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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编辑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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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编辑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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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律学术刊物。《法学研究》前身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于1954年创办的《政法研究》(1957年法学研究所成立后转入法学所,于1966年停刊)。改革开放后,为了繁荣和发展我国的科学文化事业,加强法制建设,推动法学研究的开展,1978年3月,法学研究所召开了法学研究规划会议,后组织两个调查组分赴各地调查,撰写了“法学研究规划和调查综合情况”的报告,提出“力争在今年年底以前恢复《政法研究》的出版”的建议。1978年法学研究所正式挂牌后,经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批准,决定创办《法学研究》。同年,法学研究所设立《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出版了《法学研究》试刊第1期及第2期。1979年4月,《法学研究》正式创刊。《法学研究》坚持学术性、理论性的办刊宗旨,坚持精品意识,实行“双百方针”,重视基本理论的研究,致力于反映我国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和最高学术水平,建立、 完善和更新我国法学各学科的理论体系。提倡研究方法的创新,鼓励实证研究,扶持弱势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培养和扶持年轻作者,开展学术批评,倡导学 术规范。《法学研究》紧密结合我国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组织刊发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文章,并围绕各个时期法学研究的热点, 组织了各种形式的研讨。《法学研究》刊发的许多文章,在法学界和社会上引起重大反响。有的主张(例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社会主义 人权,宪法和法律至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等)被中央采纳,有的还成为国家的治国方略。《法学研究》199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优秀期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首届中国期刊奖提名奖、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奖,2002年和2006年,再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期刊奖。2013年,《法学研究》入选新闻出版署全国百强社科期刊, 并荣获第三届中国政府出版奖提名。 《环球法律评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学专业中文学术季刊。自1979年创刊以来,刊物名称虽几经变迁,然融合土洋,会通中西的宗旨一以贯之。在关注法治建设实际问题的同时,本刊尊重法学知识传统,突出人文关怀。《环球法律评论》除译介域外法学研究最新成果外,兼及评论与比较。译文多为国外经典论著,翻译可信;论文则视角独特,能推进学术研究。本刊有主题研讨、人物专访、理论前沿、介绍与评论、游学札记及书评等栏目。

哲学研究编辑部电话

哲学研究  《哲学研究》是维特根斯坦的重要的代表性著作。  维特根斯坦(1889~1951)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西方哲学家之一。他的哲学思想对现当代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誉为“哲学家的哲学家”。学术界通常认为,近现代哲学曾发生了两次重大的转向,一次是由早期的本体论研究转向认识论研究,另一次则是由认识论转向语言哲学。前一次转向的关键人物是康德,而后一次转向则发生于20世纪20年代,其核心人物便是维特根斯坦。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关注的核心问题是语言哲学问题,在他看来,哲学就是语言分析,哲学史上的争论大多是由于误用了语言所致。哲学的任务在于澄清语言的意义。  维特根斯坦早期曾写过一部名为《逻辑哲学论》的影响深远的哲学著作,而《哲学研究》则是阐明他后期哲学思想的代表作,其中阐述了与《逻辑哲学论》大异其趣的思想,从而使其哲学思想明显地区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后期的维特根斯坦虽都关注于语言,但前期的他倾向于人工语言,后期则倾向于日常语言。维特根斯坦的前后期思想分别启发了两种不同的语言哲学学派,并对哲学思想界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他前期的思想对逻辑经验(实证)主义等有着深远的影响,后期的思想则开“日常语言学派”之先河。  由于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对《逻辑哲学论》中的思想的自我否定,故对其思想的把握更应侧重于《哲学研究》。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阐述了许多重要的思想,如“语言游戏说”、“家族相似”、“意义即用法”等。这些也是我们阅读此书时应主要关注的内容。  -------------------------------------------------  --------------------------------------------------------------------------------  《哲学研究》 (2007-04-05 16:55:41)  刊物名:哲学研究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院哲学研究所  出版单位:哲学研究杂志社  创刊时间:1955年  刊期:月刊  刊物简介:  本刊是全国性的哲学专业刊物,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带动基础理论研究的原则,认真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本刊发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外哲学史、现代外国哲学、自然辩证法、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和无神论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反映国内外哲学动态,对重要的哲学问题开展讨论。  