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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核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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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核心评价

核心概念是论文的一部分,在许多硕论、博论中,对核心概念的要求都很高,必须要有核心概念,并且要通过学校的软件查重。大多数人认为本科论文的核心概念就是把一堆专业术语弄得乱七八糟,真的吗?当然不是!其实我们写核心概念还是需要方法的。论文的核心是基础知识、结构、论证、提问。论证是作者能够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方法。证明中从论据到论题的推演,通过推理形式进行,有时是一系列的推理方式。1、论题,指论文真实性需要证明的命题。2、论证,即论述并证明主要指引用论据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述过程,是由论据推出论题时所使用的推理形式。3、结论,即结束语,对文章所下的最后判断。其主要作用是总结全文;点明主题;展望未来,增强信心3;抒发感情,增强感染力。

教育论文可分为一般论文和特殊论文两类,两类论文有其不同特征。但两类论文的撰写,实质上都是提出问题、分析(或陈述)问题、解决(或回答)问题的过程。据此,我们可以探讨两类论文共同的评价标准。对教育论文的评价,一般认为有五个评价标准。这五个评价标准有其特定的内涵,它们是评价一篇教育论文是否优良的基本依据。  关键词:两类论文;解决(或回答)问题;评价标准  怎样写好一篇论文常常与如何评价一篇论文有关,因为值得了论文的评价标准,实际上也就大致知道了写好一篇论文的方向和要求。  一 教育论文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一般学术探讨文章,另一类是特殊研究报告。两类论文各具不同的特征。  一般学术探讨文章俗称“议论文”,是思辨性研究论文。这类教育论文的文体结构灵活多变,它主要依据研究者已有的知识经验积累和现成的文献资料就可写成,无须进行系统的专门的研究行动。我国教育期刊上发表的大多是此类论文。思辨性论文以理论分析和逻辑证明为其基本特征,在内容上,注重观点创新、理论深度和学术研讨;在方法上,常用因果分析、矛盾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结构功能分析、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科学抽象等定性分析法;在行文上,重论述轻叙述,重考证轻实证,重文献注释轻图表统计,重理论推理轻实践检验。  特殊研究报告大多是实证性研究论文,这类教育论文包括教育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报告、行动研究报告、观察研究报告、个案研究报告等。之所以称为“特殊论文”,是因为这些研究报告的文体有其独特的结构模式。例如,实验研究报告的结构模式为:①报告的题目;②问题的提出;③研究方法;④实验的结果;③讨论与结论;⑥参考资料。一般而言,实证性研究的文体结构严谨,表述规范,格式相对固定,具有“应用文”文体的某些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研究者需经历一定的研究行动或研究实践才能完成。这类论文以检验假设、证实理论判断,或获得经验体会为主要特征。在行文上,一般先陈述研究背景、研究价值、研究目的或假设,有关变量、研究过程和方法,然后,重点陈述研究结果,并对所得到的结果进行分析讨论,指出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最后,针对所得的研究结果,回答对理论假设的检验情况和是否达到研究目的、解决了研究问题,或陈述研究者的见解,也可提出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和建议。必须注意的是,对研究问题、变量、过程与方法的陈述,要清晰、准确,简明扼要;对研究结果的描述和解释要客观、平实,条理清楚;讨论问题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科学的语体,恰如其分地阐析和评价;作结论应全面归纳、高度概括。  虽然上述两类论文的特征有异,但由于教育研究过程实质上都是提出问题、陈述问题或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或回答问题的过程,两类论文的撰写大致按此过程展开,因此两类论文的评价标准也有共性。  二 1974年出版的《美国心理学会出版手册》(第二版)规定了心理学研究论文的格式和写作方式。这一手册已成为心理学杂志发表论文报告的标准。据有关研究,心理学论文与研究报告的评价有如下8条标准:  1具有一个或多个具有理论意义的新结果;2研究结果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可应用性;3论文构思新异,或者以新方式说明老问题;4研究结果的解释明确合理;5论文以简明方式综合了新的研究数据;6论文指出了先前所持的某种理论观点的问题或局限;7研究有明确的研究图式、思路或者实验(或实践)操作;8所报告的结果或理论具有普遍性。  这八条标准中,突出了对研究结果的评价标准(见第1、2、4、8条),注重论文的创新性(见第1、3、5、6条)以及应用性和推广性(见第2、8条),此外,还重视论文的思路、价值、以往研究探讨、研究方法、数据资料、结果的解释等问题的评价。《美国心理学会手册》建议,在第一稿写好后,应让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来阅读和评价,而不应只让“朋友”来评定,这样才会更容易发现问题或错误。文章还要注意书写整洁和段落分明,这样会使论文阅读效果更好。  根据美国心理学会对论文和研究报告的规定和要求,一篇优良的心理学论文或研究报告,大致应回答五个基本问题:  1你研究什么问题?2你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3你用什么方法去研究?4你的研究有什么创新?5你如何解释发现的问题?  我们认为,如果将这五条评价标准赋予不同的内涵(即赋予教育论文评价方面的具体要求),那么,这五条标准也可作为评价一篇教育论文的标准。达五条标准以“问题”为出发点和归结,以逐步回答问题为主线,体现了一般的教育论文和特殊的教育研究报告所共同具备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或回答问题”这一基本研究过程。