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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编辑格式  一、作者名称写在篇名下面,用脚注注明作者身份,作者名称用五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二、标题:  (一)标题一(篇名)样式: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用小四号字,右对齐  姓名如果是两个字的,中间空两格  (二)标题二样式:四号+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二用“一、二、三……”表示。  (三)标题三样式:小四+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三用“(一)、(二)、(三)……”表示。  (四)标题三以下的标题: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四用“ ”,标题五用“(1) (2) (3)”。  三、正文格式: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四、论文摘要及关键词格式:  无缩进,名称统一为“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加粗,用【】括起来,摘要内容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单倍行距  五、脚注及参考书目:  1.全文脚注用小五号字;  2.参考书目不写(除确与文章有关的书目外)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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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纲要》,翦伯赞主编,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中国古代简史》,张帆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历史学》(大学文科指导书目),李玉、吴宗国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中国历史文选》(修订本)张衍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通史参考书】 《国史大纲》,钱穆,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中国文化史导论》,钱穆,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吕著中国通史》,吕思勉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中国通史》,白寿彝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中华二千年史》,邓之诚,中华书局1983年版 《简明中国古代史》,张传玺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版 《中国古代史研究概述》,《中国史研究》编辑部,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中国历史研究专题述评》,胡凡等主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讨论集》,《历史研究》编辑部,三联书店1957年版 《中国古代史分期讨论五十年》,林甘泉等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中国大历史》,黄仁宇著,三联书店1997年 【阅读杂志】 《历史研究》 《中国史研究》 《中国史研究动态》 【文献索引】 《中国古代史论文资料索引》,复旦大学历史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中国史研究入门》(上、下),山根幸夫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先秦史研究概要》,朱凤瀚、徐勇编,天津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战国秦汉史论文索引》,张传玺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魏晋南北朝史书目论文索引》,武汉大学图书馆1982年版。 《魏晋南北朝研究论文书目引得》(1912-1969),邝利安编,台湾中华书局。 《东洋学文献类目》,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先秦篇参考书】 《中国文明起源新探》,苏秉琦,三联书店1999年版 《中国早期国家》,谢维扬,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形成研究》,李学勤主编,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夏商史稿》,孙淼,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 《西周史》,杨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西周史》,许倬云,三联书店1994年版 《先秦史论稿》,徐中舒,巴蜀书社1992年版 《中国奴隶社会史》,金景芳,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春秋史》,童书业,山东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战国史》,杨宽,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古史新探》,杨宽,中华书局1965年版 《先秦两汉史研究》,吴荣曾,中华书局1995年版 《十批判书》,郭沫若,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 《中国古代思想史》第1卷,侯外庐主编,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士与中国社会》,余英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中国青铜时代》,张光直三联书店1999年版 【秦汉篇参考书】《秦汉史》,吕思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秦汉史》,林剑鸣,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秦汉史》,翦伯赞,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剑桥中国秦汉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阎步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先秦两汉史论丛》,韩连琪,齐鲁书社1986年版 