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 科学养生期刊级别划分最新

科学养生期刊级别划分最新

发布时间:

科学养生期刊级别划分最新

一、省级期刊与国家级期刊的区别  我国期刊按其主管单位可分为国家期刊和省级期刊。国家期刊是指国家部委级部门所管的期刊;省级期刊是指省厅局级部门主管的期刊。应该说明的是,这种分类不是区别期刊质量高低和发行范围大小的依据,而是从期刊的行政管理机构来区别的。因此,不能说省级期刊学术水平低于国家期刊。 省级期刊是相对于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而言的,是三大期刊级别之一,学术界以及职称评审机构把期刊分为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省级机构主办是省级期刊,国家级机构主办的刊物是国家级期刊,而影响因子和权威性很高,入选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CSSCI来源期刊目录和统计源核心期刊目录的是核心期刊。由于利益的驱使,市面上出现了很多假刊,无论是省级期刊,还是国家级期刊,都必须是正规期刊,对于职称评定才会有效,正规省级期刊,新闻出版总署必须有备案,必须要有国际刊号也就是ISSN号,和国内统一刊号也就是CN刊号。 从期刊的管理部门来说,学术期刊并无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的区分标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就声明:中国的出版物,只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没有所谓国家级、省级等的等级区分,不论主办、主管单位是省、自治区、还是国家级机构、部门和团体,只要能公开面向全国跨省发行,都是同等级别的刊物。 通常意义上的省级期刊的划分,更多的是期刊主管主办单位的主行政管理上的划分。通常国家级的期刊是指主管、主办单位为国家级单位;而省级期刊是指主管,主办单位为省级单位及其下属市级单位。二、《少年科普报•科教论坛》属于国家级期刊 《少年科普报•科教论坛》杂志是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由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委托主办的国家级科教类优秀专业学术理论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6-6112,国内统一刊号:CN 21-0060,邮发代号:7-93。主要栏目:科学探索、教研视点、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医学研究、养生科学、医学前沿、医养结合、经济研究、金融视点、财会教育、建筑技术、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园林景观、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

看这个刊物的主办单位。对于普刊来说,主办单位决定它是省 级还是国 家 级。但是他们都是普刊,并不是谁比谁级别高

按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规定,期刊没有级别之分;而我们目前大多参照的分类标准是由各机构和主管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对期刊所进行的划分,每一个地区或者同一个地区不同的职能机构对期刊的认定标准都不同,所以了解几类期刊,请直接向其所在单位了解。

