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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勘查编辑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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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勘查编辑部电话

现在已经没有国土资源部了,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的举报电话是12236。省、市、县12336举报电话的整合工作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推进。在整合期间,可以直接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者地方12336举报电话举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什么是自然资源部?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参考资料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电话号码:2156766 地址:烟台芝罘区机场路271号

《安徽地质》1991年创刊,已有12年历史,原为安徽省地矿局主管和主办,自2003年始改版,现由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主管,安徽省地质学会主办。作为安徽省唯一的地质行业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是全面展示安徽省地质矿产事业发展的窗口,倾力展示安徽省地矿行业高层次、高水平的学术成果,致力于打造精品,扩大了与地质行业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的联系与交流。现为季刊,发行量1000册。办刊宗旨:已被大型学术电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收录,它以“促进地学发展,加强学术交流,推广地学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普及地学科技知识,反映安徽地质科技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应用的新成果和进展情况,为广大学校、研究所、企事业单位的地学工作者及爱好者服务”为办刊宗旨,在“双百”方针指引下,坚持学术性和技术性、探索性和实用性相结合,加强理论探讨,注重实际应用。《安徽地质》从2003年起改刊,现由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主管、安徽省地质学会主办。该刊定位为安徽省地质行业科技与管理综合性学术刊物(季刊,国内外公开发行)。为“立足安徽,放眼全国,促进地质科学和地质管理科学发展,加强学术交流,拓宽地质行业管理改革思路,研究和讨论地质技术和经济管理理论问题,推广地学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进展,培养地质科技和管理人才,为安徽省经济建设服务,为安徽省地勘经济服务”。《安徽地质》作为全面展示我省地质矿产事业发展的窗口,可进一步扩大与地质矿产行业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的联系和交流,共同开创安徽地质矿产事业崭新的局面。 1、 来稿请寄(送)一式二份打印稿,图版、照片请用原件。请作者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如有特殊需要,请在来稿中注明。作者投稿时应声明稿件专投本刊且未正式发表,切忌一稿多投,如有违反者,一切后果由作者自己承担。2、 请另附纸提供作者的通信地址、电话、E-mail地址等,并提供3-5位可能的审稿人姓名及通信地址、电话,供编辑部参考。3、 编辑部收到来稿后进行登记编号,并送专家评审和主编审定,并在3个月内答复作者是否录用。如在3个月后未得到编辑部消息,可来信查询,如作者未取得录用通知可改投它刊或自行处理。4、 来稿一经录用,版权即由作者转让给本刊。本刊酌付稿酬,并赠本刊当期2本。5、 稿件文责自负。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文字和技术性删改,对实质性内容的修改,则应征求作者同意。6、 来稿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逻辑严密、层次分明、文字精炼。正文标题结构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为二级或三级。7、 在首页脚注处注明:(1)如为基金资助研究项目,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2)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位,职称,从事的主要工作和研究方向。8、 论文的书写顺序为中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字)、作者姓名(同单位作者一般不超过4人,多单位作者一般不超过6人)、作者单位(全称、所在地、邮政编码)、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英文题目、作者汉语拼音姓名、作者所在单位的英文全称(包括所在地和邮编)、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每篇论文的篇幅(包括摘要、图、表、参考文献)一般不超过6000字。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内,应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结果、结论或讨论四部分内容;关键词一般 3-5个。英文摘要及关键词则与中文的相对应。9、 对论文要求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表点符号使用要准确。10、 图表:论文只附必要的图表。插图要主题突出、图面结构合理、线条粗细疏密合适,图内文字及数字均要求用宋体字,图中内容要与图注和正文叙述相符。图件要求按印刷时的实际尺寸进行计算机制图或清绘,使用线段比例尺。双栏排图不宽于8cm,通栏排图不宽于17cm。如有条件,图件最好用CorelDRAW软件绘制,单独拷贝原文件。中、英文图名置于图的下方,中文图注则放在英文图名之下。图中代号能直接在图注中标出的就不再在图列中列出。内容较简单的表格尽量使用三线表。中、英文表名放在表格上方。测试数据要在表格下方注明测试者、测试方法、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条件、精度及识差范围等。11、 凡论文中引用他人资料和结论者,务请按《著作权法》的规定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来源,在文末的参考文献中写出,否则责任由来稿人自负。参考文献,只列出作者直接阅读过的与本文有关的最主要的文献。请不要列入非公开发行的文献,必要时可用脚注处理。引用他人未发表过的资料或数据,应征得有关方面的同意并加以说明。