《先秦两汉史研究》,吴荣曾,中华书局1995年版 《秦汉问题研究》,张传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秦汉史论集》,高敏,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 《秦汉魏晋史探微》,田余庆,中华书局,1993年版 《中国政治制度通史》(10卷)秦汉卷,白刚主编,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祝总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1998年版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阎步克,辽宁大学出版社1989、1996年版 《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阎步克,中华书局2002年版【魏晋南北朝篇参考书】《魏晋南北朝史》(上下册),王仲荦,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两晋南北朝史》(上下册),吕思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魏晋南北朝史纲》,韩国磐,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金明馆丛稿初编》,陈寅恪,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陈寅恪,三联书店1954年版 《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周一良,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周一良,中华书局1985年版 《魏晋南北朝论丛》,唐长孺,三联书店1955年版 《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唐长孺,三联书店1959年版 《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唐长孺,中华书局1983年版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唐长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读史集》,何兹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秦汉魏晋史探微》,田余庆,中华书局1993年版 《东晋门阀政治》,田余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魏晋南北朝经济史》,高敏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秦汉官制史稿》(上下册),安作璋、熊铁基,齐鲁书社1984年版 《中国政治制度通史》(10卷本)魏晋南北朝卷,白刚主编,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中古文人生活》,王瑶,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理学·佛学·玄学》,汤用彤,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魏晋南北朝文化史》,罗宏曾,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隋唐篇参考书】《隋书》:《高祖纪》、《炀帝纪》、《百官志》、《食货志》,及相关列传。《旧唐书》、《新唐书》:《高祖本纪》、《太宗本纪》、《则天皇后本纪》、《玄宗本纪》、《地理志》、《职官志》(《百官志》)、《食货志》、《兵志》,及有关列传。《资治通鉴》(隋唐部分)。《隋唐五代史纲》,韩国磐,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陈寅恪,中华书局1977年9月版。《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陈寅恪,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12月版。【辽宗夏金篇参考书】《辽史》:《太祖本纪》、《太宗本纪》、《圣宗本纪》、《营卫志》、《兵卫志》、《百官志》、《食货志》,及相关列传。《宋史》:《太祖本纪》、《太宗本纪》、《神宗本纪》、《徽宗本纪》、《高宗本纪》、《理宗本纪》、《地理志》、《职官志》、《食货志》、《兵志》,及相关列传。《金史》:《太祖本纪》、《太宗本纪》、《海陵本纪》、《世宗本纪》、《食货志》、《百官志》,及相关列传。《两宋政治经济问题》,邓广铭、漆侠,知识出版社1988年版。《宋史》,陈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辽史简编》,杨树森,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金史简编》,张博泉,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辽夏金经济史》,漆侠、乔幼梅,河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元朝篇参考书】《元史》:《太祖本纪》、《太宗本纪》、《世祖本纪》、《顺帝本纪》、《地理志》、《百官志》、《食货志》,及相关列传。《邵循正历史论文集》(蒙古史、元史部分),邵循正,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9月版。《元朝史》,韩儒林主编,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元史》,周良霄、顾菊英,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明清篇参考书】《明史》:《太祖本纪》、《成祖本纪》、《英宗本纪》、《武宗本纪》、《神宗本纪》、《庄烈帝本纪》、《职官志》、《食货志》、《兵志》、《地理志》,及相关列传。《清史稿》:《太祖本纪》、《太宗本纪》、《世祖本纪》、《圣组本纪》、《世宗本纪》、《高宗本纪》、《职官志》、《食货志》、《兵志》、《地理志》,及相关列传。《明清史讲义》,孟森,中华书局1981年版。《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孟森,中华书局1984年版、1986年版。