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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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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论文摘要

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农村和城市差距悬殊的社会保障状况? 从现阶段来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是不相同的。农村社会保障是依托于集体、家庭、土地的一种社会保障体制。就整个农村而言,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异等因素造成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从而也导致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很大的差异。而城镇社会保障是城市以就业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覆盖面积较大。可见,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保障制度。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 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3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其主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01~68万 hm;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4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1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上相对不足首先是在资金投入上,城市与农村很不平衡。城镇养老保险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而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为主,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2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就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来说,由于历史原因及利益驱动,在一些地方从开办养老保险以来,保险公司从没有停止与民政部门的竞争,与教育部门联合对乡村民办教师进行保险,这势必造成农村养老保险的分割局面。3 人口老化进程加快,社会养老日益艰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平均寿命增长到了70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64年的08%上升到1995年的76%,到20世纪末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3亿。4 收缴保障基金的难度较大,由于城乡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很多企业低工资招收农民工,同时还能避免福利等一系列的费用,使得保障基金收缴很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进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转化的一种过程和发展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措施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积累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2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完善农民的城镇化的进入机制,从根本上农村的社保问题。3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源水平,以充分适应就业的需要。 4 改革农村土地转让制度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应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工自主转让土地经营权,通过实行租赁、拍卖、企业托管等形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使外在打工的农民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工最终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别忘记给分啊

控制人口数量,稳定就业形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稳步迈进的基本条件,也是我国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根本性任务。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关键时期,如何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创造比较宽松的社会环境,是一个涉及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重大基础性问题。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三个领域的问题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始终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人口过多是我国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造成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对可持续发展战略形成挑战。劳动适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导致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就业形势严峻,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剧了收入差距的扩大。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又进一步加大了社会保障的支付压力,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不但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而且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结构的加快调整。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难点问题。因此,要以人口问题为出发点,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对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规划,继续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进一步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空间,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重点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保障需求。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也是经济的调节器。从世界范围看,社会保障已有120多年的发展历史,历经多次世界经济大萧条而日益完善,显示出其在调节收入分配、纾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强大功能。尤其是在经济危机条件下,社会保障不仅是消除民众恐惧、安定人心的重要保证,而且对于拉动消费、刺激经济复苏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责。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新中国建立以后从零起步的。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框架体系已初步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各项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特别是近些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快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年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全国普遍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007年开始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9年在全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出台重点针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标志着我们正在实现从传统的家庭保障和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位保障,到今天社会保障的历史性跨越。 但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主要问题是: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广大农村地区严重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比较窄,基金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不高。尤其是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都要求我们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党的十七大对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到2020年,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这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部署。实现这一目标,关乎国运、惠及全民,造福当代、泽被子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做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方针。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有大有小、保障水平有高有低,这与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有关,也与政治体制和历史传统有关。但就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保障项目而言,却是大同小异的。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总结出12个字,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也可以说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方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浩大的民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 第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加快覆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劳动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努力加快扩大覆盖面。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并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快制度整合,逐步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和城乡衔接。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个人终身社会保障号,并尽快实现全国联网。 第三,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要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稳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要重点向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倾斜。社会保障投入是用人单位、职工和政府的共同责任,要合理划分三方责任,形成科学的分担机制。要加快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增加缴费收入,强化基金监管。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根据这一精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四条中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构成和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中断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劳动收入减少时,给予经济补助,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民进行救济。中国古代的“义仓”也是一种救济制度。这些都是初级形式的社会救济制度。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三)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我国实行的是市场取向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公开、公平竞争的经济,实行优胜劣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劳动者被迫退出或者暂时退出劳动岗位,带来本人及其家庭经济和生活的困难,需要国家提供生活保障。社会成员在年老、体弱、疾病、伤残、遭遇灾害等情况下,也需要国家提供物质帮助或者给予救济,以维持本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市场经济还要求劳动力能够合理流动。为了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促进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社会保障制度还是调控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资金是通过国家立法由劳动者、企业、国家按法定比例筹集的。