作者试图根据教育研究的情况,对上述五个评价标准的内涵作进一步阐释。  (一)你研究什么问题  研究以问题为诱因和起点,评价一篇教育论文的优劣,首先要判断研究者对研究问题的陈述是否明晰和具体。有经验的研究者,一般根据研究课题的内涵和课题领域的实际,去确定具体的研究问题和内容,进而确定论文的体系结构。一篇论文要探讨的具体问题以3至6个为宜,对每一个研究问题都要明确研究什么内容。要判断这些问题中哪些问题别人已经解决了、哪些是人们尚未解决且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否具有“探讨性”、是否需要我们花时间和精力去研究。研究问题的提出,角度要新,要有深度、有启发性,有进一步思考和探索的价值。还要清晰认识问题的重点、关键和难点,明确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每个研究问题的组合和排序,要显示一定的逻辑结构和理论框架,应具备完整性和严密性。  (二)你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  评价一篇教育论文的质量时,还要看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和价值。选题的水平,主要表现在课题的社会实践意义和理论建树价值。要判断该课题的研究成果,对人类社会发展、学科建设,对个体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可能产生的贡献。作为评价者,主要是通过通读全文后的反思,综合分析研究成果的作用和价值,来判断作者研究这个课题的必要性。  (三)你用什么方法去研究  在特殊研究报告中,通过分析研究方法的适宜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可判断所获得的研究结果是否可靠,因此要重视研究方法的评价。在教育调查论文和教育实验报告中常常用专门一部分或一段文字叙述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其运用过程,目的是让读者分析和判断该课题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的适合性和科学性,从而判断所获得的研究结果是否可靠,进而考虑是否接受研究者所得出的研究结论。  在许多学术论文中,虽然没有对研究方法进行专门的阐述,但常常关注论文的研究视角和思路,这也属研究方法问题。在学术研究中,有时探讨问题的视角和切入点往往决定一篇论文的成败。只有思维方法正确,才能把研究问题引入讨论和深化。思维方法独特,还可以导致问题创新。  (四)你的研究有什么创新  论文的创新性是评价一篇论文水平高低的核心和重点。在实证研究中的新发现和新见解,在思辨研究中的新论点和独到的分析,甚至所用的研究方法和新的研究思路,均可视为论文的创新性。评价论文的创新性可有如下几种方法。  1根据论文中的文献述评。探讨以往有关文献,可发现该课题的研究基础和新起点,从而判断研究的突破口和创新点,区别哪些内容是已有的研究成果、哪些内容是创新成果、哪些内容是在别人研究基础上进一步的完善和深化的成果。  2根据研究结果。在特殊研究报告中,研究结果往往包含研究者的新发现,研究结果越丰富,研究者的新发现可能就多。重要发现会使人眼前一亮。一般学术论文,则要根据作者的理论观点去判断其创新性。  3根据论文中的明确表述,结合评价者的知识经验。通过论文中“摘要”、“分析”和“结论”等判断论文的新观点、新见解和新结论,在行文中常用“我们认为……”、“我们的结论是……”等字样。但必须指出,有的论文作者自认为是他们的新观点和独到见解,但实际上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因此,需对课题领域有较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并结合评价者的知识经验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五)你如何解释发现的问题  对特殊研究报告的评价,评价的重点是论文是否对研究结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在分析讨论研究结果时,是否结合研究者所掌握的有关情况,拓宽研究视野,是否对检验假设的情况能作恰当的解释,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合适的说明。  对一般学术论文的评价,主要看分析问题是否有深度,对现象的描述是否准确,对事件的评价是否恰如其分,对观点的论述是否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等。无论何种教育论文,都要求观点鲜明、正确,有说服力;解释或论述具有逻辑性、条理性、层次性和完整性。  总之,评价一篇教育论文一般应从问题陈述、选题意义、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分析深度、文章的结构和文字表达等方面去评价。重点是看研究课题的价值和研究者是否正确地解决了研究问题,或解决问题过程是否包含着创造性,是否达到研究目的。

经济评价的核心

在工程项目经济评价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2、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3、财务分析与国民经济分析相结合的原则;4、可比性原则。包括满足需要、消耗费用、时间、价格的可比。其中满足需要的可比包括产品品种、产量和质量可比。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4-0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工程项目经济评价遵循的原则是有无对比原则、效益与费用计算口径相一致的原则、收益与风险权衡的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必须保证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并坚持以下原则: 1、效益与费用计算口径对应一致的原则; 2、收益与风险权衡的原则; 3、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的原则; 4、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以动态分析为主的原则。 项目经济评价的核心是折现。