《明史新编》,傅衣凌主编,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简明清史》,戴逸主编,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明清史论著合集》,商鸿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清史新考》,王锺翰,辽宁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明清史新析》,韦庆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专题参考书】《中国政治制度通史》(10卷)秦汉、魏晋南北朝卷,白刚主编,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祝总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1998年版《察举制度变迁史稿》,阎步克,辽宁大学出版社1989、1996年版《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阎步克,中华书局2002年版《秦汉官制史稿》(上下册),安作璋、熊铁基,齐鲁书社1984年版《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乙部,严耕望,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0年版《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中华书局1991年版《秦汉法律与社会》,于振波,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魏晋南北朝经济史》,高敏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中国思想史》第一、二、三卷,侯外庐主编,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葛兆光,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十批判书》,郭沫若,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士与中国文化》,余英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汉代思想史》,金春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汉代政治与春秋学》,陈苏镇,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理学·佛学·玄学》,汤用彤,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郭象与魏晋玄学》,汤一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中古文学史论》,王瑶,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始创于1899年京师大学堂设立之史学堂,是中国最著名的历史学研究机构,也是近代中国最早的国立史学高等教育机构。北京大学历史学系1998年即获全国首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设立有中国史、世界史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招收历史学、世界史两个专业本科生。有历史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含3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1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教学科研实体,20个挂靠的研究虚体机构,2个藏书30多万册并有珍本、善本等特藏的专业图书分馆。师资岗位向国内外开放竞争,择优选用一流人才。目前一大批占有广阔学术前沿的中年教师已成为主力,一代史学新秀正在茁壮成长。教师中有过6位现任和曾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田余庆、何芳川、朱凤瀚、罗志田、钱乘旦、李剑鸣),4位北大文科资深教授,现有4位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马克垚、阎步克、钱乘旦、李剑鸣),5位教育部“长江学者”,1位国家级教学名师,5位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1位教育部跨/新世纪人才,大多数学科方向都有国内外公认的学术带头人。

如果是教材的话首推人教版的《中国古代史》,如果还想了解的深入一些,可以看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中国古代史》三卷本,北大、复旦、人大、南大的《中国古代史》系列教材也不错。 但是光看课文还不够,你可以借一些书看看,比如《上下五千年》、《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另外像很多名家都写过《中国通史》,比如吕思勉、范文澜、白寿彝等,钱穆先生的《国史大纲》也是很好的普及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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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古代的官学教育 中国古代官学教育是指中央朝廷以按地方行政区划的地方官府所直接创办和管辖的旨在培养各种统治人才的历代学校教育体系。前者称中央学教育,后者称地方官学教育。 (一) 中央官学教育 中央官学的产生、发展和衰落,是同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相适应并为其服务的。 虽有西周“学在官府”之说,但由朝廷设立中央官学正式创始于汉朝。魏晋南北朝时期政局纷乱,官学时兴时废。及至唐朝,中央官学繁学盛制度完备,发展到顶峰。南宋以后官学逐渐走下坡路。封建社会后期,中央官学逐渐衰败,实际上成了科举制的附庸,名存实亡。清末,中国古代官学完全被西方的学堂和学校教育所取代。 中央官学教育可分为下列几在类型: 1.最高学府——太学和国子监 汉代特别重视发展官学,重点是太学。自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创太学设置博士弟子50名,至汉成帝时增至3000人,质帝时太学生增至3万余人。汉代太学规模之宏大,世界罕见。隋文帝设国子寺,隋炀帝时改名国子监,是中国设立专门教育管理机构之始,一直延续到清代。太学和国子监是封建王朝培养人才的主要场所,在办学育人、繁荣学术、发展科举取士等方面,都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在中国和世界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2.专科学校 东汉末年创立的鸿都门学,南朝的史学、儒学、玄学,唐宋明三代分别创办的书学、算学、律学、医学、画学、武学等,都属于培养某种专门人才而设立的专门学校。此外,还有研究科学、玄学,如唐朝咒禁学、崇玄学等,都属于特殊的专门学校。 3.贵族学校 东汉的四姓小候学,唐朝的弘文馆,宋朝的宗学、诸王宫学及内小学,明朝的宗学,清朝的旗学、宗学等等,都属于以贵族子弟为教育对象的贵族学校。 4.短期学校 在封建社会中央官学系统中,有少数学校,既不是高等学府,又不属于专科学校,更不是贵族学校,而是君王或执政大臣暂时开设时间短促无制度系统的学校,故称为短期学校。如宋代的外学(又名辟雍)、广文馆、四门学等都属这类短期学校。 