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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学报2021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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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学报2021年03期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至少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所得学分结构符合要求,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国家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第十条 学校概况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成功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A类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970亩,校舍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7亿元。设有21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87万册,电子图书63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60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297人。围绕办好独具特色的本科教育,学校借助全国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本科高校的先发优势,努力做大做强航空特色,航空学科专业规模日益扩大,开设飞行技术、民航机务工程、空管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物流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空中乘务等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专业(方向),办学条件日趋完善,社会声誉持续提高。拥有波音737-300飞机科研教学实训平台、飞行模拟实验室、空中交通管理实验室、CCAR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等教学实验实训平台38个,建有民航飞行人员执照考试点和CCAR66部民航维修人员执照考点;先后与山东航空公司等20家航空公司联合培养航空专门人才,已向民航业输送飞行员、机务维修、签派、管制员、空中乘务等专门人才4000余人,400余名毕业生成长为机长。飞行学院教师团队获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航空特色受到了国家民航局的充分肯定、行业企业的一致认可,国家民航局原局长李家祥、杨元元,民航英雄杨利伟等领导多次到校检查指导工作。学校航空特色已经成为全省高等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理、工、文、教、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着力打造与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的民用航空、化学化工、生态环境、机电、信息、土建、教师教育7大应用型专业群,飞行、化工、计算机、生物技术4个专业群获批立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在山东省率先实施二级学院理事会建设工程,成立学校理事会和14个二级学院理事会,二级学院办学活力不断释放。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校企合作单位达到300余家,合作专业达到19个,6个专业(方向)实现“订单式”培养;获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二级学院被评为“山东省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因材施教,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高。连续7年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获得立项423项,立项数量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近3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3130项。学校坚持引育并举,实施“三百工程”“1121人才工程”“黄河英才工程”“聚英计划”,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080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山东省优秀教师5人、山东省教学团队5个,“黄河英才”特聘教授4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0人。聘请8名院士担任学校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聘任兼职教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157人。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1355科技创新工程”,不断强化优势特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航空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等创新平台26个。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课题67项,省部级课题496项;发表SCI、SSCI、EI收录论文742篇,CSSCI期刊论文90篇;出版学术专著278部;授权专利912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6项。《滨州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地方高校名刊”,“孙子研究”栏目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学校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等34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学校积极服务社会和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两区两圈”“民航强国”“富强滨州”等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服务黄河三角洲行动计划》《服务航空业行动计划》,编制《服务“富强滨州”十项重大行动计划》,与山东社会科学院、滨州市政府、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国际机场、济南机场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博士企业行”活动,承担服务项目400余项,开展合作研究400余项,转移转化科研成果30项。2012年被批准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累计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人。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于绿色、文明、平安、和谐、美丽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等40多项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中国教育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民航报》《中国航空报》《大众日报》《高教领导参考》、光明网、大众网等媒体多次对学校改革发展情况进行报道,学校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四条 报考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比例提档。