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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收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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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收入论文

财政运行机制与金融风险探析 论文 十年的论文发表经验,快捷的论文发表服务,保证所发表的杂志均为正规合法的期刊,收费同行最低! 提供60万硕士论文、10万博士论文、2700万期刊论文全文下载服务,助您一臂之力! 经济体制根源来分析,在经济转轨时期,主要的经济体制呈现出以下特征:  财政体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一直处于整个国民经济“总管”的地位,财政是政府配置资源的基础,它体现“强财政”的职能特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演化为目前的财政体制,即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财政性质不分明,两类财政收支绑在一起的混合财政体制。而且,呈现出“弱财政”的职能特征。从财政收入方面看,财政收入比重逐年下降,预算外资金不断膨胀。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国家财政收入的绝对额一直在增加,但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却从1978年度的1%下降到1995年的7%。国家财政收入的不足严重影响以至削弱了政府职能的发挥。从财政支出方面看,财政收入难以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我国财政的经济与社会的双重职能决定了:一方面国有资产财政要求政府不断投入资金,保证国有经济的运行;另一方面,公共财政要求政府建设公共工程,为市场提供必需的基础设施。然而,目前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有效财力相当部分只能用于“吃饭”,难以满足实现财政职能的需要。再从财政收支平衡方面看,1979~1998年的19年间,除1981年和1985年略有结余外,其余每年都是财政赤字,而且赤字额不断膨胀。财政收支差额一是靠增发货币、搞财政发行弥补;二是靠发行国债方式弥补。前一种弥补方式因《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约束已不具有现实可行性,而后一种弥补方式也容易形成赤字债务化,债务消费化的格局,从而诱发财政危机。  金融体制 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发行货币,接受存款,并依照中央指令性计划提供国营企业贷款,实际上是财政的会计和出纳。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改制为中央银行,但因商业银行不存在,所以也无从发挥中央银行的功能。199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与《商业银行法》。这两个法的颁布虽然为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提供了理论与法律依据,但其效果并未立即得到显现。目前国有专业银行虽然拥有一定的自主权,但仍受制于中央政府的政策指导和地方政府的干涉压力,因而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以市场法则为导向的商业银行。  从财政与金融的关系来分析,在财政方面,由于目前财政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使财政在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经济调控中的作用不断弱化,财政只得将缓解转轨时期各种经济利益摩擦的任务转移给金融部门;在金融方面,由于目前还未形成产权明晰、以市场法则为导向银行体制,因而财政就能通过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间的血缘纽带将财政的资金配给功能与社会保障替补功能转嫁于金融部门,其结果导致金融功能异化。在微观方面将导致银行信贷不良资产大量沉淀,银行效益下降甚至亏损,银行与企业均陷入债务陷阱之中,难以自拔;在宏观方面将导致通货膨胀,形成货币供给倒逼机制,从而诱发财政金融风险与危机。  融资体制 目前我国是国家垄断信用制度与银行主导型的融资制度。国家垄断信用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信用集中于国家银行,间接融资必须在融资制度中占主导地位。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不发达,居民的消费剩余存入银行,使国有银行成为主要的金融中介,间接融资制度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政府为维持其投资主体的垄断地位,只能求助于银行。在通货膨胀率、国家投资高成本的情况下,必然造成银行的软资产与硬负债的高结构性风险,必然使企业的经营风险直接或间接转嫁于银行,使银行成为经济风险的焦点。  银企关系 在国家垄断信用制度与银行主导型的融资制度下,我国存在着银企之间的巨额债权债务链。人民银行总行初步统计表明,到1994年底这一数额已上升为10000亿元,整个国有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率约为30%,相当于国有银行总本金的4倍多,其中大部分为国有企业所拖欠。1999年年底国有企业出现的整体净亏损直到目前仍不断上升,仅2000年上半年就亏损了674亿元,可见银企债务危机正处于恶化之中。但通过中央银行货币的超量发行和国有银行扩大负债来维持金融系统的清偿能力总有限度,金融系统对企业债权的“软资产”和对居民储蓄的“硬负债”极不对称的趋势如不能得以有效遏止,则不能否定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突然崩溃导致社会动荡和经济陷入严重衰退的可能性。这可以用经济学家费雪等人的债务—通货紧缩的金融危机理论加以解释。费雪等人认为,一些外生事件引起了经济的扩张过程,因为这些外生事件为经济的关键部门提供了新的盈利机会,引起这些部门投资增加,使产量、物价和利润水平上升。物价和利润水平上升,即鼓励更多的投资,也诱发了为获得资本利得而进行的投机。这个过程主要是通过债务融资的途径,其中最重要的途径是银行贷款,使存款和货币供给增加,促使价格水平进一步上升。这一切使人们对经济势头保持乐观,从而会提高货币的流通速度,使经济以更快的速度扩张。物价水平上升也使未清偿债务的实际价值降低,进一步鼓励了借贷活动。这一过程将持续到“过度负债”状况,即没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来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从而引起一个连锁的债务一通货紧缩过程。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财务杠杆比率高,并且效益不佳,使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比例很高,银行体系比较脆弱,因此存在发生债务—通货紧缩过程的可能性。  金融市场体制 中国目前金融市场不规范。从货币市场看,存在着一定规模的短期游资,据刘光弟先生估计其规模约为3000亿元,这笔游资和一些金融机构非法拆除的更大规模的资金一起曾严重地冲击了股票市场。从资本市场来看,国债市场曾爆发了最终导致闭市的“327国债风波”;股票市场的过度投机更明显。股票市场中资产的剧增和高额回报游资的迅猛流动一起所导致的金融风险可能因股市泡沫的最终破裂、拆借市场的无法出清和某一金融机构非法操作后巨大亏损无法弥补等形式而突然爆发。  正是由于转轨型经济体制的种种偏差导致我国目前的财政金融形势已不是一般的金融风险问题,而是潜伏着严重的财政金融危机。正如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目前的财政风险(他们认为金融风险属于财政风险的范畴),包括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养老金债务问题、对外债务问题、政府债务问题、国有企业亏损及其资本金补助问题、中小金融机构破产倒闭问题以及对科学、教育、环保增长比率的承诺问题。①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中国金融风险的产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西方银行称作为“流动性短缺”的问题,而是有着深层次的历史原因与体制原因。中国的潜在金融风险已不是单纯的金融问题,而是财政与金融问题相互渗透、相互影响而引发的联动性财政金融风险与危机。因此,我们不能片面地仅从金融的角度寻求防范金融风险的对策,而应该联系财政因素进行综合考察,探明导致我国潜在财政金融危机的成团,才能寻求根治的良策。  三、防范中国金融风险的财政基本思路  (一)体制选择:构建双元财政体制模式  双元财政体制模式是指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财政既相对独立,又相对统一的财政体制模式(见下图)。  