另外宋朝中央政府在京都设立的普通国立小学,也属于中央官学的范围之内。 (二)地方官学 中国古代的地方官学自西汉景帝时文翁在蜀郡设学宫开始。汉武帝对文翁设学宫甚为赞许,并诏令天下郡国皆设学宫。从此以后,有些郡开设学宫,至汉平帝元年(公元3年)始建立了地方学制度。按制度规定,郡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乡曰庠,聚曰序。学校名称由此而来。东汉出现了“学校如林,庠序盈门”的局面。魏晋南北朝地方官学衰废,“空有建学之名,而无弘道之实”。 唐代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盛世”,其前期教育事业空前发展,地方官学繁盛。自天宝安史之乱后,即告衰废。地方官学除由长史管辖的“儒学”外,还有直属太医署的“医学”,直辖中央礼部下的祠部的府州“崇玄学”府州县学的学生一般系下级官吏及庶民子弟,所以内容虽以《九经》(三礼三传易书诗)为主,但要求较低,只要达到通一经或“未通经,精神聪悟,有文词史学者”,即可毕业,长入中央官学之四门学。宋辽金时期,除辽金亦设有地方学校之外宋代地方官学在学校经管方面有如下特点:首先设置主管地方教育的行政官员,各路置提举学事司,掌管路州县学政;第二,实行三舍制度(上舍、内舍、外舍);第三,划拨学田,保障经费;第四,教学内容以“经术衍义训导诸生,掌其课式之事,而纠正不为规者,”与汉唐以来的地方儒学别无二致。元代地方官学制度比较完备,在各路府州县内,均有相应学校,但是事实上有名无实,并未普遍设立。明代早在明太祖朱元璋立国之初,既在全国诸府州县设立府州县学,又在边防区卫学,乡村设立社学。最盛时期,全国共计有学校1700余所。清代基本上沿习明代学校的规模。 (三) 中国古代的私学教育 在古代中国社会中,私学是与官学相对而存在的,并在中国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一)中国私学的产生 中国古代私学教育主生于春秋时期,其中以孔子的私学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 春秋战国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历史转变时期。教育也随着经济政治的变更而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即由“学在官府”变为“学在四夷”。私学就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应运而生的。由于士这一阶层中的人为谁服务就代表那个阶级的利益 ,且他们 的学说会传承体系也各不相同,所以产生了各种学派林立与诸子争鸣的局面。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家、默家、道家和法家四大学派。在学术上各家互有长短,相反相成。春秋孔丘在曲阜杏坛讲学,战国时齐国都城临淄稷下之学等到,对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创立儒家学派的孔丘虽在政治上持守旧态度,但在整理文化遗产和创办私学方面却是功垂千秋的。孔丘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教育家,拥有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门生,培养了大批掌握文化知识的人才。孔丘为代表的儒家重视教育,以六经为教科书;诗——文学课,书——政治课,易——数学课,礼——道德伦理课,乐——音乐艺术美学课,春秋——历史课。 孔子不愿讲怪力神乱很少谈宗教内容。以孔丘为首的儒家私家学不重视生产知识和科学技术的研究和传授,实为儒家教育不足之处,对中国古代文化产生了长期的消极影响。孔丘教学态度认真,一生“学而不厌,诲人不卷”,并创造了一套以培养自觉性为中心的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如注意个性差异,善于启发诱导,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习与行动相结合等等。所以,从办私学教育时间之长久,从事私学活动精力之集中、私学教育经验之丰富、对后世影响之深远来说,是其他任何学派的私学所不及的。与他同时还有黑家,代表农业手工业者的利益,注重科学技术教育。黑儒并称,成为春秋时代的显学。 (二)中国私学的发展 秦朝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颁“禁私学令”,否定教育的作用,违背历史发展规律,实为秦二世而速亡的原因之一。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今文经学为官学,但是并不禁止私学。于是古文经学面为由私人传授的私学,到东汉末年已取得了压倒官学的地位,如马融、郑玄等古文经学大师的私学学生多达千人以上。汉代尤其重视师传家法,皆由孔丘以来的私学培养而成。古文经学讲究名物训诂,注重考证,后世名之为“汉学”。汉代私学在组织形式上可分为“蒙学和精舍”(精庐)两种。前者是小学程度的书馆、学馆,属启蒙教育;后者为专攻经学的经馆精舍、精庐等,属提高教育。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学衰颓,私学却呈现繁荣局面,名儒聚徒讲学仍占重要地位,学生人数上百人或计千人屡见不鲜。这个时期的私学教学内容突破了传统的儒学,还包括玄学、佛学、道教、以及科学技术等。萧梁周兴嗣编辑了影响深远的蒙学读物《千字文》、颜推之的《颜氏家训》成为家庭教育的代表作。《五经》《论语》《千字文》等教材还传入日本。唐代私学遍布城乡,制度不一,程度悬殊,既有名士大儒,如颜师古、孔颖达在任官之前,均是私学教师,“以教授为业”、“以教授为务”,一代名儒刘焯、国子学博士尹知章,不仕尹知章,不仕归田后均在家乡教授生徒;另一方面也有村野启蒙识字的私立小学。 (三)中国私学的进一步发展 唐代以后,宋元明清私学教育,一方面是书院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形成私学的重要形式;另一方面蒙学教育主要是私人设立的学塾、村学和蒙学,启蒙教材宋代有《百家姓》《三字经》,以及以后编的《千家诗》《杂字》等到。明清,学塾有坐馆(或教馆)、家塾(或私塾)义学(或义塾)等三种形式。清代一钧(1783~1854)撰《教童子法》是一部专门论述启蒙教育著作,对蒙学教授方法作全面论述,并对蒙学的一般原理提出了独特的见解。 (四)中国古代的书院 书院起源于唐代,兴盛于宋代,是中国古代教育史、学术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教育组织形式。它从唐中叶到清末,经历了千年之久的办学历史,并形成了一整套独特的办学形式,管理制度、教授方法,使源远流长的传统私学趋于成熟和完善。 (一) 书院的发展简史 唐开元年间设立的丽下书院和集贤殿书院虽是宫廷图书馆而不是一种教育机构,但它却是“书院”名称之始。继此之后,唐代出现的一些私人创办的书院,只是士要夫个人读书治学的场所。其中有几所如皇寮书院、梧桐书院、松竹书院、东佳书院等,已有讲学活动的记载,标志着以收院命名的教育机构的初步形成。唐五代的书院跟后来出现的书院往往有直接联系。所以,可以说唐代是中国书院的萌芽时期。 两宋中国书院蓬勃发展起来,共有书院397所,几乎达到了能够补充或代替官学的地步,足以使官学黯然失色。北宋书院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出现了一批私人创办的全国著名的书院。