参考文献要按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编排,其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辑码制。期刊:[序号]作者姓名(不超过3人者全部写出,超过者只写前3名,后加 “等”或“et al”)。文题[J]刊名,年,卷(期):起~讫页;论文集:[序号]作者姓名出版年析出题名[A]见(In)编者名(/)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者起~讫页。12、 作者在收到录用通知及退改意见后,务请及时将修改后的打印稿、清绘好的图件和软盘寄(送)本刊编辑部。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296号安徽省地质学会,本刊编辑部邮政编码:230001 主管单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主办单位:安徽省地质学会主编:徐小磊ISSN:1005-6157CN:34-1111/P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296号邮政编码: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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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方查找,很难找到能直接联系上举报电话,均是地方的举报电话12336。看你的问题,你可能是地方上未能解决问题,如果实在是要联系国土资源部的话,可以进入该部门的网站,通过“举报信箱”进行举报。

回答 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还请您稍等,我看一下您的问题。 国土资源部举报电话是12336。国土资源部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务院机构被分为四类:宏观调控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国家政务部门。 整合后的12336国土资源举报咨询热线具备三大功能:一是清晰简洁的语音导航功能,可有效指导社会公众拨打12336后进入举报或咨询模块;二是设置了科学可行的话务分配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举报人或咨询人接入12336前的等候时间;三是提供自动跳转功能,以便群众一次性拨打12336后同时享接受举报和咨询两项服务,真正实现违法线索举报和政策法律咨询无缝衔接,为社会公众提供12336国土资源举报咨询一站式服务。  据介绍,自12336举报热线开通以来,有相当数量的电话属于政策法律咨询,不属于举报受理范围。这次整合旨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更大程度地方便举报人进行违法线索举报和咨询人寻求政策法律帮助,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您这边参考一下呢 您好,您对我的回复满意的话,希望能在采纳后给我一个赞哦,您的鼓励是我回复的动力哟~~ 更多5条 

12336,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务院机构被分为四类:宏观调控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国家政务部门。国土资源部放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一类中,与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一起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部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所在。这充分突出了国土资源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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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照的是山东省第八地质矿产勘查院,地址:日照市石臼海滨五路,电话:0633-8390312。取得了国外施工勘查的资格。

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履行局党委办公室职能,履行对外宣传职能,负责政法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有关文件;承办、催办局领导决定的事项;筹办有关会议;制订实施机关工作规则,管理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档案、保密、通信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有关接待工作;负责局综合调研工作和新闻发布;负责外事、外经、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保卫工作;负责电子政务,指导局信息化建设;归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指导局发展研究中心的相关业务工作。主 任:吴孔军副主任:李建平 李顺海局政治部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地矿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局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驻郑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驻郑以外地勘单位党的建设;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处级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侨务、民族宗教事务和统战工作;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及局属单位处级干部的人事档案;局直机关党委与局政治部合署办公。