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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评论投稿经验不足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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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评论投稿经验不足的原因是

统筹社会保障机制、实现社会公平  刘卫敏  中国社保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养老体系的双轨制造成的。最根本的核心问题是,它根本就不是一个覆盖整个社会的保障体系,而只是为被排除出由国家财政负担的人做的政策性安排。开始是适用于国企职工,后来扩大到那些从来没有机会被纳入国家养老体系的其他人群。可悲之处在于:决定这个体系的规则和命运的则是自身利益与社保体系并无直接关系的官员。  改革开放之初,城市就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国营企业职工。他们工资很低,但比较有保障。从其中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公费医疗(基本全额)和退休金(不低于退休时工资的70%)来看,国企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样,工资-福利体系是由国家统一负责的。  八十年代中期,随着国企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如以厂长、经理责任制为代表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等,国家实际上以“改革”、“自负盈亏”的名义把对原国企职工的福利责任推给了企业。  九十年代实行“政企分开”之后、各地方政府违反《行政许可法》24、83条的原则,以“行政划拨、资产重组”、“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为名强制将原来属于不同政府部门的企业划拨给各地方政府的大型企业集团、或国有控股公司(其实都是利益集团),无疑将羊群送入虎口,导致一系列政策性失误:广大职工脱离政府管辖,被划拨到这些政企不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利益集团,鉴于这些利益集团以追求利润为目的,他们既不了解被整合企业的历史,与职工们又没有感情纽带,最终以“改革”为名对被重组的企业随意掠夺,导致企业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原来的国家职工被迫转制、分流、下岗、轮岗、失业、退养、被随意宰割,什么“减员增效”、“关、停、并、转”等等,造成很多企业和职工失去保障,为企业的奉献和积累付诸东流,也就是说,国企无法按照原来的标准供养包括退休职工在内的职工,于是只好默许“各村各出自己的高招”,于是乎,提前退休、内退、下岗、待岗甚至还有轮流上岗等等五花八门,把国企职工折腾到失去主人翁的尊严,政府实际上推卸责任!2004年甚至出台国企职工离退休之后全部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实际上就是推给社会),割断了企业职工与为之奉献无数心血的企业感情纽带,让职工敬业爱岗就等于一句空话!而党政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却由机关的离退休服务中心、老干活动中心、老干处工作人员伺候,每年享有体检、疗养、旅游、公费医疗、住房津贴等等特权,享受着企业职工无可比似的优越性。  在国企职工举步维艰时候,党政机关公务员却一枝独秀,2008年的中国,全国公务员普遍加薪,各大城市平均上调一千二百元,尤其金融风暴来临,公务员加薪美其名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而企业职工就得减薪、下岗,农民工就得失业回家?可以说是荒唐绝伦!公务员成为了中国最稳定最富有的高收入群体,而企业职工近几年在经历了政企分开、行政划拨、资产重组、分流、下岗、轮岗、失业、退养等一系列“改革”新名词的摆布之后,过去创造的积累付诸东流,被随意宰割。公务员享受终身制待遇,退休后将由政府拨款支付退休金。而企业职工则参加社会统筹,由其缴纳养老保险、美其名曰由社会保障机构负责。  公务员根本就不用考虑自己的工作是否得到公民的认可,他们既是政策制定者、也是实施者,任凭市场经济急风暴雨,都影响不了公务员队伍,因为他们在体制内,无论调到什么部门都带着国家体制内的特权(即:工资关系、行政级别、医疗关系等等跟随转移)。  目前在各大城市的党政机关的公务员队伍,混十来年就自然晋升为科级、二十年后自然晋升为处级,或者巧立名目设置编制安排干部的、又或者享受相应待遇,什么处级科长、局级处长、局级调研员、顾问等等等等,没有担任实职却“高套”享受相应待遇的非常普遍;甚至还有晋升几级内退、照样拿在职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等。  而且公务员还享有惠及全家的公费医疗,个别大单位还设有价廉物美的机关食堂、幼儿园、甚至医院门诊、疗养院、美发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等等等。此外,1999年停止福利性分房以后,个别地方的党政机关以改革的名义,或搞“集资建房”,或搞“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或者搞“定向开发”,内定的开发商,以极低的价格甚至采用行政划拨的办法圈下土地,建好房子以极低的价格由政府机关“团购”,再按级别档次分给官员。这种以改革的名义谋私的情况,媒体常有揭露。  实际上,我国各项保障历来突出官本位,上世纪80年代流行“搞导弹不如卖茶叶蛋,拿手术刀不如拿剃头刀”的观点纯粹以偏盖全误导公众!