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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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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昆曲、古琴艺术、南音等。南音也称“弦管”、“泉州南音”,福建省闽南地区的传统音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内容之一。南音起源于何时,文献资料没有明确记载。民间有多种传说,有说是唐代大曲中的“破”“遍”等宫廷音乐传入福建,与当地民间音乐相互融合发展而来;有说是唐代末年闽王王审知兄弟入福建时带来。专家学者则从南音的曲牌、乐器和术语等资料进行考证,一般认为,南音大约形成于宋,发展在明清时期。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为Ⅱ-71。2009年9月30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组织大会上,南音正式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传承价值:南音也称“泉州南音”,是中国历史悠久的汉族音乐,其唱法保留了唐以前传统古老的民族唱法,有“中国音乐史上的活化石”之称。 除了在闽南地区的泉州、漳州、厦门和港、澳、台地区以外,泉州南音还流播到菲律宾、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缅甸、越南等国家,成为维系海外侨胞和台湾同胞乡情的精神纽带,对增进民族认同感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陶立璠,樱井龙彦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论集北京:学苑出版社 向云驹论“文化空间”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刘红婴世界遗产精神北京:华夏出版社, 周耀林、王三山、倪婉主编世界遗产与中国国家遗产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刘红婴,王健民世界遗产概论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中国文化遗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信使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站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

1、南音也称“弦管”“泉州南音”,福建省闽南地区的传统音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内容之一。2、侗族大歌,流行于贵州省黔东南地区的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等侗族聚居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的传统音乐,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3、蒙古族长调民歌,“长调”在蒙古语发音为“乌尔汀哆”,意思是长歌,是内蒙古自治区传统音乐,被誉为“草原音乐活化石”。2006年5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为Ⅱ-3。4、古琴是中国最早的弹弦乐器,是中国传统文化之瑰宝。它以其历史久远,文献瀚浩、内涵丰富和影响深远为世人所珍视。2003年11月,中国古琴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第二批“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8年被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5、昆曲(Kun Opera),原名“昆山腔”(简称“昆腔”),是中国古老的戏曲声腔、剧种,现又被称为“昆剧”。昆曲在2001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8年被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6年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昆曲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古琴艺术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蒙古族长调民歌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侗族大歌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南音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ppt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作为参考文献。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扩展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要保护,不是因为好看,而是因为有用!如果“非遗”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跟古董和艺术品收藏没有什么区别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非物质的无形的遗产更加重要,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难以言传的意义、情感和特有的思维方式、审美习惯,蕴藏着传统文化的最深的根源,保留着形成该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陶立璠,樱井龙彦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论集北京:学苑出版社 向云驹论“文化空间”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刘红婴世界遗产精神北京:华夏出版社, 周耀林、王三山、倪婉主编世界遗产与中国国家遗产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刘红婴,王健民世界遗产概论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中国文化遗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信使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站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资料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数位居世界第一。包括:皮影戏,剪纸,古琴,第七,珠算,二十四节气,针灸,书法,京剧,活字印刷术,清明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昆曲、古琴艺术、南音等。南音也称“弦管”、“泉州南音”,福建省闽南地区的传统音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内容之一。南音起源于何时,文献资料没有明确记载。民间有多种传说,有说是唐代大曲中的“破”“遍”等宫廷音乐传入福建,与当地民间音乐相互融合发展而来;有说是唐代末年闽王王审知兄弟入福建时带来。专家学者则从南音的曲牌、乐器和术语等资料进行考证,一般认为,南音大约形成于宋,发展在明清时期。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为Ⅱ-71。2009年9月30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组织大会上,南音正式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传承价值:南音也称“泉州南音”,是中国历史悠久的汉族音乐,其唱法保留了唐以前传统古老的民族唱法,有“中国音乐史上的活化石”之称。 除了在闽南地区的泉州、漳州、厦门和港、澳、台地区以外,泉州南音还流播到菲律宾、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缅甸、越南等国家,成为维系海外侨胞和台湾同胞乡情的精神纽带,对增进民族认同感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 缂丝 · 全聚德 · 苏绣 · 吴歌 · 评弹 · 中和韶乐 · 川剧变脸 · 滩头年画 · 江永女书 · 南京云锦 · 西安古乐 · 南音 · 青浦田歌 · 松江顾绣 · 南汇锣鼓书 · 侗族大歌 · 山西“耍孩儿” · 纳西古乐 · 唐三彩 · 紫砂壶 · 木版年画 · 川江号子 · 古琴 · 皮影戏 · 剪纸艺术 · 傩戏和傩戏面具 · 杨柳青年画 · 木卡姆 · 梁祝 · 少林功夫 · 昆曲