相对独立而统一的公开财政和国有资产财政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双元财政体制模式:公共财政使我国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弥补市场失效,确保市场有效运行;国有资产财政使我国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直接进入市场,开展盈利活动,以保证国有经济(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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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平衡与财政赤字 [内容摘要]本文对于财政平衡及赤字,从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角度,自定义性的分析开始,作了分层次的通盘考察,涉及到赤字的口径、比重、弥补方式、财政收支安排原则等等,并展开到财政平衡与社会总供求平衡关系的勾画,以及财政赤字经济影响的分析,最终得出结论:财政赤字本身其实无所谓好坏,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一种财政政策工具,利用得当可以对经济产生积极的影响。 财政平衡与财政赤字 (一)财政平衡与财政赤字的概念 财政平衡是指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在总量上相等。如大体相等,可称为基本平衡。财政赤字是指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差额,会计上将其用红字表示,所以称为财政赤字。财政平衡和财政赤字通常按财政年度计算,我国的财政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 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之间的数量对比关系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收支相等,也就是财政平衡;二是收大于支,即存在财政结余;三是支大于收,发生赤字。从我国和其他各国的实践经验来看,在编制预算时,三种情况都可能出现,但预算执行结果收支完全相等、分毫不差的情况几乎没有,不是收大于支,就是支大于收。因此,只要收支相差不多,就可以看作财政大体平衡。 (二)赤字与赤字预算 财政赤字是一种统称,出现财政赤字又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编制预算时就是支出大于收入,留有一块缺口,这是事先有计划地安排的赤字,这种预算称为赤字预算;另一种是预算安排中并没有赤字或者赤字数额很小,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使收入减少或支出扩大,结果出现赤字或增加了赤字的数额,这种执行中出现的赤字也称决算赤字。 预算是平衡的,决算出了赤字,一般来说只是个别年份因天灾或工作失误等而造成的。而赤字预算则一般是和赤字政策相联系的,因为有某种需要,政府事先有计划地安排了赤字的使用方向,以达到刺激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等目标。 (三)长期平衡与当年平衡 一般讲财政平衡,多指当年的财政收支平衡。近几十年来,一些经济学家提出了长期平衡的观点,他们认为财政的运行不是孤立的,而是要与经济周期相适应,因此,追求财政平衡也不能只着眼于当年,而应着眼于长期的平衡,在一段时期内,有些年份出现赤字,而另一些年份有结余,从整个时期来看,只要总量大体平衡,就可以认为是财政平衡。 (四)财政赤字的不同口径 如何计算财政赤字的数额,不同国家使用的口径有所不同,最常见的有以下两种口径: 第一种:赤字(结余):(经常收入+债务收入)-(经常支出+投资支出+债务支出) 这一公式又可表示为:赤字(结余)=(经常收入-经常支出-投资支出)+(债务收入-债务支出) 这里首先明确一下公式中的概念:经常收入是指政府通过税收等法定渠道所取得的财政收入;经常支出是发挥政府基本职能所安排的支出;投资支出是与固定资产形成直接有关的支出;债务收入包括国家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收入、向国外或银行的借款收入;债务支出是指还本付息的支出。显然这一公式所表示的赤字就是我国通常所说的“硬赤字”,即国家通过举债手段仍未能弥补上的入不敷出硬缺口。 第二种:赤字(结余)=经常收入-经常支出-投资支出 按照这一口径计算,如果出现了财政赤字,说明财政在其正常收入的数量规模之外,多支出了一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通常是通过政府举债来弥补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软赤字”。 这两种口径的差别就在于是否把年度债务收支计入正常财政收支的范围。各国对债务收支的处理方法是不相同的,日本把国债收入列入国家岁入之中,而美国等西方国家大多不把公债收入作为正常的财政收入。1993年之前,我国是采用第一种口径计算财政赤字的。1993年以后,已经改为采用第二种口径了(但在付息支出的处理上仍与西方通行口径有差别)。 (五)中央、地方、全国财政赤字及赤字占GDP的比重 多数国家的预算是分级编制的,中央政府预算中的赤字,称为中央赤字;各地方汇总的地方预算中的赤字叫做地方赤字;全国财政赤字就是将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汇总后,将两部分赤字(结余)相加后的全国总赤字。 一般而言,各国中央财政出现赤字的情况很多,而地方财政出现赤字的情况很少。这是因为地方政府没有发行货币的权力,其借债能力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旦出现赤字要通过以后年度压缩支出或增加税收来弥补。像美国,近十余年来联邦政府几乎年年是赤字,而州和地方政府则基本是略有结余的。按照我国《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在编制预算时是不能出现赤字的,在实践中地方出现赤字的情况也比较少。 衡量一个国家财政赤字的多少、财政状况的好坏,进行财政赤字的年度间或国际间比较时,通常采用赤字额占GDP比重这一指标。 赤字额占GDP的比重,即是将赤字数额与GDP进行对比,它反映财政收支入不敷出的程度和财政稳固状态的区间。一般认为这一指标的警戒线是3%一5%。 (六)安排财政收支的原则 在编制财政预算,安排财政收支时,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原则。一种是“量入为出”,就是根据收入能力来安排支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另一种是“量出制入”,就是根据支出需要来组织收入,“要办多少事,去筹多少钱”。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量入为出”作为安排财政收支的原则。但在实践中,有时必要的支出无法压缩到收入能力之内,仍然会出现财政赤字,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绝大多数年份出现赤字,就是这种无奈的结果。 因此,对“量入为出”和“量出制入”的理解不能绝对化。“量出为入”并不是要满足所有的支出需要,关键是要合理地确定政府的职能范围,安排支出时从当时当地的经济水平和人民负担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入”应该是按照政府履行职能需要积极组织的收入。从逻辑上说,政府理财在收支规模方面第一个层次的原则应是在明确政府合理职能范围和必要支出任务的前提下设计筹措财力的通盘框架,即“量出制入”;而后,应在财政常规运转、安排落实具体项目的层次上量力而行,以收定支,即“量入为出”。这样,量出制入和量入为出是在先后两个层次上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原则,积极组织收入和合理安排支出实际是相互联系的,不可偏废。 财政赤字的弥补 (一)弥补财政赤字的主要方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由于各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所实行的经济制度各异,形成财政赤字的原因和赤字计算口径不一样,因而各国弥补财政赤字的方法也有差别。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3种:第一,用往年财政结余弥补;第二,向银行透支或借款弥补;第三,发行公债,以债务收支弥补赤字。 往年财政结余弥补赤字 “所谓财政结余,并不是结余钞票,而是结余相应的物资”。①运用上年结余弥补当年赤字,只要是真实的结余,便是一种最可靠的弥补来源。利用财政结余弥补赤字不会影响银行信贷规模和货币发行量,也不会引起债务负担。但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支状况看,从1979年至今实际上只有1985年略有结余。因此利用财政结余弥补赤字在实践中无法实现。 ① 《陈云文稿选编(1952-1962,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6页。 财政向银行透支或借款弥补赤字 财政向银行透支是指财政从银行取得资金用以弥补财政赤字的一种方法;财政向银行借款则可看做是有偿透支,即付息借款。在我国,两种方法的效应实质上差别并不太大。这种弥补方法具有三种运作过程和后果: (1)如果银行是用压缩原有贷款办法或用银行存差向财政垫支,这种垫支都是有物质作基础的,货币发行可以保持在经济性发行范围内,对整个宏观经济的总供求平衡不会产生冲击。 (2)如果财政向银行透支或借款部分超过了银行承受能力,这时超出的部分将引致银行的非经济性货币发行,而这部分“财政发行”是没有物质保证的,这将引起需求总量膨胀的不良后果。 (3)如果财政向银行透支或借款,银行完全没有承受能力,这时,完全靠毫无物质基础的非经济性货币发行来弥补。这将造成流通中的货币量非经济增长,使社会购买力向银行透支或借款弥补赤字。 