主 任:岳铮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万秀林副主 任:王东然局财务资产处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和检查;负责各类财政出资的地质项目资金监管和经费编审工作;管理国拨地勘费、基本建设费和省核拨的地质勘查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局预算资金、投资计划和有关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基地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土地资源统一规划管理,负责编制局属单位新老基地的开发规划,对相关开发方案进行审定并对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处 长:杨晓华副处长:高 杰 许 政局发展合作处负责编制局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目标;负责全局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负责产业结构和队伍结构调整,拟定地勘单位改革改制规划和方案,负责全局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主体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局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参股企业);负责制定全局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下达局属各单位年度矿产开发目标任务,对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指导、考评,负责组织新建矿山的立项论证,指导各类矿山企业及其它类型企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负责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走出去”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研究工作,指导局发展研究中心的相关业务工作。处长:万秀林副处长:古 斌 马 涛局人事劳动处负责全局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管理全局劳动工资及统计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培训、专家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职工就业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及职工离退休审批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处 长:杨庆贵副处长:杨冠洲 黄湘平 柏 峰局地质勘查和科技管理处负责全局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和矿业权管理工作,拟定地质勘查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全局地质勘查(含省外、国外)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及其审批、质量监督和成果验收、评审、发布;承担科技管理职能和科技人才管理职能,负责局地质技术专利管理工作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工作;指导局地质资料的汇交和管理;指导局发展研究中心的相关业务工作。处 长:李兴国副处长:焦守敬局地质环境和地质工程处负责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热)能勘查开发工作(简称水工环工作,包括水文地质勘查、水文地质监测、工程地质勘察与施工、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地质环境评估和监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和矿山公园规划设计、农业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城市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土地质量评估、土地污染生态修复、地(热)能勘查开发等)的规划制定和项目组织实施、成果质量管理工作;对局属企业从事的水工环项目进行技术业务指导;负责全局水工环资质规划、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局探矿工程施工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局地质工作施工设备管理工作。处 长:董富强副处长:刘新丽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负责全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局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教育和监察对象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财务审计工作。书 记:何莉监察室主任:郭新生监察室副主任:祝长安 张丽玲省地质工会负责全局职工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指导基层单位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负责劳模先进人物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在地质找矿和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多做贡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反映职工呼声,关心职工生活,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负责扶贫帮困工作,促进和谐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职工群众文化体育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培养“四有”职工队伍;负责管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按有关规定做好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主 席:许兆龙副主席:王萍艳

去啊。我大学同学就在这个单位。单位效益很好做生产项目。待遇各方面都不错。关键是工作不累,事业编。福利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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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任何一个矿产勘查项目的工作,一般应遵循立项论证、设计编审、组织实施、报告编审4个程序。(一)勘查项目的确立和论证(立项论证)矿产勘查工作在实际上总是以勘查项目为基本的工作对象的。所谓勘查项目是指:凡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纳入计划的,或接受委托的,在指定地区,以客观地质体或矿体为研究对象,完成特定的勘查任务,独立编制设计,进行地质作业,并提交勘查报告的矿产地或工作地区,即为勘查工作项目,简称勘查项目。矿产勘查项目按工作阶段分: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工作项目。矿产勘查项目的立项论证是勘查项目管理过程中首要环节,也是重要的环节,矿产勘查工作的社会经济效益就取决于立项论证。