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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的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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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的参考文献

应多途径解决供体器官问题,司法部门应积极配合,推动器官移植的司法研究,加快器官捐献立法;大力普及器官移植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知晓率;鼓励器官捐献,促进活体器官移植,以挽救更多患者的生命,保证器官移植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发展科技,制造先进的人工器官。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移植,适用本条例;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第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第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对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通报。第六条 国家通过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确定人体器官移植预约者名单,组织协调人体器官的使用。第二章 人体器官的捐献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第十条 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第三章 人体器官的移植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除依据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考虑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需求和合法的人体器官来源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名单。第十三条 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并向原登记部门报告。原登记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2日内注销该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并予以公布。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家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植入的人体器官和术后患者的长期存活率,对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进行评估,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对评估不合格的,由原登记部门撤销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订。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遵守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第十六条 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进行医学检查,对接受人因人体器官移植感染疾病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第十七条 在摘取活体器官前或者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前,负责人体器官移植的执业医师应当向所在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提出摘取人体器官审查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不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医疗机构不得做出摘取人体器官的决定,医务人员不得摘取人体器官。第十八条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收到摘取人体器官审查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并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意见:(一)人体器官捐献人的捐献意愿是否真实;(二)有无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的情形;(三)人体器官的配型和接受人的适应症是否符合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经2/3以上委员同意,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方可出具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书面意见。第十九条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摘取活体器官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向活体器官捐献人说明器官摘取手术的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等,并与活体器官捐献人签署知情同意书;(二)查验活体器官捐献人同意捐献其器官的书面意愿、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存在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关系的证明材料;(三)确认除摘取器官产生的直接后果外不会损害活体器官捐献人其他正常的生理功能。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当保存活体器官捐献人的医学资料,并进行随访。第二十条 摘取尸体器官,应当在依法判定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后进行。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不得参与捐献人的死亡判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死者的尊严;对摘取器官完毕的尸体,应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用于移植的器官以外,应当恢复尸体原貌。第二十一条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除向接受人收取下列费用外,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所移植人体器官的费用:(一)摘取和植入人体器官的手术费;(二)保存和运送人体器官的费用;(三)摘取、植入人体器官所发生的药费、检验费、医用耗材费。前款规定费用的收取标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并予以公布。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订。第二十三条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和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的个人资料保密。第二十四条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将实施人体器官移植的情况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订。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摘取其活体器官的;(二)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而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三)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的。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医疗机构参与上述活动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原登记部门撤销该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该医疗机构3年内不得再申请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医务人员参与上述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国家工作人员参与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据职权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未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擅自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对人体器官捐献人进行医学检查或者未采取措施,导致接受人因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感染疾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泄露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或者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个人资料的,依照《执业医师法》或者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收取费用的,依照价格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八条 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一)未经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二)摘取活体器官前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履行说明、查验、确认义务的;(三)对摘取器官完毕的尸体未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尸体原貌的。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登记部门撤销该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该医疗机构3年内不得再申请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一)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仍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二)未经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做出摘取人体器官的决定,或者胁迫医务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摘取人体器官的;(三)有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列举的情形的。医疗机构未定期将实施人体器官移植的情况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条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参与尸体器官捐献人的死亡判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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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论文参考文献

