉族女性身上的合法性?这是本文以下部分所要探讨的内容。

儒家对汉族女性穿耳合法性的文化建构

如上所述,为何被儒家文化所蔑视的其他族群的穿耳习俗却隆重地体现在汉族女性的身上?如何协调“夷”俗与汉族女性的性别认同标志?这一矛盾的调适无疑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历史建构过程。

注释

至明清时期,穿耳开始与女性的性别认定融为一体,在文本中多成为女性的代名词。明人陶宗仪引用《庄子》之说,批评“或者谓晋唐间人所画仕女多不带耳环,以为古无穿耳者”的观点,强调穿耳风俗在中原“自古有之”。[58](P237)这方面的实践,市井流行的明清小说体现得尤为充分。小说中,女性的经典形象是“剃眉”“扎脚”和“穿耳”,[59](P335) 当需要判断一个“不似寻常女人的样子”之人的性别时,首要标准即是“可曾穿耳、裹脚”。[60](P7-13)《龙凤再生缘》中讲述的孟小姐七岁时“四书五经俱已读过,便能吟诗”,母亲因“小姐畏痛,不忍穿耳”,父亲则不同意,认为“若不穿耳,不成女流”,但其母认为“候临嫁穿耳未迟”。孟小姐长大后,有人问及穿耳之事:“姑娘诸事伶俐,因何尚未穿耳?”孟小姐只得解释:“因自小怕痛,一向未穿,今已长成,不穿耳不成女儿。”最终她穿耳并带上耳环,成为“女儿”。[61](P15-21、464-468)

Waking activity: the total amount of detected activity, excluding all one-minute periods of rest.

穿耳不仅是女性的外在标志,在实践过程中也塑造了女性内在的行为和形象标准。《八洞天》中描写,王保因儿子生哥长得俊秀,便做些女衣给他穿,只是不替他“缠小脚,穿耳朵眼”。当邻居问时,王保答道:“前日那道人说他命中有华盖,应该出家的,故不与他缠足穿耳。”众邻居信以为然,并不晓得生哥是个男子。[62](P130)此处,王保虽通过外在的服饰装扮将儿子的性别掩盖,唯独将穿耳与缠足看作是男女区别的根本性标志,予以保留,以便将来证明儿子的男性本质。再如明清小说中构建的女儿国形象与现实世界相反,“男女倒置”,因此男性形象表现为“穿耳裹足,绿鬓红颜”。[63](P197-208)两位男性“到了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方才穿起耳来,缠起足来,竟会习成妇人的行动举止,一些也看不出是中原的男子”。[63](P322-331)通过穿耳、缠足这样具象化表现来内化男性的女性特征。同样道理,当女性企图跨越自己的性别身份时,也要泯灭这些特征,如《黄绣球》中描写想要女扮男装的女孩“上了十岁,并没有裹脚穿耳朵”。[64](P199)袁枚在《子不语》中记载,四川人滇谦六,富而无子,屡得屡亡。有星家以厌胜之法教之,曰:“足下两世命中所照临者,多是雌宿,虽获雄,无益也。惟获雄而以雌畜之,庶可补救。”后来儿子绵谷出生,滇谦六教以穿耳,梳头,裹足,呼为小七娘。绵谷长大后,娶不梳头、不裹足、不穿耳之女为妻。[65](P26-27)这个故事是对男女性别认知的经典写照,通过是否穿耳等仪式将个人对于自我性别的认知灌输进主体意识当中,成为考量内在性别认同的重要标准。

通过考察历史上穿耳习俗和观念的发展变迁发现,尽管不同族群和性别都存在穿耳行为的实践,但儒家逐步将其建构为汉族女性身份认同的重要标志,对于汉族地区以外的穿耳习俗,则将其视为“蛮夷”之行,以突显儒家文化的优越性。各地在不同时节和年龄段,通过一定的仪式为女孩穿耳、佩戴耳环,成为其生命中自我性别认知的起始步骤,再通过“毋侧听”等儒家规训,对女性强化“三从四德”的教育,赋予穿耳更重要的道德意涵。实际生活中对于男性“穿耳”行为的憎恶和恐惧,以及文学作品中有关穿耳与跨性别之间关系的描写,说明人们已将是否穿耳视作“内在女性”的重要特质,可以由此忽略人物的外在性别。这说明随着人们对于女性穿耳认同的加深,这一行为已经不仅是女性外在特征的体现,而是内化为女性的人格特质。