由于书院教育受到了官方的支持和资助,因而起到了代替和补充官学的重要作用。北宋书院达数十所之多,遍布全国各地,其中著名的有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应天书院、睢阳书院。还有石鼓书院、茅山书院、华林书院等。南宋书院的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基重要标志是书院与理学的结合,书院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私学终于成熟和完善起来。到理宗时新建的书院达100多所,占南宋全部书院的2/3以上。理宗本人颁书赐额的达20所之多。书院制度成熟和完善表现为:自由讲学、学术研究、问难论辩等书院制度也完全形成;尤其重要的是,明确提出书院独特教育宗旨自觉地把书院与官学区别开来,反对书院成为科学的附庸,使书院成为培养能传道济民的有用人才的场所。但是,由于官方对书院的支持,也带来了一些官学化影响。 元代是书院建设的繁荣时期,共有书院227所,历来就有“书院之设,莫盛于元”之说。其原因有二:一是由于元朝政府对书院采取奖励政策;二是书院作为一种私学组织。仍然依赖于民间力量,元统一后很多儒家不愿到朝廷任官职而退居山林,建立收院,自由讲学,使私办书院增多。为了达到控制书院的目的,元朝政府采取委派山长或给山长授予官衔的方式,以掌握书院的领导权,书院的教授、学正、直学等职务的任命、提升也都由政府批准。不仅控制书院教师,也控制书院的学生凡在书院疑业的学生,需经地方官吏荐举,经监察机关考核。元代上述政策,不仅使得大量官办书院成为官学体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亦使得大量私办书院朝着官学化方向转化。 明代虽然重视文化教育,但却将重点放在发展完善各级官学上。明初书院处于沉寂状态。但是在官学成为科举附庸而“士风日陋”时一批为解救时弊的士大夫便纷纷创办、复兴书院,利用书院培养人才。所以在明成化年间以后,不仅那些具有久远讲学传统的著名书院(如白鹿洞、岳麓、武夷、石鼓)等相继复兴,还创办了许多新的书院。明代书院的真正振兴是在正德年间王学思潮兴起后,不仅建立了大批书院,更重要的是他们恢复了书院自由讲学的精神,使书院成为最重要的学术基地。自由讲学的风气盛行不衰,这必然会遭到专制统治者的反对,到了明朝中后期,统治者越来越感到要加强思想控制,于是出现了历史上著名的四次禁毁书院的事件(即明世宗嘉靖十六年正式下令禁毁各地书院;嘉靖十七年“申毁天下书院”;万历七年张居正执政时下令禁毁书院;天启五年下令禁毁东林书院,并波及其他书院,反反映了自由讲学与封建专制主义的矛盾和冲突。但明代书院数量仍远远超过宋、元现两朝,共有书院1239所。且以嘉靖万历年间为最多。从空间上看,明代书院遍及19个省,但主要集中在江南地区,尤其以江西、福建、浙江、湖南为多。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尤其是学术的发展,关系十分密切。 满族入关后,清朝统治者虽然采取崇儒重教的政策,但是对书院则持严厉的抑制态度,阻碍了书院的发展。康熙雍正后,书院又逐步恢复起来,其中不仅包括民间私人创建的,还包括许多地方官的崇教之举。康熙提倡程朱理学,并赐颁御书“学达性天”匾额给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赐额“学道还淳”匾额给苏州紫阳书院。康熙此举在客观上起到了支持书院的作用。雍正改限制的消极防范的政策为积极主动的态度,发上谕肯定书院的社会作用,并在经济上提供了保障,对清代书院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乾隆不仅经济上资助书院建设,尤其重视师长的任命、奖励、提升和书院学生的录取考核。雍正、乾隆的政策给清代书院带来了两大特征:第一,书院建设规模发展到历史上的高峰,书院教育得到全面普及;第二,书院官学化问题更为严重和突出。清代的书院数目超过了以前任何朝代,有1900所,并且完全流为科举和附庸。 清代末年书院改制。书院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产物,它必然随着封建社会的衰落而衰落。因此书院改制不是个人的愿望,而是一种历史的选择。 (二)书院是中国封建制度化的私学 从唐中叶至清末,书院历经一千年之久的办学历史,并形成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办学形式、管理制度、教学方法。使源远流长的传统私学趋于成熟、完善。书院因此成为中国古代教育史和学术史上的灿烂明珠。 书院的职事和组织系统由山长(或称院长、洞主、教授,是书院教学管理的主持人)、堂长(或书院主持人山长的别称,或在山长下协助山长管理和教学工作,或从生徒中选任责督课堂记录搜集诸生疑难问题)、学长(或相当于某门学科的教职,或主管书院教务行政的负责人,或书院主要管理学生学业和行止等的生徒首领)、会长(从诸生中选出学行老成成绩优异者充任,负责协助山长评阅考课试卷)、斋长(由山长在诸生优异者中选出,协助山长从事教学、行政、日常生活的管理工作)讲书(主要负责书院经书讲解)、经长(由山长从生徒中精选取熟悉经籍者担任,负责为生徒解析疑文)、监院(一种地位次于山长的书院职事,主要职责是负责书院的行政、财务,以及稽察学生品行等工作)、首先(一种管理书院的职事)掌祠(书院内掌祭祀活动的职事)、掌书(书院内管理图书的职事,负责图书的保管和借阅)以及书办(掌管书院各种卷宗、档案的职事)等组成。 书院三大功能是讲学、藏书、祭祀。书院有分科制度、分斋教学制度、课程规定、考课制度等一套教学管理制度;书院藏书来源于皇帝赐书、私人捐赠、书院购置、书院自己刊刻书籍,藏收特色为主要与教学和学术研究有关,并制定一整套收藏、借阅制度;书院定期祭祀先圣孔子、与本书院有关的先儒贤以及主宰功名的文昌帝和奎星等。

1.《980nm半导体激光器可靠性的研究现状分析》,载《激光杂志》,52.《对GaAs衬底表面进行氩离子清洗的研究》,载《激光杂志》,13.《980nm脊型波导激光器腔面非注入区的研究》,载《激光与红外》,24.《The Investigation of 980 nm Ridge Waveguide Lasers with CurrentNon-Injection Regions by He Ion Implantaion》载《Chinese journal ofSemiconductors》, 35.《出纤功率30W的激光二极管线列阵光纤耦合器件》,载《半导体学报》,56.《基于有限元分析法的激光剥离技术中GaN材料瞬态温度场研究》,载《中国激光》, 97.《GaN基发光二极管的可靠性研究进展 》,载《半导体技术》,38.《电流拥挤效应对GaN基发光二极管可靠性的影响 》,载《激光与红外》,6法治文化三题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核心期刊〕2011年第3期〔p22—26〕5万字法治新闻传播学的三个基础问题 法治新闻传播2011年第2期〔p108-112〕0、9万字论人民法院文化体系的建构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核心期刊〕2010年第4期〔p74—83〕1万字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六条路径 人民法院报2010年7月8日第2版。0、23万字法院文化的行为文化 人民法院报2010年6月25日第5版。0、2万字法院文化建设中的理念文化 人民法院报2010年3月26日第5版。