搞导弹、拿手术刀的都是体制内的人,有固定工资收入、公费医疗、单位宿舍,而卖茶叶蛋、拿剃头刀的都是迫于生计流落街边的个体小摊贩而已,社会地位十分悬殊。  据2009年9月了解,在经济发达地方的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其直属部、委、办、局、或区政府一级的政府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的收入比较如下:  一、在职期间比较:  公务员平均月收入如下:  厅局级:约13000元,处级:约10000元,科级:约7000元,科员:约5000元;办事员:约4000元;  国有企业职工平均月收入如下:  控股集团董事长:约20000—30000元,部门总经理:约12000元,经理:约8000元,主管:约6000元;主办:约4000元;基层普通职工约3000元;  二、退休之后比较(不包括离休):  公务员:  厅局级:约10000元,处级:约8000元,科级:约6000元,科员:5000元;办事员:约4000元(注:政府机关几乎没有以科员、办事员身份退休的,绝大部分是没有担任实职、却享受高套几级退休的,如:处级协理员、主办科员、科级办事员等等。除非极少数犯错误的);  国有企业:  控股集团董事长:约5000元(所以很多国企领导回归公务员队伍享受局级待遇退休),部门总经理:约4000元,经理:约3000元,其余普通职工1000—2000元(注:在企业退休的大部分是普通职工);  特别说明:上述统计仅仅局限于政府公务员与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之间的比较,因为国有企业受国资委约束,理论上与公务员一样同样是政府领导的。  分析结论:  在职期间,公务员与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管理员收入差距不大。差距在于:极个别企业集团的高层管理者享受近30万的年薪,而基层普通职工年收入仅3万多。也就是说:  1、极个别企业集团的高层管理者在职期间的收入远远高于政府公务员的厅局级干部;  2、政府公务员中,普通办事员的工资收入却高于企业基层职工,而且,企业基层职工占据社会就业人口绝大多数!  退休之后:政府公务员的收入远远高于企业的干部、职工!公务员的待遇与企业相比较可谓天壤之别!企业职工的退休金仅为政府公务员的三分之一!非常荒诞!而且,退休职工医疗保障与公务员的公费医疗比较十分悬殊!  另外,一个突出问题:公务员由于掌握制定政策的权力,经费属国家行政拨款,因而绝大部分人可以工作多少年自然晋升什么级别,所以,公务员没有担任实职却享受“高套”几级享受待遇的情况非常普遍!又或者巧立名目设置机构、制定编制、安排职务,享受待遇。  而企业职工由于受市场竞争、自负盈亏、成本核算、绩效挂钩等等因素影响,不允许如此“自然晋升”、“高套”现象,上升通道极其狭窄(由于经济环境无序、缺少保障,职工没有上升通道,所以,与公务员相比,大部分企业职工面临灰暗的人生)。  此外,公务员在体制内流动,工资关系、行政级别、医疗关系等等跟随转移,福利保障基本不受影响;而且,公务员极少可能工作期间降低职位待遇。  企业职工的工作岗位受所谓转制、资产重组不公,市场化改革,以及企业领导人滥用人事任免权等因素影响很大。而且,由于资源限制,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部门的福利保障十分悬殊,所以,企业职工的工作变动对其福利保障影响极大。  注:本文根据年度总收入、按照月平均统计,而不局限于工资收入。  这个统计没有包括国有服务行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业、自由职业者等等,其它民营企业、乡镇企业等等就更加不能够比较,这些行业很多是国家政策,尤其劳动法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照耀不到的角落,它们在市场经济的风浪中自我谋生、惨淡经营、没有保障、地位低微,已经沦为没人关心的群体。  综合结论:由于企业的逐利性,强调成本核算、绩效挂钩、自负盈亏等等,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地位、人格尊严等方面与国家行政拨款的公务员相比较存在巨大差距!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国资委、包括社会舆论提出规范国有企业高管的收入实属迫在眉睫。但是,如果单方面强调成本核算、绩效挂钩、自负盈亏,规范管理,将企业窘迫的问题归责于普通职工、由普通职工承担经营不善的责任而遏制职工的收入的话,必然导致更大的社会矛盾!实际上广大企业更加祈盼依照《宪法》第十六条精神,参与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支持成本核算、绩效挂钩、规范管理,绝大部分职工都以企业为家、勤奋工作、为企业奉献最美好的年华。  如果说:企业职工收入实行自负盈亏、绩效挂钩,自然无可非议。但问题是:企业情况非常错综复杂,企业成本既有经济环境无序、企业之间你死我活的残酷竞争、消耗资源,领导人的意志、内部管理、以及经济大环境、企业所承担税收、慈善、安排就业等等社会责任,因而导致企业社会地位的萎缩,步履维艰。  更不可否认:导致企业陷入窘迫困境的根源,有些是国家政策不公所引起!如:经济环境无序;政企分开之后企业转制;或者政府拉郎配式的违规兼并、资产重组不公;导致员工被剥夺工作岗位、无法享受自己积累的劳动成果等等,政府成为社会不公的制造者,导致职工维权陷入体制性缺失。  所以,作为负责任的政府,绝不允许以企业“自负盈亏,绩效挂钩”、“改革”为理由,漠视职工利益诉求。因此,政府在遏制国企高管、规范公务员收入的同时,不仅要大力提高普通职工的保障水平,更要恪守公平正义的原则,制定公平正义的经济秩序,使我们的企业通过理性的博弈健康的发展,提高国民的福祉!努力改善国民收入!  可惜,在我们这个自称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举世瞩目的持续几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情况下,各级政府却以减轻财政负担为由,把公费医疗、免费教育、社会保障、福利住房等基本福利制度作为社会弊端给改革掉了。