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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报名系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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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报名系统官网

有可能是因为你那里信号不好。首都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培养类型按照教育部要求,硕士研究生培养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科门类涉及医学、理学、工学、哲学、法学、管理学等),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或“理学、工学、哲学、法学、管理学”学位;另一类是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等各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三、选拔方式全国统一考试: 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且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具体人数以实际招生为准),2017年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单独考试: 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命题的考试,拟接收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四、报考条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在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普通全日制五年本科(专升本等不允许报考)的毕业生报考;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应符合国家西医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条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允许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否则后果自负。(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还须具备以下6项条件: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本科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教务部门提供);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③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425分);④近三年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⑥报考点必须选择首都医科大学,否则将不准考。(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第4条的6项要求同时满足)。(6)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第四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③所有申请单独考试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点选择我校,否则报名无效。④单独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学术学位各学科或专业学位中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相关专业,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7)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我校除 学术学位各专业外所有专业学位各专业均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但不允许跨专业报考,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当年招生文件要求执行。(8)我校拟接收3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考生需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五、报名手续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报名方式,逾期不予补报。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阶段进行,网上报名提示学籍学历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方可确认。具体报名及确认时间、地点等事宜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本年度硕士招生简章,并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考生应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取消相应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报名时不需要填报导师,报考导师将放到复试后进行;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我校各专业在报名时均不区分院系所(院系所代码为“000”),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分为理学、工学、医学三个门类招生,理学门类的院系所代码为“001”,工学门类的院系所代码为“002”,医学门类的代码为“003”;不区分研究方向的学科专业,其研究方向代码为“00”。 网上报名时外地应届考生可选择在当地指定报考点报考。报考点选择首都医科大学的考生,请到首都医科大学进行确认,在首都医科大学考点考试。往届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往届生报考点如选择首都医科大学,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经过确认后,报名才生效。(具体确认时间、地点、程序关注网上通知)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首都医科大学,并到首都医科大学进行确认,确认时需要提供报考条件中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在首都医科大学考试,否则将不准考。所有进入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六、报名及确认时间(一)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按照天津市统一安排,报考点选择首都医科大学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将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支付要求请参照网报相关说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不能考试等,报名费不退。(二)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点选择首都医科大学的考生,本人请于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到首都医科大学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过确认后,报名生效。其他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 )、大学英语四级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为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学籍证明、定向培养考生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进行报名确认。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七、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份。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办法中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八、我校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及内容我校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共有12门,其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数学一、数学三为全国统考,哲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卫生基础综合、医学综合、生物综合、护理综合、数学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及联考西医综合为学校自主命题。哲学综合(611)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伦理学史,满分150分;口腔综合(352)包括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学、口腔病理解剖,满分300分;卫生综合(353)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300分;药学综合(349)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满分300分;卫生基础综合(616)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150分;医学综合(612)包括内容与国家统考西医综合内容相同,满分150分;生物综合一(613)包括免疫学、医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满分150分;生物综合二(617)包括免疫学、医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满分300分;护理综合(308)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满分300分;数学综合(614)包括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满分300分;心理学专业综合(347) 包括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变态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及现代管理心理学,满分300分;联考西医综合(699)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满分300分。九、录取类型说明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0000元/年(其中应用心理13000元/年)。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管理栏目相关通知。参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院学校怎么报名?报名电话,我不知道这个首都医科大学的这个报名电话

不是,可以在最近地市的考点,但是不可以选择具体考试的地点(就是在地市的哪一所学校考试)

一个班四班学校怎么报名?那么你要报名的话,你直接可以网上报名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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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四个下属单位。一、招生规模,2022年我校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300名(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数。此规模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二、培养目标与培养类型,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综合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你好,首医对不同省份录取分数不一样,而且医学院校一大特点就是专业之间分数相差很多。一般临床口腔最高,都要600多。首医在北京的三所医学院校里是最差的,因为前两个太厉害了,协和和北医,都比不过。但是首医也有自己的独特优势是别的院校没有的,全北京几乎所有的市属医院都挂首医的牌子,我们常说首都有多大,首医就有多大,无论你走到郊区还是市中心,都可以看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某某医院,实力很强。所以本科生的实习医院很多,首医的本科生五年时间一半时间在校,一半时间在医院,这应该是比其他大多数医科大学本科生下临床的时间都要长

首都医科大学的招生标准是一本以上的分数线。各地的分数线不太一样。首都医科大学有11个学院、1个研究中心和1个附属卫生学校,包括药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医学、医学人文、普通医学教育、马克思主义、国际学院、燕京医学院、重大脑疾病研究中心、附属卫生学校。目前,学校有全日制学生13000多人。其中研究生5000余人,本科生6000余人,高职院校1000余所,留学生700余人,成人学生3000余人。目前,学校拥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4个北京市重点一级学科、6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1个北京市高等教育机构科学群。

