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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官网入口网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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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一、学院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34)二、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四、学院地址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城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主校区)五、招生对象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甘肃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具有甘肃省户籍的全日制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甘肃、四川、青海、宁夏、河南等省(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高中毕业生。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中职升学的考生,须符合我省2020年报名条件、具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六、招生类型学院招生类型分两大类:普通高考招生和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其中普通高考招生包括公安专业、普通专业和建档立卡贫困专项招生等类别;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包括综合评价和对口中职升学招生。七、招生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及分省(区)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和我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数为准。八、招生条件(一)公安专业1、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户籍在甘肃省;(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2、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3至3之间,女性在1至7之间;(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8及以上;(4)色觉:无色盲、色弱。3、体能测评凡报考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2秒,女性≤4秒;(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05米,女性≥5米;(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以上4个项目需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4、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为英语。在新生入学1月内,我院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学生档案审核、考察复审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二)普通专业报考普通专业考生的身体条件除视力要求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五分记录4(小数记录25)且矫正视力0以上外,其余身体条件同公安类专业招生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2厘米及以上至185厘米及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及以上至175厘米及以下,无色盲、色弱和斜视。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由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对照我院公安专业招生其他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予以专业调整或退学。九、录取规则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各类招生批次与录取如下:(一)公安专业招生公安类专业在本科批次结束后,普通高职(专科)批前投档录取。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依次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二)普通专业招生建档立卡贫困专项考生在普通高职(专科)批前投档录取;普通专业文理生在高职(专科)批投档录取。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依次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30%。(三)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依次录取。(四)对口中职招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为:专业基础、公共基础、专业技能。十、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3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警苑大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4〕1072号)文件规定,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收取。制服费按标准收取。另外,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等合作培养专业的学生,按照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的“订单式培养、定向就业”协议议定的标准收取专业技能培训、考证等费用。十一、学生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十二、奖励和资助我院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并设有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种类丰富的院内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奖、助、贷、补、勤”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除后顾之忧,保障顺利完成学业。十三、毕业和就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公安类专业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有关规定,学生毕业时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统一招警考试。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和网络舆情监测等专业毕业生依照学院与北京、上海等地相关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择优安置就业;司法警务、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信息安全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可根据学院与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等地人社部门达成的意向性毕业生就业意见双向选择就业;上述专业毕业生也可以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自主择业。近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0%以上。十四、联系方式学院官网:学院招生办电话:19993132725 19993132726(工作日内09:00-16:20)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931)568332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邮编:730200十五、 附则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你用Google搜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第二条就是官网。