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 法律论文读后感一千字

法律论文读后感一千字

发布时间:

法律论文读后感一千字

今天的案例,很让人气愤。 一个3岁的小孩子跟爸爸妈妈去酒店吃饭。席间,孩子想喝饮料,妈妈出去买,想让孩子跟着爸爸,但是孩子不愿意,妈妈就把他领了下去。后来,孩子跑到了马路上,酒店的一个服务员将孩子救了下来,但是自己却出车祸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开始说把孩子托给了吧台,后来又说托付给了这个服务员,但是都没有证据证明。他们认为服务员应该对孩子的被伤害负责。 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决,交通肇事司机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小孩父母承担20%,共计死亡赔偿15万元,但赔偿者提出异议认为服务员是农村户口,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应按照农村的规格赔偿5万元

哇靠 老哥你真牛 20分 要别人写篇一千字 呵呵 虽然我不太懂 但是 既然是法律与生活心得 就多写些身边的事情 结合法律 就算你太忙没注意身边细节 那也看看新闻 总会找到些题材的

1000字现打是不可能的。哎。你和我一样作文都没写。哎 。楼主祝福你能早日找到作文

h

法律论文读后感100字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早在两千多年前,思想家孟子就说出了这句涵义精湛的譬喻,道出了法规的重要性。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护法,为祖国的明天绘下美好的蓝图!

wo 我 没看 无法给你什么帮助

1、以学为先 :学习是第一中心任务;学习是正事,理应先于娱乐。2、随处学习 :每天晨练或者上学路上记忆词语;在盥洗池贴词汇表;每天刷牙时熟记一个生词;无论怎样各具特色,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保证学习时间,坚持不懈。3、讲究条理 :条理清楚整洁的学习环境很重要,把常用的与学习有关的东西都放在伸手可及的位置,重要的学习用品和资料用一个纸箱或抽屉装好,避免用时东翻西找。4、学会阅读: 学会快速阅读,提高单位阅读量,学会读一本书的目录、图解和插图,为提前了解本书内容,获取更有效的信息;当积极的读者--不断的提问,直到弄懂字里行间的全部信息为止。5、合理安排 :讲究高效率,别人8小时完成的作业你最好用6小时;再晚也要完成当天作业。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法律论文读后感

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写读后感的要诀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第四,要真实自然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从表现手法上看,读后感多用夹叙夹议,必要时借助抒情的方法叙述是联系实际摆事实议论是谈感想,讲道理抒情是表达读后的激情叙述的语言要概括简洁,议论要准确,抒情要集中三者要交融一体,切忌空话、大话套话、口号从表现形式上看,也有两种:一种是联系实际说明道理的这是用自己的切身体会和具体生动的事例,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明一个道理的正确性,把理论具体化、形象化,使之有血有肉,有事有理,以事明理,生动活泼另一种是从研究理论的角度出发,阐发意义根据自己的研究和理解,阐明一个较难理解的思想观点,或估价一部作品的思想意义它的作用是从理论上帮助读者加深对原文的理解这一种读后感的重点仍在“感”字上,但它的理论性较强,一定要注意关照议论文论点鲜明、论据典型、中心明确突出等特点

字数,格式等要求,哎,而且很长,只能给你个写这类东西的思路第一,读哪本法律书籍,高谈阔论一番,大约开头,一百字左右,主要意思是该书籍对你很有帮助第二,不要行云流水的写,把每个都放进去,可以针对某一方面你印象深刻,或者确实对你有帮助的部分详细写,如果你确实有兴趣,是很容易写的第三,其他部分粗略带过,可以采用标题发(用标题凑字数)第四,总结写政治报告,议论文,读后感都这样