当经济发展、劳动者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就会减少,从而减少社会需求的增加,防止通货膨胀的发生;当经济不景气、劳动者失业率增加时,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就会增加,人们的收入增多,进而刺激消费,从而拉动社会需求的增加。因此,社会保障具有平衡社会支出和需求、调控经济过热和过冷,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积累的社会保障基金,除用于消费外,国家还可以将其用于投资,这不仅可以使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还可以增加社会生产资金,扩大社会再生产,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因此,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社会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的稳定器、安全阀。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对丧失生活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工作岗位、遭遇灾害的社会成员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增强其对社会的安全感、信任感,消除或者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十九世纪,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并把社会保障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载入宪法,纳入法制化轨道,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维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缓和社会矛盾,巩固资产阶级的政权和统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本质和最终目的就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消灭阶级和剥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进社会福利,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到了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为了保障改革顺利进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尤其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为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劳动者通过市场竞争获得收入。竞争必然造成社会成员之间收入的不均等,甚至收入差距悬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国家通过强制力征收社会保障资金对社会成员收入进行再分配,这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场竞争中因失业、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就业机会不均等,使他们重新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减少社会分配的不公平,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维护社会公正。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它确立了社会保险体系的框架,是以后四十多年实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此后,我国陆续颁布和实施了有关养老、医疗、工伤、扶贫救灾、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方面的规定,初步形成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在相当长时期内,对发展国民经济、巩固国家政权、保障人民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养老保险方面,实行了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统一退休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对企业职工继续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实行劳保医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在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方面,延长了休假时间,提高了待遇和标准。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停止。 改革开放以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重新启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失业保险方面,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在我国建立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1993年,国务院对《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作了修改,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扩大了待业保险的覆盖面,并提出由企业缴费,建立待业保险基金,以保障企业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在养老保险方面,1984年,国家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开始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对市、县一级的国有企业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实行保险费的统一收缴、养老金的统一发放。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并明确规定养老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先由市、县统筹再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1993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要求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并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政事分开、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按照这一原则和要求,我国开始着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养老保险方面,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决定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并决定在全国进行试点。在医疗保险方面,1995年,在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进行医疗保险试点,开始探索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把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扩大到38个城市。在工伤保险方面,1996年,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003年,在总结工伤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在生育保险方面,劳动部于1994年发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统筹层次、基金筹集、保险费用支付等作了明确规定。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按照这一要求,我国大力建设社会保障制度,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主要表现在: 一是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为了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调剂力度,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确定了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政策,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依据。目前,一个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包括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较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社会保障与自我保障相结合的原则,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国情。按照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的大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为职工个人所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发给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从社会统筹部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从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中支取。《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不再划入账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职工平均工资的20%调整到30%左右,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 二是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8年,国家实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国家、企业和社保机构共同出资,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逐步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下岗职工陆续走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国有企业新的减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保障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建立保障基本生活与鼓励再就业相结合的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建立失业保险基金。 三是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原则、保障标准和管理制度。条例规定,凡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都有权从当地政府获得基本生活帮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条保障线。 四是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按照“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思路,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进行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至城镇大多数从业人员。1998年,在总结医疗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和主要任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等小额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等大额费用。决定还要求,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解决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五是逐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国务院2003年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的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其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同时,也要看到,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够宽 从城市现有的保障范围看,大量的城市集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农民工仍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城市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远远不够宽。而在小城镇和广大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地区还是空白。 (二)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统包统配的劳动力管理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国家和企业承担一切保障。现在,正处于由“国家全部包揽”向“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转变时期,由于思想观念、企业效益等多种原因,逃缴拖欠保费的现象严重。再加上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不够,对中央财政依赖性较大,一些补充社保基金的渠道尚未落实等原因,造成目前的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 (三)多头管理、体制分散 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统一的设计和协调,缺乏整体性、规范性。社会保障的领导、管理、经办、服务、监督分散,形成了多头分散管理的格局。由于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决策和管理上的相互碰撞,有的地区矛盾相当尖锐。管理体制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一些传统的耗能高、效益低、科技含量不高的产业受到了巨大冲击,失业人数显著增加。