经济评价的核心问题

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十八大提出今后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DA、坚持公有制为主体B、发展多种经济C、完善市场经济体制D、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

(1)原因:农业(耕)文明,生产力水平低下,劳动者的数量多少决定农业盛衰。人口的多少关系到赋税的征收、兵役和徭役的征发,是国家强盛与否的重要标志。(4分)弊端:会危及人的生存、产生争斗及社会动乱;会使国家和私人的财富耗空,从而产生大量弊端;会占用过多的土地用于居住而进一步减少耕地。(每点2分,共6分)(2)着眼点:民族生存(民族主义)和经济发展(民生主义)(2分)观点:A、认为中国亡国灭种的民族危机来自列强的人口压迫,主张中国要增加人口。(2分)B、认为发展经济(改良农业)可满足人口的增加。(1分)评价:积极:上述观点基于抵御列强侵略、挽救民族危机的社会现实,体现了孙对国家命运、民族前途的忧虑;反映了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愿望。(2分)局限:未认识到民族的延续强盛依靠综合国力,并非建立在人口数量增加这单一标准上。(或未能科学、辩证认识人口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2分)(3)人口高速增长的原因:政治:国共内战的结束,和平安定时期的到来;经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科技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政策: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下受苏联人口理论的影响;(或人口科学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社会:人民中长期形成的宗嗣继承观念根深蒂固。(四个角度都应答到,共4分)推动当前人口政策调整的因素:生育水平和人口增长率都处在很低的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立建立;人口老龄化趋势带来的挑战;人口科学的不断发展;生活方式、生育意愿的显著变化。(任答三点得3分)试题分析:(1)原因:题目要求“结合中国古代文明形态分析”,古代中国是农耕文明,所以从农耕文明条件下生产发展和社会统治两个层面回答即可。弊端:根据韩非子的材料中“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罚而不免于乱”、苏东坡的材料中“生之者寡而食之者众,是以公私枵(空)然而百弊生”、《清史稿》中“盖藏自不如前充裕,且庐舍所占土地亦不啻倍蓰(五倍)”等信息回答即可。(2)着眼点:题目要求“据材料二分析”,由材料二中的“如果我们的人口不增加,他们的人口增加到很多,他们便用多数来征服少数,一定要并吞中国”、“中国如果能够仿效法国来经营农业,增加出产,……,我们中国至少也应该可以养八万万人”等信息可以总结得出。观点:观点根据前一问中的信息即可总结得出。评价:要注意一分为二的辩证分析即可。(3)人口高速增长的原因:要求“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从不同角度分析”,所以需要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社会观念等角度回答,这需要结合必修教材中20世纪50年代这个时间出发去思考,然后从材料三中可以提取出“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人口不断迅速增长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等信息也可得出部分答案。推动当前人口政策调整的因素:从材料三中可以得出“在物质的生产领域放弃了计划经济,我们有的理由在人的生产领域放弃计划经济了”、“生育独子化已经产生了四个严重的人口问题”等信息,还可以从经济发展和人们对人口问题的认识和相关科学发展的角度回答。

B。广义的经济评价包括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侠义的仅指国民经济评价。问题中的应该是广义的,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中哪个是重点呢?肯定是国民经济评价,因为它是站在宏观角度评价这个项目的。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右上角评价为解决问题

