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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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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论文2000字

浅析中国对外贸易模式转变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摘要: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无疑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最关键因素,而不断的产业结构优化乃是国际竞争力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外贸依存度逐年提高,产业升级与外贸模式的关系更加密切,本文先是分析了当前外贸模式的利弊,给出对外贸易模式转变的几个方向,然后以模式转变为引导,展开产业结构优化的进一步讨论。关键词: 对外贸易 比较优势 产业升级 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并没有为国际市场带来真正的和平,而是成为了发达国家追逐利润的场所,众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一直是发达国家的“大后方”,他们进行贸易的资本几乎只有自然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中国一直是劳动力和土地等资源相对密集的国家,也没有逃过这种命运。追溯一下中国对外贸易历史,发现中国外贸体制的演变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下的国家统制贸易,中央以指令性计划直接管理少数的专业性贸易公司进行进出口;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到1992年建立全面市场经济体系的开端,这一时期逐步实行市场经济,部分贸易开放;第三阶段是1992至2001年,这时中国劳动力开始大规模流动,加之国际资金和技术开始进军中国市场,“中国制造”在国外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国家开始进行符合国际规范的贸易政策体系改革;第四阶段是2001年中国加入WTO至今,这一阶段最明显的特征是中国的贸易政策体系改革已经与国际接轨,并且中国有着市场容量大,与发达国家互补性明显的特征,中国对世界经济的良性影响也逐渐增大。 但中国在发挥比较优势和收入总量上升的同时,在有些方面还是事与愿违。首先,中国采取出口导向型贸易战略的目的不仅仅是获取比较优势利益,而是以外资和高技术为先导,逐步从产业链的低端迈入高端,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设计。但是由于实行比较优势战略,各地都比较重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表现在利用外资方面就是大量的外资投入了劳动密集型产业,外资企业大量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占用我国配额,压缩了国内企业的出口。另外,外资企业还与我国国内企业争夺国内市场。这与我国想利用外资提升产业结构的本意南辕北辙。其次,国内企业和产业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的能力较差。比较优势是由一国资源禀赋和交易条件决定的静态优势,是竞争优势的基础,但比较优势只有最终转化为竞争优势,才能形成真正的出口竞争力。只有同时发挥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才能赢得优势。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收入的提高,劳动力成本随之增加,如果不培育竞争意识,提高科技含量,加快产品升级,增强其竞争力,那么原有的竞争优势将会降低甚至变为竞争劣势,原有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也不一定会成为出口产业。最后还需要指出的是,我国产业结构技术含量低,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不强。在世界贸易利益的分配中,由于中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中国获得的出口利润的份额是很小的。国内出口产业由于缺少利润无法扩大规模、改进技术、提高国际竞争力,这又对国内出口产业结构的升级带来阻力。如果长期靠出口大量低需求弹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国家很容易陷入一种出口与贫困化同步增长的尴尬境地。也就是说,出口不断增长,但出口企业却举步维艰。为了能够在全球化大背景下赢得竞争的主动权,在国际贸易市场中分得公平的一杯羹,应当在当前体系下改进与完善现阶段的对外贸易模式。归其原因,我国现有的较为落后的贸易模式,与缺乏积极有效的宏观引导有很大关系。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不能等待生产力的自然成长来实现贸易模式的转变,激烈的国际竞争实际上已经不容我们等待。我们应当主动地来启动和加速贸易模式的转变,以维持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我认为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模式转变:第一,逐步建立效益型进出口贸易模式。要着眼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来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在对外贸易中做到促进生产力发展和改善国民福利并重。出口贸易要摆脱单纯考虑外汇收入的倾向,把重心放在对生产资源利用效率的国际比较上,通过出口来增加国民价值总量,让国民享受到更多的物质福利。同样,进口贸易也要克服重生产、轻消费的传统习惯,逐步做到生产和消费并重。从市场经济运行的角度看,进出口贸易只是流通的一个环节,资源配置的优化和国民福利的改善本质上是二位一体的。只有把国民福利当作对外贸易的主要目标之一,才能充分发挥出贸易对经济成长的带动作用,并为外贸本身的成长提供广阔的空间。也只有把改善国民福利作为贸易的基本出发点时,才能形成较合理的商品比价关系和有效的市场调节机制,加速人力资本的积累,促使经营外贸的企业真正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并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起来。第二,以综合型的国际竞争模式为目标。贸易和投资趋向一体化是当代国际经济生活的一大特征。中国商品要进一步走向国际市场,海外投资是一个关键性的立足点,现在是将我国的出口贸易和海外投资两者结合起来的时候了,应当争取在今后十年左右出现重大的突破。这一点需要尽早获得各个方面的共识,同心协力构造未来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另一方面,从市场营销的策略来看,要尽快实现竞争优势多元化和市场的分散化。在继续利用劳动密集型比较优势模式的同时,要花大力气培养壮大高科技产品的出口;在重视物质商品出口的同时,要大力推动劳务和技术的出口;在充分发挥物质生产要素作用的同时,要竭力形成和利用我们中国的无形资产。对外贸易要真正实现全方位开放,增强对全球经济发展的影响力。最后是实行中立型的宏观调控模式。贸易模式的转换过程中制度创新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消除实际中仍然存在的对出口的歧视。人民币汇率已经并轨和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将对出口产生有力的刺激作用,要使这种新的制度及早进入良性运转状态,同时深化其他方面的改革。从长远看,我国宜采用进出口贸易基本平衡的方针。本文一开始就提到过,作为一个大国,片面倡导出口导向恐不合适,外部条件也难以得到满足。对外贸易实际上的功能相当一个特殊的产业部门,我们对贸易的发展应当采用产业性倾斜政策。除了个别关系到国防等等的场合,应当取消部门或地区在经营外贸业务上的特权或优惠,放开经营、平等竞争,实行按出口实绩进行鼓励的措旅。市场经济的活力来源于竞争,这同样适用于贸易的发展和转型。贸易模式转变对产业结构调整有着积极地指导意义,我们应当看到,产业结构的升级与对外贸易政策的转变息息相关,我们应当注重这两者的关系以达到国际贸易市场与国内市场互相促进,共同繁荣的目的。本文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相配套。宏、微观经济环境、宽松的创新环境、行之有效的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是促进产业升级的保障。美国之所以在发展高新技术方面在世界范围内遥遥领先,得益于里根时期的放松管制和克林顿政府良好的产业政策。例如美国的第一项技术政策是直接写入美国宪法的关于保障发明人权益的促进科学技术的条款。从20世纪80年代起,美国就采取一系列措施,要求贸易对象国特别是经济技术发展水平接近的日本、欧盟各国开放市场,扩大对美国计算机、移动通信设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口。为了鼓励美国企业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美国政府还为出口企业设立低息贷款基金,减免部分税赋,实行出口补贴。第二,遵循比较优势准确定位主导产业是关键。主导产业是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经济发展所依托的重点产业,这些产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形成国民经济的“龙头”,并在产业结构中占有较大比重,对整个经济发展和其他产业发展具有强烈的前向拉动或后向推动作用。从近代第一次产业革命以来世界产业发展史上出现了五个主导产业,依次为:棉纺工业,钢铁工业、铁路修建业。电力、汽车、化工和钢铁工业,汽车、石油、钢铁、耐用消费品工业,信息工业。世界各国的主导产业选择和产业升级过程大多遵循了这个自然历史过程。日本和“四小龙”的成功在于它们在经济发展的每个阶段都能发挥当时的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形成相应的主导产业,而不是脱离自己的比较优势进行赶超;随着经济发展、资本积累、人均资本拥有量的提高,主导产业从劳动密集逐渐转向资本密集型,从而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结构调整不能整齐划一,搞一刀切,对不同地区树立不同的主导产业。主导产业具有多层次性、综合性和序列更替性的特点。具体到我国来说,东部地区人口稠密,经济基础好,资本积累率也比较高,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居领先,过去的产业重点多放在轻工、电子、纺织、制衣等行业,经过一定的积累后,现在东部各省也把发展的眼光放在技术密集程度、知识、资本集中的高附加值产品上,如生物制药、网络通讯和金融等服务产业。由于东部汇集了大量的尖端科技人才,所以,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产业,以保持全国经济增长活力的任务也应由东部首先完成。而西部由于自然条件同东部不同,地广人稀,所以,不适于东部推广的大规模的机械设备制造业,金属冶炼,石油化工、化学等行业这些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应放在我国西部地区进行。目前我国提出的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措施,也即将一部分产业转移到西部,以东部的产业发展带动西部的产业发展。第三,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加快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这一点日本发展进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得益于其完备的教育制度和大批受过教育的科技人才和劳动力。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来临,各国之间的竞争最主要地表现为对人才的竞争,美国之所以树立头号经济、军事强国的地位是因为美国搜集了全世界优秀人才为它服务。人才争夺是产业竞争的焦点。多年来美国之所以能在发展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方面独占鳌头,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能充分利用其他国家信息技术专业人才的智慧和技能为其所用。而我国作为世界人口大国,在劳动力资源上可以说天下无敌,但在质上甚至不能同香港、新加坡等地相比。人口多、人才少,这种因素可以说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因为劳动力是生产力发展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科技因素最终要被消化吸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发挥其作用。从日本的经济发展可以看出,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关键在于基础研究领域理论的发展。所以教育是一国发展的最终落脚点和原动力,教育是百年大计,是经济腾飞的翅膀,只有教育发展了社会才能进步。第四,以高新技术为主导,加大科技投入。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在科研人员、科技投入和科技活动方面严重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低下,技术进步产要依靠引进和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因此严重地制约着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发展历程和步伐。有关研究显示,世界上90%以上的科技投入、科技人员和科技活动都是集中在发达国家,他们每年用于科研的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而许多发展中国家每年用于科研的经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到发达国家的1/10,而且,分布很不均衡,多集中于少数发达地区。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高技术产业日益成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力量,而且也大大缩短了工业化进程。我国应该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大力推进以制造业信息化为代表的国民经济信息化,以信息化来带动工业化。一方面要因地制宜,根据资源优势和内外部资源信配置条件,确立各地区重点开发和扶植的产业升级与外贸发展战略关系的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并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和升级,创造竞争优势,实现全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参考文献:[1]杨建龙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状况、趋势和政策取向经济研究参考,2003[2]何维达,何昌WTO与中国产业升级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3]李昭华我国外贸战略新理论述评经济师,2003