浅谈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规定的意义 八十年代,是我国合同立法的鼎盛时期,这一时期,先后出台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及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实施条例、细则等,合同立法取得可喜的成就。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上述三部合同法立法指导思想偏于保守,调整范围显得狭窄,结构布局不尽合理,内容相对陈旧,带有深刻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今飞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顺应“依法治国”的历史潮流,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今年三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标志着我国合同立法已经成熟和基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本文仅就现行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 比较原有的三部合同法,现行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更为详尽和明确。具体地说,一是条款完备。《经济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为13条,其中原则规定仅4条,关于单类合同订立的规定占去9条;《涉外经济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条款为9条;《经济技术合同法》涉及合同订立的条款为7条。三部分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不仅条款少且内容简单、粗糙。而现行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条款在总则中就用了一个专章共35条,在分则中还对单类合同的订立有具体的规定,较之前三个法规更为完备和细致。二是结构合理、科学、规范。原三部合同法有的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条文合为一个章节;有的则总则分则不分笼而统之;有的名为合同订立专章,实际内容又夹杂涉及合同效力的条款;有的干脆在同一条款中既涉及订立又涉及变更,显得支离破碎,杂乱无章。现行合同法在结构上分为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既在总则中对合同订立中共性的、普遍的规则作了原则的、基础的规定,又在分则中对15类合同的订立作了具体的要求。体现了原则与具体的有机结合,既有指导性,又有可行性,较为科学、合理、规范。三是规定明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从七十年代的计划经济到八十年代末的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直至九十年代全面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一个历史过程。诞生于八十年代的三部合同法,在当时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尚不具备对一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条件,因而它们只能是一种带有过渡性质的法律,需要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补充、修改、调整和完善,在合同订立中的规定同样如此。如九三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根据改革形势的发展对《经济合同法》作了修改,在订立合同主体的规定中增加了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户。这种规定,仍然是不确定的。现行合同法是在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在积累和总结了合同立法经验的前提下出台的,因而这部法律无论是在基本原则还是具体问题的规定上都是十分明确的。和前三部合同法相比,现行合同法在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形式、主要条款、订约的程序及一些重大问题的规定上,都明确得多,详尽得多。四是步骤具体。原三部合同法对一般合同订立的步骤如出一辙地简单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依法就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或是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或签名盖章后即成立。对合同成立之前双方如何经协商达成合意的步骤没有任何规定,以致对在订约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无法可依,不能妥善解决,不能不说是合同立法上的一大空白和缺憾。现行合同法填补了这一空白,将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订约中的重要步骤纳入了合同法,并对没有按规定或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合同或形式要件欠缺但均已实际履行和接受等特殊情况在订约规定中用条文加以调整,就使合同订立步骤环环相扣,有法可依。 (二) 现行合同法在合同订立上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将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重要步骤用法条规定为订立合同的基本方式。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现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并用21个条款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一变化的意义在于: 一把习惯性程序变为法定程序。众所周知,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以要约开始,承诺生效即告合同成立。长期以来,尽管我国没有一部民事法规对这两个过程作过规定,但它们已成为人们在实践中自觉或不自觉遵循的习惯性程序。可以说,凡有协议的产生,就有这两个必经阶段。现行合同法把这一习惯性程序变为法定程序,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标志着我国合同立法的健全和完善,必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秩地发展。 二细化了订立合同的程序。现行合同法对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中的多个环节作了十分详细的规定。如:如何进行要约,要约在何情况下生效,如何取消和撤销要约及撤销要约的限制条件,要约消灭的法定情况,承诺的表示方式及期限,承诺的生效时间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何撤回承诺及对要约内容变更后的法律后果,合同成立的条件及其成立地点的规定等等。这些规定,大大细化了合同成立前的各个环节,对指导订约,避免和处理纠纷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界定了合同订立中的一些基本界限。现行合同法对一些看似简单在实践中却容易混淆的界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如要约与要约邀请。从现行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要约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要约的特征是所为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而对要约邀请的规定则明确了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这两条明确规定,使我们分清了两者最本质的区别:一是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这里指的内容应该是未来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从形式看也似有订合同的表示,但其没有具体内容或者只有部分内容。如一般的商业广告,或没有价格,或没有详细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履行时间、地点等等,因而它只能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反之,如果广告内容具备了订约的主要条件,即为要约。二是要约是向相对人发出的且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特殊情况下才为不特定的人。