法律评价标准的核心

定罪是以犯罪构成为根据的,因而定罪是一个罪体与罪责相结合的过程。定罪原则,就是定罪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规则,这就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这里的主观与客观是指对犯罪的评判标准。主观,指主观标准,以此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就是主观主义。客观,指客观标准,以此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就是客观主义。主观与客观相统一,是指在犯罪评价上采取主观与客观的双重标准。主观  主观是指对犯罪的主观评价,即对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的考察。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主观恶性集中体现在责任这个概念上。责任意味着行为人在具有责任能力和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因而具有谴责可能性。因此,责任的本质实际上就是一个主观恶性的问题。在英美法系刑法理论中,主观恶性集中体现在犯意这个概念上。对犯罪要求有犯意,在英美刑法的以下原则中得以体现:“没有犯罪意图的行为,不能构成犯罪。”在英美刑法中,检验犯意具有两种标准:客观标准与主观标准。客观标准是指对每个案件的事实都要考察被告人的行为是否达到了在当时被普遍接受和认可的道德标准。如果事实查明被告人的行为没有像一个遵从道德准则的人所应当实施的行为那样,这就证实他有犯罪意图。尽管采用公认的道德准则作为认定犯罪意图的标准实际上意味着法院客观地评价被告人的行为,然而,在相当程度上必须考虑被告人真实的心理活动,这就出现了主观标准。因此,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在定罪时都注重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以此作为定罪的主观根据。客观  客观是指对犯罪的客观评价,即对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的考察。所谓客观危害是指对社会造成的侵害,这种侵害主要是通过犯罪行为及其所造成的一定犯罪结果体现出来,因而具有某种客观性。客观危害首先是行为的属性,根据行为是否具有客观危害可以将犯罪行为与非罪行为加以区分。其次,客观危害是一种事实,即犯罪行为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社会的事实,这一事实也正是定罪的客观基础。最后,客观危害是对法益的侵害,因而具有不法的性质。总之,只有全面地理解客观危害,才能为定罪提供客观根据。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表明某一行为之所以作为犯罪处理,首先是由于这种行为造成了法益侵害结果,或者至少具有法益侵害危险。因此,犯罪的客观上的法益侵害性是犯罪评价的重要根据。事实上,人的行为是受主观的意识与意识支配的,因而对犯罪的评价应当从客观上表现出来的法益侵害性,追溯到主观上的违法性意识及其可能性,揭示行为人的犯罪人格对于外部身体动作的支配性。一般来说,刑法上所谓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是指价值判断之对象而言的。也就是说,主观主义侧重于行为人之人格,而客观主义则偏重于犯罪行为与结果的实害。因此,那种以为主观主义完全不考虑人的外部行为,客观主义则毫不关注人的内部精神的认识,纯属误解。人们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意味着在犯罪评价上,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两者并重。   从刑法史的角度考察,定罪经历了一个从客观归罪到主观归罪,再到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演变过程。客观归罪是以结果责任为特征的,只要发生了危害结果,不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罪过,均以犯罪论处。随着社会发展,结果责任衰落,思想意识对于行为的支配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自此,客观归罪开始向主观归罪转变。主观归罪是以主观责任为特征的,只要行为人具有主观恶意,即使在客观上并未实行一定的危害行为或者这种危害行为并未发生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以犯罪论处。在这种情况下,有罪与无罪不是根据外在行为来判断,而是根据内心善恶以确定。现代刑法中的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在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的争论中得以重塑。刑事古典学派的代表人物贝卡里亚从主观意图的差异性和变异性出发,论证了不能以主观意图作为衡量犯罪的标准。当然,由于贝卡里亚并不否认人的意志自由是构成犯罪的前提,因此其客观主义立场与古代刑法的客观归罪是截然不同的,即使是费尔巴哈,虽然主张犯罪构成的客观结构,即在犯罪构成中不包括犯罪的心理因素,但犯罪的心理因素仍然是刑事责任的根据之一。刑事实证学派以主观主义为特征,主张行为人本位的刑法(行为人刑法),强调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在犯罪中的核心地位。这种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主要是指再犯可能性。因此,刑事实证学派的主观主义立场与古代刑法的主观归罪是有明显区别的。重要性  虽然在刑法史上,存在这种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刑法思想的分野,但现代刑法的刑事责任是奠基在主观与客观统一之上的,这种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体现在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的统一。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的统一,就是在认定犯罪的时候,要坚持以犯罪构成作为定罪的标准。在犯罪构成中,罪责主要体现主观恶性,罪体主要体现客观危害。就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者的关系而言,犯罪作为一种行为,它离不开主观罪过的指导与支配。因此,罪过通过对事实情况的反映(认识因素)而调节犯罪行为,使之按照一定的目的或计划进行活动(意志因素)。同时,犯罪行为作为主观罪过的外化,对于主观目的的实现也具有重要意义。犯罪意图的实现,必须依赖于犯罪行为。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犯罪行为,它是连接犯罪意图与客观存在,将主观犯意付诸实现的必由之路。缺乏客观上的犯罪行为,罪过就只能停留在主观活动的状态,而主体的犯罪意图也就无法实现。所以,犯意的实现离不开客观上的犯罪行为。同时,犯罪行为也是确定主观罪过的重要依据。离开了客观上的犯罪行为,就不能正确地认定主观上的罪过。因此,只有坚持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才能既防止客观归罪,又防止主观归罪。

A法律的价值和目的是要预防犯罪,并不是惩治犯罪,所以评价法律的标准应该是 法律的内在价值师范得到体现

A

法律分析:法律的社会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法律的指引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主要是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其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法律的指引是一种规范指引,它不同于个别指引。法律的评价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任何社会规范(如道德、政治纪律)都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的作用。法律的预测作用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法律的教育作用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法律的强制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这种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国民经济评价的核心

这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的有很多的指标性,是他的一个合格性的

A

主要指标应该是去他的规定的参数范围之内,然后再去参考就知道了。

工程下面国民经济的评价一般都是比较高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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