0、3万字检察文化概论 新华文摘〔权威期刊〕2010年第7期全文转载〔p115—117〕95万字中国当代法治文化的研究范畴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核心期刊〕2009年第6期〔p5—24〕3万字检察文化概论 人民检察〔核心期刊〕2009年第21期〔p15—19〕95万字 媒体使用图片的十个法律问题 法治新闻传播2009年第2期〔p44-54〕1、1万字“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 社会科学论坛〔核心期刊〕2008年第9期〔p37—46〕0、85万字关于传媒与司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新闻学论集》经济日报出版社2008年6月版〔p152—169〕1、3万字法治的人性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核心期刊〕2008年第2期〔p15—27〕1、2万字再论传媒与司法的关系 政法论坛〔核心期刊〕2008年第2期〔p85-89〕0、6万字保护记者采访权应首先“有法可依” 法制日报2007年12月2日头版(0、2万字) 法治文化的理论构想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核心期刊〕2007年第1期〔p15--19〕7万字权力还是权利──采访权初论 政法论坛〔核心期刊〕2005年第2期 〔p117--125〕8万字论传媒与司法公正 社会科学论坛〔核心期刊〕2005年第6期〔p23--42〕9万字新闻报道中的法律语言规范 中国记者〔核心期刊〕2005年第7期〔p66--67〕5万字寻求依法介入与尊重司法的统一 新闻战线〔核心期刊〕2004年第11期〔p40--41〕4万字关于案件报道的几个问题 法治新闻界2004年第4期〔p21--23〕6万字论传媒与司法的关系 法治新闻界2004年第6期5万字论新闻采编者的自我保护 人文论坛〔第3辑〕河南大学出版社 2007年10月版〔p83—95〕1万字论隐性采访 人文论坛〔第2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5年1月版〔p71--86〕2万字论孟子思想的多元性 人文论坛〔第1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年5月版〔p17--26〕1万字中国法制古籍的特点与分类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p347--362〕1万字出土文物法律史料考述 中国法制史考证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9月版〔p28--69〕 1万字敦煌所出买卖、借贷契约考评 中国法制史考证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9月版〔p85--104〕5万字 “感悟人生”系列短文 东方财经2008年第7期—2009年第6期 (每期4篇,共48篇,每篇550字左右)描绘中国特色行政管理体制的理论图景 东方财经2009年第1期6万字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东方财经2008年第11期43万字构建全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 东方财经2008年第10期5 5万字中国垄断行业改革的模式和路径 东方财经2008年第9期56万字与法官决斗:闹剧还是警示? 东方财经2009年第2期8万字法眼看股权 东方财经2008年第9期 6万字冤假错案是怎样产生的 金盾2000年第9期〔p7--8〕3万字中国绑架犯罪报告 中国新闻社﹡视点 2001年第3期〔p88--95〕2万字腐败犯罪的动向、原因及其对策 反腐败大案纪实珠海出版社 2001年2月版 〔p1--19〕5万字扫黑:任重道远 中国商法 2000年第10期〔p6--19〕2万字警惕官职商品化 中国商法 2000年第9期〔p36--39〕8万字权与色 中国商法 2000年第6期〔p30--33〕8万字司法败类面面观 中国新闻社﹡视点 2000年第12期〔p46--53〕2万字政治癌症:买官卖官 中国新闻社﹡视点 2000年第8期〔p58--63〕8万字十年来的冤假错案 中国新闻社﹡视点 2000年第6—7期〔p46—58,p44--50〕8万字透析中国大案 中国新闻社﹡视点 2000年第4期〔p54--61〕4万字腐败升级 完美的假定 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3年10月版〔p141--153〕9万字二十六分色钱犯罪档案 重案纪实 中国戏剧出版社 2001年6月版 〔p1--44〕6万字 六书故点校(与党怀兴合作)中华书局,2012年6月版〔本人点校25万字〕枕碧楼丛书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6年3月〔本人点校整理《刑统赋疏》6万字〕盟水斋存牍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1月〔本人点校整理6万字〕

中外教育史作为教育专业的基础课在教育学考研中一直占有很大的比重。在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考试中,中外教育史的比重是三分之一。08年的考试依然如此。但对考察的具体知识点却做了部分调整。在调整的知识点中尤其是新增知识点将会成为08年命题的热点,本专题的系列文章就是海文专业课教研室对这些新增知识点的权威解析,以及对复习的点睛指导。 本文是对中国古代教育部分的新增知识点进行权威解析。是海文教育学名师在教育学强化班上对新增知识点的解析,现摘录如下: 一、知识点解析 孔子的教育实践和教育思想的历史影响 孔子是世界公认的杰出思想家和教育家,他首创私学,实行“有教无类”,扩大了教育对象的范围,促进了文化学术的下移。他强调教育对个人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了教育的地位。他提倡“学而优则仕”,为封建官僚政治体制的建立作了舆论先导。他从事古代典籍的继承和整理,奠定了后世儒家经学教育体系的基础。他的诲人不倦的为师风范,为后人树立了光辉榜样。他实施了许多好的教育方法,总结出许多精辟的教育原则,如启发式教学、因材施教、学思并重、立志力行、推己及人、勇于改过等,都是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且行之有效的。总之,孔子的教育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历史影响,为中国古代教育奠定了理论基础,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教育遗产。 郡国学与鸿都门学 1)郡国学 郡国学是地方官学的最主要形式。汉朝郡国学始创于公元前141年的蜀郡,后汉武帝下令各郡国仿效,至此各地郡国学兴起,至东汉时至为繁荣。郡国学办学目的有二:一是培养本郡的属吏,同时向朝廷推荐优秀学生。二是通过学校定期举行的“乡饮酒”、“乡射”等传统的行礼活动,向社会推行普遍的教化。 2)鸿都门学 鸿都门学创办于公元178年,因校址位于洛阳的鸿都门而得名。其性质属于一种研究文学艺术的专门学校。规模曾发展至千人以上。