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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学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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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6年: 《医事法学进展在广东》 ,主编,法律出版社2016年4月第1版。16.2015年:《打开天窗说“亮”话》 ,专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8月第1版。15.2014年:《医事法律500问》,副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1月版。14.2013年:《医道法途》,副主编,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10月版。13.2013年:《医事法学在广东》,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4月版。12.2012年:《医事纠纷律师实务:案列评析和诉讼指引》,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2012年11月版。11.2011年:《临床医学导论》,参编,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年10月版。10.2008年:《脑死亡与器官移植——关联、争议与立法》,专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7月版。9.2004年:《脑死亡-现代死亡学》(《脑死亡立法的必要性》之节),参编,科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8.2003年:《医法通》,专著(合作主编项目之一),新世纪出版社2003年1月版。7.2003年:《民法通》,合作主编,新世纪出版社2003年1月版。6.2003年:《专利法通》,合作主编,新世纪出版社2003年1月版。5.2003年:《婚姻法通》,合作主编,新世纪出版社2003年1月版。4.2003年:《诉讼法教程》,参编,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版。3.2002年:《公民行为十万个怎么办》,参编,人民日报出版社2002年3月版。2.2000年:《国际私法教程》,参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版。1.2000年:《宪法教程》,参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版。 《“法治中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独著),载《羊城晚报》2014年10月10日《药事损害鉴定线现代化治理(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9月24日《面对并发症执业医师如何防范》(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9月23日《患方药品使用线现代化治理(下)》(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9月10日《患方药品使用线现代化治理(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9月3日《药事服务线现代化治理(下)》(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8月13日《药事服务线现代化治理(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8月6日《循证医学证据首次直接用于医疗及其侵权诉讼引发的问题与思考》(独著),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4年8月《护理不当须承担医疗过错责任》(独著),载《医师在线》2014年7月21日《以民事诉讼规定为依据 依法审视病历记录、鉴定名称变更和举证责任倒置适用》(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17日《产前脐带染色体检未见异常却产下先天愚型男婴 谁侵犯了她的优生优育选择权(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17日《产前脐带染色体检未见异常却产下先天愚型男婴 谁侵犯了她的优生优育选择权(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10日《药品生产经营线的现代化建设(下)》(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7月9日《不配合转院,也是医疗过失》(独著),载《医师在线》2017年7月7日《由生效判决回查医方、患方和法院方行为选择与后续风险》(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3日《修改、涂改还是篡改? 由病历问题谈医方责任认定(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3日《药品生产经营线的现代化建设》(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7月2日《医疗过错损害要赔偿》(独著),载《医师在线》2014年6月30日《药品生产经营线的现代化建设(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6月25日《修改、涂改还是篡改? 由病历问题谈医方责任认定》(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6月19日《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监督政府之手》 (独著),载《南方日报》2014年6月12日A04版《药品研发试验线的现代化建设》(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6月11日《法官内心确认是影响判决证据采纳的一项独立因素》(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5月29日《患者猝死引发诉讼 医方是否充分:告知“的疑云》(第一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5月29日《推行药事治理良法》(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5月28日《鉴定意见的恰当采纳与适用 更须提升法院的医事审判力》(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4月17日《患者因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出血死亡 医疗过失还是难以预料风险所致?》(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4月17日《一把手要当好第一责任人》 (发言整理),载《法制日报》2014年4月10日146.《药事治理的“善治”思考》(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5月7日145.《药事治理开启药师美好时代》(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4月23日144.《由病历资料证据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谈“病”与“人”之医法的有机统一》(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3月27日143.《抢救急性心肌梗死患者 事后补签病历是否违法(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3月27日142.《抢救急性心肌梗死患者 事后补签病历是否违法(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3月13日141.《医事改革恰逢其时》(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3月12日140.《医事改革革故鼎新》(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3月5日139.《医事改革契机已到》(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2月26日138.《处置医疗纠纷离不开顶层设计》(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1月22日137.《从住院患者“跌倒事件”处置回看医方救治、鉴定意见和法院判决之得失》(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1月9日136.《高龄患者半夜跌倒后死亡 意外还是护理过失(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1月16日135.《高龄患者半夜跌倒后死亡 意外还是护理过失(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1月9日134.《完善医疗损害纠纷处理机制岂能一厢情愿》(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1月8日133.《医疗损害纠纷处理之“最” 》(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2月25日132.《医疗损害鉴定实证认识与再思考》(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2月11日131.《官方与民间医疗损害纠纷处理之不同》(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1月27日130.《医疗损害纠纷处理如何最优化》(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1月13日129.《医疗损害纠纷持续向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0月23日128.《医疗服务市场化视野下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面临的新风险和新对策》(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26日127.《先心病患儿:A院治疗,B院死亡 两家医院都有错(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26日126.《先心病患儿:A院治疗,B院死亡 两家医院都有错(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19日125.《鉴定不能再以所谓“医疗不足”等替代“违规违法”》 (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12日124.《颅内动脉瘤行介入栓塞术后继发脑出血及脑疝 保守治疗还是外科手术(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12日123.《颅内动脉瘤行介入栓塞术后继发脑出血及脑疝 保守治疗还是外科手术(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1月21日122.《要注重科学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审查》(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0月31日121.《复杂型先心病患儿术后肺动脉吻合口狭窄 并发症还是医疗损害(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0月31日120.《复杂型先心病患儿术后肺动脉吻合口狭窄 并发症还是医疗损害(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0月10日119.《说明清楚、平时留意和审理专业 是本案医方胜诉的三大原因》(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9月12日118.《置入心脏起搏器后患者反复感染但不配合治疗 不利后果由谁埋单?》(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9月12日117.《合理、谨慎、注意的法律义务应溶入医疗活动中》(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8月22日116.《头晕、胸闷急诊入院患者未确诊急性心肌梗死 依据不足还是误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8月22日115.《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方式化解药品缺陷 引发医疗损害赔偿的风险防范能力》(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8月1日114.《接受双肾ECT检查的患者突发急性心力衰竭进而死亡 患者原因还是操作不当(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8月1日113.《接受双肾ECT检查的患者突发急性心力衰竭进而死亡 患者原因还是操作不当(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7月25日112.《让“三分治疗、七分护理”价值回归》(独著),载《基层医院》周报2013年7月15日111.《合理治疗方案需循证医学和法律学的双结合和双肯定》(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6月27日110.《疑诊隐匿性冠心病患者接受心包穿刺术诱发急性心梗死亡 存疑患者的诊疗得失(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6月27日109.《疑诊隐匿性冠心病患者接受心包穿刺术诱发急性心梗死亡 存疑患者的诊疗得失(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6月6日108.《医患沟通项目变迁和增多—— 医方须履行哪些说明告知义务?》(独著),载《基层医院》周报2013年5月27日107.《防范药品医疗损害纠纷—— 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管理》(独著),载《基层医院》周报2013年5月13日106.《掌握防范检查预约风险三要素》(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4月18日105.《辅助检查预约及时还是延迟 既显管理水平 更属归责事由(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4月18日104.《辅助检查预约及时还是延迟 既显管理水平 更属归责事由(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4月11日103.《“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是有道理的》(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3月28日102.《病重患者院内独自去做检查返回途中猝死 护理对错的是非之争(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3月28日101.《病重患者院内独自去做检查返回途中猝死 护理对错的是非之争(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3月7日100.《临床医疗是医学与法学有机结合的活动》(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月31日99《暴发性心肌炎致5岁患儿入院9个多小时死亡 病情太急还是救治太缓(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月31日98.《暴发性心肌炎致5岁患儿入院9个多小时死亡 病情太急还是救治太缓(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月10日97.《防范药品医疗损害纠纷 请认真对待药品说明书》(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20日96.《符合指征 操作失当 白蛋白使用有“致命伤”吗(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20日95.《目前中国的法律如何界定患者的知情权》(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20日94.《晚期癌症患者说病情我做主;医生无奈到处家属说了算 是残酷的真相还是善意的谎言》(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20日93.《符合指征 操作失当 白蛋白使用有“致命伤”吗(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13日92.《鉴定意见的法律地位》(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1月29日91.