我觉得可以这么讲,如果没有投资,就没有中国的新经济,就没有中国的互联网。我们可以上升到这么一个高度。我可以看早期的投资对中国新经济的推动和对互联网的推动是非常大的。我们早期的互联网的企业,无论是新浪、搜狐、百度等一系列的知名企业都是有投资在后面推动、参与的。所以互联网是带动了新的经济包括对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投资是带来了新的理念和创业文化。比如说我们以前创业的时候可不知道要去做一个创业计划书,以前我们在计划经济时代的时候没有这种概念。但是对于新经济来讲,可能要看你这个计划书。 第二投资非常重视你这个团队,因为早期的投资可能投在你团队的价值上,所以这个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我觉得还有很多新的东西,比如说这个企业建立起来之后,怎么管理?包括股权、期权、管理基金的设置等等,所以我觉得投资给中国带来了很多新的管理理念,包括后来的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的管理、营销、策划等等的手段。那么对于中国这个的影响不只是互联网,包括媒体、IT行业、通讯等等。所以我觉得投资的作用实在是非常地巨大,而且在中国这种国家主导型投资的环境中,实际上投资起到了很好地补充,甚至在某些领域起到了主导的作用。所以如果说中国没有投资,可能没有新经济或者是没有互联网。我们可以看一些数据,比如说我们在纳斯达克上市的38家企业,几乎每一家都有投资参与,而且市值达到了很高的高度,基本上是300多亿美元。我们传统的招商引资都是到开发区找一块地,或者是找老华侨,或者是跨国公司来投资一块厂房。实际上我们现在很多的企业到国际上上市以后,带来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包括工商银行成了全世界最大的IPO,而且第一次IPO没有在美国纽约上市,而是在香港崛起。我觉得这个跟投资的推动是密不可分的。 我觉得实际上不管是创业者还是投资者都很关注这方面的问题。这方面我做了一些研究,因为我本身是做创业的,也在跨国公司工作过,也接触了很多的政府官员。我收集了中国300个回来创业人士的资料,我发现创业成功的海归人士或者是留学人员,他们有什么样的特点?我发现他们有很好地学历。第二个就是经验,这些创业成功的人士,绝大多数都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或者是跨国公司,这种经验对于创业成功有相当大的作用。第三个特点是在创业的人中间,70%都是集中在高科技领域的。我觉得这个很有意思。就是说你创业的话,如果你在高科技领域创业可能成功地可能性比较大。大概20%左右是在服务行业,比如说咨询、教育等等的第三产业。在大概不到5%是制造行业。房地产非常少,在海归当中不到1%。所以选择什么行业进行创业是非常重要的。当然还有一个特点,我发现所有的创业成功的企业里面,他们至少有3个人以上的创业团队,比如说高知识的创业团队,比如说这个团队有很好的CEO、CTO等等,他们这是一个很好地三足鼎立的团队,对于他们创业成功有着很大的作用。我跟很多的投资和投资机构也经常在一起交流,或者是经常跟他们有接触。我发现实际上对于投资来讲,他们可能投的主要还是投人。刚才有嘉宾讲,到最后这是一个信誉问题。所以我觉得如果让别人把他的真金白银投给你,最重要的是他要信任你,信任怎么得来的呢?可能是通过你很好地教育背景,就是首先通过你的学校信任你了。另外你有很好地行业背景,另外你有很好的产品。很多情况下投人是更重要的。所以我得出的分析结论就是在这些方面如果很好的话,你的学历、经验、社会行业,对于你创业成功很重要。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高科技里面都是高科技,中国有很多的创造行业的增值也是可观的,比如是如家快捷就是一个星级的酒店,在美国上市之后迅猛增长,我买了它的股票,也发现他的股票增长非常快。中国要么是五星、四星级的饭店,要么是普通的招待所。这种比较干净、舒适、能够洗个热水澡的酒店却没有。那么像如家快捷又便宜的空间,做到在纳斯达克上市之后受到很好地追捧。我想在中国的情况下,中国的概念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酒店在纳斯达克上市之后受到追捧是出乎意料的。那么在美国这样的成熟的城市是不会受到追捧的,包括教育也是一样的,新东方的上市也是一样的,只有在中国这种独特的市场可能得到国际资金的追捧。 国际上的投资选择在中国的合伙人或者代理人的时候一般都选择有留学经验的海归,几乎中国所有大的投资的掌门人,基本都是海归出身或者留学人员,包括各种商会,特别是去年成立一个2005委员会,有很多海归投资的领军人物。包括上个星期五,我在长安俱乐部的参加的一个参会,也有很多海归投资的专家,比如邓峰,他原来是一个创业家,他在2004年把他的企业卖掉了,卖了40亿美金,现在他也在做天使投资人。当然还有红杉资本的张帆,他也是国际上的大型投资的企业,还有TOM的CEO现在也在做。包括我们委员会里面有相当一部分要么是做投资,要么是做投行。我觉得实际上这个就是中国与国际接轨的很好的平台,有了这些留学人员,有了这些海归回来,他们能够带回来新的国际资本,因为他到中国来需要有一个平台,需要中间有一个桥梁,我觉得留学生就充当了一个很好的桥梁。中国累计到去年底,中国的留学生已经超过了130万人,所以中国的留学生在海洋两岸的走动,都会推动投资。所以在这个领域里面,我一直主张中国的海归回来不一定要变成海带,应该更多地跟民营资本、创业资本、各地创业源和本土经济更好地结合起来,使中国的经济更好的提升、发展。所以我觉得这个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而且这个领域里面留学人员是非常活跃的。当然,我们有很多本土的投资也是可以和国际投资互动的。我们有90多年的历史,当年有詹天佑等等一批优秀的老的留学人员发起的,现在在北京有5万人左右。那么商会是在2002年创办的,当时我们创办商会的时候,觉得为这些回到国内来在体制外的,包括创业、风投等等的人员创建一个平台。那么2005年我们成立了2005委员会,现在也超过了大概100人,我们把它叫做中国的小百人会。我记得2000年的时候中国互联网的第一次大会是非常火热的,但是中国的市场现在更加理性,中国的市场已经起来了。我想互联网在中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包括在媒体、新闻、意识、价值、观念的传播和对人的鼓舞,对新一代的成长。我觉得中国之所以可以发展这么快,我觉得我们看《大国的崛起》,我们不一定要走其他大国的道路,因为他们当时是采用传统的方式,是旧的技术。我们现在中国一下子进入了新经济、新技术时代,我们有我们的手机用户、互联网用户很快就是全球第一。我们有了新经济做支撑,中国的巨变,在21世纪会更加迅速。那么互联网和投资是功不可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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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 默的垄断优势理论1,Steven H。Hymer(PHD。)其人生于加拿大,美国求学和执教的经济学家,麻省理工学院教授首先创立了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垄断优势理论,开创了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先河。1960年,他完成了其博士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研究》。该文问世后,并未引起世人重视,由于快速发展的国际投资实践对其理论的验证,该理论才成为最有影响的流派之一。到1976年,该理论正式问世时,他已谢世2年。2,垄断优势理论的形成运用西方厂商垄断竞争的原理实证分析美国1914—1956年对外投,资结论如下:(1)1914年前,美国有大规模的直接投资,而对外证券投资则没有;(2)20年代,二者都迅速增长;(3)30年代,对外直接投资下降小,对外证券投资则较大;(4)二战后,直接投资增长快,证券投资发展慢;(5)地区分布,1929年在加拿大的直接投资与证券投资相差不大,同期,美国对欧洲的比例却为2。5:1。传统理论不能对此做出科学解释。海默认为:(1)美国对外投资在于垄断优势和市场不完全;(2)市场不完全竞争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根本原因;(3)如果产品和生产要素的运行是完全有效的,则对外投资就不可能发生;(4) 由于存在不完全竞争,跨国公司具有垄断优势(技术优势,先进管理,资金,信息,国际声望,销售,规模经济等);(5)东道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相比具有人文,地域,制度等优势,但跨国公司仍具有净优势。3,垄断优势理论的发展(1)H·G ·johnson认为: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在于“知识的转移”(1970);(2)R ·E ·Caves认为: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在于其能产出差别产品(1971);(3)F ·T ·Knickerbocker提出:“寡占反应论”;(4)S ·Hirsch从成本的角度提出了“出口贸易与对外投资比较理论”(1973),即:跨国公司选择对外前当跨国公司国内生产成本与出口销售成本之和小于国外生产成本与运输成本之和时,跨国公司选择出口贸易方式参与国际经济,以获取最大利润;反之,则选择对外投资方式参与国际经济,以获取最大利润。(5)F·R ·Root认为:跨国公司选择对外投资的方式主要原因是避免许可证交易中存在的技术泄密风险,继续保持其技术垄断优势(1978)4,对垄断优势理论的评价积极的方面:(1)垄断和市场不完全竞争代替完全竞争来解释国际资本流动;(2)把证券投资与直接投资区别开来;消极的方面:(1)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他无法解释没有垄断优势的中小企业对外投资行为;(2)没有涉及区位选择的问题。(二)产品周期理论R·Vernon教授于1966年在《产品周期中的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一文中提出的,用产品周期的概念分析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认为产品周期有四个阶段。1,产品周期理论要点:(1)从贸易方面,随着产品从“创新”到“标准化”,创新国会由出口国变为进口国,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国家则由进口国变为出口国。而且新产品的周期演进逐步转移到发展中国家;(2)从投资方面,具体内容:投资国生产,技术等优势,而东道国拥有资源和廉价劳动力等的区位优势,如果把二者结合起来,投资者就可以克服到国外生产所引起的附加成本和风险。第一阶段,新产品尚未定型,价格的需求弹性低,新产品生产最初有在国内选择生产地点的趋向;第二,三阶段,技术虽未达到标准化但已成熟,企业更关心的是生产成本,特别是竞争对手出现后。选择出口或对外投资 取决出口商品的边际生产成本加运输成本与进口市场的预期生产成本的比较。如果前者低于后者,创新国选择出口,否则选择对外直接投资(新产品周期在美国结束,而在欧洲继续);第四阶段,技术已标准化,价格是竞争的基础,投资选择发展中国家(新产品周期在欧洲结束,在发展中国家继续)。2,产品周期理论的发展维农的产品周期理论主要提供的是50—60年代美国向欧洲扩展的投资理论框架,仅说明一个制造商最初作为一个投资者进入国外市场的情况,对双向投资及逆向投资问题不能解释,于是他又将其理论加以发展:将产品周期分为三阶段(发明创造寡占阶段,成熟寡占阶段,老化寡占阶段),不再强调美国是新产品的唯一来源,欧洲及日本也是新产品的来源。发明创造寡占阶段:应把生产地点放在发明创造国,以把生产过程同研发和市场购销活动结合起来;3,对产品周期理论评价积极方面:(1)该理论适应于当时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和区位选择;(2)该理论既可以称为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也可以称着国际贸易理论。消极方面:(1)该理论无法解释80年代后发达国家对外投资生产非标准化产品的行为;(2)该理论无法解释在国外原材料产业基地的投资行为;(3)该理论无法解释发展中国家对外的直接投资行为。成熟寡占阶段:跨国公司以创新为基础的垄断优势消失,规模经济成为其垄断优势的基础。为了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各国的跨国公司到双方的主要市场进行直接投资,削弱对方的竞争力(进攻型或防御型投资);老化的寡占阶段:跨国公司以规模经济为基础的垄断优势已经消失。由于大量的竞争者的进入,竞争十分激烈,一些厂家退出该领域。这一阶段,跨国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的区位选择的主要因素是生产成本。(三)内部化理论(或市场内部化理论)1,代表人物英国里丁大学P。J。Buckley M。Casson(《跨国公司的未来》1976)和加拿大学者A。M。Rugman2,理论核心公司在其跨国经营活动中,面临各种市场障碍,为克服障碍,弥补市场机制的内在缺陷,实现利润最大化,将各种交易不经过外部市场而在公司所属的各企业之间进行,形成内部市场,当内部化超越了国界,跨国公司便产生了,内部化的动机是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原因。3,三个重要概念(1)市场内部化指将市场建立在公司内部,以内部市场取代原来固定的外部市场,价格划拨起着润滑内部市场的作用。实行市场内部化是当代西方跨国公司的重要经营战略。(2)市场失效(或市场失灵)指由于市场不完全,以致企业在让渡中间产品时难以保障其权益,也不能通过市场来合理配置其资源,以保证企业最大经济效益的情形。不完全竞争并非由规模经济,寡占行为和贸易保护主义或行政干预所致,而是由于某些市场失效导致企业交易成本增加。(3)交易成本指企业为克服外部市场的交易障碍而付出的代价。4,市场内部化的动机知识产品具有特殊的性质,知识产品的市场结构和知识产品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主要地位决定其市场内部化的动机最强。知识产品及其交易有如下特点:(1)形成耗时长费用大(2)给拥者提供垄断优势,转让则扶 持对手(3)由于存在市场的不完全性,知识产品的价格不易确定(4)知识产品的外部化可以导致增加额的交易成本基于上述原因,企业对其知识产品实行内部化。此外,资本密集型的制造业中间产品,农副产品,矿产资源产品,企业也有较强的内部化动机。5,市场内部化的收益与成本(1)市场内部化的收益市场内部化的收益来源于消除外部市场的不经济性,包括如下五个方面:统一协调的经济效益有效差别价格的经济效益消除买方市场不确定的经济效益消除国际市场不稳定性的经济效益保持技术优势的经济效益避免各国政府干预的经济效益(2)市场内部化的成本资源成本通讯成本国家风险管理成本6,内部化理论区别于垄断优势理论的特点首先,垄断 市场不完全为跨国经营的前提内部化 消除市场的不完全性;其次,市场不完全 垄断排斥竞争市场不完全 市场失灵再次,技术垄断优势 跨国经营的重要意义交易成本最小 保证跨国经营的优势最后,垄断优势理论适用于发达国家内部化理论既适用于发达国家,也适用于发展中国 家,即可适用于国内,也可适用于国外。7,对内部化理论的评价积极的方面:目前较为流行,较有影响的国际 直接投资理论之一,有人把它推崇为一般理论或通论。消极的方面:对外投资的区位选择未作解释。 小岛清的比较优势理论或边际产业扩张理论(一)该理论产生的背景微观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基本都可以得出结论:只有拥有雄厚资本和高技术的大企业才能拥有独占市场的优势,才能有能力从事对外投资。7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学界开始对垄断优势理论提出异议。从日本的情况分析,对外投资的主体大都是中小企业,所拥有的是易为发展中国家所接受的劳动密集型技术优势。至70年代以来,日本留英,美学者,日本国立一桥大学,著名的国际经济学家——小岛清教授提出了边际产业扩张理论,该理论不仅在日本,而且在欧美产生了巨大的反响,被认为是“小岛设想”,“小岛主张”|,“小岛方案”,“小岛清模型”。(二)理论核心对外直接投资应该从本国(投资国)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边际产业—(这也是对方国家具有显在或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依次进行,所以该理论又称边际产业扩张理论。(三)比较优势理论的推论推论一:可以将国际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的综合理论建立在“比较优势(成本)原理”的基础上。国际贸易是按既定的比较成本进行的(扩大比较优势),而国际直接投资则可以创造新的比较成本(扩大比较成本)。推论二:日本式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不是替代关系,而是互补关系,体现在对外直接投资创造和扩大对外贸易,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是导向顺贸易型的。推论三:对外经济应当立足于“比较成本原理”进行判断,即运用“比较之比较公式”进行判断与决策。推论四:在国际直接投资中,投资国与东道国从技术差距最小的产业依次进行移植,由投资国的中小企业作为这种移植的承担者(这类企业与东道国的技术差距较小)推论五:国际直接投资可以为投资国与东道国双方产生比较优势,可以创造更高的利润。(四)比较优势理论的应用主张主张一:日本资源开发型直接投资政策—非股权安排方式;主张二:日本向发展中国家工业进行直接投资政策—“教师的作用”;主张三:日本向发达国家直接投资政策—“协议性的产业内部交互投资”(五)对比较优势理论的评价1,比较优势理论所分析的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以垂直分工为基础的国际直接投资,不同于海默和维农等人所分析的发达国家之间,以水平分工为基础的国际直接投资;2,所研究的对象是日本跨国公司,反映了日本在国际生产领域寻求最佳发展途径的愿望,而且,该理论比较符合60—70年代日本对外投资实践;3,该理论无法解释发展中国家的对外投资行为,也无法解释80年代之后日本对外的直接投资实践(此时日本的对外投资是贸易替代型而非投资与贸易互补型) 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论(一)该理论的代表人物—J。H。Dunning是国际直接投资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著名学者。他于1957年获得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美国在英国制造业中的投资》。他除担任里丁大学的教授外,还担任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西安大略大学,波士顿大学和斯德哥尔摩经济学院等院校的客作教授以及联合国,世界银行和跨国公司的经济顾问等。他在1977年《贸易,经济活动的区位与多国企业:折衷理论的探讨》一文中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二)该理论产生的背景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战后国际直接投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主体多元化投资部门分散化资金流向多元化直接投资形式多样化二是缺乏具有普遍意义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三)理论核心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对外直接投资邓宁认为,所有权优势只是进行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于是他把内部化优势加到所有权优势之中。他认为,内部化的目的也只是为了保持和扩大垄断优势,把两组优势结合起来还是无法解释直接投资动因。因此,他引入一组区位因素,并认为区位因素制约着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选址及其国际生产布局。区位优势构成对外投资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当三种优势具备时,才能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如果只有前两项优势,则选择出口贸易方式;如果只有所有权优势,则选择技术转移方式。(四)三个重要的基本概念所有权优势——指一国企业拥有的,国外企业没有或无法获得的资产及其所有权。包括: 技术优势,企业规模优势,组织管理优势,金融与货币优势。内部化优势——指跨国公司能够且原因建立公司内部市场愿意取代原来固定的外部市场,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优势。区位优势——是东道国不可或不易流动的要素禀赋优势以及东道国政府鼓励或限制政策等优势。包括:劳动力成本市场需求关税与非关税壁垒政府政策(五)对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的评价1,被认为是迄今最完备的,被人们最广泛接受的国际生产模式,具有较强的实用性;2,被认为是集各家之长,真正的建立一个通论;3,“创建一个关于国际贸易,对外直接投资和国际协议安排三者统一的理论”;但是,这种兼收并蓄的理论,也有许多缺点:1,该理论以利润最大化为跨国公司的目标,这与跨国公司的多元化目标有矛盾;2,该理论仅以私人作为研究对象,不能对官方投资活动的科学解释;3,巴克利和卡森评论:三优势的相互关系及其在时间过程中的发展没有交代清楚,要素的分类体系缺乏动态的内容,而且把所有权优势分离出来是不科学的。