出土资料证明,早期的中国文明已出现耳环配饰,不过儒家文献却尽力遮蔽这一事实,强调穿耳习俗乃由域外传入内地,本来是不开化的表现。《庄子》载,孔子对鲁哀公谈及周天子身边的宫女,“不爪翦,不穿耳”,身体不加修饰,并无穿耳习俗。[52](P232)东汉时期的训诂名著《释名》记载,“穿耳施珠曰珰,此本出于蛮夷所为也。蛮夷妇女轻淫好走,故以此琅珰锤之也。今中国人效之耳”。[53](P29) 到东汉末年三国时期,儒家文化开始赋予女性穿耳以合法性的地位,提出“母之于女,恩爱至矣,穿耳附珠,何伤于仁”的论调,[54](P1322)并开始精心勾勒穿耳传统的历史脉络。黄帝时期,为轩辕黄帝守卫人间青药山行宫的武罗神,“穿耳以鐻”。虽没有明确指出武罗的性别,但从描述的审美特征来看,穿耳、小腰和白齿无疑更符合女性的身份。[55](P159)这可能是穿耳在文献记载中出现最早的例证。清代小说中提到《物原》中有所谓“耳环始于殷”的说法。[56](P104) 但穿耳究竟起于何时,由于资料所限,今天已经很难具体考证了,可以确定的是,至少从宋代起,穿耳已成为汉族妇女普遍的习俗。同时,宋儒再次强化了穿耳的历史渊源,宋人吕原明引用《庄子》经典批驳“戒妇人不穿耳者”,将其理解为“穿耳自古而然”。[57](P550)

[13]宗源瀚. 湖州府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上海:上海书店,1993,第555页; 丁世良,赵放. 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M]. 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 第714页;李昱. 归安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上海:上海书店,1993. 第426页.

[1]王代功. 湘绮府君年谱·卷一[M]. 台湾:广文书局,1971.

[2](清)王闿运. 湘绮楼日记·卷一[M]. 长沙:岳麓书社,1997.

[3]侯俊德. 新繁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成都:巴蜀书社,1992.

[4]傅振伦. 新河县志[C]//. 中国地方志丛书. 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

[5]刘超然. 崇安县新志[C]//. 中国地方志丛书. 台湾:成文出版社,1975.

[6]王琛. 重修邵武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上海:上海书店,2000.

[7]钱凯.《西石城风俗志》节译[C]//.丹徒文史资料(第一辑), 1984.

[8]戴綗孙. 庆云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

[9]王履谦,李廷锡. 安陆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10]柳琅声. 重修南川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成都:巴蜀书社,1992.

[11]李汝珍. 镜花缘. 第三十三回. 台北:河洛图书出版社,1980.

[12]谢永泰. 黟县三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对于计算机专业的人才需求也越来越大,实际的高职院校教学中,传统的计算机教育已经不能够满足社会对于高职院校人才的需求,因此要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实现对计算机专业课程教学模式的创新,开发计算机专业课程微课资源,培养专业的计算机技术人员,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14]枣阳县志[Z]. 枣阳:枣阳县志编纂委员会,2006.

[15]崔培元. 宜都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第382页;林有席. 东湖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第50页;钟桐山. 武昌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第388页;胡翼修,章学诚. 天门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第385页;蒋炯.安陆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第92页;赓音布. 德安府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第104页;聂光銮.宜昌府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第427页;袁鸣珂. 汉川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第175页;王庭桢. 江夏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第162页;罗湘修. 应城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第168页.

[16]梁悦馨. 通州直隶州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17]吉钟颖. 鹤峰州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382、383页;丁世良,赵放. 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 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 第433页.

[18]程近仁. 赵州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上海:上海书店,2006年,第341页;黄崐山.全县志[C]//. 中国地方志丛书. 台湾:成文出版社,1975. 第171页.

[19]乐亭县档案局. 明清乐亭县志. 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8. 第365页;胡德琳.济阳县志[C]//. 中国地方志丛书. 台湾:成文出版社,1976. 第241页;侯荫昌. 无棣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 第176页;戴綗孙. 庆云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 第337页;常维桢. 万载县志[C]//. 中国地方志丛书. 台湾:成文出版社,1989.