90年代初,考虑到银行业务发展情况和体制改革深化等因素,我国已明确规定不得再采用向银行透支或借款弥补赤字。 发行公债弥补赤字 通过发行公债弥补财政赤字,是现代各国的普遍作法。尽管各国财政赤字形成原因和发债自的是不尽相同的,但各国发行国债的绝大部分实际上都是用于弥补政府财政赤字。尤其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完全依靠发行内债弥补赤字。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基础薄弱,人口多,资源贫乏,生产力低下,仅靠国内筹集弥补赤字的能力有限,还向国外发债弥补赤字。用公债弥补财政赤字,实质上是将不属于国家支配的社会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转为国家使用,是社会资金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的转移和使用结构的调整。以发行公债的方式弥补财政赤字,只要合理掌握,一般不会影响经济正常发展。这主要是因为: (1)发行公债只是将部分社会资金的使用权暂时转移,使分散的购买力在一定期限内集中到政府手中,不会改变流通中的货币与可供物资的对应关系,因此,适度的国债不会导致通货膨胀。 (2)公债的认购通常实行自愿的原则,通过发行公债获取的资金基本上是社会资金运动中游离出来的部分,即社会暂歇的资金,将这部分资金暂时集中使用,不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但是,不能把公债视为可以无限制使用的弥补财政赤字手段。当财政赤字长期、连续、大量发生,债务规模超出合理区间,形成债台高筑局面时,就可能引出危机性的后果。而且,社会闲置资金是有限的,国家集中过多往往会侵蚀经济主体的必要资金,从而降低社会经济生活的活力与效率。 (二)我国财政赤字弥补的概况 1993年以前,由于我国的赤字是财政的经常性收入与债务收入加在一起之后,仍然入不敷出的硬缺口(硬赤字),当这种赤字发生时,因国债收入已经打入预算收入,弥补硬赤字只有两条途径。一是运用过去年度的财政结余,从我国实际情况考察,这种方式余地极小,因为1979年以后连续出现赤字,已经没有结余可利用。另一条途径是向银行透支或借款,这种弥补方式容易引起“赤字货币化”的通货膨胀。例如1979~1980年发生较高额的赤字,按硬赤字口径计算,1979年为67亿元,1980年为05亿元。1980年财政向银行透支额的年末余额为1 2亿元,引起了当年和下一年度的货币发行量较大幅度的增加和零售物价指数的上涨,1979~1980年零售物价指数共上涨8%。1994年,国家规定财政不再向银行借款用以弥补赤字,财政赤字完全依靠国债弥补,至此,我国财政“硬赤字”计算口径不再存在,结束了财政向银行透支或借款弥补赤字的方式。1994年以后的财政赤字全部以发行国债弥补。 财政平衡与社会总供求平衡 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是国民经济得以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它是一种复杂的动态过程,包括国民经济中的物资可供量(有效供给)与社会购买力(有效需求)数量相当、结构适应、流通顺畅。社会总供求的平衡是宏观经济理论的核心问题。 社会经济运行动态过程中,影响平衡的因素来自各个方面且千变万化,从哲学的角度来说,平衡只是相对的、暂时的,不平衡才是绝对的。我们的任务就是在这错综复杂的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矛盾,使之不断达到相对的平衡。 一般来说,企业和居民只能在自己的收入范围内安排支出,即使发生借款也只是收入支配权的暂时转移。能够创造购买力、影响需求量的只有两个手段,就是财政和金融。财政和信贷的收支都是货币收支,是整个社会货币流通和资金收支与分配的两道“闸门”。 在我国,一方面银行代理财政金库,财政的存款是银行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另一方面银行向财政缴纳利润或税收,并且购入财政发行的债券。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相当一部分是由财政和银行共同提供的。不论是财政出现赤字,还是信贷出现了不平衡,都会影响到社会总供给的变化。所以要保持总供求的平衡,宏观层次上的关键就在于管好这两道“闸门”。当我国取消了财政向银行透支的渠道以后,实际上财政赤字已经不能直接引发总需求的扩张了。但这时财政赤字仍然可以通过各种间接的渠道,引起银行过多发行货币和需求膨胀。 应该看到,50年代的“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方针,是与我国当时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1949年建国后,在当时特定的国际环境下,为了迅速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加快工业建设的进程,国家只能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起来统一调度使用,为此实行了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管理体制,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从生产、流通到分配、消费,都是通过政府的计划直接进行控制和调节的。国民收入除了劳动者的必要消费部分外,绝大部分由财政集中起来统一分配,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需要。这种体制决定了财政对国民经济总量平衡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当时,只要财政收支能保持平衡,整个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也就有了基础条件;而如果财政不平衡,就会很快引起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不平衡。所以,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方针,不仅是合理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通过二十年来经济改革开放的实践,我国经济与旧的计划经济相比,在很多方面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1)政府计划与调控经济的方式发生变化,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已经很小,市场机制正在越来越广泛的范围中发挥着作用。 (2)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在经济运行中自主经营,展开竞争。目前我国非国有经济成份在产值中的比重已经超过了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国有企业正在实行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调整结构为目标的战略性改组。 (3)通过对国民经济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个人收入大幅度增长,城乡居民的个人消费和储蓄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大大提高,已经对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构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4)随着银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巳形成了中央银行调控下较完整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体系,信贷资金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举足轻重,货币政策成为调控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状况的有力杠杆。 (5)国际收支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显着上升,随着对外开放,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占GNP的比例巳由1978年的不足10%,上升到接近40%,1979~1997年间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近3500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国际收支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形势对国民经济及总供求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6)随着市场化程度提高,市场经济运行中不可避免的周期波动“自然节律”因素,在我国表现得越来越明显。 正因为社会经济情况发生了这些重大的变化,财政虽然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仍然处于重要地位,但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可以决定国民经济的总体平衡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都是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两者应该、也必须互相配合,来调节社会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平抑经济周期性波动以尽量避免或减少其对经济和社会所带来的损害。