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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研究论文范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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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研究论文范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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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件诱惑侦查探讨更新时间 2006-8-24 15:20:39 打印此文 点击数 54 在对毒品案件等“无被害人犯罪”进行诱惑侦查时,必须严格掌握犯意是否自行产生。  近几年来,愈演愈烈的毒品犯罪不仅直接损害了公民的身心健康,而且诱发诸多的刑事犯罪,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定和治安秩序,毒化了社会风气。由于这类犯罪没有直接的被害人,毒品交易都是在犯罪人之间秘密进行,其作案手段、方式较其他犯罪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狡诈性,因此无论是犯罪行为的发现还是证据的收集都极为困难,给侦查破获案件带来很大的阻力。  为了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我国侦查机关近几年来开始在毒品案件中采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侦缉毒品犯罪等“无被害人之犯罪”案件常用的特殊方法-诱惑侦查,对于侦破毒品案件,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这种方法是一种由侦查机关实施诱惑而诱使侦查对象犯罪并将其抓获的特殊手段,因此,在刑事诉讼中产生一系列问题,如:  侦查机关依据国家权力在侦查中诱使他人实施犯罪,是否属于违法侦查?应以什么标准来衡量、认定该诱惑侦查是否合法?随着这种手段在我国毒品案件侦查中被频繁地运用,这就产生了一个现实问题,应如何用法律制度进行规制?  一、诱惑侦查的概念及我国毒品案件侦查中运用诱惑侦查手段的现状  所谓诱惑侦查,是指为了侦缉隐蔽且“无被害人之犯罪”,侦查人员以某种行为有利可图为诱饵,诱使被诱惑对象进行犯罪,等犯罪行为实施时或结果发生后拘捕被诱惑者的特殊侦查手段。这种侦查手段的运用,又因被诱惑者在被诱惑之前是否已具有犯罪倾向而被分为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和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并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  前者是指针对被诱惑之前已具有犯罪倾向的人实施的诱惑手段,这种手段只是强化了被诱惑者已固有的犯罪倾向,并仅仅为被诱惑者提供了实施犯罪的机会。后者是指针对原无犯罪倾向的人实施诱惑而引诱其形成犯意,并促使其实施犯罪的诱惑手段。  我国侦查机关对诱惑侦查手段,通常是在掌握了被诱惑人的犯罪线索或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是为了人、赃俱获以查实证据,有的是为了引诱“上线”毒贩出洞,以深挖毒源,因此,从目前实施这种手段的情况来看,重大违法侦查情况尚未见披露。但是,从我们审理的一些案件看,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毒犯平常交易毒品的数量很少,只有几克,一般不做大宗交易。但有的侦查人员以查获“大案”为目的,在实施诱惑手段引其“出洞”时,向其购买几十克甚至更多毒品,以在“交易”时将其拘捕。那么,像这种情况,其交易毒品的数量往往影响到被告人的罪责,我们应如何认定其交易数额?  侦查人员实施的这种手段是否含有不合法成分?  二、规制诱惑侦查的设想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那么诱惑侦查这一具有引诱性质的侦查手段是否属于违法方法?能否在刑事侦查中运用呢?从我国当前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以及毒品案件本身存在的特殊性来看,以诱惑侦查作为侦缉毒品案件的一种方法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一是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二是侦破案件的需要。由于毒品犯罪既无直接被害人,又无法察觉其犯罪的状况,而且由于犯罪直接影响所有与犯罪有关人员的利益,所以他们都极力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三是从我国的刑侦技术看,还远未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侦查手段还比较落后,如果对侦查人员的侦查方式限制太多、太严,势必影响打击犯罪力度,影响对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权益的保护。  有鉴于此,规制诱惑侦查,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一)建立完整的证据排除规则,通过对以违法诱惑侦查所取得的证据的排除来促使侦查人员遵循合法诉讼原则办案,从而达到规制诱惑侦查的目的。判断诱惑侦查是否合法,可从以下方面来判断。  