响水县种植业由于土质问题、劳动力缺失,难以发展和转型,且目前无农业培训,新品种引入较少以及村民文化程度有限、小农思想根深蒂固,导致响水地区合作社难以建立,种植业整体发展极难。金湖县土地流转率较高,农业以及工业集中用地较多,种植业、养殖业相比之下较为发达,但也存在劳动力缺失、人才流失等情况。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两地各种基本保障制度体系均较为完善,村落整体生态环境改善情况较为显著,村民满意度高。同时由于政府的大力投入,各种水电设施较为完善,村民生活便利度较高。两地发展仍需当地政府继续支持,巩固发展现有的成果,不断深化创新“乡村振兴”战略。

[20]吉钟颖. 鹤峰州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21]何廷韬. 咸宁县志·卷四[Z]. 康熙六年刻本.

[22]黄恩浩. 袁州府志·卷二[Z]. 同治十三年刻本。

上述3种轨迹曲线都涉及e和d两个几何参数,这两个参数的取值影响轨迹的形状和长短,进而影响PPO的性能,因此以两种能耗指标分别对轨迹进行参数优化,确定最优轨迹的参数。

[23]龚定瀛. 再续高邮州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24]秦簧. 兰谿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上海:上海书店,1993.

[48]何乔远. 闽书·卷一百四十六.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

[26]胡翯. 镇宁县志·卷三[Z]. 民国三十六年刊本.

南宁市有关政府部门应不断重视加强旅行社等行业的管理,使旅游业得以健康发展。随着十五届博览会的顺利举办,展会服务人员的外语水平、服务技能得到了重视并有了较大改善。但整个南宁市的总体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建议旅游相关部门进行长期规划,酒店、饭店、旅行社、商场、娱乐场所、出租车及其他窗口行业等从业人员进行外语、服务技能培训,提升南宁旅游服务的总体水平。

[27]陈嗣良. 曹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

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站在有利我方角度考虑,原则是我方权利越多越好,义务越少越好。并视具体合同而设置应有的条款;合同履行条款的设置原则:合同相对人履行在先,我方履行在后。在约定我方付款期限时,要充分留足公司报销流程时间,以免不能及时付款而造成违约。

一个白须宫娥,手拿针线,走到床前跪下道:禀娘娘,奉命穿耳。早有四个宫娥上来,紧紧扶住。那白须宫娥上前先把右耳用指将那穿针之处碾了几碾,登时一针穿过。林之洋大叫一声痛杀俺了,往后一仰。幸亏宫娥扶住,又把左耳用手碾了几碾,也是一针直过。林之洋只痛的喊叫连声。两耳穿过,用些铅粉涂上。揉了又揉,戴了一副八宝金环。

[29]丁世良,赵放. 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Z].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

[30]佚名. 莎车府志[Z]. 宣统元年钞本.

[31]内蒙古地方志编委会总编室.呼伦县志略[Z].内蒙古旧志整理(第一辑). 1985.

又比如,地球运动是许多地理现象的基本原因:昼夜更替是由地球自转产生的,而昼夜长短变化是由地球公转形成的现象应当有直觉。经过感悟和引导能明白昼夜长短变化是和太阳高度同步进而形成季节更替的,这就是地理逻辑思维上的飞跃。这就要依靠我们在教学中多次重复讲解来达成。老师们不但要求学生记忆理解,自己也要多次背诵,默写,这不同于背答案,而是掌握分析问题要从哪些方面入手。

[32]如乾隆四十年(1775)选秀女时,皇帝发现“包衣佐领之秀女皆带一坠子,并相沿至于一耳一钳。”乾隆帝认为这与“旗妇一耳带三钳”的“满洲旧风”相悖,“则竟非满洲矣”,因此明令纠正。参见《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卷一千一百十四[Z].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81页.

[33]江钟岷. 平坝县志[Z]. 贵阳:贵阳文通书局铅印本,1932.

[34](后晋)刘昫. 旧唐书·卷一百九十八[Z].北京:中华书局,2000.