因而,在这一总目标下,我们就不能孤立地追求财政的平衡,而是要特别注重财政与金融的协调平衡以及社会总资金运行与社会供求总量与结构的综合平衡。为了这个目标,有时还需要财政或银行在不同年度采取紧缩或扩张的政策,这与财政平衡方针的精神实质是一致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 经济的市场化以及经济情况的复杂化,决定了今天综合平衡的调控手段要由过去的直接调控为主转变为间接调控为主,调控对象也要由过去对实物形态的指令性安排为主转变为以价值形态的杠杆调节为主。但是,这些并不能否定综合平衡思想的内核。 回顾建国以来经济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当国民经济的供求平衡关系遭到破坏,出现较大波动的时候,人们就肯定和重视综合平衡的理论,并据以进行经济调整;当经济调整恢复了平衡,国民经济顺利运行并取得重大成就的时候,就往往出现否定和抛弃综合平衡理论的倾向;当因此而使平衡关系遭到破坏,便又开始一轮新的循环。这种历史现象,一方面说明社会总供求平衡与宏观经济综合平衡的理论,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规律,显示出它的生命力;另一方面说明,人们主观认识上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容易导致国民经济出现反复,甚至付出高昴的“学费”。 在我国已经走向市场经济的情况下,“经济周期”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如何熨平经济周期波动,减少它带来的损失,即实行“反周期”的宏观调控,是我们必须着力探讨的重大课题,并且要跳出计划经济下固守年度财政收支平衡的框子,把眼界进一步扩展到跨年度、跨经济周期的相机调控及动态中与货币政策、国际收支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全方位协调配合。西方各国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互相配合实施反周期调节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9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成功实现国民经济“软着陆”,和1998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增加投资扩大内需的实践,是在新时期通过宏观调控寻求总供求平衡的典型事例。

财政收入论文

会写

1、财政收入的含义 ①从静态看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筹集起来的资金。②从动态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筹集资金的过程。 2、从财政收入的含义看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及启示 ①国家政权本身影响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的主体是国家。这告诉我们两点第一没有国家就没有财政收入企业的利润个人所得都不属于财政收入的范畴。第二国家自身也是一个直接影响财政收入的重要因素一个腐朽没落管理不善贪污充斥的国家财政收入的状况不可能是良好的。 启示:要增加财政收入必须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国家政权。 ②财政收入的形式和渠道是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 财政收入可以分为税收收入、利润收入、债务收入和其他收入简言之即税、利、债、费因此税、利、债、费是国家取得财政资金的形式财政收入的形式和渠道是否健全这些形式和渠道之间的关系的处理是否得当直接关系财政收入的形成。 税收是征收面最广、最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形式在形成财政收入的渠道中居主导地位这是由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决定的国家是政治组织不是经济组织国家的主要职能不是投资因而“利”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形式但绝不是主导形式“债”的特点在于到期还本付息因此债虽能形成财政收入但又必须严格控制其规模否则会形成债务危机甚至经济危机影响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费”具有一定程度上的随意性正是这种随意性易加重企业和群众的不合理负担降低国家的威信这也是农村的税费改革的重要原因。因此“债”和“费”都不能成为财政收入的主导形式。 启示:要增加财政收入必须完善税制推进税费改革建立健全合理的形成财政收入的形式和渠道的体系。 ③价格、汇率是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 财政收入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筹集起来的资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资金所能代表的社会财富并非常数在通胀背景下同量的财政收入就会缩水。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这些资金所能代表的国际价值是变化的因为汇率是波动的。例如人民币汇率的下跌美元的贬值使我国美元债务收入贬值而人民币的升值则使我国以本币计算的财政收入增值。但是价格和汇率的巨大波动都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因而最终不利于财政收入的增加。 启示:要增加财政收入必须保持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对内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对外保持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稳定防止汇率的大起大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④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基础性的是影响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因素 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实际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过程分配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决定的财政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因此财政收入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在价格不变的条件下生产规模、结构、水平及其发展速度对财政收入规模和增长速度有决定性的影响。 启示:要增加财政收入就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结构努力保持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⑤分配政策是影响财政收入的主要因素之一 经济发展水平是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基础但是在社会总产品中最终有多少能够成为国家集中起来的财政收入还必须要通过现实的分配过程才能实现所以财政收入要受到分配政策的制约。另外从动态的角度看经济发展水平与财政收入还有相互影响的一面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影响经济可图示为 可见分配或分配政策本身也是影响财政的重要因素。第一在经济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如果国家财政收入过多就会直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收入这对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个人购买力的增加产生不利影响最终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反而导致财政收入增加困难。而如果国家财政收入过少其直接后果则是减少财政在经济建设方面的支出降低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最终也将不利于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从而影响财政收入的增加。第二国家通过财政收支可以调控经济运行在经济总量一定的前提下财政收入的多少要因应经济发展的态势。在经济增长过热时国家应实施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适度增加财政收入减少财政支出而在经济增长滞缓时国家应当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增加财政支出减少财政收入更多的让利于民。 