第十八条 文史和理工类录取规则: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山东、北京、天津、浙江、上海、海南等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关省(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其他省(市、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检情况,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空中乘务专业: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公费和委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照省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艺术类和体育专业山东省艺术类(一)联考专业音乐学(师范类):使用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学(师范类):使用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使用舞蹈类(体育舞蹈、健美操)联考(山东体育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校考专业舞蹈学(民族舞方向):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三)美术类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山东省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录取。其他省份艺术类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或综合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专业成绩投档者,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按综合分投档者,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第二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09】84号)规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按照民航局规定,舞蹈学(民族舞)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第二十一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和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舞蹈学(民族舞)、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专业入学后需学习英语语种。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舞蹈学(民族舞)、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规则附件A《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管与签派方向)的考生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6(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条件。交通运输专业(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0以上;男性身高在65 m以上,女性身高在60 m以上。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四条 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六条 调整专业政策: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学习兴趣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根据上级政策及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程序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八条 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12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72号)批复的滨州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其他费用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799号)、《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鲁价费发[2013]93号)、《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3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退费: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月计退专业注册学费,按未修读学分(由教务部门界定)计退学分学费。代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第三十条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第七章 其它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二条 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网址: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你就找每个省排名倒着数的那些地方普通本科院校,他们的学报好发表。比如山东省,枣庄学院学报,德州学院学报,潍坊学院学报,泰山学院学报,齐鲁师范学院学报,济宁学院学报,滨州学院学报,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等等等等

滨州学院学报2020年03期

一代枭雄,文韬武略。其实并没有三国演义上那么……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英雄(奸雄)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至少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所得学分结构符合要求,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国家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第十条 学校概况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成功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A类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970亩,校舍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7亿元。设有21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87万册,电子图书63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60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297人。围绕办好独具特色的本科教育,学校借助全国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本科高校的先发优势,努力做大做强航空特色,航空学科专业规模日益扩大,开设飞行技术、民航机务工程、空管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物流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空中乘务等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专业(方向),办学条件日趋完善,社会声誉持续提高。拥有波音737-300飞机科研教学实训平台、飞行模拟实验室、空中交通管理实验室、CCAR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等教学实验实训平台38个,建有民航飞行人员执照考试点和CCAR66部民航维修人员执照考点;先后与山东航空公司等20家航空公司联合培养航空专门人才,已向民航业输送飞行员、机务维修、签派、管制员、空中乘务等专门人才4000余人,400余名毕业生成长为机长。飞行学院教师团队获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航空特色受到了国家民航局的充分肯定、行业企业的一致认可,国家民航局原局长李家祥、杨元元,民航英雄杨利伟等领导多次到校检查指导工作。学校航空特色已经成为全省高等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理、工、文、教、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着力打造与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的民用航空、化学化工、生态环境、机电、信息、土建、教师教育7大应用型专业群,飞行、化工、计算机、生物技术4个专业群获批立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在山东省率先实施二级学院理事会建设工程,成立学校理事会和14个二级学院理事会,二级学院办学活力不断释放。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校企合作单位达到300余家,合作专业达到19个,6个专业(方向)实现“订单式”培养;获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二级学院被评为“山东省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因材施教,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高。