刊物的级别应该是普刊(国家级、省级)、科技核心、北核、南核。影响因子越来越高。这些都是预先评估好了的。北核三年评一次。

养生大世界期刊级别划分最新

太极拳分为3级9段,具体如下:初段位:一段、二段、三段中段位:四段、五段、六段高段位:七段、八段、九段太极拳基本内容包括太极阴阳养生理论、太极拳拳术套路、太极拳器械套路、太极推手以及太极拳辅助训练法。其拳术套路有大架一路、二路、小架一路、二路。器械套路有单刀、双刀、单剑、双剑、单锏、双锏、枪、大杆和青龙偃月刀等。扩展资料:太极拳的创始,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太极拳创自陈王廷。陈卜善武艺,精拳械,曾设武学社于村中,始开陈氏世代习拳舞械之风。明朝末年,陈氏第九世陈王 廷,依据祖传拳术,吸取民间诸优秀拳种之精华;结合导引、吐纳术、中医经络学,创编了一种新的内功拳种,按阴阳转换之意取名太极拳。陈氏十四世陈长兴,广开传拳之门,河北永年人杨露禅即是其著名高徒。之后,陈氏太极拳逐步演变出全国有代表性的“杨、武、吴、孙”等诸大流派。另一种说法,张三丰创建了武当派,创始了内家拳。太极拳作为内家拳之首,尊称张三丰为祖师,是一种自然归属。张三丰创立的太极拳、八卦拳、形意拳、五行拳、混元拳、玄武棍等,都是从道教经书中汲取了精华,引申而来。张三丰所创立的拳法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注重内功和阴阳变化,讲求意、气、力的协调统一,动作沉稳,姿势含蓄,劲力浑厚,神意悠然。这些特征无不与道家的清静柔弱、淡泊无为的主张和道教的“三宝修炼”(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相吻合,内以养生,外以却恶,可以说是留给后世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太极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不同类型的旅游区(点),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区(点)。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H 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0001-1994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 旅游区(点) tourist attraction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包括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等。 2 旅游资源 tourism resource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3 游客中心 visitor center 旅游区(点)在区内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 4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及标志 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四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 2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颁发。 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依据与方法 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确定,依据"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景观质量评价体系"的评价得分,并参考"游客意见评价体系"的得分数。 2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通讯、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等八个评价项目。"景观质量评价体系"包括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继续分为若干评价子项目。对各子项目赋以分值,各旅游区(点)按各评价项目及子项目的相应得分数确定其等级。 3 "游客意见评价体系"是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包括总体印象、可进入性、游路设置、旅游安排、观景设施、路标指示、景物介绍牌、宣传资料、讲解服务、安全保障、环境卫生、旅游厕所、邮电服务、购物、餐饮、旅游秩序、景物保护等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分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并依此计算游客意见得分数。 4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景观质量评分细则》及《游客意见评分细则》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6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1 AAAA级旅游区(点) 1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良好,依托城镇的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通行便利。路面平整、坚实,或航道深邃、宽阔、无阻挡; d)区内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交通工具。 2 游览 a)各种引导标志(包括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游览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3和第5 章要求; d)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提供咨询、接受投诉、接待服务的游客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热情服务。配有专门咨询投诉电话,使用方便。 3 旅游安全 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b)认真执行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 c)建立紧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配备游客常备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 4卫生 a)环境整洁。建筑物墙面整齐,无污垢。游览参观场所平整,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b)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检测标准; c)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所有厕所具备冲水、盥洗、通风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无破损、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明亮; d)垃圾箱(桶)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实用,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不留陈旧垃圾; e)餐饮服务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5 通讯 a)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标识规范、醒目,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b)通讯服务在营业时间内方便、畅通,收费合理。 6 旅游购物 a)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有效维护景观氛围。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丰富。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c)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亮照经营,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对市场违规事件处理公正、迅速、记录完整。 7 综合管理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具有独特鲜明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产品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的使用; d)设立与旅游区(点)接待规模、档次相适应的游客中心 e)高级管理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100%; f)有相应级别的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保护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交通、安全、保卫、卫生、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h)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和专门投诉电话、信箱。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i)游客集中场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规范、醒目; j)设有档次相应的游客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k)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其他相关特殊服务。 8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次在50万以上。 9 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中规定的0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的规定; d)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先进、得力,游客容量控制措施有效,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环境氛围优良。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绿地面积占有较高比例,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或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筑主体格调突出,并与景观及环境协调; f)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10 旅游资源品位突出,其历史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在世界上具有重要意义;或其资源珍贵、稀少与奇特程度高,在世界范围内属于独有或罕见景观。 2 AAA级旅游区(点) 1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好。依托城镇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至少有二级以上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设有旅游专线等便捷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顺畅。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区内旅游(含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通行便利。路面平整、坚实,或航道深邃、宽阔、无阻挡; d)区内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交通工具。 2 游览 a)各种引导标准(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

比较可靠的说法是:44岁以下为青年人,45岁至59岁为中年人,60岁至74岁为年轻老年人,75岁至89岁为老年人,90岁以上为长寿老人。资料来源:人类年龄段划分新标准[J] 现代养生,2005,09:

