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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论文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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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论文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财经为新闻业角度;金融为行业角度;财经更广,包括一切和钱有关的学科。财经的基本概念:从学科上说,财经包括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一级学科,金融是经济学下属的二级学科。供参考。

下面引用四段代表性的论述,这些论述对语义及概念体系研究在上个世纪90年代前的历史状况论述给出了比较准确的概括。论述1:假定语言L的全部表达式组成集合W={E1,E2,…En…},怎样确定各个Ei的所指U={M1,M2, …Mn…}?怎样确定各Ei和各Mi之间的关系,亦即怎样确定映射法则(E)R(M), 使W映入U和使U映入W? ……然而W的成员的所指却更为缥渺多变,甚至无迹可求。因为我们不知道U中有哪些基本单位,也不知道有哪些复合单位,所以,我们不知道U是不是可列集,甚至也不知道怎样列举U的各个成员以及U的成员应该用何种方式去表示。 论述1里的“假定语言的全部表达式组成集合W”显然是论述者心目中的语言空间,而“各个Ei的所指U”是论述者心目中的语义空间。这两个空间存在映射关系,这一观点论述者是非常明确的。但是 论述者认为 这个W空间(语言空间)缥缈多变,而那个U空间(语义空间)更为缥缈多变。为什么?因为存在着一系列的“不知道”:一个不知道(注:指引文里的第一个“不知道”语句,下同),两个不知道,三个不知道,四个不知道,这里还有一个隐含的不知道,总共是五个不知道。可以看出 这位论述者对语言空间W和语义空间U的研究前景都持悲观态度,更不用说两空间的相互映射了。论述2:语义场分析和义素分析提出了一些而不是全部语义分析维,只能用于有限的语义空间,用于全部词语还远远不能胜任。 论述2不象论述1那样高屋建瓴,但比较中肯,可以说反映了语义学界的一种共识。论述3:现代语法研究都遵循着从言语求取语言法则的研究途径言语 => 言语(传统语文学)言语 => 语言符号系统(结构主义语言学)言语 => 语言能力(转换生成语法学) 论述3对20世纪语言学研究主流的概括比较准确,现代语法研究确实都遵循着从言语求取语言法则的研究途径,这是语言学界的一个基本共识。但这里应该补充一点,那就是论述3中关于“传统语文学”的论点并不公正,特别是对中国的训诂学,看来论者对中国传统语言学的了解很少。这个问题虽然与本论题有密切联系,但该论点的历史背景十分复杂,这里就不作进一步讨论了。 从论述3可以清楚看到 20世纪语言学研究的主流是不涉及语义和概念体系的。在90年代我国语言学界感受到了这一不足,多位学者提出了语法、语义、语用三平面说,还有学者提出了语表、语里、语值小三角说。三平面说和小三角说都是对摩里斯的语言三维度说的回归,是语言研究目标的重大转向与进步。但这一转向在我国还基本处于方法论的探索期,语法、语义和语用三维度的实际研究并没有冲出原来的“自成独立王国”状态。论述4: 语言规则描述的是规范的语言现象, 而实际的语言材料不都是合乎规范的。 语言规则实际只是在统计意义上是成立的。 几乎所有语言规则都不能百分之百适用于一切语言事实。 语言规则往往只能描写语言现象的主要方面, 而细微的语言现象往往覆盖不了。论述4的3项论点在语言学界和计算语言学界都享有极大程度的共识。论述4看起来几乎是无懈可击,与论述1有异曲同工之妙。基于上面的4项论述,本论题可以说是处在前景相当暗淡的状态。论述1等于说:语义及其概念体系基本处于缥缈状态,而且也很难改变这个状态。论述2通过语义研究的一个侧面申述了对论述1的支持态度。论述3干脆把语言学的研究目标定位在语言的形式结构,对语义采取明智的回避策略,或作为句法分析的补充。论述4的统计转向主张十分明确,对语法学研究表面上采取了彬彬有理的态度,但“规则必有例外,实用价值有限”的中心论点是坦率的,这等于说作为语言学一部分的所谓“语义及其概念体系”不可能有什么大的作为。这就是本论题在上世纪末面临的状况,前景似乎不容乐观。规则之路确实很困难,但是科学探索总是在知难而进。实际上 几十年来 人们不断从五个方面来努力改变上面所说的困境。一是语言学研究向上述三平面的扩展,特别是语用学转向。第二是语料库语言学的兴起,第三是内涵逻辑语义学的进展,第四是词语网络研究的发展,最后是HNC的探索,它是对中国训诂学和以Schank先生为代表的先行探索的继承和发展。

