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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经济法的理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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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经济法的理解论文

嗯,有过。经济的可以说是明细的,那要求是什么

BOT投资摸式的法律探讨 论国际服务贸易 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根本违约 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损害赔偿 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预期违约 论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的作用及对其管理 论世界反倾销立法 论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论我国对外贸易代理制 论我国反倾销立法 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新动向 我国贸易投资保护协定的问题与应对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证券投资者利益法律保护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论析试论美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对外贸易法》的实施问题研究《劳动合同法》对我国外经贸领域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国外经贸领域的影响BOT方式与中国法律的融合和冲突BOT方式中的政府保证研究BOT投资方式的法律问题探讨FTA对WTO贸易体系的影响问题研究GATT关税减让原则研究TRIPS协定评析WTO补贴与反补贴规则研究WTO的法治化与中国立场WTO对中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影响WTO贸易政策审议制度探析WTO协议与中国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评析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多边条约研究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双边条约研究当今国际证券市场法律管制及对我国的启示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国际合作机制探析非歧视原则评析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探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损害赔偿问题探讨国际技术转让中的保密问题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法律机制研究国际融资担保的若干法律问题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初探国际商业贷款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国际投资争议解决问题探讨国际项目融资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探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探讨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制度探析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国家经济主权问题绿色壁垒法律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论《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的法律服务的对外开放——兼论中国的立法趋向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第三方”制度论电子单证(EDI)的法律问题论电子商务与跨国营业所得税收问题论对跨国公司的国际管制论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行为的法律控制论管制国际避税的法律措施及其完善论管制投资的法律制度论国际避税及其法律对策论国际避税与反避税论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中的承运人责任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货物所有权转移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风险分担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范围论国际竞争法体系之构建论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论国际贸易中的原产地规则论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论国际生态法律保护与补偿机制论国际税法上居民身份的确认论国际税收管辖权冲突的协调论国际税收协定论国际税收协定的滥用与防范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的法律解决机制论国家经济主权原则论国有化及其补偿问题论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论技术转让合同中的限制性商业条款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ADR方法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司法方法论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体系论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责任论跨国劳务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论世界贸易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及其完善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则取向论世贸协议在我国法院的使用问题论适用国际惯例和有法必依的统一论税收管辖权与国际重复纳税论税收国际待遇原则论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论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问题论外汇管制制度论我国对境外投资的管理与保护论我国对外贸易的进出口许可证制度论我国对外贸易的外汇管理制度论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论我国反倾销立法论限制豁免国家商业行为的判断标准论信息公开制度与证券风险防范贸易保护主义及其法律对策研究贸易壁垒论——我国出口贸易面临的技术壁垒问题欧美对华反倾销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评述避免国际重复纳税的各种方法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法律问题研究入后我国政府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