社会主义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党政机关公务员身上(而且延伸到退休之后),而企业职工在政企分开之后由于受转制、资产重组不公等影响,逐渐失去工作岗位、更失去退休、医疗保障(即使有保障也十分低微),结果造成新的贫富悬殊!也反映了政府调控能力的荒唐、无奈。  在这种局面下,尽管社保体系缓解了社会矛盾,尤其国有企业被纳入社保体系,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退休金近年一路飙升,而企业受经济环境无序而导致的你死我活的残酷竞争折腾,职工的退休养老、医疗保障越发萎缩,甚至很多原来企业的公费医疗都予以取消,造成极大反差!早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1993年的《宪法》第十五条规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现实的分配格局是:党政机关公务员实行计划经济(是否涉嫌违宪?),企业职工实行市场经济,导致这个社保体系的漏洞越来越严重,社会矛盾越来越激烈。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的社保(包括医保)不是一个统一的体系,决定这个政策的人本身的命运却与该社保系统无关,因为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社会保障永远由国家财政拨款,而创造社会财富的企业职工的命运却掌握在这些既得利益者手中!这种地位和立场的不同就决定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政府官员认为经常给老百姓做好事,每一次调整都是一次“恩赐”,无法理解老百姓为什么不感恩戴德。老百姓,尤其是国企职工则认为,原来大家都给国家打工,现在你们以所谓“改革”的名义把我们甩了!如果“改革”是好的,为何你们自己不率先进行改革?所谓的“改革”,受到伤害的几乎都是企业职工,谁提出质疑谁就被扣上“走计划经济回头路,想搞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帽子,有限的社会资源总落在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新贵手里,他们公器私用,依靠强大的政策资源继续巩固既得利益,最终被背叛,被出卖的都是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其实医疗体系的改革难以见效也是同样的病根。  社保体系存在许多问题,从技术层面几乎无法解决。决策者应该痛下决心,制定一个把公务员纳入社保体系的时间表。事实上,世界各国的社保系统都是针对所有人。公务员另有一个财政负担的福利系统是“中国特色”,但很难说是“社会主义”。 代表人民不是靠宣传就能被人民认可的,要代表人民必须和人民同甘苦,共患难,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可,如果继续保持养老、医疗方面的双轨制甚至多轨制,只会形成政府收入首先保障的是公务员利益的印象。  政府应该明白,如果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国家的统一就没有基础,听任下级政府与自己规定不符的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化,中央政府就会越来越没有权威。  我们经常说,党政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但现实生活中,为什么那么多人放着好好的主人不做,却千方百计争当仆人呢?显然这里有很大的误区!不由得让人们深思:一个自称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但现实却是:谁都不愿意当工人、农民!工人、农民成了没有社会地位、受剥削的弱势群体,可想而知,如果不加以改善,我们这个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党,还能代表先进文化吗?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坚持公平与正义。  政府必须平衡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切实为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经济秩序,为此,我们提出几个建议:  (1) 将公务员的工资收入纳入法治化轨道,公务员收入水平必须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平均收入、公民满意度等等挂钩,不能让有权者的自肥式分配再继续下去!公务员提升工资必须得到人大常委会的讨论批准!(问题:人大常委会也是公务员,人大也是既得利益者,如何解决?)  (2) 对公务员、以及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分配制度、医疗制度进行规范、统筹,强化各项社会保障,建立一套公开、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保障方案。  (3)不能让既得利益者游离于体系外,既不交费,还要享受终身制的特权!既然建立了社会统筹养老、医疗保险体系,就应当覆盖全社会,党政机关公务员也是社会的一分子,更应加入社会统筹养老、医疗保险体系,交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不能利用制订公共政策的机会,尽享各种资源。  (4) 认真重视数千万自费参加社会统筹的自由职业者的养老金、医疗保险金过低的问题,他们自我谋生、自己创业,创造就业机会,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创造社会财富,自费参加了社会养老、医疗统筹体系,同样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同样作为纳税人,不但全额缴纳社保基金和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干部、企业职工缴纳社保时都是单位支付一半,个人从收入中支付一部分的),为何最后退休却只能返还少得可怜的社保退休金?!而国家公务员不用缴纳社保,退休后却可以享受数倍于企业职工、自由职业者的待遇?!国家的社保政策为什么就不能也拨出财政资源来补贴为数不少的自由职业者?国家的财政款项不能仅惠及于已经成为社会精英的公务员队伍,自由职业者绝不能成为被社会遗忘的角落!  (5)在严格遏制企业高管、规范公务员收入的同时,加大力度扶持中小企业,提高低收入者的福利、社会保障待遇。  (注:本文在拟稿过程中,不断受到“患不公、不平衡”,“有本事你也考公务员”等等批评,但是,更多的是赞扬、鼓励!本人声明:本人目的在于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分析这种经济现象,提供给社会公众讨论,呼唤公平!关于公务员考试的问题,本人特别指出:目前的公务员队伍,绝大部分不是参加国家公务员统一考试进去的,而是早几年从所谓国家干部转变身份成为公务员的,如此转变身份的资格考试与目前的国家公务员统一招考完全是两回事!所以,政府的公共政策、公共服务与公民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是工业化、现代化的产物。 顾名思义,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竞争所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现象在所难免。随之而来的是工人下岗、失业、退休金难以落实,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这些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影响到改革开放能否顺利进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个庞大而完备的社  会保障体系,而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大都是在计划经济下确立的,与新时期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形成一系列无法回避的矛盾,这严重地削弱了它对社会应有的保护作用。在探讨如何对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之前,应先了解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 表现在保障对象和范围相对集中在城市,就业与福利高度集中的局面仍很突出,同时保险形式单一,规模较小,保障功能弱。企业承担了大量的政府和社会职能,生产功能削弱,无法抵御竞争和开放所带来的风险,这种福利单位的自我封闭与保障事业的社会化发展相矛盾,造成社会保障成本高、效益低、布局不合理,进而导致劳动力难以在不同所有制之间流动,破产难以推行,企业优化劳动组合难以完全实施。  2、资金来源单一,造成运行机制的不合理。 国家承担一切保障,国家与企业负担日益加重,保障事业经费短缺,制约着保障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保险的给付与保险缴纳相脱节,从面造成居民消费结构的不合理,淡薄了自我保障的意识,助长了依赖心理,诱发保险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企业在平等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  3、就业与保障合一的体制与市场机制的竞争、高效、 创新的精神相悖。其结果是企业的福利基金增长快,挤占了企业的生产基金,影响了企业的自我发展;企业办社会影响了企业家集中精力搞好生产、占领市场;就业保障助长了职工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依赖思想,不利于调节职工之间的收入分配以及全面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自己的潜能。  4、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管理, 表现在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一直得不到妥善的解决。据了解,1993年收取的社会保险基金总数420亿, 社会保险总支出购买国库券80亿,地方财政、政府部门动用了31亿,存入财政专户16亿,现结余125亿。如果投资问题解决不好, 基金会就会严重贬值,必须尽快解决。  5、管理体制不顺,立法工作滞后。政出多门,项目多头管理, 机构重叠,业务交叉,相互掣肘,矛盾很多,影响着改革的进程。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统一的领导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立法、统一监督,因此产生了难以界定管理责任制的结果。  总之,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历史短、缺乏经验、人口众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且不平衡、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和管理水平低下,使得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问题,与改革开放新时期所提出的要求相矛盾。这不仅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同时也影响了改革的进程。因此,我国的“九五”计划规定:在“九五”期间,要加快保险制度的改革,初步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  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我国将要构建的社会保障的基本构架。

