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 小城镇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啥

小城镇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啥

发布时间:

小城镇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啥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他始终是最关键也最重要的因素。-12/13/c_htm

在进行特色小镇规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以小镇的居民为主体,并且强调产业的特色以及乡村建设结合,这是一种产业和建设有机互动集合发展的方式,讲究综合产业建设、社区居住发展,以及生活服务空间等功能,从而可以营造出整体更加协调的生活方式。巅 峰智业认为打造高品质的文旅特色小镇,需要结合自身特质,找准产业定位,科学进行规划。

特色小城镇的建设要从特色着手,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一,选择好特色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在做好小城镇产业SWOT分析的基础上,从内部条件的区域优势、配套服务、利好政策、融资环境等着手研究。其二,特色小城镇必须做到“产镇融合”。产镇融合的核心是产业、就业、居住、消费相匹配。其三,尊重特色小城镇的文化风貌。特色小城镇的文化风貌是灵魂,要深入挖掘其产业文化、历史文化、自然特征、民俗风情等资源。其四,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就中国目前情况看,人才和产业较难集中到小城镇上。其五,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改革。要保障特色小城镇成功建设,现阶段必须要进行政策机制的改革创新,这是当前的国情。

小城镇建设的核心问题是

城镇化与集约用地,上的文献是免费查阅的

日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发布。规划提出,未来,我国将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并提出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等具体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制定实施《规划》,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规划》提出,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建设用地粗放低效。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城乡建设缺乏特色。体制机制不健全,阻碍了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提出了五大发展目标,一是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二是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城市群集聚经济、人口能力明显增强,东部地区城市群一体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中西部地区城市群成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新的重要增长极。城市规模结构更加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中小城市数量增加,小城镇服务功能增强。三是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成为城市经济生活的主流,节能节水产品、再生利用产品和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城市地下管网覆盖率明显提高。四是城市生活和谐宜人。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环境更加便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逐步好转,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城市发展个性化,城市管理人性化、智能化。五是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规划》提出,要实施好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四大战略任务。专家认为,《规划》最大的亮点是强调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规划》提出,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拓宽住房保障渠道等一系列举措,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并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大、中小城市建设将需要修建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以及电力、燃气、自来水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这意味着创造大量投资需求和就业机会。当然,新型城镇化是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根据《规划》,我国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明确,各类城镇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为基准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并向全社会公布,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预期和选择。为确保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规划》提出城镇化要体现生态文明、绿色、低碳、节约集约等要求,明确提出将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成为城市经济生活的主流,节能节水产品、再生利用产品和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城市地下管网覆盖率明显提高。为使城市生活和谐宜人,《规划》要求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消费环境更加便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逐步好转,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他始终是最关键也最重要的因素。-12/13/c_htm

小城镇建设的核心问题是指

微观建设:指小城镇的各种社会要素的创立、兴建、组合和发展工作。大体上可归纳为物质文明方面的建设与精神文明方面的建设。物质文明方面的建设主要包括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和市(镇)政设施建设等内容。经济建设涉及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建设,以及与小城镇居民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林、牧、副、渔等行业的建设。经济建设在小城镇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居于中心的地位。生态环境建设主要是围绕消除或控制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废渣污染、噪声污染而进行的排烟、防尘、绿化、美化、供水、排水、垃圾和粪便处理,以及隔声、消声等方面的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直接影响着小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极大地制约着小城镇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市(镇)政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工厂、商店、机关、学校、居民住宅的建设,以及道路、桥梁、供水、供电、文化娱乐和生活服务等公用设施的建设。市(镇)政设施建设是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必要条件,是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物质体现。精神文明方面的建设主要包括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两个方面。思想建设主要是用科学的理论和世界观、现代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风貌等来提高小城镇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建设主要是通过教育、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等文化事业的发展来提高小城镇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现代社会公民。此外,还有社会制度和组织方面的建设,主要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教育制度、家庭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与这些制度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设施的建设。基本内容——宏观建设  指一定区域内小城镇体系的建立、改造和发展工作。它侧重于解决一定区域内小城镇的密度、规模、功能和空间布局的问题,以及小城镇建设的发展速度和具体的方法、步骤等问题。一般地说,每一个区域内的小城镇,要尽可能做到密度适当、规模合理、功能互补、布局均衡。 小城镇建设要求从本地区、本城镇的实际情况及它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客观地位出发,做好总体规划。制定小城镇建设规划,要兼顾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规划的内容要全面,既要突出经济建设的重点,又要配合做好教育、科学、文化、人口、劳动力、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市(镇)政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规划。 1979年以来,中国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小城镇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与70年代相比,80年代小城镇不仅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市(镇)政建设也有较快的发展,社会功能趋于完善,对周围社区的辐射力、吸引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已有显著提高。在宏观布局方面有了一定的改善,有的地区已经形成比较合理的小城镇体系,特别是有一批明星城镇脱颖而出,为小城镇的发展开拓了一条崭新的道路。但是,中国现有的小城镇绝大多数都是历史上自发形成的,虽然具有某种自然的合理性,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和不平衡性。而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于小城镇的建设缺乏科学的规划和管理,致使小城镇建设工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诸如,小城镇的数量较多,规模较小,多数小城镇发展水平较低,功能不够完善,许多地区小城镇的分布不均衡,结构不合理等等。此外,资金不足,人才奇缺,土地浪费,环境污染,体制不合理,管理不完善等等,都严重地阻碍着小城镇的健康发展。  小城镇建设意义  一是带动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激活农村经济。小城镇的发展可以在原有乡镇企业发展基础上,培育出大量上下游产业,不断吸引周边相关配套产业的集聚,还可以利用各种优势,吸纳外部资本进入,形成一大批具有小城镇特色的产业品牌。二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迁移到小城镇,可以缓解过去的“过密化”为特征的人多地少矛盾,实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三是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保障能力,促进农村市场的消费;四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当地就业,解除外出务工之忧。农民进镇门槛、就业风险和生活成本较低,小城镇已经成为我国目前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