如书报片订广告,标明定价,汇款地点、时间、方法,凡是看到广告的人按约汇款到指定地点,即为合同成立。要约邀请则是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三是要约是以缔约为目的,要约邀请则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为目的。四是要约具有两个阶段的拘束力,其一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要约人不得撤回和随意撤销;受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后即取得了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但受要约人不得将这种地位作为继承的标的,也不得随意转让。其二是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告合同成立,要约人即不得反悔和否定,否则就要承受毁约的不履行责任。而要约邀请没有前述约束力,其因为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一般情况下可以撤回。相对人对要约邀请的承诺实际上是一种要约,它并不产生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又如,现行合同法体现了充分尊重要约人意志和利益的意思自治原则,规定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这两种行为意思表示虽均旨在使要约作废,且都是发生在承诺生效之前,但两者又因时间不同而有所区别,条文明确规定要约生效之前可以撤回,而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之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的行为。这就将两者区别开来了。此外,现行合同法对承诺与新要约也从时间和内容上作了明确的界定。 四增加了先合同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合同从订立到履行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始于订立,终于履行,如约履行,合同关系即告结束。订约双方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应当依法享有和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理所当然也要承担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而产生的责任。我国合同立法以往对合同义务和责任的规定是不完善的,原三部合同法对合同义务和责任的规定侧重于给付义务和违约责任,关于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也仅限于造成合同无效的责任。笔者认为,从法律上讲,在订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要约生效开始到合同成立之前就负有先合同义务,这种义务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表现为缔约过程中相互协助、照顾、通知、保护和诚实信用等。如一方违反上述义务,造成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致使另一方受到损失,就应当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如擅自撤回要约的责任;未尽通知等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的责任;合同不成立时的责任;合同无效时的责任;合同被变更或撤销时的责任等等,造成上述缔约过失责任就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现行合同法在合同订立的规定中增加了缔约过失责任的条款,虽然这些规定仍显得简单和过于原则,但毕竟有了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打下了基础。 (三) 现行合同法在规定合同订立时的另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增加了格式条款和内容。所谓格式条款,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确定,实践中多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制订并提出,且制订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在经济上占有绝对的优势,这种优势使其可能将预定的合同条款强加于对方,从而排除了双方就条款进行协商的可能性。 格式条款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最常见的是水电、交通、通讯等公用事业部门与消费者之间所订合同中的一些条款。由于格式条款具有事先设定性、一方垄断性及排斥协商性等特点,因而它除了具有节省订约时间、事先分配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等优点之外,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可能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事先制定于已有利而于对方当事人不利的条款,从而损害对方利益的弊端同样不容忽视。在现实生活中,当消费者面对已事先设定、往往于已不利于却又无法进行协商的格式条款时,常常会陷入要么无条件接受条款要么放弃这类民事活动的两难境地。无条件接受条款,就意味着可能损害自身的利益,而放弃民事活动又违背消费者的真实意愿。由于原有的三部合同法均未规定有关格式条款的内容,因而不但使法院在处理格式条款争议案件时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对公平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极为不利。 现行合同法专门用了三个条款较为详细地规定了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有关内容及限制条件,既解决了长期存在的采用格式条款订约无法可依的问题,同时也使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公平等基本原则在合同订立环节得到具体的落实和有效的体现,这对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在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上体现了公平原则。现行合同法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设定权利义务时所应遵循的公平原则和基本要求,如规定对设定的免责条款应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并按对方要求对该条款进行解释,在设定合同风险分担、争议合同法院管辖地等条款时,应体现公平原则,维护合同正义等等。为正确设定格式条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其次在确定所订格式条款的效力上体现了公平原则。现行合同法除了从正面规定了采用格式条款订约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外,明确规定了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规定了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从而防止了格式条款适用上的随意性和可能产生的弊端,保护了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在对争议格式条款的解释上体现了公平原则。由于格式条款由一方提供,事先未经双方协商,故双方因种种原因产生争议是难以避免的。现行合同法规定了对争议格式条款的解释采用不利于提供条款方的原则和非格式条款优于格式条款的原则,是符合公平原则的。鉴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通常占有经济等方面的优势,因而如果法律不明确规定争议的解释采用不利于提供条款方原则的话,就可能使对方当事人(消费者)陷于更加不利的境地,无助于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在兼有格式和非格式条款的合同中,采用非格式条款优于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同样体现了公平原则。很明显,由于非格式条款经过了订约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因而更能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与合意,在发生理解争议时,这一解释原则的采用无疑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格式条款的弊端,从而维护双方当事人,特别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模糊数学论文读后感一千字