条约义务的若干问题上海打造国际金融中心的梦想与实践涉外税收中反避税法律问题研究世界贸易组织与最惠国待遇原则世贸组织下知识产权争端解决若干问题研究试论国际税收管辖权冲突的协调试评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新程序特许协议的法律问题探讨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法律对策外国投资者的待遇问题探讨完善《海商法》时效制度刍议我国的外资立法问题探讨我国对外贸易行政复议制度探析我国对外贸易行政诉讼制度探析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的利益保护和法律支持我国涉外融资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新的海外融资方式及其法律问题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中国涉外仲裁监督机制评析中国应对碳关税的法律思考中国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设中国与外国投资者争议的解决机制及其完善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中的国民待遇问题中外贸易磨擦法律问题探讨主权基金监管问题探讨电子商务中的跨国电子认证问题

1、可以写一些 WTO方面的问题 如中国为加入WTO对内国法律的修改等等 注意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 2、再一可以写写国际贸易支付形式 信用证 汇付 托收等多种支付方式的利弊 3、还可以写国际公约 华盛顿公约 尼泊尔公约的特点 制定的条件 或者 海牙规则 等相应规则的制定背景和作用 甚至可以结合当时的国际形势(历史)方面的问题来写。一时想不起来那么多,不过这几个提纲肯定够你用的了。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给我留言,多多交流。

对国际商法的认识与理解论文

拟几个题目给你选

国际商法是调整商主体间跨国商事交易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商主体私人性、商事关系国际性、法律规范私法性等特点。

国际商法地位及体系的演变  摘要:国际商法是随着国际商事关系的出现而产生并发展的。从产生之日起,它就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近代以来,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出现了多样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当前,应突破传统法律部门划分方法的局限,确立国际商法独立法律部门地位,明确其体系结构,将多种多样的法律渊源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综合分析,以推动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统一,更好地适应国际商事交往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国际商事关系;法律部门;法律渊源;法律体系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发展,作为调整国家间经济交往的国际商法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发展和法学研究的深入,国内学术界对国际商法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对国际商法的概念和体系存在着争议,这不仅阻碍了国际商法学研究的深入展开,而且不利于系统普及国际商法知识,不能满足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迫切需要。在我国加入WTO以后的今天,明确国际商法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及地位、体系结构,对于推动我国法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于国际商法的地位问题,实质上就是国际商法与相关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即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部门分类问题。依法学的一般理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为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其次为法律的调整方法[1](P291),后者主要是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间的区分标准。其实持这种双重划分标准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法律的调整方法归根到底是由法律的调整对象派生出来的,法律调整对象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着法律调整方法及法律规范的性质和特点。刑法的任务是调整由于犯罪所引起和发生的社会关系,刑法的调整方法(刑罚)是由这种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因此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坚持统一的标准,否则就会造成逻辑上的混乱,而根本标准只有一个,就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凡调整同一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商法作为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有自己特有的调整对象的,即国际商事关系。所谓国际商事关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国际商事主体参与的商品流转关系,其主体不论是个人、法人、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只要这种商事关系的当事人分属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或其所涉及的商事问题超越一国国界的范围,这种关系就可称之为国际商事关系。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不仅在空间上超越了一个国家的国界,而且在内容上也以“商事”①为质的规定性,从而决定了国际商法既不同于以主权国家地域内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内法体系,也与以国家之间非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际法不同。  国际商事关系是一个发展的、历史的范畴。相应地,作为调整这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范畴。只有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分析国际商法的演变,才能正确认识国际商法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国际商法是国家间商事交往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产生的。11世纪起,随着欧洲商业的复兴和发展,在地中海沿岸出现了一些国际性的商业中心城市,这些城市中的商人从封建领主那里买得了自治权,组建商人法庭,适用他们在商事交往中形成的习惯规则调整商事交易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法律被称为“商人法”,以区别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封建法、教会法等法律体系。