立项论证的中心是解决矿产勘查项目正确确立的问题,要全面收集、分析勘查项目的各种地质矿产资料,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立项建议。(二)勘查设计的编制和审批(设计编审)矿产勘查项目确定之后就要制定勘查工作的活动方案——勘查设计。各类勘查项目设计编制均大同小异,各有所重。一般要求做到任务明确、部署合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设计编写完毕要上交主管部门审批,只有经过上级批准之后才能具体实施。(三)勘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实施)勘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必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在实施过程中要协调好各项工作,取全、取准基础资料,加强质量监控和综合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设计,涉及重大问题要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各类勘查项目工作组织与实施,具体应参照国家颁布的有关矿产勘查规范执行。(四)勘查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报告编审)矿产勘查报告是矿产勘查工作的总结和最终成果。勘查报告是为勘查区是否进一步进行工作、矿区总体规划或矿山建设设计提供依据。勘查报告编写工作必须在取全、取准第一性资料并符合相应勘查项目规定的工作程度基础上进行;报告要做到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勘查工作成果;报告内容要讲究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重点突出、内容清晰、结论明确。勘查报告编制完成应按有关规定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和汇交。

【矿产资源勘查】是指发现、探明矿产的地质工作。主要依靠地质科学理论,以大量野外地质观察和室内地质资料的整理、研究为基础,使用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调查、遥感、钻探和坑探工程、采样测试、加工试验等方法和手段,取得地质矿产资料,发现矿产并探明其储量及其采、选、冶条件,进行矿床经济技术条件评价等工作。【区域地质调查】是指在以国际公认的标准划分的一定区域范围内,在充分收集和研究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采用规定的比例尺进行系统的区域地质填图、找矿和综合研究的工作。区域地质调查的工作范围,一般按经纬度划分。《矿产资源法》规定,区域地质调查需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划进行。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和图件按照国家规定验收,提供有关部门使用。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属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不需申请排他性探矿权,但需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领取地质调查证。【区域矿产调查】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为寻找和评价国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矿产而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区域矿产调查工作属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不需申请排他性探矿权,但需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领取地质调查证。【区域地球物理调查】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利用物理的原理进行的寻找地质构造和矿产资源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工作属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不需申请排他性探矿权,但需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领取地质调查证。【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利用地球化学性质,采用化学探矿的方法所进行的发现地球化学异常、寻找矿产资源的基础地质调查研究工作。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工作属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不需申请排他性探矿权,但需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领取地质调查证。【航空遥感调查】是指以飞机为主要载体,在空中所进行的地质和矿产的综合性探测和调查工作。航空遥感调查工作属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不需申请排他性探矿权,但需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领取地质调查证。【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对该区域内地下水的分布、形成以及有关的各种地质现象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属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不需申请排他性探矿权,但需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领取地质调查证。【区域工程地质调查】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为了解各类工程建筑范围的地质条件,对范围内有关的各种地质问题进行综合评价、分析,预测在工程建筑作用下,地质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和作用,提出解决不良地质现象的措施方案。区域工程地质调查工作属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不需申请排他性探矿权,但需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领取地质调查证。【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进行比较系统的调查和研究,评价、分析各种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掌握地质环境质量变化的规律,为治理和保护环境提供基础资料的一项调查研究工作。