数学就是数学

一些趣闻 一般公认,历史上可考的、年代最久远的数学家是古希腊几何学家泰勒斯。 史上著作与论文总量第二多的是十七世纪的著名瑞士数学家欧拉,他的纪录一直到二十世纪才被匈牙利数学家保罗·埃尔德什打破。数学家名言 “我国科学家王菊珍对待实验失败有句格言,叫做“干下去还有50%成功的希望,不干便是100%的失败。” ----王菊珍 “一个人就好像一个分数,他的实际才能好比分子,而他对自己的估价好比分母。分母越大,则分数的值就越小。” ----托尔斯泰 "数学的本质在於它的自由”---- 康扥尔(Cantor) “在数学的领域中, 提出问题的艺术比解答问题的艺术更为重要”---- 康扥尔(Cantor) "没有任何问题可以向无穷那样深深的触动人的情感, 很少有别的观念能像无穷那样激励理智产生富有成果的思想, 然而也没有任何其他的概念能向无穷那样需要加以阐明”---- 希尔伯特(Hilbert) “数学是无穷的科学”----赫尔曼外尔 "问题是数学的心脏”---- PRHalmos “只要一门科学分支能提出大量的问题, 它就充满着生命力, 而问题缺乏则预示着独立发展的终止或衰亡” ----Hilbert “数学中的一些美丽定理具有这样的特性: 它们极易从事实中归纳出来, 但证明却隐藏的极深”---- 高斯 “时间是个常数,但对勤奋者来说,是个‘变数’。用‘分’来计算时间的人比用‘小时’来计算时间的人时间多59倍。” ----雷巴柯夫 “在学习中要敢于做减法,就是减去前人已经解决的部分,看看还有那些问题没有解决,需要我们去探索解决。” ----华罗庚 “天才=1%的灵感+99%的血汗。”---- 爱迪生 “要利用时间,思考一下一天之中做了些什么,是‘正号’还是‘负号’,倘若是‘+’,则进步;倘若是‘-’,就得吸取教训,采取措施。” ----季米特洛夫 “近代最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在谈成功的秘诀时,写下一个公式:A=x+y+z。并解释道:A代表成功,x代表艰苦的劳动,y代表正确的方法,Z代表少说空话。” ----爱因斯坦 “数学是无穷的科学” ----赫尔曼外尔 “数学中的一些美丽定理具有这样的特性: 它们极易从事实中归纳出来, 但证明却隐藏的极深 数学是科学之王” ----高斯 “在数学的领域中, 提出问题的艺术比解答问题的艺术更为重要” ----康扥尔 “只要一门科学分支能提出大量的问题, 它就充满着生命力, 而问题缺乏则预示独立发展的终止或衰亡” ----希尔伯特 “在数学的天地里,重要的不是我们知道什么,而是我们怎么知道什么” ----毕达哥拉斯 “一门科学,只有当它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能达到真正完善的地步” ----马克思 “一个国家的科学水平可以用它消耗的数学来度量” ----拉奥 “数学——科学不可动摇的基石,促进人类事业进步的丰富源泉。” ---- 巴罗 “在奥林匹斯山上统治著的上帝,乃是永恒的数。” ----雅可比 “如果没有数所制造的关於宇宙的永恒的仿造品,则人类将不能继续生存。” ----尼采 “不懂几何者免进。” ----柏拉图 “几何无王者之道!” ---- 欧几里得 “数学家实际上是一个著迷者,不迷就没有数学。” ---- 诺瓦利斯 “没有大胆的猜测,就做不出伟大的发现。” ---- 牛顿 “数统治着宇宙。”----毕达哥拉斯 “数学,科学的女皇;数论,数学的女皇。”----高斯 “上帝创造了整数,所有其余的数都是人造的。” ----克隆内克 “上帝是一位算术家” ----雅克比 “一个没有几分诗人气的数学家永远成不了一个完全的数学家。”----维尔斯特拉斯 “纯数学这门科学再其现代发展阶段,可以说是人类精神之最具独创性的创造。”----怀德海 “可以数是属统治着整个量的世界,而算数的四则运算则可以看作是数学家的全部装备。”----麦克斯韦 “数论是人类知识最古老的一个分支,然而他的一些最深奥的秘密与其最平凡的真理是密切相连的。”