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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刊物排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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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对于党政机关公文的要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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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国家有专门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是与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配套、同步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具体的格式、标准、规范和几种特殊文件格式的样式范本都有。现将百度百科中收录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地址链接附上,就不复制粘贴了。_TlVLcvtvM2wffsfKICZA5i84XkSQ4_BXvxmwNteWgIdY6U3ZSBj30Mqo_  根据上述国家标准,公文的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公文的正文是“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公文的行间距没有明确规定,只规定了“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公文的页边距为“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另外,就你问题中提到的A3纸型问题,这个首先要明确一点,公文的规范页面要求只有A4纸型一种,不知道你所说的A3纸型是把原版式扩大印刷还是两页A4纸型拼版印刷,不论是上面所述情况的哪一种,都与具体的排版编辑软件有关,操作各异,不一而足。如果不说明具体是用那种软件,很难这么泛泛地说明。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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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文正文中的数字不能回行是指阿拉伯数字较长时不能从数字中间回行,比如30008,写不下了,就不能上一行写30,下一行开头写008。office办公软件默认数字不换行。2、关键字一般也是由起草人设置的,但如果设置不规范,秘书科的人员可以调整,这个没有什么特殊规定。3、一号多文和一文多号都是公文写作中禁止的。一号多文是指本来是不同的公文,因为在序号编排上的失误,使用了相同的文号。这会引起公文存档等方面的混乱。主送机关不一样,不是一号多文。4、关于转发印发的问题,一般是在公文正文后附上被转发的公文的原文。你可以找找《秘书》和《秘书工作》等专业杂志,这两种杂志都是月刊,上面有很多这方面探讨性的文章。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这是指请示、意见、报告的行文只能是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不可以以下级机关的名义对个人发文,但是上级领导特别指示和交办的,才可以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负责人发文。6、本人在工作中遇到这样的一份行政机关的公文:其标题为《关于市政协N届N次会议第N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公文的抬头是“XXX委员:”这个答复的抬头是没有错的,因为提案是个人对组织机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但是必须给提案者比如政协委员一个答复,所以抬头用某某委员。平行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才能用函,就是你后面说的那种情况。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对于党政机关公文的要求标准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         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  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每面共计616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文字的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黑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标准。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装订要求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         骑马装订或平订的公文应当:         (1)订位为两钉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允许误差+4mm;    (2)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    (3)骑马订钉均订在折缝线上,平订钉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 •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本标准将版心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期刊的版式特点 凡公开发行的期刊,其版面字数、页数以及定价等,一般都是基本固定的。期刊的另一个特点是篇目较多,各篇自有中心主题,各自独立而不连续,各篇的版式亦可“百花齐放”,各呈其妍。期刊的第三个特点是多数文章需要另面起排,而每篇文章也不可能刚好成整数版面,往往会有余溢或不足,这就产生标题的处理,不同的文字的分隔与文章的转面问题。 1、不同开本大小期刊的版式特点 期刊多为16开本(A4大小285X210mm),因其幅面较大,所载内容相应丰富一些,文章内容及篇幅大小变化较多。还可刊登幅面较大的照片或彩图。一般正文用各种字体的小五号字或五号字分栏排。32开本的期刊,正文一般用六号字或小五号字排,均不超过64页码,用骑马订装订。 2、同一期刊的版式特点 同一期刊的幅面、页数、封面文字字体和格式等,一般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不作变动。其栏目及版面风格定期进行改进,以适应社会和读者的需要。同一期刊中常刊登一些连载文章和下期要目。有的年度的最后一期还刊登本年度各期目录或索引。 3、政治理论类期刊的版式特点 政治理论类期刊多为党政领导机构主为。其文章篇幅较长,所用字体较集中,版面无大的变动,比较正规统一化。 4、文艺类期刊的版式特点 文艺类期刊的刊物较多,其版式风格各有特色。版面用字较广泛,用线条、底纹等装饰较多,一般都有插图插页。 5、科技类期刊的版式特点 科技类期刊主要刊登论文、国内外科技动态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各推广。因此图多、符号多、公式表格多。 6、画刊的版式特点 画刊(有的刊名为“画报”)版面以绘画及摄影图片为主,文字主要用以图片说明,因此文字较少,但同一版面上有横排、有竖排、有多种文字混排,而且都用彩色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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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微信编辑器编辑好的文章内容放到微信公众平台后,文章排版出现混乱,主要有以下原因:  01使用空格居中首行缩进  请勿使用空格来居中文字或进行首行缩进。  正确方法:选中文字,直接点击居中对齐按钮。  正确方法:选中段落,直接点击首行缩进按钮。  02直接从外部复制内容到96  Word或者网页文字都带有一定的格式、代码或者链接。直接复制进96编辑,会影响到整篇文章的排版,比如可能会改变素材的正常样式,文字颜色大小变形、不统一,还可能会造成图片不显示等问题。  正确方法:  第一步:复制word/网页上面的文字段落。  第二步:点击96工具栏里面的纯文本粘贴模式按钮。  第三步:在96编辑区域Ctrl+v粘贴。  03使用错误浏览器  96和微信公众平台均不支持IE浏览器和浏览器兼容模式,请更换浏览器进行操作。推荐360极速浏览器、QQ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等。  04手机屏幕  手机屏幕窄,在编辑时,原本一行的文字内容在手机上可能会两行显示,请以发送到手机上的预览效果为准,随时调整文字多少和字号大小。  05素材样式损坏  素材库中的素材样式可能出现损坏,请联系客服工作人员进行反馈,工作人员将进行修复或删除。  05素材嵌套使用  素材嵌套也会造成排版混乱。  每个素材样式都有一个粗的红色虚线框,将一个素材套入到另一个素材样式中,被套入的素材外面是细的虚线框,就叫做素材嵌套(简单点讲,就是一个盒子套到另一个盒子里面了。),比如下面这样。