《急性心衰死亡过失认定 四次鉴定,四种结论(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1月29日90.《急性心衰死亡过失认定 四次鉴定,四种结论(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0月25日2012年11月15日89.《由医患沟通项目变迁和增多,谈医方说明告知义务的履行》(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0月25日88.《“说明”义务履行不全致风险蓄积 弹簧圈数量多少:不只是医疗费用,也是医疗风险(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0月25日87.《“说明”义务履行不全致风险蓄积 弹簧圈数量多少:不只是医疗费用,也是医疗风险(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0月18日86.《与“谨慎”/“注意”相对应医疗法定用语要牢记 读不懂,难读懂》(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9月27日85.《“注意”病情,是义务!患者病情恶化未入院,带药回家后死亡,医方被判承担30%损失赔偿(续)》(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9月27日84.《“注意”病情,是义务!患者病情恶化未入院,带药回家后死亡,医方被判承担30%损失赔偿》(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9月20日83.《用法监督网络健康》(独著),载《中国医院院长》2012年9月1日第17期82.《鉴定意见表述透露出医(事)法应用之进步与挑战》(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8月9日81.《转院:患者的权利 医生的义务》(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8月9日80.《医患纠纷,法律解读宜先行》(独著),载《中国医院院长》2012年7月15日第14期79.《患方拒绝尸检的医法思考 行使知情而不同意权的不利医法后果》(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7月12日78.《胃大部切除术后多次出血合并房颤抗 血小板与抗疑治疗之过失认定》(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7月12日77.《医疗事故鉴定用语应规范合法》(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6月14日76.《一审患方败诉,二审调解医方部分赔偿 主动脉夹层介入治疗“是非”之争》(第一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6月14日75.《广东经济社会转型中的环境正义问题》(第二作者),载《岭南学刊》2012年02期74.《尤其重视急危患者知情同意权》(独著),载《医师报》2012年5月73.《诊疗规范亟需规范》(独著),载《中国医院院长》2012年08期72.《“缝肛门”教训 减少医患纠纷亟须“诊疗规范”》(独著),载《东方早报》2012年2月15日71.《临床决策和处理缺陷致悲剧》(独著),载《医师报》2011年11月70.《 口头说明陷医方于不利境地》(独著),载《医师报》2011年11月69.《律师喜欢“挑刺” 》(第一作者),载《医师报》2011年9月68.《依法行医 维护医师的合法权益》(独著),载《医师报》2011年67.《参与器官买卖 医生也是犯罪》(第一作者),载《医师报》2011年5月4日66.《超说明书用药患者与医生的权益保护》(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10年第12期)65.《我国超说明书用药的法定界限》(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10年第11期)64.《对超说明书用药多种意义上的完善思考》(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10年第10期)63.《我国医学教育临床实习中存在的权利冲突及预防》(第二作者),载《中国医院》(2010年14卷04期)62.《医院与父母处置权之争——谁有权决定受精卵的“生”与“死”(下)》(第二作者),载《医师报》2010年3月26日61.《冷冻胚胎的权利与属性之争——谁有权决定受精卵的“生”与“死”(上)》(第二作者),载《医师报》2010年3月22日60.《电子病历中的侵权问题》(独著),载《医师报》2010年3月59.《国内外药品损害的法律规责、救济现状与防范建议》(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10年3月58.《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 legislation:analysis of 969 respondent by classroom questionnaire》,载《Hepatobilary & Pancreatic Diseases International》(SCI收录)2009年10月57.《脑死亡与器官移植立法课堂调查问卷分析》(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年12月总期第83期56.《中国大陆“器官移植与脑死亡立法”的策略与思考》(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年4月总第75期55.《中国“器官移植与脑死亡立法”的现状与挑战》(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年2月总第73期54.《出台脑死亡判定标准对医院及医生的影响》(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5-6月总第86-87期合刊53《死亡标准取代的全方位解读》(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4月总第85期52.《药品说明书:安全用药的完善与思考》(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3月总第84期51.《药品说明书:验证用药行为合理、合法性的凭据》(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2月总第83期50.《药品说明书:用药的法定依据与防范药害的凭据》(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1月总第82期49.《医患沟通系统评价证据的循证分析》(第5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8年第12期48.《院方滥用抗生素是否成立》(独著),载《医师报》2008年10月9日47.《医法结合:一个在医法评判中所必然呈现的判断》(第2作者),载《中国处方药》(2008.12总第81期)46.《医法结合:一种随医学实践同步并同时进展的状态》(独著),载《中国处方药》(11总第80期)45.《医法结合:与医学理论同步生成》(独著),载《中国处方药》(10总第79期)44.《案说实验性临床医疗》(独著),载《中国处方药》(9总第78期)43.《三个概念的明晰及参照》(独著),载《中国处方药》(8总第77期)42.《让实验性临床医疗公开透明》(独著),载《中国处方药》(7总第76期)41.《实验性临床医疗:医法结合的创新之路》(独著),载《中国处方药》(6总第75期)40.《关注活体器官移植的审查,防范医疗纠纷——从“交叉捐肾”引发的伦理争议谈起》(第一作者),载《新医学》(2008年第9期)39.《加强政府卫生财政投入机制研究》(第二作者),载《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年4期)38.《由一起孕妇失去生育能力案看医方存在的诊疗不当及其法律责任》(第四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12期)37.《双侧输卵管结扎术后又妊娠的责任认定与立法建议》(第三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10期)36.《医疗服务合同效力瑕疵与医疗费用的给付——由一起医疗诉讼与反诉案件所引发的法律思考》(第三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9期)35.《唐氏综合症引发之优生优育选择权诉讼及其鉴定选择》(第三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8期)34.《未足月未成熟新生儿童重度窒息死亡诉讼之医法解读》(独著),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7期)33.《高危患儿分娩骨折而引发的责任、教训与启示》(第三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1期)32.《科学管理,依法维权,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7年第7卷第12期31.《脑死亡和器官移植问题解决需要立法直接介入》(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7年第7卷第11期30.《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审查中存的问题与对策》(独著),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6年12月第6卷第12期29.《器官移植术开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分析与对策》(独著),载《西北法律评论》第1卷,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2006年7月第1版28.《论公务员在执行上级决定或者命令中的角色定位》(独著),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第24卷第4期,先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全文转载,又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纪检监察研究所、中国监察协会主办的《研究参考》全文转载27.《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独著),载《中国社区医师》2005年21卷第18期26.《如何看待鉴定留有“尾巴”的医疗侵权案》(独著),载《中国社区医师》2005年第282期(21卷12期)25.《化解医患法律冲突的关键在于医与法的结合》(独著),载《中国社区医师》2005年第281期(21卷11期)24.《法理视野下的医患和谐》(独著),载《中国实用妇科产科杂志》2005年第12期23.《从法理的视角谈我国医疗改革》(独著),载《广东科技报》2005年10月28日2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性质及其在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作用》(独著),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5年11月第5卷第11期21.《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医疗纠纷案中的应用》(独著),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5年6月第5卷第6期20.《现有法治框架与法律资源下中国医师维权路径的探索》(独著),载《中国现代神经疾病杂志》2005年第5卷04期19.《执业医师法定权利的运行、问题与思考》(独著),载《中国现代神经疾病杂志》2005年第6期(第5卷03期)18.《医疗法制大环境的改变更显医师维权工作的紧迫》(独著),载《中国现代神经疾病杂志》2005年第4期(第5卷02期)17.《剖析医疗行为中医方为主的法律关系》(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5年1月第5卷第1期16.《影响外科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几个法律问题》(独著),载《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10期15.《找准医疗法律关系是依法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关键》(独著),载《中国医学伦理学》2004年17卷第3期14.《与临床相关的重要法律问题解读》(独著),载《中华医学网络杂志》2004年第1期13.《入世与医疗市场、医疗机构的改革》(第二作者),载《中华医药与健康》2003年第6期12.《音像资料证据与医患纠纷防范》(独著),载《中华医药与健康》2003年第5期11.《论脑死亡的立法必要性及其主要内容》(独著),载《中华医药与健康》2003年第4期10.《我写<医法通>》(独著),载《健康报》2003年11月 24日9.《司法鉴定与医学鉴定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运用的比较分析》(独著),载《中国医学伦理学(西安交通大学主办)》2002年15卷第4期8.《论法律责任的哲学基础》(独著),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主办)》2002年第7期7.《现行医疗体制下的医疗服务纠纷原因初析》(独著),载《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3月第4卷第1期6.《依法治国,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打开更为广阔的通途》(独著),载《广东党史》2001年第5期5.《医疗纠纷的动因分析》(独著),载《中国医学伦理学(西安交通大学主办)》2001年第4期4.《城市绿化应走法治之路》(独著),载《南方经济》2001年第9期3.《由货仓式商场突然关闭所引发的法律问题》(独著),载《南方经济》2001年第3期2.《论法律责任在法学中的地位》(独著),载《跨世纪改革论坛》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1999年9月版1.《人生观理论教学实践的几点体会》(独著),载《思想教育》1997年10月25日 12.广东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委托项目:《全面推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课题研究,课题组组长,2015年; 11. 中国社会科学院地方法治蓝皮书项目:《广东医疗纠纷处理调研报告》(2014年)法治广东研究中心广东医疗法治发展状况研究课题组组长,课题组成员:官健、佘琼胜、潘盛鹏、赖永洪、葛志坚、庹明生、王辉、张兆金、刘晓绛、王文倩、赖嘉敏、栗艳杰。载《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201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会政法分社,2015年1月第1版,皮书序列号:B-2015-412,2014年; 中国法学会委托项目:《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保障》论文名称:《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课题主持人:应松年;课题组成员包括:江必新、游劝荣、马怀德、薛刚凌、肖建国、张生、宋儒亮、王轶、曹鎏;执笔人:应松年、宋儒亮、张生、江必新、肖建国、曹鎏;载《中国法学》2014年6月; 9.广州血液中心委托项目:修订《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课题研究,课题组组长,2013年11月;8.广东省红十字会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法研究,课题组组长,2013年10月;7.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项目:广东法治史编写,课题组组长,2012年9月;6.广东省卫生厅委托项目: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地方立法,课题组组长, 2012年;5.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研究的副省级政府法制课题研究:“《广州市献血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课题组组长, 2012年;4.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推荐)项目:“中国法治与社会发展国情调研”,合作主持,2011年;3.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副省级政府法制课题研究:“政府法律事务管理研究”,课题组组长,2011年;2.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校(院)级重点课题研究:“广东法制建设与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研究”,课题组组长, 2011年;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3-2004年度项目:“脑死亡立法问题研究”,独自主持,2007年。 《中国医学论坛报》医事法学专栏主持人 ;《医药经济报》【医界真知】栏目专栏撰写人 。

