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当喝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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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术成果:“从观念层面看中欧关系的发展”(论文,20000字),载张蕴岭主编,《中国对外关系:回顾与思考(1949~2009)》,社科文献出版社2009年10月版。“解析中欧关系中的观念因素”(论文,8000字),载《欧洲研究》2009年第5期。“反思2008年的中欧关系”,(研究报告,本人承担约5000字)载《欧洲研究》2009年第3期。“解析欧盟中国观的变化”,(研究报告,本人为课题负责人,承担8000字),周弘主编《2008年欧洲发展报告》,社科文献出版社2009年1月版。“论社会层面上的欧洲认同建构”,论文,《欧洲研究》2008年第1期,收入马胜利主编《欧洲认同研究》,社科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12000字。“欧盟五十年”,研究报告(合著),《2007-2008欧洲发展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本人承担6000字。“解析中欧关系的当前难点”,论文,《海外投资与出口信贷》,2008年第8期,8000字。《欧盟社会政策与欧洲一体化》,(专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共35万字。《欧洲史研究在中国:简史与现状》(研究报告),《大邱史学》(韩文)2006年第1期,中文11000字。“奥地利社民党执政的经验与教训”,(论文),2万字,载顾俊礼主编,《欧洲政党执政经验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年版。“论中欧伙伴关系中的观念因素”,(论文),3万字,载高全喜主编,《大国》第3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欧洲社会模式与福利国家改革”,(论文)2万字,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瑞典高等亚太研究所经济发展与社会政策学术研讨会中方代表论文》(内部)。“中欧伙伴关系与观念因素”(论文),载周弘主编《共性与差异:中欧伙伴关系评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3月版,23000字。“英国:对外援助与国际关系”(论文),载王振华等主编《解析英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版,11000字。“论中欧政治关系中的合作与冲突”(论文),《国际贸易》杂志2003年第9期,10000字;“英国:对外援助与国家利益”,(论文)载《欧洲》杂志2002年第6期,约11000字。“英国的福利国家制度”、“瑞典的福利国家制度”、“美国的福利国家制度”,(合著),载顾俊礼主编、田德文副主编:《福利国家论析:以欧洲为背景的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2月第一版,共66000字。“对外援助与国家利益:英国的个案分析”、“英国:对外援助与国际关系”,(合著),载周弘主编:《对外援助与国际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60000字。“国家利益至上:解析英国政府对外援助政策”,(论文),载《国际贸易》杂志2001年第9期,9000字;“西欧极右翼势力的政治化趋势”,《光明日报》2000年12月20日,3000字;“西方文化霸权与冷战后的国际关系”,(论文),载《世界经济与政治》杂志,2001年第4期,8000字;(《人大书报复印资料?国际政治》2001年第7期全文转载);后被收入俞可平主编:《全球化:西方化还是中国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5月第一版;“论欧洲联盟的社会政策”,(论文),载《欧洲》杂志2000年第4期,约11000字;2000年第11期《新华文摘》杂志进行了全文转载,《人大书报复印资料?国际政治》杂志也于2001年第2期全文收录了该篇文章;同时,该文还被全文收入北京外国问题研究会编辑的《走进新世纪的俄罗斯、欧盟与中国》论文集。2002年该篇论文获得“2001-2002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奖”和“第四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奥地利与瑞士”,周弘主编:《1999-2000年欧洲发展报告》,社科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60-170页,约6000字;此后在2000~2007年欧洲发展报告中撰写相同部分;“欧洲的移民问题与南北关系”,(论文),载《欧洲》杂志,1999年第1期,约12000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论文;“福利国家与劳动力市场弹性”,(论文),载裘元伦、罗红波主编:《中国与欧洲联盟就业政策比较》,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第158-165页,约5000字;“欧盟各国的失业问题与社会保障改革”,(论文),载周弘主编:《1996-1997年欧洲发展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9-92页,约8000字;“价值观念和战略利益”,(论文),载周荣耀主编:《冷战后的东方与西方》,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9-125页,约6000字;院重点课题;“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析论”,(论文),载《欧洲》杂志,1996年第5期,约10000字;《为什么偏偏是英国》,田德文、靳雷等著,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该书系“大国丛书”的英国卷,本人为主要撰稿人,写作约十五万字;“欧洲文明与全球化”,(论文)载《世界经济与政治》杂志,1995年第6期,越8000字;《人大书报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欧共体法探析”,(论文),载《欧洲》杂志,1995年第1期,约10000字;“摆脱“冷战思维模式”(论文),载《西亚非洲》杂志,1994年第2期,约5000字;“当代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合著)载李琮主编:《当代资本主义论》,社科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09-442页,约50000字;院重点项目,该论著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福利国家和资本主义”,(论文),载《国外社会科学》杂志,1992年第12期,6000字;“对‘撒切尔主义’的政治学分析”,(论文),载《国外社会科学》杂志1992年第1期,6000字。
汐汐蘑菇