国际投资论文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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钗头凤 目录 【诗词】--定格 【诗词】--名篇 【诗词】--注释 【诗词】--字意解释 【诗词】--写作背景 【诗词】--鉴赏 【诗词】--古籍记载 【京剧】--剧情 • 【京剧】--附记 • 【歌曲】--介绍 • 【歌曲】--说明 • 【小说】简介 [编辑本段]【诗词】--定格 平平仄(韵),平平仄(韵),仄平平仄平平仄(韵)。 平平仄(韵),平平仄(韵),中平平仄,仄平平仄(韵)。 仄(韵),〖仄(韵)〗,〖仄(韵)〗。 平平仄(韵),平平仄(韵),仄平平仄平平仄(韵)。 平平仄(韵),平平仄(韵),中平平仄,仄平平仄(韵)。 仄(韵),〖仄(韵)〗,〖仄(韵)〗。 (按:此即宋词《撷芳词》变体,陆游、唐琬之词皆在正体中凡用三叠字。余平仄悉参同。) [编辑本段] 【诗词】--名篇 一:陆游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 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莫,莫,莫。 二:唐琬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 晓风干,泪痕残, 欲笺心事,独语斜阑, 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 角声寒,夜阑珊, 怕人寻问,咽泪装欢, 瞒, 瞒,瞒。 [编辑本段]【诗词】--注释 这首词写的陆游自己的爱情悲剧。 陆游的原配夫人是同郡唐氏士族的一个大家闺秀,结婚以后 ,他们“ 伉俪相得”,“ 琴瑟甚和”,是一对情投意和的恩爱夫妻。不料,作为婚姻包办人之一的陆母却对儿媳产生了厌恶感 ,逼迫陆游休弃唐氏。 在陆游百般劝谏、哀求而无效的情况下,二人终于被迫分离,唐氏改嫁“同郡宗子”赵士程,彼此之间也就音讯全无了。几年以后的一个春日,陆游在家乡山阴(今绍兴市)城南禹迹寺附近的沈园,与偕夫同游的唐氏邂逅相遇。唐氏安排酒肴,聊表对陆游的抚慰之情。陆游见人感事,心中感触很深,遂乘醉吟赋这首词,信笔题于园壁之上。全首词记述了词人与唐氏的这次相遇,表达了他们眷恋之深和相思之切,也抒发了词人怨恨愁苦而又难以言状的凄楚心情。 词的上片通过追忆往昔美满的爱情生活,感叹被迫离异的痛苦,分两层意思。 开头三句为上片的第一层,回忆往昔与唐氏偕游沈园时的美好情景 :“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虽说是回忆,但因为是填词,而不是写散文或回忆录之类,不可能把整个场面全部写下来,所以只选取一个场面来写,而这个场面,又只选取了一两个最富有代表性和特征性的情事细 节来写 。“ 红酥手”,不仅写出了唐氏为词人殷勤把盏时的美丽姿态,同时还有概括唐氏全人之美(包括她的内心美)的作用。然而,更重要的是,它具体而形象地表现出这对恩爱夫妻之间的柔情密意以及他们婚后生活的美满与幸福。第三句又为这幅春园夫妻把酒图勾勒出一个广阔而深远的背景,点明了他们是在共赏春色。而唐氏手臂的红润,酒的黄封以及柳色的碧绿,又使这幅图画有了明丽而又和谐的色彩感。 “东风恶”几句为第二层,写词人被迫与唐氏离异后的痛苦心情。上一层写春景春情,无限美好,到这里突然一转,激愤的感情潮水一下子冲破词人心灵的闸门,无可遏止地宣泄下来 。“东风恶”三字,一语双关,含蕴很丰富,是全词的关键所在,也是造成词人爱情悲剧的症结所在。本来,东风可以使大地复苏,给万物带来勃勃的生机,但是,当它狂吹乱扫的时候,也会破坏春容春态,下片所云“桃花落,闲池阁”,就正是它狂吹乱扫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因此说它“ 恶”。然而,它主要是一种象喻,象喻造成词人爱情悲剧的“恶”势力 。至于陆母是否也包含在内,答案应该是不能否认的,只是由于不便明言,而又不能不言,才不得不以这种含蓄的表达方式出之。下面一连三句,又进一步把词人怨恨“东风”的心理抒写了出来,并补足一个“恶”字:“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美满姻缘被迫拆散 ,恩爱夫妻被迫分离,使他们两人在感情上遭受巨大的折磨和痛苦,几年来的离别生活带给他们的只是满怀愁怨。这不正如烂漫的春花被无情的东风所摧残而凋谢飘零吗?接下来 ,“错,错,错”,一连三个“错”字,连迸而出,感情极为沉痛。但这到底是谁错了呢?是对自己当初“ 不敢逆尊者意”而终“ 与妇诀”的否定吗?是对“尊者”的压迫行为的否定吗?是对不合理的婚姻制度的否定吗 ?词人没有明说,也不便于明说,这枚“千斤重的橄榄”(《红楼梦》语)留给了我们读者来噙,来品味。这一层虽直抒胸臆,激愤的感情如江河奔泻,一气贯注 ;但又不是一泻无余 ,其中“东风恶”和“错,错,错”几句就很有味外之味。 词的下片,由感慨往事回到现实,进一步抒写妻被迫离异的巨大哀痛,也分为两层。 换头三句为第一层,写沈园重逢时唐氏的表现。 “春如旧”承上片“满城春色”句而来,这又是此时相逢的背景。依然是从前那样的春日,但是,人却今非昔比了。以前的唐氏,肌肤是那样的红润,焕发着青春的活力 ;而如今的她 ,经过“东风”的无情摧残,憔悴了,消瘦了 。“人空瘦”句,虽说写的只是唐氏容颜方面的变化,但分明表现出“几年离索”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 。象词人一样 ,她也为“一怀愁绪”折磨着;象词人一样,她也是旧情不断,相思不舍啊!不然,怎么会消瘦呢?写容颜形貌的变化来表现内心世界的变化,原是文学作品中的一种很常用的手法,但是瘦则瘦矣,何故又在其间加一个“空”字呢?“ 使君自有妇 ,罗敷亦有夫 。”(《古诗•陌上桑 》)从婚姻关系说,两人早已各不相干了,事已至此,不是白白为相思而折磨自己吗?著此一字,就把词人那种怜惜之情、抚慰之意、痛伤之感等等,全都表现了出来 。“ 泪痕”句通过刻画唐氏的表情动作,进一步表现出此次相逢时她的心情状态 。旧园重逢,念及往事,她能不哭、能不泪流满面吗?但词人没直接写泪流满面,而是用了白描的手法,写她“泪痕红浥鲛绡透”,显得更委婉 ,更沉着,也更形象,更感人。而一个“透”字,不仅见其流泪之多,亦见其伤心之甚。上片第二层写词人自己,用了直抒胸臆的手法;这里写唐氏时却改变了手法,只写了她容颜体态的变化和她痛苦的心情由于这一层所写的都是词人眼中看出的,所以又具有了“一时双情俱至”的艺术效果。可见词人,不仅深于情,而且深于言。 词的最后几句,是下片的第二层,写词人与唐氏相遇以后的痛苦心情 。“桃花落”两句与上片的“东风恶”句前后照应,又突出写景虽是写景,但同时也隐含出人事。不是么?桃花凋谢,园林冷落,这只是物事的变化,而人事的变化却更甚于物事的变化。象桃花一样美丽姣好的唐氏,不是也被无情的“东风”摧残折磨得憔悴消瘦了么?词人自己的心境,不也象“闲池阁”一样凄寂冷落么?一笔而兼有二意很巧妙,也很自然 。下面又转入直接赋情:“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这两句虽只寥寥八字 ,却很能表现出词人自己内心的痛苦之情 。虽说自己情如山石,痴心不改,但是,这样一片赤诚的心意,又如何表达呢?明明在爱,却又不能去爱;明明不能去爱,却又割不断这爱缕情丝。刹那间,有爱,有恨,有痛,有怨,再加上看到唐氏的憔悴容颜和悲戚情状所产生的怜惜之情、抚慰之意,真是百感交集,万箭簇心,一种难以名状的悲哀,再一次冲胸破喉而出:“莫,莫,莫!”事已至此,再也无可补救、无法挽回了,这万千感慨还想它做什么,说它做什么?于是快刀斩乱麻:罢了,罢了,罢了!明明言犹未尽,意犹未了,情犹未终,却偏偏这么不了了之,而在极其沉痛的喟叹声中全词也就由此结束了。 这首词始终围绕着沈园这一特定的空间来安排自己的笔墨,上片由追昔到抚今,而以“东风恶”转捩;过片回到现实,以“春如旧”与上片“满城春色”句相呼应,以“桃花落,闲池阁”与上片“东风恶”句相照应,把同一空间不同时间的情事和场景历历如绘地叠映出来。全词多用对比的手法,如上片,越是把往昔夫妻共同生活时的美好情景写得逼切如现,就越使得他们被迫离异后的凄楚心境深切可感,也就越显出“东风”的无情和可憎,从而形成感情的强烈对比。 再如上片写“红酥手”,下片写“人空瘦”,在形象、鲜明的对比中,充分地表现出“几年离索”给唐氏带来的巨大精神折磨和痛苦 。全词节奏急促 ,声情凄紧,再加上“错,错,错”和“莫,莫,莫”先后两次感叹,荡气回肠,大有恸不忍言、恸不能言的情致。 总而言之,这首词达到了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是一首别开生面、催人泪下的作品。 〔附记〕千百年来,前哲时贤多认为陆游和他的原配夫人唐氏是姑表关系,其实事实并非如此。最早记述《 钗头凤 》词这件事的是南宋陈鹄的《耆旧续闻》,之后,有刘克庄的《后村诗话》,但陈、刘二氏在其著录中均未言及陆、唐是姑表关系。直到宋元之际的周密才在其《齐东野语》中说 :“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为姑侄。”从这以后“姑表说”遂被视为“ 恒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币国际化已成为一个日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它不仅仅关系到我国金融创新能否像实体经济一样崛起,形成经济和金融双轮驱动,而且关系到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中我国地位提升能否得到主权货币强有力的支持,获得更多的投票权和话语权。21年在韩国召开的G2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改革达成“历史性协议”,中国持有IMF份额从第6位升至第3位,这对人民币国际化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一、人民币国际化现状目前,人民币国际化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在跨境贸易结算、本币互换、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基金、建立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等方面都有所推进。人民币最优货币区开始在两岸四地、华人经济圈、东亚经合组织、上合组织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中逐渐形成和扩大。跨境贸易结算。自28年12月广东和长三角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国内试点的省市已经扩大至2个,跨境贸易结算境外地域已扩展至所有国家。据统计,截止到2011年4月底,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已突破1万亿。[1]可以说,跨境贸易结算既是人民币国际化带有标志性的第一步,初步体现了国际货币的支付和结算功能。与之同时,跨境贸易结算又是人民币国际化必经阶段,其顺利拓展将为今后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币互换。自28年12月我国与韩国签订18亿人民币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之后,29年2月,我国与马来西来签署了8亿人民币互换协议;29年3月,我国又与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签署了2亿和1亿人民币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9年4月,我国与阿根廷签订了7亿人民币互换协议。21年6月和7月,我国分别与冰岛、新加坡签署了35亿和15亿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11年4月,我国又与新西兰签订了25亿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截止到目前,我国已与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共8285亿人民币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基金。27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获准在香港发行第一只人民币债券,金额为5亿人民币;到21年8月,共有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汇丰银行及东亚银行等8个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了近4亿元的人民币债券;[2]截止到2011年4月底,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债券金额已达84亿元人民币。[3]境外人民币基金也于21年8月开闸,海通证券在香港发行了首只人民币基金,金额为5亿人民币;之后,恒生银行、工银亚洲和建银国际都在香港发行了人民币基金。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基金的发行,为境外人民币提供了投资和回流内地的渠道,进一步刺激了人民币在境外的支付、结算和流通。有条件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21年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香港、澳门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和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在核准的额度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据统计,截止到2011年3月,包括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两家港澳人民币结算行在内,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已接近2家。[4]这个举措为境外合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进一步提供了投资和保值增值渠道,增强了境外机构持有人民币的信心。一些国家开始接受人民币作为汇率指数货币、结算货币和储备货币。25年4月,欧洲央行在欧元指导汇率体系中增加了人民币等7种货币;25年11月,印度央行在调整汇率指数时将人民币纳入汇率指数的一篮子货币;在蒙古,目前人民币已经占据了货币支付、结算和储备6%的份额。这体现出一些与中国贸易较多的国家开始认可和接受人民币。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的不断增大,一些周边国家开始将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26年12月,菲律宾对外宣布将人民币作为央行储备货币,这是人民币第一次被其它国家列为储备货币;21年9月,马来西亚央行也开始买入人民币计价债券作为其外汇储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人民币充当国际支付手段的流通量,包括边境贸易、旅游贸易、人民币结算贸易与国际周转及境外留存大约已近万亿。可以说,人民币正在逐步被其它国家接受和认可,人民币国际化的外部条件越来越成熟。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重要机遇3年来,我国坚定不移地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方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和金融的快速发展为人民币国际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之同时,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国际货币体系正处于变革当中,这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必然要求改革国际货币体系。众所周知,包括“金砖四国”———中国、俄罗斯、印度和巴西在内的新兴经济体近1年来迅速崛起,占世界经济的比重不断增加,已成为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从具体数据来看,199年,全球的新兴经济体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为39%,到26年,这一比重增加到48%。29年,按照购买力来平价测算,新兴经济体占全球GDP的份额已升至87%。[5]从对世界经济贡献率来讲,28年新兴经济体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就已超过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1年全球经济增长率为7%,其中发达经济体增长率为3%,新兴经济体增长率则高达1%。然而,建立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基础上的牙买加体系已不能适应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该体系设置的原则和框架更多体现的是欧美发达国家的利益,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投票权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与其不断上升的经济地位不相匹配。