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五大核心期刊权威机构的评选结果均没有《岭南心血管病杂志》。《岭南学报》是南大的核心期刊、《岭南学刊》是社科院的核心期刊。

(一)《岭南学报》。岭南大学为宣扬、奖励与推进独立研究学风,于1930年设学报编辑委员会,出版《岭南学报》,每年1卷4期。刊登各学院关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国学研究的专著,也出版丛书。(二)《岭南农刊》及《岭南科学杂志》(英文版)。这是农学院的出版物,英文《岭南农刊》创刊于1922年底,每年1卷2期。1927年底,扩充报导范围,凡有关农艺、园艺、畜牧、农村经济、植物学、动物学、细菌学、寄生虫学、人类学、古物学、生物统计、医学、化学、物理学、地理学、地质学等专著与论文都可发表,改刊名为《岭南科学杂志》(英文版),每卷4期,间或出版特刊,如1928年和1933年出版有科学会议特刊。每期发行数量不少,国外就有60个国家400多册,其中250册用于交换,获得500种外国重要刊物。这个刊物获得了国内同行的好评。(三)《岭南科学报》。该报是为篇幅较长、富有地方特色、又不适合杂志发表的专著所设立的科学园地,不定期出版。1941年出版的第1期“岭南大学校园之51种植物”,160页,图谱也多;1942年5月出版的第3期“烂头岛之植物”,44页;同年10月出版的第4期“豆浆之化学性质之研究”,38页;1945年1月出版的第5期“南中国(尤是广东)淡水渔业之初步研究”,70页,附彩图及黑白图12版。此外,还出版有关昆虫论著等,公开发行。(四)《农事月刊》与《农事双月刊》。《农事月刊》创办于1922年7月,年出1卷,月出1号。办刊宗旨是提倡农业,鼓吹改良。公开出版,月印千册,寄送全国各农业学校、农事机关、农事试验场、公私团体、图书馆、广东省高级行政机关以及农民。1923年7月,从第2卷第l号起,一律收回工本费以弥补经费之不足。自1926年7月,第5卷第1号起增加篇幅,并改刊名为《农事双月刊》。1927年8月,岭南农大改为岭南大学农学院后,所有刊物统由学校出版委员会管理。由于经费问题,1929年7月停刊,但在广大读者的要求下,又于1930年复刊。

岭南医学杂志

既不是中文核心期刊,也不是统计源期刊,是省级杂志,CN 44-1539/R

广东岭南急诊医学杂志社是2002-09-09在广东省注册成立的集体所有制,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急诊楼401室。广东岭南急诊医学杂志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000742989612J,企业法人黄子通,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广东岭南急诊医学杂志社的经营范围是:《岭南急诊医学杂志》的国内外发行及利用该杂志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杂志广告(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商贸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广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4007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4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广东岭南急诊医学杂志社更多信息和资讯。

是医学杂志,不是核心期刊

岭南文学杂志

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广东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广东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广东花城出版社有限公司广东新世纪出版社有限公司广东经济出版社有限公司南方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教材出版中心南方出版传媒之外还有:中山大学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广州出版社广州旅游出版社南方日报出版社羊城晚报出版社

意林:始于公元787年,唐朝封疆大吏马总集诸子百家精华,编成《意林》6卷,流传至今。《意林》杂志秉承前人意趣,取“意林”二字为刊名,“意”就是意境、意韵、意义、意味,意有所得,“林”即智慧之林。即通过很多故事营造生命意境、展现哲思意韵、阐述人生意义、透析生活意味。   《意林》以“一则故事,改变一生”为宗旨,通过“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坚守“励志、感动、启迪、提升”的办刊理念,打造中国乃至全球都深具影响的励志传媒。   《意林》倡导积极健康的思想理念,关注现实生活,贴近现代人内心世界,弘扬博爱宽容的为人处世之道,表现人与人之间最真实的情感接触。力图通过温馨的故事、生动的语言,补充读者的生活经历,延展读者的精神边界,打造中国人最真实最贴心的心灵读本,是目前最有影响力的励志杂志之一。   《意林》创刊于2003年8月,2005年5月由月刊改为半月刊,也相应增加了一些新栏目[1]。“妙于策划, 妙于编排, 意味深长, 意趣横生”是期刊协会前会长张伯海先生对《意林》的评价。《意林》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励志杂志。