器官移植论我明确的,需求我来写成

克隆器官 器官移植可救人于生死之际,现代医学几乎能在所有人类器官和组织上施行移植术,但排斥反应和供体缺乏仍是令人头痛的事。克隆人由于遗传物质全部来源于“原版人”,将其器官提供给“原版人”用,二者基因配型,组织配型,绝无排斥反应之虞。但采用牺牲一个人去拯救另一个人的办法,既不合算,也不合乎伦理道德。倘若只克隆出一个器官,如心脏、肝 脏、肾脏等,就能避开了种种非难。 一个带着生命“接力棒”的细胞,可以最终发育成像人这样复杂的生命体,至今仍是令人叹为观止的现象。当精子和卵子进行“生命之吻”后,合子即获得巨大的生命力,可以连续不 断地进行细胞分裂和分化,最终形成一个拥有200万亿个细胞的人。我们每个人就从父母那里各取“半张”生命的“密码图谱”,构成自己独有的DNA 谱表。这张蓝图上有46条染色体,上面载着10万个结构基因,由30亿个碱基对组成。 早期的胚胎在4~8个细胞时,细胞具有全能性,这时采用胚胎切割技术将细胞分开,分开后的细胞可重新形成4个或8个细胞。之后,胚胎细胞逐渐分化,形成人体的脑、心、肝、肾、四肢及生殖系统,分化后的细胞就不再具有全能性了。克隆羊“多利”的惊人之处在于,它 “装入”的是体细胞的细胞核。成年体细胞是“定向”细胞,如乳腺细胞只能发育成乳腺,不可能重获“全能性”。“多利”诞生的最大理论意义在于,证明了一个已经完全分化成熟 的体细胞,在卵细胞质的“策反”下,能恢复到早期原始细胞状态,像胚胎细胞一样保存全 部遗传信息。 克隆器官是“定向发育”技术。发育遗传学是人类遗传学中最具挑战 性和吸引力的研究领域,它研究人类受精卵中发育的程序是如何编码在基因组上的,基因是如何按一定的时空顺序开启、表达和关闭的,基因是如何控制各种特殊蛋白合成,使各种细 胞分化和形成器官,最终发育成一个完整的人。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调控基因所起的作用远比结构基因的作用更为重要。 人们在植物组织培养中已找到定向生长的证据。用克隆技术培育的皮肤已可供临床使用。最近,英国科学家培育出一个没有头的青蛙胚胎。研究人员称,这项技术可能用于人类,培育无头克隆体,用于移植人体器官和组织。 科学家认为,这项技术可能适用于在人工子宫环境中,培育胚胎囊中的人体器官,如心脏、肾脏和肝脏。那些需要器官移植的人,可以获得利用他们自己身上的细胞“定向培育”的器官,因此,省去了对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这项技术也将大大缓解移植器官的短缺。 将一部分胚胎培育成所需要的器官,如果没有大脑或中枢系统,从技术角度来讲,所培育的组织就可能不被列为胚胎类。 不管怎样,人类目前还没有力量和能力解决基因调控问题。科学家们预言,在21世纪初叶,人类发育遗传学将成为生物学领域中主要的研究热点。 克隆器官的体外培育亦是一道难关,它既不同于传统的细胞培养,也不可能放入人的子宫里 面去进行发育。人类已经掌握了人造子宫的雏形——试管婴儿技术,体外授精的胚胎能在试 管中生长好几天。现在,科学家的目标是真正的“人造子宫”。 21世纪是生物技术的世纪,现代遗传学留给人们思维的天空非常广阔,可任由有作为的科学家驰骋、耕耘。生物技术神通广大,克隆器官仅是其中的一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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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人 严禁克隆人和单身妇女通过手术怀孕 克隆人与伦理至于合体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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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器官捐赠 器官捐献宣传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 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器官捐赠的范围 器官捐赠的范围包括细胞捐赠、组织捐赠和器官捐赠。细胞捐赠 是指从一个健康人的体内提取有活力的细胞群,输入另外一个需要救助的病人体内。临床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赠骨髓以救助需要骨髓移植的病人。组织捐赠 是指将人体的部分组织捐赠给那些需要救助的病人。这些组织包括:皮肤、眼角膜、骨骼、肌腱、血管、神经等等。一位捐赠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同时捐赠多种组织给那些等待移植的病人。器官捐赠 就是将人体的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赠给另外一个需要接受移植治疗的病人。这些病人的病情通常非常严重,而且已经不能用其他治疗方法治愈。目前世界上已经成功地进行过心脏、肾脏、肝脏、胰、肺、小肠以及腹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等多种移植。编辑本段器官捐赠的种类 4月20日,省红十字会和省卫生厅联合在广州召开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会。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火周、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出席会议,来自广州、深圳等十个市的卫生局、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院等十四家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代表80多人参加会议。 深圳市红十字会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截至2009年12月,我省共完成了50例器官捐献,成功拯救56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至少40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多位烧伤患者康复。 