国家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远远满足不了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增就业人口的就业需求,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五)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正在加快,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不同的是,中国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这对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现有的资金积累和保障服务功能尚不能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 (六)社会保障立法还不够完善 为适应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加强了有关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立法工作,国务院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行政法规,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障的决定。但是,还有一些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方面的立法尚付阙如,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这就要求我们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各项积极措施,按照“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进一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将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都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重点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适当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资金的机制,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以保证养老保险资金有稳定可靠的来源,最大限度地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继续抓好直辖市、省会市和中心城市等大城市的医疗保险改革,拓宽医疗保险试点地区范围。完善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同步推进。 (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 继续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规范低保标准和保障对象范围,加大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财政投入。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保障资金落实和保障对象核查工作问题,防止保障资金不到位、保障对象有遗漏等现象,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这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作为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保障措施,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享受社会救助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提供社会救助则是社会和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城乡特殊困难的群众,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完善农村“五保户”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供养资金。切实做好农村受灾地区税收减免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救济等工作。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薄弱环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迫切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当前重点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 (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 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律制度,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各类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提高保费征缴率,做到应缴尽缴;对拒缴社会保险费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严密防止、严厉制裁违法挪用、侵占社会基金的行为,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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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口数量,稳定就业形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稳步迈进的基本条件,也是我国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根本性任务。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关键时期,如何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创造比较宽松的社会环境,是一个涉及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重大基础性问题。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三个领域的问题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始终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人口过多是我国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造成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对可持续发展战略形成挑战。劳动适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导致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就业形势严峻,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剧了收入差距的扩大。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又进一步加大了社会保障的支付压力,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不但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而且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结构的加快调整。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难点问题。因此,要以人口问题为出发点,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对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规划,继续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进一步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空间,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重点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保障需求。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也是经济的调节器。从世界范围看,社会保障已有120多年的发展历史,历经多次世界经济大萧条而日益完善,显示出其在调节收入分配、纾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强大功能。尤其是在经济危机条件下,社会保障不仅是消除民众恐惧、安定人心的重要保证,而且对于拉动消费、刺激经济复苏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责。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新中国建立以后从零起步的。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框架体系已初步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各项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特别是近些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快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年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全国普遍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007年开始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9年在全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出台重点针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标志着我们正在实现从传统的家庭保障和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位保障,到今天社会保障的历史性跨越。 但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主要问题是: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广大农村地区严重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比较窄,基金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不高。尤其是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都要求我们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党的十七大对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到2020年,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这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部署。实现这一目标,关乎国运、惠及全民,造福当代、泽被子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做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方针。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有大有小、保障水平有高有低,这与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有关,也与政治体制和历史传统有关。但就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保障项目而言,却是大同小异的。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总结出12个字,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也可以说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方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浩大的民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 第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加快覆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劳动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努力加快扩大覆盖面。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并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快制度整合,逐步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和城乡衔接。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个人终身社会保障号,并尽快实现全国联网。 第三,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要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稳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要重点向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倾斜。社会保障投入是用人单位、职工和政府的共同责任,要合理划分三方责任,形成科学的分担机制。要加快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增加缴费收入,强化基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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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强化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和谐社会中社会保障体系之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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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县中的重要作用 民政工作基本职能是“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无论是从职能定位、工作范围,还是从服务内容和发展方向看,都是政府承担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需要民政部门的积极协调。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民政工作不仅要服务于全县4xxxx人民,其中重点包括250xxxx优抚对象、617xxxx城镇低保户、594xxxx农村低保户、117xxxx五保户、180xxxx农村特困救助对象、717xxxx医疗救助对象及68xxxx助学对象,民政工作服务的对象已涵盖了全县社会各个层面。