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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学报官网怎么进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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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学报官网怎么进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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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先锋派文学90年代后的“转型”����� 汤 红 80年代中后期,马原、洪峰、余华、苏童、叶兆言等青年作家纷纷登上文坛,他们以独特的话语方式进行小说文体形式的实验,被评论界冠以“先锋派”的称号。毋庸置疑,先锋派文学是中国当代文学史进程中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从肇始之初的“先锋实验小说”到所谓的“返璞归真”,先锋派的作家们走出了一条饶有意味的文学创作之路。�马原1984年发表的《拉萨河女神》,第一次把叙事置于故事之上,将几起没有因果联系的事件拼贴在一起,突破了传统小说重点在于“写什么”的范式和困囿,转而表现出对小说叙事技法——“怎么写”的热衷,先锋文学由此徐徐拉开帷幕。之后,一批作家紧随其后,充分发挥文本实验的技能和才华,在叙事的迷宫中自由穿行,他们的创作实绩使先锋派的作品成为文学界一道耀眼的风景。先锋派作家共同的叙事特点表现为元小说技法(即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注意调整叙事话语和故事之间的距离,追求故事中历史生活形态的不稳定性等,但叙事话语的个人化特点,如叙述人角色的设置,故事人物的符号化,叙事圈套,叙事猜测等,又使他们的作品面目各异而显得摇曳多姿。正是这种对文本形式及其结构叙事空间的探索,不仅为这些作家赢得先锋派的称号和评论界的关注,更为重要的是先锋小说的出现为中国小说的发展方向和前途提出了新的理论命题。� “先锋派文学创造了新的小说观念、叙述方法和语言经验,并且毫不夸张地说,它们改写了当代中国小说的一系列基本命题和小说本身的定义。”�①“先锋文本对于传统的文体理论及观念是一次挑战,因为它对于传统的小说文体模式,既不是文体变异也不是文体嬗变,而是一种文体解构。”�②的确,先锋作家们是以一种反叛和激进的姿态来实现自己关于文学的“有意味的形式”。在抛开种种旧有的叙事成规的同时,先锋小说成为一种纯技术的操作,复杂性的叙事实验——零散片断拼贴后的空无一物,间离效果的营造等,给读者设置了繁难的阅读障碍。然而,语言从它产生那天起就包孕了形式与意义的两层内涵,瑞士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索绪尔说:“语言可以比作一张纸,思想是正面,声音是反面,我们不能切开正面而不同时切开反面,同样在语言里,我们不能使声音离开思想,也不能使思想离开声音。”�③小说“怎么写”与“写什么”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形式的创新必然要求和包含着内容的革新。先锋作家们从初登文坛那天起就将着力点锁定在“怎么写”这一单向维度上,以致不可避免地走向语言的狂欢,它在使创作者获得语言快感的同时也付出文本意义丧失的沉重代价。� 进入90年代,苏童、余华先后发表了《米》、《妻妾成群》、《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等小说,预示先锋作家减弱了形式实验和文本游戏,开始关注人物命运,并以较为平实的语言对人类的生存和灵魂进行感悟,现实深度和人性关注又重归文本。不少论者认为这是先锋作家为迎合大众而走向通俗化,这一转向标志着先锋文学向现实主义传统的回归。� 先锋派作家创作上的变化——从对形式的极端重视回复到对意义的关注,这种反复,并非简单地回归,其作品中不乏现实主义的因子,但对题材与主题的处理仍与现实主义的方法迥然有异。如果说从肇始之初,先锋派作家对传统文体形式的颠覆和解构存在着矫枉过正的先天不足,这一缺陷根源于先锋文学萌发的现实土壤。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中国,伴随着神性光环的消褪,民族群体意识向个体意识的迁徙,“人”不仅面临现实经济潮流的挑战,而且遭受各种外来文化思潮的冲击,人们一直信奉和崇尚的理想与价值不可避免地受到质疑。外部历史情境为文学史提供了新转机的现实条件,加上文学史内部始终存在的艺术形式变革的自觉性力量,先锋派们从存在主义哲学以及博尔赫斯等大师们的作品中汲取精神能量踏上探索之程,他们绝非缺乏传统的写实能力或者说为了赶时髦,一种内在的精神需要驱策着他们。先锋派们所作出的激进姿态实际上是用行动表明只有颠覆旧有的传统才能以期开辟新的战场,有其必然的合理性。步入90年代,随着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市场经济的确立,中国用短短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二百年的工业化进程。省略性的工业扩张使社会充满了滑稽、荒诞的人情世象,生活中的精神气质却贫弱不堪,外部条件再一次为文学提供了转向的契机。如何逼视庸常或反常的生命形态,以更适合的表达方式体现在社会变革中人们的真实伤痛以及人类存在的各种可能性,成为先锋派作家必须面对的问题。�再者,艺术形式的探索创新显示了创作主体自我实现和自由程度的提高,但主体话语的丧失,人性的消隐,历史的叙事化等等却使先锋作家陷入了主体精神的迷失。先锋派作家们是以叙事的形式游戏对社会历史深度模式的反叛赢得了“先锋”之名,先锋作品中显露出的诸如无中心、无深度、不确定性和零散化的风格又使其呈现出后现代主义征候。然而,后现代叙事理论及其实践在中国的出现并非中国本土社会文化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中国的先锋派作家们“站在文化仿制的立场上”,在“互文”意义上的外向接受,他们从博尔赫斯、福克纳、海勒等的作品中顿悟原来小说可以有别样的写法,因而从某种程度上说先锋派作家首先是对其叙事层面的仿制。先锋文学适时的转向,并非偶然的由后现代向现代主义的回返、迁移甚至合流,他们终于走出了博尔赫斯们的领地,“从整体上显现出‘中国先锋文学的特色’”�④。叙事空间的探索由非经验的抽象渐变为与特定的语境相适应。 因而,先锋文学90年代以后的转型缘于社会生活、审美对象和审美感受已经发生了变化,新的调整势出必然,先锋文学的转型或者说精神流变既是文学创作个人化的结果又是历史的要求。从这一时期起,随着探索的逐步深入,先锋作家们力图走出自己为自己设置的困境,作出适时的调整,重新认识和解决文学创作中“怎么写”与“写什么”这一相互对立的矛盾。质言之,先锋文学的转向既不是为迎合大众走向通俗化,也不是先锋精神的式微或撤退,而是与时俱进的表现和渐趋成熟的标志。先锋文学的先锋精神远未“终结”,先锋作家们一直“在路上”。�以余华为例,他的创作可以说是与先锋文学的发展同步的。余华早期创作的《四月三日事件》和《世事如烟》可以看出他对人、对人所构成的生态和人文的深刻质疑。“四月三日”本身即是一种隐喻和象征;《世事如烟》则在叙事空间显示出更为前卫的姿态,算命、婚丧嫁娶等方面的荒诞事件被强行拼置在一起,人物的姓名也被舍弃,代之以抽象性的阿拉伯数字符号,人物及其性格淹没于数字符号的序列中,对人的苦难和生活的残酷表现出一种彻底的冷漠,语言操作节奏却是流畅而有节制的。无论《四月三日事件》还是《世事如烟》,对人的生存环境和生存条件的怀疑,对人的苦难的思索并不直接来自于经验世界,而是高悬于世象之上的本质真实,形而上的主旨显露充分。从《活着》开始,余华疏离了繁复的语言实验,不再给读者设置阅读障碍,故事的叙述简单、朴实和直白,仿佛重归现实主义的地平线。但创作的前后期艺术反差并不意味着这位先锋派的领军人物已回归到旧有的现实主义的传统,张清华在《文学的减法》中认为余华创作前后期的差别仅仅在于:“前期可能更注重于使经验接近于人性和哲学,而后期则更注重使之接近历史和生存。”�⑤《活着》、《许三观卖血记》有完整的故事,清晰的情节线索,达观的生活态度,福贵、许三观等都实实在在生活在真实语境中,但余华基本上“摘除了小说中人物‘思’的能力,让他们‘简化’为生命本能驱使的符号……他们因此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而只能听任命运的驱遣安排。余华也正是借助这一点得以更多地在‘人类学’而不是‘社会学’意义上来把握他的人物,并构建他的人性探求与哲学主题的”。“他不是一个简单地从道德意义上面对历史与血泪的作家,而是一个从存在的悲剧与绝望的意义上来理解人性与历史的作家。”�⑥先锋文学的审美向度应该是话语形式和精神内涵的有机统一,历史也好现实也好,在优秀的小说家那里不过是充当一个恰当的叙事载体,人、人性、人的命运以及这个世界的存在和虚无才是最终所要表达的旨归。“先锋的品格应该体现为它的精神高度,体现为一种对现实永不停止的质疑和创新,但这种质疑和创新决不仅限于叙事形式而同时公然对意义与价值进行放逐,反过来却必须以对现实生存的关注与体现为前提。”�⑦从此种意义上说,叙事是对现实和历史的再创造。无论从叙事空间还是精神向度上,余华抵达了先锋文学创作的一个新的高度。� 中国先锋小说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虽然有的作家已过了自己的创作高峰期或进入“蓄势”状态或陷于停滞,但先锋形而上的主题与叙事空间的探索并未终结。苏童、叶兆言、格非、北村、潘军……这些先锋派的作家们依旧笔耕不辍,不断有新的作品面世。艺术探索之路绝不是直线向前而是迂回曲折的,毕加索周期性地回复到新古典主义,伍尔芙周期性地回复到比较接近于传统的小说形式,既可以看作是作家酝酿突破之前的“蓄势”过程,也可以看作是其对综合艺术形式组合的尝试。实际上,在今天文学的创作领域,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既相互平行又彼此交叉、重叠,小说家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独创性,自由地进行各种形式实验,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独特的世界。