鲁迅(原名:周树人)(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中国近现代最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鲁迅的精神被称为中华民族魂,并且他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是浙江绍兴人(祖籍河南省正阳县),原名周樟寿、字豫山。母亲鲁瑞、父亲周伯宜。后改字为豫才,1898年去南京求学时改名周树人。鲁迅(周树人)是大哥 ,周作人是老二.周建人是老三(即风筝里的弟弟)。“鲁迅”是他1918年为《新青年》写稿时开始使用的笔名,从此成为世人最崇敬的笔名。鲁迅是中国近现代最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也是世界上最有成就的作家之一。 鲁迅是周树人发表《狂人日记》时开始用的笔名,因为影响日甚,所以人们习惯称之为鲁迅。1881年9月25日诞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1905—1907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发表了《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等论文。期间曾回国奉母命结婚,夫人朱安。1909年,与其弟周作人一起合译《域外小说集》,介绍外国文学。同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 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学运动的基石。五四运动前后,参加《新青年》杂志工作,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1918年到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杂文集《坟》、《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散文诗集《野草》、散文集《朝花夕拾》等专集都被收录在各类教材中。其中,1921年12月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不朽杰作。1926年8月,因支持北京学生爱国运动,被北洋军阀政府所通缉,南下到厦门大学任中文系主任。1927年1月,到当时的革命中心广州,在中山大学任教务主任。1927年10月到达上海,开始与其学生许广平同居。1929年,儿子周海婴出世。1930年起,先后参加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反抗国民党政府的独裁统治和政治迫害。从1927年到1936年,创作了历史小说集《故事新编》中的大部分作品和大量的杂文,收辑在《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编》、《且介亭杂文末编》、《集外集》和《集外集拾遗》等专集中。鲁迅的一生,对中国文化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领导、支持了“未名社”、“朝花社”等文学团体;主编了《国民新报副刊》(乙种)、《莽原》、《语丝》、《奔流》、《萌芽》、《译文》等文艺期刊;热忱关怀、积极培养青年作者;大力翻译外国进步文学作品和介绍国内外著名的绘画、木刻;搜集、研究、整理大量的古典文学,编著《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整理《嵇康集》,辑录《会稽郡故书杂录》、《古小说钩沈》、《唐宋传奇录》、《小说旧闻钞》等等。 1936年10月19日,鲁迅逝世于上海。成千上万的普通人自动地来为他送行,在他的灵柩上覆盖着一面旗帜,上面写着“民族魂”三个字。 葬于虹桥万国公墓。1956年,鲁迅遗体移葬虹口公园,毛泽东为重建的鲁迅墓题字。 1938年出版《鲁迅全集》(二十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鲁迅著译已分别编为《鲁迅全集》(十卷),《鲁迅译文集》(十卷),《鲁迅日记》(二卷),《鲁迅书信集》,并重印鲁迅编校的古籍多种。1981年出版了《鲁迅全集》(十六卷)。北京、上海、绍兴、广州、厦门等地先后建立了鲁迅博物馆、纪念馆等。鲁迅的小说、散文、诗歌、杂文共数十篇(首)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小说《祝福》、《阿Q正传》、《药》等先后被改编成电影。鲁迅的作品充实了世界文学的宝库,被译成英、日、俄、西、法、德、阿拉伯等5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拥有广大的读者。鲁迅曾因为母亲的安排娶朱安为妻,但朱安其貌不扬,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思想很陈旧,鲁迅的家乡绍兴有一种风气,看不起离婚的女人,鲁迅心善,不想让朱安沦落到如此地步,只好借出去工作为由,离开了朱安,后另娶了许广平,生下了海婴。朱安一生都没有和鲁迅圆过房,生不了孩子。鲁迅死后,是朱安为他守灵,但朱安死后却没人为她守灵,朱安终其一生始终是不幸的。 生平和创作 鲁迅于1881年出生在浙江绍兴一个官僚地主的家庭里,但在他13岁那年,他的原来在京城做官的祖父因故入狱,此后他的父亲又长期患病,终至死亡,家境便迅速败落下来。家庭的变故对少年鲁迅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是家庭的长子,上有孤弱的母亲,下有幼弱的弟妹,他不得不同母亲一起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天真活泼的童年生活结束了,他过早地体验到了人生的艰难和世情的冷暖。他经常拿着医生为父亲开的药方到药店去取药,拿着东西到当铺去变卖。在过去家境好的时候,周围人是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待他这个小“公子哥儿”的,话语里包含着亲切,眼光里流露着温存。但现在他家穷了下来,周围人的态度就都变了:话语是凉凉的,眼光是冷冷的,脸上带着鄙夷的神情。周围人这种态度的变化,在鲁迅心灵中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对他心灵的打击也太大了,这使他感到在当时的中国,人与人之间缺少真诚的同情和爱心。人们是用“势利眼”看人待物的:对有钱有势的人是一种态度,对无钱无势的人又是另一种态度。多年之后,鲁迅还非常沉痛地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呐喊〉自序》) 家庭的变故和变故后的人生体验,也使鲁迅从少年时候起就亲近下层人民。他的外祖母家住在农村,这使他有机会接触和了解农民的生活。特别是在他祖父入狱的前后,他不得不到农村的亲戚家避难,长时期住在农村。在那里,他与农村的孩子们成了朋友,与他们一起玩耍,一起划船,一起看戏,有时也一起到他们家的地里“偷”豆子煮了吃。在他们之间,没有相互的歧视和仇视,而是相互关心,相互友爱。鲁迅一生都把他与农村小朋友这种朴素自然、真诚单纯的关系当作人与人之间最美好的关系而怀念着,描写着。 在当时,一般的读书人走的是三条道路:一条是读书做官的道路。通过科举考试,可以升官,可以发财,个人身价百倍,家庭也随之受到世人的羡慕。这被认为是读书人的“正路”。当不上官的还可以去当某一个官僚的“幕僚”,为这个官僚出谋划策,奔走效力,接受这个官僚的馈赠。借着这个官僚的权势,自己也有了权势。这是当时读书人常走的第二条道路。假若前两条道路都走不通,还可以去经商,虽然这被当时的官僚所不齿,但到底可以发家致富,不致落到被侮辱、被损害的社会底层。鲁迅走的则是为当时人最看不起的另一条道路:进“洋学堂”。这在当时的中国,是被一般人视为“把灵魂卖给洋鬼子”的下贱勾当的。1898年,18岁的鲁迅,怀揣着慈母多方设法筹措的8块银元,抱着到“异地”去寻“别一类”的“人们”的目的,离开了家乡,进了南京水师学堂,后来又改入南京路矿学堂。这两所学校都是当时的洋务派为了富国强兵而兴办的,其中开设了数学、物理、化学等传授自然科学知识的课程,这是在中国传统的教育中所从来没有过的。在课余,鲁迅还阅读了外国文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著作,这大大开拓了他的文化视野。特别是严复翻译的英国人赫胥黎著的《天演论》,更给予鲁迅以深刻的影响。《天演论》是介绍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的一部著作,这使鲁迅认识到现实世界并不是和谐完美的,而是充满了激烈的竞争。一个人,一个民族,要想生存,要想发展,就要有自立、自主、自强的精神。不能甘受命运的摆布,不能任凭强者的欺凌。 鲁迅的生平和创作鲁迅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在南京路矿学堂求学期间,他的学习成绩一向优异,这使他在毕业后获得了官费留学的机会。1902年,他东渡日本,开始在东京弘文学院补习日语,后来进入仙台医学专门学校。他之选择学医,意在救治像他父亲那样被庸医所害的病人,改善被讥为“东亚病夫”的中国人的健康状况。日本就是通过西方的医学认识到西方科学技术的价值和意义的,鲁迅也想通过医学启发中国人的觉悟。但他的这种梦想并没有维持多久,就被严酷的现实粉碎了。当时的日本通过明治维新迅速强大起来,但日本军国主义的势力也在同时发展着。在日本,作为一个弱国子民的鲁迅,经常受到具有军国主义倾向的日本人的歧视。在他们的眼睛里,凡是中国人都是“低能儿”,鲁迅的解剖学成绩是59分,就被他们怀疑为担任解剖课的教师藤野严九郎把考题泄露给了他。这使鲁迅深感作为一个弱国子民的悲哀。有一次,在上课前放映的幻灯画片中,鲁迅看到一个中国人被日本军队捉住杀头,一群中国人却若无其事地站在旁边看热闹。鲁迅受到极大的刺激。这使他认识到,精神上的麻木比身体上的虚弱更加可怕。要改变中华民族在强国林立的现代世界上的悲剧命运,首要的是改变中国人的精神,而善于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的,则首先是文学和艺术。于是鲁迅弃医从文,离开仙台医学专门学校,回到东京,翻译外国文学作品,筹办文学杂志,发表文章,从事文学活动。在当时,他与朋友们讨论最多的是关于中国国民性的问题:怎样才是理想的人性?中国国民性中最缺乏的是什么?它的病根何在?通过这种思考,鲁迅把个人的人生体验同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联系起来,奠定了他后来作为一个文学家、思想家的基本思想基础。在当时,他和他的二弟周作人共同翻译了两册《域外小说集》,他个人单独发表了《科学史教篇》《文化偏至论》《摩罗诗力说》等一系列重要论文。在这些论文中,他提出了“立国”必先“立人”的重要思想,并热情地呼唤“立意在反抗,指归在动作”的“精神界之战士”。 在留学日本期间,鲁迅对当代世界文化的发展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对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有了更切实的思考,也初步形成了他的独立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但是,鲁迅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他的思想和感情不但为当时大多数的中国人所无法理解,就是在留日学生中也很难得到广泛的响应。他翻译的外国小说只能卖出几十册,他筹办的文学杂志也因缺乏资金而未能出版。家计的艰难使鲁迅不得不回国谋职。1909年,他从日本归国,先后在杭州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今 杭州高级中学)和绍兴府中学堂任教员。这个时期,是鲁迅思想极其苦闷的时期。1911年的辛亥革命也曾使他感到一时的振奋,但接着是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等历史丑剧的不断上演,辛亥革命并没有改变中国沉滞落后的现实状况和被西方帝国主义所欺侮的历史命运。社会的昏乱,民族的灾难,个人婚姻生活的不幸,都使鲁迅感到苦闷、压抑。在这时,人生像一杯苦酒,喝在肚里,苦在心里,欲吐吐不出,欲忍忍不下。但也正因为如此,当五四新文化运动发生之后,他的压抑已久的思想感情像熔岩一样通过文学作品猛烈喷发出来。在那时,他已经在教育部任职,并且随教育部一同迁居北京。 