连续7年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获得立项423项,立项数量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近3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3130项。学校坚持引育并举,实施“三百工程”“1121人才工程”“黄河英才工程”“聚英计划”,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080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山东省优秀教师5人、山东省教学团队5个,“黄河英才”特聘教授4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0人。聘请8名院士担任学校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聘任兼职教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157人。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1355科技创新工程”,不断强化优势特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航空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等创新平台26个。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课题67项,省部级课题496项;发表SCI、SSCI、EI收录论文742篇,CSSCI期刊论文90篇;出版学术专著278部;授权专利912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6项。《滨州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地方高校名刊”,“孙子研究”栏目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学校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等34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学校积极服务社会和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两区两圈”“民航强国”“富强滨州”等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服务黄河三角洲行动计划》《服务航空业行动计划》,编制《服务“富强滨州”十项重大行动计划》,与山东社会科学院、滨州市政府、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国际机场、济南机场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博士企业行”活动,承担服务项目400余项,开展合作研究400余项,转移转化科研成果30项。2012年被批准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累计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人。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于绿色、文明、平安、和谐、美丽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等40多项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中国教育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民航报》《中国航空报》《大众日报》《高教领导参考》、光明网、大众网等媒体多次对学校改革发展情况进行报道,学校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四条 报考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比例提档。第十八条 文史和理工类录取规则: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山东、北京、天津、浙江、上海、海南等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关省(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其他省(市、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检情况,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空中乘务专业: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公费和委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照省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艺术类和体育专业山东省艺术类(一)联考专业音乐学(师范类):使用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学(师范类):使用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使用舞蹈类(体育舞蹈、健美操)联考(山东体育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校考专业舞蹈学(民族舞方向):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三)美术类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山东省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录取。其他省份艺术类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或综合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专业成绩投档者,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按综合分投档者,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第二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09】84号)规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按照民航局规定,舞蹈学(民族舞)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第二十一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和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舞蹈学(民族舞)、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专业入学后需学习英语语种。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舞蹈学(民族舞)、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规则附件A《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管与签派方向)的考生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6(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条件。交通运输专业(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0以上;男性身高在65 m以上,女性身高在60 m以上。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四条 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六条 调整专业政策: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学习兴趣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根据上级政策及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程序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八条 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12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72号)批复的滨州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其他费用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799号)、《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鲁价费发[2013]93号)、《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3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退费: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月计退专业注册学费,按未修读学分(由教务部门界定)计退学分学费。