“我们今天的文学之所以呈现多元并存,百花竞放的审美格局,在很大程度上,也正是由于无数先锋作家不断颠覆传统创作模式,探索各种新的表达方式和审美理想的结果。”�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文学活着,先锋就不会消亡。只要文学还在发展,先锋就永远存在”�⑨。 �� 注释:� ①陈晓明:《文化溃败时代的馈赠》,《艺术广角》1993年第4期。� ②张向东:《文体解构:先锋文本的存在状态》,《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4期。 ③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转引自徐剑艺《小说符号诗学》,浙江大学出版社,1991年。� ④鲁枢元:《捕风捉影》,《小说评论》1993年第4期。� ⑤⑥张清华:《文学的减法》,《南方文坛》2002年第4期。� ⑦丁增武:《先锋叙事:漫游和回归》,《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 2001年第1期。 ⑧⑨洪治纲:《永远的先锋》,《小说评论》2002年第6期。� (本文作者系暨南大学文艺学硕士研究生)�先锋小说在中国的出现具体应该说在1986年以后,以马原,余华,苏童,格非为代表一批作家在文坛的集体亮相为主要标志,在他们之前中国当代文学刚刚结束了惨不忍睹的十几年的文革文学,相当程度上造成了文学的萎缩甚至死亡,而后的知青文学,不过是类似于解放的农民对地主进行血泪控诉的一场揭发式的表演文学,这个(知青文学)当然有它进步的一面。但换一个角度来讲,它的出现和功能还是超越了文学本身,成为了某种社会思潮和政治的传声筒,它的泛滥最终导致政治上的强压。这样它在艺术上达到的层次不可能很深,甚至说不能说是真正的文学,因为它的主要功能仍然是热衷于对文革时期经受苦难的书写,并且这种书写越来越表现出模式化的趋势,把苦难作为书写的材料和对象,甚至是无条件的夸大来换读者的眼泪,这样知青文学自然就走到了尽头。紧随其后抬头的寻根文学,表现出了五四一代作家的精英意识和启蒙意识,到现在为止,我仍然不明白寻根文学的“根”应该如何去理解。文化之根?生命之根?“寻根”是不是就一定要把题材放到过去或者荒蛮的生活中去,把古老的中国文化弄的跟出土文物似的,这就叫寻根。对于文学来说,更主要的还是面对文本,“寻根文学”的代表作表现出了很大程度上文学性,相对于此前的文革文学知青文学作品来说,几乎是一个飞跃。但是它对某些问题的处理上(不是具体的文本),还带着80年代中国社会处于那种历史时期的模糊感,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和时代情绪。作品试图去启蒙人,但在解读上仍然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作家的写作姿态,都显然带有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的气息。但在今天看来,我觉得这种姿态过于做作。不知道其他人怎么看,既然是启蒙又为什么高高在上?搞的云里雾里的?应该说随着先锋文学的出现,中国小说真正迎来了一次革命,是脱胎换骨的革命。技术和精神上双重的革命。我们把它定义为“先锋小说”。那么这个定义能不能和西方人所说的先锋小说同指呢?我觉得不能。在中国如火如荼的进行先锋小说的同时,西方的文化已经进入了所谓的后现代主义。他们的“先锋”已经结束。先锋应该是一个进行的词汇,在西方,我们看到先锋相对来说是指现代主义之前的十九世纪的巴尔扎克等文学传统。现代主义或者说先锋的出现就是重新更正或者说调节旧有的文学传统,这个过程不可能是所有的人能够一下子意识到的,只能是少数的天才作家才能看清楚艺术发展的前进方向,所以他们可能面临着重重的困难扛起颠覆和创立文学传统的历史使命,这批人可能在同时代不为人理解,这批人可能为艺术而承受巨大的牺牲和苦难,这批人我们把他们定义为“先锋”。这样在西方,所谓的先锋指的就是基于此前流行于十九世纪的文学传统,以它为敌人,颠覆的是它而不是别的什么。而且这些工作是由西方的艺术家们独立完成,是他们文学发展史上一个顺畅而必然的发展时期。在中国,先锋小说也有其要颠覆的传统,但不是西方的那个传统,而是此前以十七年文学为代表的文革文学等,颠覆的甚至不是文学本身,而是要为文学松绑的革命。同样就文学本身来说,中国文学也绝对没有发展到成熟的地步,值得颠覆的地步。现代文学的一大部分文学和非文学因素发生了联系,无论现代当代,中国文学一直是支离破碎的状态,同时由于80年代下半期,中国社会面临的状态,打开国门后,无论文学文化甚至整个社会都处于急速的转型前期。大家东张西望,面对五花八门的世界,几乎是慌不择路。对于中国文学来说,一些带有民族情节的文学人士,出于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对话的良好目的,一些作家,出于对文学的悟性和理解,大口大口贪婪的吸取着外国文学的营养。这里要强调两点:一,对西方文学的学习不一定要引进文化殖民的话题。当然这个现象是存在的。在文学领域,西方文学的到来和影响要经过两道程序才能发生作用,一个翻译,二是阅读。无论是翻译还是阅读,实际上都对作品进行了形式上的中国化处理。实际上在中国受到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影响的大部分人是受到李文俊的影响。翻译成汉语的《喧哗与骚动》的叙述状态是李文俊的首创,而不是哪个先锋作家的首创。现在看来先锋小说的叙述状态与翻译过来的或者说是中国版的西方著作有一脉相成之处。这是在技术上需要指出的,而实际上我们谈到的先锋小说两重革命之一就是形式上的叙述,它占据着十足重要的位置。现在就是说对西方文化的复制,也不可否认的是这中间翻译家的作用。倒是这一点,常常被人忽视。还有,阅读的过程是用中国的眼光或者说是文化的尺子去衡量西方的著作的过程,这个过程自然要进行中国化的处理。而且是十分重要的。不然的话,学完了西方的中国先锋小说写出来的人物读者看了怎么还相信他们是生活和行走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人民呢。地域性的一个问题。这些我想都足以反驳那些言说中国先锋作家抄袭西方著作的评论家的嘴巴。二,就是艺术的相通性,它有地域性的东西,但是也有地域性所不能割断的东西,正是这些东西形成了交流的基础。 中国的先锋小说的形成是多方面作用而成,它主要表现在叙述革命和精神革命上。分别举一个例子,不能穷尽说明这些东西。一是叙述上的革新,比如格非的叙述空缺,马原的叙述圈套。这些很明显的技术上的痕迹是以往我们看不见,我们以往看见的是“写什么”但是现在“怎么写”终于被提上了日程。关于叙述革命作用的优劣一直有人在讨论,现代小说实际上就在解决一个“时间”的问题。哲学对于“时间”的无可奈何给文学带来了希望,文学终于变的灵活起来,对“时间”的把握实际上是对先锋小说“叙述的方法论活动”。叙述时间和故事时间的分离使文本获得了以前所不能扑捉到的叙述节奏。由于两个时间的分离,我们的叙述视野变的宽敞灵活起来。“叙述借助这道语式(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连诺上校将会想起那个久远的一天下午,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促使故事转换,中断,随意结合和突然断路。”另外就是先锋小说在精神上的革命,它是更主要的,无论传统和现代是否是两个并置的文学系统,我们还是说,先锋小说并没有颠覆我们的传统,我们古典的文学传统实际上并不是先锋小说所要颠覆的对象。巴特说:“现代并不是一个来自单纯对立面的死字眼,而是社会变革时期的困难活动。”我们在这里不能一味的纠缠就是由于五四运动和文革运动实际上形成了两道文化断裂。文化的鸿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很难添平的。去除先锋文本和古典文本上不同,它们在文本的深处有着神秘的联系。比如说弗洛依德的“性”学说在中国的广泛影响。与其说是西方对中国的影响,我看倒不如说是给中国性文化带来的导火索,正是中国有这样的土壤才能有性文化的繁荣。先锋小说表现在对“性”的处理上,对“性”书写的开放和多样性,几乎是一往无前,带来了崭新的精神面貌。“性”在文学作品中已经成为裸露的书写。并且常常瓦解文化的深层涵义。比较明显的是吉林作家洪锋,他作品中的“性”多用来瓦解代表权威的“传统”“父辈”“生命”等庄重的文化涵义。从而到达亵渎的目的。而在余华马原的手中,“性”完全消失了它的神秘性,不过是叙述的一件工具,信手拿来。苏童则是以“性”为材料编制一张生存的大网,由此开始他的人物命运走向。先锋小说从各个方面书写出的人类的生存状态,以及对人性深度的挖掘都使先锋小说到达了当代文学创作的一个高度。总体来看,先锋文学五花八门的书写也消解了传统的启蒙意识。从这个角度出发,先锋文学实际上是对五四以来断断续续的启蒙文学的颠覆。那么也就是说中国的先锋小说只能是加上中国的标签,它是中国社会特有的产物。而不能等同于西方的先锋文学。陈晓明把中国的先锋小说作为后现代主义的文本去解读,实际上,在80年代传入中国的外国文化中既包含着现代主义又夹杂着后现代主义,揉杂在中国特有的社会泥土之中,很难确定的说到底是什么主义。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纪,回头看看先锋小说,由它出发进入到90年代的个人写作就不足为怪了。先锋小说所带来的先锋文化导致写作姿态的调整,最终使作家失去了原有的统一的任务,从而靠近文学本身,靠近个体生命和生存,特别是随着市场化在中国的发展,文学的边缘化越来越明显,原来负荷在文学身上的任务几近全部解除,文学只剩下文学本身,当文学从圣坛上走下,我们迎来了百花齐放的个人写作的90 年代。先锋文学思潮是指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1985—1989),在文学创作领域继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寻根文学之后出现的又一大文学创作(主要指小说创作)浪潮。代表作家有马原、余华、残雪、孙甘露等。先锋小说以其更具小说本体意义的先锋性受人瞩目,把小说的文本审美和形式创新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它既是新时期文学前十年小说创作在观念变革和技法发展上对传统现实主义范式的一次彻底决裂,也是随后而至的以“多元化”、“个人化”、“商业化”、“边缘化”为特征的小说创作局面的一个有效过渡。