民政工作能直接倾听到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感情,反映群众的意愿,解决群众的难题,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二)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需要民政部门的高效服务。民政工作承担着社会行政事务、社会福利事务的管理。随着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失地农民”转为“社区居民”,使得社会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民政工作就需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三)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需要民政部门的积极参与。近年来,通过建立和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妥善解决多种原因造成的受灾群众、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的临时生活困难问题。通过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解决信访中的相关问题,使各类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通过加大社区建设工作,打造社区平台,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思路抓住重点 面对新时期的新要求、新任务,主动把民政工作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中,创新思路、健全机制,准确把握好民政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拓展工作内涵,延伸工作领域,发挥民政工作的生力军作用。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第一,初步建立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特困户救助、城乡大病救助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各种专项救助相衔接,各项优惠政策为支撑,责任明确、社会参与广泛、运转协调、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网络健全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第二,重点做好失地农民基本权益保障工作,加大对失地农民的救助办法,将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城镇低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着力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第三,全面启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政府规定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居民实施医疗救助,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第四,建立“五保”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对“农转非”后成为城镇社会孤老的原农村“五保”对象纳入城镇低保,对散居“五保”户“农转非”后,鼓励其入住敬老院。 (二)进一步健全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第一,以民间组织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民间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民间组织管理体系创新。在着力抓好全县1xxxx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基础上,着力培育3—xxxx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行业协会,初步形成地域和行业全面覆盖的专业经济协会组织体系。第二,严格管理各项社会行政事务。遵循便于服务管理、开发社区资源、社区居民自治和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合理划分社区,积极稳妥地做好“村改居”工作;以提高火化率、整治殡葬秩序为重点,积极倡导文明治丧、节俭办丧的社会风气,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方便群众治丧;加强涉外涉台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全面启动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第三,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等问题。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复退士兵货币安置政策,加强退役士兵思想教育,积极探索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机制,落实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体系。第一,全面提高社区建设水平。紧紧抓住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这个基础,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和谐农村。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文化需求,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开办社区服务项目,建立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第二,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全面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监督小组,保证村民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在村民自治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引导村民自治村务。第三,加快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力推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直选”,并总结推广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的典型经验,通过依法选举减少基层干部职数,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和谐发展。 三、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一)在工作取向上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民政工作的基本主线就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落实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民政工作中,要始终突出“为民、利民”的人本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民政工作成效的最好标准。 (二)在工作运行上切实抓好民政工作的统筹发展。民政工作点多面广,光靠民政机构自身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要求,这就需要在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优抚安置和服务体系,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乡福利事业等,统筹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在工作重点上健全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着力完善生活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科技救助、司法救助和其他临时救助体系。使广大贫困户能及时得到救助,通过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建立可靠的资金保障体系,达到“政策统一,管理规范,效果最佳”的目的。 (四)在自身建设上树立三大观点。第一,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要增强为民执政、为民服务的意识,坚持人性化管理,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第二,树立大民政的观念。把民政工作放在构建和谐*县的历史进程中,把准民政工作的发展新趋势,着眼于民政工作功能的延伸和强化,从过去主要的传统民政对象服务向为以城乡困难群众为主的广大群众服务拓展。第三,树立开放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扩大对公众的开放度,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工作内容、程序和结果及时公开,方便群众、争取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使民政工作更好地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促进规范管理,依法行政,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不断推动我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内容简介 《现代社会福利思想》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组编的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工作专业主干课系列教材之一。它以工业革命以来社会科学各领域或各种社会思潮中有关社会福利问题的思想观念、理论体系为研究对象,揭示了它们所表达的福利价值观和福利追求,分析了它们对现代社会福利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影响,以及对各国的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实践的影响。《现代社会福利思想》可供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学使用,也适于社会福利部门和机构的行政人员、非营利机构中的管理者及各类社会工作者阅读。 编辑推荐 《现代社会福利思想》为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工作专业主干课系列教材之一。 目录 绪论第一节 社会福利与社会福利制度一、社会福利的概念二、社会福利制度三、社会福利的特征与体系第二节 社会福利思想及其历史渊源一、社会福利思想的本质与争论二、中国传统社会福利思想三、西方社会福利思想的历史传统第三节 现代社会福利的思想特征与流派一、社会福利制度变迁的质的飞跃二、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变化三、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问题与理论特征第四节 研究社会福利思想的意义与方法一、奠定社会工作的哲学基础二、提供认知社会福利的思想方法三、用反思、批判的态度对待各种福利思想的争论第一章 工业革命时期的社会福利思想第一节 现代社会福利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一、工业革命带来的社会问题二、18、19世纪的阶级与阶级斗争三、社会福利实践的变化第二节 空想社会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一、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二、18世纪空想社会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三、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第三节 古典经济学的社会福利思想一、英国古典经济学与威廉配第的社会福利思想二、亚当斯密的政治经济学中的福利思想三、19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的福利思想四、西斯蒙第与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福利思想五、对古典经济学社会福利思想的基本评价第四节 功利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一、边沁的功利主义二、穆勒的功利主义福利思想第五节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一、马克思早期对资本主义的人道主义批判二、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三、马克思主义对社会福利问题的分析第二章 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的社会福利思想第一节 欧洲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潮一、社会民主主义的产生二、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三、社会民主主义对西方社会福利思想的影响第二节 德国历史学派一、19世纪的德国社会与德国历史学派二、德国历史学派的社会福利主张三、德国社会保险政策的颁布第三节 费边社会主义的社会改良主义一、费边社的建立与发展二、费边主义的基本福利主张三、费边社对英国社会福利与政策的影响第四节 新古典经济学的社会福利思想一、新古典经济学的效用理论和人性假设二、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理论三、新古典经济学家的社会福利观第三章 福利经济学及其对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影响第一节 福利经济学的内涵和基本概念一、福利和效用的基本内涵二、个人利益与社会选择三、福利最大化和帕累托最优第二节 早期的(或旧的)福利经济学一、福利经济学的起源二、庇古的福利经济学思想及其发展第三节 新福利经济学一、新福利经济学的早期发展二、当代福利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第四节 福利经济学对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影响一、福利经济学对公共选择理论的影响二、福利经济学对福利国家社会政策的影响三、福利经济学对当代福利道德观念与实践的影响第四章 凯恩斯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第一节 凯恩斯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一、1929一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二、新古典经济学的衰落三、凯恩斯主义的产生第二节 凯恩斯主义的理论体系及其发展演变一、凯恩斯经济理论的基本内容二、凯恩斯主义的发展与演变第三节 凯恩斯经济学中的社会福利思想一、经济危机的病因分析:有效需求理论的基本内容二、克服经济危机的对策:有效需求管理的政策主张第四节 凯恩斯主义社会福利思想的影响一、对社会福利思想的发展的影响二、对战后西方国家社会福利制度的影响第五章 福利国家的社会福利理论第一节 