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是可以作为参考文献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参考文献

要求:讲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现状(可选典型案例或者国外情况进行对比)的分析,以及我国遗产的开发与保护前景。还要200字的中文摘要,3-5个关键词,后附3-5个参考文献。

北京传统文化保护的历史性进步  北京作为有3000多年建城史和850多年建都史的六朝古都,拥有极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好古都北京的文化遗产是北京对国家、对人类所承担的历史责任。从1978年到2008年,改革开放走过了30年的历程。30年来,北京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成就,而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无疑是不可忽略的进步和成果之一。  30年来,北京市对传统文化的保护经历了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进入21世纪以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进一步推进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阶段,继承文化传统、传承文化血脉得到越来越多国人的关注和响应,成为中华民族的基本共识。加紧抢救和保护北京的优秀文化遗产,对确保北京政治、文化中心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对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而特殊的意义。  一、传统文化保护在“文革”的废墟上开始起步  “文化大革命”使北京市的文化遗产资源遭到空前的破坏,尤以“破四旧”对传统文化的破坏最为严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北京市开始全面的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并在当时思想禁锢的情况下,大胆解放思想,逐步打破了传统文化的禁区,使人们对保护我国优秀文化遗产的认识不断加强。  标志一:传统文化活动恢复举办  “文革”结束后,具有北京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艺术活动恢复举办,其中在改革开放之初举办的一些活动对当时打破“文革”的禁锢、彰显传统文化的魅力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一是北京京剧团1977年5月为纪念《讲话》发表35周年演出的京剧历史剧《逼上梁山》,这是“文革”后北京乃至全国第一次上演的古装戏。二是北京丰台、顺义等郊区县在1978年2月春节期间举办的民间花会演出,这是“文革”中被禁止的北京民间花会首次公开表演。三是文化部1978年9月在北京举办的部分省、市、自治区民族民间唱法会演,这是文革后民族传统音乐的第一次大规模展示。四是北京市文化局1982年7月在劳动人民文化宫举办中日两国民间艺术交流活动,这是北京市组织的第一次国际间的民间文化交流活动。这些活动标志着民族民间文化在经历了文革劫难之后的全面恢复,并且为后来进行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北京的庙会、灯会曾是京城最具特色的传统民俗活动,每到春节,人们举家逛庙会、灯会成为节日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志。文革期间,庙会全部销声匿迹。1985年春节,东城区借传统庙会的模式率先举办了北京地坛春节文化庙会,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此后,龙潭庙会、白云观庙会、东岳庙庙会、厂甸庙会以及燕山元宵节灯会、龙庆峡冰灯艺术节等陆续举办,并逐步成为北京市春节文化活动的重要品牌。  标志二:传统文化保护得到推进  改革开放30年来,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越来越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各级文化部门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了大量的挖掘、整理工作,收集了一大批具有珍贵历史文化价值的宝贵资料。其中最具影响力的就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后进行的、被称为“中国民族文化万里长城”的“十大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1979年,由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等单位联合发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十大集成志书” 编纂工作在全国轰轰烈烈展开。北京市于1981年8月率先启动了《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北京卷》和《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北京卷》两部集成的编写工作,其他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也在其后陆续展开。在此后的十几年间,数以千计的文化工作者深入到农村地头田间,搜集整理和录制了一大批录音录像资料,成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留存下来的最为珍贵的原始资料,为传统文化的保护和抢救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标志三 传统文化艺术得到发扬光大  保护传统文化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使这些古老的民族民间文化获得新的生命,焕发时代光彩。北京市文化局从2000年起就开始投入力量对传统民间花会的项目进行科研改造,昌平的“花钹大鼓”、门头沟的“太平鼓”、延庆的“旱船”、房山的“小跑跷”、怀柔的“竹马”等项目都先后被列为科研项目,由市文化局组织专家对这些民间舞蹈项目从表演、服装、道具、音响等各方面进行改造创新。其中“花钹大鼓”和 “太平鼓”参加了2001年在北京举行的“居庸关长城杯”中华民间鼓舞大赛,“花钹大鼓”获得了中国民间文艺的最高奖——山花奖。秧歌是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表演形式,但由于在表演风格、表现形式、服装化妆等方面都缺乏时代感和美感,为此,北京市文化局和北京群众艺术馆从2001年起组织民舞专家进行创编,完成了“彩带秧歌”、“扇花秧歌”、“拍打秧歌”等8个创新秧歌,并通过出版光盘、盒带、举办培训班以及媒体宣传等形式向全市普及推广,使古老的民间秧歌得到了传承和发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使传统文化保护登上新的台阶  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以前都定位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从2005年起,这项工作的名称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法概念逐步替代了“民族民间文化”的提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继续,并且保护力度更加深化、社会反响更加强烈。应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是对传统文化保护的历史性进步。  2003年3月,文化部在全国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这是一项全国性的政府工程。为此,文化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等文件,并于2003年11月、2004年10月两次召开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专门会议,相继确定了40个保护工程的试点项目。北京门头沟区的“京西幡乐”、北京民俗博物馆的“老北京商业民俗”2个项目入选其中。北京市文化局也于2004年和2005年先后确定并公布了北京市的2个综合性试点区、1个综合性试点乡和21个试点项目。这些试点项目积极探索保护方式,为以后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2005年6月,文化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6年12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自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从2005年起,北京市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也进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阶段。