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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期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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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编辑格式  一、作者名称写在篇名下面,用脚注注明作者身份,作者名称用五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二、标题:  (一)标题一(篇名)样式: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用小四号字,右对齐  姓名如果是两个字的,中间空两格  (二)标题二样式:四号+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二用“一、二、三……”表示。  (三)标题三样式:小四+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三用“(一)、(二)、(三)……”表示。  (四)标题三以下的标题: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四用“ ”,标题五用“(1) (2) (3)”。  三、正文格式: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四、论文摘要及关键词格式:  无缩进,名称统一为“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加粗,用【】括起来,摘要内容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单倍行距  五、脚注及参考书目:  1.全文脚注用小五号字;  2.参考书目不写(除确与文章有关的书目外)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首先需要完成一篇优秀的法学类核心论文,要保障论文的创新性,这在目前普遍强调创新的大环境下,显得十分重要,另外论文研究成果量需要积累,包括研究论述,观点提出,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实证研究等等,最后还有包括论文的格式,文献资料的齐全,论点的新颖独到,语言表达流畅。其次是联系目标期刊,投稿,等待审核。注意不同的期刊有不同的学术方向,例如有些期刊强调理论研究成果,有些强调工程成果,这在工科性的期刊中十分明显,另外不同的期刊有不同的要求,如格式,学术研究的方向,审稿的流程安排等等,建议先多了解这些要求,再有针对性的投稿。自己联系杂志社的缺点是,相对国家级和省级期刊而言,核心期刊对文章的水平要求更高,相对的审核时间长,发表周期长,所以一定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在此也建议大家和专业的论文发表机构合作,由他们联系核心期刊发表,反馈修改意见与版面与时间安排事宜。但是联系发表机构一定要仔细慎重,注意是否为正式备案的网站,操作流程是否规范等等。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应该怎么做的相关内容,小伙伴们可以仔细研究其中的内容,为自己的毕业论文寻找一些灵感,更多论文相关内容,请关注本平台,小编会做及时的整理与发布。

当代法学期刊点评文章

《当代法学》杂志创刊20年来,已出刊110期,4000多名专家、学者在该刊上发表论文。许多在《当代法学》上发表过论文的年轻教师、学者,现已成为各院校的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法律人才。在《当代法学》上刊发的学术论文,每年都有几十篇文章被《新华文摘》、《高教战线》、《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刊物全文转载。2004年《当代法学》在全国238种法律类专业期刊中,《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D410-416法律类)文摘量全国排名第9位;《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D412)民商法学文摘量全国排名第7位。2005年,《当代法学》在全国法律类1182种报刊中《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量排名第9位。1992年以来,《当代法学》杂志一直被评为全国法律类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根据最新的排名分布,2020年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的正式成员将为:《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法学论坛》《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东方法学》等22家。说明:RCCSE权威、核心学术期刊排行榜分级标准:分学科、按各期刊的综合评价得分排序并依次分为6个等级:①A+等为权威期刊,即排在最前面的5%的期刊;②A等和A-等为核心期刊,A占各学科期刊总数的15%,即排在5%-20%的期刊;A-占各学科期刊总数的10%,即排在20%-30%的期刊;③B+等为准核心期刊,占期刊总数的30%,即排在30%-60%的期刊;④B等为一般期刊,占总数的30%,即排在60%-90%的期刊;⑤c等为较差期刊,占总数的10%,即排在90%-100%的期刊。