主编与编辑部简介:  主编: 陈筠泉 编审  常务副主编:刘奔 编审  副主编: 王生平 编审  编辑部:  主任: 方军 副编审  副主任: 杨桂青 编辑  其他成员:  朱葆伟 副编审  苏晓离 副编审  李登贵 副编审  冯国超 编辑  田立年 编辑  张智彦 编审(待退)  王玉恒 编审(待退)  王 敬 技术编辑  主要栏目简介:  近期内,特别是有关“改革开放中的历史观和价值观问题”、“社会科学、科技革命和经济社会发展”、“发展与全球性问题”、“全球化与价值冲突”、“市场经济与道德进步”、“市场经济与文化建设”、“真理观、价值观和历史观的关系”、“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传统与现代化”、“研究和把握传统文化的方法论问题”、“文化比较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中国近代和现代哲学研究”、“国学研究与意识形态”、“阶级分析方法与当代社会”、“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观和价值观”、“美学的哲学基础”、“伦理学的哲学基础”、“跨学科研究的方法论”、“哲学史研究方法论”、“国内学术动态分析”、“国外学术动态分析”,以及对各种现实问题的哲学反思、探讨方面的稿件与栏目。  编辑部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 邮编:100732  国内统一刊号:CN11—CC40/B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0-0216  单价:(2000年)00元,全年60元。  发行单位和联系方法:  国内:北京报刊发行局,全国邮局订阅  国外: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北京399信箱)  本杂志社也办理邮购手续。

冯国超,1965年10月出生。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9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中国哲学史专业硕士学位。1986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长期从事中国哲学史及宗教学研究方面稿件的编辑工作,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哲学研究》编辑部编辑,负责中国哲学史及宗教学研究等方面稿件的编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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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114问下吧中央电视台何时建立的? 中国中央电视台是中华人民共家电视台,1958年5月1日试播,9月2日正式播出。初名北京电视台,1978年5月1日更名为中央电视台,英文简称CCTV。   中央电视台是中国重要的新闻舆论机构,是党、政府和人民的重要喉舌,是中国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发挥着传播新闻、社会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是全国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中国了解世界、世界了解中国的重要窗口。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电视台发展迅猛,日新月异。目前共开办11套电视节目,分别为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生活·服务频道、综艺频道、中文国际频道、体育频道、电影频道、农业·少儿·军事频道、电视剧频道、英语频道、科学·教育频道、戏曲频道,内容几乎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中央电视台拥有近40万小时的节目资源,日播出量达220小时,其中自制节目量约占总播出量的76。5%,使用中、英、法、西班牙四种语言和粤语、闽南话等方言向国内外播出。全国人口覆盖率达90%,观众超过11亿人。 第4套节目(中文国际频道)、第9套节目(英语频道)通过卫星传送覆盖全球。   中央电视台拥有相当规模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技术设备和设施,其中移动地面卫星系统(DSNG)可随时随地对重大新闻事件进行现场直播。 节目制作、播出传输、卫星转发、新闻回传全面实现数字化;多媒体联网系统部分实现资源共享,初步形成办公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管理体系。   中央电视台现为国家副部级事业单位,内设15个中心(室),拥有职工近万名。 直属单位包括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等,"央视国际网络"为中国六大新闻网站之一。《中国电视报》平均期发行量达300多万份,居全国报刊之首。《电视研究》是全国第一份公开出版的电视专业理论刊物。 由中央电视台独资经营的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是以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为主,兼营电视技术服务、调查咨询、广告代理等业务,并广泛涉及实业投资和资本运作的大型集团公司,也是经国家批准的唯一经营电视节目版权国际交易的公司,建立了覆盖全球36个国家并拥有145家公司的节目营销网络,在江苏无锡、广东南海、山东威海、河北涿州等地建有不同规模的影视节目基地。 截止2000年底,全台固定资产总额达54亿元。2001年年收入达60。9977亿元(不含转入次年5。5亿元),名列全国新闻媒体之首。   中央电视台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同全国各级地方电视台和文化机构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与世界134个国家和地区的208个媒介机构建立了业务关系,并通过设在全球的14个驻外记者站及时报道世界各地的重大新闻事件,成为当今中国第一大电视台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传播机构。   "传承文明,开拓创新"。