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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投稿初审就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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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投稿初审就退稿

几乎杂志都是分初审和终审。也就是说编辑回复说你初审过了,就等于可以终审,终审过了,才可以发表。(初审是指第一次对你的文审核)。1.  系统在接收投稿后,会发送收稿回执和交审理费通知;2.  稿件交责任编辑初审并送2位专家评审,进入评审过程,状态为“评审”;3.  若1位审稿人已返回审稿意见,状态为“评审部分已审回”;若2位审稿人均已返回审稿意见,状态为“评审已审回”;4.  责任编辑将审回的稿件加上处理意见,送主编终审(状态:“终审”);5.  主编终审后将稿件返回责任编辑处;6.  责任编辑将编辑部最终意见返回作者。

初审超过三个月需要退稿。初审过了,也会存在退稿的风险,因为审稿的话分为初审,二审,终审等,就算初稿过了,后面两轮如果没过的话,也会被退稿的。退稿就是投稿之后编辑和审稿人经过综合考虑,认为你的论文不适合发表。几乎每个研究者都会尽力退稿。退稿不见得是你的水平低,也有可能是编辑和审稿人的水平低。也有可能仅仅是你的论文不适合刊物的类型而已。但是撤稿情况就麻烦了,意味着发表的稿件,被正式通知从数据库中清除。这往往涉及到抄袭,伪造数据,或者署名问题等学术不端。

初审通过说明研究领域与期刊的专业偏好相符,而且文章的格式满足杂志社的要求。不能根据初审通过来判断终审的结果。小说审核流程:初审-复审-终审。论文审核流程:初审-外审-终审。

不断的尝试,不断的改进,成功只是时间问题。但我更想对你说的是,无论任何事,不管结局如何,最不能失去的是信心。

经济体制改革投稿初审

应该是假的,估计你不是在官网获取的投稿邮箱。如果你寄过去审稿费,过一段时间你就会同意发表收取不菲的费用。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不信,你看,是不是审稿费用让你寄到个人手中的?不信,请拨打官方电话进行查询。——附上2015年第一期杂志上面的征稿启事。

杂志的名字?还是你文章的名字?如果是文章的名字,可以投在很多经济管理一类的期刊上,或者加好友

初审退稿请改投其他期刊

最好换其它期刊,你要是运气好还可能中,不过几率很小啦。最好找专业代发的。

建议你的手稿适合发表在《科学进步》杂志上,这是一份多学科期刊,旨在为所有科学探索领域的研究人员提供一个平台。你的论文已经在’彻底审查第一次投稿期刊因此不需要进一步审查。”

这种情况我遇到过,那位编辑是个大好人。当时也显示review了,不过应该是内审,一周后拒稿的。拒稿信里说明了他们期刊不收录我这个方向的文章,但是他觉得sci论文本身挺好的就是存在一些语法上的瑕疵,于是帮我从编辑的角度手工润色了一遍附在拒稿信里,建议我去投另外一个期刊

投稿初审退修

初审通过说明研究领域与期刊的专业偏好相符,而且文章的格式满足杂志社的要求。不能根据初审通过来判断终审的结果。小说审核流程:初审-复审-终审。论文审核流程:初审-外审-终审。

尊敬的编辑您好:首先,感谢您和审稿专家的审稿意见。根据您和专家的意见,逐一说明修改如下。为了便于您的复审,现将修改部分用蓝色字体注释。其他地方我完全接受您和审稿专家的修改意见。再次感谢您和审稿专家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并同时希望您在复审的过程中如再次发现不足之处请及时告知,并希望该文章能尽快发。

修改是编辑部理清稿件中的主要问题,对那些在内容、结构、文字表达、写作格式等方面基本符合发表要求,但仍有一些地方需要修改补充的论文提出明确具体的修改意见,并与作者交流思想和信息,共同提高论文质量的一种方法。退除了是论文编辑的过程,也是作者自己必须要做的工作。其目的是使论文更具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读性,使其内容更符合期刊的宗旨。要求作者在修改过程中补充遗漏的内容,纠正文中的不足,用最少的篇幅容纳最多的信息,为论文的顺利发表创造条件。

初审-复审-终审,等终审吧~不过初审过了一般你就不能再另投了~

经济体制改革审稿初审意见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展改革委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国际国内经济深度调整和深刻变化,迫切要求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推动科学发展。结合当前改革发展形势,现就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着力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二)总体要求。把保持经济增长与调整经济结构结合起来,着力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把完善政府调控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结合起来,着力激发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与活力;把推进社会建设与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结合起来,着力健全改善民生的保障机制;把提高经济效益与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着力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把加快国内发展与提升开放水平结合起来,着力形成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有效激发市场投资活力。(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二)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切实把国有资本投资重点放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三)继续完善对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健全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展支持小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创新试点,研究制订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财政部负责)三、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一)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制订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并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等负责)(二)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成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出台输配电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研究制订农电体制改革方案并开展试点。(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电监会、水利部、财政部、能源局负责)(三)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出台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形成新型食盐供给体制和盐业管理体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四)加快推进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国资委牵头)四、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一)出台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的实施办法,简化电价分类结构,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继续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能源局负责)(二)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财政部负责)(三)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建立危险废物处理保证金制度,制订出台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指导意见并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负责)(二)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快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的公共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监督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财政风险防控机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负责)(三)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和收入管理制度。完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和使用管理制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负责)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一)借鉴国际监管标准的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强化资本和流动性要求,确立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机制。探索规范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外汇局负责)(二)修订出台《贷款通则》,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尽快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存款保险条例。(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三)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完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机制。健全创业板市场相关制度,推进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财政部负责)(四)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开展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试点,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改革。(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负责)(五)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研究制订偏远山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研究制订农村抵押担保条例,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在支持“三农”中的作用。(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负责)七、协调推进城乡改革(一)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条例,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出规范农村土地整治的指导意见。修订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目录,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牵头)(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三)做好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工作。制订出台进一步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推进国有农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制订出台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思路,进一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推进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农业部、林业局、水利部、交通运输部等负责)八、深化民生保障体制改革(一)研究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的思路,提出改革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积极稳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和监管制度。(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等负责)(二)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研究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及城市无收入老年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并扩大试点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三)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推进城市和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九、深化社会领域改革(一)出台并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推进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和办学体制等改革,并启动相关试点工作。(教育部牵头)(二)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做好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重点改革。(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三)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推进非时政类报刊改革,制订出台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改革意见,基本完成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出版社转制任务。(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四)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创新举国体制,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部牵头)十、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一)研究制订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促进对外贸易协调可持续发展。(商务部牵头)(二)研究修订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外资审批程序,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制订出台境外投资条例,加快完善境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法制办负责)十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制订出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启动改革创造条件、积累经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加快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制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和代建制管理办法,建立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制度。(发展改革委、法制办负责)(三)研究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意见。(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管局负责)十二、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开放水平、统筹城乡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战略任务深化改革,率先突破,形成有推广价值的改革经验。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改革试点工作,将专项改革试点放到试验区先行先试。支持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改革试点。(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国务院已经确定的其他改革任务也要稳步推进。牵头负责部门要积极推动并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订改革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年度改革任务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建立健全部门间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在做好年度改革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分析国内外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从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重大体制性问题入手,研究提出中长期改革总体思路,科学编制“十二五”时期重点领域改革规划,进一步提高统筹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2015年5月8日,国务院以国发〔2015〕26号批转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分总体要求;持续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自身改革;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推进金融改革,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城镇化、农业农村和科技体制等改革,推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民生保障相关改革,健全保基本、兜底线的体制机制;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10部分。1(概述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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