吉林省小城镇建设导 言 小城镇作为连接城乡的桥梁和纽带,在推动城乡一体化、推进城镇化和实现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加快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小城镇建设已经成为关系到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方面,小城镇问题愈来愈受到广泛的关注,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0]11号文)《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十五"计划建议等要求,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发展县域经济和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战略方针,在对我省小城镇现状和发展条件初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本规划纲要。A 吉林省小城镇的建设发展现状一、小城镇的基本特征吉林省小城镇建设发展的特点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小城镇建设发展具有明显的地带性根据全省的地貌、气候和资源等条件,可以把我省划分为东、中、西三个自然、经济地带。东部地区小城镇约占全省总数的31%左右,这一地带的小城镇中工矿镇占较大的比重,小城镇的非农业人口规模一般较大;中部地区约占全省总数的54%左右,城镇密度明显高于东西两地带。这一地带的小城镇多为农业服务型和农副产品集散型的,城镇非农业人口一般较少;西部地区小城镇约占全省总数的15%左右。这一地带的小城镇职能,总体上与中部地带的情况接近,但城镇规模一般相对更小,城镇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二)小城镇的综合经济职能不强,商品经济发展程度较低自1979年以来,吉林省小城镇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基于种种原因,城镇的综合经济职能不强。吉林省的小城镇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依靠森林或矿产资源发展的工矿镇;二是围绕农业发展的农业服务型小城镇;三是依托便利的交通条件发展的农副产品集散型小城镇;四是受大城市强烈影响的小城镇。 工矿型小城镇,一般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为了开发某种资源, 在原有工矿点或资源赋存地由国家投资扩建或新建的林业、矿业和矿产加工地。如松江河、泉阳、露水河、大石头、红梅、大栗子、红旗岭、夹皮沟、天宝山等。少量小城镇是围绕较为精细加工产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如石岘、开山屯、新站等。这些工矿镇(特别是以采掘和粗加工产品生产为主的小城镇)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由于经济部门单一,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企业负担过重,难以顺利适应市场需求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受旧体制旧政策的影响,观念落后,再加资源萎缩、市场竞争力较弱等因素的作用,城镇经济发展速度明显滞缓。农业服务型小城镇,多是为满足组织农业生产、调配农用物资、管理相应的行政事务等要求在基层政府驻地发展起来的。这类城镇一般仅具有一些主要服务于本行政区域的小手工业和集市贸易以及金融、邮电等机构,如巴吉垒、八屋、大岭、万宝等。这些小城镇数量多、分布广而服务范围小,受资源、资金等限制,经济水平一般都比较低,城镇规模较小,有相当一部分仅具有农村集镇的功能。农副产品集散型小城镇,多是依靠便利的交通条件发展起来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类小城镇由于商品流通快、信息灵活,发展比较迅速。如烟筒山、山城、朝阳川、郭家店、太平川等。还有少量的此类城镇是由于政策措施得当而发展起来的,如万良、五棵树等。从总体上看,这类城镇是我省商品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小城镇。大城市影响型小城镇,主要是指邻近大城市,受大城市技术、资金和市场的作用,近年来机遇把握得比较好,又有适当的交通条件,发展比较迅速的城镇,如合隆、卡伦、兴隆山、米沙子、大屯、玉潭、孤店子等。这类小城镇商品经济活跃,有一定专业化分工。前两类小城镇数量多,分布广,面临的问题较多。后两类小城镇虽然数量少,但活力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三)城镇职能几乎完全由本地非农业人口(户籍)实现由于我省小城镇的商品经济发展程度较低,吸纳农业剩余人口的能力比较弱,体现城镇职能部门的职工几乎完全是本地非农业人口,这同沿海商品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小城镇的状况有很大差异。从我省的情况看,本地籍非农业人口不足2万人的建制镇,绝大多数还不应算作小城镇。(四)发展条件的特殊性吉林省的小城镇发展同我国沿海一些省份相比,存在着时间和空间上的特殊性。在时间上,沿海地区小城镇发展起步是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不仅占有先行及少竞争力的优势,而且有国家政策相对宽松的优势。由于时间的落后,我省小城镇的起步发展,失去了这两方面的优势。 在空间上,吉林省地处内陆,除少部分边境地区外,大部分地区不具备发展来料加工型产业的优势。但吉林省处于亚洲玉米种植带,土壤、气候等有利于温带作物的生长,并且具有多种动物繁育的良好条件,因而适合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龙形经济。此外,吉林省居东北区中部,交通地位比较重要,交通网络比较完善,有利于各种货物的流通。再则,吉林省与俄罗斯和朝鲜接壤,有较多的口岸。这些空间环境的特殊性,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作用于吉林省小城镇的建设发展。按吉林省小城镇发展的时空条件和建设情况,总体上应采取选择一些条件优越的小城镇集中发展的战略,特别是以农副产品生产为背景的小城镇更应如此。因为,走农业产业化道路,要求有技术、原料和市场三重保证,这对于小规模经营来讲,难以抵御各种风险,而必须规模经营,龙形产业的龙头需选在条件优越的小城镇较大规模建设,才有利于经济的稳步和持续发展。另外,农业产业化形成大量的农副产品加工业,这些企业多属排放大量污物的部门,这类工业集中建设有利于污染物的统一净化处理。 二、小城镇在省域城镇体系中的地位我省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的人口总量对比,?quot;两头大,中间小"的状况。一方面是长、吉两个特大城市双星璀灿,另一方面是为数众多的小城镇繁星似锦。目前,吉林省城镇体系整体发展处于非均衡状态。小城镇非农业人口总数占全省城镇非农业人口的35%,低于长、吉两市市区非农业人口占全省城镇非农业人口9%的比例,而高于中间三个级别城市所占比例的平均值,在城镇非农业人口按城镇规模的分布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吉林省小城镇的职能单一性很强,为数较多的农业服务型城镇,一般只具有地方意义,在全省城镇体系中作为城乡联系的纽带,主要起基层管理的作用;工矿型、农副产品集散型和大城市影响型城镇,虽然具有一定的区域意义,但经济总体规模较小。