后来,随着欧洲航海贸易的发展,商人法逐步扩及到西班牙、法国、德国、英国等国家,实际上成了商人在欧洲各地港口或城市用以调整他们之间经济贸易活动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商人法从产生之时起就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封建法、教会法截然不同,以自己特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成为一个特殊的、独立的法律部门。这种打破地域限制的跨国界商事交易法的形成和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欧洲各国间的经济贸易往来,为各国商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而国际商事交易的发展反过来又为国际商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物质基础。  讨论国际商法的地位和体系,必须把国际商事法律规范与国际商法的渊源区分开。国际商法的渊源,指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其与国际商事法律规范之间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我们说国际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基于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内容、性质进行的分类,而非就其表现形式进行的分类。近代以来国际商法的渊源出现了新的变化,但并不影响国际商法的独立性。相反,法律渊源的丰富反映了国际商法体系在随着国际商事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在不同的法律渊源间的相互作用下,国际商法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由于中世纪有限的国内立法基本不涉及国际商事关系,因此商人法在法律渊源上以不成文的商事惯例为主。16世纪起,随着欧洲民族国家的产生,重商主义理论逐渐开始在欧洲盛行。在重商主义者看来,货币是一个国家财富的唯一表现形态,对外贸易是获得财富的真正来源,只要在对外贸易中多卖少买就可以给国家带来财富。各新兴主权国家开始干预本国涉外商事交往,采取不同的方式将商人法纳入本国的国内法体系[2](P210)。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则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形式,把商法包含在民法典内,作为民法的一部分制定下来。新生的民族主权国家通过把系统、灵活、强调公平合理的商人习惯法纳入国内法体系,促进了各国国内传统法律的现代化改造,有利于统一和维护国内商业秩序,促进了各国国内商业的发展。这一国内化进程对国际商法自身也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使国际商法的渊源和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  具有国际性的商人法被纳入主权国家国内法体系后,使得各国国内商法成为调整本国对外商事关系的重要规则。从资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直到19世纪末以前,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国内商事立法一直是国际商法主要的法律渊源。国内法本质上属于主权法的范畴,为法学理论中的“强制性规范”,即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从这一角度说,商人法的国内化实质上是从主权原则和民族主义出发的商人法的民族化。从历史的观点看,这对促进本国商品交易和商品流通秩序的正常化起了积极作用,但以发展和未来的观点来看,却是与商事活动的国际性、跨国性相违背的。由于各国内商法主要是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制定的,而不是从国际商事活动的需要出发。因此,各国的商法不但很难充分涉及国际商事方面的问题,而且其中某些法律规定甚至与传统的国际商事惯例背道而驰。国家法越多,各国交往中的法律冲突也越多,在发展国际贸易方面的法律障碍也越多。尽管这些法律冲突可以按照国际私法规则予以解决,但毕竟给顺利进行国际商事交往增添了麻烦和障碍。因此,从19世纪末起,随着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在国际商事交易活动日益发展的形势下,各国政府都积极介入了统一国际商事交易规则的工作,以双边条约或多边公约的方式推动着国际商事交易规则的国际统一化进程,使国家成为推动传统国际商法变革的最重要力量。

对市场经济的理解论文

我眼中的“市场经济”我喜欢思考,有时候用脑,有时候用脚!朦胧中的“计划经济”是我妈怀抱着我,背着一夹背(夹背,老家用来背东西的竹制工具,底小口大)刚从生产队里分来的谷子,汗流浃背艰难的行走在山路上,偶尔也让我守着那分来的一堆玉米茫然的看着大人们嘻嘻哈哈的开着或荤或素的玩笑,这样往往要等到背最后一次时我妈才带我一起回家。我朦胧中的“计划经济”还是年底才吃得上的几次猪肉,过年才能穿上的几件新衣……。“计划经济”还是我小时候的煤油,小学时因为离家太远我们都住校,因为没有电,每天晚上晚自习时我们大家人人一盏煤油灯,几十盏煤油灯在教室同时点亮,煞是壮观,用现代人的观点“是非常浪漫烛光晚会”,可是那时候我也没有暗恋某个女孩也不懂浪漫,,只是觉得煤油灯燃烧的烟雾搞得整个教室仿佛要燃烧似的,时间长了两个鼻孔都是黑的,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认为点一盏灯或一根蜡烛就是浪漫,胡扯!那时候煤油非常紧俏,我小学班主任刘老师,人家都叫他“刘大炮”,讲课时扯着嗓门吼,十里八里都能听见顾名思义“刘大炮”。因为煤油是凭票限量供应,刘老师家的煤油就经常不够用,每次他买煤油时都让我去帮他买,我买煤油不要票,因为我“背后”有“人”,我一个本家大爷(我爷爷的爷爷可能和他爷爷是一家人,我从来没有去考证过)在供销社专卖煤油,随时板着脸,一斤煤油票绝对不会给你两斤煤油,但我每次都有绝招,我找大爷的老婆也就是被我称为大婆婆的人,她总是趁我大爷不注意时我要多少她给我多少从不要票,所以每次我帮刘老师弄到煤油后他都要竖起大拇指算是对我的感谢!同学们知道后也经常让我帮忙弄煤油,让我非常自豪!娃儿不愁长,随着时光的流逝,不知不觉中我长大了,进城念书了,人生识字糊涂始,我开始糊涂了,“经济”不再需要“计划”了,再也不是母亲分得的谷子玉米了,更不是煤油了,“经济”被“市场”了,名曰“市场经济”。媒体狂轰滥炸似的形容“市场经济的滚滚洪流淹没了计划经济的影子”“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暖了华夏大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等等宣传下,糊涂的我以及我们 “市场经济”了。从初中升入高中,我进城念书了。在经济学家和教育学家们喋喋不休的 “教育不该市场化”“教育应该市场化” 的讨论声中,教育改革开始了,于是“教育”就在“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的观念指导下行走于市场化和非市场化的边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指社会主义制度中的市场经济,而是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决定了这时的经济既不是纯粹的社会主义经济,也不是纯粹的市场经济,而是一种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经济形态,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态,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强调的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因此,要求不断地深化改革,通过调动各种经济成份和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来进一步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效率。  