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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知识产权收费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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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知识产权收费处邮箱

以下是我的一些经验分享:1、网上缴费官方网站上自己操作缴纳费用。网上缴费需要先注册账号,注册账号的流程较复杂。2、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需要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汇款时需要填好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否则专利局会拒收款项。此外在汇款转账完成后,你还需要注册和登陆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补充填写相关缴费信息等。3、窗口现场缴纳还可以去窗口现场缴纳(这种我没试过)。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有窗口缴费,一般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才会有专利局代办处的服务窗口。但是上述所有方式不仅缴费程序复杂,而且需要自己监控期限。楼主应该也知道每件专利有自己的缴费期限,每次都只能缴几件专利,过2、3个月又得缴另外几件。但如果不按时缴,专利又要过期,非常头疼。

你邮箱是多少,我可以发给你!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100088总  机:010-62083114客户服务中心:010-62085588/5599、010-62356655专利申请受理咨询:010-62085500专利申请收费咨询:010-62085566/8166地铁可以做到西土城站哦,公交到北京电影学院

1)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主页上查吧.绝对权威!2)也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当地的专利代办处缴纳,具体信息可上当地省级的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专利年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  一、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定要在汇款留言中写清楚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  二、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或者到当地的代办局缴纳,也可以申请电子账户缴纳,网上银行汇款、邮局汇款都可以缴纳的。试试公众号专利保镖你还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

专利费用的缴纳方式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知识产权局网站。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其中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方式。缴费人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和金额。

1)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主页上查吧.绝对权威!2)也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当地的专利代办处缴纳,具体信息可上当地省级的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邮编:100088。专利申请受理咨询:010-62085500专利申请收费咨询:010-62085566/8166。

您好,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以下简称代办处)受理的专利申请范围和不能在代办处办理的专利申请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受理的专利申请范围(一)境内申请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文件;(二)港、澳、台居民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二、不能在代办处受理的专利申请(一)PCT申请文件;(二)境外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三)分案申请文件;(四)有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五)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中间文件。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北京代办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总  机:010-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2085588/5599、010-专利申请受理咨询:010-专利申请收费咨询:010-62085566/8166地铁可以做到西土城站哦,公交到北京电影学院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

没在那上班过,具体不清楚了,呵呵~不过下月22号有一场2015中国(深圳)知识产权商业运营峰会活动,很多知识产权界的专家学者参加,可以去了解下~

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有11个直属单位,专利局只是其中之一。1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3 机关服务中心 4 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5 专利审查协作中心 6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7 专利检索咨询中心 8 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9 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 10 专利复审委员会 11 知识产权出版社

行政机关 大多数人不是公务员,但是享受公务员待遇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为公务员编制

国家专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的要求建设设置了政务、服务、互动、政务公示、信息公开、专利申请指南、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成为发布保护知识产权信息、提供保护知识产权服务、进行保护知识产权交流的主要平台和阵地。其主要职责有:1、受国务院委托,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提出修订方案,并负责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参与制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2、依法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对复审、撤消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3、制订全国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指定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指导、协调地方、部门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5、制订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指导专利许可贸易;参与、指导以知识产权的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6、规划、推动专利法的宣传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专利代理人的考核和资格确认工作,审批专利代理机构,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7、管理国家专利文献,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指导部门、地方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加强专利信息向社会各个领域的传播,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8、管理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交流活动,参与和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9、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处处长

在蓟门桥东北角,具体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页面的底部看

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法律分析: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者设在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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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专利知识产权收费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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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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