区域环境地质调查工作属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不需申请排他性探矿权,但需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领取地质调查证。【海洋地质调查】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对海洋地形、地质构造、海底岩石、沉积物以及海底矿产等进行综合性调查研究,以获得较全面的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资料,为进一步寻找矿产资源的工作提供基础依据的基础地质调查研究工作。海洋地质调查属于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不需申请排他性探矿权,但需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领取地质调查证。【矿产资源普查】是指在一定的地区,在区域地质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地质科学理论,使用必要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发现各种矿产并进行初步评价为目的的地质矿产工作。矿产资源普查一般分为普查和详查两个阶段,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国家有具体规定。《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普查工作在完成主要矿种普查任务的同时,应当对工作区内包括共生矿产或者伴生矿产的成矿地质条件和矿床工业远景作出初步综合评价。【矿床勘探】是指对经过矿产资源普查阶段工作证实具有工业价值,并拟于近期开采利用的矿床进行勘探,按国家规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采用相应的技术方法和手段,求得各级储量,提交勘探报告等项工作。矿床勘探必须对矿区内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矿产和伴生矿产进行综合评价,并计算其储量。【综合勘查】是指在同一地区对数量上占主要地位的矿产(包括矿物和元素)进行勘查评价的同时,对其他矿产一并进行勘查评价,提供开采和提取利用的地质勘查资料。综合勘查是综合利用的前提。【特殊矿产勘查】《矿产资源法》中对一些特殊矿产的勘查规定了一些特殊的要求。这些特殊矿产包括:易损坏的特种非金属矿产,如工业制造用的矿物原料(石墨、金刚石、云母、石棉等)、压电及光学矿物原料(压电水晶、光学石英、冰洲石等)、工艺美术及宝石类矿产;易燃易爆易溶类矿产;含有放射性元素的矿产等。对这些特殊矿产的勘查,必须采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普查、勘探方法,并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安全措施。【综合评价】是指对矿区(床)中主要矿种进行研究和评价的同时,相应查明矿区(床)内的共生矿产或伴生矿产的赋存状态、物质组分等地质条件、分布规律,以及矿产的数量、质量和开发利用的经济技术条件,为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提供储量和必要的地质资料。【石油天然气滚动勘查开发】是指对复杂断块、岩性或者裂隙性油气藏等复杂地质条件的地区,经勘查已获得部分探明储量和控制储量,但需要采用勘探、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才能逐步搞清地质情况而采取的一种特殊地质工作手段。石油天然气滚动勘查开发需要申请滚动勘查开发的采矿许可证。【边探边采项目】是指针对特定的复杂类型矿床,必须采用边勘探、边开发的方式才能对此矿床进行有效的勘查和开发利用的项目。国家对可以进行边探边采的复杂类型矿床有专门的规定。申请边探边采的探矿权人,应将该勘查区块内已投入的地质勘查工作进行总结,论证所发现的矿床为复杂类型的依据,填写采矿登记申请书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试采】是指探矿权人在勘查石油、天然气等流体矿产期间,需要通过试验性开采这种特殊的地质工作手段方可对此类矿床进行有效的勘查和开发利用的项目。需要试采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试采申请,经过批准后可以试采1年;需要延长试采时间的,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国家边探边采规定要求的复杂类型矿床】是指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地质勘探规范所划定的IV、V类矿床勘探类型的矿床。该类矿床,地质条件复杂,地质构造复杂,矿床成因类型复杂,对此类矿床进行勘查工作,即使采用较大的工程密度,也只能求得较低级别的矿产储量。不适合于大规模设计开采,也不可能列入国家规划开发的矿床。

矿产勘查编辑部职责

( 一) 矿产勘查的任务根据勘查阶段划分的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四个阶段,工作要求程度不同,其任务也不同。1) 预查是通过对区内资料的综合研究、类比及野外初步观测,及少量的工程验证,初步了解预查区内矿产资源远景,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并为发展地区经济提供参考资料。2) 普查是通过对矿化潜力较大地区开展地质、物探、化探工作和取样工作,以及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对已知矿化区作出初步评价,对有详查价值地段圈出详查区范围,为发展地区经济提供基础资料。3) 详查是对详查区采用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进行系统的工作和取样,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作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范围,为勘探提供依据,并为制定矿山总体规划、项目建议书提供资料。4) 勘探是对已知具有工业价值的矿区或经详查圈出的勘探区,通过应用各种勘查手段和有效方法,加密各种采样工程以及可行性研究,为矿山建设在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开采方式、开拓方案、矿石加工选冶工艺、矿山总体布置、矿山建设设计等方面提供依据。( 二) 矿产勘查内容矿产勘查内容包括勘查区地质、矿体地质、开采技术条件、矿石加工技术性能和综合评价等。 勘查区地质收集并研究与成矿有关的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岩、围岩蚀变等区域地质和矿区地质资料,对砂矿床还包括第四纪地质及地貌特征。 矿体地质研究或控制矿体分布范围、数量、规模、产状、空间位置及形态、相互关系及氧化带( 风化带) 的范围等; 研究围岩、夹石的岩性、产状、形态等; 研究成矿后断层对矿体的破坏情况,找出矿体的对比标志,使其合理地、有依据地连接。 矿石物质组成研究矿物组成及主要矿物含量、结构、构造、共生关系、嵌布粒度及其变化和分布特征; 划分矿石自然类型、矿石的蚀变和泥化特征,并研究各类型的性质、分布、所占比例及对加工、选冶性能试验的影响。 