审查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是否实施过同类犯罪或是否已存在犯意,如果有,则是合法。  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犯意是从自发的产生,还是由侦查人员强行植入诱发产生。如果犯罪嫌疑人事先已有犯意或准备,则是合法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在侦查人员再三劝说诱惑下实施的,则是违法的。  审查侦查人员的诱惑行为本身是积极行为还是消极行为。如果侦查人员的诱惑行为是积极行为,也就是具有引诱或鼓励犯罪的性质,属违法侦查。反之,如果侦查人员是以消极的方式为嫌疑人提供了一种犯罪的机会而嫌疑人一遇此机会便以自己的能力实施犯罪,则该诱惑侦查为合法手段。  审查嫌疑人在被控制下交易的毒品数量是否超过其以往在未控制下交易的毒品数量的合理范围;审查被控制的“线人”在向“上线”交易毒品时其报出的毒品数量是自然而然自行决定,还是由侦查人员决定的。  (二)制定具体的法律制度规制诱惑侦查。其规范内容应包括:诱惑侦查实施的目的、原则和条件、适用范围、对象、方式、程序等等。

“毒品”一个可怕的名词,只要一个不小心就会落入它的魔掌。多少鲜活的生命,因为被它妖艳的外表所诱惑,从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这是一条充满了精神和肉体的痛苦,充满了妻离子散的痛苦,充满了“坚强的生存还是懦弱的灭亡?”的不归路。  在我们眼中“爱”这个神圣而又纯洁的感情,而在吸毒者的眼里却是一个发财的工具,一个利用友爱,父爱,母爱谋取金钱的工具。曾经一位戒毒者在接受访问,回想他当初吸毒的情形时说:“当初我在家也曾经想戒毒,但是毒隐一旦上来了就什么也不想了。只想着怎么弄到毒品。”并且他说吸毒者六亲不认,为了有足够的钱来买毒品,说谎、打劫、杀人……只要是能够获得钱的方法吸毒者都会用。因为此时的吸毒者已经抛下了自尊,他们的脑中只有一个信念“只要有钱买毒管他会不会被抓。”  我曾在报纸上看到一个人吸毒,他的儿子患病没钱治疗去世了;他的妻子因为心中感到悲愤而自杀,吸毒者不久也因吸毒过量而死亡,真是一人吸毒,家破人亡。  所以说,毒品碰不得。它就像是一个电脑黑客,一旦进入你的脑中,目的只有一个——控制你的思维,让原本你主宰的大脑转变为它驾驭的领地。  “远离毒品,关爱未来”,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更像是一口警钟。时时刻刻在你的耳边响起。提醒你那些五颜六色药丸后的隐患;提高你自我保护的意识;帮助你重新认识自己的生命。  朋友们,请珍爱自己的生命,把毒品踢出这个将要被污染的地球。贩卖毒品的人,请你们自重,。世界上的职业千百种,别让这一种害人的“职业”毁了你们的将来,觉悟吧!

写给人类的挑战书亲爱的人类: 你们好!我是代表庞大的毒品家族来给你们这些无知且愚蠢的人类下挑战书的! 我们毒品家族十分庞大,而我们家族又分有很多分支,每个分支都有不一样的能力,例如摇头丸,当你们吸食后会使人的时间观念和认知出现混乱,表现出乎寻常的活跃,同时在幻觉的作用下使人的行为失控,常常引发集体自残与攻击行为等,还可以诱发精神分类症与急性心脑疾病;又比如你们俗称的“K粉”,那是能让你的经脉全麻,且一般人只要吸食两三次就会上瘾的一种很危险的精神药品,一旦上瘾,就会对其产生很大的依赖性,而且服用后会产生意识与感觉的分离状态,导致精神中毒反应、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同时对记忆和思维能力造成严重损害……等等,而且我们家族还不断分裂出新的分支,能力越来越强,而且我们能有今天的成就,也是多亏了你们人类的大力支持呀! 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知道你们人类中的一部分人为什么支持我们吗?让我来告诉你吧!主要原因有:第一,是因为你们的无知和盲目的好奇心;第二,是因为那些人借助吸毒来逃避现实,寻求解脱;第三,是因为有的人精神空虚生活无聊,想寻求刺激;第四,是因为有的人认为吸毒的人身份高人一等,赶时髦及从众心理;第五,那就是你们交友不慎;第六,就是一些青少年的逆反心理起作用。哈哈,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呀,嘴上口口声声说要禁毒,可惜你们多少同胞又是自愿站在我们这一方呢!又有多少人只是嘴上说说,实际上自己也吸毒呢?禁毒,禁毒!可是你们成功过吗?我们毒品家族也的确受过几次打击,但是我们是那么不堪一击的吗?就凭你们,就凭你们这几个人类中的坚持者,能彻底毁灭我们吗?或者你们所有人类一起联手还能打败我们,但是你们看看,真正会做到的也就寥寥数人,而我们毒品家族不仅很庞大,而且还很团结,你们人类不是常说“团结力量大”吗?而到头来你们却做不到,反而我们却做到了,真是天大的笑话! 但是,我们毒品家族对于你们人类这种无聊的禁毒行为已经不耐烦了,这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所以我们现在要奋起反抗,就凭你们这些小小的力量,能打败我们这个那么团结的集体吗?我们今天就是要向你们提出挑战,我们可是志在必得,我们还就不相信,就凭你们?能打败我们吗?你们能让我们整个毒品家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吗?如果你们能彻底毁灭我们,那么你们就赢了,不过,我看你们也没有那么庞大的力量吧!你们还是先让你们的同胞不要被我们的“美色”吸引了,先把你们的力量团结起来再说吧!我们会等着你们的最终挑战的!不过,我们也不是等闲之辈,想毁灭我们?我看还是先从你们每一个人做起吧! 挑战时间:随便 挑战方式:不限 输赢条件:只要你们人类没有人吸毒,就算你们赢。 输赢结果:只要你们没有人吸毒,我们毒品家族自然就会被毁灭。 我们整个毒品家族等着接受你们的挑战呢! 全体毒品家族成员 于X年X月X日提出挑战我的原创作文,年纪第九名

毒品犯罪研究论文