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也是中国最早的现代白话小说,标志着中国小说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这篇小说,凝聚了鲁迅从童年时起到那时为止的全部痛苦的人生体验和对于中华民族现代命运的全部痛苦思索。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专制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可以说,鲁迅的《狂人日记》是讨伐传统封建专制文化的一篇檄文,是呼唤重建中国现代新文化的宣言书。它带着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华民族的凄厉的声音向全世界宣告了中华民族重新崛起的意志和信念。 《狂人日记》之后,鲁迅一发而不可收,连续发表了多篇短篇小说,后来编入《呐喊》《彷徨》两个短篇小说集,分别于1923年和1926年出版。 鲁迅的小说作品数量不多,意义却十分重大。中国的小说,只有到了鲁迅那里,才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最底层这个更广大的题材领域,描写这些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这是与鲁迅的创作目的分不开的。鲁迅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孔乙己、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陈士成、祥林嫂、爱姑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啊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在《孔乙己》里,有恶意嘲弄孔乙己的短衫顾客;在《阿Q正传》中,别人欺侮阿Q,阿Q则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小尼姑;在《祝福》中,鲁镇的村民把祥林嫂的悲剧当作有趣的故事来欣赏……所有这一切,让人感到一股透骨的寒意。这是一个多么冷酷无情的世界!这是怎样一种扭曲的人生!鲁迅对他们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爱他们,但希望他们觉悟,希望他们能够自立、自主、自强,挺起腰杆来做人,争取自己幸福的未来。 除了社会底层的人物形象之外,鲁迅还塑造了一些刚刚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这些知识分子有进步的要求,有改善社会的良好愿望,有对人、对己的真诚的感情,真诚的爱,但当时的社会却不能容忍他们。“狂人”诅咒人吃人的现象,希望人人都能成为“不吃人的人”,成为“真的人”,周围的人就把他当成疯子,必欲除之而后快(《狂人日记》);夏瑜为社会而牺牲,茶客们说他“疯了”,华老栓则用他的血来治自己儿子的病(《药》);魏连殳关心中国社会,社会却来迫害他,到他不再关心中国社会时,周围的人却来巴结他(《孤独者》)。《在酒楼上》中的吕纬甫,《伤逝》中的子君和涓生,都曾为社会,为自己,追求过,奋斗过,但在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经历的都是悲剧的命运。鲁迅同情这些知识分子,就是同情中国社会,关心中华民族的命运,因为在当时的社会,只有这些知识分子还在为社会的进步而挣扎、奋斗。 鲁迅对社会上的两类人是抱着深恶痛绝的态度的,那就是那些权势者和伪君子。《孔乙己》中的丁举人、《阿Q正传》中的赵太爷、《祝福》中的鲁四老爷、《长明灯》中的郭老娃、《离婚》中的七大人等等,都是这样一些权势者的形象。他们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中有权有势,但对他人的命运却没有真诚的关心,对社会的进步没有丝毫的热情,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己的权势和地位,自私、虚伪、冷酷,阻碍着社会的进步和改善。《肥皂》中的四铭、《高老夫子》中的高老夫子则是一些假道学、伪君子,他们口口声声说是关心社会的道德,实际上他们自己都是毫无道德心的人。 鲁迅的小说写的是平凡人的平凡的生活,没有离奇的故事,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却充满了无穷的艺术魅力。这种魅力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他对人、对生活的细致入微的描写和对人的内在微妙心理的入木三分的刻画带来的。这需要高超的艺术功力。读鲁迅的小说,时时有一种“发现的喜悦”。画面是普通的画面,人物是普通的人物,但我们却在这么普通的画面和普通的人物身上,随时都能注意到我们平时注意不到的特征,觉察到我们平时觉察不到的人物的心理活动。正是由于这种细致入微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心理刻画,使鲁迅小说的艺术魅力具有了愈久愈醇的特征。在青年时期,我们涉世不深,对人生还没有更多的亲身体验,鲁迅小说是作为一个整体进入我们的感觉世界的,但在我们感觉到的人物和画面中到底潜藏着多么丰富的内涵,我们还不可能尽数感觉到,随着我们社会经验的增加和人生体验的深化,这些人物和画面的内涵就会不断从中生发出来。为了揭示不同生活画面和不同人物命运的不同的意义,鲁迅的小说结构是多变的,几乎一篇有一篇的样式,一篇有一篇的写法。《狂人日记》与《阿Q正传》不同,《孔乙己》与《白光》不同,《故乡》与《祝福》不同,《孤独者》与《伤逝》不同。不仅结构样式不同,音调节奏也不同。《孔乙己》是那么的单纯而又冷峻,《伤逝》则那么逶迤曲折、情深意切。鲁迅的小说是小说,也是诗,意境幽深,外冷内热,其运用民族语言的功力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在写作《呐喊》、《彷徨》的同时,鲁迅还创作了散文集《朝花夕拾》和散文诗集《野草》。前者出版于1928年,后者出版于1927年。如果说《呐喊》《彷徨》中的小说是鲁迅对现实社会人生的冷峻的刻画,意在警醒沉睡的国民,《朝花夕拾》中的散文则是鲁迅温馨的回忆,是对滋养过他的生命的人和物的深情的怀念。幼时的保姆长妈妈,在备受歧视的环境中给予过他真诚的关心的藤野先生,一生坎坷、孤傲不羁的老友范爱农,给过他无限乐趣的“百草园”,吸引着他的好奇心的民间戏剧和民间娱乐活动……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这个险恶世界的背景上透露出亮色和暖意的事物,是他们,滋养了鲁迅的生命。这些散文,把抒情、叙述、议论结合在一起,有时如平静的港湾,有时如波涛翻滚的大海,有时如湍急奔流的河水,有时又像蜿蜒曲折的小溪,千姿百态,体现了鲁迅散文创作的艺术成就。同《朝花夕拾》中那些明净细致的散文不同,《野草》中的散文诗则呈现出迷离恍惚、奇诡幻美的意境,它们像一团团情绪的云气,在空中旋转飘荡,变幻出各种意想不到的形状。鲁迅内在的苦闷,化为了梦,化为了超世间的想象,使《野草》成了中国现代主义文学中的一朵奇葩。鲁迅曾对别人说:“我的哲学都在《野草》里。”鲁迅最内在的情绪体验和最玄妙的哲理性感悟,通过这种奇特的艺术手段传达出来。鲁迅的艺术创造力是惊人的。 最充分体现鲁迅创造精神和创造力的还应该首推他的杂文。“杂文”古已有之,在外国散文中也能找到类似的例证,但只有到了中国现代文化史上,到了鲁迅的手中,“杂文”这种文体才表现出它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巨大的思想潜力。鲁迅的杂文可以说是中国现代文化的一部“史诗”,它不但记录了鲁迅一生战斗的业绩,同时也记录了鲁迅那个时代中国的思想史和文化史。中国古代的文化不像西方的文化,西方中世纪处在一种宗教文化基督教文化的统治之下,只要挣脱了这种宗教文化的束缚和禁锢,西方的近现代文化就有了发展的力量。中国古代文化则是由各种不同的文化共同构成的,在几千年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各种文化都掺杂在了一起,当中国现代知识分子要创造适应于中国现代发展的新文化、新思想时,遇到的是从各种不同的阶层,各种不同的人物,从各种不同的角度,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进行的诬蔑和攻击。鲁迅的杂文就是在这种没有固定不变的战线、没有固定不变的论敌的思想文化斗争中自然形成的。从五四起,鲁迅就开始用杂文的形式与反对新文化的各种不同的论调进行斗争,但那时他还是不自觉的。到了后来,有些人开始嘲笑他是一个“杂文家”,他才更明确地意识到“杂文”的力量,并且开始自觉地从事杂文的创作。鲁迅说,杂文是“感应的神经”,它能够“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从而为新文化、新思想的发展在旧文化、旧思想的荆棘丛莽中开辟出一条蜿蜒曲折的道路,使之能够存在,能够发展,能够壮大。鲁迅一生写了《坟》《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集》《且介亭杂文末编》等15部杂文集,在这15部杂文集中,鲁迅把笔触伸向了各种不同的文化现象,各种不同阶层的各种不同的人物,其中有无情的揭露,有愤怒的控诉,有尖锐的批判,有辛辣的讽刺,有机智的幽默,有细致的分析,有果决的论断,有激情的抒发,有痛苦的呐喊,有亲切的鼓励,有热烈的赞颂,笔锋驰骋纵横,词采飞扬,形式多样,变化多端。它彻底打破了中国古代散文“温柔敦厚”美学风格的束缚,更自由、大胆地表现现代人的情感和情绪体验,为中国散文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更加宽广的道路。鲁迅杂文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容抹煞的。 鲁迅晚年还完成了一部小说集《故事新编》(1936年出版)。这部小说集取材于中国古代神话、传说和历史事实,但它没有拘泥于原有的故事,而是加进了鲁迅自己的理解和想象,有些还采取了古今交融的写作手法,使古代人和现代人发生直接的对话。鲁迅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我们能够通过对现实人物的感受和理解,还古代人物一个鲜活真实的面貌,也通过对古代人物的感受和理解,更深入地感受和了解某些现实人物的真实面目。通过《故事新编》中的小说,鲁迅实际重构了中国的文化史,揭示了中华民族存在和发展的根据,也重塑了那些被中国封建文人圣化了的历史人物的形象。《补天》可以被认为是一部中华民族的“创世纪”, 在鲁迅的观念中,真正体现中华民族根本精神的不是那些古圣先贤和帝王将相,而是创造了中华民族的女娲,她是中华民族生命力的源泉和象征;《奔月》写的是古代英雄的悲剧,羿射掉九日,拯救了人类,但那些自私狭隘的世人并不想继承、发扬他的英雄精神,只想利用他实现自己自私狭隘的目的,他被自己的学生所暗算,被他的妻子所抛弃;《铸剑》表现的是被压迫者向压迫者复仇的主题;《理水》《非攻》歌颂了中国古代那些身体力行的政治家和思想家,禹和墨翟都是中华民族的脊梁式的人物。孔子、老子、庄子、伯夷、叔齐这些历史人物也在鲁迅的笔下真成了有些可笑但仍不失其可爱的活生生的人物形象。鲁迅的《故事新编》以荒诞的手法表现严肃的主题,创立了一种完全新型的历史小说的写法。 鲁迅的思想和艺术的创造力是惊人的,他在短篇小说、散文、散文诗、历史小说、杂文各种类型的创作中,都有自己全新的创造。这使他成为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一个世界性的文学大师。他的一生是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挣扎奋斗的一生,他用自己的笔尖持社会正义,反抗强权,保护青年,培育新生力量。在前期,他热情支持青年学生的正义斗争,揭露段祺瑞执政府镇压学生运动、制造“三一八”惨案的罪恶行径,写下了《记念刘和珍君》等一系列震撼人心的文章;在后期,他反对国民党政府对共产党人和进步青年的血腥镇压,参加了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写下了《为了忘却的记念》等一系列充满义勇正气的文章。“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 1936年10月19日,鲁迅逝世于上海。成千上万的普通人自动地来为他送行,在他的灵柩上覆盖着一面旗帜,上面写着“民族魂”三个字。参考资料:

鲁迅简介 鲁迅(1881-1936),清光绪七年八月初三(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省绍兴府会稽县(今绍兴市)东昌坊口。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为周树人。至三十八岁,始用“鲁迅”为笔名。浙江绍兴人(祖籍河南省正阳县),是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鲁迅的精神被称为中华民族魂,并且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母亲鲁瑞、父亲周伯宜。在这一生中他写了小说,散文,杂文100多篇 鲁迅出身于没落的士大夫家庭。1898年到南京求学,先入江南水师学堂,次年考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其间接触了西方资产阶级的“科学”与“民主”。1902年赴日本留学,入东京弘文学院。1904年到仙台医学专科学校学医,后因为在那里发生的两件事对他影响很大,从此弃医习文。家庭背景出生日期:清光绪七年辛巳年八月初三(1881年9月25日) 出生地:生于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东昌坊口新台门周家,鲁迅原名樟寿,字豫山、豫亭、豫才。至三十八岁,始用鲁迅为笔名。 祖父周福清(1838一1904),原名周致福,字震生,又字介孚,清同治十年(1871年)辛未科进士,翰林院庶吉士,曾任江西金欲县知事,此时正在北京任内阁中书。后任内阁中书。 父亲周伯宜(1861一1896),字伯宜,曾改名文郁,秀才,闲居在家。 母亲鲁瑞(1858一1943)当地举人鲁希曾三女,思想颇为开通,出身于绍兴近郊安桥头一户官宦人家,没念过书,但以自修得到能够看书的学力。 鲁迅年谱一八八一年 一岁八月初三(公历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城内东昌坊口。姓周名樟寿,字豫山、豫亭、豫才。一八八六年 六岁是年入塾,从叔祖玉田先生初诵《鉴略》。其五六岁时,宗党皆呼之曰“胡羊尾巴”。誉其小而灵活也。一八八八年 八岁十一月,以妹端生十月即夭,当其病笃时,先生在屋隅暗泣,母太夫人询其何故,答曰:“为妹妹啦。”是岁一日,本家长辈相聚推牌九,父伯宜亦与焉。先生在旁默视,从伯慰农先生因询之曰:“汝愿何人得赢?”先生立即对曰:“愿大家均赢。”一八九二年 十二岁正月,往三味书屋从寿镜吾先生怀鉴读。在塾中,喜乘闲描画,并搜集图画,而对于二十四孝图之“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独生反感。先生外家为安桥头鲁姓,聚族而居,幼时常随母太夫人前往,在乡村与大自然相接触,影响甚大。《社戏》中所描写者,皆安桥头一带之景色,时正十一二岁也。外家后迁皇甫庄、小皋步等处。十二月三十日曾祖母戴太君卒,年七十九。一八九三年 十三岁三月祖父介孚公丁忧,自北京归。秋,介孚公因事下狱,父伯宜公又抱重病,家产中落,出入于质铺及药店者累年。一八九六年 十六岁九月初六日父伯宜公卒,年三十七。父卒后,家境益艰。一八九八年 十八岁闰三月,往南京考入江南水师学堂,改名树人。一八九九年 十九岁正月,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路矿学堂,对于功课并不温习,而每逢考试辄列前茅。课余辄读译本新书,尤好小说,时或外出骑马。 一九零一年 二十一岁十二月,路矿学堂毕业。一九零二年 二十二岁二月,由江南督练公所派赴日本留学,入东京弘文学院。课余喜读哲学与文艺之书,尤注意于人性及国民性问题。一九零三年 二十三岁是年为《浙江潮》杂志撰文。秋,译《月界旅行》毕。一九零四年 二十四岁六月初一日,祖父介孚公卒,年六十八。八月,往仙台入医学专门学校肄业。一九零六年 二十六岁六月回家,与山阴朱女士结婚。同月,复赴日本,在东京研究文艺,中止学医。一九零七年 二十七年是年夏,拟创办文艺杂志,名曰《新生》,以费绌未印,后为《河南》杂志撰文。一九零八年 二十八岁是年从章太炎先生炳麟学,为“光复会”会员,并与二弟作人译域外小说。一九零九年 二十九岁是年辑印《域外小说集》二册。六月归国,任浙江两级师范学堂生理学化学教员。一九一零年 三十岁四月初五日祖母蒋太君卒,年六十九。八月,任绍兴中学堂教员兼监学。一九一一年 三十一岁九月绍兴光复,任绍兴师范学校校长。冬,写成第一篇试作小说《怀旧》,阅二年始发表于《小说月报》第四卷第一号。一九一二年 三十二岁一月一日,临时政府成立于南京,应教育总长蔡元培之招,任教育部部员。五月,航海抵北京,住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绍兴会馆藤花馆,任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八月任命为教育部佥事。是月公余纂辑谢承《后汉书》。一九一三年 三十三岁六月,请假由津浦路回家省亲,八月由海道返京。十月,公余校《嵇康集》。一九一四年 三十四岁是年公余研究佛经。一九一五年 三十五岁一月辑成《会稽郡故书杂集》一册,用二弟作人名印行。同月刻《百喻经》成。是年公余喜搜集并研究金石拓本。一九一六年 三十六岁五月,移居会馆补树书屋。十二月,请假由津浦路归省。是年仍搜集研究造象及墓志拓本。一九一七年 三十七岁一月初,返北京。七月初,因张勋复辟乱作,愤而离职,同月乱平即返部。是年仍搜集研究拓本。一九一八年 三十八岁自四月开始创作以后,源源不绝,其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以鲁迅为笔名,载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掊击家族制度与礼教之弊害,实为文学革命思想之急先锋。是年仍搜罗研究拓本。一九一九年 三十九岁一月发表关于爱情之意见,题曰《随感录四十》,载在《新青年》第六卷第一号,后收入杂感录《热风》。八月,买公用库八道湾屋成,十月发表关于改革家庭与解放子女之意见,题曰《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载《新青年》第六卷第六号,后收入论文集《坟》。十一月修缮之事略备,与二弟作人俱移入。十二月请假经津浦路归省,奉母偕三弟建人来京。是年仍搜罗研究拓本。一九二零年 四十岁一月,译成日本武者小路实笃著戏曲《一个青年的梦》。十月,译成俄国阿尔志跋绥夫著小说《工人绥惠略夫》。是年秋季起,兼任北京大学及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讲师。是年仍研究金石拓本。一九二一年 四十一岁二三月又校《嵇康集》。仍兼任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讲师。一九二二年 四十二岁二月八月又校《嵇康集》。五月译成俄国爱罗先珂著童话剧《桃色的云》。仍兼任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讲师。一九二三年 四十三岁八月迁居砖塔胡同六十一号。九月小说第一集《呐喊》印成。