但是不知何故打不开。关于2010年招生、收费等的信息在第四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是专科层次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隶属甘肃省公安厅。 学院坐落在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169号,占地面积182 亩。现已开设刑事侦查、警察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经济犯罪侦查、禁毒6个专业和计算机应用、刑事技术、特警3个专业方向,综合规模为2500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目前就业已不分配,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才能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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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现有专、兼职教师8人,其中副教授4人,讲师3人,助教1人。主要承担学院在校生《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近现代史纲要》、《警察伦理学》、《形式与政策》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理论教学部从学院的教学实际出发,围绕教书育人这个中心,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生活、贴近学生,采用教学互动、课堂辩论、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充分发挥了“两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在教学、科研和实践等工作方面齐头并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03-200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学院先进集体,一名教师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和优秀授课教师;组织编写出版了《公安干警职业道德》、《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原理论》、《形势政策素质教育热点问题》等教材,编写印制了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训练试题,先后在《公安研究》、《卫生职业教育》、《兰州学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张苏云同志撰写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脉相承”的辩证关系》一文,荣获中国政策研究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实践者”征文活动二等奖;2002年11月,指导学生参加甘肃省大学生“看成就、颂党绩”演讲比赛中一名学生荣获第一名,两名学生荣获优秀奖。2005年4月指导学生参加甘肃省大学生“弘扬民族精神”演讲比赛中一名学生荣获第三名,两名学生荣获优秀奖。2004年参加甘肃省直机关“爱国主义知识电视大奖赛”比赛中有理论部教师参加组成的代表队荣获竞赛第三名。基础课教学部现有专职教师11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6人。同时,外聘兼职教师10余人。 基础课教学部承担学院《大学语文》、《公安秘书学》、《公安文书写作》、《公安实用英语》、《犯罪心理学》、《社会学》、《演讲与口才》、《逻辑学》、《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等课程的教学任务。此外,还承担各级各类公安民警培训班的基础课教学任务,以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函授班和公安自考本科的教学任务。基础课教学部在完成繁重教学任务的同时,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先后对《大学语文》、《公安秘书学》等课程进行尝试性改革,编写有《公安应用写作》、《新编公安应用写作》、《大学人文导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10余部教材,其中《新编公安应用写作》获得第三届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材优秀奖;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论甘肃公安民警素质》一文获得中国公安系统征文二等奖;承担公安部软科学研究项目一项。同时还开展犯罪心理测试研究,并经常帮助基层公安机关进行实案测试,有力地促进了学院与实战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业余时间部分教师还指导学生编发校报《警苑》,指导学生参加甘肃省普通话及英语演讲比赛,多次获得一等奖,并有学生荣获普通话形象大使称号。法律教学部现有教师11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助讲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5人,本科学历6人。 法律教学部不仅承担学院的宪法、法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和行政法等法律课程以及各级各类公安民警培训班法律法规的教学任务,还担负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函授班及公安自考本科的授课任务。法律教学部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教研成果,组织编写和参编教材10余部。其中《经济犯罪的构成与认定》和《经济犯罪侦查与实务》分别获得甘肃省高校社科二、三等奖,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并多次受到上级部门和学院的表彰奖励。侦查系现有专职教师11人,其中副教授3人,讲师8人。主要承担学院在校生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等三个专业的《侦查总论》、《犯罪现场勘查》、《经济犯罪侦查》、《毒品犯罪侦查》、《侦查讯问》、《侦查业务综合模拟演练》、《金融犯罪案件侦查》、《涉税犯罪案件侦查》、《司法会计学》、《禁毒法制》、《毒品案件侦查》、《毒品犯罪预防与控制》等课程的教学任务。侦查系顺应刑侦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结合经济犯罪的新动向和毒品犯罪在甘肃省比较猖獗的实际,遵循警察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紧紧围绕培养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公安实践,采取案例、模拟、互动等教学方法和“三贴近”(贴近实践、贴近学生、贴近一线)的实训方式,加强和改进了专业课的教学,达到了较好的效果。侦查系在狠抓教学和系部建设的同时,实施教学、科研和实践齐头并进方略,先后组织编写、参编并出版了《侦查讯问实训教程》、《经济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实务》、《刑事技术教程实验指导》、《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等5部教材,在《兰州大学学报》、《高等理科教育》、《中国刑事警察》、《卫生职业教育》、《中国刑警学院学报》、《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新疆公安专科学校学报》、《贵州警察职业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有5名教师被评为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课教师。警体课教学部现有专职教师10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讲师3人,助教2人。 警体课教学部主要承担在校生和甘肃省公安机关各级各类培训班的《擒拿格斗》、《手枪射击》、《警察查缉战术》、《警务实战技能与体能》课的教学与训练,负责组织全院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各种竞赛活动。警体课教学部在加强学生和在职民警警务实战技能训练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成绩,先后被中国前卫体协授予“群众体育先进集体”,被甘肃省公安厅授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大练兵先进集体”。