近几年来,愈演愈烈的毒品犯罪不仅直接损害了公民的身心健康,而且诱发诸多的刑事犯罪,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定和治安秩序,毒化了社会风气。由于这类犯罪没有直接的被害人,毒品交易都是在犯罪人之间秘密进行,其作案手段、方式较其他犯罪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狡诈性,因此无论是犯罪行为的发现还是证据的收集都极为困难,给侦查破获案件带来很大的阻力。  为了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我国侦查机关近几年来开始在毒品案件中采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侦缉毒品犯罪等“无被害人之犯罪”案件常用的特殊方法-诱惑侦查,对于侦破毒品案件,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这种方法是一种由侦查机关实施诱惑而诱使侦查对象犯罪并将其抓获的特殊手段,因此,在刑事诉讼中产生一系列问题,如:  侦查机关依据国家权力在侦查中诱使他人实施犯罪,是否属于违法侦查?应以什么标准来衡量、认定该诱惑侦查是否合法?随着这种手段在我国毒品案件侦查中被频繁地运用,这就产生了一个现实问题,应如何用法律制度进行规制?  一、诱惑侦查的概念及我国毒品案件侦查中运用诱惑侦查手段的现状  所谓诱惑侦查,是指为了侦缉隐蔽且“无被害人之犯罪”,侦查人员以某种行为有利可图为诱饵,诱使被诱惑对象进行犯罪,等犯罪行为实施时或结果发生后拘捕被诱惑者的特殊侦查手段。这种侦查手段的运用,又因被诱惑者在被诱惑之前是否已具有犯罪倾向而被分为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和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并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  前者是指针对被诱惑之前已具有犯罪倾向的人实施的诱惑手段,这种手段只是强化了被诱惑者已固有的犯罪倾向,并仅仅为被诱惑者提供了实施犯罪的机会。后者是指针对原无犯罪倾向的人实施诱惑而引诱其形成犯意,并促使其实施犯罪的诱惑手段。  我国侦查机关对诱惑侦查手段,通常是在掌握了被诱惑人的犯罪线索或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是为了人、赃俱获以查实证据,有的是为了引诱“上线”毒贩出洞,以深挖毒源,因此,从目前实施这种手段的情况来看,重大违法侦查情况尚未见披露。但是,从我们审理的一些案件看,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毒犯平常交易毒品的数量很少,只有几克,一般不做大宗交易。但有的侦查人员以查获“大案”为目的,在实施诱惑手段引其“出洞”时,向其购买几十克甚至更多毒品,以在“交易”时将其拘捕。那么,像这种情况,其交易毒品的数量往往影响到被告人的罪责,我们应如何认定其交易数额?  侦查人员实施的这种手段是否含有不合法成分?  二、规制诱惑侦查的设想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那么诱惑侦查这一具有引诱性质的侦查手段是否属于违法方法?能否在刑事侦查中运用呢?从我国当前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以及毒品案件本身存在的特殊性来看,以诱惑侦查作为侦缉毒品案件的一种方法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一是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二是侦破案件的需要。由于毒品犯罪既无直接被害人,又无法察觉其犯罪的状况,而且由于犯罪直接影响所有与犯罪有关人员的利益,所以他们都极力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三是从我国的刑侦技术看,还远未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侦查手段还比较落后,如果对侦查人员的侦查方式 限制太多、太严,势必影响打击犯罪力度,影响对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权益的保护。  有鉴于此,规制诱惑侦查,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一)建立完整的证据排除规则,通过对以违法诱惑侦查所取得的证据的排除来促使侦查人员遵循合法诉讼原则办案,从而达到规制诱惑侦查的目的。判断诱惑侦查是否合法,可从以下方面来判断。  审查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是否实施过同类犯罪或是否已存在犯意,如果有,则是合法。  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犯意是从自发的产生,还是由侦查人员强行植入诱发产生。如果犯罪嫌疑人事先已有犯意或准备,则是合法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在侦查人员再三劝说诱惑下实施的,则是违法的。  审查侦查人员的诱惑行为本身是积极行为还是消极行为。如果侦查人员的诱惑行为是积极行为,也就是具有引诱或鼓励犯罪的性质,属违法侦查。反之,如果侦查人员是以消极的方式为嫌疑人提供了一种犯罪的机会而嫌疑人一遇此机会便以自己的能力实施犯罪,则该诱惑侦查为合法手段。  审查嫌疑人在被控制下交易的毒品数量是否超过其以往在未控制下交易的毒品数量的合理范围;审查被控制的“线人”在向“上线”交易毒品时其报出的毒品数量是自然而然自行决定,还是由侦查人员决定的。  (二)制定具体的法律制度规制诱惑侦查。其规范内容应包括:诱惑侦查实施的目的、原则和条件、适用范围、对象、方式、程序等