代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第三十条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第七章 其它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二条 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网址: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滨州学院学报2021年05期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至少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所得学分结构符合要求,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国家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第十条 学校概况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成功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A类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970亩,校舍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7亿元。设有21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87万册,电子图书63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60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297人。围绕办好独具特色的本科教育,学校借助全国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本科高校的先发优势,努力做大做强航空特色,航空学科专业规模日益扩大,开设飞行技术、民航机务工程、空管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物流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空中乘务等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专业(方向),办学条件日趋完善,社会声誉持续提高。拥有波音737-300飞机科研教学实训平台、飞行模拟实验室、空中交通管理实验室、CCAR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等教学实验实训平台38个,建有民航飞行人员执照考试点和CCAR66部民航维修人员执照考点;先后与山东航空公司等20家航空公司联合培养航空专门人才,已向民航业输送飞行员、机务维修、签派、管制员、空中乘务等专门人才4000余人,400余名毕业生成长为机长。飞行学院教师团队获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航空特色受到了国家民航局的充分肯定、行业企业的一致认可,国家民航局原局长李家祥、杨元元,民航英雄杨利伟等领导多次到校检查指导工作。学校航空特色已经成为全省高等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理、工、文、教、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着力打造与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的民用航空、化学化工、生态环境、机电、信息、土建、教师教育7大应用型专业群,飞行、化工、计算机、生物技术4个专业群获批立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在山东省率先实施二级学院理事会建设工程,成立学校理事会和14个二级学院理事会,二级学院办学活力不断释放。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校企合作单位达到300余家,合作专业达到19个,6个专业(方向)实现“订单式”培养;获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二级学院被评为“山东省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因材施教,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高。连续7年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获得立项423项,立项数量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近3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3130项。学校坚持引育并举,实施“三百工程”“1121人才工程”“黄河英才工程”“聚英计划”,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080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山东省优秀教师5人、山东省教学团队5个,“黄河英才”特聘教授4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0人。聘请8名院士担任学校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聘任兼职教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157人。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1355科技创新工程”,不断强化优势特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航空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等创新平台26个。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课题67项,省部级课题496项;发表SCI、SSCI、EI收录论文742篇,CSSCI期刊论文90篇;出版学术专著278部;授权专利912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6项。《滨州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地方高校名刊”,“孙子研究”栏目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学校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等34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学校积极服务社会和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两区两圈”“民航强国”“富强滨州”等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服务黄河三角洲行动计划》《服务航空业行动计划》,编制《服务“富强滨州”十项重大行动计划》,与山东社会科学院、滨州市政府、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国际机场、济南机场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博士企业行”活动,承担服务项目400余项,开展合作研究400余项,转移转化科研成果30项。2012年被批准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累计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人。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于绿色、文明、平安、和谐、美丽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等40多项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中国教育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民航报》《中国航空报》《大众日报》《高教领导参考》、光明网、大众网等媒体多次对学校改革发展情况进行报道,学校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四条 报考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比例提档。