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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东四12条21号 带先锋性的小说投《青年文学》杂志算是找对了地方。 这样联系: 邮政编码:100028 电话:64465228 64465892 电子邮件: 主管单位:共青团中央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出版社 编辑单位:《青年文学》杂志社 主编:李师东麻烦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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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设立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二)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地址;(三)出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四)出版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数额。设立报社、期刊社或者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的,申请书还应当载明报纸或者期刊的名称、刊期、开版或者开本、印刷场所。申请书应当附具出版单位的章程和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材料。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规定。出版单位经登记后,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455希望对你有帮助!
你好,设立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四)有3
比如说省文化厅及其所属的直属事业机构
出版社和杂志社现在大部分都属于私营,如果是国有企业,那么他是那个国有企业的,那个企业就是他的主管部门,如果是私营,他就没有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意思就是所有能
符合条件?白话点就是,你要有国家认可的主办主管单位,比如什么中宣部啊 文化部啊 北京市委宣传部啊 等等,像这种国家机关单位都是可以作为主办单位,他们本身手里肯定
中国杂志社是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