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崛起,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美国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进一步推动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27年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迅速波及全球,引起了全球金融动荡。随着金融危机的逐步深入,特别是雷曼兄弟的破产倒闭,美国金融帝国的基石———投行模式受到了质疑和否定,五大投行破产和倒闭了三家,高盛和摩根斯坦利也转向了商业银行模式,华尔街一度陷入迷茫。奥巴马上台执政后,对美国金融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加剧了政府与华尔街的矛盾。金融危机的影响、忙于自救和内部改革以及内耗的结果必然削弱美国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和控制力。无独有偶,29年12月始于希腊的欧洲债务危机让欧洲陷入了同样尴尬的境地。忙于对深受债务危机困扰的欧元区国家进行援助以及如何帮助它们削减债务、摆脱危机,已成为欧元区主要国家的头等大事。此消彼长的作用下,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出现衰退及实力受损,改变了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力量对比,原有的格局和平衡被彻底打破,这进一步推动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呈现出美元地位下降,储备货币多元化的格局,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良好机遇。21年2月底,韩国央行公布的报告《美元地位下降,货币秩序料进入多货币体系》称,截至29年9月,全球外汇储备中美元资产的比重已经从1977年的逾8%下降至6%,而欧元资产的比重则从1999年的9%上升至7%。未来5-1年美元仍可能是全球最重要的储备货币,但在更长时期内美元的地位将下降,全球货币秩序预计将进入多种货币体系。可以看出,国际货币体系格局将因美元地位的下降而出现变化,呈现出美元地位下降,欧元地位上升,储备货币多元化的格局。全球外汇储备中美元下降的比重必将由其它货币代替,这对人民币国际化而言,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三、人民币国际化面临的障碍和风险分析美元和日元的国际化过程,人民币国际化将会经历以下几个阶段和过程:一是人民币成为重要的国际贸易结算货币和在周边国家广泛受欢迎的支付、结算和流通货币;二是人民币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交易的结算货币和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具有一定地位的初级硬通货;三是人民币成为世界各国普遍看好的国际储备货币;四是人民币成为像美元一样的超主权货币。然而,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克服各种各样的障碍和风险。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方面的障碍。国际社会中,绝大多数国家认同的是西方文明和资本主义制度,尽管我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但许多国家并没有认同我国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更多地是将我国的崛起视为潜在的竞争对手,而不是一个合作伙伴。同样地,我国历史悠久、具有东方特色的文化传统与西方文明有着明显差异,语言、观念和思维方式的不同无形中会导致沟通的障碍,加剧寻找认同感的差距。因而,人民币国际化相比较美元、欧元和日元而言,其过程将会更加曲折和漫长。一些既得利益大国的阻挠。在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中,尽管美元的地位在下降,但作为世界头号经济强国,美国是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霸权地位的,必然会想方设法维持美元的世界货币地位,享受铸币税收益,阻挠其它货币的崛起。欧元区国家同样也会如此。而在亚洲,已成为国际硬通货的日元为维护其在亚洲的货币地位,更会将人民币视为主要竞争对手,千方百计进行打压和阻挠。因此,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任重而道远。技术层面的障碍。目前最主要的障碍是资本项目下人民币未实现自由兑换。尽管我国近年来适当放宽和扩大了外国投资者在中国金融市场上的直接投资规模,在资本流出方面也在逐步放松境内居民以及金融机构对海外投资的限制,但这距离人民币国际化的要求而言还远远不够。当然,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人民币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也不会轻易放开,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币国际化必将给国际资本和金融运作带来较大的风险考量。此外,人民币国际化存在的技术障碍还包括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思维方式的转变、金融体系的健全以及金融人才的匮乏等。人民币国际化面临的最大风险是一些西方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善于运用的“金融战”或“货币陷阱”。令人记忆犹新的是1997—1998年的香港金融保卫战,以美国索罗斯旗下对冲基金为首的国际炒家大肆作空港元,虽然最后香港政府在中央政府支持下成功地击退了国际炒家,但也付出了惨重代价。随着境外结算、流通和储备人民币的规模大幅提升,国际资本或热钱炒作人民币或人民币资产的风险也随之上升。因此,在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必须防范国际资本利用我国可能存在的金融缺陷或漏洞来作空或作多人民币,以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同时,也要防范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货币贬值所带来的陷阱和风险。四、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相关策略制定人民币国际化的时间表。这是进一步推动和落实人民币国际化总体战略和目标的具体体现,这个时间表既可以是粗放型的,也可以是具体细化的。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向松祚的“人民币国际化三步走战略”就提出了一个时间表:21年至22年人民币由国内结算货币成为重要的贸易结算货币,22年至23年人民币由贸易结算货币成为国际金融结算货币,23年至24年人民币由国际金融结算货币变成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笔者认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时间表不应简单地划分,其进程应与我国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相吻合,时间表的制定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也就是说,人民币国际化的内容应体现在今后若干个“五年规划”中。这样,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才能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匹配,既不超前,也不落后。在路径选择上,我们可以采用政府和民间共同推动的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地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一方面,通过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如鼓励和放宽境内机构和个人进行境外投资;建立境外人民币回流的多种渠道,进一步完善境外人民币回流机制;适当放宽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兑换等,在政策层面为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庞大的民间经贸和金融往来渠道,借助跨境贸易、承接海外工程、跨国公司境外投资和经营、国际代理、国际租赁、国际保险和直接对外投资,在现实国际经济往来中推动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的拓展,逐步侵蚀、挤压和占据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货币原有的份额和空间。坚持“走出去”战略与人民币国际化相结合。“走出去”战略是我国制定的一项长期国家战略,它不仅仅关系到我国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而且也关系到我国庞大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问题。“走出去”战略与人民币国际化两者的关系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我们不应简单地割裂开来。因此,我们在具体执行“走出去”战略时,既要注意防范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和陷阱,也要借此机会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充分发挥中投等“主权基金”平台的作用,在对外投资和金融结算中提高人民币的占比。如在购买境外资源能源和资产时增加使用人民币支付,或以货币组合方式(即将人民币与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货币按一定比例组成货币组合)支付,鼓励在国际金融结算时使用人民币结算等。抓紧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中心(OffshoreFinancialCenter),又称作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FinancialMarket)或境外金融市场(ExternalFinancialMarket),它是任何一个国家货币国际化、全球化必备的基本条件。从历史上看,无论是美元、日元还是欧元,其国际化进程都离不开离岸金融中心的支持,因此,建立离岸金融中心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必然过程。从条件来看,目前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首选地是香港,无论是语言、文化背景,还是金融基础、区位优势,香港都当之无愧,而且,香港与大陆已经建立了较为紧密的金融合作,这为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还应在世界主要金融中心如纽约、伦敦以及我国拓展经贸关系的主要地区非洲、拉美等地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为人民币真正实现国际化提供必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人民币金融衍生品。发展金融衍生品是避免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产生剧烈波动、分散汇率管理风险的一种较佳方式。但目前人民币金融衍生品的现状是境内品种少、规模小,只有人民币外汇掉期、人民币利率互换等少量产品;相比之下,境外的人民币衍生品品种多、规模大、交易活跃,如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NDF)、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期权(NDO)、人民币无本金交割互换(NDS)和人民币结构性票据(StructuredNotes)等。根据英国《金融时报》的估计,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NDF)日均交易量在3至5亿美元之间。[6]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币远期交易的定价权似乎有旁落之嫌。因此,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我国应大力发展基于人民币汇率的金融衍生品,如人民币指数期货等,掌握人民币定价权,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平稳、健康、有序地进行。组建大型国际零售贸易商,占据国际经贸制高点,掌控国际商品定价权和人民币结算主动权。在我国日益成为世界制造工厂和世界商品供应商的情况下,不应过度依赖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零售贸易商,这容易受制于其渠道。与之相反,我们应组建大型的国际零售贸易商,建立庞大的国际营销网络和渠道,直接占领国际市场。这是国际经贸的制高点,通过控制国际营销网络,可以进一步控制国际品牌市场和国际商品定价权,甚至影响和控制上下游产业及产业链的整合。实践证明,发达国家的商业定价权和市场垄断网络是其贸易结算、产品与品牌控制的源泉和依据。因此,为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我们应组建类似于沃尔玛、家乐福的国际零售贸易商,通过其渠道增加人民币贸易结算量,为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国际市场规模、增强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的实现机制奠定更好的基础。

目录摘要 ……………………………………………………… 1Abstract ………………………………………………… 2引言 ……………………………………………………… 3正文 …………………………………………………… 4-121电子商务的内涵及其应用优势…………………………1电子商务的内涵……………………………………… 2电子商务的应用优势………………………………… 42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1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2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 53电子商务在国贸应用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1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2电子签名和认证问题………………………………… 3电子提单的转让问题………………………………… 4电子支付问题………………………………………… 5税收问题……………………………………………… 6发展中国家问题……………………………………… 94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 …………………………… 1完善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建议…………………2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11结束语 …………………………………………………… 13致谢 ……………………………………………………… 14参考文献 ………………………………………………… 15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际互联网的全球化热潮使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信息时代。由于国际互联网具有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的特性,一种与传统交易形态截然不同的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交易的方式应运而生。在未来若干年内,国际互联网将成为全球最大的交易市场所在地,其蕴含的商机无可限量。电子商务的产生与发展,为国际贸易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一些新的问题由此产生。如网络交易如何征税、交易的安全性如何保证、交易书面形式要求、签名的确认、合同的拟订、电子提单的转让等。这些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网络交易的发展。但是,由于法律本身的滞后性,传统法律尚未针对网络交易这一新型交易方式进行补充或修正,造成许多衍生的法律问题无法用现行法律进行规范与调整。这使得许多准备从事网络交易的商家望而却步,影响到这一商业运作方式的迅速发展。因此积极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研究,建立规范网络交易的灵活法律框架,不仅可保障进行网络交易各方面的利益,而且还可保障网络交易的顺利进行。