第十八条 文史和理工类录取规则: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山东、北京、天津、浙江、上海、海南等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关省(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其他省(市、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检情况,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空中乘务专业: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公费和委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照省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艺术类和体育专业山东省艺术类(一)联考专业音乐学(师范类):使用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学(师范类):使用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使用舞蹈类(体育舞蹈、健美操)联考(山东体育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校考专业舞蹈学(民族舞方向):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三)美术类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山东省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录取。其他省份艺术类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或综合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专业成绩投档者,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按综合分投档者,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第二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09】84号)规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按照民航局规定,舞蹈学(民族舞)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第二十一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和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舞蹈学(民族舞)、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专业入学后需学习英语语种。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舞蹈学(民族舞)、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规则附件A《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管与签派方向)的考生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6(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条件。交通运输专业(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0以上;男性身高在65 m以上,女性身高在60 m以上。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四条 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六条 调整专业政策: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学习兴趣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根据上级政策及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程序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八条 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12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72号)批复的滨州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其他费用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799号)、《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鲁价费发[2013]93号)、《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3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退费: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月计退专业注册学费,按未修读学分(由教务部门界定)计退学分学费。代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第三十条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第七章 其它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二条 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网址: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你就找每个省排名倒着数的那些地方普通本科院校,他们的学报好发表。比如山东省,枣庄学院学报,德州学院学报,潍坊学院学报,泰山学院学报,齐鲁师范学院学报,济宁学院学报,滨州学院学报,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等等等等

滨州学院学报2021年01期

HPLC法对不同蒲地蓝消炎制剂中绿原酸和咖啡酸含量的测定刘德胜;吕青志;张晓帆;代现平;赵峰;Cbl-b-SiRNA转染淋巴细胞免疫杀伤MFC胃癌细胞的实验研究刘海燕;刘成霞;史宁;刘同刚;贾兴芳;放射性核素骨显象对乳腺癌骨转移不同分割放疗效果的评价王静;左书耀;马隆波;声明本刊编辑部;原发性高血压颈动脉粥样硬化与胰岛素抵抗及脂联素的相关性陈立东;杨文东;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瘦素及脂蛋白水平的临床观察陈立东;杨文东;ACE2在心血管疾病中的研究进展房灿;孙经武;主动脉内球囊反搏在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源性休克中的应用田甜;李跃荣;HMGA2在肺纤维化发生中与上皮-间充质细胞转化的关系刘伟丽;宋晓冬;张晓荣;吕长俊;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和高碘对SD大鼠的影响张冬冬;张军;自身免疫性肝炎合并不宁腿综合征1例李建成;曹英明;刘友德;邹志强;刘新新;2型糖尿病患者血清脂肪细胞因子与胰岛素抵抗的相关性研究李文侠;董庆玉;梁翠格;杜文华;王月丽;高冠起;关节镜下青少年盘状半月板的治疗孟涛;王建明;张寿涛;尚义美;

2015年国外数感研究评析及启示(霍雨佳,郭成,杨新荣)。《课程教材教法》,2015年2期。2014年工作重塑: 获得意义性工作及个人成长的新途径*(赵小云,郭 成)。《心理科学》,2014,37(1)中小学教师自主水平的调查研究(唐海朋,郭 成,程 平,李振兴)。《教育学报》2014年第2期。中小学教师自主性发展及其与工作绩效的关系(郭成,唐海鹏,孟晓磊,李振兴)。《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2013年青少年的时间管理倾向与学业自我 人格的关系(赵小云,郭 成)。贵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 年,第31卷,第3 期。课堂情境中的合作创造力评估及其困境(王欢,郭 成)。现代中小学教育,2013年第9期空巢老人心理健康的现状及研究述评(卢慕雪、郭成)。《心理科学进展》2013(2);流动少年儿童社会适应与其影响因素的结构模型(胡韬,郭成),《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论青少年的学业自我及其教育培养(赵小云,郭成),《现代中小学教育》,2013(4);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与自我概念状况及其相关研究(胡韬,郭成,刘敏),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13(01);中学生的学业自我与人格特质的关系(赵小云,郭成),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 2013 (01);2012年西南地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分析(刘杨,郭成),中国健康教育 2012(10);中学生的人格特质与学业成就:学业自我的中介作用 (赵小云,郭成),心理研究 2012(05);贵阳市流动儿童社会适应状况分析(胡韬,李建年,郭成),中国学校卫生2012(09);教育国际化视野下双语教育的实践和反思(李艳,伍思翰,郭成), 现代中小学教育2012(05);浅论教育国际化视野下的双语教育(李艳,张虹,伍思翰,郭成,刘衍玲),教育与教学研究 2012(05);中小学教师教学审美能力对其心理素质的影响(郭芳,郭成,罗琴),长春理工大学学报 2012(04);小学生个性和谐发展的途径与方法(赵占锋,郭倩,马娟,郭成),现代中小学教育 2012(03);土家、苗、侗、藏族高中生学业自我的发展特点及对策(赵小云,郭成), 心理科学 