但是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既有相统一的一面也有相对立的一面。相统一的一面,表现为市场经济固有的属性和内在的要求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许多原则是一致的。如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是相一致的;如市场经济效率优先原则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原则是一致的。相对立的一面表现为,市场经济是一种利益驱动的调节机制,它既可刺激人们通过合法手段追求利益最大化,也可刺激人们通过非法手段追求非法利益。  那么,反对改革的那部分人主要是把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相对立的一面放大了,认为改革使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两级分化越来越严重,再改下去就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了。  而主张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制的人,认为公有制没有效率,只有通过改制实行“民营化”,才能提高效率;并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政府不管的经济,反对政府的宏观调控。这部分人实际上是把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相统一的一面放大了,看不到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而事实上,东欧和俄罗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到现在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走私有化的道路并不能使生产力迅速提高,也不能使人民群众的生活迅速改善。  因此,我觉得改革必须毫不动摇的推进,但改革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方向,必须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另外,我认为以前在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或偏差,不是改革本身带来的,而是政府的职能不到位和一些政府官员的执政水平、执政能力低造成的。  我们打开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看一看,关于改革的方针和论述写得多精彩,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相结合的结晶,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人的高超智慧。如果能不折不扣地去贯彻落实,我们的改革一定能顺利推进。但由于我们的一些政府官员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比较低,所以使改革出现一些偏差。执政能力低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官员不学无术、不钻研新理论、不研究新问题、不深入实际体察实情,只顾各种应酬、拉关系、跑官要官,没有时间和精力研究如何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思想方法形而上学。我们经常讲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但实际上中国官员长期跳不出“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一说政策放活,那就活得没边;一看乱了套,就一刀切给你卡死。如关于高等教育能不能产业化的问题,前些年说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应该收费,应该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很多省市、高校就提高收费标准,也有乱收费的。后来出现一部分贫困学生上不起学的舆论后,政府主管部门又强调说,高等教育不能产业化。因此,不能提高收费标准,并且在一个省,不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怎么样,收费标准是一样的。这都是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实际上,高等教育不能走产业化的道路是对的,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又拿不出很多钱来办高等教育,可以适当用市场机制来合理配置资源。  如农、林、地质、师范院校国家财政全包,学生不收学费,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报考这些学校;每个高校都规定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给部分高分学生全额奖学金;不同资质的学校规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提高后强制规定拿出一部分学费资助贫困生。这样通过资源配置,解决了所有人上学的问题,高等教育也就快速地发展起来。  邓小平所创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它包括一系列重要的思想:(l)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而不是划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标志,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2)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3)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更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运行方法上基本相似,但也有不同,主要是所有制基础不同;(5)中国经济发展离不开世界市场,否则就是自甘落后。  是邓小平理论体系中极具创新意义的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发展。依据这一理论,我们党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进行了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前无古人的探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商品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法制性,竞争性和开放性等一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现优化配置的一种有效形式

对市场经济的理解论文题目