小城镇全部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省总量的20%(含200万非农业人口和900余万农业人口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经济地位很低。小城镇为其他层次城市提供的产品,大部分是最初级的(属于第一产业的)产品,没有形成合理的产品加工与供给关系。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小城镇建设发展的主要问题1、小城镇建设水平较低,投资环境不良全省目前还有127个小城镇没有用上自来水,小城镇自来水普及率为37%,比全国平均值约低16个百分点;有高级、次高级路面2271万平方米,人均1m2,比全国平均值约低3 m2,有排水管道总长度1万米,人均占有长度58米,比全国平均值约低2米;小城镇共有住房面积84万m2,人均住房面积4 m2,人均居住面积23 m2,比全国平均值约低4m2;住房砖瓦化率为6%,比全国平均值低15个百分点。由于我省小城镇建设资金投入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98年我省小城镇人均各项建设投资268元,同期全国平均为679元),致使小城镇建设水平的差距还在扩大。全省小城镇镇区建设用地共为88k m2,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建设用地为65 m2,远高于全国人均53 m2的水平,按实际居住人口计算的人均建设用地同全国平均值的差别更大。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我省小城镇建筑层数低,建筑密度小,土地开发程度不高造成的。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的过高与人均建设物化资产量的相对较低形成巨大的反差,更反映了我省小城镇建设水平相对较低的状况。 这种低水平的小城镇建设状况,直接影响着产业投资的产出效益,导致招商引资的吸引能力较弱。投资环境的不良除了建设水平的因素外,还有思想观念和区位条件等因素的影响。2、小城镇建设基本属于自然发展状态,职能分工模糊,中心镇功能作用不明显吉林省的小城镇,绝大部分是80年代以来随乡改镇在基层政府机关驻地形成的"城镇型"居民点,改镇之前大部分仅具有集镇功能。为了使其实现城镇功能,多数小城镇在基本上没有外来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利用本行政区域内的资源,面向本行政区域的市场,组织上马了一些规模较小的属于二、三产业的工商企业。由于缺少科学的区域性规划和高层次计划指导,形成了镇镇雷同的产业构成,在市场经济逐步确立的过程中,个体工商业也加入了这种百镇一面的产业竞争之中。这种无序的竞争,严重地制约了小城镇的建设发展速度和社会经济效益,同时也造成一些条件较好的小城镇不能充分发挥其优势,也不能很好地体现其区域地位和功能,这种状况又反过来作用于经济和社会,导致不能实现良性循环的发展状态。3、多数工矿型小城镇经济发展滞缓,功能相对萎缩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一些依赖地方资源开发建厂建矿发展起来的工矿型小城镇(许多这类城镇是一厂一镇或一矿一镇),由于企业技术落后,产品初级单一,抵御风险能力差,竞争力不强而面临困境。特别是以采掘业为主的小城镇,资源的柘竭更加剧了困难的严重程度。工矿企业停产半停产造成城镇经济总量缩减,企业下岗职工充斥商饮服务业,市场呈低效益的"繁荣",城镇功能相对萎缩,个别一些这类城镇出现人口下降的状况。这类小城镇有泉阳、湾沟、桦树、天宝山、福洞等。 (二)制约我省小城镇建设发展的主要原因导致我省小城镇发展相对落后,造成上述问题主要有七种因素:即区位因素、观念因素、技术与人材因素、资金投入因素、行政区划与行政体制因素、计划经济惯性作用因素和小城镇规划的合理性与实用性因素。下面重点说明后面三种因素的影响。我省行政区划共有乡镇856个,平均每个乡镇人口约为2万人,比山东、江苏(两省平均都约4万)等省份的乡镇人口规模小得多(这两省正在调整乡镇区划,目标是平均每乡镇6万人口左右)。乡镇人口规模过小,难以形成具有一定质量的小城镇。另外,由于行政区划的限制、行政管理体制的矛盾,往往造成建设项目的不合理选址,进而导致小城镇建设发展的不合理。 计划经济时期,我省在资源赋存地建设了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围绕这些企业形成了一些工矿型小城镇。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不仅这些企业机制反映了强烈的不适应性,人们的观念也反映了很强的不适应性,这种惯性作用严重地制约小城镇的经济与社会的建设发展。除了机制和观念的不适应,国有大中型企业多存在企业办社会的现象,增加了企业负担;又由于长期的高积累低分配政策,企业为国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却背负着大量离退休职工和职工冗员过多的重担,这些状况也同计划经济的影响相关,并且都严重地影响这些小城镇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为了有利于小城镇的发展,国家特别重视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工作,我省各有关部门也相应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资金和技术力量不足等因素,小城镇规划的编制相对滞后,难以很好地适应建设发展的需要。到99年底,我省累积编制完成城镇总体规划(包括建设规划)的小城镇共有368个,占全部小城镇的58%,而这些已完成的小城镇规划中,已有很大一部分需要修编。在编制时间不长的规划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完成任务而编制的,因其投入很低,成果的合理性和实用性相对较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在编制设市城市和县城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当包括市、县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目前,我省城市(含县城)总体规划已经完成了90%以上,这些规划成果对于指导小城镇的规划建设起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多数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内容做得比较粗浅,还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一定区域内小城镇布局的科学合理。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分别从区域和城镇自身的角度,确定城镇的区域地位、职能、规模和具体的建设布局与设施标准,其规划的合理性与实用性是小城镇良性发展的重要保证。 