跨进新世纪,中央电视台将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做强做大,努力建设成为国家主力、亚洲一流、世界前列的电视大台,与时俱进,继往开来,开创21世纪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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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联系方式: 电邮: 电话:010-68579889-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邮政编码:100859添加几个联系电话:010-68130550地址:北京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E-mail:热线电话:68579889-166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 邮政编码:100859Email:电话:68166385电子邮箱:地址:北京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中国法治报道》邮编:100859热线电话:(010)68166703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法制专题部<大家看法>栏目邮编: 我们的联系方式:电话:010-68579889-196地址:北京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邮编:100859E-mail:说出你心中的秘密 我们的联系方式——地 址: 北京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邮政编码:100859热线电话:010-68579889转198EMAIL: 新闻调查柴静信箱:杨春信箱:郭宇宽信箱:guoyukuan@gmail中央主流媒体《法制中国》记者联系方式华夏都市(北京)记者联系电话:010-86820880 84728099 电邮: 人民网新闻线索:新华社新闻热线010)63073111/3222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孙 瑛 处长 63088386   63088730北京现代商报 苏文洋 总编辑 84277506   84273810计算机世界 刘九如 副总裁 68259421 liu_68254993人民日报经济部 龚 雯 主任记者 65091510   65091120北京青年报 牛金荣 记者   67335219现代商报 朱秀亮 产经部房地产记者 84285566-3277 84277837北京现代商报 彭梧 产经部IT通讯记者 84285566-3274 京华时报 候 磊        新华社摄影部 袁 满 记者、编辑 63072357 63072357人民日报经济部 任建民 经济部记者   65092740人民日报市” 孙秀艳 记者、编辑 65091981 65092891华西都市报 吴雷 记者 028-86969214 028-6513693 新华社成都分社 熊小立 副社长 028-6117096 028 - 6113501  四川日报 赵德荣 记者 028-6513693 028-6510972 东区记者:解丽15910880376 樊江云15910880377南区记者:安苏15910880372 李华良15910880373西区记者:李宁15910880378 赵媛媛15910880379北区记者:雷嘉15910880370 赖芳杰15910880371四川电视台 刘盛强     028-6275352  世界经理人社区 ? ☆媒体精英 ? 30位重点媒体记者、编辑主任联系表(仅供参考)查看完整版本: 30位重点媒体记者、编辑主任联系表(仅供参考)caijing 2007-6-10 13:5230位重点媒体记者、编辑主任联系表(仅供参考)[size=14px]姓名 单位 职务 电话 电子邮件骆俊 中国通信新闻 市场部主任,记者 6490 6017,6490 6015 [email=][color=#0000ff][/color][/email]常栋盛 中国电信建设 副主编 8497 5889,6499 4304 [email=STATE][color=#0000ff]STATE[/color][/email]孙秀艳 人民日报市” 编辑,记者 6509 1981,6509 2291 姚化化 新浪网 华北资深客户经理 6566 5009-3383 [email=][color=#0000ff][/color][/email]陈妍 国际商报 主任记者 6762 8822-247 [email=][color=#0000ff][/color][/email]

回答 澎湃新闻在个别城市也有联系方式,如上海联系电话为021-22899999,杭州联系电话为0571-86468202,南京联系电话为025-8421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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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法学研究》(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法学研究杂志社出版的法学刊物。刊载有关中国法治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论文。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办刊方针,坚持学术性、理论性的办刊宗旨。坚持高水平的用稿标准,以展现我国法学理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主要读者为法学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者,立法和司法工作者,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学理论爱好者。《当代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7年,由吉林大学主管、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是法律学术理论刊物。它的办刊宗旨是:繁荣法学学术研究,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法制进程,关注社会热点问题。荟萃学术精品,为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法、军事法等部门法的法学专家、法学研究工作者搭建学术研究平台,提供对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的窗口,让高层次法律研究人才脱颖而出。杂志在办刊中,突出以各部门法学前沿、热点问题研究为重点的办刊定位,突出自己的特色。《现代法学》原名为《西南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学术期刊。1982年,更名为《法学季刊》,1988年,更为现名《现代法学》(双月刊)。