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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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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

202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简章公告】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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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2008年我校本科计划招生370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向社会公布。  2、2008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等,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自主选择修读本专业大类某个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的类别及专业:经济学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金融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和物流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会计学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电气信息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和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纺织工程类含纺织工程专业和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信息安全专业和网络工程专业;环境科学类含环境科学专业和环境工程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专业和公共关系学专业。  理科试验班是对优秀新生实施“加强基础、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重点教改班。学生在试验班完成基础学业后,原则上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相关专业学习。发生某专业选择学生过多时,学校拟采取必要的考核程序确定就读学生并对其余学生作适当安排。  服装设计与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业设计、旅游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轻化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应用物理学、光电子技术科学、英语、日语、法学、教育技术学、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专业按专业招生。  三、填报志愿和考试科目  1、考生填报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公布的专业大类名称及其代码;填报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公布的专业名称及其代码。  2、考试科目由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规定及我校要求,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全国普通高考前参加我校规定的专业考试,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专业。  四、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公布的《2008年东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2008年东华大学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2、非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在该地区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根据考生的全国普通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录完第一志愿考生后,若我校在该地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有余额,可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生源较差的地区,学校视情况调减招生计划。  3、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录取英语专业须参考考生参加由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  4、对男女生比例要求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5、优惠政策的执行  (1)我校认可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2)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保送生等的优惠政策按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中的内容执行。  (3)经我校预选并审核认可的优秀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在我校调档线以上,学校将兑现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  (4)同一考生如可享受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政策,取其最高项。  五、体检与专业限制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语种限定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的考生进校后外语学习的语种为英语,部分课程采用英语原版教材以英语授课。  七、奖励与帮困  学校设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按《东华大学2008年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学校建立帮困助学体系。设国家奖(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助)学金、东华大学奖学金,以及近60项由社会企业、知名人士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帮困助学金、学费补助、校内助困贷款、临时困难资助、社会资助、技能帮困等多种帮困措施,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不同程度的资助。  八、收费标准与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5000元。  (2)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0000元。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德合作的轻化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0元;中日合作的艺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30000元。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下设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下设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气信息类下设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为每人每学年6500元。在完成专业大类基础教育后,自主选择修读上述专业的学生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理科试验班专业分流后,学生按所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  2、住宿费标准  (1)延安路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元。  (2)松江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400元。  3、就读校区  服装设计与工程、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艺术类等专业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专业或专业大类就读松江校区。  九、监督与保证  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由其负责招生过程的监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毕业生由我校颁发中华人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条件

根据《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毕业生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规定如下:1、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自考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2、自考科目英语(二)成绩达到70分以上或通过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者;3、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4、符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一、主考院校介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一所以工程技术为主,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经过30多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学府。学校于1982年底即申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培养目标: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经贸发展的日益活跃,我国物流业迅速发展。为了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加快物流业实用型人才的培养,提高我国物流从业人员管理水平,促进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联合开考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该专业实现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真正实现学历证书与行业资格证书学分互认的双证式考试,且“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课程的内容是根据中国物流业需要并结合英国皇家物流与运输学会制定的行业标准而设置的,与国际物流职业证书互认,与国际证书接轨。三、报名条件:凡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者均可报读我校专本套读;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独立本科段。四、教学优势★ 12个月独立本科段学制,周期短,高效率,低成本;★ 一考多证、学分对应、三证衔接学历证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与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共同颁发;符合要求还可以获得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中级),加考物流战战略管理与通过业务考评,可取得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高级)获得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中级、高级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按照互认的方案和有关规定申请获得英国皇家物流与运输学会ILT 二级、三级证书。★ 自考本科文凭,含金量高,国家承认,极具权威。★ 一年四次考试(4月、5月和10月、11月),科目少,无高数,通过率高;★ 英语不再成为自考本科的拦路虎 – 对于英语基础差的学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五、课程设置:序 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备 注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公共基础课(必修) 2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3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4 00015 英语(二) 14 5 05373 物流企业管理 5 中/高级证书课程(专业课程) 6 05375 物流案例与实践(二) 4 中级证书课程(专业课程) 7 05376 库存管理(二) 5 8 05377 采购与供应管理(二) 5 9 05378 运输管理(二) 5 10 05379 仓储管理(二) 5 11 05380 供应链管理 4 高级证书课程(专业课程) 12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5 选考学分不得低于11学分 课程门数不少于2门课程 13 05374 物流企业财务管理 5 14 00055 企业会计学 5 15 05381 物流管理软件操作(实践) 5 16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17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4 18 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 5 19 00101 外经贸经营与管理 5 20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4 21 00151 企业经营战略 6 22 00152 组织行为学 6 23 02628 管理经济学 4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六、招生说明:授课方式:业余制学习,周末授课,随报随报报名须知: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学生报名信息表》。七、学历学位证书颁发说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与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共同颁发的自考本科学历,在英语及论文达到标准后还可获取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考办共同审核颁发:中国物流职业任职资格证书(中级、高级)