B 吉林省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方向与目标一、指导思想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我省小城镇发展现状,全省小城镇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的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全省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坚持小城镇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结合、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相结合,与生态省建设相结合;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重点培育、强优劣汰、量力而行、、有序推进、以点带面、快速发展的方针,使我省小城镇真正成为一定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重点建设"十五"期间可提升为小城市的重点镇,积极培育作为远景发展为小城市的区域中心镇,加速发展大中城市周围的卫星镇,合理建设各类区域中心镇。二、基本原则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和最佳,"十五"期间,小城镇建设主要遵循以下五项原则:(一)择优发展原则即选择条件比较优越的小城镇,优先建设发展。(二)集聚发展原则改变小城镇建设重数量不重质量的偏向,引导人口和物质要素向中心镇、重点镇集中,以提高投资的产出比。(三)生态优先原则优先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产业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城镇。(四)分类调控原则针对不同类型城镇的主要问题和矛盾,采取不同的发展控制措施和对策。(五)配套建设原则在小城镇的建设方面,为创造最好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进行各种设施的合理配套建设。三、发展战略设想和目标(一)发展战略设想二十一世纪将是我国小城镇大发展的世纪。按照系统非均衡发展的战略思想,采用"点、轴"区域系统开发理论,我省小城镇建设战略上分三步走:第一步,重点建设小城镇的"点"。针对我省实际情况,优先发展、重点扶持具有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资源和规模优势的中心城镇,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以指导和倾斜。第二步,重点发展小城镇的"线",进一步完善"点",适当考虑"面"。在区域中心镇建设发展的基础上,与省域城镇体系布局规划相对应,按照三级发展轴线,采取轴线延伸,逐步渐进的发展形式,重点发展轴线上的小城镇。第三步,在"点""线"上小城镇逐渐建立完善的情况下,以发展"面"为主。最终形成我省小城镇在地域空间上的科学合理布局,形成我省经济发达、规模适当、类型多样的,小城镇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良性循环的小城镇体系。到本世纪中叶,力争把我省多数小城镇建设成为具有二十一世纪特点的,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优美的田园风光、典雅古朴的城镇景观、宁静舒适的居住条件、对广大农民和大中城市居民有巨大吸引力的跨世纪新兴小城镇。(二)总体发展目标吉林省的小城镇建设发展,应与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作为经济建设的主要载体,在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1、优先发展具有产业优势、区位优势、资源和规模优势的区域中心镇及重点镇和卫星镇在我省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中,少量处于接近县城(或县级市)地位的小城镇和个别条件特别优越的小城镇,应加大力度促进发展,强化其在省域城镇体系中的地位。这类城镇将从小城镇中分离出去,在省域城镇体系中担当更重要的角色,可发展成为县城或小城市。 选择100个左右小城镇作为县(市)域中心镇,"十五"期间重点发展五十个,另外五十个在"十五"以后纳入重点建设的行列。对于基础比较差又没有什么优势,而且城镇之间距离近的一些小城镇,应调整归并到其他小城镇。其余小城镇作为一般发展对象,通过政策引导和积极的措施推进,使其发挥应有的城镇功能。2、人口与建设用地发展总量非农业人口规模过小的小城镇,难以发挥城镇应有的功能。根据吉林省的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小城镇的非农业人口不宜低于10,000人。到2005年,小城镇城区人口总量控制在500万,百强镇城区人口应达到20,000人以上。根据城镇职能的不同,小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指镇区,下同)标准亦有所差别。综合性较强的小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宜取120-130 m2,工矿型小城镇宜取100-120m2,农副产品集散型小城镇宜取110-130 m2。由于小城镇现状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达200m2,调整降低人均指标需要有个过程,根据需要与可能,确定到2005年,人均建设用地150-160m2,小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约为600平方公里(含城区农业户籍人口用地,下同)。通过逐步调整,到2015年,按前面的标准,建设用地总量在600-700平方公里之间。3、小城镇建设水平到2005年,小城镇人均面积达到18平方米左右,小城镇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公用设施要基本齐全、配套,逐步建成一批基础设施比较配套,环境比较优美的居住小区。小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人均生活用水量为120升/日,排水管道服务面积达到25%。到2015年,小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为180升,排水管道服务面积达到60%。到2005年,全省小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2015年达到7 m2,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2005年达到95%,到2015年达到100%;2005年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5%,2015年达到40%;生活垃圾清运率2005年达到90%,2015年达到95%以上,处理率2005年达到70%以上,2015年达到85%以上。C 重点小城镇的建设发展这里采用城镇发展潜力作为选择我省重点建设小城镇的依据。评价小城镇发展潜力共用A、B两组16项指标。A组指标主要用以测评城镇发展的内在潜力,即城镇现状经济社会发展集聚规模和结构特征对城镇发展的内在影响力,包括城镇人口规模、工业总产值、工业产值增长速度、商业销售额、居住适宜程度、城镇基础设施水平、财政收入、城建投资规模、科教文卫水平、产业发展后劲等十项指标;B组指标主要用于测评城镇发展的外在潜力,即区域条件给城镇发展提供可能的外在影响力,包括腹地范围的大小、腹地人口密度、影响范围的农民人均收入与竞争城镇的距离等六项指标。综合考虑这些指标的原因是:作为城镇化原动力的工业化已不再是城镇化的唯一动力,包括旅游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在城镇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城镇发展机制呈现动力多元化、资本多元化的倾向。过去,城镇的形成与发展更多地依赖于国家计划投资于第二产业,而现在,城镇发展更多取决于非政府资本的投入。因此,地方经济基础状况、吸引外资的能力和吸纳量决定着城镇发展的速度和规模。