为了褒扬捐献者的无私奉献、遗爱人间的精神, 2008年5月8日,广东省红十字会在增城市万安园公墓设立了红十字纪念园,对于规范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引导民众移风易俗、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省红十字会和卫生厅决定成立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下设省器官捐献办公室、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省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对全省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统一管理。编辑本段脑死亡与器官捐赠传统判定死亡 传统判定一个人死亡的标准,就是永久性的心脏停跳、呼吸停止以及瞳孔对光反射消失。在心跳、呼吸停止以后,身体其他部位的组织和器官,都将因得不到氧气与养分的供应而失去功能。脑死亡 人体脑组织是由大脑、小脑和脑干三部分组成的,脑干是人体的生命中枢,它控制着人体呼吸 绝症少年捐献全身器官、心跳、血压等重要功能。人体一些部位的细胞在受到伤害后可以通过再生来恢复功能,脑细胞则不同:一旦坏死就无法再生。所以,当一个人的脑干遭受无法复原的伤害时,脑干就会永久性完全丧失功能,以致呼吸、心跳停止。随后,身体的其他器官和组织,也会因为没有呼吸和心跳而逐渐丧失功能。临床上所指的脑死亡,就是指脑干死亡。 近十年来,由于医学技术的进步,当一个人发生脑死亡时,医生可以借助呼吸机和药物来维持他的呼吸、心跳和血压等生理功能长达两个星期。但一旦撤除这些辅助设施,他/她就无法自行呼吸,心跳也会随着停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疾病,除了脑细胞发生死亡之外,身体其他部位的器官和组织依旧是健康的。编辑本段植物人是否可以捐赠器官 植物人是由于脑部本身疾病或其他系统疾病引起的大脑功能丧失,但脑干功能依然存在。所以,植物人没有思维、记忆、认知、行为和语言能力,但有呼吸和心跳,而且可以有脸部动作。因此,植物人没有发生脑死亡,所以不能捐赠器官。 除了母亲您也可以给予生命。编辑本段关于器官移植什么是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是将某个健康的器官通过手术或其他方法放置到一个患有严重疾病、危在旦夕的病人身体上,让这个器官继续发挥功能,从而使接受捐赠者获得新生。移植医学的崛起 器官移植在二十世纪以前一直是人类的梦想,在二十世纪初期,医学界对治疗那些身体某个器官功能严重衰竭的病人依旧束手无策。由于受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器官移植在当时只是停留在动物实验阶段。 到了五十年代,世界各地的医生开始进行人体试验,但由于不能很好地控制移植后的排斥反应,器官移植的效果不尽人意。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诺华公司发明了免疫抑制药物--环孢素(新山地明)。环孢素的发明使移植后器官存活率大大提高,器官移植事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是本世纪尖端医学的重大成就之一。编辑本段哪些病人可以接受器官移植 ● 心脏 由各种病因导致的心脏衰竭的病人,心脏移植是唯一的治疗方法。 ● 肺脏 终末期良性肺部疾病的患者,经过传统内科治疗无法治愈,但估计尚有1-3年存活希望,可考虑进行肺移植手术来改善身体状况。 ● 肝脏 处于良性肝病末期,无法用传统内科手术治疗的患者,肝脏移植是唯一的方法。 ● 肾脏 当一些疾病对肾脏产生损害,肾脏不能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时,就会逐渐发展为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其终末期就是尿毒症。挽救尿毒症患者生命的方法包括透析和肾脏移植。 ● 胰脏 胰脏移植多数是与肾脏移植同时进行的,主要用于治疗晚期糖尿病、I型糖尿病、和胰切除后糖尿病。 除了上述病人,尚有患有脾脏、小肠等多种疾病的病人可以 通过接受移植手术获得治愈。编辑本段主要程序 1、接受来访或电话咨询 市民在填写器官捐献协议2、红十字会提供: 《致遗体捐献志愿者的一封信》 《山东省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 《志愿者基本情况登记表》 3、受理志愿者填写完毕的登记表格,告知填写不完整或不恰当的地方 4、为填写合格的人员办理: 《致遗体捐献者的一封信》《登记复函》 《遗体捐献登记表》(一份) 《荣誉证书》 《捐献卡》(随身携带用)编辑本段相关疑点传统判定死亡 传统判定一个人死亡的标准就是永久性的心脏停跳、呼吸停止以及瞳孔对光反射消失。在心跳、呼吸停止以后,身体其他部位的组织和器官都将因得不到氧气与养分的供应而失去能。脑死亡 人体脑组织是由大脑、小脑和脑干三部分组成的,脑干是人体的生命中枢,它控制着人体呼吸、心跳、血压等重要功能。人体一些部位的细胞在受到伤害后可以通过再生来恢复功能,脑细胞则不同: 器官捐献用于医疗救助一旦坏死就无法再生。所以,当一个人的脑干遭受无法复原的伤害时,脑干就会永久性完全丧失功能,以致呼吸、心跳停止。随后,身体的其他器官和组织也会因为没有呼吸和心跳而逐渐丧失功能。临床上所指的脑死亡,就是指脑干死亡。近十年来,由于医学技术的进步,当一个人发生脑死亡时,医生可以借助呼吸机和药物来维持他的呼吸、心跳和血压等生理功能长达两个星期。但一旦撤除这些辅助设施,他/她就无法自行呼吸,心跳也会随着停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疾病,除了脑细胞发生死亡之外,身体其他部位的器官和组织依旧是健康的。植物人是否可以器官捐献 植物人是由于脑部本身疾病或其他系统疾病引起的大脑功能丧失,但脑干功能依然存在。所以,植物人没有思维、记忆、认知、行为和语言能力,但有呼吸和心跳,而且可以有脸部动作。因此,植物人没有发生脑死亡,所以不能器官捐献。编辑本段难点问题现状 据统计,自1986年~2006年20年来,上海市捐出自己遗体的市民不足4000人。上海市全年死亡人数约10万人左右,每年却只有300人志愿捐献遗体,百分比仅千分之三。然而,在全国和上海的遗体捐献登记者中,真正捐出遗体的比例却较小,约占登记者的15%左右。 