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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文学鉴赏论文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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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文学鉴赏论文3000字

哈姆雷特,这人类怎么说呢,感觉他有一种;‘如果抛弃了怨恨的话,那天之后的我就不存在了。‘的精神。在百度看到的正如有的沙评家称哈姆雷特性格的形成一大部分原因在于莎士比亚无法对如此巨大的题材加以把握。这里有几条证据,如哈姆雷特的对于演戏的大段评说,诸多地方是为了表现剧作者的聪明才智和对社会的褒贬(这在古典主义作家那里是无法想象的)。再如,同时要表现母子关系,爱情关系,又要表现复仇,势必拖延了后者。再回到开头的判断,我们看哈姆雷特死前的场景,他说的是有关丹麦继承权的问题。设想一下,如果整出戏发生在罗密欧身上,那么他临死时,不是抱着母亲就是呼唤着奥菲利亚的名字。所以说,把这部戏理解成社会批判剧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毕竟,也许我们忽略了这一点,哈姆雷特的身份是王子,而非公子,王子是将继承王位的。

论《洛丽塔》中纳博科夫的现代意识 (文化冲突)The Dispiriting Incompatibility of European and American CulturesThroughout Lolita,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European and American cultures result in perpetual misunderstandings and Charlotte Haze, an American, is drawn to the sophistication and worldliness of Humbert, a E She eagerly accepts Humbert not so much because of who he is, but because she is charmed by what she sees as the glamour and intellect of Humbert’s Humbert has no such reverence for C He openly mocks the superficiality and transience of American culture, and he views Charlotte as nothing but a simple-minded However, he adores every one of Lolita’s vulgarities and chronicles every detail of his tour of America—he enjoys the possibilities for freedom along the open American He eventually admits that he has defiled the country rather than the other way Though Humbert and Lolita develop their own version of peace as they travel together, their union is clearly not based on understanding or Lolita cannot comprehend the depth of Humbert’s devotion, which he overtly links to art, history, and culture, and Humbert will never truly recognize Lolita’s unwillingness to let him sophisticate Eventually, Lolita leaves Humbert for the American Quilty, who does not bore her with high culture or grand 偶然和无常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中的混沌 (心里和心理学方面的混乱)The Inadequacy of PsychiatryHumbert’s passion for Lolita defies easy psychological analysis, and throughout Lolita Humbert mocks psychiatry’s tendency toward simplistic, logical In the foreword to Lolita, John Ray, J, PD, claims that Humbert’s tale will be of great interest to psychiatry, but throughout his memoir Humbert