2012(02);班级团体辅导的应用探析(谷萌,郭成),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12(06);国内教师心理健康研究述评(郭成,阳红),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12(02);性别刻板印象的研究综述(毛文娟,高淳海,郭成),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旬) 2012(03);被洞悉错觉的综述研究(毛文娟,郭成),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2012(02);初中生考试焦虑与学业成就归因方式相关研究 (李丹萍,郭成),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2(02);自我肯定对刻板印象威胁效应影响的实验研究(吴镝,郭成,冉红琼),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1)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mental health teachers in professional identity of intervention (HaoLei,ChengGuo*, YanlingLiu*),Health, V4, N12, 2011年青少年一般学业自我量表的编制(郭成;赵小云;张大均),西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1(12);农村中学教师自我和谐与心理健康关系(梁丽;方可;周章毅;郭成),中国公共卫生 2011(12) ;校本研修与教师多元发展 赵占锋;马娟;曾蓉;郭成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1(12);团辅班会课在中小学的应用探析(伍思翰;李翔;郭成;刘衍玲),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11(23) ;不同作业环境下军人情绪调节方式特点(王立菲;郭成;冯正直;彭文胜),第三军医大学学报 2011(22);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研究述评(魏晓燕;王扬;郭成),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11);中国古代教学心理思想对西南地区基础教育教师的影响(张虹;秦安兰;郭成),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06);感召及其相关研究(赵小云;郭成),心理科学进展 2011(11);重庆某高校大学生生命意义感与心理健康关系(彭霞;王鑫强;郭成),中国学校卫生 2011(09) ;青少年学业自我的发展特点及研究展望(周海霞;郭成),比较教育研究 2011(09);心理健康教育的艺术审美陶冶模式探析(胡韬;郭成), 安顺学院学报 2011(04);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李翔;信忠义;郭成;刘衍玲),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11(15);心理剧干预对改善儿童同伴关系的比较研究(于小溪;郭成;杨玉帅),社会心理科学 2011(Z1);高师生人际信任与人格特质的相关研究(姚翠荣;郭成),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 2011(05) ;中学生社会自我发展特点的研究(赵丽霞;张大均;郭成),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11(01);人格与学业成绩关系研究述评(雷燕;高淳海;郭成),滨州学院学报 2011(01);论语文阅读的内涵与理念(郭成;高淳海;郑雁鸣;王雁玲),山东教育学院学报 2011(01);老年人社会支持的相关研究述评(吴岳;郭成),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1(01);2010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倦怠及教育对策(周海霞;郭成),中国电力教育 2010(34);大学生领悟社会支持与社交自尊的关系(姚晓琳;刘洪;郭成),中国学校卫生 2010(11);中小学教师工作—家庭冲突的特征分析及建议(吴明霞;张大均;余林;郭成;陈旭),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6) ;学习拖延行为及教育对策(经承凤;郭成),中国电力教育 2010(31);论语文阅读教学的新思维——自主对话教学(高淳海;雷燕;王雁玲;郭成),现代语文(教学研究版) 2010(10);中学生的班级环境、学业自我与学业求助的关系(赵小云;郭成;谭顶良),心理学探新 2010(05) ;国外生涯适应力研究述评(赵小云;郭成),心理科学进展 2010(09);青少年生活满意度的现状及其对学业自我的影响(赵小云;郭成),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 2010(07);中度抑郁症状大学生音乐审美欣赏干预的个案研究(周巧;郭成;张大均),中国特殊教育 2010(06);自我调控学习影响因素的研究述评(姚晓琳;郭成),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2010(04) ;青少年情感自主研究综述(何凤雪;青秋蓉;郭成),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01) ;中小学教师心理教育能力及其培养策略探析(李方、郭成),《学园》9;2009年建构教育心理学与认知神经科学之间的联系(王晶;郭成;廖礼惠),上海教育科研 2009(11) ;语文阅读学习的价值分析(高淳海;郑雁鸣;王雁玲;郭成),现代语文(教学研究版) 2009(11) ;中学生负面学业自我概念内涵的探析及研究展望(梁丽;郭成),贵州教育学院学报 2009(10) ;学业拖延概念与测量的研究综述(易雯静;吴明霞;郭成),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S1);青少年学业情绪研究综述(李磊;郭成),贵州教育学院学报 2009(04);假设检验思维策略的研究述评(刘青;郭成),宜宾学院学报 2009(04);免费师范生主观幸福感和职业价值观的特点及其关系研究(秦攀博;郭成),贵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9(01);中小学教师工作-家庭冲突的测量(吴明霞;张大均;陈旭;余林;郭成),心理发展与教育 2009(01) ;军人情绪调节方式量表的编制(王立菲、郭成、冯正直、杨国渝、刘云波),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2009(4);军人情绪调节方式与人格特征的关系(王立菲、郭成、张俐、李敏、冯正直),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2009 (8);论课堂教学设计的科学评价(赵小云;郭成),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 2009(01) 36-39;2008年教育领域中的自我控制研究进展(田莲;郭成),教学与管理 2008(33) 5-6 ;国内教师教学效能感研究的现状及启示(秦攀博;郭成),河西学院学报 2008(04) 91-94;独生子女心理研究述评(王立菲;郭成),当代教育论坛(宏观教育研究) 2008(07) 86-87;试论中学生的学业自我妨碍及其干预(赵小云;郭成),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 2008(02) 28-32;教学心理学发展的动因及其走向(梁丽;郭成;张大均),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03) 77-81;行为主义在教学情境中的应用(王立菲;郭成;陈建中),当代教育论坛(宏观教育研究) 2008(05) 50-51;试论亲子冲突及其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关系(何晓燕;郭成),贵州教育学院学报 2008(04) 9-13;教师人格研究及其对新课程教师培训的启示(边仕英;郭成),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2) 118-121;我国留守儿童焦虑与孤独感研究的回顾与展望(邓自鑫、郭成、王金花)。