十二月买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二十一号屋。同月,《中国小说史略》上卷印成。是年秋起,兼任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及世界语专门学校讲师。一九二四年 四十四岁五月,移居西三条胡同新屋。六月,《中国小说史略》下卷印成。同月又校《嵇康集》,并撰校正《嵇康集》序。七月住西安讲演,八月返京。十月译成日本厨川白村著论文《苦闷的象征》。仍兼任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及世界语专门学校讲师。是年冬为《语丝》周刊撰文。一九二五年 四十五岁八月,因教育总长章士钊非法解散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先生与多数教职员有校务维持会之组织,被章士钊违法免职。十一月,杂感第一集《热风》印成。十二月译成日本厨川白村著《出了象牙之塔》。是年仍为《语丝》撰文,并编辑《国民新报》副刊及《莽原》杂志。是年秋起,兼任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中国大学讲师,黎明中学教员。一九二六年 四十六岁一月女子师范大学恢复,新校长易培基就职,先生始卸却职责。同月教育部佥事恢复,到部任事。三月,“三一八”惨案后,避难入山本医院,德国医院,法国医院等,至五月始回寓。七月起,逐日往中央公园,与齐宗颐同译《小约翰》。八月底,离北京向厦门,任厦门大学文科教授。九月《彷徨》印成。十二月因不满于学校,辞职。一九二七年 四十七岁一月至广州,任中山大学文学系主任兼教务主任。二月往香港演说,题为:《无声的中国》,次日演题:《老调子已经唱完!》。三月黄花节,往岭南大学讲演。同日移居白云楼。四月至黄埔政治学校讲演。十五日,赴中山大学各主任紧急会议,营救被捕学生,无效,辞职。七月演讲于知用中学,及市教育局主持之“学术讲演会”,题目为《读书杂谈》,《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八月开始编纂《唐宋传奇集》。同月《野草》印成。八日,移寓景云里二十三号,与番禺许广平女士同居。十月抵上海。沪上学界,闻先生至,纷纷请往讲演,如劳动大学,立达学园,复旦大学,暨南大学,大夏大学,中华大学,光华大学等。十二月应大学院院长蔡元培之聘,任特约著作员。同月《唐宋传奇集》上册出版。一九二八年 四十八岁二月《小约翰》印成。同月为《北新月刊》译《近代美术潮论》,及《语丝》编辑。《唐宋传奇集》下册印成。五月往江湾实验中学讲演,题曰:《老而不死论》。六月《思想•山水•人物》译本出。《奔流》创刊号出版。十一月短评《而已集》印成。一九二九年 四十九岁一月与王方仁,崔真吾,柔石等合资印刷文艺书籍及木刻《艺苑朝花》,简称朝花社。五月《壁下译丛》印成。同月十三,北上省亲。并应燕京大学,北京大学,第二师范学院,第一师范学院等校讲演。六月五日回抵沪上。同月卢那卡尔斯基作《艺术论》译成出版。九月二十七日晨,生一男。十月一日名孩子曰海婴。同月为柔石校订中篇小说《二月》。同月卢那卡尔斯基作《文艺与批评》译本印成。十二月往暨南大学讲演。一九三零年 五十岁一月朝花社告终。同月与友人合编《萌芽》月刊出版。开始译《毁灭》。二月“自由大同盟”开成立会。三月二日参加“左翼作家连盟成立会”。此时浙江省党部呈请通缉“反动文人鲁迅”。“自由大同盟”被严压,先生离寓避难。同时牙齿肿痛,全行拨去,易以义齿。四月回寓。与神州光社订约编译《现代文艺丛书》。五月十二日迁入北四川路楼寓。八月往“夏期文艺讲习会”讲演。同月译雅各武莱夫长篇小说《十月》讫。九月为贺非校订《静静的顿河》毕,过劳发热。同月十七日,在荷兰西菜室,赴数友发起之先生五十岁纪念会。十月四五两日,与内山完造同开“版画展览会”于北四川路“购买组合”第一店楼上。同月译《药用植物》讫。十一月修正《中国小说史略》。一九三一年 五十一岁一月二十日柔石被逮,先生离寓避难。二月梅斐尔德《士敏土之图》印成。同月二十八日回旧寓。三月,先生主持“左联”机关杂志《前哨》出版。四月往同文书院讲演,题为:《流氓与文学》。六月往日人“妇女之友会”讲演。七月为增田涉讲解《中国小说史略》全部毕。同月往“社会科学研究会”演讲《上海文艺之一瞥》。八月十七日请内山嘉吉君教学生木刻术,先生亲自翻译,至二十二日毕。二十四日为一八艺社木刻部讲演。十一月校《嵇康集》以涵芬楼景印宋本。同月《毁灭》制本成。十二月与友人合编《十字街头》旬刊出版。一九三二年 五十二岁一月二十九日遇战事,在火线中。次日避居内山书店。二月六日,由内山书店友护送至英租界内山支店暂避。四月编一九二八及二九年短评,名曰:《三闲集》。编一九三○年至三一年杂文,名曰:《二心集》。 五月自录译著书目。九月编译新俄小说家二十人集上册讫,名曰:《竖琴》。编下册讫,名曰:《一天的工作》。十月排印《两地书》。十一月九日,因母病赴平。同月二十二日起,在北京大学,辅仁大学,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师范大学,中国大学等校讲演一九三三年 五十三岁一月四日蔡元培函邀加入“民权保障同盟会”,被举为执行委员。二月十七日蔡元培函邀赴宋庆龄宅,欢迎萧伯纳。三月《鲁迅自选集》出版于天马书店。同月二十七日移书籍于狄思威路,税屋存放。四月十一日迁居大陆新村九号。五月十三日至德国领事馆为“法西斯蒂”暴行递抗议书。六月二十日杨铨被刺,往万国殡仪馆送殓。时有先生亦将不免之说,或阻其行,先生不顾,出不带门匙,以示决绝。七月,《文学》月刊出版,先生为同人之一。十月先生编序之《一个人的受难》木刻连环图印成。同月“木刻展览会”假千爱里开会。又短评集《伪自由书》印成。二十三年(一九三四年) 五十四岁一月《北平笺谱》出版。三月校杂文《南腔北调集》,同月印成。五月,先生编序之木刻《引玉集》出版。八月编《译文》创刊号。同月二十三日,因熟识者被逮,离寓避难。十月《木刻纪程》印成。十二月十四夜脊肉作痛,盗汗。病后大瘦,义齿与齿龈不合。同月短评集《准风月谈》出版。一九三五年 五十五岁一月译苏联班台莱夫童话《表》毕。二月开始译果戈里《死魂灵》。四月《十竹斋笺谱》第一册印成。六月编选《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并作导言毕,印成。九月高尔基作《俄罗斯的童话》译本印成。十二月编瞿秋白遗著《海上述林》上卷。十一月续写《故事新编》。十二月整理《死魂灵百图》木刻本,并作序。一九三六年 五十六岁一月肩及胁均大痛。同月二十日与友协办之《海燕》半月刊出版。又校《故事新编》毕,即出书。二月开始续译《死魂灵》第二部。三月二日下午骤然气喘。四月七日往良友公司,为之选定《苏联版画》。同月编《海上述林》下卷。五月十五日再起病,医云胃疾,自后发热未愈,三十一日,史沫特黎女士引美国邓医生来诊断,病甚危。六月,从委顿中渐愈,稍能坐立诵读。可略作数十字。同月,病中答访问者O•V•《论现在我们的文学运动》。又《花边文学》印成。七月,先生编印之《凯绥•珂勒惠支版画选集》出版。八月,痰中见血,为《中流》创刊号作小文。十月,体重八十八磅,较八月一日增约二磅。契诃夫作《坏孩子和别的奇闻》译本印成。能偶出看电影及访友小坐。八日往青年会观第二回“全国木刻流动展览会”。十七日出访鹿地亘及内山完造。十八日未明前疾作,气喘不止。十九日上午五时二十五分逝世。