工程大就在安徽招生是一本的分,除了上海和北京以外,其他省分数线都在一本左右。上海工程大特色专业有轨道交通,自动化(机械,电气),交通运输,飞行技术,服装设计。高校录取的步骤:1、投档,即把符合该院校招生分数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投递到该院校。2、拟录取,即院校觉得考生符合录取要求,准备录取。3、录取,把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到该院校,既代表已经录取。4、退档,省级招生办投档的比例是1:1,部分院校为1:2,即院校招生计划假如为100人,投档的比例则为110人。那么就会有10个人不能录取,它的档案会被退回到省招生办公室。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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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二、就读校址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长宁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层次专 业就读校区本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法合作办学)长宁校区其他专业松江校区高职空中乘务专业松江校区其他专业虹口校区三、层次■本科 ■ 高职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本(专)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建议男生报考)。(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翻译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飞行技术、空中乘务专业须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相关规定提前参加面试、体检等,合格者方能报考。十一、录取规则(一)普通类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调档比例:依据学校招生计划,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和省级招办规定确定。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2.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3.同分情况:学校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序分(号)。无投档位序分(号)的省份,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二)艺术类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表演专业校考成绩的录取规则:1.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合格线。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还须校考专业成绩合格。2.录取原则:(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总分折算办法:折算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50%。(2)专业录取: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分线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专业间无级差分。(3)表演专业: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专业省统考要求的省份,考生还必须按要求参加相应类别的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4)同分情况:折算总分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5)各省级招办投档时,如文理计划单列的,则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如对合成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折算总分”。(三)飞行技术专业1.考生须提前参加面试、体检和背景调查,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报名且确认有效志愿,方可报考。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同分情况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四)空中乘务专业1.考生须提前参加我校空中乘务专业面试、体检,合格者方可报考。录取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同分情况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五)专业调剂: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综合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六)其它相关规定1.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计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的全国性加分,即政策性加分含在投档分中,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不可累计。2.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投档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缺额数。3.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4.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本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第须达到BC。5.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普通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国际商务(旅游及商务管理)(中瑞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2500元(沪价费〔2015〕7号)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价费〔2004〕7号)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03〕34号)7.飞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教委财〔2007〕14号]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自强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7791256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招生处(办)官网:咨询电话:021-62750183十六、其他须知校内转专业办法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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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34,安徽的,第一志愿也是这,有缘一起进吧!它去年最低分只比一本线少2分,所以只能冲一冲,你应该有个保底的,像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可以做保底的-------------------濑枫

工程大就在安徽招生是一本的分,除了上海和北京以外,其他省分数线都在一本左右,我是这学校的,在上海读大学有一个好处,在读大一时成绩在学院前30名可以报考其他大学,包括复旦交大一类的,不过考那个较难,考其他好一点的还可以,每年都有考走的,除此以外,只要你绩点够,你可以在大学城任意一所大学辅修,学位证由你辅修的学校发放,可以双学位的

工程大就在安徽招生是一本的分,除了上海和北京以外,其他省分数线都在一本左右。上海工程大特色专业有轨道交通,自动化(机械,电气),交通运输,飞行技术,服装设计。高校录取的步骤:1、投档,即把符合该院校招生分数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投递到该院校。2、拟录取,即院校觉得考生符合录取要求,准备录取。3、录取,把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到该院校,既代表已经录取。4、退档,省级招生办投档的比例是1:1,部分院校为1:2,即院校招生计划假如为100人,投档的比例则为110人。那么就会有10个人不能录取,它的档案会被退回到省招生办公室。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2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排名全国第209位,在满分100分的机制下获得综合67分,被校友会评为3星级的区域一流大学。 招生要求: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在中国各大学中的地位是非常靠前的,是一双二本学校;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年龄达到录取标准,身体健康,没有不良嗜好,政治思想觉悟高。