《贝弗里奇报告》与福利国家制度一、《贝弗里奇报告》产生的历史背景二、对福利国家的制度设计三、实施社会保障的三种方法四、《贝弗里奇报告》对战后英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影响第二节 蒂特马斯的社会福利理论一、蒂特马斯与费边社会主义二、个人需求与社会需求三、社会福利的构成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四、蒂特马斯的贡献第三节 马歇尔的公民权利理论一、马歇尔生平简介二、公民权利的理论三、以公民权利为基础的社会福利理论第四节 福利国家社会福利理论分析一、福利国家与国家的功能二、福利国家与社会需求三、福利国家的危机第六章 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的社会福利观第一节 苏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模式一、苏联、东欧国家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探索二、苏联和东欧七国的“发达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三、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四、苏联模式和南斯拉夫模式的异同第二节 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集体主义福利观一、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价值追求和福利观二、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集体主义福利观第三节 苏东社会主义国家集体主义福利观的分析第七章 新自由主义思潮中的社会福利思想第一节 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及其主要观点一、形形色色的自由主义二、新自由主义产生的社会背景三、新自由主义的哲学理念第二节 哈耶克、弗里德曼的社会福利观一、哈耶克的社会福利观念二、弗里德曼的社会福利观第三节 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一、公共选择理论的观点二、公正的比赛规则三、舍弃福利国家第四节 罗尔斯和诺齐克关于社会正义与个人权利的争论一、罗尔斯的正义论与平等主义的福利观二、诺齐克的政治哲学与社会福利观第八章 全球化背景下社会福利理论发展新赶势第一节 全球化与当代社会福利思想的发展一、“全球化”的特征与趋势二、新右派与全球化三、全球化的后果及其对新自由主义的挑战第二节 社群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一、社群主义的兴起二、社群主义的政治哲学三、社群主义的社会福利哲学第三节 新社会民主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一、“第三条道路”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二、新社会民主主义的政治观三、吉登斯对新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的阐述第九章 当代中国社会福利理论探讨第一节 中国传统社会福利制度与社会福利思想一、中国传统社会福利制度与思想的发展概要二、中国传统社会福利思想的基本特点第二节 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福利体制与社会福利思想一、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社会福利体制二、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福利制度的特点三、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社会福利思想的要点第三节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福利体制和社会福利思想一、80年代以来社会福利制度转型概要二、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福利思想的变化三、当前中国社会福利理论探讨的要点后记…… 序言 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教委(现称教育部)决定在高等学校设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后改为社会工作专业),北京大学等几所高等学校在多方支持下开办了该专业。到90年代中期,社会工作专业获得了一定发展。近几年来,社会工作专业在规模上获得了快速增长,这与我国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以及高等教育的发展密切相关。教材建设是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工作专业建立之初,编写高水平的专业教材,对于我国社会工作教育学者来说是具有挑战性的,因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在我国高等学校中断了30多年,我国社会工作教育学者对国际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知识不甚熟悉,另外,学者们对我国本土的社会工作(社会服务)的理论和实践的深入研究也不够。十多年来,各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同仁在这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总的来讲教材建设还相对滞后。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于1994年成立,并决定把教材建设和学科规范化作为其工作的重要内容。基于国内同行的知识积累和现实要求,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决定着手组编社会工作专业教材。从1997年开始,经过5所高等学校14名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学者两年多的努力,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王思斌教授主编的《社会工作概论》,迈出了由协会统筹、各高等学校共同编写教材的第一步。该书出版之后得到了同行专家的好评,它不但被许多学校当作教材,而且在2002年获得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实践说明,集中各校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学者共同编写教材这条路是可行的。三、社会福利的特征与体系在关于社会福利问题的讨论中,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社会福利的理论与实践,这就是“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这两个概念谁主谁从的问题。在中国社会福利的实践中,由于我们长期处于国家福利保障的体制下,社会福利是被看作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福利属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是在政治经济学原则的指导下被实践的东西。这样,社会福利就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在实践中提出来。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由单位制福利向社会化福利制度的转变,社会福利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然而,由于我们的改革是从制度变迁的方面着手的,是由实践的发展推动的,因此,对社会福利的理论研究严重滞后。于是就形成了从制度和实际操作层面改革而缺少理论支持的局面。结果,我们为了尽快实现社会福利制度的转换,把建立社会安全网当作首要的任务,从国外引进了操作性的社会安全(SocialSecurity)的概念,并给予它一个中国化的解释“社会保障”,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实践,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将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结合起来。但是,我们看到,这样一来,社会福利的外延和内涵就被缩小了。因为首先,社会保障的重点在于保护人们的生活安全,即从物质福利的方面给予人们生活保障。然而,福利的概念不仅仅是关于人们的物质生活幸福的问题,它也特别关注人们精神生活的幸福。其次,社会保障注重的是操作性制度层面的东西,把社会福利归结为一些具体的和现实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带有更多的行政取向的安排,而社会福利则不仅是一种操作的过程和具体的政策措施,它更是理论与价值观的引导,是一种超越现实的政策和制度理想追求,为社会保障提供着理念的支持。最后,社会保障是从现实人们物质生活的安全保障方面着眼,强调预防和保护的功能,而社会福利不局限于这种现实的预防与保护,还着眼于发展人民的福利,提升生活品质和人的精神境界,增加人民的总体幸福和社会的福祉。从这三方面来看,社会保障应该是从属于社会福利的次级概念。 后记 “现代社会福利思想”是一门介绍当代社会福利的思想观点和理论的社会工作专业基础课程。它包括了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哲学等学科对社会福利问题的主要理论观点和思想争论,并对社会福利思想的发展起重大推动作用的各种现代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如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思想进行了必要的分析。本课程涉及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所有重要理论和思想流派,所介绍的内容有许多是属于理论前沿的问题,是一门思想性和理论性非常强的基础理论课,编写起来有相当的难度。同时,所涉及的许多问题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又有了新的意义,需要不断进行再认识。为了使学生对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发展有更全面的了解,我们还特别将苏联、东欧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福利理论与实践,以及中国社会福利思想及其在当代的发展情况编入本书,以避免单纯介绍西方思想而使学生缺乏全面了解不同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背景下的社会福利思想而产生的认识片面性。由于国内学术界对社会福利思想的研究相对薄弱,可参考借鉴的资料和研究成果不多。因此,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我们遇到许多困难。可喜的是,在所有参编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两年,一本较全面介绍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社会工作专业教材终于付梓。我们希望,本书的出版,对弥补此类教材不足的缺憾,帮助学生全面了解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发展,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加深学生对社会福利的认识,提高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能力,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论文这种原创的东西你用100个积分有可能求到吗?起码要花上几百块钱,才会有人给你写的,这样单纯的用积分,你是永远求不到的。。给你找这两篇资料是让你参考。浅谈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字数:3868 字号:大 中 小 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我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目前阶段我国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大体上说,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 一、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 1、我国目前的弱势群体,从规模和劣势程度上首先当推贫困群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经济财富不断增长的同时造成了新的贫困群体:城镇的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停产或半停产企业的职工。据社会统计专家朱庆方测算,城镇贫困人口约有3000万人,贫困面为8%左右。再加上我国农村的8000万贫困人口,贫困群体的总规模约在1亿人口左右。而有关专家估计的弱势群体规模在1?郾4-1?郾8亿人左右,因此贫困群体构成了我国弱势群体的主体。其次是残疾人群体。再次是老年群体。此外,我国还有一些正在形成中的弱势群体,例如单亲家庭,其中多数是由妇女与孩子组成的;犯罪及处于犯罪边缘的青少年;戒毒者群体;劳改犯的子女;居无定所、无固定职业的城市流动人口等。 2、目前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很不均衡,我国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转变为一个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社会,基于经济分化的社会分化也越来越大,一些人的相对社会地位下降了,引发了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可用一组数据说明: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每年还要出现数百万的失地农民,目前总量已经达到4000万~5000万人。由于很多失地农民缺乏必要的非农产业谋生技能,加之征地补偿中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他们的生产生活也面临较大困难;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至今已向社会释放出下岗职工约3000万人。此外,1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基本权利维护和社会保障问题也迫切需要寻求解决之道。 3、要改变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需要国家和社会力量给予帮助或支持。不管是个人的还是社会的原因,目前社会弱势群体依赖自己的力量无法改变其弱势地位,尽管他们并非不想改变上述困境。在资本发展的早期,社会强调自由竞争,“适者生存”,人们更多地将弱势群体的贫困处境归咎于个人原因,社会对弱势群体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这种状况后来发生了重大转变,人们更多地是从社会的角度来考察他们形成的原因,人们认识到外力的帮助和支持应成为改善、改变他们的状况的主要力量。当然,现代意义的社会支持不是一种被动的帮助或施予;它强调借助外力的支持,同时以通过与弱势群体成员自身的力量的结合,提升社会弱者的能力,增加他们社会参与的机会,从而达到改变他们弱势处境的目的。这便是现代社会工作所强调的“助人自助”理念的具体体现。 二、加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意义 1、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目前最大的障碍就是贫富的分化,贫富分化严重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矛盾,随时可能引发冲突而危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所以平衡社会财富,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和扶助,促进社会的公平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又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底线。 