其实验性质与颠覆精神对整个上世纪90年代的小说创作影响极深。 附:部分先锋派代表作家作品表 代表作家 代表作品 马原 《冈底斯的诱惑》《叠纸鹞的三种方法》《大元和他的预言》等 洪峰 《奔丧》、《翰海》、《极地之侧》等 残雪 《山上的小屋》、《苍老的浮云》、《黄泥街》等 苏童 《1934年的逃亡》、《妻妾成群》、《罂粟之家》等 格非 《迷舟》、《褐色鸟群》、《边缘》等 叶兆言 《状元镜》、《枣树的故事》、《花煞》等 余华 《十八岁出门远行》、《四月三日事件》、《在劫难逃》等 孙甘露 《我是少年酒坛子》、《访问梦境》、《信使之函》等 扎西达娃 《西藏:系在皮绳扣上的魂》、《野猫走过茫茫的岁月》、等 北村 《谐振》、《陈守存冗长的一天》、《逃亡者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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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杂志之家”其中有网友的【评论】:来自xiangzichun 对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的评论:安徽大学学报,审稿速度还是比较快的,主要是在主编和交版面费上耽误了。1月投的,返修是4月份就返回了,修改后交版面费后录用,不需要审稿费,稿件修改完之后会通知交版面费,交完版面费之后就能录用了。速度一般,至少比我朋友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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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文学,是现代主义文学的一个重要流派。一小群自我意识十分强烈的艺术家和作家,根据“不断创新”的原则,打破公认的规范和传统,不断创造新的艺术形式和风格,引进被忽略的、遭禁忌题材。先锋派的艺术家们经常自我表现出“离异”既定的秩序,从中宣布自己的“主体性”,他们的目标是震撼感传统影响的读者的感受能力,向传统文化的教条和信念发起挑战。

先锋小说在中国的出现具体应该说在1986年以后,以马原,余华,苏童,格非为代表一批作家在文坛的集体亮相为主要标志,在他们之前中国当代文学刚刚结束了惨不忍睹的十几年的文革文学,相当程度上造成了文学的萎缩甚至死亡,而后的知青文学,不过是类似于解放的农民对地主进行血泪控诉的一场揭发式的表演文学,这个(知青文学)当然有它进步的一面。但换一个角度来讲,它的出现和功能还是超越了文学本身,成为了某种社会思潮和政治的传声筒,它的泛滥最终导致政治上的强压。这样它在艺术上达到的层次不可能很深,甚至说不能说是真正的文学,因为它的主要功能仍然是热衷于对文革时期经受苦难的书写,并且这种书写越来越表现出模式化的趋势,把苦难作为书写的材料和对象,甚至是无条件的夸大来换读者的眼泪,这样知青文学自然就走到了尽头。紧随其后抬头的寻根文学,表现出了五四一代作家的精英意识和启蒙意识,到现在为止,我仍然不明白寻根文学的“根”应该如何去理解。文化之根?生命之根?“寻根”是不是就一定要把题材放到过去或者荒蛮的生活中去,把古老的中国文化弄的跟出土文物似的,这就叫寻根。对于文学来说,更主要的还是面对文本,“寻根文学”的代表作表现出了很大程度上文学性,相对于此前的文革文学知青文学作品来说,几乎是一个飞跃。但是它对某些问题的处理上(不是具体的文本),还带着80年代中国社会处于那种历史时期的模糊感,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和时代情绪。作品试图去启蒙人,但在解读上仍然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作家的写作姿态,都显然带有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的气息。但在今天看来,我觉得这种姿态过于做作。不知道其他人怎么看,既然是启蒙又为什么高高在上?搞的云里雾里的?应该说随着先锋文学的出现,中国小说真正迎来了一次革命,是脱胎换骨的革命。技术和精神上双重的革命。我们把它定义为“先锋小说”。那么这个定义能不能和西方人所说的先锋小说同指呢?我觉得不能。在中国如火如荼的进行先锋小说的同时,西方的文化已经进入了所谓的后现代主义。他们的“先锋”已经结束。先锋应该是一个进行的词汇,在西方,我们看到先锋相对来说是指现代主义之前的十九世纪的巴尔扎克等文学传统。现代主义或者说先锋的出现就是重新更正或者说调节旧有的文学传统,这个过程不可能是所有的人能够一下子意识到的,只能是少数的天才作家才能看清楚艺术发展的前进方向,所以他们可能面临着重重的困难扛起颠覆和创立文学传统的历史使命,这批人可能在同时代不为人理解,这批人可能为艺术而承受巨大的牺牲和苦难,这批人我们把他们定义为“先锋”。这样在西方,所谓的先锋指的就是基于此前流行于十九世纪的文学传统,以它为敌人,颠覆的是它而不是别的什么。而且这些工作是由西方的艺术家们独立完成,是他们文学发展史上一个顺畅而必然的发展时期。在中国,先锋小说也有其要颠覆的传统,但不是西方的那个传统,而是此前以十七年文学为代表的文革文学等,颠覆的甚至不是文学本身,而是要为文学松绑的革命。同样就文学本身来说,中国文学也绝对没有发展到成熟的地步,值得颠覆的地步。现代文学的一大部分文学和非文学因素发生了联系,无论现代当代,中国文学一直是支离破碎的状态,同时由于80年代下半期,中国社会面临的状态,打开国门后,无论文学文化甚至整个社会都处于急速的转型前期。大家东张西望,面对五花八门的世界,几乎是慌不择路。对于中国文学来说,一些带有民族情节的文学人士,出于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对话的良好目的,一些作家,出于对文学的悟性和理解,大口大口贪婪的吸取着外国文学的营养。这里要强调两点:一,对西方文学的学习不一定要引进文化殖民的话题。当然这个现象是存在的。在文学领域,西方文学的到来和影响要经过两道程序才能发生作用,一个翻译,二是阅读。无论是翻译还是阅读,实际上都对作品进行了形式上的中国化处理。实际上在中国受到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影响的大部分人是受到李文俊的影响。翻译成汉语的《喧哗与骚动》的叙述状态是李文俊的首创,而不是哪个先锋作家的首创。现在看来先锋小说的叙述状态与翻译过来的或者说是中国版的西方著作有一脉相成之处。这是在技术上需要指出的,而实际上我们谈到的先锋小说两重革命之一就是形式上的叙述,它占据着十足重要的位置。现在就是说对西方文化的复制,也不可否认的是这中间翻译家的作用。倒是这一点,常常被人忽视。还有,阅读的过程是用中国的眼光或者说是文化的尺子去衡量西方的著作的过程,这个过程自然要进行中国化的处理。而且是十分重要的。不然的话,学完了西方的中国先锋小说写出来的人物读者看了怎么还相信他们是生活和行走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人民呢。地域性的一个问题。这些我想都足以反驳那些言说中国先锋作家抄袭西方著作的评论家的嘴巴。二,就是艺术的相通性,它有地域性的东西,但是也有地域性所不能割断的东西,正是这些东西形成了交流的基础。 中国的先锋小说的形成是多方面作用而成,它主要表现在叙述革命和精神革命上。分别举一个例子,不能穷尽说明这些东西。一是叙述上的革新,比如格非的叙述空缺,马原的叙述圈套。这些很明显的技术上的痕迹是以往我们看不见,我们以往看见的是“写什么”但是现在“怎么写”终于被提上了日程。关于叙述革命作用的优劣一直有人在讨论,现代小说实际上就在解决一个“时间”的问题。哲学对于“时间”的无可奈何给文学带来了希望,文学终于变的灵活起来,对“时间”的把握实际上是对先锋小说“叙述的方法论活动”。叙述时间和故事时间的分离使文本获得了以前所不能扑捉到的叙述节奏。由于两个时间的分离,我们的叙述视野变的宽敞灵活起来。“叙述借助这道语式(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连诺上校将会想起那个久远的一天下午,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促使故事转换,中断,随意结合和突然断路。”另外就是先锋小说在精神上的革命,它是更主要的,无论传统和现代是否是两个并置的文学系统,我们还是说,先锋小说并没有颠覆我们的传统,我们古典的文学传统实际上并不是先锋小说所要颠覆的对象。巴特说:“现代并不是一个来自单纯对立面的死字眼,而是社会变革时期的困难活动。”我们在这里不能一味的纠缠就是由于五四运动和文革运动实际上形成了两道文化断裂。文化的鸿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很难添平的。去除先锋文本和古典文本上不同,它们在文本的深处有着神秘的联系。比如说弗洛依德的“性”学说在中国的广泛影响。与其说是西方对中国的影响,我看倒不如说是给中国性文化带来的导火索,正是中国有这样的土壤才能有性文化的繁荣。先锋小说表现在对“性”的处理上,对“性”书写的开放和多样性,几乎是一往无前,带来了崭新的精神面貌。“性”在文学作品中已经成为裸露的书写。并且常常瓦解文化的深层涵义。比较明显的是吉林作家洪锋,他作品中的“性”多用来瓦解代表权威的“传统”“父辈”“生命”等庄重的文化涵义。从而到达亵渎的目的。而在余华马原的手中,“性”完全消失了它的神秘性,不过是叙述的一件工具,信手拿来。苏童则是以“性”为材料编制一张生存的大网,由此开始他的人物命运走向。先锋小说从各个方面书写出的人类的生存状态,以及对人性深度的挖掘都使先锋小说到达了当代文学创作的一个高度。总体来看,先锋文学五花八门的书写也消解了传统的启蒙意识。从这个角度出发,先锋文学实际上是对五四以来断断续续的启蒙文学的颠覆。那么也就是说中国的先锋小说只能是加上中国的标签,它是中国社会特有的产物。而不能等同于西方的先锋文学。陈晓明把中国的先锋小说作为后现代主义的文本去解读,实际上,在80年代传入中国的外国文化中既包含着现代主义又夹杂着后现代主义,揉杂在中国特有的社会泥土之中,很难确定的说到底是什么主义。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纪,回头看看先锋小说,由它出发进入到90年代的个人写作就不足为怪了。先锋小说所带来的先锋文化导致写作姿态的调整,最终使作家失去了原有的统一的任务,从而靠近文学本身,靠近个体生命和生存,特别是随着市场化在中国的发展,文学的边缘化越来越明显,原来负荷在文学身上的任务几近全部解除,文学只剩下文学本身,当文学从圣坛上走下,我们迎来了百花齐放的个人写作的90 年代。