全日制工科和管理类硕士生学制为 5-3 年,全日制艺术类硕士学制为 3 年。招生名额 2020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445 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125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20 名。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2008年我校本科计划招生370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向社会公布。  2、2008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等,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自主选择修读本专业大类某个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的类别及专业:经济学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金融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和物流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会计学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电气信息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和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纺织工程类含纺织工程专业和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信息安全专业和网络工程专业;环境科学类含环境科学专业和环境工程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专业和公共关系学专业。  理科试验班是对优秀新生实施“加强基础、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重点教改班。学生在试验班完成基础学业后,原则上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相关专业学习。发生某专业选择学生过多时,学校拟采取必要的考核程序确定就读学生并对其余学生作适当安排。  服装设计与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业设计、旅游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轻化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应用物理学、光电子技术科学、英语、日语、法学、教育技术学、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专业按专业招生。  三、填报志愿和考试科目  1、考生填报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公布的专业大类名称及其代码;填报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公布的专业名称及其代码。  2、考试科目由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规定及我校要求,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全国普通高考前参加我校规定的专业考试,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专业。  四、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公布的《2008年东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2008年东华大学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2、非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在该地区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根据考生的全国普通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录完第一志愿考生后,若我校在该地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有余额,可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生源较差的地区,学校视情况调减招生计划。  3、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录取英语专业须参考考生参加由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  4、对男女生比例要求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5、优惠政策的执行  (1)我校认可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2)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保送生等的优惠政策按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中的内容执行。  (3)经我校预选并审核认可的优秀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在我校调档线以上,学校将兑现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  (4)同一考生如可享受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政策,取其最高项。  五、体检与专业限制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语种限定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的考生进校后外语学习的语种为英语,部分课程采用英语原版教材以英语授课。  七、奖励与帮困  学校设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按《东华大学2008年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学校建立帮困助学体系。设国家奖(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助)学金、东华大学奖学金,以及近60项由社会企业、知名人士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帮困助学金、学费补助、校内助困贷款、临时困难资助、社会资助、技能帮困等多种帮困措施,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不同程度的资助。  八、收费标准与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5000元。  (2)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0000元。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德合作的轻化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0元;中日合作的艺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30000元。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下设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下设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气信息类下设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为每人每学年6500元。在完成专业大类基础教育后,自主选择修读上述专业的学生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理科试验班专业分流后,学生按所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  2、住宿费标准  (1)延安路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元。  (2)松江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400元。  3、就读校区  服装设计与工程、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艺术类等专业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专业或专业大类就读松江校区。  九、监督与保证  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由其负责招生过程的监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毕业生由我校颁发中华人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西北工业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工业大学(国际代码10699),中文简称为西工大或西北工大,英文全称为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PU。西北工业大学校址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分别为友谊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邮政编码:710072)、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邮政编码:710129)。第三条 西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同时发展航空、航天、航海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是“211工程”及“985工程”及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重点建设的研究型大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条例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同时达到两校毕业标准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西北工业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设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第六条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负责相关地区本科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组长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第八条 西北工业大学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西北工业大学主页()、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西工大招办微信公众平台(zsbnwpu)、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政策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九条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区、市)招生录取工作。第十条 西北工业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第十一条 西北工业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考生。第十二条 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方案为准。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符合西北工业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严格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分数高低安排专业。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第十五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其中上海、北京、天津、海南考生只能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西工大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工程学院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类项目,调剂时,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院学习。高水平运动队统一安排工商管理专业学习。第十六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西北工业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强基计划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为合格;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按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市),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十九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条 西北工业大学除强基计划招生外,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西北工业大学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第二十一条 西北工业大学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已公布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录取。第二十二条 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等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西北工业大学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三条 西北工业大学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实施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筑梦计划”招生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不限外语语种,所有专业外语授课主要以英语为主。第二十六条 普通生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理工类专业学费4950元/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学分计,每学分400元,三、四年级总学分不高于80学分);文史类专业3850元/年;艺术类专业99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学费3850元/年;预科升入本科学费,与同年同专业的其他学生执行相同的学费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万元/年。第二十八条 西北工业大学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开通“爱心直通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西北工业大学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一条 西北工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费用。以西北工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710072电话:029-88460206传真:029-88492310电子邮箱:网址:

西北工业大学MEM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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