does his best to discredit the entire field of study, heaping the most scorn on Freudian For example, he enjoys lying to the psychiatrists at the He reports mockingly that Pratt, the headmistress of Lolita’s school, diagnoses Lolita as sexually immature, wholly unaware that she actually has an overly active sex life with her By undermining the authority and logic of the psychiatric field, Nabokov demands that readers view Humbert as a unique and deeply flawed human being, but not an insane Humbert further thwarts efforts of scientific categorization by constantly describing his feelings for Lolita as an enchantment or spell, closer to magic than to He tries to prove that his love is not a mental disease but an enormous, strange, and uncontrollable emotion that resists easy Nabokov himself was deeply critical of psychiatry, and Lolita is, in a way, an attack on the 以《洛丽塔》为例分析文学内在价值与社会道德规范的冲突解析《洛丽塔》中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论《洛丽塔》的悲剧意义(这段3个主题都有相关,但是不详细)Humbert and Lolita are both exiles, and, alienated from the societies with which they are familiar, they find themselves in ambiguous moral territory where the old rules seem not to Humbert chooses exile and comes willingly from Europe to America, while Lolita is forced into exile when Charlotte She becomes detached from her familiar community of Ramsdale and goes on the road with H Together, they move constantly and belong to no single fixed The tourists Humbert and Lolita meet on the road are similarly transient, belonging to a generic America rather than to a specific In open, unfamiliar territory, Humbert and Lolita form their own set of rules, where normal sexual and familial relationships become twisted and Both Humbert and Lolita have become so disconnected from ordinary society that neither can fully recognize how morally depraved their actions Humbert cannot see his own monstrosity, and Lolita shows only occasional awareness of herself of a Though Humbert sweeps Lolita away so that they can find a measure of freedom, their exile ultimately traps Lolita is bound to Humbert because she has nowhere else to go, and though Humbert dreams of leaving America with Lolita, he eventually accepts that he will stay in America until he Though each of them undergoes one final exile, Lolita to Dick Schiller and Humbert to prison, it is clear that they are first and foremost exiled from their own selves, an exile so total that they could never return to their original places in the worlds they once Exile in L