虽然中国在器官移植技术领域虽然已达到世界水平,但有关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制约了器官移植临床救治工作和移植医学的发展。原因 伦理观念的影响 传统中国是个伦理社会,古代社会的一般道德准则是将死者入土为安。现在很多地方的人依然墨守陈规,固执的遵循着那些旧习俗。很多人对于捐出亲属或自己的遗体,感情上很难接受。 利益观念的影响 器官捐献作为一种公民自愿履行的善行,只许捐赠,不可买卖。完全是无偿和公益的,于是一些人就会想“捐献器官给他人对我有什么好处和收益呢” 。 社会观念的缺失 中国人重自我,轻社会,私民、小民意识根深蒂固,社会责任感差。在人们心目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陌生他人的漠不关心的观念根深蒂固。编辑本段外界观点 孙少玲(汕头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按照有关的规定,红十字会组织承担着自愿器官捐献咨询和登记等工作,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红十字会根本无法联系到接收捐献器官的单位,因此器官捐献在一定程度上难免成了空谈。 其实,随着市民公益意识的不断提高,时常有人到红十字会咨询有关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的事宜,不少临终的老人和重病患者明确表态愿意将遗体或器官无偿捐献出来,供教学科研或医疗救治所用,但最后都因为找不到愿意接受的组织和单位而作罢。当然,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协作才可能实现。 郭晓妃(市民) 让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续 :作为市民,对于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的确知之甚少。一方面,相关部门及媒体在这方面的宣传较少,很多人不清楚器官捐献的具体定义,例如哪些可以活体捐献、遗体捐献需具备什么条件等等;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不少汕头人的观念还是比较保守,对于死亡的亲人,多年的传统思想都是“入土为安”,崇尚土葬;后来,虽然人们逐渐接受火葬,但还是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观念的影响,要求在保全肢体的情况下进行火化。要将亲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或者捐献出有用的器官去救治他人,许多人一时半会心理上还无法接受。个人觉得,这需要媒体的进一步宣传,让人们真正体会到将死亡亲人有用的器官捐献出来去救治他人,实际上是使亲人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到了延续,是功德无量的行为。编辑本段各国成就瑞典 越来越多的瑞典人对身后捐献器官态度积极。据瑞典《每日新闻》发表的一项调查显示,2006年在瑞典进行了136例器官捐献手术,这是1991年以来手术数量最多的一年。这是一个积极的趋势,表明公众对器官捐献的意识增强了。 长期以来,在瑞典进行的器官移植手术一直徘徊在每年100例左右。拥有器官捐献方面的知识非常重要,尤其是对那些未曾作出选择的患者,用知识说服他们的家属,效果要好得多。近年来,患者家属对器官捐献的了解明显增加,许多家庭成员公开谈论这个问题,这对作出积极的决定有很大的帮助。 根据瑞典器官捐献法,如果死者生前没有作出选择,是否捐献器官将由死者家属决定。自2003年起,瑞典政府投入了2700万瑞典克朗,加强对自愿捐献器官的宣传和教育。对于已经病危的患者,医院专门配备从事器官捐献的护士和医生,对病人和家属做工作。通过这一投入,高危病人同意捐献器官的比率增加了30%。 在瑞典900万人口中,有150万人自愿在国家器官捐献登记册上登记,没有登记但对器官捐献态度积极的人可以随身携带器官捐献卡。自1964年瑞典进行第一例肾脏移植手术以来,瑞典在器官移植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德国 德国每年约有1000多病人因不能及时得到器官捐献而死亡。德国每年的器官捐献量不到实际需要的20%。2005年德国进行了2100例肾移植手术,但同年新增同类病人超过2700人。从德国的民意调查看,超过80%的人对器官捐献持积极态度,但只有12%的人真正取得捐献证书。从近年的实践看,是否具有捐献证书并不是唯一的问题。有55%的医院没有按规定将持有捐献证书的潜在捐献者的情况及时转达给器官捐献中心,因为这些医院担心在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不能得到足够补偿以及怕麻烦。为此,德国国家伦理委员会建议应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有鉴于此,德国考虑修改器官捐献法。德国于1997年通过的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规定,本意是提高人体器官捐献数量,现在来看这个目标并未实现。其原因并不完全是医疗系统能力不足,法律缺陷也是造成捐献数量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该委员会建议实行一种新的捐献模式。德国伦理委员会建议,首先要在全国开展宣传解释工作,然后由国家出面,系统地要求所有公民回答其是否同意死后捐献器官的问题。公民本人同意或不同意捐献器官的决定,可记录在其医疗卡及驾驶证的数据库中,公民有权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如果公民不作明确表态,那么他将被告知,在其死后适用“不反对即同意”的原则。原则上,医务人员可以认为死者默认同意捐献器官,如其亲属不明确反对,医务人员即可摘取其器官用于捐献。美国 尸体器官捐献 在美国,所有尸体器官捐献工作均由OPO(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器官获取组织)完成。据2004年统计,全美有59个OPO,其中50个为独立组织,不依靠于医院或相关研究机构,其余9个则依托指定医院。