本文拟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关键词:电子商务 国际贸易 立法AbstractAlong with the information technique especially the network technique develops continuously, the upsurge of the international Internet makes the human society entering a new information Because Internet has characteristic not limited by time and region, one kind of trade completely different from traditional trade shape arises at the historic moment by way of trading in I Over the next several years, Internet will become the largest trade market site in the world; its business opportunity contained knows no Prod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Commerce, have brought the great impact to international trade, some new problems are caused by this Such as how the network concludes the business levies taxes, how to guarantee the security of the trade, trade written form require, affirmation, work out, transfer of the 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 The solution to these problems concern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rade of the network However, because of the lagging of the law itself, the traditional law has not been carried on supplementally and revising to this new-type trade way of the trade of the network yet, which causes a lot of legal questions derived unable to carry on standardizing and adjust with the current This makes a lot of plan to hang back in the trade company engaged in trade of the network, influenc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is commercial operation So strengthening the study on trade of the network actively, setting up the flexible legal frame of standardizing trade of the network, not only can ensure carrying on the benefits of various fields of trade of the network but also can ensure the harmony of the trade of the This text plans to carry on the discussion on relevant Key words: Electronic Commerce International Trade Legislation引言电子商务是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应用的普及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商务交易形式。这种新型的国际贸易方式以其特有的优势(成本低、易于参与、对需求反映迅速等),已被愈来愈多的国家及不同行业所接受和使用。这种新兴贸易方式对传统法律(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成立条件、合同有效性规范、支付方法、提单的转让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要求,提出了严肃的挑战。现行的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阻碍了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因此,有必要为电子商务建立起一套必要的法律法规和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为电子商务的动作提供法律依据,以促进国际贸易更好的发展。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应用中的法律问题及立法建议1电子商务的内涵及其应用优势1电子商务的内涵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销售和流通等活动,它不仅指基于因特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产品展示、订购到出口、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从贸易活动的角度分析,电子商务可以在多个环节实现,由此也可以将电子商务分为两个层次,较低层次的电子商务如电子商情、电子贸易、电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级的电子商务应该是利用INTERNET网络能够进行全部的贸易活动,即在网上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实现,也就是说,从寻找客户开始,一直到洽谈、订货、在线付(收)款、开具电子发票以至到电子报关、电子纳税等通过INTERNET一气呵成。要实现完整的电子商务还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买家、卖家外,还要有银行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认证机构、配送中心等机构的加入才行。由于参与电子商务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谋面的,因此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物理世界商务活动的翻版,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等条件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2 电子商务的应用优势1电子商务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数字化,一方面以电子流代替了实物流,可以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动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2 电子商务所具有的开放性和全球性的特点,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贸易机会。 3 电子商务使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进入全球电子化市场,使得中小企业有可能拥有和大企业一样的信息资源,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 4电子商务重新定义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易成为可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方式。 5电子商务一方面破除了时空的壁垒, 另一方面又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为各种社会经济要素的重新组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这将影响到社会的经济布局和结构。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 1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电子商务发展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政府1995年成立电子商务工作组,1996年提出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框架,1997年又提出全球电子商务框架。于是,电子商务很快风靡全球。电子商务无论是作为一种交易方式、传播媒介还是企业组织的进化,近几年来在广度与深度等各方面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其发展速度是传统商务所不能比拟的,同时也显示了非常强大的生命力。然而,由电子商务引发的许多问题也正在逐渐显现,尤其是各种法律问题,比如: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网上支付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电子身份认证的法律地位、物流配送的物权归属、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税收征管、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店的法律责任等等,这些法律问题用传统商务法律规范很难解决,但如不能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这些法律问题的出现必将成为制约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从电子商务发展的历史轨迹来看,在短短几年里,电子商务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严峻考验,有过飞速发展的所谓“烧钱”时期,也经历了“泡沫”破灭后的困难时期,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电子商务要进一步发展尚缺乏完善的法律支撑环境。 在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相关的电子商务立法起到过非常重要的作用。1998年5月世贸组织在一次部长级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全球电子商务宣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98年10月推出了《全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欧盟于2000年5月通过了《电子商务指令》、美国1998至2000年相继出台了《互联网免税法案》、《统一电子交易法》、《互联网保护个人隐私的政策》、《电子签名法》,欧日等国也先后提出了《欧洲电子商务行动方案》、《欧盟支持电子商务共同宣言》、《欧盟电子签名的法律框架指南》以及《日本改善电子商务环境》文件……,这些法律规范为有关国家清扫发展电子商务的部分障碍,推动与保障电子商务的繁荣,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正是有了电子商务立法的相关保障和促进的作用,才促使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一定时期内各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从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来看,尽管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发展前景很被看好,但仍受到安全、支付、配送、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基础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其实这并不是我国的电子商务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实现安全保障,网上支付体系和物流配送系统不能很好地建立起来,而主要在于我国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还相当滞后,从而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电子商务立法已经成为我国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必备前提。2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1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先于各国国内法的制订以往的国际经济贸易立法通常是先由各国制订国内法律,然后由一些国家或国际组织针对各国国内法的差异和冲突进行协调,从而形成统一的国际经贸法律。90年代以来,由于信息技术发展的跨跃性和电子商务发展的迅猛性,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即已形成电子商务在全球普及的特点,因而使各国未能来得及制订系统的电子商务的国内法规。同时,由于电子商务的全球性、跨国界的特点,任何国家单独制订的国内法规都难以适用于跨国界的电子交易,因而电子商务的立法一开始便是通过制订国际法规范而推广到各国的。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颁布的《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了电子合同的效力、电子合同履行的标准、电子签名的可接受性等,该法虽然没有法律效力,却为逐步解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奠定了基础。随后,不少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以示范法为范本,纷纷制订各种法律规范。2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具有边制订边完善的特点由于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目前仍在高速发展过程中,电子商务遇到的法律问题还将在网络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因而目前要使国际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一气呵成是不可能的,只能就目前已成熟或已达成共识的法律问题制订相应的法规,并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加以不断完善和修改。典型法规为联合国贸法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该法规第一部分为“电子商务总则”,第二部分为“电子商务的特定领域”,目前只制订了“第一章货物运输”,该部分其余章节则有待内容成熟后再逐章增加,该法于1996年通过后不久,其第一部分内容即于1998年6月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作了补充。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的这一特点是以往国际经贸立法中所罕见的,也是与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相适应的。3国际电子商务立法重点在于使过去制订的法律具有适用性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但电子商务本身并非同过去的交易方式相对立,而只是国际经贸往来新的延伸。因此,电子商务国际立法的重点在于对过去制订的国际经贸法规加以补充、修改,使之适用于新的贸易方式。例如,1980年通过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制订时并未预见到电子商务的发展,因而其合同订立方面的规定实质上是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补充和完善,而并非推倒重来。又如国际商会2000年1月1日生效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使用电子方式通讯方面,基本延用了1990年修订本的表述方式,而并未作推倒重来式的修订。4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相对于传统立法更加繁多复杂电子商务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够有效打破国际和地区之间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对世界经济贸易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同时,由于电子商务有效的降低了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使电子商务中的国际化成分较其他贸易形式有所增加,这种特点决定了它的规则制定和执行具有国际性。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在制定时就自然会面临各国社会制度、政治状况、经济发展程度、法律法规、文化传统千差万别的难题。电子商务在国贸应用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从狭义上讲只属于商法或国际商法的范畴,主要涉及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电子合同、电子身份认证、电子证据的确认、网上支付、物流配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所引起的法律问题;不过,由于商务活动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子商务也不例外,并且电子商务是以网络为运作平台的,其交易场所虚拟化、表现形式多样化、交易范围国际化,因而从广义上讲它还包括税收征管、知识产权的保护、管辖权的确定、网络安全和管理、网上拍卖、市场准入、法律冲突、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总之,需电子商务立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是十分庞杂的。