1人被中国前卫体协评为“群众体育先进个人”,2人分别被国家体育总局和甘肃省教育厅授予“全国优秀裁判员”和“优秀教练员”称号,1人被甘肃省体育局评为“全省体育先进个人”,6人被甘肃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教官,5人被评为学院优秀教师。在严谨教学与训练的同时,警体部积极鼓励和督促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先后出版了《警用手枪射击实用教程》、《警察查缉战术指导与训练》、《中国警察擒敌制胜技术》、《警察徒手制胜术》、《人民警察查缉战术实战技能演练》等教材,出版了《警察缉捕防暴技术》系列光碟5盒10张。其中黄肃扬教授主编的《警用手枪射击实用教程》和张飞虎副教授撰写的《出奇制胜》、《以巧制胜》等系列文章分别荣获2003年甘肃省职业教育优秀教材和优秀科研成果奖。有30多篇论文分别发表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兰州大学学报》等各级学报、杂志、论文集上,其中有5篇获得优秀论文奖。治安管理系现有教师13人,其中副教授4人,助讲1人,另有客座教授2人。现开办有治安管理、治安管理(特警方向)、道路交通管理等3个专业,建有模拟派出所、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4个实践教学实验室。 治安系在教学当中突出实践教学活动,紧密结合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专业课程学习与公安实战的实际,设计各个时段的教学内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贴近实战的实践性教学体系,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得到了公安部、甘肃省公安厅和学院的奖励,数名教师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全国公安机关教育训练个人”、学院的“优秀教师”和“优秀课教师”等。在《公安研究》、《公安大学学报》、《兰州大学学报》等各级学报、杂志、论文集上发表专业论文60余篇,其中20余篇获优秀论文科研奖。其中,李骥副教授撰写的《浅谈模拟派出所教学》荣获2003年甘肃省职业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中国西部欠发达地区社会治安特点及对策》荣获荣获中国警察学会主办“西部大开发与公安工作理论研讨会”优秀三等奖。主编、参编各类专业教材15部,其中李骥副教授主编的《公安派出所简明教程》荣获2003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教材优秀成果2等奖,《公安民警中级培训教材简明教程》、《治安管理简明教程》、《公安派出所工作简明教程》等教材被定为甘肃省公安机关岗位练兵教材。公安技术系现有专兼职教师9名,其中副教授3人,讲师6人,建有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图像技术、理化检验、法医、物证技术等5个实验室,配备了先进的多波段光源、文件检验仪、图像处理系统、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红外紫外照相系统等教学实验仪器,主要承担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公安图像技术、理化检验和法医学等课程的教学任务。2001年9月,经甘肃省公安厅批准,成立了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展刑事科学技术研究,并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公安技术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学、科研与办案相结合,在努力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同时,积极为公安工作服务。发表了《“五四”式手枪射击点推断方法研究》、《枪支上汗液手印“520”胶显现过渡的处置》、《计算机指纹输入中取指框的运用》、《套模签名案件的检验》等多篇科研论文,接受甘肃省基层公安机关委托鉴定的各类案件近百起,既解决了基层的技术难题,也锻炼了教师,有力地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警察管理系现有专兼职教师7名,其中教授1名,副教授3名,讲师3名,主要承担《公安管理》、《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组织行为学》、《监狱管理》、《公安决策学》、《行政管理》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2003年,按照学院的安排部署,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警察管理系以公务员考试为工作的突破口,对公务员考试的有关课程教学率先进行了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近三年的甘肃省公务员招警考试中,学院学生《公安基础知识》课的考试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得到了学院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为了充分体现警察高职教育特色,以科研促教学,警察管理系教师主持完成了省级课题2项,申报部级课题3项,院级课题2项,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德育》、《中国科教博览杂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兰州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警察院校学生政治思想教育的心理障碍及排除》一文获甘肃省教育厅颁发的教学成果三等奖。另有10篇论文在“三北”会议、甘肃哲学年会、甘肃警学会等会议上获奖。计算机系现有教师5人,其中副教授3人,助讲2人,承担着全院各类计算机课程的教学任务及学院校园网络的建设、维护及服务工作。 在2003年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甘肃考区)一级考试中,学院学生取得了总体合格率为1%的突出成绩;在2004年“甘肃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FP)”考试中获专科组第一名,并荣获全省计算机竞赛“神速杯”一等奖;在2005年甘肃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竞赛(专科一级组)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其优秀率、良好率、通过率均为第一。计算机系建成了校园网,并开通了公安网和互联网,为实现校园信息数字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教师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以优质的服务完成了全院办公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使设备发挥了最大效益。全系教师共主编、参编计算机教材5部,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在教学改革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校代码是12834。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代号编排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是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核准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历史沿革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9月的甘肃人民公安学校。1949年9月,甘肃人民公安学校成立。1978年9月8日,甘肃省公安学校恢复建校。1980年9月2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甘肃省公安学校改名为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1986年初,甘肃省公安学校由榆中县高家湾迁到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2001年7月,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建立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08年9月,甘肃省编委批准将学院升格为副厅级建制。2013年11月,开始筹建新警院。2014年3月1日,甘肃省政府正式批准警院改扩建工程。2015年6月3日,甘肃省公安厅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召开筹备成立甘肃警察学院动员大会。2016年11月1日,甘肃省公安厅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魏家庄新校区隆重举行第一次升国旗仪式,标志着学院魏家庄新校区落成启用。