地球是我们生活的家园,我们在这个家园里创造着灿烂的历史,谱写着生命的乐曲。 可是,直到毒品--这个扼杀幸福的东西出现后,它不仅破坏了社会的风气,危害后代,还传播疾病,引发大量犯罪活动后,把我们的家园破坏了,在经济上也给国家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毒品具有依赖性、非法性以及危害性。它是让人在精神上得到麻醉和幻觉的毒害品。让吸食者在使用时产生飘飘欲仙的感觉,但脱离毒品后,无法抵御的毒瘾会把人折磨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为了获取毒品,吸毒者大多会丧心病狂地使用抢劫,卖淫等等不法的途径和手段去筹集毒资。 为了我们的家园,我们一定要加强抵御毒品的意识。紧记“千万莫尝第一口”,假设这一口一旦上瘾,不只是你倒霉,殃及的还是一家人呢!毒品可不是那么简单容易戒的,不要把自己和家人的终生幸福去做代价啊! 很多毒贩说,毒品可以减轻现实生活的痛苦,其实,这哪里是在减轻痛苦,简直是在减寿。吸毒者死亡率高于普通人。吸毒人群平均寿命比普通人短10年~15年,吸毒过多还会容易造成自杀死亡的发生。吸毒者通常体态消瘦,多种器官功能收到损害,疾病缠身。吸毒还能引发各种并发症,比如说艾滋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癌、破伤风、脑栓塞等。假如怀孕的妇女也吸毒,对新生儿和胎儿的健康也有很大影响。这样看来,毒品的危害还真不小,何必因为那短暂且不真实的快感,去承受那么多痛苦呢。 毒品的种类很多,大多滥用于娱乐场所。巧合的是,很多年轻人都喜欢去娱乐场所玩,比如说KTV,酒吧等等。这样,年轻人就成为了毒品的“常客”了。 年轻人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新血液。许多年轻人都因为毒品而毁灭了自己的一生,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他们受害的主要起因有这几个:(1)盲目好奇;(2)赶时髦,幕虚荣;(3)追求刺激和享乐;(4)无知和轻信;(5)交友不慎;(6)赌气和逆反心理;(7)诱胁迫;(8)自暴自弃。所以,我们的家庭、学校和社会要加强对年轻人的教育,要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参加健康有益的活动。 另外,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因素十分重要。 要根本把毒品赶出我们的世界,赶出我们的家园,就要严格遵守:禁吸,禁贩,禁制,禁种。绝对不能使各地成为毒品交易的集散地。我们应断绝毒品来源,断绝毒品危害,断绝新吸毒人员滋生。 对于不懂事的孩子,家长应该对其进行教育工作,注意孩子去的场所和孩子的异常性格和行为。 年轻人应该做到“六不要”: 不要进入治安复杂的场所; 不要吸食陌生人提供的饮料和香烟; 不要效仿“明星”或“大款”的某些不良行为; 不要“义气”用事; 不要盲目追求“时尚”; 不要滥用药品(“减肥药”,兴奋药,镇定药等) 如果身边真的出现吸毒人员,我们也不能随他去。他们是社会的特殊群体,这个特殊群体具有双重身份,即使违法者又是病人与受害者。我们要帮助他们恢复健康,尽快回归这个社会,过回正常人的生活。毒虽难戒,但毒能戒。 毒品,它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白色恶魔。它害人!毁家!祸国!禁毒从我做起,从每个人做起!我要告诫大家,请勿吸食毒品,为了自己,也为了下一代,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请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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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是每个人都不敢靠近的一种东西,因为人们都知道,一旦靠近了它,就不能再舍它而去,会对它上瘾,所以有许多人都畏惧地躲开。但有些人会对毒品感到好奇,这种好奇心促使他们坠入深渊。只要一旦染上了毒品,就无法自拔!    我曾看过这样一篇报道:有一名16岁的女孩子,因和爸妈呕气而离家出走,在附近的一家歌舞厅里疯狂地喝酒,在这时,一名男子递给了她一杯酒,说: 尝尝我这个,我这个比你那酒喝下去更刺激。 那女孩听完后,也没有什么戒备地喝了下去。喝完后她感到很兴奋,随着音乐的劲爆,她走进舞池,疯狂地甩着自己的头。她并不知道这是毒品摇头丸起的作用,而后她的头在音乐下一直摇下去。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她就恋上了这个舞厅,看到那个不认识的男子递给她那杯酒时,就跟看到了荒漠里的一滴水。她也曾想不去喝那杯酒,可她控制不了自己,极力地想喝那杯酒。后来,她的父母发现了她的异常,送她去医院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女儿染上了毒品,他们只好眼里含着泪把她送进了戒毒所。    看完了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毒品的危害性,它并不有利于我们自己的身体健康,只会对我们造成伤害,所以我们要远离毒品。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不断进步,贩卖毒品及生产毒品的人也越来越多,导致更多的人接触到毒品。而我国刑警在毒品这一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犯罪分子的猖獗,使得我国刑警在打击毒品方面还应加快脚步,严惩这些犯罪分子。    各位青少年朋友,我们是祖国未来的栋梁,不要做罪恶的牺牲品,让我们斩断魔爪,迎接光辉灿烂的明天吧!这姹紫嫣红的,就是罂粟花。药学家从它的果实中提炼出吗啡、海洛因,是因为它们能为人类解除病痛。    少年自立于世界,中国才有希望!对于毒品,我们不应畏惧,要勇于面对,让我们用法律武器来打击毒品,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更加安定和美好!

