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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8一美食家
首页 > 论文问答 >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学报影响因子多少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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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菲慢半拍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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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专升本包含专接本 专升本包括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和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专接本就是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所以专升本是包含专接本的;专接本只有专科应届毕业生才有资格报考,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只要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专接本是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是非全日制。 专接本一般是指在校的专科生,在大二或大三的时候(总之是在校期间但是毕业当年)参加的接本考试,一般是接原学校的本科或者参加其他学校统一考试,然后大专毕业之后直接进入本科学习,最后颁发的学历是普通高等教育(与正式本科基本相同)。 专升本分为普高专升本和成人教育专升本。 “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称“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统一考试”,又称统招专升本,普通全日制专升本,3 2专升本。是指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经选拔在毕业之前三年级第二学期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考(部分省份为学校出卷),选拔进入普通本科院校进行2年制本科学习,专科阶段毕业后可升入所在省份设有对口专业的本科院校,并享受与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毕业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名对象只限于在校应届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英语必须过三级,有些省份要求过四级,无不及格记录且所报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同类别,且只限报考本省本科院校,不允许跨省报考。普通高校专升本为国家计划内统一招录,有别于成人教育类学历。国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规定,普通高校专升本为国家统招计划普通全日制学历,第一学历为本科。 仅供参考哈,建议多渠道搜索了解确认一下 提问 噢噢好的,谢谢,本人女,有什么适合报考的学院吗? 回答 什么专业 什么地区 什么分数 跟性别没有关系哈 自己看看想去哪些学校 电子信息 计算机应用技术 财经 会计 | 市场营销 旅游 旅游管理 文化教育 汉语 | 商务英语 | 数学教育 | 英语教育 | 地理教育 | 音乐教育 | 美术教育 | 思想政治教育 | 学前教育 | 现代教育技术 | 特殊教育 | 计算机教育 艺术设计传媒 影视多媒体技术 动漫制作技术 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会计(云财务会计)、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云营销)、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互联网保险)、旅游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现代物流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动漫设计、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小学教育、应用英语(学前英语教育)、空中乘务、舞蹈表演、舞蹈表演(街舞)、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国际标准舞等等。 可以选自己喜欢的专业 建议您收藏这个链接,有查分信息,输入省份、科目和分数相关信息,即可筛选出相应院校。祝报考顺利!(建议在电脑端操作,查询更方便) 提供数据仅供参考,填报志愿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求学地区、专业偏好等综合考虑。 _html/gk/zytbsj/shtml?province=sc&source=null 具体报的时候还要需要你实际去查一下对应院校对应专业那一年的录取分数线,距离本科线的分数差,是不是和你今年距离本科线的分数差一致,或者那一年的录取分数对应的排名位次和你今年的位次是不是吻合,吻合的话就可以报哈 提问 本人425分,高中学习的是历史,地理,化学 想报考一个能专接本的大学 回答 仅供参考哈,建议多渠道搜索了解确认一下 提问 这些可以专接本吗?我想报一个可以专接本的学校, 河北农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以专接本吗? 回答 专接本的学校有河北科技学院、河北美术学院、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河北体育学院、河北外国语学院。专接本共有32所招生院校,其中7所一类本科院校,25所二类本科院校。 一本院校有: 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华北理工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农业大学。 二本院校有: 石家庄学院,保定学院、河北金融学院、河北科技学院、廊坊师范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廊坊师范学院、唐山师范学院、邯郸学院、张家口学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河北传媒学院、河北体育学院、河北外国语学院、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河北美术学院、承德医学院、河北工程技术学院、燕京理工学院、河北环境工程学院、邢台学院、衡水学院、沧州师范学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民办院校有: 河北传媒学院、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河北美术学院、河北外国语学院、河北科技学院、河北东方学 更多4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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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小伶伶