----史密斯 “无限!再也没有其他问题如此深刻地打动过人类的心灵。”----希尔伯特 “发现每一个新的群体在形式上都是数学的,因为我们不可能有其他的指导。”----达尔文 “宇宙的伟大建筑是现在开始以纯数学家的面目出现了。”----京斯 “这是一个可靠的规律,当数学或哲学著作的作者以模糊深奥的话写作时,他是在胡说八道。”----A?N?怀德海 “给我五个系数,我讲画出一头大象;给我六个系数,大象将会摇动尾巴。”----柯西 “纯数学是魔术家真正的魔杖。”----诺瓦列斯 “如果谁不知道正方形的对角线同边是不可通约的量,那他就不值得人的称号。”----柏拉图 “整数的简单构成,若干世纪以来一直是使数学获得新生的源泉。”----伯克霍夫 “数学不可比拟的永久性和万能性及他对时间和文化背景的独立行是其本质的直接后果。”----A?埃博 “生命只为两件事,发展数学与教授数学” ----普尔森 “用心智的全部力量, 来选择我们应遵循的道路。”----笛卡儿 “我不知道, 世上人会怎样看我; 不过, 我自己觉得, 我只像一个在海滨玩耍的孩子, 一会捡起块比较光滑的卵石, 一会儿找到个美丽的贝壳; 而在我前面, 真理的大海还完全没有发现。” ----牛顿 “我之所以比笛卡儿看得远些, 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上。” ----牛顿 “不亲自检查桥梁的每一部分的坚固性就不过桥的旅行者是不可能走远的。 甚至在数学中有些事情也要冒险。” ----贺拉斯兰姆 “前进吧, 前进将使你产生信念。”----达朗贝尔 “读读欧拉, 读读欧拉, 他是我们大家的老师。” ----拉普拉斯 “如果我继承可观的财产, 我在数学上可能没有多少价值了。”----拉格朗日 “我把数学看成是一件有意思的工作, 而不是想为自己建立什么纪念碑。 可以肯定地说, 我对别人的工作比自己的更喜欢。 我对自己的工作总是不满意。 ”----拉格朗日 “一个人的贡献和他的自负严格地成反比,这似乎是品行上的一个公理。 ”----拉格朗日 “看在上帝的份上, 千万别放下工作!这是你最好的药物。 ”----达朗贝尔 “我的成功只依赖两条。 一条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到底; 一条是用手把脑子里想出的图形一丝不差地制造出来。” ----蒙日 “天文科学的最大好处是消除由于忽视我们同自然的真正关系而造成的错误。 因为社会秩序必须建立在这种关系之上, 所以这类错误就更具灾难性。 真理和正义是社会秩序永恒不变的基础。 但愿我们摆脱这种危险的格言, 说什么进行欺和奴役有时比保障他们的幸福更有用! 各个时代的历史经验证明, 谁破坏这些神圣的法则, 必将遭到惩罚。” ----拉普拉斯 “有时候, 你一开始未能得到一个最简单,最美妙的证明, 但正是这样的证明才能深入到高等算术真理的奇妙联系中去。 这是我们继续研究的动力, 并且最能使我们有所发现。” ----高斯 “如果别人思考数学的真理像我一样深入持久, 他也会找到我的发现。” ----高斯 “人死了, 但事业永存。 ” ----柯西 “精巧的论证常常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人们长期切磋积累的成果。 我也是慢慢学来的,而且还要继续不断的学习。” ----阿贝尔 “到底是大师的著作, 不同凡响!”----伽罗瓦 “异常抽象的问题, 必须讨论得异常清楚。 ” - ---笛卡儿 “我思故我在。”----笛卡儿 “我决心放弃那个仅仅是抽象的几何。这就是说,不再去考虑那些仅仅是用来练思想的问题。我这样做,是为了研究另一种几何,即目的在于解释自然现象的几何。”----笛卡儿 "数学是人类知识活动留下来最具威力的知识工具,是一些现象的根源。数学是不变的,是客观存在的,上帝必以数学法则建造宇宙。”----笛卡儿 “直接向大师们而不是他们的学生学习。” ----阿贝尔 “挑选好一个确定得研究对象, 锲而不舍。 