写给人类的挑战书亲爱的人类: 你们好!我是代表庞大的毒品家族来给你们这些无知且愚蠢的人类下挑战书的! 我们毒品家族十分庞大,而我们家族又分有很多分支,每个分支都有不一样的能力,例如摇头丸,当你们吸食后会使人的时间观念和认知出现混乱,表现出乎寻常的活跃,同时在幻觉的作用下使人的行为失控,常常引发集体自残与攻击行为等,还可以诱发精神分类症与急性心脑疾病;又比如你们俗称的“K粉”,那是能让你的经脉全麻,且一般人只要吸食两三次就会上瘾的一种很危险的精神药品,一旦上瘾,就会对其产生很大的依赖性,而且服用后会产生意识与感觉的分离状态,导致精神中毒反应、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同时对记忆和思维能力造成严重损害……等等,而且我们家族还不断分裂出新的分支,能力越来越强,而且我们能有今天的成就,也是多亏了你们人类的大力支持呀! 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知道你们人类中的一部分人为什么支持我们吗?让我来告诉你吧!主要原因有:第一,是因为你们的无知和盲目的好奇心;第二,是因为那些人借助吸毒来逃避现实,寻求解脱;第三,是因为有的人精神空虚生活无聊,想寻求刺激;第四,是因为有的人认为吸毒的人身份高人一等,赶时髦及从众心理;第五,那就是你们交友不慎;第六,就是一些青少年的逆反心理起作用。哈哈,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呀,嘴上口口声声说要禁毒,可惜你们多少同胞又是自愿站在我们这一方呢!又有多少人只是嘴上说说,实际上自己也吸毒呢?禁毒,禁毒!可是你们成功过吗?我们毒品家族也的确受过几次打击,但是我们是那么不堪一击的吗?就凭你们,就凭你们这几个人类中的坚持者,能彻底毁灭我们吗?或者你们所有人类一起联手还能打败我们,但是你们看看,真正会做到的也就寥寥数人,而我们毒品家族不仅很庞大,而且还很团结,你们人类不是常说“团结力量大”吗?而到头来你们却做不到,反而我们却做到了,真是天大的笑话! 但是,我们毒品家族对于你们人类这种无聊的禁毒行为已经不耐烦了,这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所以我们现在要奋起反抗,就凭你们这些小小的力量,能打败我们这个那么团结的集体吗?我们今天就是要向你们提出挑战,我们可是志在必得,我们还就不相信,就凭你们?能打败我们吗?你们能让我们整个毒品家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吗?如果你们能彻底毁灭我们,那么你们就赢了,不过,我看你们也没有那么庞大的力量吧!你们还是先让你们的同胞不要被我们的“美色”吸引了,先把你们的力量团结起来再说吧!我们会等着你们的最终挑战的!不过,我们也不是等闲之辈,想毁灭我们?我看还是先从你们每一个人做起吧! 挑战时间:随便 挑战方式:不限 输赢条件:只要你们人类没有人吸毒,就算你们赢。 输赢结果:只要你们没有人吸毒,我们毒品家族自然就会被毁灭。 我们整个毒品家族等着接受你们的挑战呢! 全体毒品家族成员 于X年X月X日提出挑战我的原创作文,年纪第九名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吸毒在全世界日趋泛滥,毒品走私日益严重。面对这一严禁形式,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了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抵御毒品的危害, 今年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国际禁毒日”,今年是开展禁毒斗争的第17个年头了,今年禁毒的主题是:“抵制毒品,参与禁毒”。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向毒品宣战。 为了迎接“26禁毒日”我们学校专门开了一个报告会,特意邀请了戒毒所的一名教官和学员来为我们献身说法。 那名学员是一位正处在花季的少女,但她已经被毒品摧残的体无完肤了,她每天都在与可怕的毒魔作斗争,而她那双腿也在毒魔的侵袭之下变得千疮百孔。当她每次看见与她同龄的少女们穿着漂亮的裙子,自信的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她都感到非常难过,因为她那双被毒魔“亲吻”过的腿已经不可能示人了。而她自己也再也无法像正常的人们一样生活,当她自己走在大街上时,她都觉得自己是异类,而这一切一切的痛苦都是因为她接受了毒魔的邀请。 在她的自述中,我们知道了她是多么悔恨自己当初的无知,她希望可以用她的亲身经历来告诫我们,让我们知道毒品的危害,也让我们明白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亲情之外所有其他的东西都要付出代价。 同学们想想,一位花季少女,远离学堂和亲人,第二次进了戒毒所,在四面高墙中独自忍受着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还失去了自由……,那是我们无法去想象的地狱生活,所以我们要远离这个可恶至极的毒魔,珍爱自己的生命。 而在最后,我真心的希望这位女孩可以戒掉毒瘾,能够重新开始,回到那个原本属于她的家庭和生活,我想她一定会迎来自由的那一天的。 让我们共同“抵制毒品,参与禁毒,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向毒品宣战”吧!(这是别处弄来的哦。)