根据上述综合指标,确定以下的小城镇为发展的重点镇: 兴隆山、合心、大屯、五棵树、大坡、弓棚、卡伦、米沙子、合隆、玉潭、左家、春光、红石、平安(舒兰)、烟筒山、乌拉街、岔路河、天岗、山门、范家屯、怀德、杨大城、石岭、双山、横道河、渭津、寿山、山城、海龙、辉南、抚民、孤山子、六道江、板石、万良、松江河、石人、马鹿沟、太平川、巨宝山、长山、蔡家沟、平安(白城市)、安广、万宝、四方坨子、石岘、官地、朝阳川、二道白河、鹿乡、上河湾、达家沟、哈拉海、优龙泉、夹皮沟、白山、红旗岭、江密峰、新站、白石山、郭家店、二密、红梅、三源浦、仙人桥、松树、五家站、瞻榆、大石头、黄泥河、老头沟、开山屯、松江、天桥岭、大兴沟、百草沟、头道、南坪、英安、敬信、放牛沟、孤店子、五里河、孤家子、营城子、鸭园、花甸、果松、王府站、大布苏、陶赖昭 第四章 实施规划的政策与措施一、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适应小城镇快速发展的现代管理机制(一)按有利于小城镇建设管理的原则,理顺条块关系,适应市场经济运作的要求,使政府由直接干预经济项目建设,转变为指导、调控和服务经济建设。要重点理顺工商、税务等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镇级财政,强化政府的城镇建设与管理职能。(二)小城镇建设要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小城镇的建设给予积极的支持,清除障碍,适时适度地调整、充实必要的政策法规,加强指导和监督,引导和推动小城镇的合理建设。要实行任职目标责任制,层层抓好目标落实,确保小城镇建设大目标的实施。(三)适当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扩展小城镇生存发展的空间。通过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整,改变目前小城镇资源少、规模小、市场小的状况,促进小城镇的合理布局和加速小城镇质量的提高。(四)建立适合研究与评价小城镇管理的统计指标体系。在明确小城镇概念的前提下,单独设立以小城镇为对象的社会经济指标统计系统,具体采用的统计指标应根据研究和评价管理的需要确定,并纳入政府统计部门的正常统计工作。二、全面推行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拓展投资融资渠道(一)鼓励招商引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实行招商引资的奖励政策,积极争取外来资金投入小城镇的建设。全面放开小城镇建设的准入领域,营造公平竞争、一视同仁的发展环境,建立适合新型合作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超常规发展的运行机制。重点围绕农业产业化和具有市场潜力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个体私营企业。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联办等形式进入 小城镇的信息服务、教育培训、体育文化、旅游业等第三产业;鼓励参与小城镇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交通运输、卫生保健等项目的建设和经营。 (二)深化小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鼓励房地产开发,推行经营性用地采取招标和拍卖方式供应,按市场机制建立和完善小城镇土地市场体系,发挥土地资产效益。(三)构建小城镇市政和公用事业经营市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经营,运用市场机制调节相关使用、利用的收费价格,促进资金周转,加大建设投入,改善小城镇投资环境。三、完善法律机制,规范建设行为 (一)制定出台《吉林省小城镇建设管理条例》。根据小城镇的城乡过渡性特点和吉林省特殊的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尽快出台《吉林省小城镇建设管理条例》,为解决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包括资金、技术队伍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诸种矛盾和问题提供帮助。制定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科学合理的全省重点镇评定标准,采用城镇发展潜力的综合量化指标,作为确定重点发展小城镇的依据,对重点发展的小城镇重新进行科学合理的评定,并由省政府公布重点镇名单。采取年度检查、考核的办法,对重点发展小城镇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 (二)科学制定县(市)域城镇体系和小城镇体系规划。加快编制我省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以便合理调整小城镇的布局,协调小城镇间职能分工和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关系;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抓紧制定全省小城镇体系规划,引导和调控全省小城镇逐步走上布局合理、功能明确、设施完善、协调发展的轨道;积极调整和修编小城镇规划,以提高小城镇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指导小城镇建设,促进小城镇良性发展。四、进一步完善和实行鼓励加快小城镇发展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一)调整完善有关小城镇建设的金融、财政、税收等政策,强化对小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鼓励与限制作用。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条件的小城镇和产业,分别制定相应的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特别要采取优先龙形经济发展的政策,用适当的政策导向促进小城镇建设由无序向有序、由粗放向集约的合理建设发展。(二)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破除城镇化障碍,促进人口合理流动。通过户籍改革,改革现行的人口二元化管理制度,疏通人口城镇化渠道。一方面促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更好地发挥劳动力的资源效益;另一方面扩大市场需求,拉动经济更大的增长。 (三)实行对区域中心镇、重点镇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培育建设中心镇和经济强镇。选择具有一定优势的小城镇,给予较优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做大做强中心镇和经济强镇。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实行重点镇、试点镇的动态管理。五、推进文明社区、文明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文化、小城镇文化,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丰富小城镇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小城镇。你是延大的吗?