社会保障评论投稿经验不足的原因

主要是公平问题。社会保障的核心是解决公平,不是效率,但是也涉及基金等的效率。而中国按照人群身份(农村、城市、区域)实施的保障,是公平政策的大敌。

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1)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纲领,起到补偿劳动者收入损失的功能。  (2)社会救助。其目的是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低纲领。  (3)社会福利。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状况,是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反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纲领。  (4)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特殊纲领。  (5)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纲领。

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1:监管不是很到位,很多小企业还存在偷漏员工社保的行为。2:就目前而言社保都是由当地社保局一手经办的,存在很大的歧视和不公平不透明的行为。3:目前社保还只是处于基本保障的体系,对于N多年之后的通货膨胀来说应该制定具体的保险措施。改善还是有很多的!1: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省级保障措施,强制强力保护员工的合法权利。2;积极深化强调社保的积极性重要性。3:建立更加平等便捷方便的社伯制度。

社会保障评论投稿经验不足的原因分析

法律分析:1、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窄且难以扩大。目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单位绝大多数仍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从人员构成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只占总数的8%。大量的个体、民营经济不参保或参保不缴费的现象突出。一些已参保单位采取尽可能少报工资总额的手段偷、漏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停产、改制、破产等无力缴费,造成大量参保人员的流失。2、社保基金难以维持。自上世纪 90 年代后期以来,全国企业养老保险金收入,即使在“空账运行”下都无法满足支出需要,且年度赤字规模呈逐步扩大之势。在失业保险方面,随着下岗与失业并轨,失业保险体系在财务方面呈现难以持续的情况,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当前我国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正处于增速换档期、转型阵痛期和改革攻坚期三期叠加的关键历史阶段,就业压力巨大,现行失业保险体系难以保持长期的收支平衡。虽然目前“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收支平衡,但由于受益范围有限、部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个人负担过重等因素影响,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运行存在隐患。3、社保基金管理漏洞多。在医疗保险方面,部分参保人、非参保人、医疗服务机构采取非法手段侵蚀医疗基金,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由于信息不对称、权限不足等因素,难以进行有效管理。在失业保险方面,缺乏有效的方式甄别参保人员尤其是登记失业人员的实际就业状态,存在部分已经重新就业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象。在养老保险方面,不合规的提前退休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等问题难以根治。4、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健全。我国人口众多,农业人口比重相当高,占总人口的 80%以上,但是农业人口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支出占比较少。目前,我国公共医疗卫生投入的 80%在城市,世界卫生组织将中国卫生资源配置的公平性排在191个成员国的188 位。另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最小,待遇标准很低,有的地方陷入停顿状态,有的地方已形同虚设。5、社会保障法制滞后。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滞后,地方立法分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群众在社会保障方面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提起诉讼时,由于立法滞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无法大多是根据劳动法、民法或其他相关法律进行仲裁或判决,法律有效性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依法保障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这个多了。比如政策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覆盖面太窄,存在保障真空地带,不同群体保障水平差距太大,统筹层次太低,不能跨地区流动等等。措施么,国家刚颁布了社会保险法,里面有很多改革的措施。