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总占地面积将近2000亩,校舍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学生4000余人。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11个公安司法类专业、6个非公安类专业。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设有情报侦察系、刑事侦查系、治安系、法律系、基础教学部、警务技能训练部、科研处、实验实训部、图书馆等9个教学训练机构,政治处、纪委(监察室)、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6个行政机构和培训中心1个直属机构。师资队伍截至2018年6月,学院有专任教师2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90人(正高职称15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31人。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治安系2013年治安管理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有多名教师先后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情报侦察系叶兰萍主任在2010年荣获公安部“全国公安模范教育训练工作者”荣誉称号、李永康副教授在2005年、2006年被甘肃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教官”荣誉称号,法律系有1人为省级学科带头人。科研成就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法律系教师在中国国内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治安系教师主持省公安厅、教育厅等厅级科研项目8项、发表专业论文120余篇、主编著作3部;刑事侦查系教师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专业论文60余篇、主持和参与完成省部级、市厅级科研项目6项。教学建设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各专业及公共课程实验实训室40个,训练场(馆)12个,与基层公安机关建立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42个。学术资源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图书馆藏纸质图书59万册,电子图书6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个。《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是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主办发行的省级季刊,被中国知网全文收录期刊,该刊主要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学术交流2017年10月24日,学院邀请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民族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兰州大学宗教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传斌为学院师生作了以“当代世界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为主题的学术报告。校徽校徽主体图案借用最新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徽图案(盾牌与松枝),警徽图案传达“学院”的基本特征,甘肃地图图案传达“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信息,代表兰州位置的一点传达“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所在位置。特色专业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1个公安部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安部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治安管理省级特色专业: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和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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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什么时候报名我不清楚,但是你可以去跟周围有在学校读书的师兄师姐了解一下,因为每年学校都为给那些招生考进来的学生一些关于学校招生的资料。

甘肃省专科院校共有11所院校,分别是以下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网址: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网址: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校网址:-/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网址:甘肃机械电子职工大学 ;学校网址: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网址:HTTP:E-mail: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网址: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网址: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网址: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网址: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网址:拓展资料:专科院校,指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进行专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而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高职和高专都属于普通高等教育中的专科层次。两者培养目标是统一的,在完全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出一批具有大学知识,而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其知识的讲授是以能用为度,实用为本;两者招生是并轨的,学生待遇是相同的。不同的地方在于,在教育内部经费体制上有所不同。专升本科定义大专升本科有三种情况:统招专升本、自考专升本和成教专升本。大专毕业自考本科属于我国承认,社会认可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时条例》条例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相一致。”我国相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同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一样的待遇。自考本科同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一样,可以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考试、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出国留学等。据了解,加拿大、英国、美国、韩国等近三十个国家均承认我国自考学历证书,接受我国自考本科毕业生报考出国留学,报考条件已经降为没有学士学位证书也可以出国留学了。自考是一个艰苦的学习过程,难度仅低于普通高校考试,自考本科锻炼了考生的学习能力、恒心、毅力及自我控制能力,由此可见自考本科的含金量。自1981年开办以来,自考为我国培养了三百多万专本科毕业生,他们其中近两成工作得到了升迁。类型专升本的本科毕业证含金量高于大专的的含金量!底下分析一下几种转、接、升的本科的途径1、统招专转本统招专转本考上后需要再读2年本科(全日制学习),属于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已纳入高招计划。其文凭的认可度在专升本中是最高的。自06年起,211、985工程院校已停止招收统招专升本,各省统招专升本招收比例严格控制在当年应届专科毕业生5%内,并纳入高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再收取8000元赞助费,实行和普通本科生平价费用。