小城镇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哪些

小城镇建设面临的挑战主要有:1、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与市民化仍面临严重制度障碍的挑战2、产业发展不能适应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需要的就业挑战3、城镇化进程中现行的土地制度面临巨大挑战4、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的挑战5、土地、资金、人才问题突出,要素瓶颈制约的挑战6、生态环境保护的挑战

摘 要:小城镇的发展对于推进我国的城镇化,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大中城市因农民工流入带来的巨大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国小城镇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比如小城镇数量和人口都有很大的增长但是,在小城镇的发展的同时,也伴随而来了很多的问题,严重的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针对小城镇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小城镇 土地流转 户籍管理制度 社会保障 投资机制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是"十一五"规划的战略重点,它指出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国内外的各种城市发展经验也都表明,小城镇在推动城市化进程,拉动农村经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它也成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进一步摆脱小城镇发展的束缚,加快小城镇发展速度,提升小城镇建设品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是势在必行的本文基于我国小城镇发展的现状,从小城镇建设中凸显出来的问题入手,着重研究了能够推动小城镇发展步伐的各种对策,来解决小城镇发展中的各种障碍1 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例如:我国农村建制镇已经自1978年的2173个发展到了1998年的19060个,增长了77倍,平均每年增加35个;1998年小城镇人口为16984万,其中非农业户口的人数约25亿人,小城镇人口占农村总人口比重的9%,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6%,比1978年占全国人口比重的5%上升了约8个百分点[1]这些骄人的成果都是必须肯定的,但是在充分肯定小城镇发展的这些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在小城镇发展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影响了小城镇发展的效果,增加了小城镇发展的副作用,同时也约了小城镇向更深层次的发展1 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由于政府功能软制弱,加上各种自然原因导致的小城镇发展的自发性,致使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的规划,总体指导不明确,具体表现在:(1)在我国小城镇的发展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稳定的科学规划,小城镇建设的数量众多,但却基本雷同,造成了严重的重复建设资源和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这种"全面"建设小城镇的发展思路使本来就紧缺的资金更加紧张,使小城镇的建设水平很低,质量很差,尤其是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远远达不到小城镇建设的要求(2)孤立的发展小城镇,没有把小城镇的发展纳入到大的城市群的体系之中,使小城镇的发展与周围大中城市和其它小城镇的发展相脱节,没有能够形成统一的城市网络体系,隔断了小城镇和周围大中城市的相互推动作用,不能够使小城镇的发展借助于大中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不能很好的找准小城镇发展的定位,把小城镇建设孤立于城市体系之外 (3)很多小城镇的发展存在着盲目攀比,不注重实际情况的问题小城镇的发展不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而是一味的追求政绩,照搬别人的建设经验,结果不适合的发展道路不但不能促进反而阻碍了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的发展政策还缺乏连续性,朝令夕改,反复建设,频繁改造,造成极大的浪费很多地方都是边建设边规划,甚至是先建设后规划,致使小城镇建设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合理性2 小城镇的规模过小我国的小城镇数量众多,但是规模过小有关研究认为,小城镇镇区人口在5万左右才能正常发挥集聚的功能[2]而我国农村镇镇区人口才6000多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只有3300多人[3]如此小的规模造成我国小城镇的功能不完善,吸引和带动能力不强,难以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转移小城镇规模过小还导致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过高,小城镇基础设施不健全,不能满足小城镇居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制约了小城镇的建设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3 制约小城镇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依然存在小城镇的发展需要各种配套政策的支持,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各种相关政策不仅不能推动小城镇的发展,反而羁绊了小城镇前进的脚步,它集中体现在承包土地流转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1 农民承包土地流转的制约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土地的流转程序和市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1)农民之间的土地流转有很多都没有签订合同或者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这就使日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增加了处理纠纷的难度,不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大,投入多,收益小的特点和农民的承包土地地块小,土地分散,不利于管理等原因,致使农民承包的土地想要转让却无人愿意接手,使农民的承包土地流转困难重重另外,由于我国农民有几千年来的"土地情结",但农民进城落户不能携带土地,即我国的非农业户口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力,这就使很多进城务工和经商的农民并没有放弃原有的土地,从而造成了"离土不离乡"的现象尤其在小城镇中,带地进城的人口占小城镇的总人口比重很大,农民进入小城镇后在农村依然保留着基本责任田和宅基地,这不但不利于农村土地的集中经营和农村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也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此外,对于土地的出让,转让,股份合作等经济行为必须明确土地的产权,而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规定农民对其承包的土地具有使用的权力,但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很不充分,比如我国规定了土地的延包期限为三十年,但是很多地方并未落实执行,土地承包依然调整频繁,致使农民的承包权不稳定;另外,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方面都受到限制,在现行的制度安排下,农民无法对自己承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以获得所需资金农民承包权的不充分,弱化了农民对土地的享用权利,减少了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可能性[4]2 