欧美文学鉴赏论文

A.G.斯蒂芬斯:论澳大利亚文学批评的奠基人 论文摘要:评论家A.G.斯蒂芬斯在澳大利亚文学批评史上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他向澳大利亚国内介绍欧美同时期的作家和文学作品;另一方面,他提携了国内众多的作家。在其大量的编辑手记和专栏评论中,他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澳大利亚文学创作的问题,如澳大利亚文学的创作标准和文学民族化以及文学经典等。他对这些问题的创见性认识奠定了他在20世纪初澳大利亚文学批评界的地位:澳大利亚文学批评的奠基人。   论文关键词:A.G.斯蒂芬斯;澳大利亚文学批评;文学创作标准;文学经典;文学民族化   在短短一百余年的澳大利亚文学批评史上,评论家A.G.斯蒂芬斯(AlfredGeorgeStephens,1865—1933)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位饱含民族主义激情的文学评论者,A.G.斯蒂芬斯提携了众多与其同时代的澳大利亚作家和诗人,向其国人推介了许多同时期的海外文坛作家,并终其一生坚持倡导其澳大利亚文学创作的普遍标准,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澳大利亚文学指引了明确的方向:文学创作的民族化。然而,他的努力却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被人误解和忽视。不过,他毕其一生的努力为他在澳大利亚文学批评史上奠定了不可动摇的地位:一位坚毅的澳大利亚民族文学旗手。   澳大利亚文学评论家利安·坎垂尔(LeonCantrel1)在其1978年整理出版的《A.G.斯蒂芬斯写作选集》(A.G.Stephens:SelectedWritings,1978)一书中这样评论斯蒂芬斯:“澳大利亚产生这样的一位知识广博的评论家还是尚属首次,他深谙文学创作的标准,并且从不慑于将它援用到文学评论中去”…”,“他的批评与编辑工作,尤其是通过悉尼《公报》杂志着名的红页专栏,成就了他在澳大利亚文学界无与伦比的地位”…;“从1890年到本世纪(20世纪)头几年走红的每一位重要的澳大利亚作家都在A.G.斯蒂芬斯的作品中被评论过”,“都与他有来往”…。另一位澳大利亚文学评论家汤姆·英格利斯·摩尔(TomInglisMoore,l90l—I978)则将A.G.斯蒂芬斯描述为“澳大利亚文学形成过程中最强有力的孤军”。这样的评价得到了澳大利亚着名文学评论家万斯·帕默(VancePalmer,1885-1959)的认同他认为,斯蒂芬斯的文学评论是给其同时代作家的“一份十分幸运的礼物”。这些评论之所以给予A.G.斯蒂芬斯如此之高的地位,原因主要是:作为一位文学编辑,他慧眼独具、成竹在胸;作为一位文学评论者,他恪守标准、坚毅不拔;作为一位澳大利亚民族主义者,他审时度势、洞察内外。   1865年8月27日,A.G.斯蒂芬斯出生在澳大利亚昆士兰的图乌姆巴(Toowoomba),是家中13个孩子中的长子。父母均是英国移民,1863年在英国结婚后来到澳洲。1877年,A.G.斯蒂芬斯成为其父创建的图乌姆巴语法学校的第一位报名入学的学生。14岁时,他通过了悉尼大学的入学考试,第二年就跟随当地的一位印刷师当学徒。1886年,他从悉尼技术专修学校毕业后成功加入新南威尔士州印刷者协会。1888年,在从事印刷业和写作与出版的兴趣方面略有所成后,斯蒂芬斯回到北部,加入了昆士兰印刷者协会,并且担当起《金皮采矿者》(TheGympieMiner)杂志的编辑一职。由此,他开始了一生在澳大利亚从事新闻和文学工作的事业。   此后,他担任过多家杂志和报纸的编辑,其中,他供职最长的一家杂志是《公报》(hTeBulletin),从1894年起到1906年11月,长达12年之久。1893年至1894年间,他用卖出自己所拥有的《阿耳戈斯》(TheArgus)杂志的股份所得,去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各国海外旅行。此次旅行加深了其爱国情结,使他成为慷慨激扬的民族主义者,并开始了他一生创立澳大利亚民族文学事业的活动。供职于《公报》杂志期间,他于1896年8月29日出版的新一期《公报》杂志中设立了着名的文学专栏“红页”(RedPage)。此前,此专栏只是该杂志前内页的新书介绍列表,有时附有简短的评论。“红页”专栏设立后,斯蒂芬斯将其改为周刊,一方面,它向读者介绍国外的优秀文学作品,另一方面,它推介国内的文学新作。“红页”专栏很快便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文学之窗”…。1906年11月,由于与当时的杂志经理不和,他离开了工作多年的《公报》杂志。此后,从1907年至1933年他去世时止,斯蒂芬斯只是零星地供职于各家杂志和报纸,靠从事自由撰稿和演讲得来的微薄收入勉强度日。斯蒂芬斯1894年结婚,婚后生有6个子女,家庭负担沉重。他于1933年4月15日去世,去世时负债巨大。   A.G.斯蒂芬斯一生着述颇多,其文论思想散落于他所编辑的各类文集的引言或杂志专栏评论中,没有形成一整套完整的体系。