办刊宗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法学繁荣发展。目前,本刊的主要栏目有:理论思考、观点回应、专题研究、评论。《中国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4年,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刊物的学术性,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不断推出新人新作,成为我国培养造就法学研究学术带头人的摇篮。主要栏目:有走向法治之路、专题论坛、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证、立法研究、各科专论、讲座与争鸣、判例评析。《法学论坛》本刊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宗旨,遵循“传播新思想、探讨新问题、交流新成果、宣传新法律、介绍新知识”的办刊思路,立足科学前沿,关注法学基础理论为主,侧重法学应用理论和学术研究。普及与提高,以创新为主,着重刊登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反映法学进度的新动态,介绍法学领域的新观点,积极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自夏至周,调整奴隶社会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制度已逐渐完备,只是还没有形成有系统的法典,规范内容散见于《礼记》等文献之中。如“分争辩讼,非礼不决”(《礼记·曲礼》),“土无二王”(《礼记·丧服四制》),“里田不鬻”(《礼记·王制》)等,说明当时土地属奴隶制国家所有和不得买卖的情况。“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买卖者质剂焉”(《周礼·地官·司徒》),说明当时重要的买卖合同必须有书面的契据文书。其他关于婚姻、家庭和继承的规定也多有记载。   李悝编成《法经》,商鞅又承袭《法经》制定秦律,其中关于土地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规定,已显示出封建主义性质。汉承秦制,制定《九章律》。以后随着朝代的更迭,律令典章的增删,至唐代《永徽律》,封建法制已臻完备;其中关于财产所有和财产流通关系,婚姻、家庭及继承关系,已有较详细的规定。唐代以后由宋代至清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达,律、例、法令中民事内容已有相应的发展,但立法体例、条目递相承袭,没有脱离唐代《永徽律》的模式。 中国近代的民事立法始于清末  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由于外国资本主义传入,瓦解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加上西欧文化的影响,变法图强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清政府迫于形势,宣布“变法”和实行“新政”。光绪三十年(1904)正式开馆修订《大清律例》,于宣统二年(1910)颁行。中华民国时期,参议院于1912年4月决议:“嗣后凡关于民事案件,仍依前清现行律中规定办理”,其中处理民事案件的规范后来称为“大清现行律之民事有效部分”,包括:服制图、服制、名例、户役、田宅、婚姻、犯奸、斗殴、钱债,施行至1929年10月。清末在修订《大清律例》的同时,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开始制订《大清民律草案》,至宣统三年(1911)完稿,是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律草案,其中包括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5编,大体仿效日本、德国民法,未及颁行,清廷已亡。中华民国时期于1918年二次设馆着手修订“民律”,至1925年脱稿,此稿除债编部分效法瑞士债务法外,其他各编与第一次民律草案相比变动很少,是为中国第二次民律草案。1927年国民党政府设立法制局,又着手修订民律,决定先行草拟亲属、继承两编,至1928年脱稿,是为中国第三次民律草案。同年12月国民党政府成立立法院,着手编订民法典,从1929年5月~1931年12月分编陆续公布,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5编,计1225条。这部法典承袭了德国、瑞士和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事立法原则和体系,但也保留了上述三次民律草案中的封建主义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立法   1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发展时期的要求,逐步开展民事立法。《共同纲领》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为贯彻本条的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制定了许多法律、法令,如《政务院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新区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令的公布和实施,使官僚资产阶级财产归于国家所有,使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于农民所有,从而肃清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财产关系,而且使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在不到3年时间扭转了国民党统治时期财政经济极端混乱的局面,有效地制止了通货膨胀,稳定了物价,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得到了供应,解放了生产力,为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和进一步对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2 1953年以后,中国进入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并开始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工商业方面,国家公布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关于在公私合营企业中推行定息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目前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事项的决定》等一系列法令和单行条例,并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合同形式,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经济活动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在农业方面,国家公布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等。