一、什么是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内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什么是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三、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355条)。 四、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1、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3、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强腐败现象; 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五、染上毒瘾的人一般有哪些迹象? 1、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 2、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 3、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祟: 4、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 5、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戴太阳镜; 6、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 7、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夏季穿着长袖衬衣; 8、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睡眠差; 9、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六、导致吸毒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导致吸毒的原因有很多,常见的是: 1、好奇心驱使,逐渐发展成瘾; 2、思想空虚,寻找刺激; 3、不相信吸毒上瘾后戒不了,结果不能自拔; 4、因不知情被欺、引诱吸毒; 5、亲友间的相互影响; 6、精神苦闷,情绪低落,以吸毒麻醉自己,解脱苦恼; 7、因治疗疾病,长期服用某种产生依赖性的药物而成瘾。 七、怎样正确对待吸毒者? 吸毒者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既是违法者,义是受害者。从医学的角度看,吸毒者也是病人。因此,吸毒者具有双重身份。要正确地对待吸毒者,既不要把吸毒者当作犯罪分子歧视他们,又要区别于一般病人,严格管理,依法科学戒毒。 八、为什么要把青少年作为禁毒预防教育的重点?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时期好奇心重,判别是非能力不强,抵制毒品侵袭的心理防线薄弱,加之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最容易受到毒品的侵袭。我省的吸毒者中,80%以上是青少年。因此,对青少年进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的教育是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九、“无毒社区”的定位是什么? 以城乡社区(城市一般是街道内的社区,农村一般是乡镇)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社区党政组织统一领导,把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各方面的工作分解量化,分阶段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建立覆盖整个辖区的禁毒管理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努力实现“四无”目标,最终达到“无毒社区”。 警示语: 1、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2、吸毒害人害己害社会: 3、一日吸毒、一生戒毒、终生想毒; 4、敲开了毒品的门,挖好了自己的坟; 5、吸毒一口,掉入虎口。 十、我国有关禁毒的刑事法律有哪些?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新《刑法》,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中的有关禁毒的刑事立法部分作了较为详细的规范,成为我国目前现行的惩治毒品犯罪最完善的刑事立法。除《刑法》第3章第4节第191条,专门规定了有关反洗钱的内容外,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 十一、什么是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禁毒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制、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 十二、毒品犯罪有哪些特征?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毒品犯罪论文

