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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和编辑人体基因属于科研活动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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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和编辑人体基因属于科研活动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率

运用基因工程技术,不但可以培养优质、高产、抗性好的农作物及畜、禽新品种,还可以培养出具有特殊用途的动、植物。  转基因鱼  生长快、耐不良环境、肉质好的转基因鱼(中国)。  转基因牛  乳汁中含有人生长激素的转基因牛(阿根廷)。  转黄瓜抗青枯病基因的甜椒  转鱼抗寒基因的番茄  转黄瓜抗青枯病基因的马铃薯  不会引起过敏的转基因大豆  超级动物  导入贮藏蛋白基因的超级羊和超级小鼠  特殊动物  导入人基因具特殊用途的猪和小鼠[编辑本段]基因工程与环境保护  基因工程做成的DNA探针能够十分灵敏地检测环境中的病毒、细菌等污染。  利用基因工程培育的指示生物能十分灵敏地反映环境污染的情况,却不易因环境污染而大量死亡,甚至还可以吸收和转化污染物。  基因工程与环境污染治理  基因工程做成的“超级细菌”能吞食和分解多种污染环境的物质。

不犯法,发展研究基因工程造福全人类,怎会谈到犯法?

民法典草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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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条 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民法典草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我国自70年代末即开始了基因工程研究工作。最几年来,我国的基因工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利用DNA重组技术表达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胰岛素、干扰素、青霉素酰化酶、猪牛生长激素、促红细胞生长素等等。其中基因工程乙肝疫苗、基因工程α1型干扰素已投放市场,还有好几种基因工程医药也已进入了中试阶段,转基因植物和生物农药的基因工程工作,也将进入中试、野外试验阶段。但是基因工程技术在生产上的作用还发挥不够,经济效益还不大,还有待于提高水平以及培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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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总则编 健全民事权利体系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代表: 作为开篇,民法典草案总则编提纲挈领地将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与引领性的内容纳入其中,纲举目张,统领其他各分编内容,奠定了民法典草案的基调与框架,是民事主体权利保障的集大成。 总则编将“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目的之一,采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通过民事权利专章中列举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等民事权利,并规定“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兜底条款,从而全面系统地确认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构建了完整的民事权利体系,夯实了善治之基。 总则编注重保护人身权利,明文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全面列举人身权利,并置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其他权利之前,表明民法典草案重视对人的保护,着重保护人身权利,强调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容侵犯,恪守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 总则编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凸显民法与时俱进、面向未来的立法精神:肯定胎儿享有继承与接受赠与的权利,建立健全成年监护制度,回应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要,明确网络虚拟财产与数据为民事权利的客体,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充分体现民法典的时代特征。 (本报记者徐隽采访整理) ②物权编 平等保护公私产权 九三学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戴红兵委员: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民法典草案物权编第207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草案明确平等保护私人物权,看似平淡寻常,却意味着在法律面前无论国家、集体还是个人的财产,都能享受法律相同力度的保护,这是对改革开放40多年成果的法律确认,也赋予公众更多信心。 物权编在一般规定中直接体现物权平等的原则,在很多细节中也体现了对平等保护的落实。草案中关于征收补偿的规定,在扩大补偿范围的同时,强调“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一些地方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过程中,发生补偿不到位、补偿方案不合理或价款未支付等现象,“及时”二字的增加是对公权力的约束,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平等保护”释放的是国家深化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心,折射出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护公民权益的态度。民法典必将铸就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本报记者孟祥夫采访整理) ③合同编 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代表: 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民法典草案在现行合同法的基础上,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坚持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完善合同制度。合同编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一般性规则。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规则,增加了预约合同的具体规定,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等合同订立制度。草案还针对实践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义务不办理报批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问题,明确了当事人违反报批义务的法律后果。 物业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3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为破解北京物业管理难题提供法律支撑。在起草条例过程中,我们感到,群众普遍反映业主大会成立难、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对此,民法典草案适当降低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门槛。这对解决物业管理实践中存在的业主开会难、议事难、表决难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可有效避免久拖不议、久议不决现象,有利于业主大会依法行使职权。草案还注重合理平衡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维护公平公正,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报记者左潇黄超采访整理) ④人格权编 加强保护人格尊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委员: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人格权独立成编,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充分体现我们党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不变初心。 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强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草案将“生活安宁”纳入隐私范畴是对隐私的周全保护。此外,民法典草案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原则以及信息控制者的特定义务,对刑事法律难以调整的行为加以规制,为权利人提供了寻求民事救济的基础。针对此前基因编辑等技术带来的问题,民法典草案明确要求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相关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伦理道德。 类似规定在人格权编中还有不少,这样的规定既为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保障民事主体的相关权益筑起了法治屏障,也为民事主体自觉尊法、守法提供了更加精准的法律指引。从司法审判角度看,人格权编的内容不仅为司法实践提供价值引领和规范遵循,也有助于促成司法与立法的良性互动,更为法官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规范依据。 (本报记者郑海鸥采访整理) ⑤婚姻家庭编 坚守社会公序良俗 江西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冯帆代表: 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如今,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对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影响。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力求将坚守公序良俗的理念导入每个人的内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开篇第一章就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增加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等原则性规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婚姻家庭编增加了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的规定。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立法机关将尊重人权、自由、平等、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作为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 近年来,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草案对离婚制度进行了完善,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将离婚冷静期制度性地固定下来,可以促使夫妻双方更加冷静地考虑如何处理婚姻关系,有助于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倡导公序良俗。 (本报记者齐志明采访整理) ⑥继承编 弘扬孝老爱亲美德 北京乾坤(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法蒂玛代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民的私有财产不断增加,社会家庭结构、继承观念等方面也发生了变化。民法典草案继承编对继承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为孝老爱亲的和谐家庭提供了制度规范,相信会对文明家庭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引导作用。 我在工作中曾遇到过这样一起案例,老人没有子女,一直由侄子悉心照料,可是老人去世后,侄子却无法继承老人遗产。按照情理来讲,的确应该由老人的侄子继承遗产,但是现行法律却不是这样规定的。继承编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代位继承人的范围,这是从法律层面鼓励弘扬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另外,草案还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删除了现行继承法中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仅保留“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的规定。这是因为,常有老人会根据子女的照料情况随时修改遗嘱,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确保孝顺的子女分配到更多的遗产,但当最后遗嘱和公证遗嘱发生冲突时,是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因此,继承编删除了这一规定,就不会损害遗嘱自由,更能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本报记者李亚楠采访整理) ⑦侵权责任编 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代表: 在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中,既有对产品生产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等传统侵权行为责任的认定,还对网络侵权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体现了法治的与时俱进。其中,有关高空抛物的相关条款引人关注。 按照传统的法律规定,在民事侵权案件中,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高空抛物这种特殊侵权行为中,受害人举证很难。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权利,民法典草案将举证责任倒置。对于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先行举证,证明自己并非侵权人,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如不能证明的,应先行对被害人进行补偿,并有权向真正的侵权人进行追偿。这不仅让受害人得到了更全面、合理的保护,也保障了事件中无过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加公平合理。 此外,草案充分考虑社会治理因素,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采取安全措施的义务,如果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一旦发生高空抛物造成危害,物业方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还明确一旦发生案件,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进行调查,查清责任人。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民法典编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本报记者巨云鹏采访整理) 《人民日报》(2020年05月28日13版)