《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08(09);心理测验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应用(邓自鑫、吴明霞、郭成),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4);2007年儿童游戏治疗理论及应用(杨满云;刘衍玲;郭成),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07(12) 44-47; 儿童美育的心理功能(何丽;郭成),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2007(10) 15-17;高中生学习动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周仁会;王钢;郭成),中国学校卫生2007(09) 28-29+31;重庆市农民工子女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胡韬;郭成), 中国学校卫生 2007(08) 79-80;论现代学习理论的整合(王海霞;郭成),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2007(08) 23-25+34;中学生学业自我特点及其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梁丽;郭成;王钢),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7(06) 59-63 ;国外心理健康学校社会工作的研究现状与趋势(杨国愉;龚德英;张大均;郭成),高等教育研究 2007(05) 87-93;大中小学各学段学生学习适应性的差异及其衔接教育(张利;郭成;魏玲;金春寒),中国组织工程研究与临床康复 2007(17) 84-86;化学实验教学中培养中学生自我效能感的有效策略(田莲;郭成;江洪),西昌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7(01) 147-151;自我概念与心理健康的关系及其教育建议(郭成;郭峰),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07(02) 78-80;关于心理健康学校社会工作保障系统研究的思考(张大均;王金良;郭成),高等教育研究 2007(02) 89-93+113;传销组织精神控制模式探析(汤万杰;郭成),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7(01) 66-69;自我设限及其影响因素和对策(郭成;黄爽),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01) 144-148;2006年策略性知识的学与教(金春寒;郭成),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2006(10) 11-12+47;小学生心理素质对学业成绩影响的研究 (刘衍玲;张大均;郭成),中国特殊教育 2006(09) 70-74;美国高中班级分流与我国教育改革(卿凌;郭成),现代中小学教育 2006(08) 56-58;国外阅读治疗的研究及其应用(李谷静;郭成),北京教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6(02) 9-14;高中生师生关系、应对方式及其关系的研究(何晓燕;张雳;郭成;郭峰),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6(01) 158-163;民族心理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一种新途径(刘冬威、郭成、张大均),《上海教育科研》2006,218(1);学业自我概念及其与学业成绩关系的研究述评(郭成、何晓燕、张大均),《心理科学》2006,29(1);2005年高中生的压力应对方式及其与学业成绩关系的研究 (郭成;阴山燕;赵慧),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06) 67-70;中国近二十年来教师人格研究述评(郭成、阴山燕、张冀),《心理科学》,2005,28(4);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与成人心理咨询的比较(郭峰,郭成,李西营),《中国临床康复》2005,9(32);高中生应对方式及与学业成绩的关系(阴山燕郭成边仕英赵慧),《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5年,19(5);美育对小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影响的实验研究(吕新强、郭成),《南京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年(28);2004年元认知训练对不同认知方式小学生应用题解题能力的影响(郭成、张大均),《心理科学》,2004;27(2);新课程改革中教学观念向教学行为转化的条件与策略(郭成、徐燕刚、张大均),《中国教育学刊》,2;学校心理素质教育的教学设计与操作(郭成),《课程·教材·教法》,6;西方童话与中国神话中人物的人格特征研究(杨健、郭成),《心理科学》,2004;27(4);中学生身体自我满意度与自我价值感的相关研究(陈红、黄希庭、郭成),《心理科学》2004;27(4);元认知训练对小学生数学解题能力的影响(郭成),《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英语教学审美化对初中生英语能力的影响(郭成、梁琴),《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3);女中学生人格特点与教育对策(郭成、陈红),《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30(3);教师职业角色组合变化及角色压力调适(吴明霞、张大均、郭成),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3);小学生心理素质与学业成绩的关系(张大均、刘衍玲、郭成),心理发展与教育,2004(1);现代教学评价的新拓展(周巧、郭成),教学研究2004(3);2002年中学生人格特质与应对方式相关研究(陈红、黄希庭、郭成),心理科学,2002;25(5):520-523;2001年试论课堂教学环境及其设计的策略(郭成),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7(2)75-80女中学生学习心理素质与教育对策(陈红、郭成),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7(5)77-2000年探索教学心理规律,开展心理素质教育研究(张大均、郭成),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6,人大复印资料《心理学》2001年第1期全文转载。关于学生心理素质研究的几个问题(张大均、冯正直、郭成、陈旭),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3。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03期

主编《行政法》,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杜1989年版。副主编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独著《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理论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版。主编《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版。主编《行政诉讼法学》,陕西旅游出版杜1999年版。主编《行政法治探索》,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主编《行政强制与行政程序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副主编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行政法原理与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独著《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6月版。独著《行政处罚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10月版。合著《法定行政程序实证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5年6月版。分主编《当代中国行政法》,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独著《国家赔偿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版。独著《重大行政案件选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版。独著《行政诉讼问题研究与制度改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版。主编《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8年10月。“二十世纪西方国家行政权的扩张”,《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6年第2期。“法院主持行政诉讼中的几个问题”,《政治与法律》1987年第1期。“试析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差异”,《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7年第3期。“关于检察机关参加行政诉讼的探讨”,《法学与实践》1988年第2期。“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思考”,《法律科学》1991年第2期,该文被《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摘转。“内外行政法律关系的理论与实践”,《法学研究》1993年第1期。该文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1993年第6期全文转载。“关于建立与完善行政法学分论体系的思考”,《法律科学》1994年增刊。“行政诉讼补证问题探析”,《当代法学》1998年第3期。“析行政诉讼上的授权与委托”,《法商研究》1998年第3期,该文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8年第11期全文转载。“行政处罚量化理论探析”,《法律科学》1998年增刊。“政府机关推行合同管理应当遵守的若干法律规则”,《经济改革》1998年第4期。“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制度与理论”,《人文杂志》1998年增刊。