段位制  第一条 目 的  为增强人民体质,推动武术运动的发展,提高武术技术和理论水平,建立规范的全民武术锻炼体系,特制定本段位制。  第二条 段位名称  根据个人从事武术锻炼和武术活动的年限,掌握武术技术和理论的水平、研究成果、武德修养,以及对武术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将武术段位定为九段。设:  初段位:一段、二段、三段  中段位:四段、五段、六段  高段位:七段、八段、九段  第三条 晋段标准  一、初段位的晋升  1、凡参加武术套路基础锻炼年满8周岁或参加武术散手基础训练年满13周岁(仅限男子),入段资格技术考评成绩7分以上,并接受武德教育者,可取得入段资格。  2、取得入段资格达一年以上: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一套拳术的一段(一小节套路)或散手基本技术,成绩达5分以上,遵守武德者,可申请晋升一段。  3、凡获得一段达一年以上: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一套拳术二段(二小节的套路),成绩达8分以上,或在散手攻防组合技术考评中,成绩达8分以上,遵守武德者,可申请晋升二段。  4、凡获得二段达一年以上: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一套拳术三段(三小节的套路),一套器械(长短任选),每项成绩均达到5以上,或在散手实战技术考评中,成绩达5分以上,遵守武德者,可申请晋升三段。  二、中段位的晋升  1、凡获得三段达2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晋升四段:  1、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四段的一套拳术、一套短器械、一套长器械,总成绩达到8分以上(平均分达到6分以上),并在该段的武术理论考试中,成绩达到75分以上,注重武德修养者;  2、在规定的散手四段晋段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并在该段的武术理论考试中,成绩达到75分以上,注重武德修养者。  2、凡获得四段达2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晋升五段:  1、在规定的套路晋级比赛考评中,演练一套拳术、一套短器械、一套长器械或二套拳术、一套器械(仅限于太极拳系列),其中一项达到规定录取名次,总成绩达到25分以上(平均分到达75分以上),并在该段的武术理论考试中,成绩达到80分以上,注重武德修养者;  2、在规定的散手五段晋段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并在该段的武术理论考试中,成绩达到80分以上,注重武德修养者。  3、凡获得五段达二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晋升六段:  1、在规定的套路晋段比赛考评中,演练六段的一套拳术、一套短器械、一套长器械或二套拳术、一套对练(仅限于太极拳系列),其中一项达到规定录取名次,总成绩达到27分以上,并在该段的武术理论考试中,成绩达到85分以上,注重武德修养者;  2、在规定的散手六段的晋段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并在该段位的武术理论考试中,成绩达到85分以上,注重武德修养者。  三、高段位的晋升  1、凡获得六段达6年以上:在工作业绩、武术理论研究、科研论著冲取得一定成就,武德高尚者,可申请晋升七段。  2、凡获得七段达5年以上:在工作业绩、武术理论研究、科研论著中取得突出成就,并对武术运动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武德高尚者,可申请晋升八段。  3、凡获得八段以后:在工作业绩、武术科研论著、理论研究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并对武术运动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影响极大,武德高尚者,可申请晋升九段。  4、对武术事业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知名人士,经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核后,可授予荣誉高段位。  第四条 申报、考评与审批办法  一、凡遵守武德,热爱武术,具有相应的武术技术和理论水平者,均可申报武术段位。只有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授权的各级考评委员会,才有权组织考评。  二、各区、县武术考评委员会,每年对基层武术组织的学员举行套路或散手入段资格技术和一段的考评,并将考评合格者的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区、县体委武术主管部门(或武术协会)审批,授予入段资格证明或相应的段位。  三、地、市体委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每年可举行二段和三段的考评;并将考评合格者的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地、市体委武术主管部门(或武术协会)审批,授予相应的段位。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及行业体协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每年举行四段、五段和六段的考评,并将考评合格者的申报材料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及行业体协武术主管部门(或武术协会)审批,授予相应的段位。  五、全国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将适时组织七段、八段和九段的评审,并将评审合格者的申报材料,上报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批,授予相应的段位。  六、各段位的考评形式包括:  1、省级和全国性的各类武术比赛;  2、规定的段位晋升考评。  第五条 证书、服装与徽饰  一、证书由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统一设计、制作。  二、服装由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统一设计,指定专门厂家制作;  三、徽饰由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统一设计,指定专门、厂家制作。  1、初段位:一段(青鹰);二段(银鹰);三段(金鹰)。  2、中段位:四段(青虎);五段(银虎);六段(金虎)。  3、高段位:七段(青龙);八段(银龙);九段(金龙)。  《武术段位制》荣誉段位称号授予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展武术事业,推动中国武术段位制的全面开展,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中国武术事业的发展,对在中国武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荣誉段位称号。  第二条 中国武术荣誉段位以中国武术协会的名义授予。  第三条 中国武术段位制荣誉段位称号设有:荣誉九段、荣誉八段、荣誉七段、荣誉六段、荣誉五段和荣誉四段。  第四条 凡关心和支持武术事业者,均可经推荐获得中国武术段位制荣誉段位称号。  第五条 武术荣誉段位的推荐及授予程序:  中国武术协会单位会员均可推荐武术荣誉段位的授予对象。推荐单位应填写荣誉段位推荐表,经逐级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中国武术协会将根据武术工作需要,接受推荐,不定期组织审核,授予相应的中国武术荣誉段位。  第六条 荣誉段位获得者应遵守中国武术协会章程,为弘扬武术文化、推动武术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七条 中国武术协会有权撤消给武术事业造成严重损失者的荣誉段位称号。  第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中国武术协会。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武术段位制》武术功法系列晋升段位暂行规定 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规定,参照武术套路和散手系列晋升段位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申报资格  凡中国武术协会会员,遵守武德,参加过武术功力比赛的运动员或武术功法习练者,均可申报相应的武术段位。  三、申报办法  (一)本办法仅为武术功法运动员申报武术段位的技术标准,理论考核及其他标准参照《中国武术段位制》相应条款执行,具体申报程序与其他系列武术段位申报程序相同。  (二)武术功力比赛成绩可以作为申报武术段位技术考核内容。凡年满13周岁的武术功力项目习练者,均可申报相应的段位。  (三)凡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的运动员,均可凭获奖证书或参赛证书申报相应的段位,可免技术考核。  四、技术标准  (一)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获得“规定项目”第一名或“自选项目”一等奖3次以上者,可申报武术七段的技术标准。  (二)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获得“规定项目”第一、二名或“自选项目”一、二等奖者各1次以上,可申报武术六段。  (三)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获得“规定项目”第三、四名或“自选项目”三等奖者,可申报武术五段。  (四)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获得“规定项目”第五、六名或“自选项目”优秀奖各1次以上,具备可申报武术四段的技术标准。  (五)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未获奖者,可凭参赛证申报相应的段位:参加两次以上者可申报武术三段,参加两次者可申报武术二段、参加一次者可申报武术一段。  (六)其他未参加武术功力比赛的武术功法习练者。可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申报相应的段位,具体申报程序、标准与其他系列武术段位相同。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该规定解释权归中国武术协会。  《武术段位制》考评机构标准及授权办法  为健全《中国武术段位制》组织管理体系,规范武术段位考评工作,调动各级考评机构的积极性,制定《中国武术段位制》考评机构标准及授权办法。  第一条 中国武术协会是段位制管理的最高机构,各地初、中段位考评机构须经中国武术协会审定和备案,并被授权方能成立运作。中国武术协会授权各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管理和指导本辖区内的段位制工作。  第二条 中国武术协会各级单位会员,均可根据武术发展需要,申报成立相应段级的考评机构。在尚无中国武术协会单位会员的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或武术主管部门,行业体协,设有武术专业的或武术活动开展较好的院校,亦可申报成立相应段级的考评机构。  第三条 初段位考评机构的条件:  (一)必须是中国武术协会的二、三级单位会员。下属个人会员达500人以上。  (二)地、县级武术主管部门或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学校武术组织。  (三)常年开展武术教学、训练活动,积极参加当地武术交流、表演、竞赛和科研活动,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有稳定的管理机构。负责人中必须有1名具有武术六段或六段以上称号。  (五)有固定的武术教学和训练场地,能够承担一定规模的武术比赛任务。  (六)进行段位考评时,须按规定组成考评组。考评组其中应具有5名武术中段以上的人员  (其中6段不少于1人,5段不少于2人)作为评委。  (七)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入段人员数据库,对入段位人员进行计算机管理。  第四条 中段位考评机构的条件:  (一)必须是中国武术协会的一级单位会员。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或武术主管部门,行业体协,设有武术  专业的体育院校。  (三)常年开展武术教学、训练活动,积极参加中国武术协会组织的各种武术交流、表演、  竞赛和科研活动,社会影响良好。  (四)有稳定的管理机构。负责人中必须有1名具有武术高段位称号。  (五)有固定的武术教学和训练场馆,能够承担较大规模的武术比赛任务。  (六)进行段位考评时,须按规定组成考评组。考评组其中应具有5名武术6段以上的人员  (其中高段位人员不少于2人)作为评委。  (七)有相关的硬、软件设备和操作人员。能够建立入段人员数据库,对初、中段位人员进  行计算机管理。  第五条 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接受各地成立中段位考评机构的申报材料,并负责组织审查和上报中国武术协会审批及授权。各地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接受本辖区内成立初段位考评机构的申报材料,并负责组织审批,将合格者上报中国武术协会备案及授权。  第六条 获得中国武术协会授权的各级考评机构,必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下一年度的考评地点、时间、内容一并报到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该办公室将于每年春季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及有关报刊上登载当年度武术段位考评计划的公告。  第七条 各地考评机构可以组织申报段位的人员进行段位技术和理论的培训。其师资要具有较高一级的武术段位,并须接受相应级别业务主管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执教。  第八条 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根据武术段位制工作发展需要,负责组织考评机构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中段位以上的段位技术和理论培训。  第九条 各地段位考评机构的组织管理、入段和晋升段位、收费标准与经费管理等,均应依照《中国武术段位制》相关管理规定和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条 各地考评机构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委派人员的监察和指导。  第十一条 中国武术协会将对各地考评机构进行年度检查(或抽查),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将取消其考评资格。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归中国武术协会。  晋升段位暂行规定  《中国武术段位制》武术功法系列晋升段位暂行规定  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规定,参照武术套路和散手系列晋升段位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申报资格  凡中国武术协会会员,遵守武德,参加过武术功力比赛的运动员或武术功法习练者,均可申报相应的武术段位。  三、申报办法  (一)本办法仅为武术功法运动员申报武术段位的技术标准,理论考核及其他标准参照《中国武术段位制》相应条款执行,具体申报程序与其他系列武术段位申报程序相同。  (二)武术功力比赛成绩可以作为申报武术段位技术考核内容。凡年满13周岁的武术功力项目习练者,均可申报相应的段位。  (三)凡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的运动员,均可凭获奖证书或参赛证书申报相应的段位,可免技术考核。  四、技术标准  (一)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获得“规定项目”第一名或“自选项目”一等奖3次以上者,可申报武术七段的技术标准。  (二)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获得“规定项目”第一、二名或“自选项目”一、二等奖者各1次以上,可申报武术六段。  (三)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获得“规定项目”第三、四名或“自选项目”三等奖者,可申报武术五段。  (四)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获得“规定项目”第五、六名或“自选项目”优秀奖各1次以上,具备可申报武术四段的技术标准。  (五)参加全国武术功力比赛未获奖者,可凭参赛证申报相应的段位:参加两次以上者可申报武术三段,参加两次者可申报武术二段、参加一次者可申报武术一段。  (六)其他未参加武术功力比赛的武术功法习练者。可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申报相应的段位,具体申报程序、标准与其他系列武术段位相同。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该规定解释权归中国武术协会。  关于申报武术高段位的补充条款  自1998年实施《中国武术段位制》以来,高段位套评工作已进行了4次。一大批长期从事武术工作和传习武术技法并有所建树者,已相继获得武术高段位,在推动武术事业和开展段位制工作中做出了可喜的成绩。为了促进高段位套评工作进一步适应武术活动的广泛性和武术工作的多样性,平衡不同系列的评审条件,现以《中国武术段位制》(国家体委文件/1997年体武字231号)为晋段基本依据,制定《关于申报武术高段位的补充条款》,并下发实施。凡此前与本"补充条款"相抵触的规定,均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一、高段位推荐资格  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具有向中国武术协会段位评审委员会推荐高段位申请者的资格。  1、中国武术协会一级单位会员(参见《中国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行业体协和有关体育院校的武术行政管理机构;  3、尚未成立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尚无中国武术协会一级单位会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二、武术段位申报系列  凡申请武术高段位者,必须是中国武术协会的个人会员。申请者应选报下述"武术段位申报系列"之一,接受该系列相应标准的评审。武术段位系列分为5种:  1、教师和教练员系列;  2、运动员系列;  3、武术行政管理人员系列;  4、民间武术活动者系列;  5、武术馆(校)长系列。  三、申报七段的补充条款  (一)教师、教练员系列  凡注重武德修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方可申报七段。  