我国自70年代末即开始了基因工程研究工作。最几年来,我国的基因工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利用DNA重组技术表达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胰岛素、干扰素、青霉素酰化酶、猪牛生长激素、促红细胞生长素等等。其中基因工程乙肝疫苗、基因工程α1型干扰素已投放市场,还有好几种基因工程医药也已进入了中试阶段,转基因植物和生物农药的基因工程工作,也将进入中试、野外试验阶段。但是基因工程技术在生产上的作用还发挥不够,经济效益还不大,还有待于提高水平以及培养人才。

具体情况不明不好讲,研发基因工程属于国家管制项目,如果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极有可能涉嫌违反,故建议依法行事为好。

研究和编辑人体基因属于科研活动,不属于民法典调整领域

不犯法,发展研究基因工程造福全人类,怎会谈到犯法?

法律分析: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条 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民法典草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有底线。近年来,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学活动日益增多,民法典人格权编对此类活动增加了新的规定,要求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条,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研究和编辑人体基因属于科研活动不属于民法典调整领域

不犯法,发展研究基因工程造福全人类,怎会谈到犯法?

法律分析: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条 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运用基因工程技术,不但可以培养优质、高产、抗性好的农作物及畜、禽新品种,还可以培养出具有特殊用途的动、植物。  转基因鱼  生长快、耐不良环境、肉质好的转基因鱼(中国)。  转基因牛  乳汁中含有人生长激素的转基因牛(阿根廷)。  转黄瓜抗青枯病基因的甜椒  转鱼抗寒基因的番茄  转黄瓜抗青枯病基因的马铃薯  不会引起过敏的转基因大豆  超级动物  导入贮藏蛋白基因的超级羊和超级小鼠  特殊动物  导入人基因具特殊用途的猪和小鼠[编辑本段]基因工程与环境保护  基因工程做成的DNA探针能够十分灵敏地检测环境中的病毒、细菌等污染。  利用基因工程培育的指示生物能十分灵敏地反映环境污染的情况,却不易因环境污染而大量死亡,甚至还可以吸收和转化污染物。  基因工程与环境污染治理  基因工程做成的“超级细菌”能吞食和分解多种污染环境的物质。

8月2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这是民法典编纂工作的重要一步,是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一件大事。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说,人格权编草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群众对人格权保护的迫切需求,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基础上,对各种具体人格权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为人格权保护奠定和提供了充分的民事请求权法律基础。“草案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继承,对人格权不得进行非法限制。民事主体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姓名、名称、肖像等,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草案还规定了人格权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方式。”沈春耀说。“为保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这一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格权,草案规定了权利的具体内容,还针对实践中反映较多的问题,对法定救助义务、人体组织器官捐赠、禁止性骚扰等问题作出规定。”石宏说。据了解,为了平衡好保护个人权益和发挥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作用之间的关系,草案在详细规定名誉权和荣誉权内容的同时还规定,行为人为维护公序良俗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行为人捏造事实、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事实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或者包含过度贬损他人名誉内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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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研究和编辑人体基因属于科研活动,不属于民法典调整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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