政府干预市场经济之我见 随着次贷危机愈演愈烈,美国金融业陷入新一轮风暴。继美国两大住房抵押贷款融资机构——房利美和房地美被政府接管后,美国第三大和第四大投资银行——美林公司和雷曼兄弟公司也陷入困境,前者被美国银行收购,后者则被迫申请破产保护。连续14个月来,由美国住房市场和金融业疯狂投机引发的危机持续恶化,对世界金融稳定和全球经济增长带来了严重威胁。 面对严重的金融危机,美国财政部通过了从陷于困境的金融企业买入问题资产的7000亿美元的救世计划,救援计划获得国会批准后,财长汉克保尔森(Hank Paulson)承诺,将“迅速展开行动,实施新的职权,但也将讲究方式方法地进行”,并强调“透明”将是贯穿整个过程的重要因素。而随后,法国、德国、西班牙、荷兰和奥地利政府也均推出了银行拯救计划,总金额达3万亿欧元(约合8万亿美元)。 自去年夏天美国次贷危机全面爆发以来,随着问题恶化,各方的反思也越来越多,而此次欧美庞大的金融救世计划也把“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这一课题摆在了世人面前。 追本溯源,这还要从价值规律说起,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当某种商品的价格上升的时候,生产者纷纷加大投入生产该种商品,结果该种商品供过于求,价格又会降低,生产者缩小生产,商品供大于求,价格又上涨,如此循环。这种循环也就是市场的自发调节。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得看不见的手——价值规律。但是市场调节具有很大的缺陷: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如上述例子中的商品生产者,跟在价格后面调整生产规模,是永远都不可能赚到钱的,所以就需要政府也就是国家宏观调控的调控,也就是凯恩斯的看得见的手,这只看得见的手挽救了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当国家经济过冷或过热时都需要宏观调控的干预,促使经济向着良性方向发展。 对于美国的经济,似乎可以说,国家干预经济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因为罗斯福新政就是在大危机的背景下产生的,其实在此之前,资本主义世界就已经经历了多次经济危机了。但如果把情况移植于我国,仅仅以此来解释我国的情况,似乎过于简单了。因为我国并没有经历由自由资本主义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样一个过程。而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放开市场。建国以来我们似乎没有经历过大的经济危机,对于市场失灵只是听说而已。恐怕不能单单以此作为理由。 但是,政府并没有干预所有的经济,他只是将某些不能交付于他人的重要资源由国家开发管理譬如石油、矿藏、以及其他一些关乎国家命脉的资源。我认为根据中国的国情,政府这样做是十分正确的,尤其是在兵工及石油方面,国家如果不宏观调控的话,那么后果不会象现在这么乐观。人民的安定团结,社会的安稳从何谈起?虽然我国政府部门出现了某些贪污腐败分子,但是不能因此否定我国政府的决策。 经济行政权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有可能产生腐败,在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更是有可能产生腐败,而且腐败滋生的危害性有可能愈演愈烈。廉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法治系统工程,为预防和减少经济行政权的腐化变质现象、加强经济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化就势在必行。 市场经济固然不是行政经济、计划经济和审批经济,但也决不是放任自流、无法无天的经济。市场也有盲目性和局限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是甩手掌柜,不能对即将到来的市场机制失灵、潜在的金融风险和经济混乱采取大撒把的态度。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是必要的。政府是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是最活跃的经济法主体。因此,政府如何干预才能顺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法治的历史潮流,取得适度、公平、高效的预期干预效果,便成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法律问题。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法治,既治企业,也治政府。换言之,经济法不仅要规制企业的经济行为,而且更要规制政府代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行为。近年来,依法治企的呼声日益高涨,企业要依法经营的认识趋于统一。但对经济行政法治的强调仍然有些黯然失色。在新一届中央政府刚刚上任、并大刀阔斧进行政府机构改革之初,强调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化,意义非凡。总结多年来政府管理经济的经验和教训,要真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政府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甘当法治改革的促进派而非抵制派。当然,这与“文革”中整官、整人大异其趣。很明显,政府本身如不依法行事,就难以避免行政权的腐败变质,就难以赢得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赖、敬重与合作,就没有资格要求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依法办事。 强调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化,就是要把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过程中的每一个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环节都纳入法治化轨道。在该目标取得后,经济行政行为将完成以下转变:由恣意行政转为法治行政,由专横行政转为民主行政,由审批行政转为监控行政,由压制行政转为促进行政,由管卡行政转为服务行政,由警察行政转为给付行政,由黑箱行政转为公开行政,由低效行政转为高效行政,由政府本位行政转为企业本位行政。这对政府来说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个挑战。要实现这一改革目标,应当推出一系列标本兼治的重大法律举措。

经济增长方式,是指推动经济增长的各种生产要素投入及其组合的方式,其实质是依赖什么要素,借助什么手段,通过什么途径,怎样实现经济增长。 (1)原因:在发展中国家行列,中国经济保持了20多年的快速增长,堪称奇迹。但种种迹象表明,中国也为高速的经济增长付出了沉重代价。一是环境污染严重,经济增长以牺牲生态环境质量为代价。据预计,对环境影响消耗了所创造GDP的7%。二是经济增长效益低。据有关专家计算,中国目前GDP总量大约占世界总量的4%,但创造单位GDP所消耗的资源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很多。因此,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已经是不需要争论的问题。 (2)意义:从近期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防止经济出现大起大落的需要。从长远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从更广阔的视野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子孙后代和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3)现状:经济增长方式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根本性问题。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增长方式转变难如人意。