岭南文学杂志刊号

一、省出版集团的有:广东人民出版社、广东教育出版社、花城出版社、广东经济出版社、岭南美术出版社、广东科技出版社、广东新世纪出版社。二、高校系统的有:广东高教出版社(省教育厅)、中山大学出版社、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汕头大学出版社。三、属于各市的有:广州出版社、海天出版社(深圳)、珠海出版社。四、属于报业集团的有:南方日报出版社、羊城晚报出版社。

岭南文化,是指中国岭南地区文化,涵盖学术、文学、绘画、书法、音乐、戏曲、工艺、建筑、园林、民俗、宗教、饮食、语言、侨乡文化等众多内容。 从地域上,岭南文化又分为广东文化、桂系文化和海南文化三大块,广东文化又分为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雷州文化、高凉文化,尤其以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构成了岭南汉文化的主体 [1]  。岭南文化,源远流长。历史上,在汉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等多方面,岭南文化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史上居于重要地位,起着重要作用。近代岭南文化更是近代中国的一种先进文化,对近代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岭南文化以其独有的多元、务实、开放、兼容、创新等特点,采中原之精粹,纳四海之新风,在中华大文化之林独树一帜,对岭南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岭南文化吸取由中原传入的儒、法、道、佛各家思想并进行创新,诞生了陈献章、湛若水等儒学大家,开创了明代心学先河[2]  ;诗人张九龄、屈大均享誉全国 [3]  ;惠能创中国化佛教——禅宗南派,影响全国以至世界;清代广州十三行成为中国与世界贸易、文化交流的唯一窗口,向世界各地传播着东方文明 [4]  ;近代,岭南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策源地,孕育出以郑观应、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等为代表的近代中国的一代先进人物 [5]  。岭南的文学、岭南画派、粤剧等艺术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电影最先从岭南传入,岭南教育近代更领教育革命之先。

[鲁迅](1881—1936) 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于破落的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思想影响。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以改变国民精神。1905年至1907年,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和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改良派展开大规模的论战时,鲁迅站在革命派一边,发表了《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等重要论文。1909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对人吃人的封建制度进行猛烈的揭露和抨击,奠定了新文学运动的基石。五四运动前后,参加《新青年》杂志的工作,站在反帝反封建的新文化运动的最前列,并同早期共产主义者李大钊等取一致步调,坚决反对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妥协、投降倾向。 1918年至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呐喊》、《坟》、《热风》、《旁徨》、《野草》、《朝花夕拾》、《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等专集,表现出爱国主义和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思想特色。其中,1921年12月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杰出的作品之一。在这一时期,鲁迅开始接触马列主义,阅读过《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等著作。1926年8月,因支持北京学生爱国运动,为反动当局所通缉,南下到厦门大学任教。1927年1月来到当时革命中心广州,在中山大学任教。“四·一二”蒋介石反革命政变后,愤而辞去中山大学一切职务。其间,目睹青年中也有不革命和反革命者,受到深刻教育,彻底放弃了进化论思想。1927年10月到达上海,认真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1930年,左翼作家联盟成立,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左翼文学运动的主将。这期间,先后参加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等进步组织,不顾国民党反动政府的种种迫害,积极参加革命文艺运动,介绍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同国民党反动派御用文人及其他反动文人、反动文学进行不懈的斗争,逐步成为我国文化革命的旗手和无产阶级的伟大战士。1936年初“左联”解散后,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参加文学界和文化界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从1927年到1935年,创作了《故事新编》中的大部分作品和大量的杂文。后十年的杂文,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地、深刻地分析了各种社会问题,表现出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和韧性的战斗精神。这些作品收辑在《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等专集中。鲁迅对中国的文化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领导和支持了“未名社”、“朝花社”等进步的文学团体;主编了《国民新报副刊》(乙种)、《莽原》、《奔流》、《萌芽》、《译文》等文艺期刊;热忱关怀、积极培养青年作者;大力翻译介绍外国进步的文学作品和绘画、木刻;搜集、研究、整理了大量中国的古典文学,批判地继承了祖国古代文艺遗产,编著《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整理《嵇康集》,辑录《会稽郡故书杂集》、《古小说钩沉》、《唐宋传奇集》、《小说旧闻钞》等等。1936年10月19日病逝于上海。1938年出过《鲁迅全集》(二十卷),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著译已分别编为《鲁迅全集》(十卷),《鲁迅译文集》(十卷),《鲁迅日记》(二卷),《鲁迅书信集》,并重印鲁迅编校的古籍多种。1956年,党和人民政府迁移重建了鲁迅墓。毛泽东亲自为鲁迅墓题字,并多次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向鲁迅学习。北京、上海、绍兴等地建立了鲁迅博物馆、纪念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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