谈先锋派文学90年代后的“转型”����� 汤 红 80年代中后期,马原、洪峰、余华、苏童、叶兆言等青年作家纷纷登上文坛,他们以独特的话语方式进行小说文体形式的实验,被评论界冠以“先锋派”的称号。毋庸置疑,先锋派文学是中国当代文学史进程中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从肇始之初的“先锋实验小说”到所谓的“返璞归真”,先锋派的作家们走出了一条饶有意味的文学创作之路。�马原1984年发表的《拉萨河女神》,第一次把叙事置于故事之上,将几起没有因果联系的事件拼贴在一起,突破了传统小说重点在于“写什么”的范式和困囿,转而表现出对小说叙事技法——“怎么写”的热衷,先锋文学由此徐徐拉开帷幕。之后,一批作家紧随其后,充分发挥文本实验的技能和才华,在叙事的迷宫中自由穿行,他们的创作实绩使先锋派的作品成为文学界一道耀眼的风景。先锋派作家共同的叙事特点表现为元小说技法(即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注意调整叙事话语和故事之间的距离,追求故事中历史生活形态的不稳定性等,但叙事话语的个人化特点,如叙述人角色的设置,故事人物的符号化,叙事圈套,叙事猜测等,又使他们的作品面目各异而显得摇曳多姿。正是这种对文本形式及其结构叙事空间的探索,不仅为这些作家赢得先锋派的称号和评论界的关注,更为重要的是先锋小说的出现为中国小说的发展方向和前途提出了新的理论命题。� “先锋派文学创造了新的小说观念、叙述方法和语言经验,并且毫不夸张地说,它们改写了当代中国小说的一系列基本命题和小说本身的定义。”�①“先锋文本对于传统的文体理论及观念是一次挑战,因为它对于传统的小说文体模式,既不是文体变异也不是文体嬗变,而是一种文体解构。”�②的确,先锋作家们是以一种反叛和激进的姿态来实现自己关于文学的“有意味的形式”。在抛开种种旧有的叙事成规的同时,先锋小说成为一种纯技术的操作,复杂性的叙事实验——零散片断拼贴后的空无一物,间离效果的营造等,给读者设置了繁难的阅读障碍。然而,语言从它产生那天起就包孕了形式与意义的两层内涵,瑞士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索绪尔说:“语言可以比作一张纸,思想是正面,声音是反面,我们不能切开正面而不同时切开反面,同样在语言里,我们不能使声音离开思想,也不能使思想离开声音。”�③小说“怎么写”与“写什么”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形式的创新必然要求和包含着内容的革新。先锋作家们从初登文坛那天起就将着力点锁定在“怎么写”这一单向维度上,以致不可避免地走向语言的狂欢,它在使创作者获得语言快感的同时也付出文本意义丧失的沉重代价。� 进入90年代,苏童、余华先后发表了《米》、《妻妾成群》、《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等小说,预示先锋作家减弱了形式实验和文本游戏,开始关注人物命运,并以较为平实的语言对人类的生存和灵魂进行感悟,现实深度和人性关注又重归文本。不少论者认为这是先锋作家为迎合大众而走向通俗化,这一转向标志着先锋文学向现实主义传统的回归。� 先锋派作家创作上的变化——从对形式的极端重视回复到对意义的关注,这种反复,并非简单地回归,其作品中不乏现实主义的因子,但对题材与主题的处理仍与现实主义的方法迥然有异。如果说从肇始之初,先锋派作家对传统文体形式的颠覆和解构存在着矫枉过正的先天不足,这一缺陷根源于先锋文学萌发的现实土壤。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中国,伴随着神性光环的消褪,民族群体意识向个体意识的迁徙,“人”不仅面临现实经济潮流的挑战,而且遭受各种外来文化思潮的冲击,人们一直信奉和崇尚的理想与价值不可避免地受到质疑。外部历史情境为文学史提供了新转机的现实条件,加上文学史内部始终存在的艺术形式变革的自觉性力量,先锋派们从存在主义哲学以及博尔赫斯等大师们的作品中汲取精神能量踏上探索之程,他们绝非缺乏传统的写实能力或者说为了赶时髦,一种内在的精神需要驱策着他们。先锋派们所作出的激进姿态实际上是用行动表明只有颠覆旧有的传统才能以期开辟新的战场,有其必然的合理性。步入90年代,随着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市场经济的确立,中国用短短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二百年的工业化进程。省略性的工业扩张使社会充满了滑稽、荒诞的人情世象,生活中的精神气质却贫弱不堪,外部条件再一次为文学提供了转向的契机。如何逼视庸常或反常的生命形态,以更适合的表达方式体现在社会变革中人们的真实伤痛以及人类存在的各种可能性,成为先锋派作家必须面对的问题。�再者,艺术形式的探索创新显示了创作主体自我实现和自由程度的提高,但主体话语的丧失,人性的消隐,历史的叙事化等等却使先锋作家陷入了主体精神的迷失。先锋派作家们是以叙事的形式游戏对社会历史深度模式的反叛赢得了“先锋”之名,先锋作品中显露出的诸如无中心、无深度、不确定性和零散化的风格又使其呈现出后现代主义征候。然而,后现代叙事理论及其实践在中国的出现并非中国本土社会文化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中国的先锋派作家们“站在文化仿制的立场上”,在“互文”意义上的外向接受,他们从博尔赫斯、福克纳、海勒等的作品中顿悟原来小说可以有别样的写法,因而从某种程度上说先锋派作家首先是对其叙事层面的仿制。先锋文学适时的转向,并非偶然的由后现代向现代主义的回返、迁移甚至合流,他们终于走出了博尔赫斯们的领地,“从整体上显现出‘中国先锋文学的特色’”�④。叙事空间的探索由非经验的抽象渐变为与特定的语境相适应。 因而,先锋文学90年代以后的转型缘于社会生活、审美对象和审美感受已经发生了变化,新的调整势出必然,先锋文学的转型或者说精神流变既是文学创作个人化的结果又是历史的要求。从这一时期起,随着探索的逐步深入,先锋作家们力图走出自己为自己设置的困境,作出适时的调整,重新认识和解决文学创作中“怎么写”与“写什么”这一相互对立的矛盾。质言之,先锋文学的转向既不是为迎合大众走向通俗化,也不是先锋精神的式微或撤退,而是与时俱进的表现和渐趋成熟的标志。先锋文学的先锋精神远未“终结”,先锋作家们一直“在路上”。�以余华为例,他的创作可以说是与先锋文学的发展同步的。余华早期创作的《四月三日事件》和《世事如烟》可以看出他对人、对人所构成的生态和人文的深刻质疑。“四月三日”本身即是一种隐喻和象征;《世事如烟》则在叙事空间显示出更为前卫的姿态,算命、婚丧嫁娶等方面的荒诞事件被强行拼置在一起,人物的姓名也被舍弃,代之以抽象性的阿拉伯数字符号,人物及其性格淹没于数字符号的序列中,对人的苦难和生活的残酷表现出一种彻底的冷漠,语言操作节奏却是流畅而有节制的。无论《四月三日事件》还是《世事如烟》,对人的生存环境和生存条件的怀疑,对人的苦难的思索并不直接来自于经验世界,而是高悬于世象之上的本质真实,形而上的主旨显露充分。从《活着》开始,余华疏离了繁复的语言实验,不再给读者设置阅读障碍,故事的叙述简单、朴实和直白,仿佛重归现实主义的地平线。但创作的前后期艺术反差并不意味着这位先锋派的领军人物已回归到旧有的现实主义的传统,张清华在《文学的减法》中认为余华创作前后期的差别仅仅在于:“前期可能更注重于使经验接近于人性和哲学,而后期则更注重使之接近历史和生存。”�⑤《活着》、《许三观卖血记》有完整的故事,清晰的情节线索,达观的生活态度,福贵、许三观等都实实在在生活在真实语境中,但余华基本上“摘除了小说中人物‘思’的能力,让他们‘简化’为生命本能驱使的符号……他们因此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而只能听任命运的驱遣安排。余华也正是借助这一点得以更多地在‘人类学’而不是‘社会学’意义上来把握他的人物,并构建他的人性探求与哲学主题的”。“他不是一个简单地从道德意义上面对历史与血泪的作家,而是一个从存在的悲剧与绝望的意义上来理解人性与历史的作家。”�⑥先锋文学的审美向度应该是话语形式和精神内涵的有机统一,历史也好现实也好,在优秀的小说家那里不过是充当一个恰当的叙事载体,人、人性、人的命运以及这个世界的存在和虚无才是最终所要表达的旨归。“先锋的品格应该体现为它的精神高度,体现为一种对现实永不停止的质疑和创新,但这种质疑和创新决不仅限于叙事形式而同时公然对意义与价值进行放逐,反过来却必须以对现实生存的关注与体现为前提。”�⑦从此种意义上说,叙事是对现实和历史的再创造。无论从叙事空间还是精神向度上,余华抵达了先锋文学创作的一个新的高度。� 中国先锋小说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虽然有的作家已过了自己的创作高峰期或进入“蓄势”状态或陷于停滞,但先锋形而上的主题与叙事空间的探索并未终结。苏童、叶兆言、格非、北村、潘军……这些先锋派的作家们依旧笔耕不辍,不断有新的作品面世。艺术探索之路绝不是直线向前而是迂回曲折的,毕加索周期性地回复到新古典主义,伍尔芙周期性地回复到比较接近于传统的小说形式,既可以看作是作家酝酿突破之前的“蓄势”过程,也可以看作是其对综合艺术形式组合的尝试。实际上,在今天文学的创作领域,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既相互平行又彼此交叉、重叠,小说家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独创性,自由地进行各种形式实验,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独特的世界。“我们今天的文学之所以呈现多元并存,百花竞放的审美格局,在很大程度上,也正是由于无数先锋作家不断颠覆传统创作模式,探索各种新的表达方式和审美理想的结果。”�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文学活着,先锋就不会消亡。只要文学还在发展,先锋就永远存在”�⑨。 �� 注释:� ①陈晓明:《文化溃败时代的馈赠》,《艺术广角》1993年第4期。� ②张向东:《文体解构:先锋文本的存在状态》,《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4期。 ③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转引自徐剑艺《小说符号诗学》,浙江大学出版社,1991年。� ④鲁枢元:《捕风捉影》,《小说评论》1993年第4期。� ⑤⑥张清华:《文学的减法》,《南方文坛》2002年第4期。� ⑦丁增武:《先锋叙事:漫游和回归》,《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 2001年第1期。 ⑧⑨洪治纲:《永远的先锋》,《小说评论》2002年第6期。� (本文作者系暨南大学文艺学硕士研究生)