所有OPO均由健康和人类服务秘书处(the Secretary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指派,并对联邦政府负责,同时也是国家器官获取和移植网络(OPTN)的一员。 OPO需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在医院建立良好的器官捐献氛围,一方面向医务人员及医院管理层宣传如何确认潜在的捐献者、如何获得捐献者本人及其家属的同意以及器官获取前的保护措施等;另一方面还要与ICU、神经外科和神经内科的专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器官捐献的顺利完成。OPO还要负责与捐献者家属进行沟通,以使其同意捐出捐献者器官。在美国,捐赠者死亡后,约42%-69%的家庭同意进行捐赠;但如果捐献者生前曾登记愿意捐献器官,家属的同意率可升至95%-100%。 活体器官捐献 2001年,美国活体器官捐献数量(6618例)首次超过尸体器官捐献(6182例);2002年,虽然活体器官捐献数量仍高于尸体器官捐献,但增长幅度减缓,活体肾移植增幅为4%(2001年高达11%),但是活体肝移植和活体肺移植数量明显下降(与2001年比降幅分别为31%和36%)。(图1)2005年,尸体器官捐献(7593)再次超过活体器官捐献(6902例)。 活体肾移植是活体器官捐献的主体,2002年为6240例,占全部活体移植的94%,2005年为6571例,占全部活体移植的95%;2002年,活体肺叶移植25例和肝移植362例,教2001年(活体肺移植49例,活体肝移植519例)均显著减少,可能与媒体对供体死亡案例进行报道有关。2005年,活体肺移植和活体肝移植数量进一步减少,分别为2例和323例。所有活体捐献均以成年人为主(<9%),不提倡进行18岁以下儿童的器官捐献。1993年-2002年共实施35例18岁以下活体肾脏捐献,在活体器官捐献中所占比例小于1%。而活体移植中,亲属间的器官捐献占主导地位(>80%),但不容忽视的是非亲属间器官捐献比例正在逐年上升。中国 2007年1月20-22日在广州召开的《中国首届国际标准器官捐献及分流系统联席会议》上进行了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活动。中国首批“器官捐献卡”首发仪式。器官捐献卡英文名“Donor card”,全称为器官、眼角膜自愿捐献者随身携带卡。上面有申请人签名、联系方式、直系亲属姓名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器官捐献机构联系人电话,相关网站及发放单位等信息。以便万一持卡人意外身亡,此卡可以作为当事人身前已表达国器官捐献意愿的证据。 管理人员可以按卡上的序号登录网站查询当事人的有关信息,以便即时与家人取得联系。是否捐献器官最终还要征得家属签字同意。中国目前有成千上万的终末危重患者和失明患者正在急切地等待人道主义救援。然而由于器官捐献系统工程缺失,使很多病人在等待中死去。 器官捐献卡是这个系统工程地第一工程。器官捐献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极小概率事件(百万分之一)。没有庞大的自愿者人群做基数(>1亿),每人每年百万分之一的小概率事件就不可能成就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器官资源。所以项目负责人和捐献卡发起人陈忠华教授指出,其发放目标就是在第2个五年计划(2006-2010)内使中国捐献注册人数从总人口数的0%推广到50%,届时约有5亿人持有这种爱心卡。绝对数世界第一。编辑本段器官捐献试点首批启动 2010年3月,人体器官捐献体系首先在上海、天津、辽宁、山东、浙江、广东、江西、福建厦门、江苏南京、湖北武汉等十个省市开始试点。4月20日,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正式启动。 广东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火周介绍,广东省将成立人体器官捐献组织领导机构——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下设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和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对全省的人体器官捐献进行统筹管理。以后,全省的人体器官捐献者信息都汇总到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建立人体器官捐献者资料库和受者资料库。广东的试点在广州、深圳等10个城市进行,每个城市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据悉,由于交通意外死亡人数比较多,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计划发动广大的驾车人士加入人体器官捐献者行列。两大原则:捐献器官必须自愿无偿 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特指下列两种情况: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其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另据报道,捐献器官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和死刑犯的尸体器官捐献。分配的原则还未出炉 由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原则(分配原则将另行下发)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要对器官捐献和移植的过程进行见证。捐献程序 公民可以书面向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或者是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公证相关资料,并报送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确认后将捐献者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