启示: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财政收入都是越多越好财政收入要坚持聚财有度的原则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的关系既要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又要促进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税收收入与财政收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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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大,财政收入质量就高。税收收入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据法定标准,从单位和个人无偿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税收历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80年代,西方各主要国家的税收,一般都占财政收入的80%以上,例如美国税收收入总额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已超过90%。中国在1950~1984年间,由于国营企业除向国家纳税之外,还上交利润,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总额的比重仅为50%。从1985年以后,由于先后分两步实行利改税,原来国营企业向财政上交的利润改为缴纳所得税,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大幅度上升,1985~1990年都达到90%以上。

两者区别在于收入形式不同,使用方式也有所不同,主体不一样。

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大,财政收入质量就高。税收收入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据法定标准,从单位和个人无偿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税收历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财政收入进行不同的分类。国际上对财政收入的分类,通常按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法下,将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拓展资料:税收收入: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中国税收收入按照征税对象可以分为五类税,即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其中流转税是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流转税是中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的60%多,主要的流转税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所得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国家已经开证的所得税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是指以各种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国家开征的财产税有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资源税是指对开发和利用国家资源而取得级差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收,中国的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等。行为税是指对某些特定的经济行为开征的税收,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国家政策的需要,中国的行为税类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国有资产收益: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国家凭借国有资产所的权获得的利润、租金、股息,红利、资金使用费等收入的总称。国债收入:国债收入是指国家通过信用方式取得的有偿性收入。国债收入具有自愿性、有偿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收费收入:收费收入是指国家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特定公共设施的使用时,向受益人收取一定费用的收入形式。具体可以分为使用费和规费两种。使用费是政府对公共设施的使用者按一定标准收取费用,如对使用政府建设的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的车辆收取的使用费。规费是政府对公民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或是是特定行政管理所收取的费用,包括行政收费(如护照费、商品检测费、毕业证费)和司法规费(如民事诉讼费、出生登记费、结婚登记费)。收费收入具有有偿性、不确定性的特点,不宜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财政收入的论文

会写

多年来,我国地方财政普遍面临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是:地方财政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地方财政支出的需求。为缓解这种矛盾,各级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及理论部门就如何增加地方财力的问题进行过许多有益的探讨与实践,但有限的收入增长始终难以满足巨大的资金需求,财政困难依旧,甚至有增无减。它表明,对于问题的解决而言,上述思路的能量是有限的。笔者认为,财政收入作为对政府提供公共商品所付财政成本的补偿,与财政支出有着本质的内在联系。二者互为因果,而且,从最基本的意义上讲,财政收入是以财政支出为基本前提的。因此,认真研究地方财政支出是促进地方财政状况改善的更有效的手段。 一 自体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支出作为地方政府履行其职能的经济基础,为我国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伴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化,地方财政支出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明显,财政支出结构也亟待优化。这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的矛盾加以剖析: 支出总量高速增长与财政支出结构失衡的矛盾 自实施“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以来,地方财政支出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的份额不断提高。1983年,预算内支出、预算外支出中中央和地方所占份额分别为7%、3%;3%、7%。到1995年,上述指标分别变为2%、8%;1%、9%。(注:从1993年起,预算外收支中不含国有企业和主管部门收支。但是,这一变化并不影响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的总格局,相反,这更清楚地表明了中央和地方实际使用预算外资金的情况,即地方是主角,中央是配角。)它表明,地方财政支出已占整个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左右,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实际上已形成“大地方、小中央”的格局。十余年来,地方财政支出迅猛增长,其增幅远远超过同期财政收入的增幅。1986年~1992年同口径比较,地方收支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6%和3%;从绝对量上看,1996 年的财政支出是1985 年的79倍。然而,在地方财政支出总量大幅增长的同进, 财政资金所产生的效用并没有同步增长,且财政支出结构失衡,其基本表现是: 一是地方经常性财政支出在整个地方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及增长速度均高于建设性支出所占的比重及增长速度,从而使地方财政具有明显的“吃饭”型财政特征。1992年~1996年地方本级财政支出的情况显示,地方财政建设性支出从未达到过本级财政支出的30%。这种状况似乎表明政府正逐步退出私人商品领域,但问题在于,我国财政建设性支出中绝大部分项目均属市场经济下政府应有所作为的领域。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我国整个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不合理。 二是地方财政的经常性支出中, 行政经费日益膨胀。 