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其成为l9世纪末20世纪初澳大利亚文学评论奠基人和旗手的地位。他对文学创作、文学经典以及文学民族化的真知灼见时刻闪现在他那文笔精炼而又观点独到的字里行间。   一、A.G.斯蒂芬斯的澳大利亚文学创作标准论   自1788年首批欧洲白人移民定居澳大利亚后,有笔头记载的澳大利亚文学主要是殖民文学。一个世纪后的1888年,当移民们庆祝定居澳大利亚整整100年时,澳大利亚的民族主义活动不断风起云涌,此时的澳大利亚文学正处于一个由殖民文学走向民族文学的分水岭。1901年,澳大利亚宣布结束殖民统治,建立了一个新兴的国家。作为编辑兼文学评论者的A.G.斯蒂芬斯正生活于这样的年代。他以其敏锐的眼光提出了澳大利亚国内文学创作的标准论:澳大利亚文学必须有自己的普遍性标准(universalstandards),那就是,澳大利亚的文学应该有自己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A.G.斯蒂芬斯曾分别于1901年、1907年和1922年发表了三篇题为《澳大利亚的文学》(AustralianLiteratureJ、盯、II)的短论,专门论述澳大利亚的文学状况及其文学创作,并提出了自己对新兴的澳大利亚文学该向何处去的看法。   三篇论文的核心正是澳大利亚的文学应该有自己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在《澳大利亚的文学(II)》一文中,他指出:“意大利、法国和英国的文学繁荣是靠掠夺希腊的文学宝库而形成的。大批的形象、大量的情感以及众多的想法——所有从古典文学中重新发掘的财富都被那些中世纪的精英所利用。他们窃取了现成的笤帚。欧洲的文艺复兴与其说是激发灵感的时期,倒不如说是一个大规模盗窃的时代。”   对澳大利亚而言,他认为,作家不能像欧洲白人前辈那样去窃取他国的文学经典,而应该“将已有的技法应用于这个古老而又年轻的国家……我们的作家可以在自己的新环境中去重复古老的故事——这是这个时代和澳大利亚所要求的全部。创新是文学的魅力,多变是艺术的调味品,因此一本书不经意地提及了金合欢树就给它打上了澳大利亚的印记”。还是在此短论中,斯蒂芬斯指出,一个国家的文学与另一国文学的不同在本质上只是因为地方特色不同而不同,而文学的激发手段仍然相同并且一直是占优势地位的。他很形象地借用酒证明了这一点。他认为,所有酒精带来的不同愉悦感仅仅是因为酒中所含百分之二的香料物质的不同,不同国别的文学也无外乎于此。法国白兰地与澳大利亚威士忌的不同也只是地方特色的不同。我们只能用新瓶装旧酒,如果我们酿了新酒,那还是古老的酒精给了新酒以酒效。“那么,我们就应该用澳大利亚来重述这个熟悉的世界,我们的文学才是澳大利亚的文学,才会成为世界性的文学。”   在有关澳大利亚文学创作标准的讨论方面,斯蒂芬斯评论的一个典型就是澳大利亚着名作家亨利·劳森(HenryLawson,1867-1922)。斯蒂芬斯曾多次撰文评论劳森及其作品,观点中肯。在评价劳森及其作品时,斯蒂芬斯认为,“作为澳大利亚作家的代表,劳森是澳大利亚到目前为止培育出的最具原创性和特色的澳大利亚作家之一”“,其作品的价值就在于他的作品是个人的、地方性的,体现了澳大利亚的价值,但其“卓越的澳大利亚特色削减了其作品的世界性文学的力量。他的眼界狭小。这也就增加了他对澳大利亚的诉求,但却降低了他对文学的诉求”。由此,我们似乎可以认为,斯蒂芬斯在用一种双重的文学标准衡量劳森,其实,斯蒂芬斯在用十分恳切的态度批评劳森及其作品,他意在强调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眼界狭隘’的文学可以传播极为重要的历史学和社会学意义,而无需成为伟大的作品。依照文学批评的最高标准,劳森显然失败了。但依照澳大利亚体验的最高标准,他的‘短处’和其功劳相比就算不上什么了。”…”作为一位澳大利亚作家,劳森对于澳大利亚读者来说,显然要比其他国家的作家更重要。这是因为劳森在用自己视野中的澳大利亚阐释这个为人熟知的世界,他的文学作品首先必须是澳大利亚的,然后才能成为世界性的。斯蒂芬斯在《澳大利亚的文学(III)》一文中指出,“尽管那些历史久远的国家自然而然在艺术的开发和对美的认识上比澳大利亚走得更远,但没有哪个国家的地方文学比澳大利亚的地方文学更具活力。也没有哪个国家的地方文学比澳大利亚的地方文学被倍加审视和珍惜”。由此,澳大利亚作家创作的文学首先就应该是具有本土特色或民族特色,这就是20世纪初澳大利亚文学创作的标准。   二、A.G.斯蒂芬斯的文学经典认识论   A.G.斯蒂芬斯的视野非常开阔,他总是用“向外看”的方法来“向内看”,引领澳大利亚作家的文学创作,所以,他非常留意国外作家及其作品。这些作家,无论是欧洲的还是美国的,如勃兰特姐妹、乔治·艾略特、罗伯特·彭斯、罗素、斯蒂芬·克莱恩等等,无一不在其审视和评论的范围。这些欧美作家的作品在A.G.斯蒂芬斯生活的年代有的虽然还未成为文学经典,但他利用“红页”专栏及时绍介,不吝提出自己的看法,言辞肯切。他认为,夏洛蒂·勃兰特“有着非凡的观察和分析力、颇为引人瞩目的才智,以及敏锐而带有强烈感情的语言天分……她的洞察力和行文能力使其成为天才”在评论罗素时,斯蒂芬斯认为罗素的行文风格就如其大脑一样玄不可测。美国作家斯蒂芬·克莱恩的作品《红色勇士勋章》,在他看来,更像是托尔斯泰和左拉的作品。他认为,斯蒂芬·克莱恩“意在呈现事物本来的面目,呈现本真的男女。