心脏由各种原因导致的心脏衰竭的人,心脏移植是唯一的治疗方法。肺脏终末期良性肺部疾病的患者,经过传统内科治疗无法治愈医学|教育网|整理,但估计尚有1-3年存活希望器官捐献用于医疗救助,可考虑进行肺移植手术来改善身体状况。肝脏处于良性肝癌末期,无法用传统内科手术治疗的患者,肝脏移植是唯一的方法。肾脏当一些疾病对肾脏产生损害,肾脏不能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时,就会逐渐发展为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其终末期就是尿毒症。挽救尿毒症患者生命的方法包括透析和肾脏移植。胰脏胰脏移植多数是与肾脏移植同时进行的医学|教育网|整理,主要用于治疗晚期糖尿病、I型糖尿病、和胰切除后糖尿病。除了上述,尚有患有脾脏、小肠、盲肠等多种疾病的人也可以通过接受移植手术获得治愈。

正文中没有引用这样就很麻烦 最好是把自己写的观点找相似的书籍稍微的引用一下 这样就可以解决参考文献的问题《科技传播》杂志国家级科技学术期刊 中英文目录知网 万方全文收录百度空间有详细信息编辑部直接审稿

希望您能够采纳!!!1901年 JHvan't Hoff 范霍夫荷兰研究化学动力学和渗透压的规律 1902年 EFischerE 费歇尔德国合成糖和嘌呤衍生物 1903年 SArrhenius 阿累尼乌斯瑞典提出电离学说 1904年 WRamsay 拉姆塞英国发现惰性气体 1905年 Avon Baeyer 拜耳德国研究有机染料和芳香族化合物 1906年 HMoissan 莫瓦桑法国制备单质氟 1907年 EBuchner 布赫纳德国发现非细胞发酵现象 1908年 ERutherford卢瑟福英国提出放射性元素蜕变理论 1909年 FWOstwald奥斯特瓦尔德德国研究催化、化学平衡、反应速 1910年 OWallach瓦拉赫德国研究脂环族化合物 1911年 MCurieM居里德国发现钋和镭 1912年 VGrignard格林尼亚法国发现用镁做有机反应的试剂(被称为格式试剂)PSabatier萨巴蒂埃法国研究有机化合物的催化氢化反应 1913年 AWerner维尔纳瑞士提出配位化学理论 1914年 TWRichards理查兹美国精确测定许多元素的原子量 1915年 RWillstater威尔施泰特德国研究植物色素,特别是叶绿素 1916年 未颁奖 1917年 1918年 FHaber哈伯德国发明合成氨法 1919年 未颁奖 1920年 WNerst能斯特德国研究热化学,提出热力学第三定律 1921年 FSoddy索迪英国首次提出同位素概念,并证明了位移定律 1922年 FWAston阿斯顿英国发明质谱仪,用它测定非放射性元素的同位素 1923年 FPregl普雷格尔奥地利发明有机化合物的微量分析法 1924年 未颁奖 1925年 RZsigmondy齐格蒙迪奥地利阐明胶体溶液的多相性,创立胶体化学的现代研究方法 1926年 TSvedlberg斯维德伯格瑞典发明超离心机,用于研究分散体系 1927年 HWieland维兰德德国研究胆酸组成 1928年 AWindaus文道斯德国研究胆固醇的组成及其与维生素的关系 1929年 AHarden哈登英国阐明糖的发酵过程以及酶和辅酶的作用 Hvon Euler-Chelpin奥伊勒-凯尔平瑞典 1930年 HFischerH费歇尔德国研究血红素和叶绿素,合成血红素 1931年 CBosch波施德国研究化学上应用的高压方法 FBergius贝吉乌斯德国 1932年 ILangmuir兰米尔美国研究表面化学和吸附理论 1933年 未颁奖 1934年 HCUrey尤里美国发现重氢 1935年 FJoliot-CurieF约里奥-居里法国人工合成放射性元素 IJoliot-CurieI约里奥-居里法国 1936年 PDebye德拜荷兰提出偶极矩概念并利用它和X射线衍射法研究分子结构 1937年 WHaworth霍沃斯英国研究碳水化合物和维生素C的结构 PKarrer卡雷瑞士研究类胡萝卜素、核黄素、维生素A和B2的结构 1938年 RKuhn库恩德国研究类胡萝卜素和维生素 1939年 AButenandt布特南特德国研究性激素 LRuzicka卢齐卡瑞士研究聚亚甲基和高级萜烯 1940年 未颁奖 1941年 1942年 1943年 GHevesy海维西匈牙利利用同位素示踪法研究化学过程 1944年 OHahn哈恩德国发现重核裂变现象 1945年 AVirtanen维尔塔宁芬兰发明饲料贮藏保鲜法 1946年 JBSumner萨姆纳美国分离和提纯结晶蛋白质酶 LHNorthrop诺思罗普美国制备纯净状态的酶和病毒蛋白质 WMStanley斯坦利美国 1947年 RRobinson鲁宾逊英国研究生物碱 1948年 AWKTiselius梯塞留斯瑞典研究电泳和吸附分析,发现血清蛋白的组分 1949年 WFGiauque吉奥克美国研究超低温下物质的特 1950年 ODiels第尔斯德国发现双烯合成反应 KAlder阿尔德 1951年 EMMcMillan麦克米伦美国 人工合成超铀元素 GTSeaborg西博格美国 1952年 AMartin马丁英国 发明分配色谱法 RSynge辛格英国 1953年 