传统的户籍制度的制约长期以来,户籍问题是困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大问题,也是困扰小城镇发展的大问题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以身份为核心,以出生地为基础把我国人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形成了城市和农村户口的二元化管理按照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农民是农业户籍,进入小城镇也仍然是农业户籍[5]农民要想获得城市户口有很多的限制,也有很大的难度有些时候农民进入小城镇,获得城镇户口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户籍制度成为农民进入小城镇的一只拦路虎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传统的户籍制度把户口和社会保障,医疗,子女教育,社会福利,社会地位直接挂钩,形成了进城农民与原有市民的不公平身份和不平等的待遇这种对农业户口的"歧视"严重地制约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小城镇的发展虽然国务院1997年20号和1998年24号文件规定,实行以居住地和现行职业确定落户地点和身份的管理制度,但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指标控制,严格的进城落户条件和审批程序等问题这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限制了农村人口的流动,制约了农民进入小城镇3 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制约目前,小城镇的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社会保障水平不高,跟大城镇相比具有很大的差距且小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政府投入的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等,使其远远跟不上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不能够适应小城镇居民对于安全,稳定的要求农民进城落户之后,就要放弃原有的土地,而在小城镇中的工作和收入不稳定,社会保障又不能保障其生活的稳定,保障其失去工作和正常收入后的基本生活,这就减弱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吸引力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够消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也是进入小城镇的农民不愿放弃土地的一个主要原因4 小城镇发展中资金短缺资金不足是小城镇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制约小城镇建设和阻碍小城镇发展的主要因素目前从总体上看,小城镇的投融资体制比较单一,投资的最重要来源仍然主要是政府而在我国,镇政府不是一级完整的预决算财政单位,所得税收需上缴县财政,镇政府的所需费用是县财政分发的人头费和超收部分的提成,这些费用仅够镇政府的正常运转,因此,城镇建设的资金就主要依靠预算外收入来弥补镇政府的预算外收入来源主要是土地拍卖所得和高额的城镇建设配套费为了增加收入,加快小城镇建设,政府只能抬高土地价格和建设配套费用,这就形成了限制农民进城和投资开发商进入的"门槛",增加了乡镇企业,农民和外部资金向小城镇集中的成本,抑制了乡镇企业和农民进城的积极性,减弱了招商引资的优势5 缺乏有效的产业带动小城镇的发展缺乏经济增长点,缺少有效的产业来带动这是因为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日趋完善,市场竞争日益的激烈,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而大部分乡镇企业领导因为思想僵化,文化程度不高,不具备所必需的管理素质和知识,没有能够适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和企业的发展方向,致使管理不善,没有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所以,近几年来,乡镇企业出现了增长速度放慢,吸引带动能力下降和经济效益下滑等问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城镇第二产业的发展第二产业发展的不充分,再加上小城镇的规模和人口过少,又影响着小城镇的规模和辐射效应,也就无法达到小城镇第三产业发展的需求此外,政府也没有能够根据小城镇自身特点和优势,制定出适合小城镇发展的经济道路小城镇发展和建设的盲目性很大,很多地方没有明确的发展路线或者其发展道路不适合,不能够拉动和引导小城镇第二,三产业的发展2 针对小城镇的发展应采取的措施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工业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发展小城镇的条件和环境也日益的完善和成熟扫除小城镇发展的障碍,提升小城镇发展的速度和品质,增强小城镇的功能也因此变得越来越紧迫,针对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各种相应政策,加快小城镇的发展 1 加强小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 做好小城镇发展的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小城镇发展的布局和步骤避免小城镇发展的重复建设,土地和资源的浪费要把小城镇的发展建设放在大的城市体系之中,放在大的环境之下来考虑小城镇的发展必须以大中城市为依托在城市化发展中,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各有其优势,城市化体系必须是一个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完整的城市体系小城镇的建设要借助大中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与大中城市一起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小城镇的发展也要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稳定连贯的政策要根据小城镇的地理位置,资源环境,人口等各种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政策,切莫盲目模仿,攀比2 加快乡镇企业和人口向小城镇流动并选择一批重点镇优先发展转变小城镇规模过小的限制,应加快乡镇企业向小城镇的聚集,对进城的乡镇企业在驻地,建房,办照等方面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服务,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特事特办,所有手续在一个地方办理,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从而调动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聚集的积极性此外,还需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的二,三产业,提高小城镇的就业空间和小城镇对农村闲置劳动力的吸收能力, 在小城镇的人口政策方面,要逐步取消户籍制度的限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另外,小城镇的数量众多,而政府的力量有限,要想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如果使所有小城镇齐头并进,全体发展,势必会造成小城镇规模小,层次低,质量差的问题因此,要想改变小城镇规模过小的局面,除了要制定政策吸引人口和乡镇企业向小城镇流动以外,还一定要改变小城镇"遍地开花"的发展战略,走分步骤,有阶段的小城镇发展道路首先,要选择一批基础好,经济发展潜力大的小城镇比如县城和县域中较大的镇集中力量优先发展这样既有利于提高小城镇发展的速度和品质,也有利于完善小城镇的功能,形成一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为下一步其他小城镇的发展创造条件和积累经验然后,在重点镇充分发展的基础上,