时代法学期刊点评文章

《谈谈怎么制作民事法律文书》,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继承问题法律顾问》,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法官法讲义》,人民法院出版社1995年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国法资料汇编》,人民法院出版社1995年版;《中国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单行刑法与司法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版;《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版;《刑法的修改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中国刑法分则适用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应用法学与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怎样制作刑事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修改与制作》,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最新刑事裁判文书样式和实例评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最新刑事司法文书格式手册》,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外国法院组织与法官制度》,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中国法院刑事诉讼文书的改革与完善》,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民事裁判文书改革与实例评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刑法罪名精释》(第二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文书格式及实例点评》,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最新刑事法律文书格式范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港澳地区司法制度与港澳和外国法院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文书教程》,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法律文书教程》(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中国刑事法的改革与完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刑法罪名精释》(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法律文书格式及实例点评》(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司法改革三十年:我所经历的人民法院改革(1978-2008)》,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周道鸾应用法学文选》,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未成年人刑事判决书的修改与制作暨少年法庭工作调查》,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中国刑法罪名解释:原由、发展与司法适用》,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刑法罪名精释》(第四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 《江华院长在北京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法院必须认真执行“两法”,严格依法办事》,载《法学杂志》1980年第2期;《新婚姻法比原婚姻法有哪些重大发展》,载《法学杂志》1980年第3期;《谈谈抢劫罪中的几个问题》,载《法学杂志》1981年第3期;《关于民事案件案由问题的探讨》,载《法学杂志》1981年第6期;《谈谈怎样制作好刑事判决书》,载《人民司法》1982年第7期;《怎样制作好一审民事判决书》,载《人民司法》1983年第2期;《谈谈如何制作好民事调解书》载《人民司法》1983年第8期;《试论诬告陷害罪》,载《法学》1983年第8期;《《中国刑法讲义》简介》,载《学习与辅导》1986年第1期;《美国的法院体系》,载《法学杂志》1989年第3期;《在法学领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载《中国法学》1989年第5期;《美国的法官制度(上)》,载《人民司法》1989年第6期;《美国的法官制度(下)》,载《人民司法》1989年第7期;《试论《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法律适用》,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4期;《关于法律类推的几个问题》,载《人民司法》1992年第8期;《论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律适用》,载《政法论坛》1993年第1期;《适用《关于禁毒的决定》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上)》,载《法学杂志》1993年第1期;《适用《关于禁毒的决定》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下)》,载《法学杂志》1993年第2期;《试论海峡两岸法院相互委托代为民事诉讼行为》,载《中国法学》1993年第3期;《论司法解释及其规范化》,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1期;《论新中国的司法解释工作》,载《法律适用》1994年第5期;《法官法──现行法官制度的重大改革》,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2期;《刑法完善刍议(上)》,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3期;《刑法完善刍议(下)》,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4期;《适用《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的几个问题研究》,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6期;《韩国法院的组织体系和司法制度》,载《人民司法》1996年第9期;《试论刑事诉论中的简易程序》,载《法学杂志》1997年第1期;《改革、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步骤》,载《人民司法》1997年第5期;《关于渎职罪的修改与适用》,载《人民司法》1997年第7期;《论罪名的规范化、统一化及其认定》,载《法律适用》1998年第2期;《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法律适用》,载《法学杂志》1998年第5期;《关于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载《法律适用》1998年第9期;《加快裁判文书的改革步伐,努力提高制作刑事裁判文书的水平》,载《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论侵犯著作权罪》,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4期;《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修改与完善》,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7期;《单位犯罪刑事判决书的内容及其制作上的特点》,载《法律适用》1999年第8期;《根据诉讼特点制作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9期;《怎样制作刑事无罪判决书》,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10期;《死刑复核刑事裁判文书的修改与制作》,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11期;《论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的修改与制作》,载《法律适用》1999年第11期;《学习董老的法学思想 