2、自考专接本自考专接本是自考性质的本科,即独立本科段。自考专升本一般称为专套本,因为其学习形式自由,报考时间和专业不受限制,文凭认可率相比后2者认可度要高,所以很受学生欢迎。形式也可以高起本。同等学历毕业生即可,办学形式有学校办学和社会助学。3、成考专升本成考专升本即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考),参加国家统一的入学考试,考试通过比较容易,录取率高。成人高考分为专科阶段和专升本阶段,每年一次报考机会。4、网络教育专升本网络教育也是国家一种高等教育制度,其性质大体和成人高考差不多,也是需要入学考试,但区别是学校自己命题和阅卷,分春秋季招生。5、开放教育专升本开放教育是通过自学、面授、计算机网络、卫星电视等现代传媒技术进行学习,参加国家安排的统一考试,获得专科本科学历,只需具备要求相关学历,参加地方电大的入学测试方可入学,面向人群较广,实行宽进严出的政策。报名流程①、参加远程教育专升本报名的考生应该携带身份证、其他学历证明和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到学历总招生办(广州天河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金华园区7楼C704-C706室)办理报名手续。②、按照学历总招生办工作人员的引导进行缴费,获得考试通知单。③、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历总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参考资料--专科百度百科参考资料--专科院校百度百科

甘肃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甘肃中医药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大学兰州商学院甘肃农业大学交通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天水师范大学陇东学院河西学院

他们学校网站没发布相关招生简章,应该是没有。往年也没看到有单招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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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前身为1949年9月创建的“甘肃人民公安学校”。 1978年9月,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建立“甘肃省公安学校”,1980年9月更名为“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2001年7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院由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1学院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甘肃省唯一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是全省公安队伍教育训练的主阵地,是全省公安机关实战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和在职公安民警的培训基地。2004年4月,学院通过了甘肃省教育厅组织的首届毕业生教育质量评估;2010年12月,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人才培养评估。12015年6月3日,甘肃省公安厅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召开了筹备成立“甘肃警察学院”动员大会。22016年3月2日,甘肃省公安厅在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宣布院领导班子调整任职决定,任尔昕任厅党委委员、警院党委书记、院长。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如下图所示:专业每年都会有轻微变更,具体还是需要看学院官网来填报的。一、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设有情报侦察系、刑事侦查系、治安系、法律系、基础教学部、警务技能训练部、科研处、实验实训部、图书馆等9个教学训练机构,政治处、纪委(监察室)、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6个行政机构和培训中心1个直属机构。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现有大砂坪和皋兰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超过2000亩,该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另外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建有安检安防、合成作战、经济侦查、电子物证、痕迹检验、DNA等40多个实验实训场所,各类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还建有训练场(馆)12个,与基层公安机关建立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43个。图书馆藏图书80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个。三、如果从就业角度出发,非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莫属。甘肃唯一的专科全日制公安院校。虽然说是专科学校,但由于公安专业可以参加公安联考,入警率非常高,平均在90%以上,部分专业甚至是100%入警。可以这么说,只要你进入甘警职院公安类专业,而且有一颗当警察的心,基本上都能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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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校代码是12834。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代号编排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是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核准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历史沿革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9月的甘肃人民公安学校。1949年9月,甘肃人民公安学校成立。1978年9月8日,甘肃省公安学校恢复建校。1980年9月2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甘肃省公安学校改名为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1986年初,甘肃省公安学校由榆中县高家湾迁到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2001年7月,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建立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08年9月,甘肃省编委批准将学院升格为副厅级建制。2013年11月,开始筹建新警院。2014年3月1日,甘肃省政府正式批准警院改扩建工程。2015年6月3日,甘肃省公安厅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召开筹备成立甘肃警察学院动员大会。2016年11月1日,甘肃省公安厅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魏家庄新校区隆重举行第一次升国旗仪式,标志着学院魏家庄新校区落成启用。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总占地面积将近2000亩,校舍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学生4000余人。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11个公安司法类专业、6个非公安类专业。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设有情报侦察系、刑事侦查系、治安系、法律系、基础教学部、警务技能训练部、科研处、实验实训部、图书馆等9个教学训练机构,政治处、纪委(监察室)、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6个行政机构和培训中心1个直属机构。师资队伍截至2018年6月,学院有专任教师2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90人(正高职称15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31人。