HStaudinger施陶丁格德国 提出高分子概念 1954年 LPauling鲍林美国 阐明化学键的本质以解释复杂分子结构 1955年 VDu Vigneaud杜·维尼奥美国 研究生物化学中的重要含硫化合物,合成多肽激素 1956年 NSemyonov谢苗诺夫前苏联 研究气相反应的化学动力学 CHinshelwood欣谢尔伍德美国 1957年 ARTodd托德英国 研究核苷酸和核苷酸辅酶 1958年 FSanger桑格英国 测定胰岛素的分子结构 1959年 JHeyrovsky海洛夫斯基捷克 发明极谱分析法 1960年 WFLibby利比美国 发明放射性碳素测年法 1961年 MCalvin开尔文美国 研究光合作用的化学过程 1962年 MFPerutz佩鲁兹英国 测定血红蛋白结构 JCKendrew肯德鲁英国 1963年 KZiegler齐格勒德国 研究乙烯聚合的催化剂 GNatta纳塔意大利 研究丙烯聚合的催化剂 1964年 DCHodgkin霍奇金夫人英国 测定维生素B12等大分子结构 1965年 RBWoodward伍德沃德美国 人工合成维生素B12、胆固醇、叶绿素等复杂有机物 1966年 RSMulliken马利肯美国 创立化学结构分子轨道理论 1967年 RGWNorrish诺里什英国 发明测定快速反应技术 GPorter波特英国 MEigen艾根德国 1968年 LOnsager翁萨格美国 创立不可逆过程的热力学理论 1969年 DHRBarton巴顿英国 研究有机化合物的三维构象 OHassel哈塞尔挪威 1970年 LFLeloir莱洛伊尔阿根廷 发现糖核苷酸及其在碳水化合物生物合成中的作用 1971年 GHerzberg赫茨伯格加拿大 研究分子光谱学,特别是自由基的电子结构和几何结构 1972年 CBAnfinsen安分森美国 研究核苷核酸酶的三维结构与功能的关系和蛋白质的折叠链的自然现象 SMoore莫尔美国 WHStein斯坦美国 1973年 EOFischerEO费歇尔德国 制备和测定了夹心面包结构的金属有机化合物 1974年 PJFlory弗洛里美国 研究长链高分子及高分子的物理性质与结构的关系 1975年 JWCornforth康福斯英国 研究有机分子和酶催化反应的立体休学 VPrelog普雷洛格瑞士 从事有机分子及其反应的立体化学研究 1976年 WNLipscomb利普斯科姆美国 研究硼烷和碳硼烷的结构 1977年 IPrigogine普里戈金比利时 研究热力学中的耗散结构理论 1978年 PDMitchell米切尔英国 研究生物系统中的能量转移过程 1979年 HCBrown布朗美国 在有机合成中利用硼和磷的化合物 GWittig维蒂希德国 发现维蒂希重排反应,提供了新的制烯方法 1980年 PBerg伯格美国 操纵基因重组脱氧核糖核酸分子 WGilbert右尔伯特美国 用化学方法决定脱氧核糖核酸中核苷酸的排列 FSanger桑格英国 1981年 福井谦一日本 创立前线轨道理论 RHoffmann霍夫曼美国 提出分子轨道对称守恒原则 1982年 AKlug克卢格英国 以电子显微镜和X射线衍射法研究核酸-蛋白质复合体 1983年 HTaube陶布美国 研究金属配位化合物的电子转移机理 1984年 BMerifield梅里菲尔德美国 研究多肽的合成 1985年 HAHauptman豪普特曼美国 开发了应用X射线衍射法确定物质晶体结构的直接计算法 JKarle卡尔勒美国 1986年 DRHerschbach赫希巴赫美国 研究交叉分子束方法和化学反应动力学 李远哲美籍华人 JCPolanyi波拉尼美国 1987年 CPedersen佩德森美国 合成能模拟重要生物过程的有机化合物,为超分子化学奠定基础 J-MLehn莱恩法国 DCram克拉姆美国 1988年 JDeisenhofer戴森霍弗德国 解析了细菌光合作用反应中心的立体结构,阐明了其光合作用进行的机制 RHuber胡伯尔德国 HMichel米歇尔德国 1989年 SAltman奥尔特曼美国 发现核糖核酸具有酶的催化功能 TRCech切赫美国 1990年 EJCorey科里美国 提出有机合成的逆合成分析原理 1991年 RRErnst恩斯特瑞士 发展高分辨核磁共振波谱学方法 1992年 RAMarcus马库斯美国 创立溶液中的电子转移过程理论 1993年 KBMullis穆利斯美国 发明多聚酶链式反应技术 MSmith史密斯加拿大 发明寡聚核苷酸基定点诱变技术 1994年 GAOlah欧拉美国 研究碳正离子化学 1995年 PCrutzen克鲁岑德国 阐述对臭氧层厚度产生影响的化学机理,证明化学物质对臭氧层构成破坏作用 MMolina莫利纳美国 FSRoweland罗兰美国 1996年 HWKroto克罗特英国 发现富勒烯 RFCurl,J苛尔美国 RESmalley斯莫利美国 1997年 PBBoyer博耶美国 发现人体细胞内负责储藏转移能量的离子传输酶 JEWalker沃克尔英国 JCSkou斯科丹麦 1998年 WKohn科恩奥地利 提出密度泛函理论,开辟处理复杂多电子体系的新方法 JPople波普英国 1999年 AZewail兹韦勒美籍埃及人 利用激光闪烁研究化学反应(飞秒化学) 2000年 艾伦·黑格美国 有关导电聚合物的发现 白川英树参考资料:歼击机