鸿都门学为宦官集团力促创办,学生由地方或三公举荐,学校以尺牍、辞赋、字画为主要教学和研究内容,毕业后多封高官,因此受官僚集团抨击。鸿都门学虽在政治上代表宦官集团利益,但在教育上有独特价值。一是打破了独尊儒学的教育传统,以社会生活需要的诗赋书画为教育内容,是教育的一大变革。二是作为一种专门学校,其创立了办学的新模式,为后代专门学校的发展提供了经验。三是它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学艺术专门学校。 魏晋南北朝官学的变革 这一时期的官学时兴时废,但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学校类型上出现了变革,使其成为教育上继汉开唐的新时代。 1)西晋的国子学 西晋在太学之外创办了一所旨在培养贵族子弟的国子学,是我国古代在太学之外,设立一所传授同样内容的中央官学的开始,是西晋教育制度的一个主要特点。国子学于公元276年由晋武帝下令设立,278年确立学官制度。国子学规定官五品以上的子弟才能入学。国子学的设立为了满足士族阶级享有教育特权,严格士庶之别的愿望,维护门阀士族的利益。其设立使中央官学多样化,等级性更明显。后因晋战乱,国学名实俱亡。 2)南朝宋的“四馆”与总明观 四馆:南朝宋元嘉时期,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官学教育出现了暂时的繁荣。438年,宋文帝下令设立儒学馆、玄学馆、史学馆和文学馆等四馆,各就其专业招收学生进行教学和研究。玄学、史学、文学与儒学并列,是为学制上的一大改革,反映了当时思想文化的实际变化。 总明观:470年,宋明帝因国学废止,下令设立总明观,又称东观。置祭酒,设儒、道、文、史四科。每科学士10人。总明观至485年因国学兴建而废止。总明观不是纯粹的教学机构,而是藏书、研究和教学三位一体的机构。总明观以结构完备的领导机构统领四科,比四馆在管理上更为完善,使四个单科性质的大学发展成为多科性大学中实行分科教授的制度。 隋唐时期学校教育发展的特点。【重点】 1)建立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教育行政体制 中央成立了国子监专门负责管理教育事业,并形成了两种教育管理模式。模式之一是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级管理,中央官学由国子监祭酒负责,地方官学由地方官长史领导。模式之二是统一管理和对口管理并举,以统一管理为主。中央设有国子监统一管理教育事业。另一方面又将一些专科性的学校,如医学、天文学等划归到各个对口的部门中去,由各专职行政部门领导,突出了各个专科性学校的专业特点,有利于专业教育的实施。这两种教育管理模式在当时来说是很有效的。 2)形成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 从入学到毕业,在入学标准,教学内容,考试制度,升级制度,放假制度等都有合理而严格的制度化规定,完善了学校制度,为其后我国学校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增添教育内容,扩大知识范围 从学习的内容来看,无论是学习儒家经典,还是学习有关专科性的知识,其范围、程度远远超过了前代。各种类型的专科学校为学生开设了较为宽广的专业课程,大大地丰富了学生的知识。总的来说,学校的主要学习内容仍是儒家经典,以传授儒经为职责的各级学校仍然是封建教育的主体,但是也开始扩展了学习经典的范围。 4)教育的等级性明显 唐朝政府明文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招生的身份标准,将教育的等级性以法令的形式加以制度化。教育的等级性和阶级性得到了强化。 5)学校类型的多样化 既有以儒经为教学内容的传统学校,也有以根据社会发展需求传授专业知识为主的专科性学校。唐朝还在一些行政部门中附设了训练机构,或采取设置博士助教的做法,来培养有关的专业人才。以经学为主、专科性学校为辅的隋唐教育体系,学校类型之多、数量之多、涉及面之广,远胜于前代。 6)学校的分布面较广 就教育的普及程度而言,隋唐时期,尤其是唐朝教育的普及程度较高,学校的覆盖面较广,这是以前任何朝代难以比拟的。唐朝中央有中央官学,地方有州县学,甚至在乡、里这样的基层组织也鼓励人们创办学校,还有无数的私学和家学,共同担负着培养人才、传播文化的重任。唐朝根据各个州县面积的大小,人口的多少,明确规定了各个州县学校教师和学生的人数,这使学校的分布有了制度上的规定和保证。 • 7)重视医学教育 唐朝重视医学教育,在中央和地方都设有医学校,负责招收学生,研究医术,解除人们的疾病痛苦。政府还派遣医学生外出进行巡回医疗,在地方上设置医学校,这是唐朝教育的重要特点,一方面反映了唐朝医学教育发展的情况,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我国医学发展的水平,说明唐朝已经具有了丰富的医学知识和较高的医疗技术,具备了普遍设置医学校的条件。这在当时是走在世界前列的。 8)教育、研究和行政机构三者合为一体 唐朝诸多的教育机构或行政机构都承担着多重任务和职能。如弘文馆和崇文馆一方面担负着整理图书、详正图籍的任务;另一方面还招收生徒,进行教育活动。太医署、司天台、太卜署、太乐署等则兼有行政机构、研究机构和学校的性质。这些多重的任务使这些机构既是一个行政机构,又是一个研究机构和教育机构,一面进行专业研究,一面进行专业知识的传授。教育和研究的任务成为行政机关的有机组成部分,行政机构中派生出了教育和研究的功能,这是唐朝教育的一大特色。 学校沦为科举附庸、积分法、“五等黜法”、“监生历事”、社学。 1)学校沦为科举附庸 随着科举的规模扩大、日益频繁和重要,以及科举成为入仕的主要途径,科举日益成为教育的主要目的。同时明朝以进入学校作为科举的必由之路,因此,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同时因为科举以儒家经典为主要考试内容,使得教育也以儒家经典为主,教育内容固定,僵化。这些都使得当时的学校教育日益教条化,不求实学,在思想上成为科举附庸。 2)积分法 “积分法”是累积计算学生全年学业成绩的方法。它始行于宋朝太学,至元朝国子学趋于完善。明清继承和发展了该方法。基本规则是每月考试一次,每次考试上等的为一分,中等的为半分,年积分八分者为及格,可与出身,或者升级。不到八分者继续学习。成绩优异的生员,只要达到积分标准,也可以不受学习年限的制约。由于“积分法”注重学生平时的考试成绩,故具有督促学生于时认真学习的积极作用。 3)六等黜陟法 清朝时期实行的地方官学生员定级考试制度,有相应的奖罚措施,即六等黜陟法。学生考试成绩被分为六等,一等补廪膳生,二等补增广生,三等无奖无罚,四等罚责,五等降级,六等除名。其基本特点是对生员进行动态管理,其等级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学业成绩升降,将其等级与学业成绩紧密挂钩,有助于调动其学习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质量。该制度是在明朝“六等试诸生优劣”方法基础上发展完善而来的,是清朝在地方官学管理上的一个重要创新。 4)监生历事 明朝国子监监生的实习制度。始于洪武五年(1373年)。历事制度规定国子监生学习到一定年限,分拨于在京各衙门,历练事务,称为历事监生。除分拨在京诸司办事外,历事监生也被派到州、县,清理粮田,或督修水利。历事后进行考核,上等送吏部附选,仍令历事,遇有缺官,挨次取用;中第的再令历练;下等才力不及的,则送还国子监读书;不合格奸懒的发充下吏。