先锋文学思潮是指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1985—1989),在文学创作领域继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寻根文学之后出现的又一大文学创作(主要指小说创作)浪潮。代表作家有马原、余华、残雪、孙甘露等。先锋小说以其更具小说本体意义的先锋性受人瞩目,把小说的文本审美和形式创新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它既是新时期文学前十年小说创作在观念变革和技法发展上对传统现实主义范式的一次彻底决裂,也是随后而至的以“多元化”、“个人化”、“商业化”、“边缘化”为特征的小说创作局面的一个有效过渡。其实验性质与颠覆精神对整个上世纪90年代的小说创作影响极深。附:部分先锋派代表作家作品表代表作家 代表作品马原 《冈底斯的诱惑》《叠纸鹞的三种方法》《大元和他的预言》等洪峰 《奔丧》、《翰海》、《极地之侧》等残雪 《山上的小屋》、《苍老的浮云》、《黄泥街》等苏童 《1934年的逃亡》、《妻妾成群》、《罂粟之家》等格非 《迷舟》、《褐色鸟群》、《边缘》等叶兆言 《状元镜》、《枣树的故事》、《花煞》等余华 《十八岁出门远行》、《四月三日事件》、《在劫难逃》等孙甘露 《我是少年酒坛子》、《访问梦境》、《信使之函》等扎西达娃 《西藏:系在皮绳扣上的魂》、《野猫走过茫茫的岁月》、等北村 《谐振》、《陈守存冗长的一天》、《逃亡者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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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林:试论诚实信用原则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时间: 05-13 14:05 作者:王先林 新闻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王先林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一、问题的提出 自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以来,有不少论著对该法进行了宣传、介绍。其中一本很权威的著作在论述该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时写道:有的同志说,总则很重要,分则中没有规定的需要依照总则办,比如,分则中各条款对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的表述,并不都是完整的。所以,对一些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往往需要将分则中的具体规定与总则中相应的原则结合起来才能进行。由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极其复杂多样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可能将所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详细列举无遗。因此,在执法中遇到分则中没有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根据总则的规定去认定。该书认为这种讲法与立法的本意不一致。并认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总则与分则的关系不是这样的一个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所列明的各项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是本法所承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就是说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依法制裁的只限于第二章列明的各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是不允许执法机关随意认定的。[1] 由于该书的编写人员大部分参加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起草,他们对立法意图的这种解释应是权威的;而且该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这种立法技术也说明该书的解释是正确的。然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该书也承认这是该法的基本原则,是统领后面各章的原则。[2] 那么,这款规定的基本原则尤其是其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究竟体现在哪里。是可有可无的装饰性条款还是有其内在的功能?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这种规定是否存在缺陷?进一步看,如果存在缺陷,它是纯粹立法技术的还是立法指导思想上的?在反不正当竞争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中如何充分而有效地体现这一原则?因此,对诚实信用原则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探讨是有必要的。 二、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准则和法律原则,是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最具实质性的要件 诚实信用原则在域内外的民法学界已得到较为深入的研究。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准则。它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为一切市场参加者树立了一个“诚实商人”的道德标准,隐约地反映了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要求。[3] 诚实信用原则的宗旨在于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间的利益关系这两个利益关系的平衡。在当事人间的利益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的注意对待他人事务,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当发生特殊情况使当事人间的利益关系失去平衡时,应进行调整,使利益平衡得以恢复,由此维持一定的社会经济秩序。在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不得通过自己的民事活动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在权利的法律范围内以符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4]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准则,一旦被法律吸收就同时具有了法律的意义,成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因此,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准则的法律化,是将道德规则和法律规则合为一体,兼有法律调节和道德调节的双重功能。这种结合最早可追溯到古罗马裁判官采用的一项司法原则,即在审理民事纠纷时考虑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和社会所要求的公平正义。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最初将其作为债务履行的原则,后来逐渐扩展适用于债权行使乃至于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和民事义务的履行,从而成为超越于债法的基本原则。其性质亦由补充当事人意思的任意性规范,转变为当事人不能以约定排除其适用,甚至不待当事人援引法院可直接适用的强行性规定。因此。诚实信用原则被奉为现代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被称为“帝王条款”。[5] 有的学者以效力须贯彻于民法始终这一标准,把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只有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两个,并且认为公序良俗原则在内容上与诚实信用原则完全一致,在实践中主要适用于国际私法关系,进而主张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上只有诚实信用原则一个。