这是一个学校,只不过我们都叫校本部和顺义校区。是首医的一部分。只不过毕业证上是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不过这个无所谓了,就业单位也不是傻子,对于你来自哪都很清楚。不会因为是燕京的,而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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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首都医科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是北京市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院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校本部(主校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4号。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首都医科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医科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一条 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北京郊区定向班计划”、“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班”,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约1%的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或投放到生源相对较好的省份。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阅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105%。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或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对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的考生,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化学,等级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对于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和山东省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市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语种要求: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5+3”一体化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原则上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1)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2)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3)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5)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要求: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招收女生和有专业志愿的男生;鉴于护理和助产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原则上身高不能低于55米。北京郊区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郊区定向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户籍的考生,不能跨区报考,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北京市户籍的考生,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内地高中班的要求:学校招收的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招生”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学习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新疆民族预科班的要求: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别为“民考汉”,考生录取后预科学习1年,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学习。第十六条 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19]118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2020级新生入学后可提出校内转专业申请。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学费:“5+3”一体化本硕连读专业:本科阶段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阶段8000元/年。本科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年;工学类专业5500元/年;管理学类和法学类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750-1200元。临床医学(北京郊区定向)、预防医学(北京郊区定向)、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定向专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以上费用标准以2020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第十八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经济困难生生活补贴、一次性困难补助、困难生绿色通道、困难生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北京市及社会力量冠名设立的其他助学项目。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对于报考我校“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高水平交叉人才培养“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简章》第二十条 我校2020年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高职自主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招生章程》。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网址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84申诉电话:(010)83911042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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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将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事宜。详情请见《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3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 。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中医除外)的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1 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医学科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③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位);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请于九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报名后的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详见第十一条。  4.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底或 4 月初,具体说明如下:  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由各学院(部)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七、医学部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内容  1.基础医学综合(761) :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  2.卫生综合(一) (762) :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3.卫生综合(二) (774) :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4.卫生综合(345) :含公共卫生基本知识、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  5.药学综合(一) (763) :含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6.口腔综合(764) :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7.生物综合(765) :含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  8.政治综合(767) :含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事政治;  9. 物理综合(769) :含力学、电学、光学、原子物理学;  10.历史综合(773)含近代中国史、现代中国史、世界历史。  11.护理综合(308) :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八、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领域)、临床医学(临床病理学领域)和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经考核,按比例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实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基本学习年限为 5 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两年。详情请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管理规定”查看。  九、奖学金和助学金  1.医学部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学金包括生活补助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一等奖学金金额为 216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 18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 12000元/学年。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部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享受生活补助。 每年各学院(部)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动态评定学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各岗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99%的硕士生可获得助学金。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 200 元/月(不含寒暑假)。学校还提供部分助教和助管岗位。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学费  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生须缴纳学费,12000 元/学年。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免缴学费。  十一、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接到复试通知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未注明项均一式两份) :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看《关于登录北京 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中的登录规则下载打印。网址:  2.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 201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母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  5.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其它获奖证书等(一份) 。  6.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其中第5项只订在复印件中。在复试时原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十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医学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会有确认地点提示的,可以现场也可以在你报名地的那个城市

不可以,首都医科大学属于比较好的一所大学,是不招收单招生的。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并严格遵守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对单独招生院校计划数的有关规定,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领导审定,并经教育厅批准后执行2、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首都医科大学单招招生条件1、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2、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都医科大学单招免试条件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面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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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首都医科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是北京市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院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校本部(主校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4号。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首都医科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医科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一条 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北京郊区定向班计划”、“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班”,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约1%的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或投放到生源相对较好的省份。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阅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105%。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或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对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的考生,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化学,等级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对于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和山东省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市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语种要求: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5+3”一体化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原则上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1)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2)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3)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5)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要求: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招收女生和有专业志愿的男生;鉴于护理和助产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原则上身高不能低于55米。北京郊区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郊区定向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户籍的考生,不能跨区报考,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北京市户籍的考生,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内地高中班的要求:学校招收的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招生”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学习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新疆民族预科班的要求: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别为“民考汉”,考生录取后预科学习1年,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学习。第十六条 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19]118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2020级新生入学后可提出校内转专业申请。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学费:“5+3”一体化本硕连读专业:本科阶段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阶段8000元/年。本科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年;工学类专业5500元/年;管理学类和法学类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750-1200元。临床医学(北京郊区定向)、预防医学(北京郊区定向)、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定向专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以上费用标准以2020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第十八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经济困难生生活补贴、一次性困难补助、困难生绿色通道、困难生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北京市及社会力量冠名设立的其他助学项目。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对于报考我校“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高水平交叉人才培养“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简章》第二十条 我校2020年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高职自主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招生章程》。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网址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84申诉电话:(010)83911042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首先 在职研究生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后报考十月份左右在研招网报考十一月份现场确认注意随时关注研招网

一般在9-10月份,研究生班就是函授的。跨专业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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