1994年制定“九五”计划时,就提出了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但是10年来,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取得根本性转变,“两重两轻”即重速度、重数量、轻质量、轻效益和“三高一低”即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情况依然严峻。这不但消耗了大量的能源和资源,也付出了环境破坏的代价。目前,煤炭已属超能力开采,仍供不应求。国际原油价格节节攀升,压力很大。今后如果不在增长方式上有一个根本的转变,逐步走上新型工业化道路,资源、环境难以支撑,增长难以为继。 经济增长方式转换,一定要突破传统狭隘的发展思维方式,把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放在“四位一体”(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人自身的全面发展)中去把握,赋予经济增长以新的含义。因为我国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仅资源、环境约束相当严重,原来的那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已难以为继,而且推动新型工业与经济现代化、中国在未来新时期所面临的外部竞争压力,也要求我们必须转变经济增长的方式。还因为我国已经进入WTO的后过渡期,逐步与国际融合到一起,就有一个怎么样提高经济竞争力的问题。加上世界范围内的新技术革命崛起,这两个潮流同时涌来,给中国经济带来极大的压力,要提高本国的核心竞争力,必须转变增长方式。 (4)指导思想: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本质就是站在“人”的高度看问题,一切从生活质量出发,让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最根本问题,这一点解决了,也就解决了经济增长速度与质量的关系问题,也就解决了经济增长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20多年改革发展的基础上,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了要通过经济文化的发展,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把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即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是我们党在理论上的重大突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5)方式: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举全国之力,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不懈的艰苦努力。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摒弃传统观念。要辩证地认识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转变重物轻人的发展观念。发展应该始终把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作为出发点和归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调整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途径和重要内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推进科技进步。一方面,科技进步既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标示了方向,同时也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加快体制创新。经济增长方式难以实现根本性转变,关键在于导致增长方式不合理的体制和机制还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强化企业管理。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微观基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提高国民素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归根到底要靠人。资料来源:

对市场经济的理解论文摘要

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研究是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背景的。随着历史进程的演变,时代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面临着新的环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正确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理论,成为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对剩余价值范畴的再认识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角度研究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是由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价值,它本质上反映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这就造成一种假象,即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的,剩余价值只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范畴,社会主义不存在剩余价值。但是,我们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深入分析就会发现,虽然马克思重点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但他并没有将剩余价值看成是资本主义特有的范畴,剩余价值具有一般属性。   剩余价值的一般属性可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分析。从质的规定性来看,剩余价值只是剩余劳动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剩余劳动。在这里,马克思将工人的劳动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相应地,工人的劳动时间就划分为必要劳动时间性和剩余劳动时间。工人超出必要劳动做工的时间称为剩余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性内消耗的劳动称为剩余劳动,剩余劳动形成的价值就叫做剩余价值,进而指出:“把价值只是看作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劳动,这对于认识价值本身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把剩余价值只是看作是剩余劳动时间性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剩余劳动,这对于认识剩余价值也具有决定性意义。”[1]从量的规定性来看,剩余价值等于原预付货币额的增加值,即超过原价值的余额。马克思通过对货币流通过程(W—G—W)和资本流通过程(G—W—G)的比较,得出了资本流通过程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结论,进而指出,在资本流通过程中“G/G+△G,即等于原预付货币额加上一个增值额,我把这个增值额,或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叫做剩余价值。”