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哇叮咕
大大的熨斗
二重证据法大家都认为是王国维首先提出,而三重证据法的情况不同。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由“谁”提出,20世纪80年代后,不同学科领域的一些学者相继提出多种形式的“三重证据法”,更象是对前辈学者的考据方法的总结,而不是“三重证据法”的开始运用。并且对于它的内容,也存在许多不同的看法。例如饶宗颐先生提出:探索一个文化,必须将田野考古、民族学、异邦古史、文献记载和出土文字的研究三个方面结合起来。即主张从出土文献和实物中系统地整理“寻绎有规律的历史理据”。杨向奎先生主张:纸上的文献材料、地下挖掘出考古材料和民族学的材料皆可作为史料证据。汪宁生先生认为:文献、考古发现、民族学资料、考古学的发掘皆可为古史研究提供新的实证,而语言学的分析可为古史研究(特别是民族历史及古代习俗的研究)提供有用资料。即民族学(文化人类学)调查来的资料,同样可供研究古代社会和文化进行类比。从而主张:研究中国史现在已不再限于王国维先生“二重证据法”,而应提倡“三重证据法”(文献、考古发现和民族学资料),甚至“多重证据法”,即有关学科所能提供一切证据均可利用。叶舒宪、萧兵认为:纸上的文献材料、地下挖掘出的考古材料以及跨文化的民族学与民俗学材料皆可作为证据而运用于历史研究。毛佩琦先生针对《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一书所撰的书评《历史研究中的“三重证据法”》中提出的“三重证据法”为:纸上的文献材料、地下挖掘出的考古材料和社会调查材料。马彪先生于2006年12月25日在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作题为《谈谈简牍学研究的三重证据法——以龙岗秦简与云梦禁苑为实例》的学术讲演中提出的“三重证据法”为:纸上的文献材料、地下挖掘出的考古材料和实地调查史料。彭裕商先生认为徐中舒先生运用“边裔的少数民族,包括民族史、民族学、民俗学、人类学史料研究先秦史,即运用了“三重证据法”。从而主张“徐中舒先生是“古史三重证”的提出者”针对上述观点,也有学者予以反驳,说道:通过对饶宗颐、杨向奎、徐中舒等学者的论著细读,发现三位学者的主张及其学术实践,并未突破王国维的“古史二重证”中“历史文献”和“考古史料”的范畴。笔者理解的汪宁生提出的“民族学(文化人类学)调查来的资料”;毛佩琦先生提出的“社会调查材料”;马彪提出的“实地调查材料”,包括调查所获得的文书、实物、口述三方面的资料。这些“调查资料或材科”显然是独立于“历史文献”和“考古史料”之外的第三重证材料,特别是口述史料。其实,调查资料或材科中的文书也在王氏所列的“纸上之材料”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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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史料。按照资料的表现形式,将历史史料分为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1、文献史料:最早的文献资料并不是史书,应是甲骨文(甲骨文的文献价值与早期文字的意义相互混淆)。2、实物史料:实物史料指各类遗物、遗址、建筑、碑刻、雕塑和绘画等,这类史料是历史的见证和历史知识的可靠来源,它既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历史,又具有形象直观性。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考古发掘的。3、口传史料与口述史料(1)口传史料(远古时期神话传说):在没有文字记载前有一定的史料价值;(2)口述史料是人们对往事的口头回忆而写成或整理成文字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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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发现最早国都,夏朝终于发现古代实物。中国传统文献中关于夏朝的记载较多,但没有发现公认的夏朝存在的直接证据,如夏朝同时期的文字作为自证物,因此近现代史学界一直有人质疑夏朝存在的真实性。考古发现最早国都,12月12日,早在1978年就已经展开的山西陶寺遗址发掘工作,出版了第一部发掘报告。来自全国考古界的百名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确认陶寺遗址是中国已知最古老的王国都城。
黄肠题凑,“黄肠题凑”一名最初见于《汉书·霍光传》: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赐……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臧椁十五具。但是历代考古学家都没发现过实物。1974
考古证实了许多历史记载,比如河南安阳的殷墟证实了商王朝和夏的存在,山西临汾的陶寺遗址证实了尧舜的传说。这个太多了,其实,无需考古,我们也相信中华民族的历史记载。
基本文献史料:具有连续性,整体性,综合性,的特点。例如隋唐五代的史书《隋书》《新唐书》《旧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资治通鉴》《册府元龟》《太平广记》等等
研究中国史的问题,离不开文献资料,因为中国有非常悠久而优秀的史学传统。但是文献资料不属于第一手的资料,经过了人为的编辑和修改,难免出现讹误与杜撰的成分,所以只能
基本文献史料:具有连续性,整体性,综合性,的特点。例如隋唐五代的史书《隋书》《新唐书》《旧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资治通鉴》《册府元龟》《太平广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