他从不赋予其作品中的对象任何诗化的痕迹,从不使用花哨的修饰语,除非它能更准确地反映事实。他认识世界的能力与其语言表达能力相当:他的语言使其思想活灵活现”,但他“缺乏史诗般的理性,而想象力对于这种理性十分重要……他的思维太过靠近描写的对象;而它需要宽广的视角。他的小说都是些精美的图案或轮廓的描绘,与外在的世界断裂”。我们可以看到,A.G.斯蒂芬斯始终以批评者的眼光审视这些欧美作家。   关于文学经典问题,几乎所有的文学批评家都会对其阐释一番独到的观点,A.G.斯蒂芬斯也不例外。在他看来,诗歌中的时尚就如同服装中的时尚一样,但不同的是,在诗歌领域,我们的祖辈深深地影响着我们。荷马、但丁、弥尔顿对于后人的影响深远,尽管他们的诗歌,按照现在的创作标准,已经倍显沉重、落伍,但他们依然被人崇敬,这是因为“我们从父辈们那里继承了崇敬的传统,我们很难强大到将它从我们的思想中抖落”“。这样的传统已经深深地刻印在后来的每一代作家心中,他们无法摆脱。因此,“只有那些口味很差的人才会拒绝承认《失乐园》和《得乐园》是人类诗歌史上的两首最伟大的诗歌成就之一”。   尽管如此,斯蒂芬斯还是指出,今人对荷马和但丁的态度只不过停留在口头上而已,人们关心更多的是现在的诗人和作家。他在《诗歌中的时尚》(FashionsinPoetry)一文中这样写道:“即使你去问那些应该具有品味和经典口味的人,你会发现他们正在阅读的却是济慈、海涅,或是斯蒂芬·菲利普斯;如果你去留意他们正在不厌其烦地着述哪些作家的话,你会发现是勃朗宁、马拉美,或是吉卜林。但丁与荷马毫无疑问都是大家;但他们的作品却是与雷德的《地方政府议案》一起被束之高阁。”…这是因为“荷马毫无疑问是他(们)那个时代的一位或几位伟大的诗人,但那不是我们的时代。我们有其它的想法、其它的品味、其它的需求。荷马的魅力和人文主义将会一直有其价值,但是使2700年前希腊人欣喜若狂的直白情感和单一场景并不是现代读者所期待的富于诗意的最高恩赐”。

外国文学名著鉴赏分析《红与黑》的人物形象塑造 录入日期:2008-02-23  来源:曹杨新村第六小学团支部《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他讲述的主人公于连的一生经历为线索向我们讲述了法国19世纪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到法国新的势力与旧势力的交锋,《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首先,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帝国;“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作品对社会的种种罪恶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同时,成功地塑造了典型环境中典型人物,尤其强调环境对人物的影响,也使这部作品成为典范。。沿着于连的一生我们可以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和事情。本书的作者司汤达使用了多种手法对人物进行了塑造,使今天的我们读起来使我们感觉到人物栩栩如生,历历在目。作者在塑造人物的时候使用了大量的多角度塑造人物,并且使用了大量的心理分析,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 那么我们以于连为例子进行分析:一个出身卑微、到处受人歧视的锯木厂工人,如何在阶级意识浓厚的社会里力争上游?从小城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做到巴黎侯爵的秘书,由于他的神学造诣与谨言慎行,渐渐得到别人的重视;甚至获得市长夫人与侯爵千金的爱情……然而在拘谨的表象下,年轻人的心却充满对英雄的崇拜,对贵族的憎恨,以及想出人头地的野心。他一步步走向名利之路,也不时和自己内心的矛盾交战…… <<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就生活在这个时代,他曾经参加拿破仑的几次战役,离开军队后便投身外交界,被派往意大利当领事官。由于他的经历,司汤达观察到社会种种不平的现象,特别是贵族阶级与教会连手所形成的黑暗势力,以及新兴资产阶级人心的反动;促使他开始写作,完成了这部批判时代社会,剖析人性的<<红与黑>>。<<红与黑>>其实是一个象征性的书名,有人说“红”是指书中灵魂人物于连,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叛逆者;“黑”则是指他所反抗的教会、贵族阶级及复辟王朝所结合的强大势力。又有人说“红”与“黑”代表了当时最热门的“军队”与“教会”。你也可以说“红”指的是主角于连心中善良、诚实的那一部分,而“黑”则是他内心伪善、愤恨的那一部分。“红”与“黑”的交战,主宰了于连的思考与行为;“红”与“黑”的抗争,注定了于连悲剧性的下场。而在时代大环境的笼罩下,于连身旁的诸多人物角色,难道不也这样徘徊在“红”与“黑”的矛盾挣扎里吗?像天真单纯的雷纳尔夫人,初尝爱情滋味,幸福的狂喜与衷心的悔恨不断在内心交战;而高傲的贵族千金拉穆尔小姐则在英雄崇拜的爱情与身分地位、自尊之间犹疑……他细腻地描写人物在特定情境下的心理状态,分析他们感情与欲望的细微变化,使读者得以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你将不仅仅知道故事表层的结果,更洞察造成此一切结果背后的原因,因而获得更深的冲击与感动。