2、是在对我国改革开放历程回顾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的。我国的改革开放是由经济动因开始的,但我们在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社会发展、生态发展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如社会保险制度滞后于企业改革,“三农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建设中重视城市形象和房地产开发商利益轻视拆迁居民利益和失地农民利益,在经济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等等。现在我们逐渐意识到,改革开放应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发展并重,要实现这种全面发展,将我国由解决温饱问题的低水平共同富裕建成全面小康的高水平共同富裕,保护弱势群体必然刻不容缓。 3、是人权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大趋势的要求。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人权问题一直是西方国家为难中国的一个攻击点。“社会条款”与国际贸易挂钩已成为WTO新一轮谈判中的焦点问题。从国际贸易发展的大趋势来看,也确确实实是日益关注人权,特别是工人的权益。身处世界贸易圈内的中国,当然要服从这一大趋势,重视人权,保护人权。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包括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等,应该是我们保护人权的当务之急。 三、加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几点措施 1、重点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尽快建立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覆盖面小、负担重、城乡“二元化”等问题,即便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解决的只是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确定的最低营养需求问题,而事实上,相当多的贫困人口需要的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这一体系至少应涵括以下内容:一是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建立贫困人口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三是制定贫困家庭子女享有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的相关政策(可通过教育补贴或教育费减免等手段);其次针对遭遇天灾人祸的贫困人口,还有必要建立紧急救助机制。 2、迅速、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社会保险并非以弱势群体为中心,但社会保险通过向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险、疾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有效地解除了国民的后顾之忧,并为避免受保者沦为弱势群体创造了条件。因此,必须摒弃只要社会救助不要社会保险或者只重贫困救助而忽略社会保险的倾向,根据现实国情和就业格局新变化,在完善现行制度的条件下迅速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制度(据国家统计局调查,1999年只有36?郾6%的居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1?郾8%的人参加了失业保险,这与发达国家有着巨大差距);二是尽快全面推进医疗制度改革(2001年底我国医疗保险的覆盖人口还不到20%,城乡社会均存在着低收入家庭有病不敢医、部分居民因病致贫的现象);三是从速确立并强制推广工伤保险制度。 3、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首先应建立固定的财政拨款制度。政府应该承担着保护弱势群体和主导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当然责任,因此政府应当明确财政中的社会保障投入比重,并明确相应的增长机制,并且要强化征缴管理,提高基金收缴率。其次是要明确界定企业的责任。新型社会保险制度应当按照一个统一的费率标准向所有符合法律规范的企业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应当承担的基本养老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三是要落实个人承担的责任。就是要让劳动者分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比如征收个人社会保险费,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对相关社会福利收取服务费等。此外,还可以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及制定遗产税、赠与税、特别消费税制等措施来适度调节国民个人收入分配,让先富起来的居民更多地分担一些社会保障责任。四是要引导社会各界分担相应的责任。 4、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并重视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权益。据统计,我国目前贫困群体的总规模约在1亿人口左右,其中农村占8000万。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城市流动人口达1亿多人,但城市农民工完全处在城市的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在此背景下,要真正保护农村居民中的弱势人口并促使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免于沦为弱势群体,就有必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做好对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三是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工,首先应保障他们获得相当于自己劳动价值的工资收入,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此外应该尽快将尽可能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工伤保险,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问题。 5、要为弱势群体铸就刚性的权益保护网。法律是弱势群体权益得以保障的根本所在,应该从立法、执法、普法及法律援助等多角度入手,为弱势群体铸就刚性的权益保障网。尤其是政府要带头杜绝在保障合法权益方面的“行政不作为”现象,要积极组织公益性普法讲座,强化弱势人员的法律意识尤其是诉讼意识,引导和鼓励弱势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作为司法部门,要把弱势群体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对象。同时也应该看到弱势群体的需要是双重的,他们不仅需要经济或法律帮助,而且需要精神上的尊重和理解。 6、加强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源和职业教育的措施。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为弱势群体创造各种职业学习机会。政府应加大实施知识富民的力度,建立贫困地区农民享受真正的义务职业教育制度,围绕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增强农村劳动力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知识的能力;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支付转移力度,并应用于农村的基础教育、基础卫生和基础电信服务方面。二是加强下岗职工的创业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首先要增加贫困群体再就业培训支出,以加强免费培训城市贫困无业人员,提高再就业能力;其次在挖掘就业机会的同时,做好对贫困劳动者的职业指导;另外还可设立政府基金,实行小额贷款担保,帮助其获得小额创业贷款。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与完善字数:3319 字号:大 中 小 一、弱势群体的特征与范围 1、弱势群体的特征。 (1)经济上的低收入性,是弱势群体的首要特征。社会弱势群体通常都是经济上的低收入者,其经济收入低于社会人均收入水平,甚至徘徊于贫困线边缘。造成一部分社会成员在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上的低收入也造成了弱势群体的生活脆弱性,一旦遭遇疾病或遭遇到其它灾害,他们很难具有足够的承受能力。 (2)生活上的贫困性。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决定了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既表现为生活水平的质量低下,也表现为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在其消费结构中,绝大部分或全部的收入用于食品,即恩格尔系数高达80-100%。 (3)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弱势群体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底层,他们的政治参与机会少,对于政治生活的影响力低。而弱势群体由于“远离社会权力中心”,较少参与社会政治活动,难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同时,这也意味着弱势群体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或者很难迅速摆脱自身的困境,解决自己的问题。 (4)心理上的高度敏感性。由于弱势群体在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和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使得他们在社会中的心理压力高于一般社会群体。他们的职业技能缺乏市场竞争力,或者已经失去年龄优势,因而没有职业安全感,收入较低且不稳定,对生活前途悲观,心理压力巨大。同时,由于弱势群体在政治上的低影响力,他们有比较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和较为强烈的受挫情绪,在社会生活中缺乏社会支持感,在心理上难以自我调适,进而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 (5)在维护权益方面的弱势。如进城的农民工的权益常常得不到较好的保护;在个人能力与占有信息、资源方面的弱势,如“三无”人员的能力缺陷,城乡贫困人员的信息与资源占有方面的缺乏。 2、弱势群体的范围。 现阶段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构成状况比较复杂,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贫困者群体。在中国长期的二元体制下,由于国家对城市居民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和倾斜政策,使得贫困现象主要发生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城市社会救济的对象只占到城市总人口的1%。但是,随着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宏观利益格局的重新整合,城市贫困现象开始出现并且日益严重。 (2)失业者群体。由于产业结构变化,90年代中期以来在中国城市中开始出现大量下岗职工,许多人生活出现困难,还有部分退休和失业人员的生活也有困难。2000年我国的城镇综合失业率为05%,2001年估计则会上升为74%。而随着下岗与失业的并轨,我国的失业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3)残疾人群体。由于其自身的生理缺陷,这一群体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就业困难,生活贫困。目前全世界大约有5亿多残疾人,占世界总人口的10%左右。我国有残疾人5164万。在残疾人群体中,有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中的一部分人在福利企业就业,但是收入较低;而没有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则只能依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据统汁,我国目前70%的残疾人的经济来源是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 (4)老年人群体。老年人群体是一种年龄弱势群体,也可以说是一种生理性弱势群体。其中,独居的高龄老人、无自理能力的老人更是成为明显的弱势群体。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到上个世纪末,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3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0%,中国人口老年化的速度之快,高龄人口之多,都是世界人口史上前所未有的。这个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主要依靠退休金生活,或者依靠家人实现保障。作为社会弱势群体,老年人群体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二、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政策 1、强化政府的社会政策支持。 (1)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给予政策倾斜和提供公平就业机会等,并且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利益。政府有责任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予以保障。在立法方面,要实现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立法的体系化,包括立法形式体系化和立法制度体系化。从广义上说,社会弱势群体立法保护体系由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妇女和儿童保护法、老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所构成。从狭义角度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的核心,在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基本法的作用。现在突出的立法任务是抓紧制订社会保险法,修改劳动法典,完善就业和再就业立法。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应围绕着权利保障展开,在机会、能力和物质帮助方面给社会弱势群体以保护。 (2)政府还要有其它社会政策对弱势群体提供政策支持。如美国政府的弱势群体保护行动是一项寻求推进社会公平价值的法律设计,公共机构通过对弱势群体保护行动的计划、政策和法律服从,承担起执行这些法律规章的责任。在实施过程中,不仅反对就业雇佣歧视,而且要求雇主、工会和就业咨询服务机构采取积极的行动步骤,通过准备和实行弱势群体保护行动计划,来减低社会中存在的弱势集团成员不能充分被代表或雇佣的状况。 