下面主要以狭义的电子商务立法为出发点,简单分析目前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应用中存在并需通过立法来解决的几个问题。 1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法律问题电子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通过在网上发出要约和承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的合同。电子合同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合同的订立方式,因此,对于法律法规来说,就有一个怎样修改并发展现存合同法,以适应新的贸易形式的问题。1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在传统贸易中,要约(OFFER)可以撤回,只要撤回通知早于或与该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在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约的撤回和撤消是十分复杂的问题。首先,撤回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网络中要约的传递和接受几乎是同时发生的,目前还没有一种传递方式,能让自由文本的撤回通知先于发盘到达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在传统贸易中,要约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但在网络交易的环境中,要约人没有撤销通知的标准格式,只有用自由文本来撤销,不能使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或在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接受住处之前到达受要约人。2接受的生效和撤回在网上交易中,接受(ACCEPT)的含义及其成立条件,与传统贸易是一样的,即受要约人发出的接受被要约人接收电脑接收时,构成要约的接受,合同的成立,宜采用大陆法系的“到达主义”原则。传统贸易中接受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通知在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而在网上贸易中,由于电子计算机发出的接受在瞬间就送达对方,在过程中没有停留时间,接受一经送达要约人,合同就已成立,再撤回接受就等于撤销合同。因此接受是不能撤回的。3合同的形式问题电子合同相对于传统的合同,其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首先,传统合同的口头形式在贸易上常常表现为店堂交易,并将商家所开具的发票作为合同的依据。而在电子商务中标的额较小、关系简单的交易没有具体的合同形式,表现为直接通过网络订购、付款,例如利用网络直接购买软件。但这种形式没有发票,电子发票目前还只是理论上的设想。其次,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都在虚拟市场上运作的,其信用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字所代替。电子合同的条款,不可能像传统的书面合同那样齐全、措辞严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避免可能发生的商业纠纷,就需要国家贸易法律进一步明确规定。4电子合同证据的保全问题电子合同的一个主要特点就在于销毁、更改或补充非常方便,一旦电子合同遭到篡改或破坏,很难复原,即使发现留有拷贝,也很难判定拷贝的内容是否也被 篡改过,以此类推,原件的内容也就无从知晓。纸质书面文件则不然,如果当事人能出示原件,其真实性很容易被论证。即便纸质文件的原件丢失,法院对书面复印件真实性的确认要比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确认容易得多。因此,尽管现代科学技术对电子合同使用了管理和技术上的防范措施,但很多国家仍然怀疑由于这些技术的不当使用或出现失灵,可能会使电子合同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靠性大大增加,作为证据更加难上加难。因此,电子证据的确定就需要由严格的法律审查制度来规定。2电子签名和认证问题传统合同中签名或盖章的行为有两种功能:一是表明合同各方的身份;二是表明签名者已确认文件所载之内容。各国法律主要是把签名作为一种认证的手段。而书面形式是签名的物质基础,换言之,签名的实现是以书面文件的存在为前提的。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和通讯均在网上进行,参与交易的各方可能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自始至终不见面,无法当面进行身份识别,不可能通过电子数据来传递亲笔签名,传统的签名方式很难应用于这种网上交易,这就产生了在计算机上以何种方式签名才能为法律所认同的问题。按照信息发达国家的做法,在网络上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来确定交易方的身份。这种电子签名是由符号及代码组成的,它具备了上述签名的特点和作用。对每一方来讲,具体采取什么符号或代码,将根据现有的技术、相关经验、可应用标准的要求及使用的安全程序来做出决定。任何一方的电子签名可以不时地改变,以保护其机密的特征。因此,电子签名的产生和广泛运用给电子商务立法带来了两个新的课题,即电子签名是怎样认定和电子签名是否有效的问题。数据电讯的商业化应用,除了需要电子签名作为认证手段之外,在因特网等开放性网络环境下,认证中心的服务也是必不可少的。电子签名侧重于解决身份辨别与文件归属问题,而电子认证解决的是密钥及其持有人的可信度问题,因为密钥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它存在着丢失、被盗、被破译等风险,这就产生了公开密钥的辨别与认证的有效性问题。即需要由一个权威的机构对公开密钥进行管理,以减少密钥丢失、被盗、被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电子身份认证机构通过对公钥密码体制、数字签名、数字信封等密码功能的运用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认证系统,从而在技术上对电子商务起到了安全保障的作用。但是,由谁来管理认证机构,由谁来充当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应具体有那些权利,承担何种责任,就成了必须解决的问题,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也仍需通过立法得到确认和保障,电子身份认证机构行为规则以及涉及交互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因此,要使电子身份认证机构能真正发挥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安全作用,促使电子商务真正走向国际贸易应用,必须通过立法加以保障,或者作严格的法律规范。 3电子提单的转让问题 特权凭证是海运提单的一个最重要的作用。传统的纸张型海运提单可通过背书转让货物的所有权。电子提单与传统的纸面提单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它是利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传送出来的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转让货物所有权的电子数据,是电子数据交换与提单相结合的一种形式,通过计算机,提单信息被转换为数字信息后,在网络间高速传递,最后由接受方计算机处理为原信息。在流转上,电子提单快捷便利,顺应着国际贸易的时代要求,成了传统提单的当然替代物。但是电子提单不可能背书签名来进行转让。如何转让电子提单不仅成了一个技术问题,也带来了法律解释的问题。票据法中票据的转让和承兑以及信用证转让也存在着相似问题。4电子支付问题 支付方式是真正决定电子商务意义的环节,也是电子商务最终得以实现的关键,任何一笔成功的商务都要归结到资金的支付与结算上来。电子商务在我国的最终发展不是很快,其瓶颈之一就是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包括了各种支付工具(信用卡、电子货币、电子支票等)的发行应用标准和条件、电子支付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电子支付命令的签发与接受、执行、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等。电子支付涉及当事人众多,包括消费者、商家、银行和认证中心等,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有买卖合同关系、金融服务合同关系、电子身份认证关系,如在立法上不加以明确,必会阻碍电子支付在电子商务中的运用。5税收问题税收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财政来源,是一个国家经济主权的最基本的体现。由于电子商务的交易活动是在没有固定场所的国际信息网络环境下进行,造成国家难以控制和收取电商务的税金。常设机构的概念和范围界定遇到了困难许多客户通过互联网购买外国商品和劳务,外国销售商并没有在该国拥有固定的销售场所,其代理人也无法确定。这样,就不能依照传统的常设机构标准进行征税。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在一国对非居民行使什么样的税收管辖权的问题上,目前国际上一般都坚持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发生了争议。美国作为电子商务发源地,1996年11月发表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一文,声称要加强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这样,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在发展中国家属地会强占其原属本国的税源,使发展中国家蒙受税收损失。 国际投资所得避税问题将更加严重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完善,导致网上国际投资业务的蓬勃发展,设在某些避税地的网上银行可以对客户提供完全的“税收保护”。假定某国际投资集团获得一笔来自全球的证券投资所得,为躲避所得税,就可以将其以电子货币的形式汇入此类银行。因此,在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法规时,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税收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有效的税收机制。6发展中国家问题根据WTO的基本原则,发展中国家在一般贸易中享有一定例外待遇,以鼓励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参与。如何在电子商务问题上体现这一原则,不但是发展中国家自身的要求,也是对发达国家的要求。由于发达国家具有资金、人才、技术优势,因而其电子商务程序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甚至尚未开展,因而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有关电子商务立法的各种构想都大多是发达国家,主要是美国和欧盟提出的,尤其是美国处于主导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处于被动地位,即使此种立法对本国造成不利,也只能被迫接受。如,1996年11月美国财政部发表《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报告认为,税收中性是指导电子商务征税的基本原则,不通过开设新的税种或附加来征税,而是通过修改现有税种,使它适用于电子商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会扭曲税收的公平。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采取简单的中性原则,有可能会损害作为电子商务中净进口国的财政利益。1998年美国又向WTO提出电子商务免税的建议,虽然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种种担心和疑虑,但最后只得同意,即是典型案例。4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对策建议随着经济、信息全球化,正确认识电子商务所产生的以上的法律问题,并在法律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确定企业和企业间、政府和企业间、企业和消费者间、政府和政府间进行电子商务时所必需明确和遵守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并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有利于保护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贸易遵循统一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运行。1完善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建议1 修改现行法律是适应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需要对现有的法律进行修订或扩展,或制定专门适用于网上贸易的法律法规,不仅是贸易技术上的革命,也是国际民商法律制度上的革命。因为现有法律没有涵盖所有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务有很大的不同,而这种不同迟早会反映到对法律的要求上。既然我们认为电子商务是新经济,那么就必然有它新的地方,就应该反映到法律层面上。如为解决涉外电子商务合同的签名问题,需要对“签名”作扩大解释。《汉堡规则》第14条规定:“提单上的签名可以手写、印戳、打孔、盖章、符号或如不违反提

国际投资论文3000字

目录摘要 ……………………………………………………… 1Abstract ………………………………………………… 2引言 ……………………………………………………… 3正文 …………………………………………………… 4-121电子商务的内涵及其应用优势…………………………1电子商务的内涵……………………………………… 2电子商务的应用优势………………………………… 42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1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2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 53电子商务在国贸应用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1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2电子签名和认证问题………………………………… 3电子提单的转让问题………………………………… 4电子支付问题………………………………………… 5税收问题……………………………………………… 6发展中国家问题……………………………………… 94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 …………………………… 1完善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建议…………………2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11结束语 …………………………………………………… 13致谢 ……………………………………………………… 14参考文献 ………………………………………………… 15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际互联网的全球化热潮使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信息时代。由于国际互联网具有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的特性,一种与传统交易形态截然不同的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交易的方式应运而生。在未来若干年内,国际互联网将成为全球最大的交易市场所在地,其蕴含的商机无可限量。电子商务的产生与发展,为国际贸易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一些新的问题由此产生。如网络交易如何征税、交易的安全性如何保证、交易书面形式要求、签名的确认、合同的拟订、电子提单的转让等。这些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网络交易的发展。但是,由于法律本身的滞后性,传统法律尚未针对网络交易这一新型交易方式进行补充或修正,造成许多衍生的法律问题无法用现行法律进行规范与调整。这使得许多准备从事网络交易的商家望而却步,影响到这一商业运作方式的迅速发展。因此积极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研究,建立规范网络交易的灵活法律框架,不仅可保障进行网络交易各方面的利益,而且还可保障网络交易的顺利进行。