2006年1月,北京市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围绕普查、传承、文献等三项工程全面展开,以不断促进全市保护工作的开展。2005年7月,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在全市18个区县展开,至200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2006年12月和2007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了两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市各区县也先后建立了本区(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使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基本建立。  根据国务院的通知精神,2006年—2008年,北京市连续举办3届“文化遗产日”活动。2006年6月10日,北京市文物局和文化局联合在首都博物馆新馆举行庆祝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大型活动开幕仪式,全市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共举办各类宣传展示活动73项;2007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北京市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身边——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展览”、“咱老北京的玩意儿——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等活动。除了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展示活动外,北京市还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民俗节日以及二十四节气等各种文化载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使市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  为了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北京市文化局自2004年起先后举办了5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题培训班,全市各区县及相关部门的人员300余人次参加学习。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北京市文化局社文处、北京群众艺术馆与西城区文化馆等单位联合举办“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高级研讨班”,邀请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赵书、刘锡诚,群众文化专家刘波,著名学者沈望舒等前来授课,29名学员获得北京市人事局颁发的《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撰写30余篇论文由民族出版社结集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纵横谈》一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如同吹响了对传统文化加强保护的号角,使人们对传统文化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社会意义都有了新的认识和评价,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赢得了一个超过以往的大好机遇。这项工作的继续进行,对推进我国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提高全民族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都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三、北京市民族民间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累累  改革开放30年来,北京市民族民间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  1、建立了一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机制  自2003年以来,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任务、明确了责任。2006年6月,北京市成立了由文化局牵头,市发改委、建委、民委等十余个市委办局参加的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及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自2005年起,北京市每年均投入大量专项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至2008年已达2000多万元。2006年底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2008年北京市文化局非遗保护处成立,各区县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这些都为今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造了条件。  2、编辑出版了十大文艺集成志书(北京卷)  截至2007年底,北京市“十大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其中,《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北京卷》、《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北京卷》、《中国戏曲音乐集成•北京卷》、《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北京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北京卷》、《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北京卷》、《中国戏曲志•北京卷》和《中国曲艺志•北京卷》等8部已完成出版工作。《中国歌谣集成•北京卷》于2007年通过终审,现已付梓印刷;《中国民间谚语集成•北京卷》已完成编辑工作,现正在终审中。  此外,全市各区县也同时组织编辑出版了民间艺术分卷以及相关的成果汇编。门头沟区2001—2006年整理编辑出版了《门头沟文化丛书》3套20余本,朝阳区编辑出版了《温榆水经》、《武士春剪纸集》,西城区编辑出版了《西城民间艺术丛书》一套4本等,北京市民协先后组织出版了《北京风物传说》、《香山传说》等民间文学丛书10余种。  3、初步完成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  按照文化部的部署,北京市于2005年7月开始至2007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普查。其间,全市18个区县组织培训了近2000名普查员,深入全市社区和村落等最基层单位进行深入走访调研,初步摸清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底数。据统计,全市共完成普查项目6000余项,经过甄别和合并,有近3000个项目进入《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项目汇编》(区县分卷本),共21卷。此次普查,不仅培养了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干部队伍,同时抢救保护了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资料和珍贵实物,为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建立完善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要求,国务院于2006年5月、2008年6月公布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北京市第一批有13个项目入选,第二批有61个项目(含扩展项目16项)入选,使北京市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达到74项。