洪武初年,因各衙门官吏缺乏,监生历事制度既可补充人手,又可使监生有实习的机会,故得以推行。可被视为中国古代大学的教学实习制度。后来监生日多,历事又复冗滥,出路极为困难,该制度失去积极意义。至英宗正统三年(1483年)遂废。后清朝初年又曾实行过一段时间。 5)社学 元、明、清三代的一种设在城镇和乡村地区,以民间子弟为教育对象的地方官学。元制五十家为一社,每社设学校一所,择通晓经书者为教师,农闲时令子弟入学,读《孝经》、《小学》、《大学》、《论语》、《孟子》。明代地方普遍设立“社学”,民间十五岁以下的幼童可入学就读,学习冠、婚、丧、祭之礼及经史历算,并兼读“御制大诰”和“本朝律令”。清代各直省的州、府、县都设立“社学”,每乡一所,社师择“文义通晓,行谊谨厚”者充补。 对理学教育思想的批判 17-18世纪明清之际的中国社会,出现了一批以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颜元等人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他们对官方传统的理学教育进行了尖锐而深刻的批判,并提出了具有初步民主思想的教育见解与主张。 他们针对理学教育注重儒家经典,压抑人性,空谈义理,呆板教条的教学方式,提出了以下具有先进性的主张,对其进行了强烈批判:1)批判理学教育理论。启蒙思想家批判了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教育哲学,主张理欲不可分离,天理寓于人欲之中,强调教育应顺应自然人的本能要求,促进人的个性发展; 2)主张培养经世致用的实用人才。在教育目的上,启蒙思想家强调培养具有挽救民族危亡和治理社会能力的治术人才,反对空谈心性、侈谈伦理的所谓"学力圣人"; 3)提倡实学,重视自然科学和技艺的学习; 4)提倡“主动”、“习行”的教学方法,反对理学家“主静”、“读书穷理”的治学方法; 5)主张扩大学校的职权,把学校办成评议国事、衡定是非的议政机关,充分发挥学校限制君权、发扬民主的作用。 黄宗羲的“公其非是于学校” 黄宗羲是中国17世纪一位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和杰出的史学家,同时也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他长期从事教育活动,培育了清代浙东学派,提出了具有近代色彩的民主教育思想,对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教育思想发生了重要影响。 “公其非是于学校” 黄宗羲认为学校不仅应具有培养人才改进社会风俗的职能,承揽政府机构的某些职能,而且还应该议论国家政事,在学校中由大家共同来议论国家政事之是非标准。因为学校议政,可以使上至朝廷命官,下至里巷平民,逐渐养成普遍议政的社会风气,而不再以天子的是非为标准,这样天子也就不敢“自为非是”。 “公其非是于学校”思想的基本精神,在于反对封建君主专制,改变国家政事之是非标准由天子一人决断的专制局面。这是对中国古代关于学校职能理论的创新,是他对于中国古代教育理论的独特贡献,反映了他要求国家决策民主化的强烈愿望,闪烁着民主思想的光辉。这种性质的学校,究其实已与近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议会相近。可以说,黄宗羲“公其非是于学校的思想”,也是近代议会思想的萌芽。 正是从上述思想出发,黄宗羲主张将寺观庵堂改为书院和小学,实现在全国城乡人人都能受教育,人人都能尽其才的理想,而且还强调学校必须将讲学与议政紧密结合,学校集讲学和议政于一身,既是培养人才,传递学术文化的机构,又是监督政府,议论政事利弊的场所。黄宗羲的上述思想,对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反对封建教育起了启蒙作用。 颜元与漳南书院 颜元是清初批判理学教育,提倡实学教育的主要人物。62岁时,受邀主持河北漳南书院,颜元亲自规划书院 规模,制定“宁粗而实,勿妄而虚”的办学宗旨,并设文事,武备、经史、艺能等书斋。后因漳水泛溢,淹没院舍,未及半年颜元即离去。后经修复,屡请颜元主其事,皆辞而不往。虽然其主持时间不长,但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他的教育主张。 颜元从其唯物主义世界观出发,对传统教育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认为传统教育有三大祸害,即: 1)毁坏人才。传统教育培养出来的人多不学无术; 2)灭绝圣学。训诂、禅宗教育日盛,而孔门实事实理的学术日渐衰竭; 3)败坏社会风气。传统教育,主静、读书,造成社会道德、经济和人才的衰败。 二、复习的点睛指导 中国古代教育这部分的新增知识点要纳入到整个知识体系中来复习。总的来说这一部分可分分官学和私学两条脉络来关注。官学的重点是科举制度的形成过程,注意它不同阶段的特点。其中要关注并能够理解宋明理学,包括它的宗旨以及对它的批判与反思。私学着重掌握的一个重点是诸子百家的教育实践和教育思想,特别是孔子,几乎是每年必考。另一个重点是中国的书院。这一时期比较重要的一些教育家中孔子和颜元是复习的重点。其中孔子的教育思想有可能与教育原理结合出论述题。大家如果在复习中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和海文专业课教研室联系,也可关注随后由海文教育学名师继续主讲的教育学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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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编辑格式  一、作者名称写在篇名下面,用脚注注明作者身份,作者名称用五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二、标题:  (一)标题一(篇名)样式: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用小四号字,右对齐  姓名如果是两个字的,中间空两格  (二)标题二样式:四号+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二用“一、二、三……”表示。  (三)标题三样式:小四+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三用“(一)、(二)、(三)……”表示。  (四)标题三以下的标题: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四用“ ”,标题五用“(1) (2) (3)”。  三、正文格式: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四、论文摘要及关键词格式:  无缩进,名称统一为“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加粗,用【】括起来,摘要内容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单倍行距  五、脚注及参考书目:  1.全文脚注用小五号字;  2.参考书目不写(除确与文章有关的书目外)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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