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诗125
怡安宝贝
新丝路,新起点人生中的每一件事就如同一个圆,一旦有了终点,新的起点便会出现! 手里拿着这稿纸,沉甸甸的,不知是因为它非比寻常,还是因为我神经过敏我又一次检查了稿纸上的学校,班级,姓名,恩,挺不错, 刚要把这稿纸投进信箱,手却不由自主地缩了回来万一,万一这又是一篇石沉大海的死稿;又或许,或许这次会有回音,我不断斗争着,变化着,全然没有注意到自己已在这投稿箱前站了许久 秋风静静地吹着,勾起了我无限的伤感这样纷繁复杂的心情全是因为那一次的失败啊! 那是去年,同样在一个秋天,同样在这个投稿箱前,我与好朋友小A都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第一次向中学生报投了一篇自己的得意之作当时,我们是多么快乐呀!我们满怀诚意地互相祝愿:“祝你成功!”投完稿后的好几天,我都不能平静下来,幻想着我的作文被刊登在报纸上后,同学们向我祝贺的快乐心情我是多么地激动呀! 过了一个星期,新一期的中学生报与大家见面了我和小A一起迅速的搜索着目录“啊,我的作文诶!登上了!”小A快活得大喊着我转眼一看,果然有那么我的呢?我的眼睛如雷达般紧紧扫描着每一个作文题目,一遍,两遍,三遍,我的心凉了,就如同被泼了一盆冰水 我狠命地拍了拍小A的肩,大声说:“小A,祝贺你!” 话音刚落,我强忍着的泪水还是流了出来 我跑向了厕所,偷偷地大哭了一场,为什么?为什么上天这么不公?难道我下了这么多功夫完成的作文,就这样被拒之门外了吗?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我忽然想起了这句话对啊,我怎能这么轻易就放弃呢?我现在只是没被人发现,总有一天,我会有所成就的! 踌躇的我蓦地下了决心,我最后看了看稿件,郑重地把它投入了稿箱 我想:如果这次没消息,我还会继续投……因为,失败的终点就是成功的起点!
snake20001981
郭树理、熊瑛子:桑兰赴美诉讼案的法律问题分析,载《中国审判》2011年第6期。 郭树理、宋彬龄:论兴奋剂案件中双方的专家证据力量之平衡——以国际体育仲裁院专家证据制度为视角,载《法学评论》2012年第1期。 郭树理:奥运会仲裁机构及法律精神,载《检察风云》2012年第17期。 郭树理:北京奥运体育仲裁的理论与实践,载《法治研究》2010年第2期。 郭树理、李倩:奥运会特别仲裁机制司法化趋势探讨,载《体育科学》2010年第4期。 郭树理:禁止限制贸易行为理论与职业体育运动中的处罚措施——以加拿大实践为例,载《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年第7期。 郭树理:世界杯球票销售的法律问题,载《检察风云》2006年第15期。 理查德·H麦克拉伦、周青山、郭树理:体育仲裁机构的独立性,载《仲裁研究》2006年第3期。 郭树理、黄莹:美国反兴奋剂机构的仲裁制度,载《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郭树理:足球与法律,载《读书》2007年第7期。 郭树理、周青山:南非体育法律制度初探,载《西亚非洲》2007年第7期。 郭树理:体育判例对美国法律制度发展的促进,载《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郭树理:日本体育仲裁制度初探,载《浙江体育科学》2008年第1期。 郭树理、夏骄阳:安全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关键问题,载《中国公共安全(综合版)》2008年第3期。 郭树理、王蓉:奥运会体育仲裁中的临时措施探讨,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郭树理、肖浩:奥运会志愿服务法律责任问题初探,载《法学评论》2008年第4期。 郭树理、周小英:奥运会特别仲裁管辖权问题探讨,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郭树理、夏骄阳:论国际奥委会的国际法主体资格,载《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10期。 郭树理:国际体育仲裁院与体育纠纷法律救济机制,载《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郭树理:体育组织内部纪律处罚与纠纷处理机制的完善——以中国足球协会为例,载《法治论丛》2003年第3期。 郭树理:意大利体育法律实践初探,载《浙江体育科学》2003年第4期。 郭树理:内地澳门继承制度之法律冲突及其救济,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3年第3期。 郭树理:建立中国体育仲裁制度的设想,载《法治论丛》2004年第1期。 郭树理:CAS体育仲裁若干问题探讨,载《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5期。 郭树理:奥林匹克体育仲裁制度与中国,载《法学》2004年第11期。 郭树理: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的适用,载《法学杂志》1999年第6期。 郭树理:国际体育仲裁院体育仲裁制度评述,载《体育与科学》2002年第6期。 郭树理:《布鲁塞尔公约》在德国的实施情况述评,载《德国研究》2002年第2期。 郭树理:如何利用信息网络研究国际经济法,载《科技与法律》2002年第1期。 郭树理、刘冰:舆论监督、新闻炒作与刑事司法,载《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郭树理:西欧国家晚期仲裁立法改革述评──以英国、比利时、琠典为例,载《中国对外贸易》2002年第2期。 郭树理、刘进:“依法治市”含义之我见,载《理论与现代化》1999年第3期。 郭树理: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冲突及其救济——对中国实践的考察,载《法学》2000年第7期。 郭树理:民商事仲裁制度: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之妥协,载《学术界》2000年第6期。 肖永平、郭树理:欧盟统一国际私法的最新发展——民商事司法文书及司法外文书域外送达事项的合作与协调,载《法学评论》2001年第2期。 郭树理:欧盟统一国际破产法运动的最新进展,载《欧洲》2001年第4期。 郭树理:德国法律文化散论,载《德国研究》2001年第3期。 郭树理、郑德成:我国区际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载《政法论丛》2001年第4期。 郭树理:《海牙民商事司法文书与司法外文书域外送达公约》述评,载《比较法研究》2002年第2期。 史蒂芬R·奥顿、郭树理: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到布什诉戈尔案看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两百年,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 刘进 、郭树理:《商业银行法》实施的障碍及其对策,载《改革与理论》1998年第6期。
郭树理、熊瑛子:桑兰赴美诉讼案的法律问题分析,载《中国审判》2011年第6期。 郭树理、宋彬龄:论兴奋剂案件中双方的专家证据力量之平衡——以国际体育仲裁院专家
自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已正式出版学术专著4部,译著4部,普法类专著2部,主编教材、杂志和论文集6部;主持2008年度司法部法治理论重点项目1项(《宗教活动法
郭树理、熊瑛子:桑兰赴美诉讼案的法律问题分析,载《中国审判》2011年第6期。 郭树理、宋彬龄:论兴奋剂案件中双方的专家证据力量之平衡——以国际体育仲裁院专家
当然是金陵的好了,希望楼主喜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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