苏楠把维基百科有关这次洪水概述的链接发到微信上,很快引来很多评论。大多数人感到很惊讶,驻马店有过这事?李峤汝也回复,我也是刚刚知道。嘿,咱俩还真是心有灵犀啊。

[35]李昉. 太平御览[M]. 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

[36](宋)王钦若. 册府元龟·卷九百六十一[Z].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

[37]郑颙,陈文.云南图经志[C]//.林超民.西南稀见方志文献(第20卷). 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3年.

[38]陈奇典. 永北府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凤凰出版社,2009.

[39]吴剑佩. 溆浦县志·卷十一[Z].民国十年刻本;席绍葆,谢鸣谦.辰州府志·卷十四[Z].乾隆三十年刻本.

[40]张间德. 顺宁县志初稿[C]//. 中国地方志集成. 南京:凤凰出版社,2009.

此时期发病率较高,病情最为复杂,常见的有条锈病、白粉病、赤霉病、蚜虫、吸浆虫、雪霉叶枯病等。该时期多实施化学防治措施,根据病情,有针对性的使用农药或杀虫剂。同时,可在喷施叶面肥时掺混农药起预防作用。

[41]曹抡彬. 雅州府志[C]//. 中国地方志丛书. 台湾:成文出版社,1969.

[42](清)屈大均. 广东新语·卷七[Z].北京:中华书局,1985.

[43]周诚之. 龙胜厅志[C]//. 中国地方志丛书. 台湾:成文出版社,1967.

Discussion on the method of field test for the pile driving and static load of jacked PHC pipe pile

民间另一穿耳的时节为农历二月初二日。在这个“龙抬头”的日子里,不仅王闿运在湖南依照习俗为女儿举行穿耳仪式,江苏镇江习俗也将这一天定为女儿节,所有与女儿有关的活动都在这一天举行,不仅家家都要接回出嫁的女儿,也在这一天安排为幼女穿耳。[7](P187)此外,湖北枣阳亦“多于二月二日女郎穿耳”。[14](P117)

[45]周文海. 感恩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上海:上海书店,2001.

[46]陈铭枢. 海南岛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上海:上海书店,2001.

[47]张希京. 曲江县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上海:上海书店,2003.

[25]姚家望. 封丘县续志·卷二[Z]. 开封:开封新豫印刷所,1937.

[49]喻长霖. 台州府志[C]//. 中国地方志集成. 上海:上海书店,1993.

山西黄河一线旅游资源的厚重程度与其市场竞争力不相匹配,黄河旅游产品总体知名度低,吸引东南沿海、南方和海外游客的能力低,客源主要来自省内、周边省份和环渤海地区[12],众多游客只知壶口而不知山西沿黄其他景点。以碛口景区为例,近年来其游客量和旅游综合收入增长迅速(见表2),但通过笔者的实地调查发现,众多游客前来碛口游玩的主要动机是这里门票免费,大多数游客在游玩过后的感受平平,重游意愿不强,还未形成良好的旅游口碑效应。

[50]余文仪,黄俏. 续修台湾府志. [C]//.台湾方志集成·清代篇(第一辑),台北:宗青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5.

[51]蒋毓英. 台湾府志校注·卷五[Z].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85.

[52](清)郭庆藩. 庄子集释·卷二[Z].台北:万卷楼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7.

[53](汉)刘熙. 释名疏证补·卷二[Z].北京:中华书局,2008.

[54](晋)陈寿. 三国志·卷六十四[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55](晋)郭璞. 山海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

[56](清)魏秀仁. 花月痕[M]. 哈尔滨:黑龙江美术出版社,2014.

[57](宋)吕原明. 岁时杂记[C]//.永乐大典. 卷19636. 济南:齐鲁书社,2001.

[58](明)陶宗仪. 南村辍耕录·卷十七[Z].. 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

[59](明)天然痴叟. 石点头(第十四回)[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60](清)丁秉仁. 瑶华传[M]. 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0.

[61]陈瑞生. 龙凤再生缘[M]. 长沙:岳麓书社,1997.

[62](清)五色石主人. 八洞天[M]. 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5.

[63](清)华琴珊. 续镜花缘[M]. 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

[64]颐琐. 黄绣球[M]. 台北:广雅出版有限公司,1984.

[65](清)袁枚. 子不语[C]//.陈志强,董文成. 聊斋系列小说集成. 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7.

毛立平
《北京社会科学》 2018年第6期
《北京社会科学》2018年第6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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