毒品:毒品,你是如此的可怕,自从我们的生活中有了你,有多少个幸福的家庭毁在你的手中?有多少健康鲜活的生命被你摧残?有多少人被你扼杀在幸福的起跑线?这一切简直是数之不尽的,因为你使太多的人抛妻弃子家破人亡这一切都是因为你的出现!我憎恨你,你根本不应该存在于世,可是那些贪婪的人类却创造了你,把你利用在邪恶腐败的利益上,因此我憎恨你,更憎恨那些为了贪欲而创造你,利用你去谋取暴利的人们!有人说:“社会就像一个的染缸,只要你涉足,再纯洁的人也会染上颜色!”我觉得此人说得并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我个人认为比起复杂的社会,毒品要比他来的可怕得多!堕落的源头就是你——毒品!所以,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我们所爱的亲人,毒品请你远离我们!我觉得毒品可怕就在于,它根本无须涉足,只要有了想靠近它的欲望,那么整个人就会开始走向堕落,走向灭亡,而我们的社会也会渐渐走向衰败! 罪恶的源头就是你——毒品!所以,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的家园,毒品请你远离我们!毒品,就像人么赋予他的名字一样——毒!“毒”,一种会慢慢地一点一点腐蚀人类美丽心灵的东西,虽然你没有核武器毁灭性的冲击,却会使整个社会人心涣散!毁灭的源头就是你——毒品!所以我恨你,不,应该说我对你深恶痛绝!从现在开始,我们要提高每一个公民的自觉意识,远离毒品,拒绝毒品,抵制毒品!当然更不允许暴力分子用毒品去害人!我们要合理运用他的效用去拯救更多的病人,使毒品造福人类,造福社会!我相信,生命绝不会永远因毒品而毁灭,终有一天正义会战胜邪恶,人们心中的毒品将再也不是恶魔的化身,我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禁毒  毒品是什么?一时的沉迷,带来一生的痛苦  多少人因此葬送了自己原本宝贵的生命以及美满的家庭,难道这些“迷途羔羊”还不能醒悟吗?曾经的旧中国,我们早已背上了“东亚病夫”的包袱,难道我们还要重演那场走向深渊的悲剧吗?   吸毒者多数短命,一般不超过四十岁。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不仅使家庭破碎,还会给经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威胁。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吸毒的人数高达两亿,吸食毒品的交易额高达5000亿美元以上,毒品蔓延范围扩展到五大洲的两百个国家地区,而且全世界的吸毒者仍不断增加。毒品已成为困扰社会最大的隐患。“拒绝毒品”不止是一句口头的承诺,也是我们身为中国人应当承担的一份责任。   自1987年以后,各国在每年的6月26号都要集中展开大规模的禁毒活动。2007年11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毒品现在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如果再不遏制,将会严重泛滥,败坏社会风气。有一句话曾让我深深的感动“生命只有一次,同样的选择权也只有一次”。是啊,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再也要不回来了。这句话我送给那些吸毒者,以及“旁观者”。   禁毒已不是一个人的责任,也是全世界13亿人的责任。我们应当守望相助,我们的祖国应当走向安定繁荣,而不要因为“毒”而沉沦。为了自己,为了家庭,我们都携手共创明天!

一望无垠,姹紫嫣红的婴栗花让人惊叹不已,可就是这艳丽的花朵后面,隐藏着一只只邪恶的魔爪毒品,这个恶魔,在不知不觉中,侵蚀着人类因为这海洛因,冰毒,摇头丸等等的出现搅乱了我们幸福甜美的生活我作为一名小小禁毒员,要行动起来,宣传毒品的危害,勇敢地向白色恶魔说不,让下面这些可泣的事情成为惨痛的教训.一个年轻人结识了一些不好的朋友,因此染上了毒品,刚开始,他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终于所有的钱变的一干二净了,毒瘾控制不了,为了满足需要,慢慢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偷,抢,,为了钱无所不做,终于有一天,将自己罪恶的双手伸向自己的老母亲,因要钱不给,竟丧心病狂的将菜刀向自己母亲挥了去,惊心动魄的一个悲剧。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一个吸毒的人,不仅身体被毒品麻痹,连心也不会失去理智。像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很多,所以禁毒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我们要更多地了解毒品,向亲人提倡禁毒.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进吧.

150年前的英吉利人,带着贪婪的欲望,用鸦片敲开了中国的大门,既而发动了两次鸦片战争,揭开了中国近代史屈辱的一页。有识之士如林则徐者,禁烟,缴烟,销烟,终在历史的舞台上留下应有的尊严。曾经在新中国的建立后消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的毒品“贸易”,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下,如幽灵般地重新回来。成千上万倍的利润,令不少想快速致富而动了歪心的人趋之若骛,铤而走险,海洛因,大麻,摇头丸,越来越多的被走私进了中国。灵魂在呐喊,耳边却只剩下魔鬼的声音在回响;意志在挣扎,身心却早被噩灵所摧残!多么可悲的现实!一旦被魔鬼所缠上,将灵魂交给了魔鬼,便几乎永无翻身之日;活生生的一个人,竟然成了行尸走肉般的傀儡,身不由己,为了满足到自己一旦发作的欲望可以做到抛妻弃子,六亲不认,为了筹集昂贵的毒资,可以打家劫舍,偷讹拐,无恶不作。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同学们,你们知道联合国为什么决定设立这样一个日子呢?这是因为毒品这一白色瘟疫已蔓延全球,成为当今世界一大公害,各国政府和人民对它无不深恶痛绝。健康的人一旦沾染上这白色瘟疫,就会变得思想懒散、工作马虎、生活邋遢,身体消瘦,失去对自己、家庭、集体、社会的责任感。失去生命力。吸毒还会诱发各种犯罪行为,严重威胁社会的安定。未成年人是毒品最易感染的群体。正因为如此,党和国家本着对未成年人的高度关怀,提出了“禁毒宣传,要从娃娃抓好”的号召。同学们,珍爱生命,珍惜未来,就要从我做起,为了祖国的明天,为了民族的希望,为了宝贵的生命放射出绚丽的光彩,让我们从心底喊出:远离白色瘟疫,创造美好明天!