财经是指财政、金融、经济。财经类专业是指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常见的专业包括市场营销、会计、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国际贸易、企业管理、统计、财税等,是近几年来人才市场上的热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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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论文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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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一)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4)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三、会计核算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资料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  四、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以上回答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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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一)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4)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三、会计核算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资料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  四、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以上回答来自:

法律文献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提出人权概念的是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1789年),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宣告了人权、法治、自由、分权、平等和保护私有财产等基本原则。

在新中国成立后,两大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然后很好地解决了社会上一些矛盾。

不是

《语书》第一部分:源自《秦简》,是南郡守腾在秦始皇二十年对县、道官员发布的告示。是关于秦代公布和执行法律的文书。汉、隋、唐(旧唐)各自的《刑法志》:主要介绍法律刑罚。《吴安君分家契》:介绍天复八年( 908 )关于家产继承的一个法律事例《天圣令》:存世10卷,分别为田令、赋役令、仓库令、厩牧令、关市令、医疾令、狱官令、营缮令、丧葬令、杂令等唐宋法律。《明成化年间徽州府祁门县文卷抄白》:强占山土印阻木植等法律案例《故唐律疏议》:又称《律疏》,长孙无忌等十九人负责编定。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法典。继承了南北朝以来的立法成就,创造性的于律条之后附上注疏,使得“疏在律后,律以疏存”,被认为是中国法制史上之立法典范。 《永徽律疏》:唐朝法典,还有唐前期在内的中国法制史。阅读之不仅可以知晓唐朝法制内容,亦可了解包括唐朝前期在内的中国法制史,获得中国重要制度建立的理论依据方面的知识。《宋建隆详定刑统》:宋太祖在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的奏请下,开始修订宋朝新法典。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简称《宋刑统》。共三十一卷二百一十三门。创建了“折杖法”,对民、商的立法比唐律更加完善。还有张斐《律注要略》、薛允升《汉律辑存》、《法缀》( 宝贵的明代法律文献目录)等文献。

历史文献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当文献学家着手对某种当代文献进行整理研究的时候,它实际已经成为历史的存在物。所以本书使用的“历史文献”的时间概念,从属于的文献都是历史文献”的命题,在收罗文献时、尽可能予延至现在,从古代至建国以来的五十年,均沦述之。其次,从学科体系来看,广义历史学包括自然界的变迁以及最初人类会活动发展的过程。内容涵盖十分广泛,广义的历史文献。它包括世界上的一切著作,我们通常所说的历史文学专指人类社会史,即所谓狭义历史学。历史学典籍则指古代各个阶段分类分录中的史部典籍,以及现代文。史、哲、经等分类中的文学著作、任何目录分类,都是相对的。因此,史部以外各部其实多属于史学文献,古今学考早有论说。章学诚《报孙渊如书》称.“承询《史籍考》事、取多用宏,包经而兼子集,不特如所询地理之类已也。”可见串氏所著《史籍考>,已不限于四部分类的史部典籍;章氏又有”六经皆史”的论题、这是指《六经》皆为史料。早在两千年前.司马迁作《史记》,就以《六经》为史料。他提出了“颁协《六经》异传,整齐自家杂语”的命题,广泛取材。但是,如果把四部典籍都视为历史文献.则是广义历史文献,它与一切文献没合区别,而失之于混淆;如果固守史部类日,必又失之于偏狭c“混而合之则不清.拘而守之则已隘”(章学诚:烛考释例女),即所谓“过犹不及”,太广大狭都是弊病。本书考察的历史文献,以狭义的支部典籍为主体,而概述广义的四部文献,别择其中的历史学史料文献.主次分明。中国历史文献的积累,有三个方面的重要途径。一是官府档案文书的积存,二是历史撰述的日增,三是史书以外的各种撰述的发展。