你可能永远达不到终点, 但是一路上准可以发现一些有趣的东西。” ---克莱因 “我决不把我的作品看做是个人的私事, 也不追求名誉和赞美。 我只是为真理的进展竭尽所能。 是我还是别的什么人, 对我来说无关紧要, 重要的是它更接近于真理。 ” ----维尔斯特拉斯 “思维的运动形式通常是这样的:有意识的研究-潜意识的活动-有意识的研究。”----庞加莱 “人生就是持续的斗争, 如果我们偶尔享受到宁静, 那是我们先辈顽强地进行了斗争。 假使我们的精神, 我们的警惕松懈片刻, 我们将失去先辈为我们赢得的成果。 ” ----庞加莱 “如果我们想要预见数学的将来, 适当的途径是研究这门学科的历史和现状。 ”----庞加莱 “我们必须知道, 我们必将知道。” ----希尔伯特 “扔进冰水, 由他们自己学会游泳, 或者淹死。 很多学生一直要到掌握了其他人做过的, 与他们问题有关的一切,才肯试着靠自己去工作, 结果是只有极少数人养成了独立工作的习惯。 ” ----ET贝尔 “一个人如果做了出色的数学工作, 并想引起数学界的注意, 这实在是容易不过的事情, 不论这个人是如何位卑而且默默无闻, 他只需做一件事:把他对结果的论述寄给 处于领导地位的权威就行了。” ----莫德尔 “数学家通常是先通过直觉来发现一个定理; 这个结果对于他首先是似然的, 然后他再着手去制造一个证明。” ----哈代 “一个做学问的人, 除了学习知识外, 还要有“taste”, 这个词不太好翻译, 有的译成品味, 喜爱。 一个人要有大的成就, 就要有相当清楚的“taste。 ”----杨振宁 “如果认为只有在几何证明里或者在感觉的证据里才有必然,那会是一个严重的错误。给我五个系数,我将画出一头大象;给我第六个系数,大象将会摇动尾巴。人必须确信,如果他是在给科学添加许多新的术语而让读者接着研究那摆在他们面前的奇妙难尽的东西,已经使科学获得了巨大的进展。”----柯西 “数学是一门演绎的学问,从一组公设,经过逻辑的推理,获得结论。”----陈省身 “科学需要实验。但实验不能绝对精确。如有数学理论,则全靠推论,就完全正确了。这是科学不能离开数学的原因。许多科学的基本观念,往往需要数学观念来表示。所以数学家有饭吃了,但不能得诺贝尔奖,是自然的。” ---陈省身 “数学中没有诺贝尔奖,这也许是件好事。诺贝尔奖太引人注目,会使数学家无法专注于自己的研究。” ----陈省身 “我们欣赏数学,我们需要数学。”----陈省身 “一个数学家的目的,是要了解数学。历史上数学的进展不外两途:增加对于已知材料的了解,和推广范围。” ----陈省身 “虽然不允许我们看透自然界本质的秘密,从而认识现象的真实原因,但仍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形:一定的虚构假设足以解释许多现象。”----欧拉 “因为宇宙的结构是最完善的而且是最明智的上帝的创造,因此,如果在宇宙里没有某种极大的或极小的法则,那就根本不会发生任何事情。”----欧拉 “迟序之数,非出神怪,有形可检,有数可推。”----祖冲之 “事类相推,各有攸归,故枝条虽分而同本干知,发其一端而已。又所析理以辞,解体用图,庶亦约而能周,通而不黩,览之者思过半矣。”----刘徽 “虚数是奇妙的人类棈神寄托,它好像是存在与不存在之间的一种两栖动物。”----莱布尼茨 “不发生作用的东西是不会存在的。”----莱布尼茨 “考虑了很少的那几样东西之后,整个的事情就归结为纯几何,这是物理和力学的一个目标。” ----莱布尼茨 “几何看来有时候要领先于分析,但事实上,几何的先行于分析,只不过像一个仆人走在主人的前面一样,是为主人开路的。”----西尔维斯特 “也许我可以并非不适当地要求获得数学上亚当这一称号,因为我相信数学理性创造物由我命名(已经流行通用)比起同时代其它数学家加在一起还要多。 ”----西尔维斯特 “一个没有几分诗人才能的数学家决不会成为一个完全的数学家。”----魏尔斯特拉斯 只是题材