[6] 公法学者拉邦德甚至指出: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而且是适用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原则。[7] 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又另立了公平原则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等。但实际上,这两个原则都可以看作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公平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维持当事人之间利益平衡的要求,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维持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要求,或者可以看成诚实信用原则的反面规范。[8] 可见,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法基本原则中也是具有根本的地位。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直接源于最一般的社会生活,民法是商品经济社会最基本的法律规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适用最广泛的行为准则,因而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范围也是非常广泛的。 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构成的现代竞争法是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产物,因而一般认为是经济法的重要内容。但其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民法却有着非常直接的渊源关系,因为市场竞争关系也是平等主体之间在市场交易中产生的,也是一种商品经济关系。实际上,早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范就是体现在民法的侵权行为法之中的。直到现在,有些国家对不正当竞争的制止仍然主要依据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9] 就是制定专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国家,也是在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可以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在民法基础上尤其是在其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可以从各国法律中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质性规定中得到证明。 各国有关法律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在表述方式和侧重上并不完全一致,但其实质要件则是基本一致的,即都是与诚实信用和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的行为。1909年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l条认为不正当竞争是“在营业中为竞争目的采取违反善良风俗的行为。”1940年葡萄牙工业产权法第212条规定:“凡竞争行为违反任一部门内之经济法规或诚实习惯者,均构成不正当竞争”。1957年土耳其商法第56条也规定:“凡以任何方式实现欺或违反善意原则且构成滥用经济竞争之行为者,均视为不正当竞争。”1986年修订的瑞士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任何欺性商业行为,或以其他手段,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任何商业行为。”1988年的西班牙《商标法》第87条规定:“任何违反工业或商业诚实交易惯例的竞争均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重要意义的是,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其1925年的海牙修订本中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即第十条之二:“凡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10]这已成为公认的关于不正当竞争的经典性定义。 在我国学术界对不正当竞争含义的探讨中也都包含有对诚实信用原则违反的这一实质含义。[11] 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对不正当竞争的规定显然不是一个完整的定义,而其第一款规定了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包括诚实信用在内的基本原则,该法第二章规定的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是违反这一原则的典型表现。因此,违反诚实信用应成为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最具实质性的要件。事实上,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实施之前,人民法院就主要依据《民法通则》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对我国首例以“不正当竞争”为案由的案件进行判决。[12] 由此可见,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性的实质正在于它直接违反了体现法律精神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由一般的道德规范上升到市场经济的法律原则,尤其是成为反不正当竞争的基本原则从而成为确定竞争行为正当与否的最具实质性的要件,这体现了市场经济对某些基本道德规范内在的、更大的需求,是道德规范法律化的结果。美国法律哲学家博登海默在论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时,认为存在一个具有实质性的法律规范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和加强道德规则的遵守,而这些道德规则乃是一个社会的健全所必不可少的。他还特别指出,在不公平竞争法中,由法院和立法机构所进行的一些变革,必须归因于道德感的加强和精炼,同时伴随这些变革的还有一种信念,即商业社会必须依靠比道德谴责更为有效的保护手段,才能抵制某些应受指责的毫无道德的商业行为。[13] 三、诚实信用原则是克服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封闭性、补充其漏洞的工具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表明了立法本意是将应依法制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限定在该法第二章所列明的十一种情况,不允许执法机关在此之外进行认定。这就表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明显的封闭性。究其原因,是“考虑到我国执法机关实际水平状况,不能给予这种权力。让一个基层的执法部门对需要根据经济形势进行判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认定是无法想象的事情。”“如果允许判断,将导致一种危险:将很多正当行为当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制裁……”[14] 受徐国栋先生的启示,这种封闭性的严格规则立法模式可以被解释为立法机关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不信任。[15]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上面这种考虑是有客观依据的。我国目前确实面临着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法律赋予其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会增加执法和司法的主观随意性,导致许多混乱,与法治的要求背道而驰。但另一方面,完全封闭性的严格规则也会带来另一种弊端,它会带来法律的僵化,使法律从通过之日起就开始滞后于社会生活的实际。因此,法律也不是越确定越好。特别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要确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的一个很大特点正在于其不确定性,不易判断,域外学者将其比作外形于变万化的海神或模糊而变换不定之“云彩”[16],人的想象力是难以预测的,竞争者在竞争过程中采取的手段也是复杂多样、不断翻新的,并从中产生出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立法时对这些行为是无法穷尽的,因而许多国家立法在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并没有将其封闭起来,而是通过体现诚实信用原则的一般性条款使被具体列举之外的可能产生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在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内。