“关于仲裁与第三人的法律思考”,《经济改革》1998年仲裁专刊。“论行政合同的特征、法律性质”,《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2期。“试论行政强制措施与刑事强措施的区别及其与行政诉讼的关系”,《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该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司法制度》1998年第12期全文转载。“依法行政的概念新探”,《东吴法学》1998年号,苏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经验的民主与理性的宪政”,《法治研究》,1998年杭州大学出版社出版。“正确认识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模式”,《中国法学》1999年第6期。该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司法制度》2000年第3期全文转载。“关于行政认定行为的法律思考”,《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1期。“行政强制设定权的原则与规则”,《求是学刊》2000年第4期。“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与归责标准”,《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怠于履行行政义务及其赔偿责任”,《中国法学》2003年第6期。“行政被告资格错别“辨析”应该改成“辨析””,《法商研究》2003年第6期,该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司法制度》2004年第3期全文转载。“程序违法撤销与重作行政行为的限制”,《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对行政复议书面审查方式的异议”,《法律科学》2005年第4期。该文被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复印中心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5年第10期上全文转载。“怠于履行职责的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国家赔偿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中国法学》2005年第1期。“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制度”,《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5年5月号“行政诉讼案件理论的发展与检讨”,《政法论坛》2005年第5期。“中国国家赔偿法的立法与实践”,《中国法律》2005年12号。“行政法律规范的冲突”,《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会议纪要’与行政诉讼”,《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年第6期。“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影响与利害关系”,《法治论丛》2006年第4期。“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和谐社会”,载于《和谐社会建设与纠纷解决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5月版。“我国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认定标准之检讨”,《法商研究》2007年1期。该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7年第4期全文转载。“契约与依法行政”,《法学研究》2007年第2期。“我国刑事赔偿范围辨析”,《人民检察》2007年第18期。“契约对行政职权法定原则的影响及其正当规则”,《中国法学》2007年第5期。“政府应急法制体系建设的若干问题”,《中国应急管理》2007年第11期。“从兰州牛肉拉面最高限价看政府如何依法行政”,《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8年第2期。“国家赔偿制度革新与国家赔偿法的修改”,载于《宪法与行政法治演讲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版。“坚持科学发展观,完善行政立法”,载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考与探索》,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10月版。“拒绝签字致孕妇胎儿双死亡案件的法律分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从法律视角看服务型政府”,《法治论丛》2008年第6期。“市民要看政府‘账本’的法律分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9年第1期。“试论行政作为请求权”,《北方法学》2009年第1期。“行政不作为形式及其违法性”,《重庆工业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行政不作为问责的性质与构成要件”,《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独著。“论公民的政府信息知情权”,《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若干法律问题”,《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反思”,《法商研究》2009年第4期“创新体制机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载于《政府法制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的作用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10月。“校园绑架案引发的‘公开’讨论”,《人民法院报》2009年12月20日。参编法学研究生精品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22章,行政赔偿,5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5月版。“消费券的法律问题”,国家行政学院《送阅件》,2009年3月10日。“扩大住房公积金用途的法律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国家行政学院《送阅件》2009年4月23日。“重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宣传教育的建议”,国家行政学院《送阅件》第52号。“关于新疆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对策建议”,国家行政学院《送阅件》第59号,2009年11月11日。“积极应对贸易摩擦维护国家经济权益”,国家行政学院送阅件第46号,2010年5月18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潜伏’性缺陷”,《海峡法学》2010年第1期。“城管执法机构性质与城管执法体制”,《行政管理改革》2010年第4期。“‘全裸’乡政府所公开的信息”,《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0年第4期。“契约与依法行政”,《全球时代下的行政契约》,2010年6月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契约与行政职权法定原则”,《全球时代下的行政契约》,2010年6月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国家赔偿法修改问题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城管执法机构性质与城管执法体制”,《行政管理改革》2010年第4期。“‘全裸’乡政府所公开的信息”,《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0年第4期。“官员问责从风暴走向常态 2009年被问责官员超7000”,2010年01月2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规范执法裁量权的制度建设”,《学习时报》2010年5月3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律问题”,载于《科学发展与行政改革》,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0年出版。“积极应对贸易摩擦,维护国家经济权益”,国家行政学院送阅件第46号,2010年5月18日。“民族地区矛盾纠纷调处的问题与建义”,国家行政学院送阅件第84号,2010年10月28日。

期刊/期刊社查询机构名称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单位地址 无 刊号 12-1284/D 联系电话 无 类别 期刊 主管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天津行政学院 语种 未知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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