改进和提高审判工作——纪念董必武同志诞辰115周年》,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3月4日版;《关于民事裁判文书改革的几个问题(上)》,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3月30日版;《关于民事裁判文书改革的几个问题(下)》,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3月31日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是贯彻独立审判原则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载《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情与法的交融 裁判文书改革的新的尝试》,载《法律适用》2002年第7期;《独立审判与司法公正》,载《法律适用》2002年第10期;《撰写二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的若干问题》,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5月27日版;《对法官“弹劾”、“合理怀疑问责”规定的——质疑与思考》,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6月12日版;《论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8月25日版;《析走私废物罪的构成》,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1日版;《刑法修正与法律条文援引初探》,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15日版;《刑法修正与罪名(上)》,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22日版;《刑法修正与罪名(下)》,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29日版;《中国内地裁判文书改革可参考境外经验》,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12月15日版;《浅议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载《法律适用》2003年第12期;《论死刑核准权的回归》,载《法学杂志》2004年第3期;《对个案监督的质疑及建议》,载《人大研究》2004年第3期;《中国案例制度的历史发展》,载《法律适用》2004年第5期;《关于确立法官员额制度的思考》,载《法律适用》2004年第8期;《论死刑核准权的收回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载《时代法学》2005年第6期;《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探析》,载《法学杂志》2005年第6期;《关于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几个问题》,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3期;《充分发挥最高法院审委会的作用》,载《中国审判》2006年第7期;《当前刑事裁判文书制作需要规范的两个问题》,载《人民司法》2006年第11期;《董必武少用、慎用死刑的思想与中国死刑制度的完善》,载《时代法学》2007年第2期;《中国少年法庭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苏、沪少年法庭制度调查报告》,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年第6期;《从六起案件看97刑法的司法适用》,载《法制日报》2008年2月24日版;《对改革和完善少年法庭制度的思考》,载《人民司法》2008年第5期;《法院改革三十年》,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广州少年法庭印象》,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8年第6期;《羊城少年审判步入快车道——广州少年法庭工作考察》,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10期;《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化的回顾》,载《人民法院报》2008年10月25日;《中央苏区谢步升案、熊仙壁案——中央苏区时期重大案例》,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11期;《陕甘宁边区肖玉璧贪污案》,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12期;《建国初期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载《中国审判》2009年第1期;《胡长清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载《中国审判》2009年第2期;《广州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载《人民法院报》2009年4月1日版;《从《刑法修正案(七)》看立法导向》,载《法制日报》2009年4月1日版;《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修改和保留的罪名探析》,载《检察日报》2009年4月3日版;《刑法修正案(七)立法动向探析》,载《人民法院报》2009年5月13日版;《中国刑法罪名解释的历史发展》,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一项极具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广州法院试行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调查》,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9年第6期;《华北人民政府司法制度之研究》,载《人民司法》2009年第7期;《我国法官法的制定和修改——纪念人民司法工作六十周年》,载《河北法学》2009年第10期;《刑法修正案(七)罪名解读》,载《人民司法》2009年第23期;《中国案例指导制度若干问题研究》,载《中国法律》2010年第1期;《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制作》,载《人民司法》2010年第23期;《“茌平模式”给我们的启示》,载《人民法院报》2011年2月10日版;《我国刑法修正的重大突破——简评刑法修正案(八)》,载《人民法院报》2011年4月13日版;《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修改的罪名》,载《法律适用》2011年第5期;《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案例指导制度》,载《人民法院报》2012年1月18日版;《增强司法的民主性和公开性 落实公开审理的宪法原则 以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为视角》,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2期;《弘扬优良传统 践行司法为民》,载《人民法院报》2012年4月11日版;《人权入宪与死刑限制》,载《法学杂志》2012年第10期;《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案例指导制度——对《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诠释》,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人权保障与死刑限制》,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

