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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期刊编辑学会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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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期刊编辑学会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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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库,维普,中国学术期刊网,超星,CNK,但是想用免费的很难,以前在学校数学建模时可以使用,那时免费,很好,很怀念,资料确实比百度、豆丁里面的含金量高

中国科技期刊学会是以广告运营、学术会议组织为主导产业的服务型学术机构,成立于2007年,最初是由各报刊社、杂志社、出版社等新闻单位和各界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旨在团结全国新闻战线上的采编人员,推动文化产业的教育和宣传工作,为我国传媒产业市场化发展夯实基础。经过几年来的服务性运作,不断发展壮大,现已成为集广告代理、报刊采编、图书出版为一体的商业型学会。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编辑出版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CJCR)源于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分析数据库,收录国内的中文、英文语种科技期刊(不包括港、澳、台)。1996年首次出版,每年出版一次。该报告收录的科技期刊也被社会上称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07年版收录了2006年出版的1723种期刊作为统计源。该数据库集文献检索、论文统计分析和引文统计分析于一体,主要功能有:查找国内发表的重要科技论文;了解各地区、部门、单位、作者以及各学科及基金资助论文发表的详细情况;开展科技论文的引文分析;进行期刊影响力评价;开展学科分析研究与评估等。由于其收录科技期刊时限长,数据量大,期刊评价指标设置全面,学科分布合理,来源期刊逐年进行动态调整,因而它所进行的文献计量学研究结果有一定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在核心期刊遴选中,由于文献计量学理论的局限性、数据采集的不完整性以及统计方法的不全面性,其研究结果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精密,因此只能起参考工具作用,不能作为检验期刊、衡量论文学术水平的绝对标准,过分夸大其作用只会带来负面影响。 近10年来,“核心期刊”被应用到职称评定、学术水平评价、学术管理和科研管理、人才评价、学位授予、科研人员绩效考核等方面。许多单位规定,科研人员、教师以及在读的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必须发表在本单位规定的“核心期刊”上才算数,还规定了年终业绩考核所要求完成的篇数;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数量达不到要求的研究生不能毕业,拿不到学位。只看期刊是否“核心”,而不考察发表的论文是否具有高的学术水平,是我国部分的高校、学术评价机构、科研管理部门不负责任的做法。 要说明的是:1)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从未承认过有核心期刊;2)《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每年出版一次,2008年版已经出版(售价150元),而百色学院图书馆网页的统计源期刊目录来源于2001年版,参考价值不大;3)既然学校有要求学生在统计源刊上发表论文,那学校一定有最新出版的《2008年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收藏,可到学校图书馆查询。 另外可点击下面链接下载“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速查手册(2007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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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计算得出。影响因子是以年为单位进行计算的。以1992年的某一期刊影响因子为例,IF(1992年) = A / B其中,A = 该期刊1990年至1991年所有文章在1992年中被引用的次数;B = 该期刊1990年至1991年所有文章数。影响许多著名学术期刊会在其网站上注明期刊的影响因子,以表明在对应学科的影响力。如,美国化学会志、Oncogene等。中国大陆各大高校(如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都以学术期刊的影响因子作为评判研究生毕业的主要标准。以1992年为例,计算某期刊在该年的影响因子:X=以1992年为基点、某期刊于1990和1991年在1992年全部被引用之论文总次数Y=以1992年为基点、某期刊1990和1991年全部论文发文量的总和IF1992年 =(X(1990年,1991年) / Y(1990年,1991年))扩展资料:影响因子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复合影响因子和综合影响因子两个指标。复合影响因子是指以期刊综合统计源文献、硕士学位论文统计源文献和会议论文统计源文献为复合统计源文献计算复合影响因子。综合影响因子是综合影响因子,主要指文学与科学的融合。它是从科技期刊和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的综合统计文献来源计算而来的两者都是基于统计年度的总被引用次数与前两年发表的期刊的总被引用次数之比。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影响因子

最可靠的查询方式是登陆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站,可以查询期刊/期刊社

中国科技期刊学会是以广告运营、学术会议组织为主导产业的服务型学术机构,成立于2007年,最初是由各报刊社、杂志社、出版社等新闻单位和各界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旨在团结全国新闻战线上的采编人员,推动文化产业的教育和宣传工作,为我国传媒产业市场化发展夯实基础。经过几年来的服务性运作,不断发展壮大,现已成为集广告代理、报刊采编、图书出版为一体的商业型学会。

可以在广电总局查询,当然最准确的还是新闻总署查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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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去cnki。这里也可以/journal,肯定能查到

如何区分省级、国家级期刊

期刊名称 中国科技教育期刊CN号 11-4765/N主管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单位 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文种 发行范围 公开 出版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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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期刊编辑学会官网