这样,诚实信用原则就可起到防止不正当竞争法封闭性的作用。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着明显的封闭性的缺陷,而且这种缺陷不是纯粹立法技术上的,而是立法指导思想上的,或者说是由立法指导思想引起的立法技术上的缺陷。为了克服由于法律的封闭性带来的僵化、迟滞的弊端,必须充分发挥诚实信用原则的灵活性强、包容量大的功能,从完善立法的角度讲,在调整立法指导思想的基础上,可以去掉第二条第二款“违反本法的规定”几个字,或者在第二章增加规定“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这样,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就可以依据第二条第一款的诚实信用等原则在被具体列举的十一项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外去认定其他不正竞争行为,从而大大增强该法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维持该法的稳定性。因为该法的列举规定是很不全面、不严密的,在所列举的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外还存在大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因为新出现一种或几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就去修改法律,势必损害其应有的稳定性。在这里,诚实信用原则由于其内容非常抽象,包容量大,内涵和外延均不确定,因而其在实质上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授予。正如徐国栋先生所指出的,“诚实信用”这样的语词从规范意义上看极为模糊,在法律意义上没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其适用范围几乎没有限制。这种“模糊规定”或不确定规定导源于这样的事实:立法机关考虑到法律不能包容诸多难以预料的情况,不得不把补充和发展法律的部分权力授予司法者,以“模糊规定”或不确定规定的方式把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交给了法官。因此,诚实信用原则意味着承认司法活动的创造性与能动性。[17] 可见,承认法律适用时的一定程度的灵活性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诚实信用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 诚实信用原则还可在一定程度上补充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具体规定上的漏洞。该法既有封闭性的一面,又有具体规定可操作性不强的一面,对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过于简单、原则,不易确认,这也需要根据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核心的一般条款加以具体的判断、确认。事实上,现代立法的特点正在于原则与具体规定在确定性程度上的两极分化,即原则规定越来越不确定,以使法官遇到疑难案件时有充分的自由裁量余地,实现个别调整和法律的衡平性,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另一方面是具体规定越来越详尽细致,甚至出现了表格式立法,详列行为的各种要件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一个案件的发生,司法者对案件的各种情况对号入座,立即可作出结论,以提高办案效率。不确定的原则与具体缜密的规定各有其用处,并行不悖,各表现法律的严格规则的一面和自由裁量的一面。[18] 立法者和法学家的艺术之一就在于在以下这两个方面之间谋求平衡:一方面使法律规则不能过分抽象和概括,以致无法成为司法实践的指引;另一方面又必须使法律规则抽象化、概括化到适用于一系列同类案件中而不致于成为仅能适用于少数以至个别案件。[19] 以此来衡量,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尚未反映出现代立法技术的这一特点,即不确定性的和确定性的要求都没有完全达到。而诚实信用原则在这里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增加其不确定性,克服其封闭性,另一方面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其确定性,补充其漏洞,使对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灼判断有一个基本的标准。 四、诚实信用原则是防止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和外延的不确定性使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有了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固然可以增强法律的灵活性,弥补立法的不足,有利于准确而合理地适用法律,担任何自由裁量权都意味着一定的主观随意性,都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因而也构成对法治的威胁。这表明诚实信用原则也是一把“双刃剑”。为了使这把剑的运用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法治的要求,就需要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运用诚实信用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进行制约,防止其滥用这一原则。这除了有体制上和立法技术上的外在监督制约之外,诚实信用原则本身也是一种内在的约束。因为,诚实信用既然是界定竞争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那么它也必然应成为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最根本的标准。特别是在法律的具体规定之外去认定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更应严格遵循这一基本原则,而不允许偏离这一原则任意认定。这正是前述法律确定性一面的要求。因此,诚实信用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不仅约束着市场竞争主体的竞争行为,而且也约束着适用该法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以使法律的安全价值得到保障,法治的目标得以实现。其实质是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诚实信用原则本身就要求并代表着社会公平正义。 这样,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既应实现该法的开放性、灵活性,又要保证其确定性、安全性。而这要以其不被滥用为前提。这就必然涉及到在法律实施中人的因素所起作用的问题。我们主张法治,反对人治,但也不忽视人的作用。为此,大力提高人的素质,特别是行政执法者和司法者的素质,使其在适用法律时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和分析判断能力,这是保证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有效发挥作用乃至实现整个国家法治的一个十分关键的环节。基于此,考虑到我国目前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素质随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级别高低而依次递减的状况,前面所主张依诚实信用原则而授予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现有法律具体规定之外认定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力就不应是普遍的,而是有级别限制的,最好限定在中央一级,最多也只能放到省一级。 【注释】 [1] 孙琬钟主编:《反不正当竞争法实用全书》,中国法律年鉴社1993年12月版,第26页。 [2] 同[1]。 [3] 梁慧星:《诚实信用原则与漏洞补充》,载《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第22页。 [4] 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8页。 [5]参见梁慧星:《诚实信用原则与漏洞补充》;佟柔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9页。 [6]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一书第48—49页。在这个问题上,梁慧星先生主张诚实信用原则为市场交易的道德准则,而善良风俗则限定于性道德和家庭道德。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3年第6期。 [7] 参见史尚宽:《债法总论》,荣泰印书馆1978年版,第321页。 [8] 参见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第88页。 [9] 参见《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和1383条;《意大利民法典》第2598条至2601条。 [10] 谢次昌主编:《消费者保护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第483—484页。 [11] 参见拙作:《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几个问题》,载《安徽大学学报》1993年第3期。 [12]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0年第3期“莒县酒厂诉文登酿酒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3] 参见[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62、73、74节。 [14] 孙琬钟主编:《反不正当竞争法实用全书》,中国法律年鉴社1993年版,第26页。 [15] 参见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第356、361页。 [16] 参见曾陈明妆:《专利商标法选论》第161页。 [17] 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第79页。 [18] 参见潘大松:《论现代西方法律形式的变化和法治原则》,载《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8年第2期。 [19] 沈宗灵:《比较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52页。