1992 年、 1994年和1996年,全国地方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之和分别为36亿元、56亿元和36亿元,其占当年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重分别为89%、43%和14%。行政经费的膨胀, 大量挤占了急需的地方公共支出项目,表明我国公共劳务提供的成本过高。 三是在各单项支出中,人头经费远远超过公用经费。以1994年为例,我国文教卫生事业支出、教育事业费支出、行政管理费类支出中人头经费均在80%左右。(注:人头经费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人民助学金和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其他费用和差额补助。)尤其是工资改革后,人头经费在大部分支出项目中更是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这进一步扩大了行政经费在整个地方财政支出中的份额,因此,支出总量的扩大,不仅未能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相反还导致了更为明显的不平衡与不合理。 越背越重的赤字“包袱”与日益增长的事业发展需要的矛盾 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地方财政赤字“包袱”越背越重,资金调度空前困难,部分地方财政不能按期发放工资,不能及时足额报销差旅费、医药费,上级财政拨付的专款因被挪用而常常不能及时到位。因此,部分地方财政成为实实在在的“吃饭”财政,少数地方连“吃饭”财政都难以维持。资料表明,从1986年开始,预算内财政收支中,地方财政几乎年年出现为数不小的财政赤字。此点在少数民族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在赤字额呈现扩大趋势的同时,赤字面也呈扩大趋势,使地方财政支出仅限于保工资和办公经费,而且这种“双保”又限于低水平,地方财政实际上是以欠帐“包袱”的加重来换取赤字的减少。而这种状况必然影响“九五”乃至更长时期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基础的稳固,也必然与日益增长的事业发展需要产生矛盾,从而使农业的“基础”地位,教育的“根本”地位,计划生育的“国策”地位,公检法的“重点”地位,无法从财政上得到保证,也使得缓解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变得极为困难。 预算内收入短缺与非规范性财政活动大量进行的矛盾 统计资料显示的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几乎是年年赤字,这表明预算内收入短缺,无法满足正常的财政资金需要。但与此同时,有目共睹的事实是,由财政供给资金的单位,无论发达地区还是不发达地区,干部和职工的生活条件却越来越上档次、上台阶。这显然是一种奇怪的不对称现象。其直接原因在于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存在及非规范性创收活动的“合法化”。它起码带来如下三个后果:其一,预算内收入难以随着经济增长而增加;其二,为非规范性财政活动的进行提供可能;其三,预算外收入成为地方财政平衡的“蓄水池”,有关机构与部门难以获得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及其它真实信息。正因为如此,我们基本上只能从预算外收入这个侧面来考查预算内收入短缺而非规范性财政活动大量进行的直接原因。 从全国来看, 同口径比较, 1992 年全国地方预算外收入总额是1984年的99倍,年均增长速度为7%,而同期地方预算内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只有5%。1996年,地方预算外收入较之1993年的增幅更是高达78%。从积极的方面看,预算外资金的增长和政府对这部分资金流向的控制,对各级政府综合平衡社会财力,补充国家预算资金的不足,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也正是这部分资金的相当一部分被用于单位办公条件(包括办公楼和办公设施)的改善,交通、通讯工具的便捷,职工福利(包括职工住宅、补贴、津贴)等额外消费的增加,而这些支出基本上是个人、集团消费方面的非建设性支出。它进一步使整个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出现“一头沉”的不合理局面。 不同地区之间以及同一地区不同级次之间支出水平、支出结构失衡的矛盾 当前,我国经济发达程度不同的地区,人均财政支出水平极为悬殊。从收入来看,1996年青海省人均财政收入不到广东的2%; 从支出来看,排序最末的贵州省,人均财政支出仅为上海的93%。 此种情况直接导致不同地区财政支出结构的差异。例如,仅从财政经费占支出的份额来看,1996年上海、北京、天津行政管理费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55%、32%、55%,而青海、贵州、西藏分别为99 %、86%、75%。因此,在经济发达地区,财政除满足政权建设和一般支出需要外,还有财力进行建设性支出,而不发达地区,其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保工资和最低水平的公务支出。这种差别除导致地区之间财政支出结构的失衡外,还进一步拉大了地区之间的差距。上述现象在同一地区的不同级次之间也同样存在,它使得中央和地方出台的统一的支出标准在同一地区的不同级次出现较大差异,从而带来地区内部不同级次之间的支出水平、支出结构的失衡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一种现象的出现,都可以从某种或某几种现象上找到原因。当前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诸多问题,离不开以下一些深层次的原因: 第一,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和市场的分工应十分明确,即市场能做且做得好的应尽量交给市场去做,只有市场做不好或不能做的才应由政府去做。但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的转轨变型期,政府、市场、企业的分工尚未相应转轨,因而在相当的程度上造成了当前财政支出的不合理和财政困难。例如,单纯从我国当前吃“皇粮”者众多,且增长过猛,从而导致财政支出大幅增长的情况就可以说明,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与我国的改革尚未触及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大政府行政机构这一历史“遗产”相关。 第二,由于历史、地缘、政策及其他主客观原因,我国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且这种不平衡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总量、人均占有量、城乡人民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等等。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例,沿海部分发达地区相当于低收入地区的15倍以上;以省份为例,1996年,贵州人均GDP与上海相差26倍。不仅如此, 在同一省区内部,也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区差距,例如,1992年广东最富的珠海市与最穷的河源市,人无GDP相差4倍。 而地方财政状况作为一个地区经济水平的综合反映,本身就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一面镜子。财政收不抵支、财政巨额赤字、中央财政补助比重高,很大程度上即是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的基本表现形式。而地区之间财政收支水平悬殊,财政收支状况迥异,则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反映。 第三,财政体制作为划分中央和地方分配关系的制度,是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但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大部分年份实行的是五花八门的财政包干制,即使是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实行操作中也沿袭包干制下的陈旧做法,有其名而无其实。由于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未能从法律上规范,因此地方各级的分配关系也不可能规范,在各级财政普遍困难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地区结构的优化亦难以有效进行。 第四,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致对地方性公共商品的需求增大。公共支出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范围项目与规模。其一般发展规律是:范围、项目由少到多,规模则由小到大。我国目前尚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在这个特殊时期里,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客观上要求提供越来越多的带有明显地域性的公共商品,但是现行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制度不能适应这种客观要求。