有幸听过这位律师的讲座,非常干货。这本书也非常值得一读!推荐!这些是我在网络上看到的一些评论,分享给你:好的律师不仅要业务专精,而且要富有社会责任感。邓学平是前资深检察官转岗做律师的优秀代表,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本著作中的文章聚焦于社会热点问题,分析入法入情入理,体现了作者深厚的人文素养和悲天悯人的情怀,是难得的律师佳作。 ——陈有西吾辈能出一位这样的律师,游走于黑白两道,洞悉世事,人情练达,又不失心中之理想者,甚幸甚幸!(另外,能不排队得到作者签名赠书,甚幸甚幸!)——赵慧萍在这样的寒冬,收到学平兄弟亲手签售的大作,感受到不一般的温暖。学平兄弟系检察翘楚、律政俊杰、法评大咖,对刑事案件有独特见解,法评文章常发表于新京报、方圆杂志等刊物,拜读其大作,可以感受其眼界、担当与格局,实为我辈楷模。——黄磊以一天一辑的进度,拜读完了大作。信手写了一段读后感,向邓兄报告一下。“人生何处不相逢”,邓君曾经报考松江区法院,如果当时被录取,也许能早几年认识。但尽管他最终去了苏州,我们还是因缘际会得以结识。算起来我们是一届升入大学来到上海,但他学养深厚、业精技专,给我的印象是他似要长我数届。邓君赠我《法影下的中国》,文字晓畅,法意深刻,专业、情怀、关切溢于言表,又加深了这一印象。全书以法治作为言说中国的切入口,评点了大量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事件——由于他更深度参与了诸如“雷Y案”等案事件——他的评论并不只是纸上得来、坐而论道,而是具有很强的穿透力,的确达到了“清晰看到法律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和一种社会装置在我国的实际地位和运行机理”的效果。在很多地方,我都深有同感。法治要实现,一定要与媒体携手而行。个案中感受到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新闻播撒到各个角落。这样,法治思维才会成为显思维,法治规则才会成为显规则。在接受访谈时,邓君坦言,“至少此刻我没有后悔”。在此,我祝他终身无悔!——黄富章当年一起坐十几个小时火车硬座去广州参加招聘会的校友,仍记得那时邓才子高谈阔论挥斥方遒,一车厢的伙伴肃然起敬专注聆听,完全忽略熬夜硬座的辛苦疲累。毕业10年,他从江苏省检察院毅然辞职转岗律师,代理了多起刑事大案,如今已是法律界的杰出才俊,各种奖项、荣誉称号拿到手软,成绩斐然,为他感到骄傲!也为有这样的朋友感到自豪!更希望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中能够多一些这样富有社会责任感的法律工作者!——邬媛媛学平兄的这个非常厚重的书,这个文章仅仅是他写过的众多文章当中精挑细选出来,可以说是既是法律评论走到三个阶段这样一个总结性的一个作品,那么也是呼吁我们接下来能不能真正坚守我们的职业立场,能不能面向一种舆论“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样的一种情况,以及能不能作为我们圈内的为了整体拉升我们这个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这种精神面貌以及这种层次追求,能够向更多的公众去告诉他们我们这个法律共同体到底是怎么样,应该要往哪里去。最后,我觉得这个封面非常的漂亮,这本书质地非常好。——叶竹盛刑事律师接触的都是一些犯了罪的弱者,有些可能是社会规则的破坏者或者社会的阴暗面。学平做过检察官,现在又在做刑辩律师,因此他的评论特别接地气,有社会观照性。我个人认为在自媒体时代,学平这样的律师应当是法律评论的主角。——林东品法律评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能够让更多的、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成为大家的常识。邓律师写很多法律评论,虽然不是严肃的法律著作或者法律学术经典,但他的确在改变中国。因为他重复了法治的声音,让法治的种子一代接一代传下去。——沈彬我经常看到邓律师在全国各地看守所门口的照片。在律师业务如此繁重的状态下,还能够坚持写作,这确实不容易。我的专职工作是教学科研,也做不到,这一点要向邓律师学习。邓律师的专职工作是律师,但他的很多评论并不完全是站在律师的立场。不管怎样,尽量向客观立场靠拢应该是法律评论的基本原则。——王恩海学平在检察院成长很快,我刚过去他就已经是检察院的骨干了。他作为法律人,在接触到法律专业的时候,总有种指点江山的感觉。许多人偶尔或者初期会有这样一种感觉,但学平是持续的。因为他一直在思考,一直在观察。检察院是学平工作的第一站,他给我的感觉是阅读量很大,知识很多。很高兴看到他有今天的成果。——皇甫觉新学平本科的时候我们就认识,并且在本科时候就是接触比较多的。