作者正是用了这种手法让我们感觉到人物就在我们的身边。其实作者在无意之中也开启了现在的一种文学的题材即现在所说的意识流文体。 作者并且通过多方面的展示人物性格向我们展示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我们还是以于连为代表来分析一下:于连的出生在一个下层的人物为了得到一些东西他要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达到目的。首先他和雷那尔夫人的爱情就是一种逢场作戏的感觉。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拿破仑式的征服的欲望,他对夫人的激情绝对是一种逢场作戏。当然着只是他的性格中的一部分,还有很大的侧面,比如说:他在神学院的时候为了自己的晋升不惜放弃了自己的很大东西。甚至将一些很是枯燥的东西背诵下来。我们不能不佩服他的这种能力。同样我们也可以看到于连出于同样的目的还是占有了自己侯爵的女儿。当然他的性格中也有一部分是出在自己的原来的阶级,这是为统治阶级说不可以容忍的所以于连的是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东西了。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了。也正是这样的性格的塑造达到了相同的目的让我们感觉于连旧在我们的身边。他就是我们中的一个人是不存在距离的。 作者通过了这种形象的写做手法向我们描写了一个一个鲜活的人物是作者的书成为了小说中的精品。我们在以后的创做中也应该使用这种创做手法多个侧面,多个角度的去描写一个人物,将这个人物写的鲜活而生动,让读者与作者之间形成一种共鸣。这样的作品才是好的作品,才是能吸引读者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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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从《兰竹图》,看郑燮高超的绘画技艺  《兰竹图》是“扬州八怪”中的奇才郑燮所作。  郑燮(公元1693-1765年),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是一位有“三绝诗书画”之称的清代著名文学家和书画家。在绘画方面,郑燮擅长兰、竹、石,偶作梅、菊、松,作品数量和艺术成就以兰竹为最高。他的兰竹画轴和杂品,存世较多,流传较广,自清代以来,成为人争之宝。  兰竹图,纸本卷轴,以半边幅作一巨大的倾斜峭壁,有拔地顶天、横空出世之势;壁岩以皴染间施的笔法运筹,空白见平整,峰峻显倔巍,用笔用墨都恰到好处。峭壁上有数丛幽兰和几株箭竹,同根并蒂,相参而生,在碧空中迎风摇弋。虽然丛生于岩缝,但又不囿于岩壁;自有“竹劲兰芳性自然”,“飘飘远在碧云端”那种不为俗屈的活力。兰竹用焦墨挥毫,乱中求正,密中见疏,水墨斑斓,使其表现出欣欣向荣又独傲萧爽、清静秀逸的风格。画面提拔云:“饮牛四长兄,其劲如竹,其清如兰,其坚如石,行辈中无此人也。屡索予画,未有应之。乾隆五年九秋过予寓斋,回检家中旧幅奉赠。竹无干,兰叶偏,石势仄。恐不足当君子之意,他日当做好幅赎过耳”。以兰竹的自然特性比拟人的秉性情操,字里行间,包含着对友人的深情。题跋以隶书和行书相参共用,飘然有致,不仅起到了补叙画意和弥合画面空白的作用,而且给人以精美的书法艺术享受。整幅画面,较好地表现了画家所作兰竹的纯美意趣,以及把握整体,挥洒成章的作风。郑燮作过盆兰篱竹,但他犹其嗜好描绘“乱如蓬”的山中野兰。据说,他为此 曾自种兰花数十盆,常在三春之后将其移植到野石山阴之处,使其来年发箭成长,因而得山中兰“叶暖花酣气候浓”的贞美实质。郑燮爱赏竹,在题《竹》一文中,他写道:“余家有茅屋二间,南面种竹。夏日新篁初放,绿荫照人,置一小榻其中,甚凉适也。秋冬之际,取围屏骨子,断去两头,横安以为窗棂,用均薄洁白纸糊之。风和日暖,冻蝇触窗纸上,咚咚作小鼓声。于时一片竹影零乱,岂非天然图画乎!”因为郑燮画竹是经过了从“眼中之竹”,转化为“胸中之竹”,再倾注了画家的主观感受,借助于笔墨,挥洒于纸的“画中之竹。”所以,他的竹画自然就比生活中的竹子更美,更具有艺术魅力。郑燮曾说:“凡吾画竹,无所师承,多得于纸窗粉壁日光月影中耳。”他作兰竹,并不排斥传统技艺,相反,直接取法于石涛,并得益于徐渭、文与可等先辈的笔意。他认为,这种学习必须“略其迹”而“取其意”,有所取舍。  郑燮数十年所画题材并不多,以兰竹为主。由于,平时多试弄,勤观察,苦练习,神情专注,因而对兰竹的形态性质烂熟于心。做到了“如在笔底,如在目前”,随手画去,也能得其劲骨,自成局面,成就了相当的艺术功力。  郑燮四十九岁任山东范县知县,继调潍县,历时十二年,是一位做过小官的画家。秉正的品质,促使他鞭笞奸吏,勤政与民 。最终蒙受诬陷和打击,愤然辞官。据说在他回归故里那一天,百姓遮道挽留,情景十分动人。他自曰:“凡吾画兰画竹画石,用以慰天下之劳人,非以供天下之安享人也。”一语中的,足见其艺术与情操的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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