在有限的财政收入无法满足巨大的财政需求,而“创收”制度合法化的情况下,各种税外收费、摊派、罚款、赞助、集资等非规范性的收入形式大量衍生且鱼目混珠,从而导致大量非规范性财政活动的进行。 三 显然,目前地方财政收支状况及地方财政面临的困难,不是或主要不是财政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它是我国历史的、政治的、经济的诸多因素综合作用在财政上的反映。因此,缓解地方财政困难,改善地方财政收支状况,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大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为使短期内收到较好的效果,当前,必须从财政内外部着手,改造现有环境,并重点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对政府作用进行正确定位,降低公共商品的供给成本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政府与市场分工的基本思路与原体制截然不同,因此,列入地方财政支出的事项大多属于满足地方公共需要的层次,即主要为社会提供难以按市场原则提供的地方性公共商品。公共商品的提供需要成本,但不能带来任何直接收益,这在客观上需要政府通过必要的技术装置使公共商品的享用者为之付费。从这个意义上看,地方财政收入是公民为消费地方公共商品而付出的价格或费用。而从公共需要的决定到公共商品提供出来,中间还需要经过许多环节,需要政府设立相应的科层组织。而且,在公民付费一定的情况下,政府设立的科层组织越庞大,公共商品的供给成本越高,公共商品的供给数量越少,质量越差。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应切切实实地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的要求转换地方政府职能,对地方政府作用领域进行正确定位,借第七次机构改革的东风,下大力撤消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机构;因岗设人,降低公共商品的供给成本。 配合市场化改革进程,认真清理财政供给范围及供给成本 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快,许多原来的差额预算单位已变为或逐渐变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许多原统由财政供给资金的单位无偿供给的商品与劳务已变为有偿供给,并逐渐由低价位供给改为高价位供给,而且,许多单位的收入已进入相对稳定阶段,如自1997年起,大中专院校招生全面并轨,所有通过入学考试的学生都必须交费上学,学费收入已成为此类事业单位的固定收入。因此,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变型中,应十分注意配合市场化的改革进程,适时清理财政供给范围,对已经或已具备条件按市场化原则提供商品和劳务的单位不再由财政供给资金。同时,重新调整财政供给标准,对提供纯公共商品的单位,应足额供应资金,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经费的过快增长;对提供混合商品、有一定收入来源的单位,则可分别具体情况采用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办法核拨经费,以使财政资金的使用真正限于公共需要的满足。 整顿分配秩序,建立规范化的地方财政收入体系 当前,非规范的、混乱的分配秩序是造成地方财政困难、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的最重要的原因,也是政府行为不规范的主要表现。因此,必须在规范政府行为的基础上,下大力气整顿分配秩序。首先,应将现行各种收费、基金中宜于采用税收形式的非规范收入纳入税收征收轨道;其次,应适应分税制改革,逐步下放税权,适当开征地方性税种,以使地方财政收入能随着地方公共商品需求增加而增长;第三,明确费权,并统一预算管理。费与税均属财政收入的必要形式,但二者之间存在着客观的界限:一般来说,涉及面较广,延续时间较长,收入用于一般性公共支出,而受益的地域性和边界性相对模糊者应用用税收形式;而涉及面较窄,延续时间较短,收入用于专项支出,则受益的地域性、边界性相对明确者可采用收费形式。因此,在确保税收收入占整个地方财政收入主体地位的同进,可通过制定收费决策程序及相应的决策制衡机制,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包括乡一级政府取得一定收入的权力。这不仅有助于地方公共收入体系的建立,而且,对于我国分配秩序的改善及财政收支状况的好转也是大有裨益的。 加强中央及省一级地方财政的财权和财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一般具有配置资源、平衡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的三大职能,其中,后两个事关全局利益的职能主要应赋予中央政府,中央财政在宏观调控中也应居于主导地位。这是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基本保证。而我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听任这种不平衡发展,既不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也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既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支出转移,也包括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收入让渡。这里,主要是指前者。由于我国的政权组织包括中央、省、市、县、乡5级,因此,要建立科学的财政转移制度, 其前提条件是加强中央和省一级支付的财权和财力,即应使中央财政收入在整个国家财政收入中、省级财政收入在整个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较高的比重。其最终目的是使中央财政和省一级地方财政能够以各种灵活多样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对其下级财政进行补助,以平衡不同地区的财政供给能力,缓解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并实现各级政府各自承担的基本职能。

财政收入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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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下半年,始发于泰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全球贸易和经济增长明显减慢,中国经济也受到了严重影响。在当时严峻而复杂的国内国际经济环境下,中国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地调整了宏观调控策略,实行了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  一、对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理念长期化的隐忧  由于我国目前的市场态势,总体上已由“经济短缺”过渡到“经济过剩”,“经济过剩”有可能成为我国今后经济运行中的一种“常态”。对此问题的关注,实际上反映了大家对我国近几年大规模财政赤字及政府偿债能力的担忧。  首先,“扩张性”财政政策(即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从短期看,的确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这一点是没有任何疑义的。但是,不管哪个国家,“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最终都要受到国家财政能力的制约,没有足够的财力做后盾,长期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是难以支撑的。虽然从1999年我国的国债负担率和居民应债能力两个指标来看,我国的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为12.93%(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60%左右),国债余额占居民储蓄余额的比重为17.60%(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为30%左右),说明我国国债的发行仍有较大的余地;但从国债偿还率指标来看,我国1999年国债还本付息额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重达16.8%(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10%左右),已大大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再从债务依存度看,这一指标逐年增加,居高不下,全国债务依存度1999年达30.6%(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20%左右),而中央债务依存度更是高达98%(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30%左右),都远远地高于国际公认的控制标准。