1、具备武术专业正高职称;  2、具备武术专业副高职称达4年;  3、具备武术专业中级职称达11年以上,并曾在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和在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共2种(册、篇)以上,或所撰论文曾2次入选中国武术协会或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组织的国际性及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以及其它经中国武术协会认可的学术报告大会;  4、专职从事武术教学训练工作达25年以上,并曾在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和在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武术专著或学术文章,共2种(册、篇)以上,或所撰论文曾2次入选中国武术协会或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组织的国际性及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以及其它经中国武术协会认可的学术报告大会。  (二)运动员系列  凡注重武德修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方可申报七段。  1、在世界武术锦标赛或亚运会武术比赛或亚洲武术锦标赛等洲际以上的正式比赛中获得两项(次)以上冠军,并在全运会武术比赛或全国武术锦标赛中获得套路比赛的单项冠军;  2、在全运会武术比赛或全国武术锦标赛中获得套路比赛的一次全能冠军;  3、在全运会武术比赛或全国武术锦标赛中获得套路比赛的5项(次)单项冠军;  4、在全运会武术比赛或全国武术锦标赛中2次获得散打比赛的冠军。  5、获得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达15年以上的武术工作者,并曾在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和在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共2种(册、篇)以上;或所撰论文曾2次入选中国武术协会或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组织的国际性及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以及其它经中国武术协会认可的学术报告大会。  (三)武术行政管理人员系列  凡注重武德修养,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申报七段。  1、从事武术活动25年以上(含从事武术管理工作年限);  2、从事武术管理工作达10年的科级以上干部;  3、组织或参与组织省级以上武术活动5次以上;  4、本地区获得武术段位的人员达3000人以上;  5、在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和在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共2种(册、篇)以上,或所撰论文曾2次入选中国武术协会或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组织的国际性及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以及其它经中国武术协会认可的学术报告大会。  (四)民间武术活动者系列  民间武术活动者系列分为两类。  第一类:凡注重武德修养,从事武术活动达30年以上,并分别具备以下3条中每条的任意1款者,方可申报七段。  1、武术知名度:  A)系统、规范地掌握某一拳种,并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中段位学生的武术传习者;  B)掌握本流派技法较全面,对本流派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拳种代表人物;  2、曾在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传统武术观摩表演和竞赛中取得过成绩;或以业余的民间武术活动者身份,多次被当地体育行政管理机构聘为地区武术代表队主教练并率队参加省运会比赛的:  A)取得2项(次)第1名;  B)取得一等奖与前8名累计达5项(次);  C)取得散打(推手)前6名。  D)两次以上被当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聘为地区武术代表队主教练并率队参加省运会比赛的业余民间武术活动者(非专业武术工作者)。  3、在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录像带和在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或所撰论文曾2次入选中国武术协会或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组织的国际性及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以及其它经中国武术协会认可的学术报告大会。  第二类:凡注重武德修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方可申报七段。  1、在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批准并主办的国际性、全国性武术比赛中获得下列任意一款成绩:  A)1次传统拳械套路比赛前3名和散打(或推手)比赛前3名;  B)2项(次)获得传统拳械套路表演赛一等奖(或比赛前8名)和2次获得散打(或推手)比赛前8名。  2、在经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批准,由有关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武术比赛中获得下列任意一款成绩:  A)2项(次)获得传统拳械套路比赛第1名和2次获得散打(或推手)比赛前6名;  B)5项(次)获得传统拳械套路表演赛一等奖(或比赛的前8名)和3次获得散打(或推手)比赛前8名。  3、在全国性综合运动会(如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工人运动会、农运会、城运会、大运会等)武术比赛中获得下列任意一款成绩:  A)2次获得套路比赛全能冠军的与比赛要求身份相符的非专业运动员;  B)10次获得套路比赛的单项冠军与比赛要求身份相符的非专业运动员;  C)2次获得散打比赛冠军的与比赛要求身份相符的非专业运动员;  D)2次获得套路比赛前8名和散打(或推手)比赛前8名的与比赛要求身份相符的非专业运动员。  (五)馆(校)长系列  凡注重武德修养,从事武术活动达25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3条者,方可申报七段。  1、本人曾在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批准举办的全国性武术观摩、表演和竞赛中取得过一等奖或前8名;  2、本人所办武术馆(校)被中国武术协会(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评为"全国武术优秀馆(校)",或被本省省教委评为"优秀民办学校";或在校学生达1000人以上并受到当地武术行政管理部门表彰者;  3、本人所办武术馆(校)成绩显著,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并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中段位学生者;  4、在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录像带和在国家正规报刊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共2种(册、套、篇)以上,或所撰论文曾2次入选中国武术协会或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组织的国际性及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以及其它经中国武术协会认可的学术报告大会。  5、积极支持武术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者。  四、申报八、九段的补充条款  凡在教师和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行政管理人员、民间武术活动者、武术馆(校)长5个系列的任一系列中获得七段后,统一按照《中国武术段位制》(国家体委文件/1997年体武字231号)的要求进行八段和九段的晋升申报和评审工作。申请晋升段位,应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获得原段位后的武术工作总结。其中,行政管理人员系列的处级和司局级,依次相当于教师和教练员系列的副高和正高职称。教师和教练员系列中具备武术专业正高职称达3年者即可申报八段;具备正高职称达6年者即可申报九段。  五、其他  1、申报者需填写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申报表》(复印有效)。否则,不予评审。中国武术协会网站中载有《中国武术段位制申报表》,可下载使用。  2、高段位申报者也可在规定时间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将申报表E-MAIL发中国武术协会科研部收。该部将把这类申报表的E-MAIL原样转发相应地区的具有武术高段位推荐资格的相关单位,进行"武术高段位推荐资格"评审。  3、具有武术高段位推荐资格的单位在履行此项职责时,必须在其上报的全部《中国武术段位制申报表》中的指定位置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评审,并追究责任。  4、具有武术高段位推荐资格的单位在履行此项职责时,接受"全国武术段位制办公室"的监督。  5、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武术协会。  6、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科研部负责中国武术段位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学养生期刊级别划分

