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发布时间: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从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不但包括专利,还有商标、版权(著作权)、厂名、制止不正当竞争、原产地名称等等

办公室人事司条法司国际合作司专利管理司保护协调司规划发展司 离退休干部部检查办公室 综合管理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部审查业务管理部自动化部党委审查业务部门初审及流程管理部机械发明审查部电学发明审查部通信发明审查部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化学发明审查部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实用新型审查部外观设计审查部专利文献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国知识产权报社中国专利信息中心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 中国知识产权协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中国发明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属于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四)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实施商标注册、专利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负责商标、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五)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扩展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副司局级):(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承担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工作。(二)条法司。协调提出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拟订、修改及有关知识产权对外谈判的方案。提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政策和授权确权判断标准,组织实施申请、受理、授权等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三)战略规划司。拟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和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审查、注册、登记计划。承担部门预决算和局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基建计划等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属于国务院管理。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设有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保护、专利代理、PCT、集成电路、文献服务、要闻动态、法律法规、国际合作等知识产权事务。  一、主要职责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二)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拟订专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三)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四)拟订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制订专利工作计划,审批专项工作规划,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五)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确权判断标准,指定管理确权的机构。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判断标准。制定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六)组织开展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按规定组织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  (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7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政策研究、政务公开以及局机关财务、行政事务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二)条法司  协调提出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拟订、修改及有关知识产权对外谈判的方案;拟订有关专利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订专利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和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和草案。组织拟订专利等确权及侵权谈判标准;拟订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  (三)保护协调司  承担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承办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承担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工作。  (四)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的事宜;承办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专利及有关的知识产权事项。  (五)专利管理司  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地方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  (六)规划发展司  组织拟订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局年度工作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拟订局年度财务计划,编报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制定计划、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审核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局重大项目组织论证和审核,监督计划执行;承担局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制订及监督等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国专利统计工作,负责专利统计信息的统一管理、编报和发布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事司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及有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事项;拟订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1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

我国确定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 2009年01月03日 09:26:48 来源:新华网 【字号 大 中 小】 【留言】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 新华网北京1月3日电(记者崔静)记者日前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我国目前已确定首批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旨在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帮助创新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紧张等难题。 获得首批试点资质的单位分别是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吉林省长春市知识产权局、湖南省湘潭市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江西省南昌市知识产权局。 据了解,试点单位将主要承担起九大任务,包括通过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贴息、扶持中介服务等手段,降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成本;在评估专业机构和银行之间搭建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等。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近年来发展较为迅速的新型信贷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质押物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等企业的无形资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紧张、加速知识产权市场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作用明显,对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也有促进。 有专家认为,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高自己的生存竞争力,是知识产权部门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马维野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地方服务,为企业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为副部级。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拓展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这些局里面,一般**总局为正部级机构,如体育总局、广电总局等,局为副部级,如知识产权局、统计局、林业局 等。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商标、专利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有专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和专利局局长是同一人。当时设立知识产权局的目的是准备将专利局、商标局和版权局合并为一个局,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合并成功,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只有专利局,商标局和版权局分属其他部门管理。

没有那个银行只有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评估和买卖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

没在那上班过,具体不清楚了,呵呵~不过下月22号有一场2015中国(深圳)知识产权商业运营峰会活动,很多知识产权界的专家学者参加,可以去了解下~

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有11个直属单位,专利局只是其中之一。1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3 机关服务中心 4 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5 专利审查协作中心 6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7 专利检索咨询中心 8 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9 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 10 专利复审委员会 11 知识产权出版社

行政机关 大多数人不是公务员,但是享受公务员待遇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为公务员编制

国家专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的要求建设设置了政务、服务、互动、政务公示、信息公开、专利申请指南、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成为发布保护知识产权信息、提供保护知识产权服务、进行保护知识产权交流的主要平台和阵地。其主要职责有:1、受国务院委托,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提出修订方案,并负责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参与制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2、依法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对复审、撤消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3、制订全国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指定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指导、协调地方、部门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5、制订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指导专利许可贸易;参与、指导以知识产权的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6、规划、推动专利法的宣传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专利代理人的考核和资格确认工作,审批专利代理机构,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7、管理国家专利文献,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指导部门、地方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加强专利信息向社会各个领域的传播,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8、管理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交流活动,参与和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9、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综合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北京代办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总  机:010-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2085588/5599、010-专利申请受理咨询:010-专利申请收费咨询:010-62085566/8166地铁可以做到西土城站哦,公交到北京电影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100088总  机:010-62083114客户服务中心:010-62085588/5599、010-62356655专利申请受理咨询:010-62085500专利申请收费咨询:010-62085566/8166地铁可以做到西土城站哦,公交到北京电影学院

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而专利管理司是知识产权局的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徐俊峰

复审委是主任,组长是案件审理的组长,就不一定是谁了,要看具体案件

本标准按照GB/T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维野、雷筱云、马鸿雅、刘海波、徐俊峰、唐恒、常利民、袁雷峰、张杰军、张艳、杨哲、黄晶、韩奎国、岳高峰。

  • 索引序列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综合处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徐俊峰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