2、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1)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是保障公民因工伤、疾病、失业和年老收入减少或丧失时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保证基本生活所需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要完善保险立法以全面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关键一步。 拓宽工伤保险范围,保障农民打工者的权益。工伤保险的宗旨在于对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而丧失劳动力者,给予工资补偿、医疗保健护理、伤残补偿及生活照顾。现实生活中,一些厂家在聘用农民工时根本就没有参与工伤保险,一旦出现了伤亡事故,便与农民“私了”,厂家逃避了责任,而带给打工者的可能是一辈子的苦楚。因此,立法应扩大工伤保险的范围,强制一切企业都必须参与工伤保险,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在立法中应确立起全面的失业保险体系。首先,我们要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失业登记制度,明确标准,扩大范围,力争让每一位失业人员都能登记在册,减少“隐性失业”的人数;其次,我们要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负起责任,共同分担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任务,以防患于未然。 探索适合农村发展水平的养老保险制度。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养老的责任一直在于家庭,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许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如果让一对农村夫妇赡养四个以上老人,将会不堪重负,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试点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譬如在农村税收中提留养老保险费,初步建立起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未来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能得到社会保障。 (2)完善社会救助法。社会救助,也叫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者给予物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是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的体现,社会救助的基本功能是济贫与救灾。在我国,“贫者”指广大城乡贫困者,据有关资料统计,这一群体的人数已达5000多万。救灾,主要针对自然性弱势群体而言的,据有关学者统计,我国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受损的人口在2亿人以上,救灾扶助始终是一项任务。 (3)发展专门性社会福利事业,保障生理性弱势群体的生存与发展。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团体举办的、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之外的各种福利事业与公共服务。它包括公共性福利事业和专门性福利事业,其中后者是国家与社会对于生理性弱势群体的特别社会保障的体现。通过统一立法,真正体现社会福利的普遍性原则,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福利待遇差异,建立起统一协调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使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同等的对待,不但要在物质上,而且要在精神上真正满足“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求。通过强制立法规划,保障社会福利事业有充足的资金来源。(4)完善社会保障争议解决程序。当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受到侵犯时,应当有简单快捷的法律途径获得救济,包括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社会保障所涉及的内容通常与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相关,如养老金、最低生活补助费等,在解决社会保障争议时,必须考虑到他们的境况,应当尽可能地使受害的弱势者能通过最简单便捷而且收费低廉的程序获得救济。用现行的司法程序法来解决社会保障争议,成本过高,不利于切实地保护弱势者的社会保障权。建议这类问题主要应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减免受害者的申请费用,只有这样,才能让弱势群体切实有效地得到社会保障。 3、发挥“第三部门”的社会支持作用 “第三部门”的研究是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国家出现的,它以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为研究对象。9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又兴起了一场创建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运动。在这场运动中,“民众创建了各种团体、基金会和类似组织,它们以开展人道服务、促进基层社会发展、保障公民权利等长久以来似乎为政府所忽视的目标为己任”。它既不是国家机构,也不是私营组织,具有志愿性、非营利性和自治性等特征。第三部门可以填补政府机构与个人需求之间的空白,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整合和公民的政治参与,可以“成为合作、关心、精神生活和智能创造的蓄水池”。新时期我国在建立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中,要大力发挥第三部门和社会志愿者的支持作用。如鼓励创建各种民间团体,设立基金会,以及发展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保护和服务的慈善机构。 在司法保护方面,必须解决一个突出的问题:诉讼成本过大的问题。弱势群体在经济上的贫困使其难于支付昂贵的诉讼成本,当权益被侵犯时因没有能力支付昂贵的诉讼成本而无法寻求司法的保护,如此司法对弱者的保护只是一种可能性却不能转化为现实性。所以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就应该在简化程序和减少诉讼成本方面探索出路。国外的“小额诉讼”经验值得借鉴,同时要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为社会弱势群体寻求司法保护提供社会支持。 总之,能否有效地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和社会支持问题,使得他们都能够过上体面的生活,不仅事关中国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也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实现长期高效有序的发展。因此,只有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网络,从政策和制度上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和社会保护问题,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政治风险,促进社会发展。

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论文范文

内容简介 《现代社会福利思想》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组编的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工作专业主干课系列教材之一。它以工业革命以来社会科学各领域或各种社会思潮中有关社会福利问题的思想观念、理论体系为研究对象,揭示了它们所表达的福利价值观和福利追求,分析了它们对现代社会福利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影响,以及对各国的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实践的影响。《现代社会福利思想》可供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学使用,也适于社会福利部门和机构的行政人员、非营利机构中的管理者及各类社会工作者阅读。 编辑推荐 《现代社会福利思想》为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工作专业主干课系列教材之一。 目录 绪论第一节 社会福利与社会福利制度一、社会福利的概念二、社会福利制度三、社会福利的特征与体系第二节 社会福利思想及其历史渊源一、社会福利思想的本质与争论二、中国传统社会福利思想三、西方社会福利思想的历史传统第三节 现代社会福利的思想特征与流派一、社会福利制度变迁的质的飞跃二、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变化三、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问题与理论特征第四节 研究社会福利思想的意义与方法一、奠定社会工作的哲学基础二、提供认知社会福利的思想方法三、用反思、批判的态度对待各种福利思想的争论第一章 工业革命时期的社会福利思想第一节 现代社会福利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一、工业革命带来的社会问题二、18、19世纪的阶级与阶级斗争三、社会福利实践的变化第二节 空想社会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一、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二、18世纪空想社会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三、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第三节 古典经济学的社会福利思想一、英国古典经济学与威廉配第的社会福利思想二、亚当斯密的政治经济学中的福利思想三、19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的福利思想四、西斯蒙第与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福利思想五、对古典经济学社会福利思想的基本评价第四节 功利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一、边沁的功利主义二、穆勒的功利主义福利思想第五节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一、马克思早期对资本主义的人道主义批判二、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三、马克思主义对社会福利问题的分析第二章 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的社会福利思想第一节 欧洲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潮一、社会民主主义的产生二、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三、社会民主主义对西方社会福利思想的影响第二节 德国历史学派一、19世纪的德国社会与德国历史学派二、德国历史学派的社会福利主张三、德国社会保险政策的颁布第三节 费边社会主义的社会改良主义一、费边社的建立与发展二、费边主义的基本福利主张三、费边社对英国社会福利与政策的影响第四节 新古典经济学的社会福利思想一、新古典经济学的效用理论和人性假设二、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理论三、新古典经济学家的社会福利观第三章 福利经济学及其对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影响第一节 福利经济学的内涵和基本概念一、福利和效用的基本内涵二、个人利益与社会选择三、福利最大化和帕累托最优第二节 早期的(或旧的)福利经济学一、福利经济学的起源二、庇古的福利经济学思想及其发展第三节 新福利经济学一、新福利经济学的早期发展二、当代福利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第四节 福利经济学对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影响一、福利经济学对公共选择理论的影响二、福利经济学对福利国家社会政策的影响三、福利经济学对当代福利道德观念与实践的影响第四章 凯恩斯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第一节 凯恩斯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一、1929一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二、新古典经济学的衰落三、凯恩斯主义的产生第二节 凯恩斯主义的理论体系及其发展演变一、凯恩斯经济理论的基本内容二、凯恩斯主义的发展与演变第三节 凯恩斯经济学中的社会福利思想一、经济危机的病因分析:有效需求理论的基本内容二、克服经济危机的对策:有效需求管理的政策主张第四节 凯恩斯主义社会福利思想的影响一、对社会福利思想的发展的影响二、对战后西方国家社会福利制度的影响第五章 福利国家的社会福利理论第一节 《贝弗里奇报告》与福利国家制度一、《贝弗里奇报告》产生的历史背景二、对福利国家的制度设计三、实施社会保障的三种方法四、《贝弗里奇报告》对战后英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影响第二节 蒂特马斯的社会福利理论一、蒂特马斯与费边社会主义二、个人需求与社会需求三、社会福利的构成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四、蒂特马斯的贡献第三节 马歇尔的公民权利理论一、马歇尔生平简介二、公民权利的理论三、以公民权利为基础的社会福利理论第四节 福利国家社会福利理论分析一、福利国家与国家的功能二、福利国家与社会需求三、福利国家的危机第六章 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的社会福利观第一节 苏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模式一、苏联、东欧国家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探索二、苏联和东欧七国的“发达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三、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四、苏联模式和南斯拉夫模式的异同第二节 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集体主义福利观一、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价值追求和福利观二、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集体主义福利观第三节 苏东社会主义国家集体主义福利观的分析第七章 新自由主义思潮中的社会福利思想第一节 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及其主要观点一、形形色色的自由主义二、新自由主义产生的社会背景三、新自由主义的哲学理念第二节 哈耶克、弗里德曼的社会福利观一、哈耶克的社会福利观念二、弗里德曼的社会福利观第三节 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一、公共选择理论的观点二、公正的比赛规则三、舍弃福利国家第四节 罗尔斯和诺齐克关于社会正义与个人权利的争论一、罗尔斯的正义论与平等主义的福利观二、诺齐克的政治哲学与社会福利观第八章 全球化背景下社会福利理论发展新赶势第一节 全球化与当代社会福利思想的发展一、“全球化”的特征与趋势二、新右派与全球化三、全球化的后果及其对新自由主义的挑战第二节 社群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一、社群主义的兴起二、社群主义的政治哲学三、社群主义的社会福利哲学第三节 新社会民主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一、“第三条道路”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二、新社会民主主义的政治观三、吉登斯对新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的阐述第九章 当代中国社会福利理论探讨第一节 中国传统社会福利制度与社会福利思想一、中国传统社会福利制度与思想的发展概要二、中国传统社会福利思想的基本特点第二节 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福利体制与社会福利思想一、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社会福利体制二、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福利制度的特点三、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社会福利思想的要点第三节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福利体制和社会福利思想一、80年代以来社会福利制度转型概要二、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福利思想的变化三、当前中国社会福利理论探讨的要点后记…… 序言 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教委(现称教育部)决定在高等学校设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后改为社会工作专业),北京大学等几所高等学校在多方支持下开办了该专业。