期刊可以分为非正式期刊和正式期刊两种。正式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办刊申请比较严格,要有一定的办刊实力,正式期刊有独立的办刊能力。

期刊级别: 国家级期 养生保健指南 《养生保健指南》(月刊)是由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养生保健杂志。杂志是融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可读性于一体的保健科普类杂志。

一、省级期刊与国家级期刊的区别  我国期刊按其主管单位可分为国家期刊和省级期刊。国家期刊是指国家部委级部门所管的期刊;省级期刊是指省厅局级部门主管的期刊。应该说明的是,这种分类不是区别期刊质量高低和发行范围大小的依据,而是从期刊的行政管理机构来区别的。因此,不能说省级期刊学术水平低于国家期刊。 省级期刊是相对于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而言的,是三大期刊级别之一,学术界以及职称评审机构把期刊分为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省级机构主办是省级期刊,国家级机构主办的刊物是国家级期刊,而影响因子和权威性很高,入选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CSSCI来源期刊目录和统计源核心期刊目录的是核心期刊。由于利益的驱使,市面上出现了很多假刊,无论是省级期刊,还是国家级期刊,都必须是正规期刊,对于职称评定才会有效,正规省级期刊,新闻出版总署必须有备案,必须要有国际刊号也就是ISSN号,和国内统一刊号也就是CN刊号。 从期刊的管理部门来说,学术期刊并无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的区分标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就声明:中国的出版物,只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没有所谓国家级、省级等的等级区分,不论主办、主管单位是省、自治区、还是国家级机构、部门和团体,只要能公开面向全国跨省发行,都是同等级别的刊物。 通常意义上的省级期刊的划分,更多的是期刊主管主办单位的主行政管理上的划分。通常国家级的期刊是指主管、主办单位为国家级单位;而省级期刊是指主管,主办单位为省级单位及其下属市级单位。二、《少年科普报•科教论坛》属于国家级期刊 《少年科普报•科教论坛》杂志是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由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委托主办的国家级科教类优秀专业学术理论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6-6112,国内统一刊号:CN 21-0060,邮发代号:7-93。主要栏目:科学探索、教研视点、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医学研究、养生科学、医学前沿、医养结合、经济研究、金融视点、财会教育、建筑技术、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园林景观、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