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治安系2013年治安管理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有多名教师先后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情报侦察系叶兰萍主任在2010年荣获公安部“全国公安模范教育训练工作者”荣誉称号、李永康副教授在2005年、2006年被甘肃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教官”荣誉称号,法律系有1人为省级学科带头人。科研成就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法律系教师在中国国内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治安系教师主持省公安厅、教育厅等厅级科研项目8项、发表专业论文120余篇、主编著作3部;刑事侦查系教师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专业论文60余篇、主持和参与完成省部级、市厅级科研项目6项。教学建设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各专业及公共课程实验实训室40个,训练场(馆)12个,与基层公安机关建立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42个。学术资源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图书馆藏纸质图书59万册,电子图书6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个。《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是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主办发行的省级季刊,被中国知网全文收录期刊,该刊主要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学术交流2017年10月24日,学院邀请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民族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兰州大学宗教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传斌为学院师生作了以“当代世界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为主题的学术报告。校徽校徽主体图案借用最新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徽图案(盾牌与松枝),警徽图案传达“学院”的基本特征,甘肃地图图案传达“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信息,代表兰州位置的一点传达“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所在位置。特色专业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1个公安部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安部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治安管理省级特色专业: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和治安管理

并案侦查是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将判断为同一犯罪主体的系列案件联系起来,实行合并侦查的一种侦查措施它是各地侦查机关在与犯罪活动长期斗争中逐步总结创造出来的一项侦查措施实践证明,当前犯罪活动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日趋严重的情况下,仍然采取发生一宗案件组织一次侦破的方式已不能适应实际斗争的需要因此,并案侦查措施应运而生,它克服了个案侦破的短处,突破个案侦查的局限,是对付系列性案件,流窜犯罪活动和有组织犯罪的有效措施与其他侦查措施比较,并案侦查具有以下特点:  (一)犯罪主体的同一性和案件的系列性  犯罪主体是指犯罪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单位或法人对于串并起来的两起以上犯罪案件,从犯罪主体来讲,必须是同一犯罪嫌疑人,或者同一犯罪集团(团伙),这是串并案件侦查的前提和基础所谓案件的系列性是指案件与案件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即是说,被联结起来的多宗犯罪案件性质相同,作案方式,方法相似或相同,或者虽然案件性质不同,但是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相近,犯罪手段,侵害对象或其他犯罪特征相似或相同的所以,犯罪主体的同一性与案件的系列性,是实施并案侦查的基本条件,也是区别于个案侦查的基本特征,并案侦查主要适用于同一犯罪主体连续实施的犯罪,既包括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的相同类型的犯罪案件,也包括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的不同类型的犯罪案件,其范围非常广泛但是,并案侦查不适应一次性犯罪或不同犯罪主体的犯罪此外,还应指出,系列案件的连发性,有的表现强烈明显,有的较弱,如有的间隔几小时,几天,有的数月,有的跨年度  (二)情报的集中性与对策运用的针对性  要破获案件,"知彼"是首要的一般而言,犯罪分子作案越多,暴露也多,暴露的深度与广度逐步增大并案后,原本分散于各案的零星散乱的犯罪痕迹和物证,侦查线索等犯罪信息情报被全面集中起来了,因而犯罪信息量大幅度增加,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暴露相对充分,可资分析推断的依据随着丰富起来了侦查机关在将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甚至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各案串联并案的过程中,必然要汇集各案犯罪信息,并进行去粗存精,去伪存真,去表存里的认真研究在这过程,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对犯罪活动情况的认识在逐渐深化且贴近实际情况,即达到了"知彼",切实掌握敌情的要求因此,虽然并案侦查之后,承办的是一批既有内在联系又有区别的案件,侦查方法比个案侦查要复杂,但是,由于了解了敌情,同时也集中了各方侦查干将,拓宽了侦查视野,集思广益,开辟了新的侦查途径;还聚结了各方技术技能,所以可以大大提高认识,分析,判断案件情况的准确度,增加了综合使用各种侦查措施的能力,使采取的措施更具针对性,加快侦查破案的进程  (三)组织活动的协同性与侦查措施的综合性  并案侦查之后,打破了个案侦查的破案方式,也突破承办案件单位独立作战的局面它是根据侦查需要,组织涉案的地区和单位,抽调强兵干将联合形成破案力量,有效调动各个地区和业务部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整体功能尤其是对付流窜性,跨区域性,职业性和暴力性犯罪,如果仍沿用过去个案侦查方式,以发案单位辖区为侦查范围,不仅侦查效益差,还很难破获案件,更难深挖余罪,只有并案侦查,充分做好协调工作,才有可能提高侦查效益措施实施的综合性,是指在并案侦查的整个过程,侦查主体针对侦查态势的需要,以侦查策略为指导,把握侦查时机,选择多种侦查措施和手段组合形成侦查方案进行破案如在所确定的侦查方向和范围内,摸底排查侦查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又针对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确定预防和守候的重点部位进行伏击,以抓获现行等项措施综合实施;如在对犯罪物证调查的同时展开情报资料检索以及对犯罪痕迹的检验鉴定,发现侦查线索等措施综合运用这样,可以扩展侦查线索来源,加快破案步伐  并案侦查作为一项重要的侦查措施,在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能够以正确的理论指导为基础,会为侦查破案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分子所实施的两起以上的系列案件进行并案侦查,可以降低侦查成本,改变单一案件单一侦查、分散经营、个子为战的侦查格局,集中侦查力量,实施联合作战,减少重复劳动,节省侦查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所以,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并案侦查的定义、特点、实施条件和意义显得尤为重要。然而,作为一项重要的侦查措施,并案侦查在实践过程中也存有种种缺陷,这就要求我们认识缺陷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努力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益。  