1998年以来,整个国家财政有1/4的支出、中央财政有1/2的支出依靠发行国债来维持,这充分显示出我国财政的脆弱性,必将对我国未来的财政安全构成巨大的潜在风险。尽管我国目前的国债负担率和居民应债能力两个指标距国际警戒线较远,但实际上我国的财政债务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债务并没有现实可比性。因为西方的财政债务一般都等于公共部门债务,而我国的财政债务一般小于公共部门的债务。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三个项目:一是准国债项目;二是国有银行体系不良资产中的潜在损失;三是隐性养老金债务。显然,如果只单纯计算国家的财政债务,而不把以上三个项目考虑在内,就自然会低估政府债务规模;反之,如果把以上三个项目计算在内,则公共部门的债务规模就会大大增大。在我国,由于社会性质决定了政府财政是所有公共部门债务的实际最后承担者,所以,我国的公共部门的债务规模要远远高于财政债务规模。据有的学者估算,1999年我国公共部门的实际债务已超过当年GDP的50%,已接近甚至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其次,“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的结果,即加大财政赤字。财政赤字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从理论上讲,只要经济不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众保持良好的信心,一定的财政赤字规模(由此导致的国债规模)就是可以承受的,也不会导致什么财政风险,即随着赤字与债务的继续增加,到未来的某一天,政府既无法用财政结余来弥补赤字,又不能通过借新债来换旧债和弥补赤字,且又得不到国际上的有力援助。那么,政府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多印发钞票;二是宣布废除旧的债务。前者意味着恶性通货膨胀,后者意味着国家信用的破产,这两者都意味着经济或政权的崩溃。本人认为,由于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本来是在萧条时期应该暴露出来的问题,如经济结构问题,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收入差距问题,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等,在财政赤字对经济增长的刺激下,被暂时地掩盖起来,一旦财政赤字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刺激作用减弱,这些问题就又会重新暴露出来,对经济增长形成障碍,应引起足够重视。  再次,政府债务筹资,也需要支付成本。就政府债务而言,其成本就是债务利息。一般来讲,债务筹资成本是与政府的信誉成反比。但是,即使信誉再高的政府也不能做到一味地以低利率在国内外无限量地借款。在一般情况下,债台高筑的政府信誉级别与其债务规模成反方向变动,而政府的债务风险却又随债务规模的扩大、信誉级别的下降而增加,如俄罗斯财政与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就在于此。  最后,“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最终要靠政府机构来运作,并与行政行为结合在一起,这在执行过程中必然要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容易导致计划经济体制的复归,弱化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效率。由于我国目前的产权改革一直没有真正到位,没有建立起真正有效的法人财产主体,所以,在“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投资决策失误、效率低、效益差的局面不可能得到根本性改变。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公共投资被贪污、被侵占、被挪用和大量流失现象也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扭转,这都必然会严重影响到财政支出的实际效果。  目前,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总量矛盾与结构矛盾是相互交织、相伴而生的,采取简单的总量扩张政策是难以解决有效需求不足问题的。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采取扩张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经济却始终启而不发,关键在于日本未能将结构调整政策有效地结合于总量扩张政策之中,未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目前情况下,我们不能一味地依赖扩大财政赤字与大规模发行国债来刺激经济增长,财政支出的增加,必须建立在财政收入可靠增长的基础之上,同时注意解决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积极财政政策的完善应该从转变政府投资方式入手。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应该从财政投资这种直接手段转向利用财政投融资、财政贴息等间接手段,使政府投资成为杠杆,有效地带动社会投资。具体包括:(1)改变财政投融资方式,逐步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财政投融资制度,以便从制度上解决财政投资需求与投资供给之间的矛盾。(2)采取多种手段吸纳社会资金。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参股、财政担保等手段吸纳社会资金,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从而产生“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民间投资的增长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几年来,在积极财政政策的带动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快,但如果民间投资增长缓慢,则会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除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之外,还应全面落实引导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如落实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在税收上切实实行国民待遇,防止税负不公、双重征税等歧视性措施。要加强金融支持,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加强法律保障和服务机构。  第二,运用公共支出政策,刺激国内需求增长。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有利条件,适当多增加一些公共支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等投资风险小、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项目。这样做,不仅可以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长期以来制约经济增长的不利因素,而且也有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城乡居民消费。  第三,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启动最终消费。在这方面,一是要从调整体制内人员的收入水平入手,以处于类似于我国发展阶段的国家其国内体制外的工资水平为参照系,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货币化的政策,调整体制内人员的工资待遇。二是要通过改革,认真落实对企业和农民的减负政策,为提高职工和农民收入水平与购买力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要适当增加转移性支出的比重,加大国家财政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对住房、医疗、教育和就业制度等需要财政支持的改革,要制定反周期的操作。要力求减轻居民支出中的改革费用负担,稳定居民的支出预期。  第四,应充分注意政策的适时调整和渐进转换。主要是通过市场和消费替代、民间和企业投资替代、出口需求替代,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逐步“淡出”和转型创造条件。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大财政政策引导结构调整的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形成一整套带动产业调整和不断升级的创新机制;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优化税制结构,规范税费关系,使税制本身对经济景气产生有效的调节作用,同时,也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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