科学养生期刊级别划分表

一、省级期刊与国家级期刊的区别  我国期刊按其主管单位可分为国家期刊和省级期刊。国家期刊是指国家部委级部门所管的期刊;省级期刊是指省厅局级部门主管的期刊。应该说明的是,这种分类不是区别期刊质量高低和发行范围大小的依据,而是从期刊的行政管理机构来区别的。因此,不能说省级期刊学术水平低于国家期刊。 省级期刊是相对于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而言的,是三大期刊级别之一,学术界以及职称评审机构把期刊分为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省级机构主办是省级期刊,国家级机构主办的刊物是国家级期刊,而影响因子和权威性很高,入选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CSSCI来源期刊目录和统计源核心期刊目录的是核心期刊。由于利益的驱使,市面上出现了很多假刊,无论是省级期刊,还是国家级期刊,都必须是正规期刊,对于职称评定才会有效,正规省级期刊,新闻出版总署必须有备案,必须要有国际刊号也就是ISSN号,和国内统一刊号也就是CN刊号。 从期刊的管理部门来说,学术期刊并无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的区分标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就声明:中国的出版物,只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没有所谓国家级、省级等的等级区分,不论主办、主管单位是省、自治区、还是国家级机构、部门和团体,只要能公开面向全国跨省发行,都是同等级别的刊物。 通常意义上的省级期刊的划分,更多的是期刊主管主办单位的主行政管理上的划分。通常国家级的期刊是指主管、主办单位为国家级单位;而省级期刊是指主管,主办单位为省级单位及其下属市级单位。二、《少年科普报•科教论坛》属于国家级期刊 《少年科普报•科教论坛》杂志是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由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委托主办的国家级科教类优秀专业学术理论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6-6112,国内统一刊号:CN 21-0060,邮发代号:7-93。主要栏目:科学探索、教研视点、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医学研究、养生科学、医学前沿、医养结合、经济研究、金融视点、财会教育、建筑技术、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园林景观、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

其实刊物只有普通和核心之分。

期刊级别: 国家级期 养生保健指南 《养生保健指南》(月刊)是由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养生保健杂志。杂志是融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可读性于一体的保健科普类杂志。