到90年代中期,社会工作专业获得了一定发展。近几年来,社会工作专业在规模上获得了快速增长,这与我国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以及高等教育的发展密切相关。教材建设是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工作专业建立之初,编写高水平的专业教材,对于我国社会工作教育学者来说是具有挑战性的,因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在我国高等学校中断了30多年,我国社会工作教育学者对国际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知识不甚熟悉,另外,学者们对我国本土的社会工作(社会服务)的理论和实践的深入研究也不够。十多年来,各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同仁在这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总的来讲教材建设还相对滞后。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于1994年成立,并决定把教材建设和学科规范化作为其工作的重要内容。基于国内同行的知识积累和现实要求,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决定着手组编社会工作专业教材。从1997年开始,经过5所高等学校14名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学者两年多的努力,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王思斌教授主编的《社会工作概论》,迈出了由协会统筹、各高等学校共同编写教材的第一步。该书出版之后得到了同行专家的好评,它不但被许多学校当作教材,而且在2002年获得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实践说明,集中各校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学者共同编写教材这条路是可行的。三、社会福利的特征与体系在关于社会福利问题的讨论中,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社会福利的理论与实践,这就是“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这两个概念谁主谁从的问题。在中国社会福利的实践中,由于我们长期处于国家福利保障的体制下,社会福利是被看作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福利属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是在政治经济学原则的指导下被实践的东西。这样,社会福利就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在实践中提出来。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由单位制福利向社会化福利制度的转变,社会福利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然而,由于我们的改革是从制度变迁的方面着手的,是由实践的发展推动的,因此,对社会福利的理论研究严重滞后。于是就形成了从制度和实际操作层面改革而缺少理论支持的局面。结果,我们为了尽快实现社会福利制度的转换,把建立社会安全网当作首要的任务,从国外引进了操作性的社会安全(SocialSecurity)的概念,并给予它一个中国化的解释“社会保障”,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实践,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将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结合起来。但是,我们看到,这样一来,社会福利的外延和内涵就被缩小了。因为首先,社会保障的重点在于保护人们的生活安全,即从物质福利的方面给予人们生活保障。然而,福利的概念不仅仅是关于人们的物质生活幸福的问题,它也特别关注人们精神生活的幸福。其次,社会保障注重的是操作性制度层面的东西,把社会福利归结为一些具体的和现实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带有更多的行政取向的安排,而社会福利则不仅是一种操作的过程和具体的政策措施,它更是理论与价值观的引导,是一种超越现实的政策和制度理想追求,为社会保障提供着理念的支持。最后,社会保障是从现实人们物质生活的安全保障方面着眼,强调预防和保护的功能,而社会福利不局限于这种现实的预防与保护,还着眼于发展人民的福利,提升生活品质和人的精神境界,增加人民的总体幸福和社会的福祉。从这三方面来看,社会保障应该是从属于社会福利的次级概念。 后记 “现代社会福利思想”是一门介绍当代社会福利的思想观点和理论的社会工作专业基础课程。它包括了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哲学等学科对社会福利问题的主要理论观点和思想争论,并对社会福利思想的发展起重大推动作用的各种现代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如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思想进行了必要的分析。本课程涉及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所有重要理论和思想流派,所介绍的内容有许多是属于理论前沿的问题,是一门思想性和理论性非常强的基础理论课,编写起来有相当的难度。同时,所涉及的许多问题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又有了新的意义,需要不断进行再认识。为了使学生对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发展有更全面的了解,我们还特别将苏联、东欧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福利理论与实践,以及中国社会福利思想及其在当代的发展情况编入本书,以避免单纯介绍西方思想而使学生缺乏全面了解不同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背景下的社会福利思想而产生的认识片面性。由于国内学术界对社会福利思想的研究相对薄弱,可参考借鉴的资料和研究成果不多。因此,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我们遇到许多困难。可喜的是,在所有参编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两年,一本较全面介绍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社会工作专业教材终于付梓。我们希望,本书的出版,对弥补此类教材不足的缺憾,帮助学生全面了解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发展,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加深学生对社会福利的认识,提高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能力,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社会救助,有些也称为社会救济。通常来说,救济是一种消极的救贫济穷措施,基于一种同情和慈善的心理,对贫困者行善施舍,多表现为暂时性的救济措施;而救助则更多反映了一种积极的救困助贫措施,作为政府的责任而采取的长期性的救助。因此,政府的责任而采取的长期性的救助,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的公民给予特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主要是对社会成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其目标是扶危济贫,救助社会脆弱群体,对象是社会的低收入人群和困难人群。社会救助体现了浓厚的人道主义思想,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一般来讲具有四个特点:社会福利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每一项社会福利计划的出台总是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目的,总是以缓和某些突出的社会矛盾为终极目标;社会福利的普遍性,社会福利是为所有公民提供的,利益投向呈一维性,即不要求被服务对象缴纳费用,只要公民属于立法和政策划定的范围之内,就能按规定得到应该享受的津贴服务;社会福利较社会保险而言是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是在国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在既定的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尽力提高被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

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农村和城市差距悬殊的社会保障状况? 从现阶段来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是不相同的。农村社会保障是依托于集体、家庭、土地的一种社会保障体制。就整个农村而言,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异等因素造成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从而也导致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很大的差异。而城镇社会保障是城市以就业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覆盖面积较大。可见,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保障制度。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 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3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其主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01~68万 hm;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4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1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上相对不足首先是在资金投入上,城市与农村很不平衡。城镇养老保险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而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为主,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2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就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来说,由于历史原因及利益驱动,在一些地方从开办养老保险以来,保险公司从没有停止与民政部门的竞争,与教育部门联合对乡村民办教师进行保险,这势必造成农村养老保险的分割局面。3 人口老化进程加快,社会养老日益艰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平均寿命增长到了70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64年的08%上升到1995年的76%,到20世纪末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3亿。4 收缴保障基金的难度较大,由于城乡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很多企业低工资招收农民工,同时还能避免福利等一系列的费用,使得保障基金收缴很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进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转化的一种过程和发展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措施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积累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2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完善农民的城镇化的进入机制,从根本上农村的社保问题。3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源水平,以充分适应就业的需要。 4 改革农村土地转让制度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应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工自主转让土地经营权,通过实行租赁、拍卖、企业托管等形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使外在打工的农民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工最终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别忘记给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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