摘 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的生存、发展和就业的权利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目前的安置模式普遍存在补偿数额低,风险不确定等因素不能很好的解决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只有通过"土地换保障"的思路才能妥善的安置失地农民,让他们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一系列成果。 关键词 土地换保障 补偿机制 社会保障 安置模式 1 失地农民的现状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空间迅速扩大,为保证城市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大量的土地被征用。目前,我国已有被征地农民4 000多万(章安友,2004)。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从2001年到2010年,全国还需要安排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其中90%以上为集体土地需要征用。按照目前全国人均耕地水平和现阶段每征用1亩耕地大约造成4个农民失去土地进行测算,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将有近2 600多万被征地农民需要陆续安置,年均需要安置失地农民260万人左右。 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随之也流失了与土地相关联的一系列权利。因为土地被征用之前,农民主要靠土地来养活自己,土地是他们的立命之本,失去土地就相当于失去了生活的基本来源;而且农民一直是以土地为劳动对象,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工作;再者,土地本身就是一笔财富,如果农民利用的好是可以为他们带来增值的,这就意味着农民失去土地后也就失去了一项经济价值极高的财产权利;最后,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了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这会间接导致村级干部的寻租行为。可见,土地的丧失会对农民带来不利的影响,如果不及时有效地安置好这些失地农民将会阻碍国家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 2 当前失地农民安置模式分析及其存在的问题 1 以货币安置为主,补偿数额不足以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在实践中,我国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对农民的安置方式目前主要有货币安置、招工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基本形式,但大多是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为该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安置费为4~6倍。如果按最高补偿30倍来算,一亩地平均产值1 000块,补偿费也才只有3万元,远远解决不了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据了解,浙江省由于经济相对发达,其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略有提高。据统计,1998年以来,浙江省各类征地给村里的补偿费平均每亩12 164元,安置补助费每人2 377元,经过村集体留存,实际到农民手上的土地补偿费平均每亩7 958元,安置补助费平均每人2 078元,青苗补偿费平均每亩498元,农户家庭得到的所有土地征用费总额(包括附着及其实施补偿费)人均8 828元。一大部分农户对此不满,因为这些补偿费只能暂时解决农民近期的温饱问题,如果今后就业困难,农民的基本生活靠什么来维持,更不用谈农民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了。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的安置补偿费更是少之又少,连最起码的基本生活都解决不了,更解决不了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2 以留地安置、招工安置为辅,农民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 留地安置是指在被征用的土地中按一定的比例(10%左右)返还给被征地村合作经济组织,并免缴有关规费,用于发展第二、第三产业,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用这部分土地建造标准厂房出租,获得高额的租金收入 ;还可以用留置的土地为村民建造安置房使村民能够安居乐业。从形式上来看,失地农民可以得到保障,可是受资金、技术的限制,一旦村集体经营的产业得不到很好的发展,农民的基本生活就没有了保障。 在招工安置中,用人单位可以暂时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但由于农民自身文化层次低,缺乏专业技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处于劣势,一旦用人单位裁员时,这些失地农民又将重新面临失业的问题,可见招工安置并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3 社会保障安置模式的覆盖面窄,体系不完善,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大 失地农民中有一部分已经完成了非农户身份转换,他们理应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社会保障待遇,可是据统计,失地农民加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5%左右。这部分人群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他们的社会保险费是主要从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中筹集的,保险费直接列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安置费"专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被征地对象签订安置协议,对符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费的被征地人员,为其设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月发放养老金。2003年浙江省嘉兴已有2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实行了"三统一"、"一分别"的安置模式。"三统一"即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实行征地、统一补偿政策、统一办理被征地农民户口"农转非"和养老保险,"一分别"就是对不同年龄段的安置对象分别进行补偿安置,浙江嘉兴的这种社会保险安置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并没有用来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而这正是失地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失地农民成了"无班可上,无田可种,无保可拿"的三无人员,对当地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可见,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没有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3 "土地换保障"是唯一可靠和可持续性的安置模式 安置失地农民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土地换保障的过程,因为在征地前,农民的生活、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都是以土地为依托的。农民失掉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随着城市化规模的扩大,失地农民应该随之分享城市化所带来的一系列成果,在市场经济下就表现为,农民可以用土地换回他们生存、就业、发展和获得社会保障的实际社会安置成本。只有失地农民用土地换回了生存权,就业权、发展权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才能真正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才能逐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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