矿石质量特征分析矿石的化学成分,有用组分、有益和有害组分含量、可回收组分含量、赋存状态、变化及分布特征; 依据矿石的工艺性质及当前生产技术条件,划分矿石工业类型和品级、不同类型变化规律和所占比例。对于非金属矿产及固体燃料矿产,根据用途要求选择测定项目,以确定该矿产的类型、品级。 水文地质条件调查矿区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确定其汇水边界; 查明含 ( 隔) 水层的分布、含水性质、构造破坏与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情况,主要构造破碎带、岩溶发育带与风化带的分布及其导水性,主要充水含水层的含水性及储水性、与矿层 ( 体) 的相对位置、连通其他含水层及地表水体和老窿水的情况,地下水的水头高度、水力坡度、径流场特征与动态变化,地表水体的分布、水文特征、连通主要充水含水层的可能途径及其对矿床开采的影响; 确定矿床主要充水因素、充水方式和途径,建立水文地质模型,结合矿床可能的开拓方案,估算矿坑开拓水平的正常和最大涌水量以及矿区总涌水量。调查矿区及其相邻地区的供水水源条件,结合矿山排水对矿山供水问题及排供结合的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价,指出矿山供水水源方向。对于缺水地区,应对矿坑涌水的利用价值进行评价。 工程地质条件研究矿床开采区矿体及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岩体结构及其结构面发育程度、组合关系,评价岩体质量,调查影响矿床开采的不良工程地质岩组 ( 风化层、软弱层、构造破碎带) 的性质、产状与分布特征,结合矿山工程需要,对露天采矿场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及溶 ( 熔) 腔的稳固性作出初步评价,指出可能发生工程地质问题的地质体或不良地段。 环境地质研究区域稳定性,矿区内历次地震活动强度及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老窿的分布范围、充填情况,在可能的情况下,圈定老窿 ( 采空区) 界线。查明矿区内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地热等自然地质作用的分布、活动性及其对矿床开采的影响,调查矿区存在的有毒 ( 砷、汞等元素) 、有害 ( 热、瓦斯、游离二氧化硅等) 及放射性物质的背景值,对矿床开采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价。预测矿床疏干排水影响范围,对影响区内的生产、居民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对生态环境、风景名胜区可能构成的危害作出评价,提出防治意见。结合采矿工程,对矿床开采可能引起的地面变形破坏 ( 地面沉降、开裂、塌陷、崩塌、泥石流等) 范围,采选矿废水排放对附近水体的污染进行预测和评价,对采矿废石的堆放与处置、利用提出建议。对于水溶、热熔、酸浸、碱浸、气化开采的矿床以及多年冻土矿床,应针对其勘查的特殊要求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在矿产分类规范中予以明确。 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试验根据试验的目的、要求、程度、成果在生产实践中的可靠性,矿石加工选冶试验可分为可选 ( 冶) 性试验、实验室流程试验、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半工业试验、工业试验5 类。非金属矿产的选矿加工技术试验是为了获取某些物理的技术工艺性能或满足其特殊要求。煤的选矿加工技术试验主要是通过筛分、浮沉及工艺性能试验,来了解煤的可选性及加工工艺特性。试验工作应根据矿产勘查阶段,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具体要求按有关规范执行。 综合评价在勘查主矿产的同时,对于达到一般工业指标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共生矿产或伴生矿产,应进行综合评价。对同体共生矿,应综合考虑,整体勘查,运用综合指标圈定矿体; 对异体共生矿,应利用勘查主矿产的工程进行控制,其控制程度,视具体情况确定。据地质条件、产出特征、共伴生关系、价值大小、需求程度、开发利用的可能性等条件,对市场适销对路、经济价值较大、能同时开采的共生矿,尤其是位于首采地段或露采境界内的共生矿,应加强综合评价。对伴生矿产,据经济价值和经济效益,确定其评价程度。 放射性检查一般矿产应做放射性检查,对于放射性矿产,在各勘查阶段均应按规范要求开展放射性测量工作。矿产勘查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的区域内找到并查明工业矿产地,为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企业建设提供必需的矿物原料基地。矿产勘查技术学的基本任务是研究矿床形成条件、赋存规律及矿体变化性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合理有效地预测、勘查和评价矿产资源,提高矿产勘查的地质效果与经济效果,更好地指导矿山生产活动。综上所述,可以把矿产勘查技术学概括为: “以地质理论为基础,以地质观察研究为基本方法,以各种工程技术方法为手段,以提高矿产勘查的地质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为目的的应用地质学。”这既反映了这门学科的性质任务,也反映了它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各国政府地矿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因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和自然资源条件不同而异,大体划分为自然资源、矿产能源及工业(或经济)三类部门。其职能主要是实行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的法制管理和政策导向管理,同时,设有管理决策的支持系统。根据对118个国家(亚洲28个、欧洲30个、非洲35个、美洲19个、大洋洲6个)资料的调查分析,国外政府地矿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分工情况,可作如下简要介绍。一、政府地矿主管部门的类型及其关系协调(一)政府地矿主管部门的类型世界各国政府中设置的地矿主管部门各有特色,几乎不存在两个完全一样的国家,只有一些机构设置大体类似的国家。按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职能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大体可划分为三大类:(1)大多数国家设置有统管全国地矿工作的、独立的矿业(山、产)能源部(简称矿业部、矿能部或能矿部)。这类国家的个数最多,大多是分布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主要因为他们的工业、技术和经济比较落后,资金短缺,后续加工业不发达,为尽快实现其工业化和经济起飞,重点加强采掘业的发展,生产初级原料,从而,在管理上都突出矿产和能源的勘查、开发管理。