本文拟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关键词:电子商务 国际贸易 立法AbstractAlong with the information technique especially the network technique develops continuously, the upsurge of the international Internet makes the human society entering a new information Because Internet has characteristic not limited by time and region, one kind of trade completely different from traditional trade shape arises at the historic moment by way of trading in I Over the next several years, Internet will become the largest trade market site in the world; its business opportunity contained knows no Prod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Commerce, have brought the great impact to international trade, some new problems are caused by this Such as how the network concludes the business levies taxes, how to guarantee the security of the trade, trade written form require, affirmation, work out, transfer of the 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 The solution to these problems concern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rade of the network However, because of the lagging of the law itself, the traditional law has not been carried on supplementally and revising to this new-type trade way of the trade of the network yet, which causes a lot of legal questions derived unable to carry on standardizing and adjust with the current This makes a lot of plan to hang back in the trade company engaged in trade of the network, influenc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is commercial operation So strengthening the study on trade of the network actively, setting up the flexible legal frame of standardizing trade of the network, not only can ensure carrying on the benefits of various fields of trade of the network but also can ensure the harmony of the trade of the This text plans to carry on the discussion on relevant Key words: Electronic Commerce International Trade Legislation引言电子商务是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应用的普及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商务交易形式。这种新型的国际贸易方式以其特有的优势(成本低、易于参与、对需求反映迅速等),已被愈来愈多的国家及不同行业所接受和使用。这种新兴贸易方式对传统法律(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成立条件、合同有效性规范、支付方法、提单的转让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要求,提出了严肃的挑战。现行的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阻碍了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因此,有必要为电子商务建立起一套必要的法律法规和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为电子商务的动作提供法律依据,以促进国际贸易更好的发展。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应用中的法律问题及立法建议1电子商务的内涵及其应用优势1电子商务的内涵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销售和流通等活动,它不仅指基于因特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产品展示、订购到出口、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从贸易活动的角度分析,电子商务可以在多个环节实现,由此也可以将电子商务分为两个层次,较低层次的电子商务如电子商情、电子贸易、电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级的电子商务应该是利用INTERNET网络能够进行全部的贸易活动,即在网上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实现,也就是说,从寻找客户开始,一直到洽谈、订货、在线付(收)款、开具电子发票以至到电子报关、电子纳税等通过INTERNET一气呵成。要实现完整的电子商务还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买家、卖家外,还要有银行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认证机构、配送中心等机构的加入才行。由于参与电子商务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谋面的,因此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物理世界商务活动的翻版,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等条件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2 电子商务的应用优势1电子商务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数字化,一方面以电子流代替了实物流,可以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动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2 电子商务所具有的开放性和全球性的特点,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贸易机会。 3 电子商务使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进入全球电子化市场,使得中小企业有可能拥有和大企业一样的信息资源,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 4电子商务重新定义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交易成为可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方式。 5电子商务一方面破除了时空的壁垒, 另一方面又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为各种社会经济要素的重新组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这将影响到社会的经济布局和结构。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 1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电子商务发展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政府1995年成立电子商务工作组,1996年提出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框架,1997年又提出全球电子商务框架。于是,电子商务很快风靡全球。电子商务无论是作为一种交易方式、传播媒介还是企业组织的进化,近几年来在广度与深度等各方面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其发展速度是传统商务所不能比拟的,同时也显示了非常强大的生命力。然而,由电子商务引发的许多问题也正在逐渐显现,尤其是各种法律问题,比如: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网上支付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电子身份认证的法律地位、物流配送的物权归属、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税收征管、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店的法律责任等等,这些法律问题用传统商务法律规范很难解决,但如不能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这些法律问题的出现必将成为制约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从电子商务发展的历史轨迹来看,在短短几年里,电子商务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严峻考验,有过飞速发展的所谓“烧钱”时期,也经历了“泡沫”破灭后的困难时期,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电子商务要进一步发展尚缺乏完善的法律支撑环境。 在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相关的电子商务立法起到过非常重要的作用。1998年5月世贸组织在一次部长级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全球电子商务宣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98年10月推出了《全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欧盟于2000年5月通过了《电子商务指令》、美国1998至2000年相继出台了《互联网免税法案》、《统一电子交易法》、《互联网保护个人隐私的政策》、《电子签名法》,欧日等国也先后提出了《欧洲电子商务行动方案》、《欧盟支持电子商务共同宣言》、《欧盟电子签名的法律框架指南》以及《日本改善电子商务环境》文件……,这些法律规范为有关国家清扫发展电子商务的部分障碍,推动与保障电子商务的繁荣,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正是有了电子商务立法的相关保障和促进的作用,才促使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一定时期内各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从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来看,尽管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发展前景很被看好,但仍受到安全、支付、配送、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基础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其实这并不是我国的电子商务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实现安全保障,网上支付体系和物流配送系统不能很好地建立起来,而主要在于我国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还相当滞后,从而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电子商务立法已经成为我国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必备前提。2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1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先于各国国内法的制订以往的国际经济贸易立法通常是先由各国制订国内法律,然后由一些国家或国际组织针对各国国内法的差异和冲突进行协调,从而形成统一的国际经贸法律。90年代以来,由于信息技术发展的跨跃性和电子商务发展的迅猛性,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即已形成电子商务在全球普及的特点,因而使各国未能来得及制订系统的电子商务的国内法规。同时,由于电子商务的全球性、跨国界的特点,任何国家单独制订的国内法规都难以适用于跨国界的电子交易,因而电子商务的立法一开始便是通过制订国际法规范而推广到各国的。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颁布的《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了电子合同的效力、电子合同履行的标准、电子签名的可接受性等,该法虽然没有法律效力,却为逐步解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奠定了基础。随后,不少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以示范法为范本,纷纷制订各种法律规范。2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具有边制订边完善的特点由于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目前仍在高速发展过程中,电子商务遇到的法律问题还将在网络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因而目前要使国际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一气呵成是不可能的,只能就目前已成熟或已达成共识的法律问题制订相应的法规,并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加以不断完善和修改。典型法规为联合国贸法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该法规第一部分为“电子商务总则”,第二部分为“电子商务的特定领域”,目前只制订了“第一章货物运输”,该部分其余章节则有待内容成熟后再逐章增加,该法于1996年通过后不久,其第一部分内容即于1998年6月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作了补充。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的这一特点是以往国际经贸立法中所罕见的,也是与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相适应的。3国际电子商务立法重点在于使过去制订的法律具有适用性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但电子商务本身并非同过去的交易方式相对立,而只是国际经贸往来新的延伸。因此,电子商务国际立法的重点在于对过去制订的国际经贸法规加以补充、修改,使之适用于新的贸易方式。例如,1980年通过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制订时并未预见到电子商务的发展,因而其合同订立方面的规定实质上是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补充和完善,而并非推倒重来。又如国际商会2000年1月1日生效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使用电子方式通讯方面,基本延用了1990年修订本的表述方式,而并未作推倒重来式的修订。4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相对于传统立法更加繁多复杂电子商务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够有效打破国际和地区之间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对世界经济贸易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同时,由于电子商务有效的降低了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使电子商务中的国际化成分较其他贸易形式有所增加,这种特点决定了它的规则制定和执行具有国际性。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在制定时就自然会面临各国社会制度、政治状况、经济发展程度、法律法规、文化传统千差万别的难题。