2006年12月和2007年6月,经申报、论证、评审、审批等程序,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两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一批为48项,第二批为105项,共153项。此外,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全市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已经初步建立,全市18个区县共公布区县级名录315项。  5、组织评选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007年,文化部在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评选,并于2007年6月和2008年1月先后公布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777名,北京市共有26人入选。2008年5月,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正式公布,共有94人入选。  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走过的历程,充分展示了改革开放30年来北京市在传统文化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相信,今后中国定将无愧于“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东方文明古国的赞誉,北京也将无愧于有着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六朝古都的称谓。  参考文献:  1、宋海波主编:《北京志文化艺术卷群众文化志》,北京:北京出版社,2001  2、周一兴主编:《当代北京简史》,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  3、潘德千主编:《北京文化艺术大事记》(资料),北京,2003  4、周述曾主编:《全国十部文艺集成志书北京卷编纂纪事》,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4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作为参考文献。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扩展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要保护,不是因为好看,而是因为有用!如果“非遗”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跟古董和艺术品收藏没有什么区别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非物质的无形的遗产更加重要,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难以言传的意义、情感和特有的思维方式、审美习惯,蕴藏着传统文化的最深的根源,保留着形成该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考研参考书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 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苑利 / 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与实践》 学苑出版社2009年版 刘锡诚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田野工作方法》 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年版 王文章《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观》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本书编写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宋俊华主编《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浙江人民出版社辅导教材介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才思考研考博·中国艺术研究院教研组编《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才思考研考博·中国艺术研究院教研组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才思考研考博·中国艺术研究院教研组编《中国文化读本重点笔记》才思考研考博·中国艺术研究院教研组编《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往年真题》才思考研考博·中国艺术研究院教研组编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在最近十年,尤其是最近五六年,从一个陌生的名词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这个过程中,从政府到学者到普通群众,都对中国的非物质文化物产抱有相当大的热情。2000年,我国开始为非遗项目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了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的昆曲名列第一位。当时进入这个名录的,还有日本的能乐。但是当时我们所有的新闻媒体,只是用一个很小的篇幅报道了这件事情。而日本却是用通栏的大标题,把能乐进入联合国的非遗名录当成他们国家一个非常大的荣誉来报道。说明我们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没有一个足够的认识。这个观念上的差距比2001年中国和日本经济上的差距还要大。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社会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平台上,正是由于这一新的平台所具有的综合实力,社会对于文化传统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像“非遗”这样的议题才可能成为社会的焦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其实是我们文化认同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于中华民族宝贵文化创造力的珍重和关切,这种认识上的提高正是和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综合实力的提升相联系,这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是一种更有力度的支撑。中国现在是进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最多的国家。现在我国昆曲、古琴艺术等有26个项目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另外还有羌年、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三项被列入联合国亟待抢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且就在最近,文化部和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颁证仪式,向参与申报工作的95个单位颁发证书,再一次表明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非常重视。  尽管如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仍处在一个初级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力度不够。由于民间文化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政府部门长期不够重视,普查工作力度不大,导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认识不清,缺乏深入和广泛的了解。我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也相对滞后,如陕西户县的农民画、陕北的安塞腰鼓、青海同仁的热贡艺术、新疆哈萨克族的“姑娘追”、壮族的“三月三”、苗族的姊妹节、云南傣族泼水节等,在数量上明显占有世界总量的很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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