你是40中的吧

1、 两个男孩各骑一辆自行车,从相距2O英里(1英里合6093千米)的两个地方,开始沿直线相向骑行。在他们起步的那一瞬间,一辆自行车车把上的一只苍蝇,开始向另一辆自行车径直飞去。它一到达另一辆自行车车把,就立即转向往回飞行。这只苍蝇如此往返,在两辆自行车的车把之间来回飞行,直到两辆自行车相遇为止。如果每辆自行车都以每小时1O英里的等速前进,苍蝇以每小时15英里的等速飞行,那么,苍蝇总共飞行了多少英里?答案 每辆自行车运动的速度是每小时10英里,两者将在1小时后相遇于2O英里距离的中点。苍蝇飞行的速度是每小时15英里,因此在1小时中,它总共飞行了15英里。 许多人试图用复杂的方法求解这道题目。他们计算苍蝇在两辆自行车车把之间的第一次路程,然后是返回的路程,依此类推,算出那些越来越短的路程。但这将涉及所谓无穷级数求和,这是非常复杂的高等数学。据说,在一次鸡尾酒会上,有人向约翰?冯·诺伊曼(John von Neumann, 1903~1957,20世纪最伟大的数学家之一。)提出这个问题,他思索片刻便给出正确答案。提问者显得有点沮丧,他解释说,绝大多数数学家总是忽略能解决这个问题的简单方法,而去采用无穷级数求和的复杂方法。冯·诺伊曼脸上露出惊奇的神色。“可是,我用的是无穷级数求和的方法”他解释道2、 有位渔夫,头戴一顶大草帽,坐在划艇上在一条河中钓鱼。河水的流动速度是每小时3英里,他的划艇以同样的速度顺流而下。“我得向上游划行几英里,”他自言自语道,“这里的鱼儿不愿上钩!”正当他开始向上游划行的时候,一阵风把他的草帽吹落到船旁的水中。但是,我们这位渔夫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草帽丢了,仍然向上游划行。直到他划行到船与草帽相距5英里的时候,他才发觉这一点。于是他立即掉转船头,向下游划去,终于追上了他那顶在水中漂流的草帽。 在静水中,渔夫划行的速度总是每小时5英里。在他向上游或下游划行时,一直保持这个速度不变。当然,这并不是他相对于河岸的速度。例如,当他以每小时5英里的速度向上游划行时,河水将以每小时3英里的速度把他向下游拖去,因此,他相对于河岸的速度仅是每小时2英里;当他向下游划行时,他的划行速度与河水的流动速度将共同作用,使得他相对于河岸的速度为每小时8英里。如果渔夫是在下午2时丢失草帽的,那么他找回草帽是在什么时候?答案 由于河水的流动速度对划艇和草帽产生同样的影响,所以在求解这道趣题的时候可以对河水的流动速度完全不予考虑。虽然是河水在流动而河岸保持不动,但是我们可以设想是河水完全静止而河岸在移动。就我们所关心的划艇与草帽来说,这种设想和上述情况毫无无差别。 既然渔夫离开草帽后划行了5英里,那么,他当然是又向回划行了5英里,回到草帽那儿。因此,相对于河水来说,他总共划行了10英里。渔夫相对于河水的划行速度为每小时5英里,所以他一定是总共花了2小时划完这10英里。于是,他在下午4时找回了他那顶落水的草帽。 这种情况同计算地球表面上物体的速度和距离的情况相类似。地球虽然旋转着穿越太空,但是这种运动对它表面上的一切物体产生同样的效应,因此对于绝大多数速度和距离的问题,地球的这种运动可以完全不予考虑.3、 一架飞机从A城飞往B城,然后返回A城。在无风的情况下,它整个往返飞行的平均地速(相对于地面的速度)为每小时100英里。假设沿着从A城到B城的方向笔直地刮着一股持续的大风。如果在飞机往返飞行的整个过程中发动机的速度同往常完全一样,这股风将对飞机往返飞行的平均地速有何影响?怀特先生论证道:“这股风根本不会影响平均地速。在飞机从A城飞往B城的过程中,大风将加快飞机的速度,但在返回的过程中大风将以相等的数量减缓飞机的速度。”“这似乎言之有理,”布朗先生表示赞同,“但是,假如风速是每小时l00英里。飞机将以每小时200英里的速度从A城飞往B城,但它返回时的速度将是零!