电子商务在国贸应用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从狭义上讲只属于商法或国际商法的范畴,主要涉及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电子合同、电子身份认证、电子证据的确认、网上支付、物流配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所引起的法律问题;不过,由于商务活动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子商务也不例外,并且电子商务是以网络为运作平台的,其交易场所虚拟化、表现形式多样化、交易范围国际化,因而从广义上讲它还包括税收征管、知识产权的保护、管辖权的确定、网络安全和管理、网上拍卖、市场准入、法律冲突、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总之,需电子商务立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是十分庞杂的。下面主要以狭义的电子商务立法为出发点,简单分析目前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应用中存在并需通过立法来解决的几个问题。 1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法律问题电子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通过在网上发出要约和承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的合同。电子合同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合同的订立方式,因此,对于法律法规来说,就有一个怎样修改并发展现存合同法,以适应新的贸易形式的问题。1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在传统贸易中,要约(OFFER)可以撤回,只要撤回通知早于或与该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在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约的撤回和撤消是十分复杂的问题。首先,撤回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网络中要约的传递和接受几乎是同时发生的,目前还没有一种传递方式,能让自由文本的撤回通知先于发盘到达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在传统贸易中,要约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但在网络交易的环境中,要约人没有撤销通知的标准格式,只有用自由文本来撤销,不能使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或在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接受住处之前到达受要约人。2接受的生效和撤回在网上交易中,接受(ACCEPT)的含义及其成立条件,与传统贸易是一样的,即受要约人发出的接受被要约人接收电脑接收时,构成要约的接受,合同的成立,宜采用大陆法系的“到达主义”原则。传统贸易中接受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通知在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而在网上贸易中,由于电子计算机发出的接受在瞬间就送达对方,在过程中没有停留时间,接受一经送达要约人,合同就已成立,再撤回接受就等于撤销合同。因此接受是不能撤回的。3合同的形式问题电子合同相对于传统的合同,其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首先,传统合同的口头形式在贸易上常常表现为店堂交易,并将商家所开具的发票作为合同的依据。而在电子商务中标的额较小、关系简单的交易没有具体的合同形式,表现为直接通过网络订购、付款,例如利用网络直接购买软件。但这种形式没有发票,电子发票目前还只是理论上的设想。其次,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都在虚拟市场上运作的,其信用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字所代替。电子合同的条款,不可能像传统的书面合同那样齐全、措辞严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避免可能发生的商业纠纷,就需要国家贸易法律进一步明确规定。4电子合同证据的保全问题电子合同的一个主要特点就在于销毁、更改或补充非常方便,一旦电子合同遭到篡改或破坏,很难复原,即使发现留有拷贝,也很难判定拷贝的内容是否也被 篡改过,以此类推,原件的内容也就无从知晓。纸质书面文件则不然,如果当事人能出示原件,其真实性很容易被论证。即便纸质文件的原件丢失,法院对书面复印件真实性的确认要比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确认容易得多。因此,尽管现代科学技术对电子合同使用了管理和技术上的防范措施,但很多国家仍然怀疑由于这些技术的不当使用或出现失灵,可能会使电子合同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靠性大大增加,作为证据更加难上加难。因此,电子证据的确定就需要由严格的法律审查制度来规定。2电子签名和认证问题传统合同中签名或盖章的行为有两种功能:一是表明合同各方的身份;二是表明签名者已确认文件所载之内容。各国法律主要是把签名作为一种认证的手段。而书面形式是签名的物质基础,换言之,签名的实现是以书面文件的存在为前提的。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和通讯均在网上进行,参与交易的各方可能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自始至终不见面,无法当面进行身份识别,不可能通过电子数据来传递亲笔签名,传统的签名方式很难应用于这种网上交易,这就产生了在计算机上以何种方式签名才能为法律所认同的问题。按照信息发达国家的做法,在网络上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来确定交易方的身份。这种电子签名是由符号及代码组成的,它具备了上述签名的特点和作用。对每一方来讲,具体采取什么符号或代码,将根据现有的技术、相关经验、可应用标准的要求及使用的安全程序来做出决定。任何一方的电子签名可以不时地改变,以保护其机密的特征。因此,电子签名的产生和广泛运用给电子商务立法带来了两个新的课题,即电子签名是怎样认定和电子签名是否有效的问题。数据电讯的商业化应用,除了需要电子签名作为认证手段之外,在因特网等开放性网络环境下,认证中心的服务也是必不可少的。电子签名侧重于解决身份辨别与文件归属问题,而电子认证解决的是密钥及其持有人的可信度问题,因为密钥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它存在着丢失、被盗、被破译等风险,这就产生了公开密钥的辨别与认证的有效性问题。即需要由一个权威的机构对公开密钥进行管理,以减少密钥丢失、被盗、被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电子身份认证机构通过对公钥密码体制、数字签名、数字信封等密码功能的运用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认证系统,从而在技术上对电子商务起到了安全保障的作用。但是,由谁来管理认证机构,由谁来充当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应具体有那些权利,承担何种责任,就成了必须解决的问题,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也仍需通过立法得到确认和保障,电子身份认证机构行为规则以及涉及交互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因此,要使电子身份认证机构能真正发挥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安全作用,促使电子商务真正走向国际贸易应用,必须通过立法加以保障,或者作严格的法律规范。 3电子提单的转让问题 特权凭证是海运提单的一个最重要的作用。传统的纸张型海运提单可通过背书转让货物的所有权。电子提单与传统的纸面提单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它是利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传送出来的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转让货物所有权的电子数据,是电子数据交换与提单相结合的一种形式,通过计算机,提单信息被转换为数字信息后,在网络间高速传递,最后由接受方计算机处理为原信息。在流转上,电子提单快捷便利,顺应着国际贸易的时代要求,成了传统提单的当然替代物。但是电子提单不可能背书签名来进行转让。如何转让电子提单不仅成了一个技术问题,也带来了法律解释的问题。票据法中票据的转让和承兑以及信用证转让也存在着相似问题。4电子支付问题 支付方式是真正决定电子商务意义的环节,也是电子商务最终得以实现的关键,任何一笔成功的商务都要归结到资金的支付与结算上来。电子商务在我国的最终发展不是很快,其瓶颈之一就是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包括了各种支付工具(信用卡、电子货币、电子支票等)的发行应用标准和条件、电子支付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电子支付命令的签发与接受、执行、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等。电子支付涉及当事人众多,包括消费者、商家、银行和认证中心等,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有买卖合同关系、金融服务合同关系、电子身份认证关系,如在立法上不加以明确,必会阻碍电子支付在电子商务中的运用。5税收问题税收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财政来源,是一个国家经济主权的最基本的体现。由于电子商务的交易活动是在没有固定场所的国际信息网络环境下进行,造成国家难以控制和收取电商务的税金。常设机构的概念和范围界定遇到了困难许多客户通过互联网购买外国商品和劳务,外国销售商并没有在该国拥有固定的销售场所,其代理人也无法确定。这样,就不能依照传统的常设机构标准进行征税。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在一国对非居民行使什么样的税收管辖权的问题上,目前国际上一般都坚持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发生了争议。美国作为电子商务发源地,1996年11月发表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一文,声称要加强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这样,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在发展中国家属地会强占其原属本国的税源,使发展中国家蒙受税收损失。 国际投资所得避税问题将更加严重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完善,导致网上国际投资业务的蓬勃发展,设在某些避税地的网上银行可以对客户提供完全的“税收保护”。假定某国际投资集团获得一笔来自全球的证券投资所得,为躲避所得税,就可以将其以电子货币的形式汇入此类银行。因此,在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法规时,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税收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有效的税收机制。6发展中国家问题根据WTO的基本原则,发展中国家在一般贸易中享有一定例外待遇,以鼓励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参与。如何在电子商务问题上体现这一原则,不但是发展中国家自身的要求,也是对发达国家的要求。由于发达国家具有资金、人才、技术优势,因而其电子商务程序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甚至尚未开展,因而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有关电子商务立法的各种构想都大多是发达国家,主要是美国和欧盟提出的,尤其是美国处于主导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处于被动地位,即使此种立法对本国造成不利,也只能被迫接受。如,1996年11月美国财政部发表《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报告认为,税收中性是指导电子商务征税的基本原则,不通过开设新的税种或附加来征税,而是通过修改现有税种,使它适用于电子商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会扭曲税收的公平。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采取简单的中性原则,有可能会损害作为电子商务中净进口国的财政利益。1998年美国又向WTO提出电子商务免税的建议,虽然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种种担心和疑虑,但最后只得同意,即是典型案例。4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对策建议随着经济、信息全球化,正确认识电子商务所产生的以上的法律问题,并在法律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确定企业和企业间、政府和企业间、企业和消费者间、政府和政府间进行电子商务时所必需明确和遵守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并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有利于保护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贸易遵循统一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运行。1完善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建议1 修改现行法律是适应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需要对现有的法律进行修订或扩展,或制定专门适用于网上贸易的法律法规,不仅是贸易技术上的革命,也是国际民商法律制度上的革命。因为现有法律没有涵盖所有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务有很大的不同,而这种不同迟早会反映到对法律的要求上。既然我们认为电子商务是新经济,那么就必然有它新的地方,就应该反映到法律层面上。如为解决涉外电子商务合同的签名问题,需要对“签名”作扩大解释。《汉堡规则》第14条规定:“提单上的签名可以手写、印戳、打孔、盖章、符号或如不违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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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人们普遍关注预测国内的形势走向,同时也十分关注国际风云的变幻趋势。笔者从经济专家的视角,帮助大家点拨2008年国际形势的三大看点: 第一,冷战形势又有所抬头。今年恰逢美国和俄罗斯两个大国都面临总统大选,两国总统竞相表现自我,制造国际摩擦,转移国内视线。美国布什总统一直是鹰派代表,11后一直策划发动反恐战争,至今看不到尽头。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一直处于胶着状态,最近,与伊朗又发生海上舰船危机。 俄罗斯在普京领导下坚持自主发展,国力增强,正加紧抛出“新军事学说”,将在2007—2015年期间投资1890亿美元全面改造提升武力系统,重圆昔日强国之梦。俄远程战略轰炸机与航空母舰最近又恢复了全球的战斗值班。 人们惊呼,世界冷战格局结束近20年,今天又有重新抬头之势,世界似乎又加重了几分不安宁的因素。呼吁由大国称霸战略转向国际多边主义的调解机制,力保世界和平。 第二,各国之间争夺战略资源和资本市场的“经济战争”愈演愈烈。今年各国纷纷围绕太空、极地、海洋三大战略制高点展开战略资源的争夺。 美国继续谋求太空霸权,宣布将于2031年实现载人登陆火星的庞大计划。随之日本、德国、印度、俄罗斯、中国等国也竞相实施探月登陆计划,新一轮太空竞争开始了。太空竞争,表层是科技实力的竞争,背后是对战略资源的竞争,这已成为21世纪世界竞争的新态势。 第三,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几个大国经济发展出现新的格局。 一是美元持续贬值,等于从美国向世界各国输送通货膨胀,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面临重大调整。 二是美国次级房产抵押贷款危机蔓延成灾,拖累美国及世界经济的增长。其所波及的影响,估计今年6月份能在低谷中见分晓。 三是国际油价年初突破每桶100美元之后,一直在高点徘徊。国际能源形势更为严峻,各国之间的能源大战也会逐步升级,愈发增强了世界不安宁的气氛。 四是世界原有的三大经济体(美国、欧盟、日本)增长乏力,分别在5—3%左右。而新崛起的“金砖四国”(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将增长强劲,增速分别在11—5%左右。四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超过50%以上。 我国要全面准确地分析把握国际形势的基本格局及其走向,抓住机遇,主动应对,趋利避害,赢得国内经济的更大发展。

投资学论文2000字

请自己写!不然判你不及格!

哈哈哈,炒股方面的,可以吗?我自己炒股,研究过这方面的东西

矮油···我们一个老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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