王发英诉刘真及《女子文学》等四家杂志侵害名誉权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刘真,女,58岁,河北省文联作家。 委托代理人:张林安,河南省安阳市郊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女子文学》编辑部。 法定代表人:萧振荣,《女子文学》主编。 委托代理人:胡开谋,河北省石家庄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章,河北省石家庄市文联作家。 原审被告:《法制文学选刊》编辑部。 法定代表人:耿龙祥,《法制文学选刊》主编。 委托代理人:王玉林,安徽省安庆市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健初,《法制文学选刊》编辑。 原审被告:中国水利电力文学艺术协会(原《江河文学》主管单位)。 法定代表人:李伯宁,中国水利电力文学艺术协会主席。 原审被告:《文汇月刊》编辑部。 法定代表人:肖关鸿,《文汇月刊》副主编。 委托代理人:鲍培伦、陈敏涛,上海市卢湾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发英,女,43岁,河北省秦皇岛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干部。 委托代理人:刘春田、龙翼飞,北京市第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刘真,《女子文学》编辑部,因侵害名誉权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88)石法民判字第1号民事判决,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理,查明:1985年1月18日,河北省《秦皇岛日报》发表了长篇通讯《蔷薇怨》(该文《人民日报》于1985年3月2日予以转载),对原抚宁县农机公司统计员王发英与不正之风斗争的事作了报道。之后,上诉人刘真根据一些人的反映,认为该文失实。刘真自称“为正视听,挽回《蔷薇怨》给抚宁带来的严重困难”,于1985年9月撰写了“及时记实小说”——《特号产品王发英》。文章声称“要展览一下王发英”,并使用“小妖精”、“大妖怪”、“流氓”、“疯狗”、“政治”、“扒手”、“造反派”、“江西出产的特号产品”、“一贯的恶霸”、“小辣椒”、“专门的营私者”、“南方怪味鸡”、“打斗演员”等语言,侮辱王发英的人格,并一稿多投,扩大不良影响,使王发英在精神上遭受极大痉,在经济上受到损失。 刘真将她的作品,投送几家杂志编辑部。《女子文学》以《好一朵蔷薇花——“特号产品王发英”》为题,发表在该刊1985年第12期上,发行50835册,付给刘真稿酬220元。《法制文学选刊》以《好一朵蔷薇花》为题,全文转载了上述作品;发行478000册,付给《女子文学》编辑部编辑费80元,付给刘真稿酬159元。《江河文学》编辑部将刘真作品原稿内容作了某些删节后,以《特号产品王发英》为题,发表在该刊1986年第1期上,发行1000册,付给刘真稿酬130元。《文汇月刊》编辑部将刘真原稿中王发英的姓名和地名作了更改,对部分侮辱性语言作了删节,以《黄桂英浮沉记》为题,发表在该刊1986年第1期上,发行12万余册,付给刘真稿酬192元。为此,原告王发英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认为刘真和发表、转载刘真作品的《女子文学》等四家杂志编辑部,侮辱了她的人格,侵害了名誉权,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要求刘真及四家杂志编辑部承担法律责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刘真答辩认为,她的作品内容系采访而来,如实报道了王发英的真实情况,并未侵害原告的名誉权。 《女子文学》编辑部答辩认为,他们在刊登刘真作品前,对作品内容进行了核实,根据文责自负精神,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文汇月刊》编辑部答辩认为,采用刘真作品时,已将原题改为《黄桂英浮沉记》,对作品中的人名、地名、部分侮辱性语言、内容进行了删改,以艺术虚构的小说形式发表,没有侵害王发英的名誉权,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制文学选刊》编辑部、中国水利电力文学艺术协会均未作答辩,经两次合法传唤亦未到庭。 根据上述事实,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刘真利用自己的作品侮辱原告王发英的人格,侵害他的名誉权;而且将作品投给几家杂志编辑部发表,进一步扩散侵害原告名誉权的影响。刘真的上述行为,给原告及其家属在精神、工作和生活上造成严重后果,在本案中应负主要责任。 被告《女子文学》编辑部在发表刘真作品时,对文中侮辱性内容不仅未予删节,而且增配贬损原告名誉的标题和插图,扩大了不良影响,其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造成了严重后果,在本案中应负主要责任。 被告《法制文学选刊》编辑部,转载了刘真的上述作品,发行数量较大,影响面较大,侵害了原告王发英的名誉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被告中国水利电力文学艺术协会所属的《江河文学》编辑部,发表了刘真的上述作品,侵害了原告王发英的名誉权;但发行数量较小,并向原告进行了赔礼道歉,应负一定责任。 被告《文汇月刊》编辑部,发表了刘真的上述作品,侵害了王发英的名誉权;但发表时更改了题目和原告的姓名,删去了部分侮辱性语言,影响较小,应负一定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和各被告的责任,原告王发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是合理的,应予支持。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各被告应分别承担民事责任。 据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8年10月27日判决: 被告刘真、《女子文学》、《法制文学选刊》、《文汇月刊》编辑部及中国水利电力文学艺术协会应承担侵害原告王发英名誉权的责任,停止侵害,并在原发表侵害原告名誉权作品的刊物上,刊登道歉声明(道歉声明须经法院审核),为王发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鉴于《江河文学》已经停刊,可免除中国水利电力文学艺术协会此项责任。 被告刘真赔偿王发英1400元;被告《女子文学》编辑部赔偿1000元;被告《法制文学选刊》编辑部赔偿500元;被告中国水利电力文学艺术协会赔偿400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刘真、《女子文学》编辑部不服一审判决,以他们没有侵害王发英的名誉权,不承担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责任为理由,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宪法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上诉人刘真撰写的《特号产品王发英》一文,多处使用侮辱性语言,侮辱王发英的人格,并一稿多投,在社会上扩大了不良影响,侵害了王发英的名誉权。上诉人《女子文学》编辑部和原审被告《江河文学》编辑部,《文汇月刊》编辑部、《法制文学选刊》编辑部,分别发表、转载了刘真的上述作品,侵害了王发英的名誉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并无不当。刘真及《女子文学》编辑部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据此,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1989年6月5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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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海王子82

河北专接本与专升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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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李铭俊521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属二本层次。历史较长但一直发展不好,由本科至专科再本科。专业的排名由A+、A、A-、B+、B、B-、C+、C、C-。九级,一般某些专业排到B再加一些C或C-专业,就可算为不错的本科学校了。整个河北省只有燕山大学有一个A-。河工大作为211都没有A类。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作为全国院校综合排名在700名开外的学校,土木专业没有排名很正常的。也就是说该专业未到C-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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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sisty-Q

艺术类轻院河南第一,建议自己查,别人回答都带有个人色彩,尤其是本校学生,轻院艺术类今年报考人数全国2万人,本院只要500,而且轻院艺术类属A++类,外省一本招生,有艺术类硕士点,河南考生文化低于500很难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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