[2]   从马克思的有关论述来看,剩余价值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社会范畴,而是除原始社会之外其他社会共有的范畴。   剩余价值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是剩余劳动的物化。而剩余劳动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以前社会就已经存在,并且它存在于除原始社会的一切社会形态之中。马克思指出:“一般剩余劳动,作为超过一定需要量的劳动,必然始终存在……在一个高级的社会形态内,使这种剩余劳动能同一般的物质劳动所占有的时间的较显著的缩短结合在一起。”[3]这是因为,剩余劳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和社会进步的表现。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出现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人们获得物质资料的能力也十分有限,人们的劳动只能是必要劳动或者是劳动成果少于必要劳动成果的劳动,不可能有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简单金属工具的应用和分工的出现,促使了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出现了剩余劳动,产生了剩余产品。在奴隶社会,奴隶作为会讲话的工具,他们完全没有人身自由,其完全归属于奴隶主,其劳动成果也归属于奴隶主。这样,奴隶的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就全部交给了奴隶主,而不加以区分。在封建社会,农民以交纳地租的形式将剩余劳动的产品交给地主。   剩余劳动物化为剩余价值,也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因为劳动产品一旦采取了商品的形式,生产商品的一般人类劳动就必然采取价值的形式,那么超过必要劳动的剩余劳动也必然表现为剩余价值,所以,商品经济是剩余价值存在的前提条件,只要存在商品经济,就必然存在剩余价值。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商品经济,剩余劳动必然物化为剩余价值,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存在着剩余价值。      二、全面认识剩余价值的来源      传统理论认为,剩余价值来源于雇佣工人的活劳动,来源于活劳动中的剩余劳动,而且只能来源于物质生产部门生产工人的剩余劳动。然而,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就业方式,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样的社会状况显然与马克思当时研究剩余价值的状况发生了巨大的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剩余价值的来源主要有:  (一)全社会的劳动者活劳动的剩余劳动形成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本是集体的产物,它只有通过社会许多社会成员的共同活动,而且归根到底只有通过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劳动,才能运动起来。因此,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4]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资本只有在运动中才能带来剩余价值,才能成为资本。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产业中,资本的流动不仅仅存在于物质生产部门,而且也存在于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非物质生产部门。剩余价值只能来源于资本运动,就必然来源于各个部门,各个产业的资本的运动,只能来源于许多社会成员的共同活动,只能来源于社会活劳动中的剩余劳动,这就是说,能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不仅有物质生产部门,而且还有精神生产部门,服务部门在内的社会各部门,不仅是第一、第二产业,而且是包括第三产业在内的社会各产业,不仅是直接生产人员,而且是科学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社会劳动者活劳动中的剩余劳动都能成为剩余价值的来源。  (二)知识的积累和创新,其中主要是科学技术的发展   剩余价值的产生是以劳动生产率提高到一定的水平使总劳动分解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总产品分解为必要产品和剩余产品为前提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剩余价值产生的表层原因,而知识的积累和进化,才是剩余价值产生的深层次原因[5]。知识的积累和科技的进步武装了生产力系统的实体性要素,人类越来越充分地利用自然界的自然资源,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从而促进了剩余价值的产生。另外,知识作为人类劳动的一种产品,具有其他物质产品所不具有的特殊性质。其他物质产品一经使用,便失去其使用价值,其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而知识,使用一次后,仍然可以使用,仍保持其使用价值,可以重复使用。这部分知识的价值也发生了转移,往往不参与新产品的价值计算或以比实际价值非常低的价值参与新产品价值的计算。这样,对于知识和技术的发现和发明者而言,知识的价值经过投入转入就形成了知识的剩余价值,或叫做技术的溢出价值。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只要重复使用这种知识,就可以增加剩余价值的量。   科学知识和技术的这种剩余价值仍然来源于全社会劳动者的活劳动中和剩余劳动。它也包含有应该计算而实际并没有计算或没有足值计算的知识和技术的部分价值。   (三)生产力系统效应形成的价值   现代生产力是一个复杂的体系。这种生产力复杂系统所形成的产品的价值,不是个人劳动所形成的产品的价值的简单求和,在这个总和之外还会有系统效应,形成一种提升了的新价值。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联合劳动和分工协作的范围就越大,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水平就越强,系统效应就越强。马克思指出:“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手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差别……这里的问题不仅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生产力,而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6]这种“由协作和分工产生的生产力,不花费资本劳动。”[7]这种系统效应提升了新价值,不增加产品成本,而形成剩余价值。这种剩余价值就叫做系统效应价值。  正因为剩余价值存在以上多个来源,才能使工人活劳动相对减少的情况下,而价值量不断增加成为可能和现实,才能使分工协作和规模经济取得更大的效益,才能使许多互助合作关系取得双赢效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指社会主义制度中的市场经济,而是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决定了这时的经济既不是纯粹的社会主义经济,也不是纯粹的市场经济,而是一种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经济形态,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态,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强调的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因此,要求不断地深化改革,通过调动各种经济成份和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来进一步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效率。  