社会保障评论投稿经验不足的原因有哪些

(1)社会保障还没有实现全社会的覆盖。(2)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有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3)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法律体系尚有待建设。(4)从社会福利来看,各项社会福利事业面临着资金短缺、服务设施老化等问题,社区社会福利服务也正在建设中,如何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更多的关注,是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关键所在。

法律分析:1、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窄且难以扩大。目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单位绝大多数仍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从人员构成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只占总数的8%。大量的个体、民营经济不参保或参保不缴费的现象突出。一些已参保单位采取尽可能少报工资总额的手段偷、漏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停产、改制、破产等无力缴费,造成大量参保人员的流失。2、社保基金难以维持。自上世纪 90 年代后期以来,全国企业养老保险金收入,即使在“空账运行”下都无法满足支出需要,且年度赤字规模呈逐步扩大之势。在失业保险方面,随着下岗与失业并轨,失业保险体系在财务方面呈现难以持续的情况,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当前我国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正处于增速换档期、转型阵痛期和改革攻坚期三期叠加的关键历史阶段,就业压力巨大,现行失业保险体系难以保持长期的收支平衡。虽然目前“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收支平衡,但由于受益范围有限、部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个人负担过重等因素影响,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运行存在隐患。3、社保基金管理漏洞多。在医疗保险方面,部分参保人、非参保人、医疗服务机构采取非法手段侵蚀医疗基金,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由于信息不对称、权限不足等因素,难以进行有效管理。在失业保险方面,缺乏有效的方式甄别参保人员尤其是登记失业人员的实际就业状态,存在部分已经重新就业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象。在养老保险方面,不合规的提前退休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等问题难以根治。4、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健全。我国人口众多,农业人口比重相当高,占总人口的 80%以上,但是农业人口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支出占比较少。目前,我国公共医疗卫生投入的 80%在城市,世界卫生组织将中国卫生资源配置的公平性排在191个成员国的188 位。另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最小,待遇标准很低,有的地方陷入停顿状态,有的地方已形同虚设。5、社会保障法制滞后。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滞后,地方立法分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群众在社会保障方面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提起诉讼时,由于立法滞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无法大多是根据劳动法、民法或其他相关法律进行仲裁或判决,法律有效性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依法保障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社会保障评论投稿经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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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生来说还是比较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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