处理方法 :将嵌套的素材样式剪切出来,点击上面的素材样式后空行,重新粘贴插入被嵌套的素材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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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国家有专门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是与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配套、同步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具体的格式、标准、规范和几种特殊文件格式的样式范本都有。现将百度百科中收录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地址链接附上,就不复制粘贴了。_TlVLcvtvM2wffsfKICZA5i84XkSQ4_BXvxmwNteWgIdY6U3ZSBj30Mqo_  根据上述国家标准,公文的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公文的正文是“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公文的行间距没有明确规定,只规定了“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公文的页边距为“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另外,就你问题中提到的A3纸型问题,这个首先要明确一点,公文的规范页面要求只有A4纸型一种,不知道你所说的A3纸型是把原版式扩大印刷还是两页A4纸型拼版印刷,不论是上面所述情况的哪一种,都与具体的排版编辑软件有关,操作各异,不一而足。如果不说明具体是用那种软件,很难这么泛泛地说明。  希望能帮到你。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         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  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每面共计616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文字的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黑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标准。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装订要求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         骑马装订或平订的公文应当:         (1)订位为两钉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允许误差+4mm;    (2)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    (3)骑马订钉均订在折缝线上,平订钉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 •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本标准将版心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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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 公文种类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 “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第十六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第十七条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五章 公文拟制第十八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第十九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三)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六)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七)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第二十条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三)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四)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五)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核。第二十一条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第二十二条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第六章 公文办理第二十三条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第二十四条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第二十五条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第二十六条 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第二十七条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第七章 公文管理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第二十九条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第三十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第三十一条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二条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第三十三条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第三十四条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第三十五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第三十六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第三十七条 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公文含电子公文。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三十九条 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依照外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条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 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1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具体细则:公文格式各种具体范例图片:#2444245$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模板详注: (版记部分改为4号仿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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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太简单了,去下载一个WPS个人版吧,里面有全套的最新公文格式模板,如果你只是想用格式图,那么用相应的模板建立一个新文件保存即可。老牌国产软件,正版免费,贴近中国人的排版使用习惯,很多政府机关都是直接用这个来编辑文件的。也可以另存为DOC或者DOCX文件,用WORD打开编辑。

最近国家出台了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其中有相当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的行文格式可根据上级单位的电子版文件删除内容,保留格式;也可以对照具体的规定,自己排版,这样是彻底的掌握,以后不会忘记;也可以百度文库下载被人排好版的模板,但是有可能会是以前的旧版本。

在百度文档看到的转发参考一下

这里有一个,不过是联合行文的,大概意思差不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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