(2)将地矿工作当作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一部分,进行综合管理的自然资源部门。采用这种作法的国家,除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土面积较大、资源比较丰富的发达国家外,也包括一部分分布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他们把各种自然资源(含矿产、能源、土地、水、森林等)的开发利用工作由一个政府部门集中统一管理,进行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从而更科学地开发利用各种资源,实现资源效益的最优化。(3)把地矿管理职能放在工业部、经济部或工商(贸)部中,作为其工业、经济发展中的原料保证部门对待。这主要是一些国土面积较小、矿产资源较贫乏的工业发达国家,如日本、韩国,西欧、北欧诸国大多如此。除上述三种主要类型外,还有少数国家把地质工作放在科学教育或环境部门,而将矿产开发放在工业部门中进行分别管理。如印度所设立的矿产部、能源部、煤炭部、原子能局、农业部等多个政府部门都有权对相关的地矿工作实施行政管理。(二)地矿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地质勘查工作是国民经济前期性的基础工作。所以,每个国家都需要对地矿主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好协调,这对那些国土面积大、矿业产值所占比重较大的国家尤为突出。除了明确划分各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外,主要的协调措施有:(1)在国家(政府)首脑之下设部门间的协调委员会,由各有关部门的首长参加,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协调重大的战略问题;(2)由地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一些跨部门、跨学科的重大合作调研计划;(3)充分发挥各种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学会)作用,进行经常性的交流、合作和协调;(4)成立各种专业性的管理组织,如澳大利亚的“全国地质填图协调机构”等。(三)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绝大多数国家,不仅在中央(联邦)政府中设有地矿主管部门,而且在地方(省、州、郡)政府中也设有地矿主管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和各地区的地矿工作。在一些联邦制国家中,由于各省(邦、州)政府拥有较大独立性和权力,所以各省(邦、州)政府中的地矿机构拥有较大的权力和独立性,他们不仅与中央政府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甚至有自己的地矿法规和政策。例如,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国家的矿产资源大省都有本省独立的矿业法规。联邦政府中的地矿机构,主要依据全国地矿调查研究分析结果,制订和执行重大调查研究计划和全国性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联邦所有土地上的矿业权管理;而各省(邦、州)地矿主管部门则专门从事本地区地矿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然而,在单一制国家中,地方性地矿机构通常是中央地矿主管部门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二、政府地矿行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及其决策支持系统世界各国政府地矿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形式、规模及组织结构尽管有所差别,但就其总体功能来说却是大同小异,主要是代表国家,依据矿产资源所有权属的法律规定,对全国的矿产开发工作实行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的法治管理和政策导向管理,以及国家宏观调控管理,以促进矿业的健康发展。其主要职能有:(1)依据有关法律对全国地矿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管理,其核心是对矿产资源的勘查权和开采权的管理,监督和规范地矿企业的行为,建立和维护地矿市场的正常秩序,以保证公平竞争,并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不受侵害;(2)制订、修改和实施各种地矿政策,引导地矿企业及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从整体上推动和引导各企业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变化;(3)制订和实施各种形式的国家干预和宏观调控,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消除行业之间存在的不公平竞争现象,这包括:政府出资组织大量社会公益性、基础性地矿调查研究工作,实行必要的产业倾斜(优惠)政策,对矿业给以特殊补贴和扶持等。为使政府地矿行政管理得以“有效而明智”地实施,各国政府通常还设立有一系列实力强大的、直接从事实际地矿调查研究的工作机构。如国家地质调查所、矿业所等。它们的主要职能是:(1)对全国的地质矿产进行全面系统地实地调查和评价,不断提高国土研究程度,深化认识;(2)对全国和世界的各种地矿资料进行全面系统地收集、积累和科学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向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出可供选择的背景材料和对策建议;(3)对地矿工作发展中的重大战略性的科学技术问题,特别是涉及全局、有深远影响的关键课题,组织有关力量进行重点研究,以推动整个地矿工作的发展。总之,这类政府工作机构实际上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科学参谋、技术后盾、重要支持系统。也是国家(政府)对全国地矿工作健康发展,实施必要而正确的宏观调控的根本保证。有些国家的工作机构还负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如负责全国地矿资料的收集、处理和发布等。此外,还有两种政府下设机构对地矿工作发展的作用也不可忽视。一种是“国家科学基金会”,大多数国家都设有这种由国家出资,组织全国科研力量进行基础研究的机构。另一种是日本的“金属事业团”和韩国的“矿业振兴公社”等,这是一种由政府出资维持的、半官方的特殊法人机构,其宗旨是“运用国家财力和自身技术优势,对本国地矿企业给予必要支持,推动矿业发展”。它立足于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有关企业在国内外进行地矿工作给以各种扶持和帮助,如资金补贴、优惠贷款、贷款担保、科学技术和信息咨询等。实质上,它是一种贯彻落实政府有关政策的实体性机构,其作用不能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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