他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念书期间,充满了对学问和知识的尊重。他在念研究生期间,在我们很多大学老师都很难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的时代,他就在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杂志上发表文章。他总是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不好。我对他关注是因为他在学生期间都是好学生,后边他的成长我也一直在看。他是一个勤奋的人,也是个比较聪明的人。我不意外他出书,意外的是他怎么到现在才出书。——李清伟我和学平是京衡的同事,但是做同事时间不长。学平在我印象中是令人发指的勤奋,工作上也是无可挑剔的专业。《法影下的中国》是学平专业和勤奋的一个结晶。我觉得自己应该向学平一样,在专业上做这样的努力。——朱晓影邓律师的评论,我一直在注意观察,应该讲这个评论写得非常不错。他从一个律师的角度,对一些法治问题的切入我非常欣赏,他的立场是比较中立的,态度是比较温和理性的。他不是完全站在律师的立场,他的评论一直都印证着我对他的一些判断。——赵月梁在《法影下的中国》一书中,我们能看到那么多一再重复的热点事件,能读到学平律师那么多样的精彩点评,不由得想起杜甫的一句诗:“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由于基础教育中公民教育和形式逻辑教育的缺乏,中国当前公共舆论中理性化严重不足。学平这样的律师经常就公共事件发声,可以极大地促进理性公共舆论的形成,减少当前公共舆论中民粹主义和逻辑谬误的存在。——刘英明学平有悲天悯人的情怀,我非常敬佩。学平在表达分寸方面把握得非常好,对自己代理的案件几乎没有评论,避免了立场冲突。另外,学平的评论文章论证非常严密,没有去简单的迎合舆论,这非常难得。——叶臻勇邓律师除了《法影下的中国》这本书,在媒体和互联网上已经有非常大的影响。邓律师的观点非常注重从纯粹的技术层面对法律进行分析,让我很有触动。比如对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的解读,邓律师的分析可谓一针见血。我们正在追求的美好生活,非常需要邓律师这样有勇气、接地气的法律评论。——沈秋明邓兄好!大作读毕,深感钦佩。您不仅有悲天悯人之心,坚实专业之才,文笔也是深入浅出,酣畅淋漓。有些过往案例我都不太知晓,一边读书一边搜索印证,确实受益良多,很多观念也都趋同一致。再次谢谢遥寄尊作,给您拜早年!——央视主持人李晓东从三月的一次庭审认识到相知,非常佩服学平的才学,有幸不用排队收到作者的签名大作,确实是位优秀的思想力博主,非常感谢学平。期待以后刑事庭中再度合作,期待来嘉兴交流。天下刑辩是一家,读书使人进步,学无止境!推荐大家读《法影下的中国》。——律师王惠明作为一名在职检察官,翻开昔日同学的大作,不忍释卷一气读完。深深折服于他扎实的哲学、法学和文字功底,犀利的思辨精神和保持高产的充沛精力!前资深检察官、现新锐时事评论人、青年精英律师,邓兄一直是同学中的翘楚。赠诗两句遥祝新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王晓真法律评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能够让更多的、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成为大家的常识。邓律师写很多法律评论,虽然不是严肃的法律著作或者法律学术经典,但他的确在改变中国。因为他重复了法治的声音,让法治的种子一代接一代传下去。——沈彬

法学文章发表刊物

现在法学方面的期刊,一共有600多本,可以选择的范围还是非常广泛的。然后就要看是哪个方向合适,例如:经济法、民法。。。。。然后就是要看级别是不是符合。。。。。这是期刊之家qikanzj给的大致方向的选择法,或许有些笼统,需要比较有针对性推荐的话,还是要向编辑说一下基本情况,按照情况来。

建议去淘宝网名为图书网店的店铺去发表。版面费特别便宜。出刊也挺快的。店主的服务态度也特别好。最重要的是我们作者不,杂志都是正规的,全国发行的刊物。 也放心 。

《法制与经济》《法制博览》

有一本就叫法学的

台湾法学期刊收大陆文章

台湾出版社 啥都敢写大陆出版社 心里敢写想写 却不能写 写了也出不不了版

相当于大陆教育部最近在CSSCI刊物中区分出来的A类期刊,属于C刊中的优等级别。

繁体和简体的区别

可以的,没问题我身边就有朋友带过来作为参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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