查询期刊相关信息:1、国家新闻出版署2、中国知网,用知网的“出版物检索”查期刊相关信息查看期刊属于哪一级别,看期刊的主管主办单位,一般某某省主办的期刊为省级期刊,主办单位是“中国”俩字开头的是国家级期刊。

科学养生期刊级别划分标准

一、省级期刊与国家级期刊的区别  我国期刊按其主管单位可分为国家期刊和省级期刊。国家期刊是指国家部委级部门所管的期刊;省级期刊是指省厅局级部门主管的期刊。应该说明的是,这种分类不是区别期刊质量高低和发行范围大小的依据,而是从期刊的行政管理机构来区别的。因此,不能说省级期刊学术水平低于国家期刊。 省级期刊是相对于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而言的,是三大期刊级别之一,学术界以及职称评审机构把期刊分为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省级机构主办是省级期刊,国家级机构主办的刊物是国家级期刊,而影响因子和权威性很高,入选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CSSCI来源期刊目录和统计源核心期刊目录的是核心期刊。由于利益的驱使,市面上出现了很多假刊,无论是省级期刊,还是国家级期刊,都必须是正规期刊,对于职称评定才会有效,正规省级期刊,新闻出版总署必须有备案,必须要有国际刊号也就是ISSN号,和国内统一刊号也就是CN刊号。 从期刊的管理部门来说,学术期刊并无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的区分标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就声明:中国的出版物,只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没有所谓国家级、省级等的等级区分,不论主办、主管单位是省、自治区、还是国家级机构、部门和团体,只要能公开面向全国跨省发行,都是同等级别的刊物。 通常意义上的省级期刊的划分,更多的是期刊主管主办单位的主行政管理上的划分。通常国家级的期刊是指主管、主办单位为国家级单位;而省级期刊是指主管,主办单位为省级单位及其下属市级单位。二、《少年科普报•科教论坛》属于国家级期刊 《少年科普报•科教论坛》杂志是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由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委托主办的国家级科教类优秀专业学术理论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6-6112,国内统一刊号:CN 21-0060,邮发代号:7-93。主要栏目:科学探索、教研视点、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医学研究、养生科学、医学前沿、医养结合、经济研究、金融视点、财会教育、建筑技术、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园林景观、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

我国的合法期刊分为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正式期刊: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有关部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刊号(ISSN),一号一刊,这是公开发行的正式刊物最基本的标志。CN刊号标准格式是:CN XX-XXXX/x,CN为中国的国名代码,前2位数字为地区代码,后4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最后的字母为分类号。如《读者》杂志的刊号为CN62-1118/Z,62是甘肃省的地区代号,1118是它的序号,Z表示该杂志为综合类刊物。(期刊的分类法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的基本大类划分)非正式期刊:是指通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作为行业内部交流的期刊,不得公开发行。非法刊物:未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出版的刊物即非法刊物,具体表现有: 无刊号的非法刊物; 假造刊号的非法刊物; 冒用刊号的非法刊物; 使用境外刊号的非法刊物; 完全套用其他刊物名称、刊号的非法刊物。在非法期刊多如牛毛的今天,发表论文 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收到稿约也不一定是好事。没准背后的陷阱正等着你。核实真假最简单、实用的方法登陆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或致电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期刊级别分类:国家没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给刊物划分级别,所谓的刊物级别只是期刊行业的一种认识和一些社会机构推出期刊目录,虽然国家没有划分,可职称评审部门都有对期刊级别的要求。以往的分法为一级刊物、二级刊物、三级刊物。现在一般是分为“核心期刊和普通期刊”两类,近几年有些地方在核心期刊里又分出;权威、重要、核心。1、省级期刊 :“ 省级 ” 期刊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如《陕西教育》主办单位为:陕西省教育厅2、国家级期刊: “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部委、全国性团体、组织、机关、学术机构主办的刊物。如《现代商业》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3、核心期刊:目前国内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凡是这些来源期刊目录里有的刊物均可认为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的“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目前职称评审部门要求的核心期刊主要是以 “中文核心期刊”和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为主。极个别评审单位采用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如:《齐鲁学刊》被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收录,这样的刊物一般认为是双核心,参考资料:

那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这个主办单位的级别喽

目前国内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的“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CN刊号标准格式是:CN XX-XXXX,其中前两位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号,其中印有CN(HK/H)或CNXXX(HK)/NR/R这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格式中前两个XX代码如下: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备用号备用号备用号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索引序列
  • 科学养生期刊级别划分最新
  • 养生大世界期刊级别划分最新
  • 科学养生期刊级别划分
  • 科学养生期刊级别划分表
  • 科学养生期刊级别划分标准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