2005年至2011年,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627项,获得纵向科研经费3276万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2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236项,争取横向科研经费1亿多元;发表学术论文7150篇,SCI、EI、STP收录论文数771篇,出版著作619部;鉴定、评审科研成果121项,获得国家和地方各级各类科研奖励97项,授权专利15项。根据汤森路透集团2012年发布的ESI数据显示,安徽大学化学学科、物理学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1%,这反映了安徽大学在这两个学科领域成果丰硕。 化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总共1065个,安徽大学化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的近十年(2002-2012年) 论文总数为680篇、排名667位,总被引频次4515次、排名902位。物理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总共763个,安徽大学物理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的近十年(2002-2012年)论文总数为716篇、排名588位,总被引频次为4875次、排名757位。 馆藏资源截至2013年,全校各种纸质文献约270万册(件),其中图书馆入藏有中文图书约210万册、外文图书20余万册、古籍线装书约13万册、合订本报刊近20万册。馆藏古籍线装书中有善本688部9752册(部分为珍本和孤本),还收藏有《四库全书》、《四库全书续编》、《四库存目丛书》、《丛书集成》、《册府元龟》、《太平御览》、《中华大藏经》、《新修大正大藏经》等大型古籍丛书、类书。图书馆入藏有中外文报刊9000余种,其中解放前报刊670种,核心期刊约700种。入藏中文电子图书2万种,4万册,外文电子图书4000多种。外文全文电子期刊7000多种(其中现刊3000余种),中文全文电子期刊9000多种,国内外数据库系统30多种(按出版商计算)。其中大型数据库有:Elsevier、EBSCO、Springer-Link、PQDD(北美博硕士论文库)、部分美国学协会数据库和John Wiley数据库、OCLC基本组数据库、BA、中国学术期刊网、万方数据、维普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文献数据库、国研网等。 学术期刊《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创刊于1960年,安徽省教育厅主管,安徽大学主办,是面向全国的综合性学术期刊,双月刊,大16开,逢单月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是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武汉大学)、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安徽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被国内外以下十余种重要检索性文摘和数据库收录: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UPD)、《化学文摘》(CA)、《剑桥科学文摘》(CSA)、德国《数学文摘》(ZM),俄罗斯《文摘杂志》(AJ)和《中国数学文摘》、《中国物理文摘》、《中国生物学文摘》、《中国无机分析化学文摘》、《电子科技文摘》、《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ED)、《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文电子期刊服务》(CEPS)等。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科技核心期刊(科技部)。 安徽大学校徽原制定于80年代后期。校徽总体上为圆形,中心图案系学校教学主楼的变形、“1928”系学校创建年份,象征学校的历史;“安徽大学”中英文文字分别呈弧状围绕中心图案上下。2003年9月,安徽大学启用了由艺术系教师设计的新的校徽图案。本着连续、稳重、现代和简洁的原则,新校徽保持了原校徽的圆形构图(取“通达”、“圆通”之意),保留了原校徽使用的毛泽东手书校名,校名的英文译名及建校时间,还保留了学校重建后教学主楼这一标志性建筑作为构图主体,并作适当变形,使其既保持原有的纵深、重叠、延展等基本特点,又与新建磬苑校区的主体建筑群由东向西眺望之景观相似,以示新老校区文化一脉相承,楼的外形像书、像皇冠,楼前加上一组半圆形树冠,更显高大、深远而生机盎然。 至诚至坚博学笃行此8字中,有6字出自《礼记·中庸》。“至诚”是传统儒家的最高道德境界;“博学”“笃行”则被注为“诚之目”,是达到“至诚”境界的行为指南。“至坚”2字提炼自学校乃至时代对人的品格要求,同是达到“至诚”境界不可或缺的意志力因素。就今天来说,“至诚至坚”是指以诚实、诚信和坚毅、坚定为目标的人生修养过程,可视为对人“德”的要求;“博学笃行”是指以渊博、深厚和笃实、诚笃为指标的学行态度,可视为对人“才”的要求。“至诚至坚,博学笃行”8字联系起来解读,虽不外乎“德才兼备”的意思,但通过对“诚”“坚”“博”“笃”的强调,突出了对学习目的实践和对人成才的道德要求。安徽大学校训制定于1996年底。1998年,学校在筹办建校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邀请中国当代佛学家、社会活动家、书法家赵朴初先生题写了校训。 安徽大学校歌于1933年创作,由安徽大学校长程演生先生作词,上海国立音专(上海音乐学院前身)萧友梅先生作曲。歌词:潜岳苍苍,江淮汤汤。夏商肇启,雍容汉唐。文化丕成,民族是昌。莘莘多士,跻兹上庠。潜岳苍苍,江淮汤汤。缅怀先哲,管仲蒙庄。高文显学,宋清孔彰。莘莘多士,跻兹上庠。

二类期刊。《安徽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创刊于1960年,是由安徽省教育厅主管、安徽大学主办的学术期刊。据2019年3月《安徽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官网显示,《安徽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编委会共有中国国内委员27人、国际委员4人。办刊历史1960年,《安徽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正式创刊。1979年,该刊刊期确定为半年刊。1986年,该刊刊期由半年刊变更为季刊。2004年,该刊刊期由季刊变更为双月刊。2014年12月,该刊成为中国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

先锋小说在中国的出现具体应该说在1986年以后,以马原,余华,苏童,格非为代表一批作家在文坛的集体亮相为主要标志,在他们之前中国当代文学刚刚结束了惨不忍睹的十几年的文革文学,相当程度上造成了文学的萎缩甚至死亡,而后的知青文学,不过是类似于解放的农民对地主进行血泪控诉的一场揭发式的表演文学,这个(知青文学)当然有它进步的一面。但换一个角度来讲,它的出现和功能还是超越了文学本身,成为了某种社会思潮和政治的传声筒,它的泛滥最终导致政治上的强压。这样它在艺术上达到的层次不可能很深,甚至说不能说是真正的文学,因为它的主要功能仍然是热衷于对文革时期经受苦难的书写,并且这种书写越来越表现出模式化的趋势,把苦难作为书写的材料和对象,甚至是无条件的夸大来换读者的眼泪,这样知青文学自然就走到了尽头。部分先锋派代表作家作品表 代表作家 代表作品 马原 《冈底斯的诱惑》《叠纸鹞的三种方法》《大元和他的预言》等 洪峰 《奔丧》、《翰海》、《极地之侧》等 残雪 《山上的小屋》、《苍老的浮云》、《黄泥街》等 苏童 《1934年的逃亡》、《妻妾成群》、《罂粟之家》等 格非 《迷舟》、《褐色鸟群》、《边缘》等 叶兆言 《状元镜》、《枣树的故事》、《花煞》等 余华 《十八岁出门远行》、《四月三日事件》、《在劫难逃》等 孙甘露 《我是少年酒坛子》、《访问梦境》、《信使之函》等 扎西达娃 《西藏:系在皮绳扣上的魂》、《野猫走过茫茫的岁月》、等 北村 《谐振》、《陈守存冗长的一天》、《逃亡者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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