生态城市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啥

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一、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侧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换言之, 只是把“生态文明”中的“文明” 理解为生态环境状况的“好”或“不好”,而不理解为社会进步的程度。这样理解的道理是,在“五位一体”中已经有了“社会”领域,如果把“生态文明”再拓展到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难免存在重叠和交叉。总体上看,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走出了一条受国际理念影响、政府主导、运用激励与约束的市场化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中国特色之路。二、生态文明的核心1、人与自然是相辅相成的有机体。恩格斯强调,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一个相对平衡的生态系统,相辅相成,共生共荣,“只有人才能办得到给自然界打上自己的印记。因为他们不仅迁移动植物,而且也改变了他们的居住地的面貌、气候,甚至还改变了动植物本身。以致他们活动的结果只能和地球的普遍灭亡一起消灭。”因此,他告诫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2、人与自然是主观客观的统一体。与自然既是相互对立斗争的,同时又是相互联系统一的。恩格斯认为这两者的统一性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人们可以认识世界,其二,人们还可以能动地改造世界。扩展资料: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避免的误区误区一:生态好等于生态文明了。文明是社会进步状态,生态文明是指人与自然和谐的状态。人是生态文明的主体,人类社会文明决定环境状况。生态文明,不仅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更要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精神文明对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世界银行的相关研究发现,世界上一些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很好,但由于物质十分贫乏,人们不得不“砍柴烧”,导致水土流失和生态退化。反过来又加剧了贫困,形成“贫困—生态退化— 贫困”的恶性循环。简单地说,环境好了,精神文明也要相应跟上, 才是生态文明的本义。误区二:生态文明必然与经济发展对立。一些人“只谈绿水青山,不谈金山银山”。换言之,只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忽视经济发展的基础性。生态文明建设并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低消耗、高效益、高质量的发展。发展也不仅指经济发展,更不能简单地等同于GDP增长。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等,都是发展的内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一个完整表述。“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强调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我们既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一时一地的发展,也不能只讲环境保护,守着“绿水青山” 放弃发展。生活富裕但生态退化不是生态文明,山清水秀但贫穷落后也不是生态文明。要实事求是地平衡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把握好“度”。误区三:“有了金山银山,也买不来绿水青山”。误以为“有了金山银山,也买不来绿水青山”, 将此等同于“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强调,破坏绿水青山的金山银山,宁可不要;以人体健康为代价的一时发展,宁可不要;损害国家长远利益的发展, 宁可不要。但与“有了金山银山也买不来绿水青山”的意思并不完全相同。其一,“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有个前提条件。在“两山论”诞生地浙江省安吉县余村, 经济发展有了一定基础。其二,对联合国评价认为“不适宜人生存的地方”,花“金山银山”买“绿水青山”是得不偿失的。其三,塞罕坝、库布其的治沙实践证明:只要人们付出劳动,“荒漠变绿洲”是可以实现的。因此,在强调“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时,也不应该否认,绿水青山可以带来金山银山,金山银山也可以用来建设绿水青山。误区四:生态文明建设等同于环保工作。生态文明建设有广义和狭义理解。广义的生态文明建设包括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社会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狭义的生态文明建设包括国土空间优化、整治与可持续安全,资源节约、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与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保育、修复与可持续承载等方面。由此可见,环境保护是狭义的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部分。无疑,在环境形势较为严峻的当下, 环境保护应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但不能把生态文明建设仅仅看成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提升。否则,生态文明建设就可能与生态文明体系中的其他脱节。与之相关,生态文明建设绝非仅是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而需要所有政府部门均担负起相应职责。空间优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业升级、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社会转型。科技创新、生态文化、绿色消费、绿色财税、绿色金融等, 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201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为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部门联动, 创造了有利条件。误区五:生态优先就是环保优先。资源、环境、生态是一体的, 是从不同角度界定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自然界。资源侧重于利用的目的,如经济资源、战略资源等;环境侧重于生存的目的,如宜居环境、优美环境等;生态侧重于生物与环境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人是生物物种之一。生态优先,是生物优先、环境优先,还是生物与环境关系优先,存在多解性,认识上的模糊性必然会带来行动上的多样性。例如,一些地方以生态建设之名行开发破坏之实;一些地方花巨资在河流和湿地上建起“三面光”的人工水泥堤坝,破坏了动植物与水的联系。一些地方违背自然规律,用“大跃进”方式建设生态城市,大搞大树进城,指望“今天栽树、马上乘凉”;一些地方“一刀切”关停企业,不仅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更增加了就业压力和社会稳定的隐患。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改革开放40年来的生态文明建设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生态文明:社会主义必须高扬的核心价值

据报道,目前我国已有多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的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遗产更具国家代表性和典型性,面积更大,生态系统更完整,保护更严格,管理层级更高。报道称,国家公园是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的一个新的类型,设立国家公园不是孤立地进行,也不是完全取代或替代原有的自然保护地类型,而是要以此为契机,制定中国国家公园和其他类型自然保护地的标准,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框架对中国现有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进行科学的分类和梳理,建立中国自然保护地管理分类体系。专家表示,“生态保护第一”“国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这3大理念,正是中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核心,中国的国家公园与其他国家的国家公园有相同之处,也有很大不同,与生态保护兼容的环境教育、生态体验和一些社区的传统生活方式,则是可以保留的。国家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公园建设中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是所有国家都会遇到的问题。要兼顾保护和利用的平衡,这样才不会让保护区内外成为对立的关系。

  • 索引序列
  • 小城镇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啥
  • 小城镇建设的核心问题是
  • 小城镇建设的核心问题是指
  • 小城镇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哪些
  • 生态城市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