器官移植的参考文献怎么找

参考文献一般可以选择去当地的图书馆或者是档案馆来寻找,毕竟这两个地方相应的参考文献是最全的

花时间寻找专业资源,为你的主题提供有效的研究和洞察。尝试使用至少五个源来更改您的信息。不要只依赖1-2个来源。寻找实证研究。在可能的情况下,寻找同行评审的实证研究。这些文章或书籍是由您感兴趣的领域的专家撰写的,他们的工作已被同一领域的其他专家阅读和保证。这些信息可以在科学期刊或在线搜索中找到。去图书馆。去当地的图书馆或大学图书馆。看上去很老套,图书馆里到处都是有用的研究资料,从书到报纸,到杂志,再到期刊。不要害怕向图书管理员寻求帮助-他们受过研究培训,并且知道你的主题的所有内容都在哪里。看看互联网。使用搜索引擎和挑选前三个结果并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法;用批判性思维彻底阅读每个来源,并确定它是否合法。网站、博客和在线论坛不需要只发布事实,所以确保你找到的信息是可信的。尝试更改搜索查询以查找主题的不同搜索结果。如果什么都没有出现,可能只是你的搜索查询与大多数关于你主题的文章的标题不匹配。使用学术数据库。有专门的搜索引擎和学术数据库,可以通过成千上万的同行评议或科学出版的杂志、杂志和书籍进行搜索。虽然其中许多需要付费会员才能使用它们,但如果你是这所大学的学生,你可以通过你的大学会员资格免费获得。大多数学术数据库可以通过提供多个仅包含单一类型资源的搜索查询框和文件(例如,期刊文章或报纸)来查询非常特定的信息。利用这种能力,通过使用尽可能多的查询框来请求特定的信息。

“参考文献”是出现在论文中的吧,你的论文借鉴了哪本书或哪篇文章,这书或文章的题目或名字就是参考文献了啊。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使用Google Scholar,然后将文献信息导入Endnote即可插入文档作为参考文献。如果要求有全文,则必须要有相应数据库的使用权限,权限一般是学校或企业购买

器官移植的参考文献是什么

器官移植 (Organ transplantation) 是将一个人健康的器官移植到病人体内的复杂手术,目的是替换病人因疾病丧失功能的器官。

器官移植是将某个健康的器官通过手术或其他方法放置到一个患有严重疾病、危在旦夕的病人身体上,让这个器官继续发挥功能,从而使接受捐赠者获得新生。

器官移植是将健康的器官移植到另一个人体内使之迅速恢复功能的手术,目的是代偿受者相应器官因致命性疾病而丧失的功能。广义的器官移植包括细胞移植和组织移植。若献出器官的供者和接受器官的受者是同一个人,则这种移植称自体移植;供者与受者虽非同一人,但供受者有着完全相同的遗传素质,这种移植叫做同质移植。人与人之间的移植称为同种异体移植;不同种的动物间的移植,如将黑猩猩的心或者是狒狒的肝移植给人,属于异种移植。

人类基因组计划明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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