飞机根本不能飞回来!”你能解释这似乎矛盾的现象吗?答案 怀特先生说,这股风在一个方向上给飞机速度的增加量等于在另一个方向上给飞机速度的减少量。这是对的。但是,他说这股风对飞机整个往返飞行的平均地速不发生影响,这就错了。怀特先生的失误在于:他没有考虑飞机分别在这两种速度下所用的时间。逆风的回程飞行所用的时间,要比顺风的去程飞行所用的时间长得多。其结果是,地速被减缓了的飞行过程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因而往返飞行的平均地速要低于无风时的情况。风越大,平均地速降低得越厉害。当风速等于或超过飞机的速度时,往返飞行的平均地速变为零,因为飞机不能往回飞了。4、 《孙子算经》是唐初作为“算学”教科书的著名的《算经十书》之一,共三卷,上卷叙述算筹记数的制度和乘除法则,中卷举例说明筹算分数法和开平方法,都是了解中国古代筹算的重要资料。下卷收集了一些算术难题,“鸡兔同笼”问题是其中之一。原题如下: 令有雉(鸡)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 问雄、兔各几何? 原书的解法是;设头数是a,足数是b。则b/2-a是兔数,a-(b/2-a)是雉数。这个解法确实是奇妙的。原书在解这个问题时,很可能是采用了方程的方法。 设x为雉数,y为兔数,则有 x+y=b, 2x+4y=a 解之得 y=b/2-a, x=a-(b/2-a) 根据这组公式很容易得出原题的答案:兔12只,雉22只。5、我们大家一起来试营一家有80间套房的旅馆,看看知识如何转化为财富。经调查得知,若我们把每日租金定价为160元,则可客满;而租金每涨20元,就会失去3位客人。 每间住了人的客房每日所需服务、维修等项支出共计40元。问题:我们该如何定价才能赚最多的钱?答案:日租金360元。虽然比客满价高出200元,因此失去30位客人,但余下的50位客人还是能给我们带来360*50=18000元的收入; 扣除50间房的支出40*50=2000元,每日净赚16000元。而客满时净利润只有160*80-40*80=9600元。当然,所谓“经调查得知”的行情实乃本人杜撰,据此入市,风险自担。6 数学家维纳的年龄,全题如下: 我今年岁数的立方是个四位数,岁数的四次方是个六位数,这两个数,刚好把十个数字0、1、2、3、4、5、6、7、8、9全都用上了,维纳的年龄是多少? 解答:咋一看,这道题很难,其实不然。设维纳的年龄是x,首先岁数的立方是四位数,这确定了一个范围。10的立方是1000,20的立方是8000,21的立方是9261,是四位数;22的立方是10648;所以10=

法律论文读后感四百字

扯淡!原创你还让我们给你创!

“法制”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经常会通过电视、报纸、大人们的谈话,知道很多的有关法制的资料,这些资料使我受到了极为深刻的法制教育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制”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经常会通过电视、报纸、大人们的谈话,知道很多的有关法制的资料,这些资料使我受到了极为深刻的法制教育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 索引序列
  • 法律论文读后感一千字
  • 法律论文读后感100字
  • 法律论文读后感
  • 模糊数学论文读后感一千字
  • 法律论文读后感四百字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