论毒品犯罪论文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这不应该只是一句口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筑起坚固的防毒长城。只要我们努力,有关于毒品的一切都会远去,人们都珍爱着生命,为美好的明天而奋斗!生命,是父母带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是我们生活的资本,是我们最应该珍惜的东西。生命,是如此美丽,如此可爱。可是,生命也有一个强大的敌人。它是飞机大炮吗?不是。它是子弹轮船吗?不是。它是炸弹火药吗?不是。它是“纯洁”的白色晶体,它是诱人的黑褐色神秘药丸,它是细腻而又雪白的粉末。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毒品。毒品可真是臭名远扬。那一个国家的人民会不知道它呢?记得在电视上,我看过一个让我触目惊心的戒毒小故事:讲的是一位先生,通过自己勤奋的打拼,买了房、娶了老婆、生了一个儿子,还开了一个小印刷厂,生活过的很幸福。但他不知道,他的幸福生活很快就要结束了。一个晚上,他陪朋友去了ktv喝酒。喝的正开心的时候,朋友拿出一颗摇头丸,对他说:“尝一下吧,很刺激的!”他推辞不要。那个朋友把摇头丸放在桌上,自己跳舞去了。他对着摇头丸盯了一个小时,终于尝试了可怕的第一口。接着,他开始疯狂的摇头,开始出现幻觉。打那以后,他开始拿钱买毒品。没钱了,就卖掉家具,换钱买毒品。家里的许多家具,都被卖掉了。原本的幸福生活,变得零零碎碎。他的母亲知道了,就把他带回老家戒毒。经过自己顽强的毅力,终于戒毒成功,做回原来的自己!有个家庭的丈夫,原本是一位品质很好的人,他有一个孩子,而且家庭也很富裕,家里什么家用电器都有。但吸毒以后,他完全失去了理智,不但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变卖,换成毒品,而且自己断送了宝贵的生命,给妻子和儿子带来悲痛,使一个幸福的家庭失去了欢笑。如今,全社会都在努力创造一个没有毒品的美丽天地。缉毒警察查获了一批又一批毒品,破获一个又一个犯罪团伙。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那些吸毒者会悔过,会重新热爱生活。珍爱生命,再也不会有人吸毒,再也不会有人贩毒,再也不会有那个叫戒毒所的地方。人们都愉快的生活,珍惜生命的点点滴滴,那些关于毒品的记忆都灰飞烟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对每一个人来说,这决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无论是出于主观还是客观,有些路,永远不能走;有的错,永远都不能犯!希望大家终身远离毒品!

仅供参考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在人生中,我们会被各种各样的善与恶包围着,我们必须分清哪些是善,哪些是恶,哪些是好人,哪些是坏人。当坏人千方百计诱惑你时,不要被一时的假象蒙。“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们知道:吸毒是不好的,有些人也想戒毒,可沾染容易戒时难啊,大家都在电视里看过,只要毒瘾一来,如果没有在吸毒品,那种痛苦将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多少意志坚强的人都忍受不了。我在各种禁毒宣传画上看到,甚至有的人用各种方法来分散注意力,有的用刀割自己,有的用头撞墙,还有的把牙刷往鼻孔里塞••••••难道他们不痛吗?他们也是没办法的,有的人就索性不去忍受,去向父母或亲戚钱。不到了就去偷、抢、去杀人。有些人吸毒不是故意的而是在毒品贩子的煽风点火下,或是在朋友的推荐下:“你就试一下而已,再说你意志力不是很强吗?没事的。”这样就会有人也这么想结果就去试一试。就是因为这么一试出大事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应该杜绝毒品。目前,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在认识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一是怕学生知道毒品。认为禁毒教育会引发学生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冒险尝试;二是认为禁毒教育是公安部门的事,与学校无关。这些认识误区的一个前提,就是目前在校学生吸毒者罕见。事实上,毒品蔓延的速度相当快,若等到毒品在校园时再来教育,则为时已晚。由此可见加强禁毒教育,做好超前预防工作,是解决青少年吸毒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出路。至于如何搞好学校禁毒教育,还有待于大家在具体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但有一点必须肯定,目前毒品虽尚未在学校出现,但“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为好。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仍然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方面,我提议,今后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禁毒工作的实践探索: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开展预防毒品犯罪宣传教育工作。二.领导到位,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三.加强教育,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能力。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毒品是会化了装出现的。据说,有些毒品换上了名为“减肥药”的外衣来迷惑爱美的少男少女,他们为了迷人的身材,大量吞食,却不知自己的生命正慢慢开始亮起红灯。毒品,是让人走向无底深渊的陷阱;毒品,是让人走向犯罪的道路。有人竟然为了买那些昂贵的毒品,去打劫、拐、无恶不作。值得吗?生命,因为短暂,所以显得是那么的珍贵;又因为美好,所以我们珍爱它而毒品是吞食生命的罪魁祸首之一, 我们一定要时刻警惕,防止上当,远离毒品我们要"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因为我们珍爱那美好的生命,所以要拒绝可恶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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