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简介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筹备于1981年,1986年10月30日国家科委(1986)第0758号文批复中国科协同意成立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12月4日中国科协(1986)第418号文正式接纳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加入中国科协。1987年3月5日我会正式成立。 1987年3月5日我会第1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翁永庆当选为理事长,鲁星当选为秘书长。 1991年4月14日至18日我会第2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江苏无锡举行,翁永庆当选为理事长,丁乃刚当选为秘书长。 1995年6月15日至21日,我会第3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山东长岛召开,会议选举孙枢院士为理事长,选举何世沅为秘书长。 2000年9月11日至14日我会第4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丁乃刚当选为理事长,李军当选为秘书长。 2004年9月6日至9日我会第5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丁乃刚当选为理事长,姚希彤当选为秘书长。 本会名称: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 英文名称:China Editology Society of Science Periodicals 本会会员:4315人 团体会员:786个 本会组织机构:学会下设办公室和十个工作委员会:组织、学术、青年、 国际交流、科普、教育、咨询开发、网络化、地方、医学 国际组织:已加入国际科学编辑联合会 出版物:《编辑学报》 学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姚希彤(主任) 张 霞 鲁平翁 郭砚青 刘智蓉 本会宗旨: 本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提倡辩证唯物主义,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团结广大科技期刊编辑工作者,研究科技期刊编辑出版的理论、技术和方法,交流经验,推动科技期刊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本会业务范围: (一)开展科技期刊编辑学的研究; (二)组织本学会的年会、专题讨论会、报告会等学术交流活动; (三)编辑出版科技期刊相关领域的书刊; (四)开展科技期刊编辑咨询工作; (五)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宣传贯彻科技期刊编辑出版的法令、法规和规范; (七)培训科技期刊编辑、出版、编务人员; (八)开展科技期刊的国际学术交流和考察活动,建立与国外同行间的友好联系; (九)向有关部门推荐人才; (十)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其它非营利性的业务活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736室 (100081) 电话:62147743(兼传真)、62103359 网址: E-mail: 。 一级还是二级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无中国科技期刊学会,有中国科技期刊编辑学会,该学会详情: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应该是国家级的

中国科技期刊学会是以广告运营、学术会议组织为主导产业的服务型学术机构,成立于2007年,最初是由各报刊社、杂志社、出版社等新闻单位和各界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旨在团结全国新闻战线上的采编人员,推动文化产业的教育和宣传工作,为我国传媒产业市场化发展夯实基础。经过几年来的服务性运作,不断发展壮大,现已成为集广告代理、报刊采编、图书出版为一体的商业型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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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示范章程修改,经本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编辑学会(英文译名为China Redactological Society,简称CRS)。第二条 本会由从事编辑工作、编辑研究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是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照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出版方针,开展编辑理论和编辑工作的研究,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本会在各项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 本会接受新闻出版署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地址在北京市。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组织编辑研究活动,制订研究工作计划,举行学术讨论会、报告会,推动国内编辑研究信息的汇集与交流。第七条 组织编写编辑学、编辑业务、编辑史及编辑管理等方面的著作并推荐出版。第八条 编辑出版编辑研究的学术性刊物。第九条 组织评论出版物的编辑质量。第十条 举办编辑人员培训班、进修班及编辑业务咨询服务活动,组织评选优秀编辑论文和编辑人才。第十一条 与国外出版编辑学会建立联系,增进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信息资料交流,吸取国外有用的经验,介绍我国的研究成果。第三章 会员第十二条 本会吸收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第十三条 会员条件:甲、个人会员:凡赞成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吸收为个人会员;(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编辑人员;(2)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编辑人员,工作有显著成绩、有编辑经验和研究能力、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过有见解的论文者;(3) 非专业编辑人员在研究编辑理论、编辑业务、编辑史等工作中作出成绩者。乙、团体会员:凡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出版社和独立的不属于出版社的杂志社、高等学校编辑出版学专业、全国性或省一级编辑出版专业性学术研究团体和组织,赞成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者,均可加入本会为团体会员。第十四条 入会手续:个人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属单位或会员(2人)介绍,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即可成为本会会员,并发给会员证。团体会员:凡符合条件的编辑出版单位及编辑学术研究团体,自愿申请,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第十五条 会员的权利:(1)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2)从事编辑工作和编辑研究成绩优秀者可获得适当的赞助、支持和奖励;(3)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4)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六条 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3)接受并积极参加本会委托开展或组织的有关活动;(4)为本会反映情况,为会刊提供稿件;(5)按规定缴纳会费(团体会员中的高校编辑出版学专业和高校学报,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免缴或少缴会费;个人会员会费的交纳办法另行规定),以资助学会开展活动。第十七条 退会和除名:(1)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2)会员连续两年(或两次)不交纳会费或长期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八条 本会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决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需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九条 本会理事会是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含常务副会长);常务理事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顾问若干人。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和工作任务:(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聘请顾问;(3)筹备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5)决定设立本会所属机构;(6)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7)领导本会开展学术活动:组织举办编辑学术讨论会、报告会和编辑业务交流会,邀请国内外学者作学术报告;组织有关编辑学科的著作、论文的撰写、编辑和出版;编辑出版会刊,和各地同行交流情况和研究成果,进行学习、考察;组织评论出版物的编辑质量,提供编辑咨询服务,维护编辑人员的正当权益。(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需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完成理事会的任务,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需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2)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3)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6)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新闻出版署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表决通过,报新闻出版署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2)协调、组织会内机构开展工作;(3)提名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4)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 经费来源:(1)会费;(2)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3)单位和个人的赞助;(4)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 本会会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 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新闻出版署和民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需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新闻出版署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需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新闻出版署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新闻出版署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会向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新闻出版署和民政部的监督下,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X年X月X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国编辑学会(英文译名为China Redactological Society,简称CRS)成立于1992年,是一个全国性、群众性的学术团体,是为了在现有的编辑行业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编辑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基础理论的研究,努力使编辑研究工作搞得更广泛、更活跃、更深入。学会总的要求是要通过理论和业务的研究,探索编辑工作规律和科学原理,建立编辑学的理论体系,为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出版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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