但是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既有相统一的一面也有相对立的一面。相统一的一面,表现为市场经济固有的属性和内在的要求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许多原则是一致的。如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是相一致的;如市场经济效率优先原则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原则是一致的。相对立的一面表现为,市场经济是一种利益驱动的调节机制,它既可刺激人们通过合法手段追求利益最大化,也可刺激人们通过非法手段追求非法利益。  那么,反对改革的那部分人主要是把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相对立的一面放大了,认为改革使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两级分化越来越严重,再改下去就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了。  而主张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制的人,认为公有制没有效率,只有通过改制实行“民营化”,才能提高效率;并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政府不管的经济,反对政府的宏观调控。这部分人实际上是把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相统一的一面放大了,看不到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而事实上,东欧和俄罗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到现在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走私有化的道路并不能使生产力迅速提高,也不能使人民群众的生活迅速改善。  因此,我觉得改革必须毫不动摇的推进,但改革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方向,必须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另外,我认为以前在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或偏差,不是改革本身带来的,而是政府的职能不到位和一些政府官员的执政水平、执政能力低造成的。  我们打开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看一看,关于改革的方针和论述写得多精彩,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相结合的结晶,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人的高超智慧。如果能不折不扣地去贯彻落实,我们的改革一定能顺利推进。但由于我们的一些政府官员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比较低,所以使改革出现一些偏差。执政能力低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官员不学无术、不钻研新理论、不研究新问题、不深入实际体察实情,只顾各种应酬、拉关系、跑官要官,没有时间和精力研究如何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思想方法形而上学。我们经常讲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但实际上中国官员长期跳不出“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一说政策放活,那就活得没边;一看乱了套,就一刀切给你卡死。如关于高等教育能不能产业化的问题,前些年说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应该收费,应该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很多省市、高校就提高收费标准,也有乱收费的。后来出现一部分贫困学生上不起学的舆论后,政府主管部门又强调说,高等教育不能产业化。因此,不能提高收费标准,并且在一个省,不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怎么样,收费标准是一样的。这都是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实际上,高等教育不能走产业化的道路是对的,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又拿不出很多钱来办高等教育,可以适当用市场机制来合理配置资源。  如农、林、地质、师范院校国家财政全包,学生不收学费,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报考这些学校;每个高校都规定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给部分高分学生全额奖学金;不同资质的学校规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提高后强制规定拿出一部分学费资助贫困生。这样通过资源配置,解决了所有人上学的问题,高等教育也就快速地发展起来。  邓小平所创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它包括一系列重要的思想:(l)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而不是划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标志,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2)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3)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更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运行方法上基本相似,但也有不同,主要是所有制基础不同;(5)中国经济发展离不开世界市场,否则就是自甘落后。  是邓小平理论体系中极具创新意义的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发展。依据这一理论,我们党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进行了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前无古人的探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商品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法制性,竞争性和开放性等一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现优化配置的一种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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