一、并案侦查的定义及特点  并案侦查是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将判断为同一犯罪主体的系列案件联系起来,实行合并侦查的一种侦查措施它是各地侦查机关在与犯罪活动长期斗争中逐步总结创造出来的一项侦查措施实践证明,当前犯罪活动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日趋严重的情况下,仍然采取发生一宗案件组织一次侦破的方式已不能适应实际斗争的需要因此,并案侦查措施应运而生,它克服了个案侦破的短处,突破个案侦查的局限,是对付系列性案件,流窜犯罪活动和有组织犯罪的有效措施与其他侦查措施比较,并案侦查具有以下特点:  (一)犯罪主体的同一性和案件的系列性  犯罪主体是指犯罪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单位或法人对于串并起来的两起以上犯罪案件,从犯罪主体来讲,必须是同一犯罪嫌疑人,或者同一犯罪集团(团伙),这是串并案件侦查的前提和基础所谓案件的系列性是指案件与案件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即是说,被联结起来的多宗犯罪案件性质相同,作案方式,方法相似或相同,或者虽然案件性质不同,但是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相近,犯罪手段,侵害对象或其他犯罪特征相似或相同的所以,犯罪主体的同一性与案件的系列性,是实施并案侦查的基本条件,也是区别于个案侦查的基本特征,并案侦查主要适用于同一犯罪主体连续实施的犯罪,既包括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的相同类型的犯罪案件,也包括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的不同类型的犯罪案件,其范围非常广泛但是,并案侦查不适应一次性犯罪或不同犯罪主体的犯罪此外,还应指出,系列案件的连发性,有的表现强烈明显,有的较弱,如有的间隔几小时,几天,有的数月,有的跨年度  (二)情报的集中性与对策运用的针对性  要破获案件,"知彼"是首要的一般而言,犯罪分子作案越多,暴露也多,暴露的深度与广度逐步增大并案后,原本分散于各案的零星散乱的犯罪痕迹和物证,侦查线索等犯罪信息情报被全面集中起来了,因而犯罪信息量大幅度增加,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暴露相对充分,可资分析推断的依据随着丰富起来了侦查机关在将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甚至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各案串联并案的过程中,必然要汇集各案犯罪信息,并进行去粗存精,去伪存真,去表存里的认真研究在这过程,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对犯罪活动情况的认识在逐渐深化且贴近实际情况,即达到了"知彼",切实掌握敌情的要求因此,虽然并案侦查之后,承办的是一批既有内在联系又有区别的案件,侦查方法比个案侦查要复杂,但是,由于了解了敌情,同时也集中了各方侦查干将,拓宽了侦查视野,集思广益,开辟了新的侦查途径;还聚结了各方技术技能,所以可以大大提高认识,分析,判断案件情况的准确度,增加了综合使用各种侦查措施的能力,使采取的措施更具针对性,加快侦查破案的进程  (三)组织活动的协同性与侦查措施的综合性  并案侦查之后,打破了个案侦查的破案方式,也突破承办案件单位独立作战的局面它是根据侦查需要,组织涉案的地区和单位,抽调强兵干将联合形成破案力量,有效调动各个地区和业务部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整体功能尤其是对付流窜性,跨区域性,职业性和暴力性犯罪,如果仍沿用过去个案侦查方式,以发案单位辖区为侦查范围,不仅侦查效益差,还很难破获案件,更难深挖余罪,只有并案侦查,充分做好协调工作,才有可能提高侦查效益措施实施的综合性,是指在并案侦查的整个过程,侦查主体针对侦查态势的需要,以侦查策略为指导,把握侦查时机,选择多种侦查措施和手段组合形成侦查方案进行破案如在所确定的侦查方向和范围内,摸底排查侦查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又针对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确定预防和守候的重点部位进行伏击,以抓获现行等项措施综合实施;如在对犯罪物证调查的同时展开情报资料检索以及对犯罪痕迹的检验鉴定,发现侦查线索等措施综合运用这样,可以扩展侦查线索来源,加快破案步伐。  二、实施并案侦查的意义  (一)能达到对犯罪信息的综合利用,有利于充分认识犯罪现场  犯罪嫌疑人在系列性犯罪过程中,尽管不断采取各种反侦查手段,但是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总会留下蛛丝马迹和有价值的物证材料。就单一案件来讲,现场的痕迹物证只能反映作案人的某些个体特征,但如果将有关联的系列案件中所有的现场信息资料串联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就能从整体上达到对作案人的个体特征、作案特征等全面性的认识,从而为制定侦查计划、确定侦查方向创造条件。  (二)能科学、合理的配置侦查资源  由于目前系列性案件呈现日益攀升的趋势,犯罪嫌疑人在某一地区连续作案多起的现象已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单一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在警力使用配置上显然不足。但如果把这些相似的案件串并起来,从单一地区或从区域协作侦查来讲,把有效的警力组织起来,进行专案展出,就能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这样不仅能减少大量的重复侦查工作,而且能达到对犯罪信息的共享,提高侦破工作的效率。  (三)有利于选择侦破案件的最佳突破口,牢牢掌握侦查工作的主动权  将系列案件串联起来,将有利于利用痕迹物证进行查档(指纹识别系统)、辨认、阵地控制、追缉堵截的呢个侦查措施的综合运用,而且使侦查手段的切入点增多。在侦查过程中,一旦某个环节有所突破,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能提高公安刑侦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  目前,随着城市流动人口犯罪不断增多,作案已不受地域条件的限制,这就要求刑侦部门必须克服时间、空间的限制,要广泛搜集各种犯罪信息,联合各发案地的侦查力量和相配合,有效减少时间、空间距离给侦查工作所带来的困难,从而共同提高打击犯罪的能力。  三、实施并案侦查的条件  实施并案侦查的条件,是指能够判断两起或两起以上犯罪案件是同一个人或同一伙人所为的具体根据。这种根据主要包括:  (一)现场相同或相关的痕迹、物证  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在现场留下来的手印、足迹、工具痕迹、弹头、弹壳、枪弹痕迹等痕迹或物证,可以通过技术鉴定作出同一认定的肯定性结论,这是并案侦查中最为有效的并案条件。  如果不同现场的痕迹或物证具有某种直接联系,如此案现场出现的物品是彼案现场丢失的物品,这种情况也可以作为并案侦查的条件。  (二)相同的犯罪行为人体貌特征  强奸、、抢劫等案件,被害人与犯罪行为人往往有一定时间的正面接触,能够提供犯罪行为人的体貌特征。也有一些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在作案工程中或作案前后会被其他一些人员所目击。人的体貌特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相对稳定性,如果先后发生的若干起刑事案件中犯罪行为人体貌特征相同或相似,也可以作为并案侦查的条件。  (三)相同的犯罪手段  受犯罪行为习惯的支配,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时,往往使用相同的犯罪手段,如表现在选择现场出入口、破坏方法、作案过程、伪装现场方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相同点或相似性。  (四)相同、相似或相关的其他犯罪要素方面  犯罪分子选择的犯罪时间、犯罪空间、犯罪对象、犯罪部位等犯罪要素方面的相同、相似或相关性,也可以作为并案侦查的条件。  (五)案件之间无形的内在联系  案件之间无形的内在联系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盗枪犯罪或抢枪犯罪与持枪犯罪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又如,一起案件被盗走某件物品,这种物品只有配上另一种物品才能发挥效用,而另一起案件中被盗走的正是另一种物品。尽管两起案件在痕迹、手段等方面可能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之处,但也可考虑实施并案侦查。  四、并案侦查工作实践缺陷分析  (一)对并案侦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待提高  过去,并案侦查被视为一般的战术措施,处于犯罪对策的微观层次,在运用中较为被动,视野也比较狭窄,其作用未被充分发现、发挥。实际上,并案侦查在案件侦破中的预控作用、发掘隐案作用以及提高破案速度和质量等方面的作用还有巨大的潜力可以挖掘。联系形势来看,近年来犯罪的串联性、系列性及其严重发展趋势成为刑事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从我国比较典型的系列侵财犯罪(如盗窃案件)来看,不仅数量有猛增,而且性质上也是越来越恶劣,更严重的是其他一些犯罪形式如抢劫、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也开始出现系列化的趋势。