文献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运用一定的意义表达和记录体系,记录在一定载体的有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的知识。所谓文献,文,指有关典章制度的文字资料,献,指熟悉掌故的人。文献的基本要素是:1 有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的知识;2 一定的载体;3 一定的方法和手段;4 一定的意义表达和记录体系。人们通常所理解文献是指图书、期刊、典章所记录知识的总和。文献是记录、积累、传播和继承知识的最有效手段,是人类社会活动中获取情报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来源,也是交流传播情报的最基本手段。引证解释1 有关典章制度的文字资料和多闻熟悉掌故的人。《论语·八佾》:“ 夏 礼吾能言之, 杞 不足徵也; 殷 礼吾能言之, 宋 不足徵也。文献不足故也。”朱熹 集注:“文,典籍也;献,贤也,”宋 陆游 《谢徐君厚汪叔潜携酒见访》诗:“衣冠方南奔,文献往往在。”2 专指有历史价值或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元 杨维桢 《送僧归日本》诗:“我欲东夷访文献,归来中土校全经。”清 袁一相《睢阳袁氏(袁可立)家谱序》:“虽长老无存,文献莫考,而耳闻目见颠未可述,吾之忠贤子弟,其益绍前烈,共思葛蕾之诗。”清 王士禛 《香祖笔记》卷九:“余邑先辈,文献无徵,每以为恨,故于羣书中遇邑人逸事逸文,辄掌录之。”鲁迅 《书信集·致曹白》:“不过这原是一点文献,并非入门书。”徐迟 《哥德巴赫猜想》:“由于这些研究员的坚持,数学研究所继续订购世界各国的文献资料。” 文献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声频、视频等技术手段记录人类知识的一种载体,或理解为固化在一定物质载体上的知识。也可以理解为古今一切社会史料的总称。文献为情报工作的物质基础。

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著录参考文献可以反映论文作者的科学态度和论文具有真实、广泛的科学依据,也反映出该论文的起点和深度。科学技术以及科学技术研究工作都有继承性,现时的研究都是在过去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今人的研究成果或研究工作一般都是前人研究成果或研究工作的继续和发展;因此,在论文中涉及研究的背景、理由、目的等的阐述,必然要对过去的工作进行评价,著录参考文献即能表明言之有据,并明白交待出该论文的起点和深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为论文审阅者、编者和读者评估论文的价值和水平提供了客观依据。

是指有历史意义或研究价值的图书、期刊、典章等,是科学研究和技术研究结果的最终表现形式,是人们获取知识的重要媒介。文献一词最早见于《论语·八佾》。引证解释 有关典章制度的文字资料和多闻熟悉掌故的人。《论语·八佾》:“ 夏 礼吾能言之, 杞 不足徵也; 殷 礼吾能言之, 宋 不足徵也。文献不足故也。”朱熹集注:“文,典籍也;献,贤也,” 宋陆游《谢徐君厚汪叔潜携酒见访》诗:“衣冠方南奔,文献往往在。” 专指有历史价值或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元杨维桢《送僧归日本》诗:“我欲东夷访文献,归来中土校全经。”清 袁一相《睢阳袁氏(袁可立)家谱序》:“虽长老无存,文献莫考,而耳闻目见颠未可述,吾之忠贤子弟,其益绍前烈,共思葛蕾之诗。” 清王士禛《香祖笔记》卷九:“余邑先辈,文献无徵,每以为恨,故于羣书中遇邑人逸事逸文,辄掌录之。”鲁迅《书信集·致曹白》:“不过这原是一点文献,并非入门书。”徐迟《哥德巴赫猜想》:“由于这些研究员的坚持,数学研究所继续订购世界各国的文献资料。”[1]文献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声频、视频等技术手段记录人类知识的一种载体,或理解为固化在一定物质载体上的知识。也可以理解为古今一切社会史料的总称。文献称为情报工作的物质基础。起源(1)“文献”一词最早见于《论语·八佾》,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认为“文,典籍也;献,贤也”。[2]所以这时候的文指典籍文章,献指的是古代先贤的见闻、言论以及他们所熟悉的各种礼仪和自己的经历。《虞夏书·益稷》也有相关的引证说明“文献”一词的原意是指典籍与宿贤。(2)宋代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将文与献,作为叙事与论事的依据:“文”是经、史历代会要及百家传记之书;“献”是臣僚奏疏、诸儒之评论、名流之燕谈、稗官之记录,在他的影响之下,关于文献的认识,便只限于一般的文字记载,不能表达为文字记载的东西,则不能称之为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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