根据这些法令、规章,国家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进行了和平改造,并使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走上了社会主义合作化的道路。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在中国奠定了由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构成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3为了调整企、事业单位间,企、事业单位与公民间,公民相互之间在经济协作方面的各种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陆续制定了调整物资的买卖和购销,加工订货,基本建设工程承揽,财产租赁和房屋租赁,银行信贷和储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货运和客运,仓库保管,信托行纪,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等经济关系的合同法律规范(见合同);还制定了关于保护智力成果的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护工商企业商标权等单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把经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定和公布了许多关于不同经济成分的经济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关于它们对于财产的所有和管理的权限、关于经济组织间开展多种形式互助协作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发展先进的科学管理和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学界也有人认为,这些法律、法规不完全属于民法,其中有的应属于经济法范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建立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本质。它的指导原则主要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和巩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全面提高社会生产经济效益的原则;当事人权利义务一律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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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亲!您好呀我是熊熊的石头樂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啦,正在手写打字整理答案呀,可能还要一会,请您稍等一会儿哦!不要着急哟,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您的问题! 您好,宁波大学学生会电话胡方兴,联系电话641747欄 法学院团委:吴敏,联系电话:8473; 校团委:毛璇, 联系电话:9091; 校学生会:胡方兴,联系电话641747。 您如果找学生会联系人直接去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学生会方面的你可以直接找该校任何一个学生,问下他们班或者认识的人中有学生会的没,有点话直接联系,然后找学生会办公室主任电话或者主席电话就中啦!另外,最简单的办法是直接去学校团委办公室,找社团或者学生会负责老师,这样的话,所有问题都OK了 亲!感谢您的耐心等待,现在您的角度,也非常理解您的心情已为您整理相关答案,您看一下哈,希望我的回答能令能您满意欄 提问 你发的都是内线电话? 你发的都是内线电话? 回答 您好,是的欄 更多8条 

自己投基本没有录用的可能,都是专家学者约稿,还有关系稿,哪有时间看你的文章啊

党委办公室 邓建平 87600306 校长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 张真柱 87600253 组织部、党校、统战部 邹日强 87600245 宣传部 王国荣 87600269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 刘自力 87600267 工会 余雪华 87600210  团委 周  青 87600246 外事处、侨务办公室、留学生办公室 陈玉涓 87600249 教务处 李学兰 87600406 研究生院(筹)、研究生工作部 汪浩翰 87600847 人文社会科学处 郑曙光 87600927 科学技术处 汪鹏君 87600929 地方服务与合作处 徐一萍 87600008 继续教育与培训处  马敬峰 87609029 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赵恒义 师资招聘:87600288 师资培养及职称管理:87600365 老龄工作:87600586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生社区党工委 严建雯 87600780 计划财务处 王幼芳 87600220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俞德鹏 87600081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郑春龙 87600479 保卫处 过国忠 87600282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张国良 87600678 后勤管理服务处、后勤服务中心 夏良明 87600519直 属 单 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图书馆 范  谊  87600400  学报编辑部 周志锋 87600225 档案馆 岑淑儿 87600221 资产经营公司(机构不定级别)  王若民 8760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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