面对新的形势,并案侦查措施应该成为当前和未来的一个重大犯罪对策。  (二)并案侦查的时空跨度观念有待提高  犯罪分子反复多次作案的时间间隔少则几小时,几天,多则几月,甚至跨年。从过去的实践来看,间隔短的容易做到及时并案,间隔长的则容易忽视。这反映出侦查主体纵向并案意识不强。应该看到,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或因有伤、病在身,或慑于“专项整治”声威等,都会延长作案时间间隔。因此,要加强具有并案特征的犯罪情报的搜集、整理、分析和研判,拉大时间纬度和跨度。随着交通条件的日益便捷,进行大地域跨度的流窜是犯罪分子逃避打击的偏好手段。犯罪分子在单位时间里流窜的空间越来越大,侦查主体的空间并案意识必须相应加强。  (三)对同一犯罪主体的认识有待提高  并案侦查针对的是同一犯罪主体所作的多起案件。但所谓同一,不是绝对的。一定的犯罪主体在实施多次犯罪中,可能会有变化。例如或单独作案,或结伙作案;其作案人数的多寡或参与者的更替并不一定稳定。在刑事犯罪中,非集团性的一般犯罪团伙大量存在。这类团伙组织结构较为松散,人员关系不紧密。所以,并案线索分析时,不能局限于犯罪主体人数完全一致,或一定出现某一成员,犯罪主体人数不完全一致时也可以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以判断是否具备并案条件。  (四)并案条件的观念意识有待提高  同一犯罪主体所实施的多起案件,其同一性可通过多方面特征反映出来。不同的特征在并案中的价值是不同的。其中痕迹、物证的价值相对较高,以痕迹物证检验结果为依据可进行确定性的并案。而根据其他特征进行并案,则或多或少具有或然性。但应该看到,如果将多起案件的“其他特征”(如侵害目标、作案手法、作案时空、作案人体貌特征)综合起来,并案结论的可靠性可大为提高,在没有痕迹物证检验结果可以利用的情况下也能并案,这一点也值得引起重视。许多实例表明,过去在利用痕迹、物证以外的其他条件上有过于谨慎的倾向,导致不少本已具备合并条件的案件未能及时合并。因此强化这方面意识,也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并案侦查的作用。  (五)并案侦查手段的观念落后  并案以后,侦查工作有了更多的有利条件。在措施上习惯于老套路,结果很可能并案效果不理想。相反,只有不断注意手段观念的更新,努力探索破案新思路新方法,并案所获得的有利条件才能被充分地利用起来。即使难度较大的案件,也能迅速破获。总结经验不难发现,要适应犯罪活动的新变化,增强情报导侦意识、科技破案意识、主动进攻意识和谋略意识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一些危害严重、影响大的案件,决不能墨守陈规,畏首畏尾,以致自我束缚。  五、提高并案侦查效益的有效途径  (一)完善并案侦查工作机制  并案侦查工作机制是指侦查部门查办一系列案件的组织形式、制度保障和人力支持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作为并案侦查措施的“上层建筑”,对于并案侦查工作具有全局意义的宏观性把握。从并案侦查成本控制和资源配置两个具体增效手段看,首先从整体上着手完善并案侦查的工作机制——建设好“大环境”毫无疑问是提高并案侦查效益的首要任务。从目前来看,应该从如下方面进行改进:  突破传统破案模式的指导思想。当前作案主体日益流窜化、团伙化、职业化,再套用过去的“分兵把守,个破其案”的方法,显然不能有效打击、证实犯罪。并案侦查作为一个揭示犯罪的有效手段,就应将这机制有效地运作起来。这就要求相关警务部门在并案时,讲究各自掌握的侦查资源在投入时的方式方法,注重分析研究和统筹规划,防止不同部门之间“低水平重复建设”,从而最大限度控制侦查成本。  加强各部门间的互相配合。公安机关的各个部门都要做好有关信息的采集工作。公安机关各个业务部门的工作管理信息,如交通管理局的机动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都应该提供给侦查部门使用,为侦查破案提供帮助。并案工作也是个系统,涉及刑事侦查工作的方方面面,有技术人员的现场勘查,有侦查人员的现场、事主访问,有情报中心的数据汇总,以及密侦战线的失物控制、技侦的电讯控制、侦查员的专门工作等等,这一系统带来不利,造成事倍功半的后果。  (二)开拓并案侦查新途径  建立并案侦查情报工作制度。在信息化、网络化的现代社会中,犯罪形势日益智能化、恶性化、集团化和国际化。在这种形势下,刑事侦查活动越来越依赖于犯罪情报工作的展开。实施并案侦查的关键是开辟情报来源。建立并案侦查情报工作制度可以按照“横向交流,纵向传递”的思路建立信息网络。通过情报信息网络办案,加速了办案进度,避免常规摸排措施“人海战术”造成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损耗。“情报导侦”在并案侦查过程中的另一个重大积极意义就是“资源流”随着“信息流”的移动而移动,即当不同部门共同侦办串并案件是,各种侦查资源(人、财、物、时间)往往会向最优先、最准确掌握犯罪情报的部门转移。“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是其蕴含的“资源配置手段”的形象写照。  挖掘侦查办案过程中具体工作环节的增效潜力。(1)组织专案侦查班子,统筹作战。并案之后,案件侦查质量既决定于指挥员能力,更决定于专案班子的组建。一般而言,要根据所并案涉及范围及大小、多少等因素实行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发挥侦查机关整体作战优势。(2)分析案情,确定侦查方向与范围。对所并案件案情分析,应着眼于全部案件的整体把握。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注重案件的整体侦查效益的最优化。(3)制定侦查方案,选择侦查途径,开展侦查。侦查方案是开展案件侦查的纲领,侦查途径的选择决定着破案速度和破案质量。对并案侦查的案件,把破案放在首位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也应该清醒看到,系列性犯罪最大的特点是连续犯罪。因此,对已并案件的侦查要将控制再次犯罪放到重要位置,实现“侦”、“控”结合。对于并案侦查而言,从某种意义上将,阻止了犯罪的再次发生就是最本原地实现了侦查效益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侦查机关合理利用并案侦查措施,克服并案侦查过程中的缺陷与不足是很有必要的。并案侦查有助于预测犯罪,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收到抓一人破多案,以小案破大案,破一案带一串的良好效果;还可以减少重复劳动,节省侦查成本,提高侦查效率,有效地打击犯罪,整合侦查资源,降低侦查投入,综合利用侦查线索和证据,拓宽侦查途径,加快侦查进程,实现破案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李冰试论并案侦查[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03):83-  [2]芦鹏论并案侦查及其效益的最大化[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8,(03):5-  [3]李晓兵并案侦查的一般特点刍议[J]法制与社会,2008,(07):  [4]郝宏奎论并案侦查条件的科学运用[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6,(04):40-  [5]张秀斗试论新形势下的串并案侦查[J]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6,(12):47-  [6]刘金东、战鹏、陈果简论并案侦查的性质、作用与基本步骤[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02):38-  抢劫案并案侦查8点缘由  公安部将湖南常德抢劫运钞车案同发生在重庆、长沙、武汉的几起抢劫案并案侦查。昨日,有关警方透露了8点缘由:  弹道痕迹  通过有关专家分析常德劫案发案现场的弹道痕迹,认定三地现场的子弹来自于同几支枪。有关专家解释说,每支枪都有不同的弹道痕迹,如同每个人有不同的指纹,世界上没有哪两支枪的弹道痕迹完全相同。这是并案侦查最重要的理由。  穿戴  武广劫案,劫犯戴着帽子。仓皇逃跑时,劫犯在现场掉了一顶帽子。而常德抢劫案的劫犯同样戴着帽子。在夏天戴帽子,说明了劫犯头上有明显标记,或是秃顶,或是有疤痕。  身体特征  重庆、长沙、武汉的抢劫案发生后,各地公安机关曾根据现场目击者的描述,用电脑绘画出了劫犯相貌的大致特征。这与常德警方提供的劫犯特征基本相同。  作案时间  这几起劫案均发生在下午下班时刻。此时正是管理相对松懈、人流最多的时候,作案既易于得手,又易于逃脱。  作案手法  劫匪下手极其残忍,大多都是直击太阳穴。并且枪法极准,一般是一枪毙命。  作案规律  从目前发生的8起劫案来看,每起劫案间隔一般都在半年以上。  逃跑方式  劫匪得手后,逃离现场的方式相同:先抢一辆出租车,杀死司机,开车逃跑。逃离现场后,再换一辆车,半路弃车逃遁。  作案人数  1995年,重庆发生第一起劫案时,只有两名作案人员。此后几起劫案的作案人员均为四人。警方推测,这是一个固定的犯罪团伙。  警方分析,这四名劫匪与武汉、重庆、常德有某种联系。要么他们来自这三座城市,曾在某一地方共过事;要么他们是同一地方的人,分别在这三座城市生活过。(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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